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經難題:林獻羔牧師的樂園在地心裡嗎?

這周收到了幾封來信和留言,是問同一個問題的:林獻羔牧師在他的著作《火湖》中,談到的關於「樂園」和「陰間」等問題,並作出了一些很有趣的解釋。來信的弟兄姐妹想追問的是,這些解釋有讓他們蒙造就的地方,也有讓他們感到很困惑的地方。由於上周有兩場講道,我一直沒有時間回復,也沒有時間詳細研讀。今天剛剛從教會回來,詳細看了這些問題,覺得很有必要馬上回信。因此也要推遲兩天編發10月3日的主日證道,並推遲刊發啟示錄第一課的講章;我先將自己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寫出來。我以為這些弟兄姐妹提出的問題是特別重要的,值得盡快做出反應。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林獻羔牧師是一位令人尊敬的牧師。但這與他是否在所有真理見證上都是正確的,都能夠「守位分」是兩個問題。傳道人或神學家經常遭遇的「不守位分」的試探就是:你不知道或不太知道的事情你宣佈你知道甚至非常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對一些屬靈的事的解釋,就可能走向極端。天國和陰間的事,是神學家需要特別謹慎的話題,因為我們所說的,未必真的是我們明白的(申命記29:29)。神學同樣需要警惕「理性的自負」。

引起爭議的主要是林獻羔這段話:陰間的形狀。陰間有兩部分:一邊是樂園,又叫「亞伯拉罕的懷裡」,這是拉撒路等人曾在那裡享福的地方;另一邊是苦園,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地獄」,是那財主和千千萬萬罪人在那裡受苦的地方。中間有深淵限定,彼此不能來往,只能對話(詳看路16:19-30)。有許多信徒認為只有罪人下陰間,信的人就不下陰間,其實不是的。在舊約時代和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不信的人固然要下陰間,連信的人也要下陰間:「雅各說:『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他,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創42:38)雅各的兒子約瑟「沒有了」,西緬也「沒有了」,恐怕便雅憫也會遭險,致使雅各悲悲慘慘的死,他的靈魂就要下到陰間裡去了。雅各是得救的,但他深知他死後,也要到陰間裡去。他與所有得救的人一樣,下陰間不是受苦,而是要到陰間的樂園裡得安慰。

林獻羔牧師的觀點並不是完全新的,晚期的猶太拉比和後來的天主教有過類似的想法,煉獄說就是這種想法的產物之一。基督教會是摒棄這種觀念的。在教父(church Fathers)時代,也有人不能壓抑這種好奇心,致力於尋找樂園的下落,不過他們很快謙卑下來,最後宣佈,沒有人知道樂園具體在哪裡;無論是舊約的伊甸園,還是新約裡的樂園;他們應該既不在我們這個物理世界的地上,也不在這個世界的天上。不過像林獻羔牧師如此這樣言之鑿鑿地確定樂園是陰間的一部分,而且一同在地心裡,這應該是前所未有的。

首先,陰間在哪裡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耶穌確實這樣講過,「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馬太福音12:40),舊約也有相應的經文說人死進入地中或被地吞沒。但我們不能根據這些經文宣佈,陰間同樣也在地裡頭。在邏輯上,完全存在一種可能:耶穌三天三夜在地裡頭,而這三天三夜他曾下到陰間,而陰間和地裡頭不是一個地方。這包含兩種可能性:第一,如果陰間是一個屬靈的存在,那麼就與「地心」完全不著邊際。地將那些人吞入,這些人墜落陰間,就足以證明陰間在地裡面嗎?耶穌升天,現在在哪個天上呢?太陽系、銀河系?不是的,陰間和天上未必是我們所理解的時空概念。耶穌是升天了,但那個「天」的最後歸宿,不是人能明白的。橄欖山上的情景是真實的,但「上帝的右邊」不是我們的理性能明白的。既然「陰間是個靈界的地方,而不是物質的地方」,那「在地球的內部——地底中心的地方」,這不是「物質的地方嗎?第二,即使我們勉強同意陰間是一個物質的存在,仍然不能從上面的經文推出陰間就在地心,因為耶穌完全有可能是在用約拿的神跡打比方;因為約拿魚腹中禱告的時候,也想像他自己同時也在陰間——「約拿在魚腹中禱告耶和華他的神,說,我遭遇患難求告耶和華,你就應允我。從陰間的深處呼求,你就俯聽我的聲音」。當然,這不是我們這裡要重點討論的。

