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兒童倫理」呢?就是在社會和政治生活中建立以兒童為道德主體的一種政治理論。我以為,人類歷史的一切野蠻事件基於蔑視兒童的權利和無視兒童的感受,沒有把社會事件和政治事件同時看做是家庭事件。兒童倫理是一項最低普世倫理,不僅因為幾乎地球上的每個人都有孩子,更因為每個人都曾經是孩子。這種共同經驗為普世倫理的提出和實踐提供了客觀前提和主觀動機。
我們這個星球目前已經瀕於死亡。其中,軍事戰爭、政治迫害和環境災難是地球的三大絕症。兒童倫理的引入是為開始一場地球人的心靈革命,並期望通過激發人類對孩子的責任而同時承擔起拯救地球的責任。這是一場人類的自衛行動。我們提醒這個世界注意:只有重新審視成人世界和兒童世界的關係,只有正視成人帝國的「權力過剩」的弊端,我們才可能抑制人這個物種的各種理性和道德的有限性,才可能期待一個和平、自由、寬容和人道的世界。
1、兒童倫理和永久和平
人類歷史是戰爭史,或者說,只有人類才互相殺害或互相行兇,僅這一點,就足以摧毀人類比其他動物更有智慧的各種謊言。但是,儘管如此,人類歷史上仍然有無數偉大的「人」從低能的群眾熱情中站出來譴責戰爭,提出建立永久和平的天才設想。方濟各、但丁、康得、愛因斯坦……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人類不存在這種聲音,人類社會該多麼的可怕!
然而,「永久和平」仍然遙遙無期。我們必須站在這些巨人的肩上尋找告別戰爭的新道路。我以為,考慮人類有限性,兒童倫理是永久和平的惟一出路。事實上,戰爭和各種反人道罪行是漠視兒童的權利和尊嚴的必然結果,因為一切戰爭是對一切孩子的不宣而戰。為什麼這樣說呢?沒有一個孩子願意在戰爭中失去親人,而沒有一個孩子願意死於他們不理解的戰爭。成年「戰士」往往「無私地」忘記了自己的兒女,有多少可憐的孩子永遠失去了他們該死的父親,或者多年未見過父親。如果撕殺的成人考慮到孩子的感受,考慮到別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一樣的感受,他們有理由握手言和。成人發動戰爭的時候從來不聽取孩子的意見,更無視他們的痛苦和恐懼,然而每一次戰爭都把孩子捲入其中。從孩子世界或從把孩子也當人的人類世界來看戰爭,我們發現,一切戰爭都是少數人(成人)決策並發動的,因而是不合法的。對於孩子來說,正義戰爭和非正義戰爭的劃分是荒唐可笑的。一言以蔽之,戰爭是永遠非法的。
戰爭不是軍事事件,而是家庭事件。人們必須記住,在戰爭中喪生的不是千千萬萬個「人」,而是千千萬萬個父親、母親和孩子。從這個意義上講,歷次戰爭的「死亡效應」遠遠地沒有被正視,而真實的「死亡率」也遠遠地被降低了。
那麼,人類歷史上有多少父母的孩子和孩子的父母死於戰爭呢?
