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神,我們來到了加拉太書最後一章。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加拉太書6:1-5,「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感謝神的話語。我們可以把這段經文劃分為三部分。第一節告訴我們怎樣面對別人的過犯;第二節告訴我們怎樣互相擔當重擔;第三到第五節告訴我們怎樣承擔自己的擔子。不過,在總體上看,這5節經文描述了戰爭狀態中「我方」可能出現的重要狀況——就是教會裡面總會有弟兄姐妹被罪所勝過;這是經常發生的問題。這不僅是加拉太教會的問題,也是蒙特利爾華人基督教會的問題。神看明瞭這種情況,神高度重視這種情況,因此,要緊急召集弟兄姐妹聚集起來,在臨戰之前,進行一番戰前動員。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去拯救「基督徒雷恩」。上帝禁止祂的兒女見死不救。人間見死不救有幾種情形,第一是輕易放棄,這足以見證我們的愛心不足或能力不夠。第二是故作清高或膽小怕事,擔心在拯救行動中自己也被連累。第三則是驕傲和脾氣暴躁,敵視並隨意驅趕陷在敵手中的戰友。這三種態度都不是基督徒面對弟兄姐妹應有的態度。不僅如此,神也賜給我們救援別人的基本戰術和裝備,這使我們不僅有救助別人的愛心,也有救助別人的能力。這裝備就是聖經的真理。願神將今天分別為聖,使之成為救援培訓的特殊日子,讓我們有信心,能夠在天路上一起分享基督裡面的勝利。阿門!
上次證道講到戰爭的異象。不是每個基督徒,所有的時候,都能得勝。我們會陷入失敗。我相信在我們重生前後,我們都經歷過很多對基督教和基督徒的指控——教會在歷史和現實中都有很多髒事和罪行,基督徒個人也常常「還不如不信的」。甚至我們自己也曾經是控告者中的一員。我們不應該採取迴避和狡辯的方式面對這一切。我們必須明白,這些控告有些是謊言,有些是誇張,但不完全是謊言和誇張。魔鬼要我們迴避問題,上帝要我們正視問題。教會若對自己的問題看不見,世界也看得見。先知的書和使徒的信從來沒有避諱以色列人以及教會的各種問題,更從來沒有把選民和信徒描寫成偉光正的族類(申命記9:4-8)。我們唯一與眾不同的是,我們相信我們所信仰的神是完全的,在祂面前我們是有罪的;而憑著這樣的信心,我們始終仰望基督,使我們的生命漸漸更新。這是真實的教會狀況,這是基督徒生命的真實狀態。Ἀδελφοί,弟兄們。這首先告訴我們,保羅是在講教會裡面的情況,在講神關切教會裡的軟弱。承認基督徒還會犯罪不僅是為了堵住世界對教會的攻擊,更是讓我們這些蒙恩的罪人比世界更知道,我們每天更需要耶穌基督。讓我們遠離那兩種誇誇其談和別有用心的成聖神學。這種神學走兩個極端。第一,錯誤理解ἄνθρωπος,a man。這個字的原意是任何人,無一例外。但教會中往往會樹立一些屬靈標兵,無論是「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還是新一輩屬靈表演藝術家。這不是真的。聖經偉大的地方之一,就是那裡的「名人」和「義人」都有自己的軟弱,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大衛、所羅門、彼得、馬可、保羅、約翰……。以彼得為例。我們知道馬可福音也可以說是「彼得福音」。 當耶穌預言十字架下門徒要逃散的時候,「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第二、錯解「偶然」。我們先看看προλαμβάνω一字,即被……所勝。我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中譯有「偶然」一詞。這是一些神學家對這個動詞的理解加上去的,原文中沒有這個字。我仍然相信,和合本這樣處理,大約為了迎合加爾文主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那個陳詞濫調(加爾文本人正是這樣解釋的,他強調了這個動詞所具有的「of a surprise」、「some extraordinary and sudden temptation」等意;後來很多人拾其牙慧)。很顯然,加上一個「偶然」,就把基督徒犯罪的可能刻意地縮小了。倘若如此,先知的書對以色列人責備,使徒的書信對眾教會的教導,都顯得小題大做了。有的神學家(Tindal等)引用大衛、彼得「偶然」被過犯所勝之例子,不過這兩位也可以說是多次被過犯所勝。仍以彼得為例,三次否認主,「三」字希伯來文中代表完全,我們不是偶然,而是每時每刻都軟弱。這樣的認識不是要我們「破罐子破摔」;每時每刻都犯罪;而是讓我們每時每刻都仰望基督,每時每刻都需要弟兄姐妹的救援。從這裡我們也能看見,離開教會或神的道,離開弟兄姐妹的,生命狀況就處於危險之中。ἔν τινι παραπτώματι;in a fault。παράπτωμα,陷落在罪中,不能自拔。這個陷入罪中的弟兄,靠自己完全無法逃脫,他需要解救。消息傳來,我們應當如何?