我們重點要說的是,舊約的相關信息勉強可以說「陰間」在地裡,但無法證明「樂園」也在「地心」,或者是陰間的一部分。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可以說林獻羔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新約的相關經文可以證明耶穌死後確實下到「陰間」,但不能證明「樂園」也是這「陰間」的一部分。路16:19-30更不應該得出這樣的結論來。明顯的財主「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首先,是財主在陰間,而且是在陰間受痛苦。而「亞伯拉罕」在「遠處」,這個「遠」不是理性解經能明白的,因為這個空間不是「物質」的。不僅如此,所謂「亞伯拉罕的懷裡」在聖經上是有特定含義的,這個句子在聖經裡常用來指天上的盛宴,羔羊的筵席(馬太福音8:11、約翰福音13:23),為與財主生前的天天盛宴形成對比。更不應該的是,林獻羔這裡將舊約明明的「假言判斷」說成是事實判斷,這是明顯的。δη是看不見的地方,在舊約中,LXX用與之對應。但事實上,這兩個字不完全等同。後者的意思包括sheol, underworld, grave, hell, pit等,也就是說,也有「墳墓」之意。δη只是在後來的發展中,將「墳墓」之意包含進來,但在整個聖經語境裡,皆指「陰間」,是屬靈上的含義。林獻羔牧師只要稍微在認真一點兒,也許就能發現自己的論述有一個簡單的邏輯矛盾——當雅各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而雅各和他的兒子約瑟都要住在陰間的樂園裡,那麼,他又何以說「必悲哀著」,「悲悲慘慘地」呢?進樂園是何等平安、喜樂的事,至少不可能是「必悲哀著」,「悲悲慘慘地」進入樂園的。如果是這樣,耶穌怎麼能把「悲悲慘慘地」的樂園獎賞給得勝的基督徒呢(啟示錄2:7)?

聖經只有一節經文似乎支持林獻羔的觀點,就是路加福音23: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我們首先要承認,第一,耶穌當天確實死了並被埋葬;第二、耶穌確實下到了陰間。在這樣兩個前提下,我們似乎能夠順理成章說,樂園應該也在陰間了。要搞清楚這個難題,我們首先要知道「樂園」一詞在聖經中的用法。樂園:παρδεισο,希伯來文對應的是(park, preserve, enclosed garden, forest)。先說說這個希伯來文,從字義來說,這個地方不太可能在地心裡;而這個字在舊約裡出現過三次:尼希米記2:8,傳道書2:5,雅歌4:13;都不在地裡或陰間。現在我們看看παρδεισο在新約裡的用法。一般認為,這個字來源於波斯語或亞美尼亞語。這個字在新約裡總共出現三次,另外兩次分別是哥林多後書12:4(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和啟示錄2:7(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我們先看看哥林多後書12:4。我們需要進入這個語境,「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哥林多後書12:2-4)。從這裡的語境中,我們完全可以肯定地說,樂園不在地裡,不在陰間。注意「被提」這個動詞。在這段經文裡,「被提」也重複了兩次,一次是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去,第二次是「被提」到「樂園裡」。這個動詞ρπζω在新約裡出現過13次:馬太福音11:12(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13:19(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裡的奪了去。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約翰福音6:5(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10: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10: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10:29(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使徒行傳8:39(從水裡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地走路)、23:10(那時大起爭吵,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帶進營樓去)、哥林多後書12:2、12:4,帖撒羅尼迦前書4:17(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猶大書1:23(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啟示錄12:5(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轄管原文作牧)。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我們看見,這個字主要是兩方面的含義,第一是抓住,第二就是向上提,而且多與天國相關。

我們再看啟示錄2:7,「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毫無疑問,這時候耶穌已經在天上了(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即使駕雲降臨,也是從天而來。從邏輯上看,這裡的樂園更不太可能是在地心裡。既然這樣,路加福音23:43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我們把原文找出來:κα επεν ατ  ησο, μν λγω σοι σμερον μετ μο σ ν τ παραδεσ。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目前所有的英譯和中文是一致的。然後我們就發現,路加福音23:43與其他的相關經文是矛盾的。我個人是這樣解釋這個難題的。重點是σμερον怎樣翻譯。這個詞是副詞,「在今天」。翻譯的難處不在這個字的含義,而在把這個字放在什麼地方。我們需要知道,這段希臘文是沒有「標點符號」的。有一種可能的譯法,就是把「在今天」從耶穌的話語內容中劃出來,而用來修飾耶穌的「說」。 這裡也涉及介詞μετ的翻譯,這個字的含義是with, after, behind。你要隨我之後在樂園裡。另外動詞σομαι 在這裡用的是將來時態,很清楚的。綜上所述,我的翻譯是這樣的:「我今天實在告訴你,你隨後將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樣更顯明耶穌對復活的信心;也說明人信就馬上得救(以弗所書2:5-6)。這種譯法在邏輯上更會得到上下文的支持。因為這正是耶穌對這個問題的回答:「42(那個犯人)就說,耶穌阿,你的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從邏輯上說,耶穌強調,不是要等到「我的國降臨的時候,我才紀念你」;「我今天就紀念你」,「我今天就告訴你」,因為罪犯現在已經因信稱義了。我承認沒有人這樣翻譯。這也並不奇怪,目前英文的聖經翻譯,殘留著天主教的譯文傳統和習慣,和合本難免不是亦步亦趨。我不勉強你們接受我的觀點。但我確實相信,這樣一來不僅忠實原文,也使我們再一次看到,聖經根本沒有矛盾。