有學者統計,在1964年以前的5164年裡,世界上發生了大大小小的戰爭14514次,有36.4億人喪生,也就是說,至少有相當於目前地球人口總數的70%的人「非正常死亡」,他們死亡的惟一原因就是人類的自相殘殺。但是,人類對剛剛過去的死亡事件絲毫不長記性。我們僅僅從現代史這一段來看戰爭,就足以發現人類是多麼的不可救藥。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共有9000萬人傷亡,占當時世界人口的4%.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1992年,世界發生了470多次局部戰爭,至少有2300萬人死亡,平均每年至少50萬人。僅1992年一年裡,地球上就發生了54場戰爭。今天,地球上成年人的國家製造了5萬個核彈頭,其爆炸能量相當於100萬顆投向廣島的原子彈,如果動用現存的核武器的3%,地球上的每個人都會在不到一天的時間裡經歷500場第二次世界大戰。世界各國每年仍在武器方面花銷4000億美元,幾乎每分鐘100萬美元。這是一個令人不寒而慄的世界。
問題的實質還在於,每次戰爭都意味著孩子失去了父母或自己倒在血泊之中,而他們對戰爭一無所知,沒有對戰爭投一張贊成票,他們是絕對的無辜者。也就是說,孩子在永遠不屬於他們的戰爭中永遠被無辜殺害。
1994年第44屆國際教育大會倡導國際理解教育(education for internationalunderstanding),倡導通過教育來促進和平與民主,重申「和平文化」(culture of peace)的思想,並希望通過教育來改變過去那種「只教權力史而不教知識史,只教戰爭史而不教文化史」的局面。(《全球教育發展的研究熱點——90年代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報告》 趙中建 選編 教育科學出版社1999年12月第一版 P4.)對於促進和平而言,「國際理解教育」的作用並不大,也許遠遠不如「代際理解教育」更為根本。如果成人世界理解並設身處地地尊重孩子的感情和意願,這種感情和意願就是沒有一個孩子希望失去親人淪為孤兒,或被炸死,那麼,國際間父母們的軍事戰爭和國內父母們的政治迫害都可以避免了,那麼,和平和人道也許真正可以降臨這個佈滿孩子墳塋的星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法對其道德使命的描述是:「既然戰爭是起始於人的思想,所以必須在人們的思想中樹立起保衛和平的信念。」(《全球教育發展的研究熱點》P330-331.)這話大體上是不錯的,但是,如何在人們的思想中樹立起保衛和平的信念呢?那就是先在他們的思想裡樹立起保衛兒童的信念。每個人都曾經是孩子,每個人都可能是父母,因此每個人都有責任為孩子們保衛和平。
2、兒童倫理與政治自由
兒童倫理打算告訴這個世界,特別是遠離世界主流文明進程的國家:給孩子自由是政治自由的歷史前提;而只有尊重孩子的權利和感情才可能告別施於父母的孩子和孩子的父母的各種政治迫害與暴政。
人類的自由史同樣是兒童自治史。學生自治為自由社會培養了自由公民,給孩子自由則從成人和孩子的心靈中同時培育了忠於自由的牢固信念。
有人認為學生自治產生於宗教革命的年代。「1531年,宗教革命領袖路得的好朋友Trazendorf 在德國Golblerg中學校創行學生自治制」。「這是學生自治之始」。事實上,學生自治的歷史要早得多,它是在大學出現時同時產生的,而大學即自治。學生自治至少可以追溯到12世紀。在中世紀晚期,大學在歐洲興起。拉丁文的「大學」(universitas)一詞為「行會」、「社團」、「公會」之意。早期的大學是教師和學生自發性的結社。校長一般由各科的學生和民族團的學監一起選舉產生。在歐洲南部的大學校長多是學生,在北部常是教師。校長往往還是外國人。13世紀被稱為「大學的世紀」,「因為這是一個社團組織的世紀。在每一個城市裡,只要某一職業有大量的人,這些人就會組織起來,以便保護他們的利益,以及引入有利於自己的壟斷機制。」(《中世紀的知識份子》(法)雅克。勒戈夫著,張弘譯,衛茂平校,商務印書館1996年12月第一版P59.)大學的獨立是通過反對教士、特別是反對世俗政權雙面的鬥爭取得的,在大學捍衛自治的過程中,教會往往提供支援,羅馬教廷是大學自治「至高無上的同盟者」。比如,1231年,格裡高利九世通過了被稱為「大學大憲章」的教喻,給大學新的法規。在巴黎,大學的自主權是在1229年學生與國王的警察發生流血衝突後兩年才終於獲得的。在牛津,在1209年憤怒的市民由於一件婦女謀殺案蠻橫地絞死了兩名大學生,大學於1214年邁出了取得獨立的第一步。其後,大學自治是通過一系列與國王的衝突後以亨利三世的退讓而贏得了獨立。(《中世紀的知識份子》P61.)「從大學最初得到官方承認之時起,教皇、皇帝、國王、封建領主、自治市,給了它和師生種種特權,包括保護、豁免等,具體內容是:(1)保護遊學的教師和學生的安全,他們自由來往於各大學之間,不受干擾,人身不受傷害。(2)大學基本上獨立於教會、國家及市政的管理之外,有自己的法庭,學生債務人和罪犯有只受大學法庭審訊的權利。(3)大學有停止課業和從母校和所在地撤出的權利。(4)畢業生取得相當於教師證書的學位,有到處任教的權利。(5)教師和學生的個人財產有免稅的權利。(6)教師餓學生有免服兵役的權利。(7)大學內部事物完全自治。」(《外國教育史略》P151.)
