「兒童貿易事業」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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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教士入華以來,棄嬰、女童纏足、童養媳、一 夫多妻制同時成為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我們是歷史的傳人,今天,中國社會傷害兒童的現象也與時俱進,一方面,棄嬰問題愈演愈烈;另一方面,兒童成為「市場時代」的商品:國內販嬰活動日漸猖獗,而中國成為世界第一兒童出口國。

1、「販嬰市場」

「3‧17」販嬰大案被稱為今年最大的賣嬰醜聞。2003年3月17日,廣西警方在一臥鋪汽車上發現一個旅行袋,開袋一看,袋內竟裝著兩個被捆綁在一起未滿週歲的嬰兒。車內又髒又臭,空氣憋悶,旋即也發現兩個用棉被裹著捆綁在一起的嬰兒。

民警在車上共找到28名嬰兒,其中1名已經因窒息死亡。這些嬰兒大的不到3個月,小的才幾天,全部為女嬰,因長時間處於封閉環境導致嚴重缺氧,臉色紅紫、呼吸急促、奄奄一息。13天後,廣西警方又破獲了13名嬰兒被拐賣案件——警方以此為線索,最後破獲了販賣118名嬰兒的特大案件。此案抓獲52名犯罪嫌疑人,大多是文化不高的農民,但其中有11名醫護人員利用「職業優勢」參與販嬰。

這篇文章說,「重男輕女是禍根」。因為嬰兒的來源無非幾種途徑:想要男嬰卻生下女嬰而遺棄的嬰兒;既是女嬰又屬超生範疇而遺棄的嬰兒;非婚生育放棄的嬰兒;偷拐來的嬰兒。但警方在案發後,多方瞭解證實,這次被販賣的嬰兒僅有很小一部分屬於非婚生育和偷拐的嬰兒。我想「重男輕女」當然是原因之一,但女嬰成為現代奴隸貿易的主要產品,還有更多的外在原因。重男輕女在中國是有傳統的,但兒童市場似乎到現在才發展到如此規模,這其中必然存在一些當代理由。計劃生育政策是一個原因,其次則來自「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這一政策的影響。這種畸形的社會發展模式使人們的心靈發生扭曲,而地方政府忙於經商放棄了管理社會和保護兒童的責任。如此重大的案件延續這麼長時間,如此多的兒童被販賣卻長期無人過問,這本身就說明了很多問題。

引人矚目的雲南「城中村」兒童失蹤事件更能說明上述問題。2004年8月2日,新華網在「新華視點」欄目中發表了「揭開販嬰集團的黑幕」的文章。文章說,被販嬰兒大多來自「城中村」和貧困山區,那裡管理混亂給罪犯提供了可乘之機。被販兒童的一個來源就是「城中村」的外來務工者家庭。雲南省刑偵總隊負責人趙立功說,2000年以來昆明市失蹤的352名孩子中,僅2名是常住人口的小孩,其餘均為外來農民工的孩子,其中319名是在昆明市城郊的官渡、西山兩區丟失的。

這篇文章還談到,被販兒童的另一個來源是貧困的山區。2004年年6月,福建長汀縣警方和雲南鹽津縣警方聯手破獲拐賣兒童特大案件,涉案人員80多人,涉及被拐兒童60多名。這些兒童大部分來自雲南鹽津、大關兩縣的貧困山區。福建省長汀縣公安局到雲南辦案的刑警告訴記者,一些被拐兒童是當地超計劃生育的兒童,甚至還有個別家庭專門生育小孩再賣給人販子。當地山區的貧困加上計生管理工作的漏洞促成男嬰的一個「供方市場」。需要補充的是,貧困山區的政府不作為或瀆職是另外一個重要原因。

那麼,情況到底嚴重到什麼程度了呢?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羅鋒2004年3月2日說,2001年至2003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件20360起 ,抓獲犯罪分子22018名,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42215人。但他沒有講究竟有多少兒童仍沒有解救出來。