更明顯的是,樂園是陰間的一部分與聖經所有的相關經文都是矛盾的。創世記37:35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創世記42:38雅各說,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他,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創世記44:29現在你們又要把這個帶去離開我、倘若他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創世記44:31我們的父親見沒有童子、他就必死.這便是我們使你僕人我們的父親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列王記上2:9  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約伯記7:9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約伯記26:6在神面前陰間顯露、滅亡也不得遮掩。詩篇6:5因為在死地無人記念你、在陰間有誰稱謝你。詩篇9:17惡人,就是忘記神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箴言15:24智慧人從生命的道上升、使他遠離在下的陰間。箴言23:14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這說明,樂園不可能是陰間的一部分。詩篇16:10,「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這不是說大衛的靈魂先到陰間,然後從那裡再上來。一方面,這是預表耶穌受難的。另一方面,大衛的這句詩歌也不是說他的靈魂已經在陰間了,或者他一定在陰間。這是極度悔罪的表達而已。大衛知道按罪自己是應該下到陰間的,但他在神的恩典中得救。這也是詩篇30:3所表達的意思:「耶和華阿,你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於下坑」。如同保羅說,我是罪人中的罪魁,按罪他應當下到陰間,但是……。因此詩篇 49:15又說,「只是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詩篇86:13說得更清楚,「因為你向我發的慈愛是大的。你救了我的靈魂、免入極深的陰間」。

與此相關的一個話題是約翰福音3: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這句經文也被用來支持樂園在陰間的觀點(耶穌復活「擄掠仇敵」前,聖徒的靈魂都待在陰間的樂園裡)。這是不成立的。首先我們注意「升」這個動詞的語態。ναβανω在這裡是主動語態。換句話說,只有耶穌是身體和靈魂一起主動升天的;而以利亞是被接到天上的。在耶穌復活之前,以利亞在哪裡呢?以利亞和摩西在耶穌登山變相中同在。我們未必完全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但我們能知道的是,他們都沒有在「陰間」。與此相關的,在亞伯拉罕死後和耶穌復活之間,亞伯拉罕在哪裡呢?可參考如下經文,馬太福音8:11,「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馬太福音22: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注意這裡的「是」是一般現在式)。路加福音13:28,「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確實有兩種可能性,亞伯拉罕等在耶穌復活後靈魂一同升天;也可能他們死後靈魂就與主同在,因為亞伯拉罕也曾歡歡喜喜仰望基督。但有一點應該是清楚的,亞伯拉罕不在地裡的陰間中,而他們即使在樂園裡,那樂園絕對不是陰間的一部分。更有力證明恰恰也在路加福音16章,拉撒路一死馬上「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天使從未帶得救的進入陰間,天使帶得救的人到天上。這時耶穌還沒有受死復活。

我總結一下我的觀點。1、陰間和樂園像天國一樣,都極有可能完全是一個屬靈的概念。因此我們無法用物質世界的方法去定義他們的方位和「形狀」。2、聖經整全的信息告訴我們,樂園確實存在。3、我們確實不知道樂園在什麼地方。4、我們確實知道,樂園不是陰間的一部分。當然更有可能的是,「陰間」等同於「地獄」,「樂園」等同於「天堂」;只是說的角度不同。細究個中分別對救贖真理沒有什麼特別意義。也許正因為如此,聖經對此沒有「專論」。此外,我想提醒林獻羔牧師和與他有類似偏好的李常受等人,像與「樂園」這等具有屬天重要含義的概念,不要輕易杜撰和創造發明諸如「苦園」之類的概念去等同。坦率地說,我們根本不知道我們自己在說什麼。這是主耶穌的教導:「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主又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5:37)。願我們在真理面前共勉,更求神讓我加倍地謹慎自己。願主與我們同在。

任不寐,2010年10月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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