我們都可以說閱人無數。面對某人軟弱犯罪,我們常常有七種表情。第一、這事跟我有什麼關係?第二、我早就說過,得瑟吧,總有一天;怎麼樣?第三、哈哈,還是我屬靈。注意人間的「阿哈現象」(詩篇35:21,詩篇40:15)。第四、迫不及待地與別人分享這個新聞。第五、拍案而起,義憤填膺、嫉惡如仇,要為主清理門戶;甚至結黨,聯合剷除這個敗類。第六,牢記這件事,或者記入檔案和歷史,或者一旦這個人得罪我,我就把他的醜事重新貼一遍。第七、以旁觀者的清高姿態來否定這個人——他很可憐,我同情他,因為很多人都攻擊他……有時候,甚至你最親近的朋友也會落井下石。他們的靈不是基督的靈,而是魔鬼的靈。他們喜悅別人的過犯,別人的失敗是我的成功之母。但是,今天,聖靈吩咐我們,要把我們從這種吃人文化中區別出來。教會一定要對這種情況作出反應,就是起來救助。上次主日證道我們談到了基督徒生活裡的戰爭狀態,戰場中不僅要靠基督有效地勝過敵人,戰場還有另外一種工作,就是戰友之間的彼此援助;特別是對負傷、甚至被俘的,其他人有救援的義務。要拯救大兵雷恩。從這段經文裡我們再一次感受到基督信仰中那種感人至深的愛與真理上的周延。不顧傷病和踐踏俘虜的國家和軍隊是偽善的,更是可恥的。這一條原則對教會同樣適用,甚至更適用。因為我們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空中掌權者或魔鬼爭戰。面對這種局勢,基督徒至少要遵行以下原則。第一、所有的基督徒有幫助的義務。「你們」(ὑμεῖς)在這裡是複數,涵蓋每個基督徒。第二、我們必須具備幫助的能力。所謂「屬靈的人」,就是οἱ πνευματικοὶ,which are spiritual。不是「屬靈貴族」,而是上文行在真理中的人。一方面,從消極意義上說,我們要破碎嫉妒和自私的靈;另一方面,從積極意義上說,我們要靠聖靈在真理上裝備起來。有愛心,同時有能力。所以教會派遣的救援小組必須是「精兵強將」。愛與救援不是來自生物學理性或經濟人理性,乃是來自對「絕對命令」的順服。上帝吩咐祂的兒女,用手足之情超越世態炎涼和人對人是狼。第三、還要去把他挽回過來。不是無所作為,也不是紙上談兵,而是要去努力,我們是可以做些什麼的。更重要的是,救人要救到底,不要輕易放棄。「挽回」一字是「καταρτίζω」,Tense: Present;Voice: Active;Mood: Imperative——這是神所吩咐的,你要主動去做,連續不斷。καταρτίζ的含義包括「使完全」、「矯正」等含義(馬太福音4:21)。第四、但要用溫柔的心;不是憤怒、教訓、棒打、諷刺、挖苦、嘲笑。「用溫柔的心」,原文是ἐν πνεύματι πρᾳότητος,英譯為the spirit of meekness(KJV);意思是,在溫柔的靈裡面。溫柔是幫助和醫治最好的方法;這是聖靈結出的果子。這樣做有更深刻的原因,我們也是罪人,不是上帝,沒有資格去審判別人。耶穌也為這人的罪死了,正如為了我們。最不溫柔的方式是開批判會,這種「文革式教會」最為極端。此外,無論我們怎樣「大顯溫柔」,但在原則上不可讓步——不要「溫柔」到違背初衷的地步,這種放棄真理的溫柔已經不再是屬靈的事了。這是我們常犯的錯誤,溫柔得竟然忘記告訴對方,墮胎是不對的,是神所不喜悅的。第五、所以,「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所謂「又當自己小心」,原文是,σκοπῶν σεαυτόν,considering youself。σκοπῶν,Tense: Present;Voice: Active;Mood: Participle——要時刻明白自己是誰。首先,不要濫用自己的愛心,行善不可過分;更不要高估自己幫助的實力。不要也被引誘,「賠了夫人又折兵」。人沒有救出來,自己又搭進去了。出現這種情況,常常因為輕敵、好大喜功或者真理裝備不足。其次,討好人,甚至是同仇敵愾。最後,則是冒充審判者。求神幫助我們常常「自己小心」,即「小心自己」。在我們的「災民傳統」裡面,我們用太多的心思去小心別人,提高警惕;卻不「小心自己」。