與販賣嬰兒可相提並論的罪惡行徑是綁架兒童。近年來,綁架兒童的案件不段上升。2000年5月10日,北京東城區的一名兒童被綁架,綁架者勒索25萬人民幣贖金。同一天,北京海澱某中學學生12歲的帥帥被綁架,綁架者索要160萬。2000年12月3日,深圳龍崗的一名兒童被綁架,疑犯勒索人民幣12萬元。令人難以置信的是,2000年8月21日,廣東省廣豐縣排山鎮的一名疑犯只為勒索5500元,將被綁架的11歲男童撕票,這名11歲男童被他活活掐死……

在大多數案件中,失去孩子的父母是最讓人同情的,想想像一下這些父母的感受,如何譴責販嬰罪惡都不過分。但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很多父母直接參與了販賣嬰兒的活動,他們竟然並不是受害者。2001年4月份《時代》雜誌一篇文章說,「販嬰的媽媽多出於無奈,但也有婦女表示,過去靠養豬賺錢太花時間、金錢,生個小孩不過9個月,又不花什麼錢。」 「販賣嬰兒的媽媽有的是要支付結婚費用,有的是違反計畫生育擔心高達4百美元的罰款;尤有甚者,計畫生育部門的幹部,有時都還幫著當地婦女賣嬰兒。」這篇文章還提到:在靠近中越邊界的這個市集,形成中國最大的地下販嬰網路之一,其中一個集團過去5年就將5千名嬰兒賣掉,對像多為東部省份希望領養小孩的家庭。

2、世界最大的兒童出口國

由於棄嬰問題越來越嚴重,也由於各種政治和經濟方面的動機,中國90年代開始向外國人開放兒童領養業務。這些業務是以收取「必要費用」為管理要件的。

美國之音2000年2月28日的一篇報道說:近年來中國政府由於國內棄嬰的增加而悄悄地鼓勵外國人到中國領養孩子。中國官方的領養事務中心拒絕透露外國人到中國領養了多少孩子。但是《中國日報》去年六月說, 90年代中期以來,外國人從中國領養了兩萬一千個孩子。據香港南華早報說,其中大多數孩子都是被美國人領養的。舉例來說, 從1989年10月到1997年9月,差不多八年的時間裡 美國人總共領養了一萬零六百三十名中國孩子。僅1997年一個財政年度,美國人就領養了3553個中國孩子。中國供人領養的99%是女孩子。這篇報道引用外國領養機構的觀點說:外國夫婦從海外領養一個孩子,平均花費一萬三千到兩萬四千美元。香港南華早報的報道說, 由於中國政府要求領養人必須親自到中國辦理領養手續和帶走孩子, 10到15天的中國之行要花費大約四千美元。

此外, 領養者還要出申請費,翻譯,律師費,簽證證明費等其他費用;此外,最大的一筆開支是向中國孤兒院自願捐獻四千美元。文章引用中國收養中心官員話說,中國收費大致就是以上幾項:一是審核費365美元;二是翻譯費200美元;三是贊助費3000美元;四是辦理其它手續的費用大約800美元,總共不超過5000美元。當然,來華旅行的費用自理。

我們對照一下中國大陸的相關報道,看看中國是如何出口嬰兒的。2003年12月2日《南方都市報》刊發了一篇相關文章。文章披露,中國已有5萬多名兒童被外國家庭收養,這個數字還在繼續增長。目前獲准收養中國兒童的15個國家是:美國、丹麥、芬蘭、西班牙、法國、瑞典、冰島、愛爾蘭、荷蘭、挪威、新西蘭、英國、加拿大、比利時、澳大利亞。遺憾的是,具有「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國家不屬於中國政府鼓勵領養棄嬰的對象。這篇文章顯示,中國已經連續幾年成為美國國際收養兒童數量最多的國家:1991年還僅有61名中國收養兒童獲得赴美簽證;而去年,這個數字已經上升到5053名。根據美國移民局的數據統計,美國人在2002年底就已經收養了超過3.5萬名中國兒童。文章說,中國收養中心(CCAA)是中國目前唯一可以辦理涉外收養的社會公益性福利機構。也就是說,它是獨家壟斷經營兒童出口業務的。這篇報道是這樣談論收費問題的:「收養費用也極低,收養一個中國小孩的費用約為1.5萬美元。雖然也有一些機構會收到3萬美元。」「如果以總共5萬名收養兒童計算,那麼國際收養家庭捐給全國各家兒童福利院的費用已達1.5億美金。」這篇文章還特別提到,按照《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規定,外國人捐贈給福利機構的財物必須全部用於改善福利院條件上,不得挪作他用。福利機構還應將捐贈財物的使用情況告知捐贈人。但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大部分捐贈人並不清楚所捐財物的具體用途。福建已經出現了一起挪用捐款的例子。