可以說,西方的政治自由史從「兩希文明」中汲取了它的精神資源,但是,是學生自治和學校自治為歐洲自由提供了人才資源和歷史經驗,並為精神文化的成長與創新提供了更多可能性。比如,「學校民主化」和「課堂民主化」,目的就是允許學生自己制定課堂的規章制度,使得學生能直接面對自己的責任,並使他們以一種真正參與班級和學校的事務的感覺,就能使他們積極參與到整個過程中。另外一方面,有些國家為學生提供良好的民主訓練,這一練習已經拓展到在學生中選舉「政府機構」的實踐。比如在哥斯大黎加,每一年學校都參加選舉一個學生的政府。選舉程式與國家選舉一樣,如任命一個選舉法庭、辯論、秘密投票等。其目的是讓學生知道選舉這一民主的工具是如何運作的:表達絕大多數人的聲音並確保公正地反映所有各種觀點。(《全球教育發展的研究熱點》P364,365,366.)
孩子更具有追求自由的偏好,而知識則把這種天賦的自由熱情用理性的力量武裝起來,所以,學生自治運動必然成為個人自治運動的先聲。同樣,東方反自由的歷史,就是鎮壓學生自由的歷史。「中國各校學生自治開始於民國八年,即五四運動之年。」(《大學精神》P277,278.)但是,「自由中國」運動從萌芽之日起就被段祺瑞政府和蔣介石政府、特別是共產黨政府以同樣的力量活埋了。既然學生自治有諸般益處,為什麼總是喋血於街道呢?一言以蔽之,那個成人國家太自私了。我以為,在中國,自由是如何可能的,關鍵是從地方自治和學生自治兩方面著手。那麼,自由又如何不可能了呢?那就是民國初年以來的「聯省自治運動」和學生運動不斷被「國家」以穩定的名義鎮壓了。
人類的種屬特徵是人的自組織能力,這種自組織能力即民主的能力,或和平地建立「自由秩序」的能力,人因這種也性而區別於動物。沒有民主能力的社會是野蠻社會,靠動物性暴力和魔鬼性的計謀來維持,並因魔鬼的審美標準,建立了力量審美和陰謀審美的價值觀。有必要讓孩子們唾棄這種野蠻的智慧,學會能夠寬容、和平地進行人類自我管理。與戰爭殺戮一樣,所有的政治暴政和政治迫害都是對孩子的迫害,都是對孩子的父母和父母的孩子的暴政;由於其同樣未徵得孩子的授權因而永遠是非法的。由於認為無需徵得孩子的意見,這種獨斷不僅在形式上而是在本質上宣告了暴政的極端非法性。面對這種成人暴政,兒童倫理提示人們銘記那句古老的箴言:「愛吾幼及人之幼」,它也對成人暴政提出這樣的譴責:「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政治迫害即家庭迫害,它可能是直接施於孩子的,也可能是間接施於孩子的,我們分別予以說明。
所謂直接施於孩子的政治迫害是指對孩子進行政治迫害,目的可能是為了給孩子的父母增加壓力,也可能就是把孩子當作敵人。總之,未成年人在這種體制中像成年人一樣淪為暴政的犧牲品。我們看看下面這些案例:在史達林時代,「有些州的那些發了瘋的內務部工作人員不僅指控成年人進行反革命和恐怖活動,而且還指控小孩進行了這些活動,例如在列寧斯克-庫茲涅茨克市……逮捕了60個10歲至12歲的小孩,他們被指控建立『恐怖的反革命組織』……同時還有100 多個孩子被立案審查。……柯秀爾堅決拒絕假交代,他的劊子手們把柯秀爾的16歲的女兒帶到審訊室,當著父親的面把她強姦了。此後,柯秀爾就在所有『交代』上簽了字,可是他的女兒被放出來以後就臥軌自殺了。……一些有名的『人民的敵人』的未成年子女也被逮捕……有時內務部機構不僅槍決了『人民敵人』的妻子和成年子女,而且也槍決了未成年的青少年……他們的年齡都在14-16歲之間。……許多『人民敵人』的孩子以後在40年代被逮捕並被流放。……幾十萬無辜的人們,包括婦女、兒童和老人也被逮捕並被強行遷往我國的某些邊遠地區……不少老人和孩子死在途中……骯髒的貨車車廂裡裝滿著婦女和兒童,幾乎滿得不能再滿,他們大多數人在祈禱和哭泣。」(《讓歷史來審判》(蘇)羅-亞-麥德維傑夫 著 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版 P.378、379、422、559、560、841、842.)