請大家記得上一次我們重點強調的「你們問題」。為了避免我們總是把自己想像為幫助者甚至救世主,保羅又一次用「你們」來提醒每一個人——每個人都可能是大兵雷恩——幫助是互相的。所以,他說,「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救援的真理不是針對某些人說的,是針對每個人說的;基督的律法不是為某些人制定的,而是為所有人制定的。我們從兩個方面來學習這節經文。首先,「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Ἀλλήλων τὰ βάρη βαστάζετε,Bear you one another』s burdens。第一,重擔之下的人生。每個人都有重擔,無一例外。這是從罪而來的絕罰(創世記3:16-19)。如果有些人從來沒有重擔,這條基督的律法就是不完全的。有人自以為自己沒有重擔,這種狂妄就是他最大的重擔。另外一些人常常抱怨,好像就自己有重擔,看誰的婚姻都比自己的幸福,看誰的事業都比自己的成功。這不是真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重擔。追求沒有重擔的幸福的無神論者是愚蠢的,這種理想實在是精神鴉片。此外,還有一種更深刻的重擔。就是那從過犯中被挽救回來的人,他過去的罪錯會成為他的重擔,或者他自己無力自拔,或者魔鬼興起一群蒼蠅作天使天軍,用過去的罪控告他,讓他永遠做救星們和屬靈之輩的奴僕。這樣的重擔,更是需要彼此擔當的。一方面耶穌的血是夠用的;另一方面,每個人都有這樣的重擔,區別僅僅是曝光與否(保羅沒有說這重擔具體是什麼)。第二、面對這些重擔,我們要互相擔當。理由至少有二,既然都有重擔,就需要彼此擔當;只有彼此擔當,才能減負。Ἀλλήλων,one another, reciprocally, mutually。救助是互相的。重擔一詞在這裡用的是複數βάρη,代表各種壓力。換句話說,基督徒失敗乃是因為「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我們回顧一下中學課本關於壓強的定義:垂直作用在單位面積上的力,或流體中單位面積上承受的力;物理學上稱之為「壓強」;我們都熟悉這樣的定律:壓力一定時,受力面積越小,壓力作用效果越顯著;受力面積一定時,壓力越大,壓力作用效果越顯著。顯然,互相救助就是增加受力面積,分解壓力。這就是為什麼有人遇到壓力的時候特別需要與人分享的原因;由於姐妹比較軟弱,更願意去分享壓力。但我們要避免反壓力,就是「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揭發控告,如此就完全了魔鬼的律法」。這不僅涉及教會內部的互相攻擊,涉及成精神學裡的小妖精們怎樣靠吃人延續生命;也涉及家庭裡面的「濫用知情權」。關鍵問題是,每個人都是罪人,任何人親密接觸都能看見外人看不見的黑暗和骯髒。所以這種控告沒有太多真理上的合理性。神將罪人安排在罪人身邊,乃是要我們為彼此的罪互相擔當,而不是為我們互相控告提供方便,增加壓力的效果——面積一定,我們要添磚加瓦。讓親人之間互相控告,給予致命一擊,是文革精神習性之一。而教會內部對軟弱問題的揭發和論斷,會跌倒和阻攔慕道友歸正。這樣的揭發者、論斷者也必要擔當自己的擔子,在神面前承擔自己的責任。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οὕτωςἀναπληρώσατε τὸν νόμον τοῦ Χριστοῦ,so fulfil the law of Christ。我與諸位分享兩個方面的道理。第一、律法之下的基督徒。保羅在這裡實際上說,這個互相擔當的真理,是從基督來的。基督是我們的元帥,戰爭得勝的法寶就是「一切行動聽指揮」。基督的律法是對基督徒的要求,我們每個基督徒有義務遵行這條律法。上帝以律法的名義要求我們互相救援,不僅顯出基督徒被過犯所勝的普遍性,也顯示見死不救、落井下石這過犯的普遍性——法是「規範性命令」。如果你說,我就是不遵守這條律法,那只能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你不是基督的門徒。不僅如此,違法一定面臨著審判。以西結書26章,是對「阿哈民族」的審判。其中2-5說:「人子阿,因推羅向耶路撒冷說,阿哈,那作眾民之門的已經破壞,向我開放。她既變為荒場,我必豐盛。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推羅阿,我必與你為敵,使許多國民上來攻擊你,如同海使波浪湧上來一樣。他們必破壞推羅的牆垣,拆毀她的城樓。我也要刮淨塵土,使她成為淨光的磐石。她必在海中作曬網的地方,也必成為列國的擄物。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各位,在生活裡面,我們真的目睹了很多這種情形,這不是因果報應,這是因為耶和華的公義;這個審判最高的表現就是末日審判。