2002年11月《華盛頓郵報》一篇報道說,自從有關收養法律自1990年代中期放鬆以來,外國人收養中國嬰兒已成了中國政府的一項經濟福利,同時也協助舒解了中國社會最困難的窘境之一。《紐約時報》說,由於中國的一胎化政策導致許多農家棄養女嬰,使中國成為西方國家領養孩子的主要來源之一。法新社說,在1992年才讓外國人收養嬰兒合法化的中國,現在已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嬰兒出口國。光是去年一年就有大約5000名中國嬰兒被美國人收養。《華盛頓郵報》說,想要收養中國嬰兒的外國家庭必須為每名嬰兒付出高達一萬五千美元的收養費,其中大約三千到五千美元是規定必須捐給孤兒院的費用(VOA)。

來自香港《蘋果日報》的批評尤其嚴厲:「中國出口孤兒,年進帳7.5億」。這篇文章說:在中國政府默默推動下,愈來愈多外國人到中國收養棄嬰、孤兒。可是,外國人要領養中國小孩絕不容易,手續繁複外,花費也甚巨,領養一名小孩要花十至二十萬港元,其中大部分是「自願」捐給內地孤兒院的錢及領養手續費。現時中國每年約「輸出」五千名小孩,若平均每人的領養費為十五萬元,一年就為國家增加近七億五千萬港元的外匯。

筆者在中國溫州地區調查時還發現,中國兒童福利院同時也向國內領養人開放領養業務,收費也高的離譜,大約是2-3萬元人民幣。這樣算下來,中國政府每年兒童貿易的收入是相當可觀的。那麼這些收入是如何分配的呢?由於制度上的問題,沒有獨立監督機構能夠對此發表報告。不過可以參考的數據是:目前,福利院監護養育的兒童共有2萬名左右,約占中國未成年人總數的十萬分之五左右。在經濟發達地區,兒童福利院每個兒童每月平均費用400–500元,欠發達地區的兒童福利院每個兒童每月平均費用200–300元。換句話說,中國福利院兒童的條件沒有根本的改善,也就是說,出口兒童所獲得的資金並沒有導致福利院條件的根本改善,原因之一可能是這些錢「去向不明」。

中國的分稅改革也給福利院造成的負面影響。福利院資金大多來自地方財政,國家沒有對福利機構和兒童提供直接財政支出。這種狀況也導致了福利院搞「自主經營」,於是收養的兒童就成為福利院謀取經濟利益的項目。無論如何,無論什麼理由,一個國家出口兒童永遠是一中國恥。我們可以在現實主義的立場上對這種事業給予支持;但與此同時,中國必須從根本上解決這種悲劇。一個國家的父母拋棄他們剛剛出生的嬰兒,這在任何意義上都是不能接受的,在任何意義上都代表著這個民族的道德敗壞和不可救藥。「有江一代」一句外交口號是:中國是一個負責任的大國。道理很簡單,沒有負責任的政府,沒有負責任的父母,怎麼可能有一個負責任的大國?

3、棄嬰之國

兒童貿易是以棄嬰為市場前提的,而中國棄嬰則是有傳統的。棄嬰是一項古老的罪惡, 但是,到了現代社會,至少是到了今日的中國,它仍然被保留下來了。中國每年有多少孩子被拋棄?這可能永遠是一個未知數。《二十一世紀經濟導報》報導說,中國兒童福利院共收養五萬名兒童,由於經費緊絀、人滿為患,目前還有十萬多名兒童在外流浪。報導引述大陸東南沿海城市兒童福利院長表示,他所在城市人口兩百二十萬人,一年收到棄嬰超過一百名,絕大多數是女嬰,被棄男嬰幾乎都是殘疾或有重病。但有評論認為,實際人數遠高於此數。據聯合國的資料,一九九三年僅在江西省被遺棄的兒童就有五萬多名。