在納粹德國。1942年10月5日,納粹在烏克蘭的杜布諾鎮殺害了5000名猶太人。「黨衛軍人員命令從卡車上下來的男人、婦女和大大小小的兒童脫下衣服。……一個銀白頭髮的老太太抱著一個1 週歲左右的孩子,唱歌給他聽,還逗著他。孩子高興得咯咯地笑著。孩子的父母噙著眼淚望著他們。父親拉著一個約10歲的男孩子,溫存地向他說話;孩子忍著滿眶淚水。父親一手指著天空,一手撫著孩子的頭,好像在給他解說些什麼。」(《第三帝國的興亡》P.947.)
在抗日戰爭中的中國。「在這個小村子(邱亮村),我目睹了野獸般的野蠻行徑和難以言表的悲慘情景……據說師團長要把女人和孩子全殺了。……一個老人和一個孩子被帶了出來。孩子聽到他的家人被刺殺時撕心裂肺地慘叫,看到淒慘的血,嚇得直發抖。老人慌張地緊緊摟著孩子,像是要替他挨刺刀。在這裡,生命不如塵土草芥。一陣兇猛的刺殺之下,老人和孩子倒下了。……老人怎麼帶著一副難以言表的熱愛和痛苦的表情,在吸吮著他心愛的孫子或兒子的血!他不停地咕嘟咕嘟吸吮著孩子胸口湧出的血!……他如此愛孩子,他痛惜行將逝去的幼小生命……這就是戰爭的本來面目……孩子的鮮血被吸進老人的嘴裡,就像孩子的生命在老人的生命中存活一般。孩子奄奄一息的生命之軀開始痙攣,迎來最後一口呼吸,死神淹沒了他的肉體……我們繼續前進。(《東史郎日記》 P.77、78.)
在「延安中國」。時間是「搶救運動」中。被「搶救」的「特務」就「從中學生『發展』到小學生,12歲的、11歲的,一直到發現出6 歲的小特務!」(《思痛錄》 韋君宜 著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1998年5月第一版 P.8.)
在文化大革命的中國。一個8 歲的女孩子當了十年反革命:「我們市委宿舍大院牆上出現了一條反動標語。寫著『打倒毛主席』五個字。……(調查)內定重點是我。……那時我8歲。……他們為了給我增加壓力,把我當成反革命,當作真正的囚犯關起來……把我弄到市委大院批鬥,也掛上牌子,戴高帽,帽子上寫著『現行反革命X X』,還在我的名子上打上『X』」。 為了逼迫這個孩子交代反動標語是乃父的指使,警察叔叔拉她去刑場進行了「陪死」,搞假槍斃。(《100個人的10年》 馮冀才 著 江蘇文藝出版社 1991年7月版 P.78-85.)
在文化大革命的中國。1966年8月,北京9萬「黑五類」及其家屬子女被強制遣送出北京。他們在「如狼似虎、皮帶翻飛的紅衛兵驅趕下,走進了北京站大門。那神情好像是電影銀幕上被日本鬼子驅趕進萬人坑活埋的可憐的中國老百姓。……一個4歲的孩子成為家庭出身的受難者。孩子在皮帶下哭喊。母親聽到孩子哭叫從皮帶拳腳下爬起來,……撲向自己的孩子。她坐在地上,把孩子抱在懷裡。孩子哭喊著:」媽媽,我怕……『母親的眼睛第一次湧出了淚水。……那個眉清目秀的苗條少女,她大叫一聲:「狗崽子!』撲到地上的母子面前,伸出纖細的雙手,抓住母親懷中4 歲的孩子,一把從母親懷中奪出,高高舉過頭頂,大叫:」你他媽生下來就是罪過!『隨著喊叫,孩子被頭朝下摔到堅硬的水泥地上。「(《青春的浩劫》P.67-68.)