作家張平在《孤兒淚》(群眾出版社2001年1月第一版)一書中有這樣一段記述:在大同市福利院,從1949年到現在,就收養了近萬名棄嬰。90年代以來,幾乎每天都有被親生父母拋棄的殘疾嬰兒送來,「最多的時候,一天會收到好幾個!這種現象在文革中最為突出。」這位作者給讀者講述了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1991年1月,大同保育院門口,一個裝著棄嬰的紙箱突然著火了,煙火被撲滅後,人們發現了一具燒黑的小屍體。遭遇類似命運的另一個孩子僥倖逃避了死亡,她是一個「燒得幾乎沒有人樣的女嬰。超大面積的燒傷。遍體都是焦黑的顏色。大半張臉都是黑色的,頭髮全被燒光,半張頭皮也燒沒了,一個耳朵也給燒掉了,一個胳膊也給燒枯了半截,五個像木炭一樣的手指稍稍一碰就掉下來一個……最最令人可憐的是,這孩子居然還活著!沒被燒焦的一隻眼睛居然還微睜著!幾乎冰涼的身子對光線的反射竟還下意識地抽動著……」

我於2003年曾在中國廣西調查福利院的一些情況,後來在海外一家雜誌上曾發表過一篇文章:《兩個孩子的十年》。我在文章裡介紹了一個棄嬰的悲慘命運。中國80年代還沒有對外國人開放領養。那時候福利院的條件很差,幾乎有100% 的死亡率。

棄嬰是從那裡來的呢?「業內人士」介紹說大多數是扔在街道上的,有人通知公安部門,然後由公安部門送到福利院來。父母拋棄嬰兒的原因很多,諸如貧困、殘疾、未婚先孕、重男輕女,等等。特別是在「計劃生育」的壓力之下,上述悲劇又獲得了新的「理由」。事實上,福利院收養的嬰兒也只是棄嬰的一部份,而對棄嬰的總數永遠沒有人知道。自從幾百年前傳教士東來,中國一直以「棄嬰之國」而聞名於世,但在今天這一 「盛世」,棄嬰不僅沒有根除或減少,而且 獲得了自己的時代特徵。比如,由於城鄉差距,很多農民把孩子扔在城市的醫院、婦幼保健站、車站、公共場所等等,或者一些父母在機場等外遊客多的地方直接把 孩子扔在外國人的懷裡。再如,大多棄嬰是女嬰,多是父親背著母親把孩子扔掉的 ,在這種情況下,母親的命運是非常悲慘的。

最可能遭受遺棄的嬰兒是兩類,女嬰和殘疾嬰兒或殘疾兒童。對棄嬰特徵的分析不斷使我們接近棄嬰現象的本質。對殘疾嬰兒和女童的遺棄至少說明了兩個問題:第一,貧困往往並不是棄嬰的真正原因,第二,棄嬰說明著父母的「兒童觀」的本質,孩子是誰,對他們來講孩子不過是「我的一件產品」,正因為如此,拋棄「劣質產品」(殘疾嬰兒和女童)是完全順理成章的。心理學家認為,遺棄孩子,父母雖然尋得了暫時的解脫,但給孩子卻帶來了終身的心理創傷,他們會因為「父母不要我了」,而在未來的生活中產生自卑心理,形成行為和情緒障礙以及性格偏離。而對棄嬰的父母來說,也將是一個「永遠的心痛」,永遠不可能真正解脫。