在文化大革命的中國。1970年,18歲的中學生黎蓮被這樣慘無人道地處決:「……囚車裡,四個人高馬大的武裝警察一下將黎蓮扳轉身,臉和身子緊緊貼在車壁上。衣背往上一擼,來不及使用麻醉藥,一把鋒光閃閃的手術刀就在她的右腰處劃開了一個巴掌大的口子。……沒幾下,一個滴著殷紅鮮血的腎,潑剌剌地落在潔白的瓷盤上……『而在醫院的手術室裡,一個奄奄一息的』革命幹部『正在等著種植從血泊中掠奪來的腎。」(轉引《黃河》1999年第二期,P.153.)
……
這些案例不同程度地帶有有中國傳統刑罰「株連」的痕跡。「株連」孩子是人類的普遍的政治醜惡,但達到株連九族和滅門的程度,不限於「革命時期」,並被絕大多數王朝合法化,而且是成文法,這可能首先數中國,就像「淩遲」首先屬於中國一樣。中國秦代就有「罪夷三族」的刑罰,即誅殺三代人。到隋煬帝時,謀反者罪其九族。到了明清,株連之廣,手段之殘忍,簡直匪夷所思。迄今為止,中國歷史上有多少孩子倒在「滅門」、「趕盡殺絕」、「消滅在萌芽狀態」等等形式「株連」的血泊之中?在大動盪和大革命的年代,殺害敵方的老婆和孩子普遍成為鬥爭的策略!孩子在「株連」中紛紛被殺掉,他們露出極端恐怖、吃驚和迷惑的眼光,他們怎麼能明白這種瘋狂的政治智慧?肖斯塔科維奇說,他看到一個突然被殺害的孩子的屍體,他的臉上還帶著笑容!他是沒有想到叔叔阿姨們會殺死他呢,還是尚不知道死亡意味著什麼?「孩子的笑容」永遠留在人類歷史的天空,他使所有的良知顫抖,使所有的劊子手們看見自己罪惡的靈魂,使「人類文明」永遠受到詛咒。
「夷滅九族、滿門炒斬」是為了「威懾」嗎?但威懾手段很多,為什麼如此無所不用其極?心理學家和歷史學家們說,惡的最後的成功率是低的。「法蘭克的國王們」下場如何?
不僅如此,「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革命領導人之間彼此提防,這使他們越來越暴虐甚至殘酷,其結果是,他們實際上須提防的東西就越來越多。」(《惡》P.399.)那麼率而操刀的主要功能與其說是為了威懾某些犯罪,不如說是為了安慰某些罪犯。孩子何辜!間接施於孩子的迫害是指通過迫害孩子的父母或親人而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傷害孩子。這樣的例子更多了,可以說,每一次被抓走或打死一個父親或母親都傷害了他們的孩子,都把這些無辜的孩子逼上了恐怖或死亡的絕境。從這個意義上講,漠視孩子導致暴政。政治暴徒缺乏對在政治迫害中失去父母的可憐的孩子——無論是自己的孩子還是別人的孩子——的同情心,這使政治迫害者缺乏自我約束,淪為「黑暗的野獸」。如果他們感同身受地想一想可憐的孩子們,想一想他們失去親人的痛苦,想一想他們撕心裂肺的哭叫,我想一切對父親和母親的政治迫害和戰爭殺戮都可以避免了。可惜的是,良心死了,既聾且盲。當一名戰士將一個「敵人」擊斃的瞬間,他應該聽見那個敵人的女兒的啼哭聲,那種哭聲與他自己的女兒的哭聲完全一致。當一位法官或警察將一名「鬧事者」光噹一聲關進監獄時,他應該看見有一個孩子在睡夢中流出的眼淚,那眼淚和他自己的孩子的眼淚一樣等待著父親的擦拭。值得他們驕傲的是,他們從來都「不需要」這樣想。不僅如此,折磨對手的孩子可能還被當作是對對手本身的一種懲罰。在這種無情的折磨中,很多正直的人無不懊悔自己已為人父。李銳先生有這樣的感慨(參見《李銳其人》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巴金說:「我後悔當初不該寫小說,更不該生兒育女。我還記得前兩年在痛苦難熬的時候,她(蕭姍)對我說:」孩子們說爸爸做了壞事,害了我們大家。『這好像用刀子在割我身上的肉。我沒有出聲,我把淚水全吞在肚裡。「(《名士自白》P.142.)這是怎樣的一種」殘酷「。
耆那教(Jainism)的中心道德思想是「不傷生」,對於耆那教徒來說,食物在食用之前必須進行檢查,以保證蟲卵或小蟲子不會在無意中被傷害。甚至,人在行走之間必須清掃道路,以至不會踩傷或踩死任何生命。對於「政治暴徒」來說,對於那些「黑暗的政治動物」(他們專門喜歡在深夜砸開受害者的門窗)來說,對於決定把正直的人關進監獄的審判官先生們來說,他們的鐵蹄踏碎別人的家庭和臥室的時候,是否稍微考慮一些那些瑟縮在被窩裡或角落裡的「小蟲子們」?是否想到她們和自己家裡的孩子們一樣需要有父母的世界?不,他們根本不在乎,甚至正相反,他們還要利用這種親情,或者通過嚇唬孩子來要挾父母跪在他們面前。從人權立場上可以說,對孩子父母的政治迫害,瘋狂地侵犯了兒童受照顧權。
3、兒童倫理與生態倫理
保護環境不僅僅是基於人類對世界的「照顧責任」(上帝指命人是地球的管家),人的世界責任(全球化倫理),更基於人類對未來的責任,即對孩子的責任。愛護環境更是為了愛孩子,這個道理是不言自明的。破壞環境和掠奪資源是向未來透支,是現在對未來實行的「三光政策」,是成年社會對兒童社會的侵略。由於人的壽命有限,自私者不作長期打算,往往急功近利。破壞環境導致的災難是逐漸發生作用的,加之人類「搭便車」「的脾性,導致現時的人類對保護環境持不負責任的態度。然而,孩子們將在那樣的生態中生活。自然資源是現在的人和孩子們的共同財產,更是孩子們和未來的人們生存的基本條件。但我們已經」單方面「揮霍一空。
「環境教育有助於顯示今天的行動與明天的結果之間存有的永久聯繫,並證明各國社會之間的相互依存性及全人類團結的必要性。」(《全球教育發展的熱點研究》P9.)這實際上提出了環境倫理的兩方面內容:代際間的永久聯繫和同代人之間的依存。但是,要使這兩方面都得到落實,最為根本的仍然是建立兒童倫理。第一,成人世界必須對孩子的世界承擔環保責任,第二,全世界的成人只有意識到父母的責任才可能意識到合作的重要性並因此踐履這些基本準則。在一定意義上,保護環境的倫理就是控制成人或成人自我控制的倫理,即一種面向兒童的倫理。「可持續發展的理論」是一種成人道德理論。我們必須不僅僅意識到,「今天地球大面積的環境退化,已經影響到社會各個部分的大部分居民群體,而且具有明顯的國際性。」(《全球教育發展的熱點研究》P14),更重要的是,這種環境災難將影響到未來的地球居民,可以說,他們生而受污染,是完全「不公平」的。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一份環保報告稱:「環境問題的長期解決辦法存在於對後世各代進行繼續的、終身的環境教育和培訓。」(《全球教育發展的熱點研究》P23)這種觀點只是揭示了環境問題的一半秘密,同時掩蓋了另一半真相。在我看來,「環境問題的長期解決辦法存在於」對當世的成人進行環境教育和培訓,使他們有面向兒童的基本道德。正在破壞環境的一代人,有什麼資格對從未參加這一破壞性工程的新一代人實施環境教育呢?對新一代的環境教育不是不重要,但問題是,首先這一代人要進行自我教育,否則,這種教育和變相推卸責任有什麼區別呢?這正如一個人,他從孩子手中偷騙了一個蘋果,他一邊啊嗚啊嗚地吃著,一邊對孩子實施關於偷騙是惡的道德教育一樣。「對於所有的學生來說,一個主要的目標是使他們知道如何分析問題,找出原因和結果。」(《全球教育發展的熱點研究》P69),大人先生們,原因已經找出來了,那就是大人先生們要向孩子道歉,並保證以後別再搶他們的東西了。