然而,問題比這還有可怕得多。

2000年下半年,國內一些媒體和互聯網絡紛紛報道北京葉新、陳榮夫婦收養了5個殘疾棄嬰的事跡。這對撿垃圾的夫婦在北京的垃圾堆裡先後撿回了5個殘疾棄嬰,並盡一切能力來養育和治療他們。他們對孩子的愛在一個冷漠的時代激起了強烈的反響,人們在流淚的同時紛紛向這個「愛嬰之家」伸出了援助之手。但是,隨後發生了一件令人費解的新聞事件。2001年3月初的一天,北京電視台把這對善良的夫妻請到了他們的演播室,同時請來了一些「專家學者」。這些專家學者是來提幫助性的建議來了嗎?是來幫助這個貧困得令人難以想像的家庭來了嗎?不,他們幾乎瘋狂地對這兩個老人進行質問和譴責,對他們的貧困進行了譴責,對他們以如此貧困之條件來養育殘疾棄嬰的能力進行了指責!最後他們建議把孩子送到按法律規定應該送去的地方。他們甚至不無「正確」地指出,這對夫婦對棄嬰的收養是不合法的。

這不是唯一的案例。

2000年8月18日《中國青年報》有一篇這樣的報道:3年前,青海省平安縣平安鎮政府臨時工周文蘭在廁所裡揀到一名棄嬰,從此一個叫「圓緣」的小女孩,就幸運地成長在一個善良人家。可誰也沒有想到,三年後的今天,魏占海和周文蘭夫婦因收養圓緣的善舉而陷入了新的痛苦和煩惱之中。首先,他們被告知,收養棄嬰違反「計生」政策。

是年5月8日,百般疼愛圓緣的魏占海意外地受到了平安縣政府的嚴肅處理:收養棄嬰屬「超抱」,違犯國策,決定一次性徵收計劃生育費3000元,三年內不得提職、晉陞、晉級、評優。魏占海說,當時平安縣沒有一個收養棄嬰的合法機構,我們不可能再把孩子扔到廁所裡去。他希望有關部門能公正地對待自己。

2004年8月28日,《新京報》報道:撫養棄嬰被罰7萬,民政廳稱私自收養棄嬰屬違法。家住海南瓊海市加積鎮的王先生把被人扔在路邊的小孩抱回家撫養,在很多人的眼裡這是在做好事。但近日王先生卻接到了鎮政府下發的「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要對他罰款6.9萬元。對此他很不理解,日前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

那麼「合法的收養」情況如何呢?與出口貿易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大陸兒童福利院的孩子們正在死亡線上掙扎——那裡的比愛嬰之家的情況好不了多少,而他們是有義務為孩子們提供更好的生長條件的。

英國商業電視台第四頻道於1995年6月14日播出了《秘密亞洲死亡屋》,1996年1月9日播出了《重返死亡屋》,指稱中國兒童福利院存在著虐待兒童致死的「死亡屋」。

此事引起了世界範圍內的關注。《死亡屋》稱,1994年有80多名兒童在湖北黃石市社會福利院死去。「亞洲人權觀察」組織於1996年1月7日發表一份報告,對中國的兒童福利院狀況進行批評。該報告指責上海市兒童福利院虐待殘疾兒童。「亞洲人權觀察」組織稱,這一報告的許多內容是根據一個叫張淑雲的女人提供的材料編寫的。「亞洲人權觀察」組織的報告稱,中國兒童福利院的資金,大部分為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等開支,用於兒童的食品、衣著和其他必需品的開支很少。在國際壓力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1996年4月撰文反駁了這些批評。這些反駁引起了更多人對問題的關注。

不容否認,販嬰幾乎是一項全民運動。「人民」和「政府」都參與進來了。這一活動的擴大形式就是國家壟斷教育對父母和孩子的變相綁架,而販嬰罪行的背後則是以黑社會暴力為後盾的。美國《時代》雜誌的一篇文章也對政府官員參與販嬰活動進行了披露:1 名退休的女醫生從廁所的糞坑裡救出1個被棄的新生兒,將她帶到一處診所,卻隨即遭到5名家庭計畫官員責難,他們並將這個嬰兒搶走,丟到地上踢打一番,再拋到一處稻田里任其溺死。這個不幸的嬰兒是在違反當地的生育配額下被生下來的,相關的家庭計畫官員擔心如果達不到上級規定的配額將會受到處罰。中國的孩子在「權力」和「人民」的聯合之下看不到解救的希望。

不過我們在這裡打算提出一個冒險的問題:上述種種事實是否已經充分說明:XX民族是一個根本敗類的民族?無論如何,讓販賣兒童的罪惡行徑千秋萬代地受詛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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