由於孩子們正處於身體發育階段,所以,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危害就更加嚴重。中國多數中小學生用過含有有害物質的塗改液,兒童鉛中毒的情況較為普遍。「北京市兒童鉛超標的主要原因,來自大氣中含鉛廢氣的污染。」電磁污染影響妊娠質量。一項新資料顯示:全國每年出生的2000多萬新生兒中,有一定數量的孩子有缺陷,專家認為這與環境污染,特別是電磁污染有關。中國以及世界範圍內,兒童出現性病並呈增長趨勢,兒童哮喘病發病率增高。艾滋病、毒品、吸煙同樣危及兒童。僅1996年,就有40萬15歲以下的兒童感染艾滋病毒,其中90%在發展中國家。「自艾滋病流行以來的十幾年中,已經有將近300萬兒童成為艾滋病患者,其中絕大多數已經化作一方小小的墳墓。1996年全球150萬死於艾滋病的人中,1/3是兒童。」「據估計,有900萬以上的兒童因為艾滋病失去了母親,另有數百萬計的兒童生活在雙親中有一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家庭中,時時面臨失去親人淪為孤兒的悲慘命運。」(《尊重兒童的權利》P57-80.)在中國雲南,一項調查顯示,在全省五千多名艾滋病感染者中,至少有75%的感染者是29歲以下的青少年。2000年10月27日中新社的一條消息稱,中國每年有近兩萬兒童非正常死亡,而環境惡化是主要兇手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都確認:「擁有生命健康是每一個兒童的權利」。環境破壞嚴重侵犯了孩子的人權,侵犯他們的「環境權」。「人類的權利是有限的。不能讓當代人因為對環境的開發性破壞而損害人類的生存條件和下一代人的生活質量。……當孩子因為臭氧層漏洞太大而再也不能在戶外玩耍時,……人格尊嚴就受到了侵犯。」(《人權是什麼》P57,58.)是制止大人們濫用權力的時候了。現在環境惡化使整個國家如同世界末日。移民時代已經開始了,人們紛紛逃離中國一個越來越重要的原因是為了逃避環境災難。在這種過程中,仍然有很多動人的「孩子還小,孩子先撤我掩護」的故事。未來的確令人恐怖。看看現在北京的污染,想想十年前的北京,僅僅十年,北京污染得如人間地獄,又罔論太原?再過十年呢?讓人不敢想。然而逃出去的孩子畢竟是少數,或者更多是「貴族之家」的後人,這些家長是可以說:「我死以後,哪管洪水滔天」的。那麼更多的孩子呢?我們如何告訴她們過去的天空是藍色的,但被我們糟蹋了,僅僅因為我們瘋狂的自私?
把剛剛出生的孩子放到一個嚴重污染(心靈的與物質的)而打成一片(喊打聲和槍炮聲)的世界,我們這些成年人是有罪的。「兒童權利公約」的基本原則之一被表述為:尊重兒童的觀點和意見的原則,即「任何事情涉及兒童,應當聽取兒童的意見。(《尊重兒童的權利》P29.)兒童倫理願意贊同這些基本原則並引為自己的原則,同時,把」關照兒童「,」兒童優先「等」遵照兒童的感情「的命題補充進來。兒童倫理的目的不是別的,乃是通過人類的自我教育進行人類的自我拯救。」教育「一詞的埃及文,意思是」使其成為「。(《外國教育史略》 馬驥雄 著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二版P7.)
在西方,」教育學「一詞是從兩個希臘字母」兒童「和」帶領「而來。兒童倫理認為,教育的目的是」使其成為「人而不是成人:」帶領「則意味責任而不是權利。現在我們發現,人類的解放不僅僅在於教育兒童,更在於成人的自我教育,並且是面向兒童的自我教育。有人說:」教育孩子是我們所有事業中最重要的事業,比任何所謂的防衛措施都更加緊迫和重要,他是我們惟一真正的防衛,「(《學校教育》P3.)
事實上,這種教育模式僅僅是成人文化或傳統文化的自衛而已。如何使之成為包括孩子在內人類集體自衛,才是更加緊迫和重要的惟一真正的防衛。而要做到這一點,成人世界的自我反省是一個不可繞開的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