當我們對別人的罪放縱地表演自己的嫉惡如仇不共戴天的時候,總有一天,你會同樣被別人嫉惡如仇和不共戴天。當你利用別人做天使的時候,你也會被更多的天使所利用。當你控告別人淫亂的時候,神看得見,你自己正在另外一種淫亂之中。所以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馬太福音12:36)。第二、基督的律法總歸是愛。這一點與猶太人的律法傳統不同。雖然我們不是靠著這條律法得救,但我們靠著這條律法成聖。保羅在告訴律法主義者,你們不是要遵行律法嗎?那你們就去愛。基督的律法不是儀文,而是無偽的誠實和愛心。如何成全基督的律法?彼此相愛。用愛來守法,這樣的「法學」是獨此一家的。基督的律法不僅與摩西的律法不同,更與撒旦的作法針鋒相對(啟示錄12:10)。但是,彼此相愛不是表演。愛的表演常常表現為中華屬靈武學「洗腳功夫」。約翰福音13:14-15,「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5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這話是什麼意思呢?緊接著,耶穌在約翰福音13:34-35就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又見約翰福音15:12、17)。使徒們對這條新命令有著非常準確的理解(約翰一書2:7-8、約翰二書1:5、羅馬書13:8、帖撒羅尼迦前書3:12、4:9;帖撒羅尼迦後書1:3等)。保羅在這裡解釋了「彼此洗腳」的真意:「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但遺憾的是,今天的一些教會用摩西律法的儀文傳統來應用「彼此洗腳」的真理,就將教會淪為「足療中心」;而這些「洗腳工」也去重新煥發了法利賽人和屬靈表演藝術家的「風情。互相洗腳實際上不是彼此分擔重擔,而是互相給對方加上重擔,互相堆放炭火;並裹脅觀眾投入到東方的「屬靈方法」崇拜之中。我在這裡勸勉一句:回家給老婆洗腳也許比你在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之中「裸浴」,更符合基督的律法。
拯救工作最大的障礙往往不是敵人的強大,而是拯救一方和被救一方的主觀認知。所以,保羅接下來說:「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μηδείς,nobody, no one, nothing。這裡可能指兩種情況。第一、本來需要幫助,卻仍然逞強;謝絕幫助,如同大饑荒中的人謝絕外援一樣。對加拉太教會來說,他們本來需要真理的幫助,但可能覺得自己已經不錯了,被假先知那一套裝備起來了,所以根本不需要保羅的嘮叨。這種真理上的自滿不僅無視自己在過犯中的陷落,也不可能聽進任何真理。這種「沒有還以為有」的狀況,在無神論世界尤其嚴重,他們根本沒有平安和幸福,但一定要裝出有平安和幸福的樣子。目的不僅是要讓人看得起,「活出個人樣來」;也是顯示,我們不需要基督。我們過得挺好的,少來煩我。但他們只要稍微誠實一點,察驗一下自己的行為,就知道他們所擁有的不過都是過眼煙雲和自欺欺人;他們只是想抓緊吃喝玩樂,然後做個撐死鬼。事實上越是沒有的,越不顧一切裝作富有。越是精神和靈魂上一貧如洗的,越是珠光寶氣,養浩然之氣。第二、對去救援的一方,這個道理也適用。本來沒有能力去幫助,卻打腫臉充胖子去幫助,如同大饑荒中去援助第三世界飢寒交迫的人民。有一些幫助是瞎眼領路式的幫助,這種幫助還不如不幫助。而且這種幫助會造成自我感動,因幫助失敗而積怨——我幫助了你,你卻不聽,從此我就與你為敵。有一位有名的牧師,本著愛心來指教我某處的希臘文的錯誤,我查考後沒有聽從他的幫助。從此,「任不寐就很驕傲了」。當然,還有一種幫助,本來就是要顯示自己的優越感的,或為了明顯自私的目的,卻非得把自己的行動說成是幫助;本來就是要掠奪,卻非得說是為人民服務。這種強姦式的幫助幾乎成了民族精神了。它造就了一個說謊成性的民族。教師,首先就是一個職業,園丁、靈魂的工程師,這些謊言習以為常。記住保羅的話,我傳福音是不得已的。這裡對人有一個定義:「自欺」。自欺的普遍現象就是自己有罪,卻以為無罪(約翰一書1:8)。那怎麼辦呢?放棄自欺欺人,「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τὸ δὲἔργον ἑαυτοῦ δοκιμαζέτω ἕκαστος,But let every man prove his own work,可以這樣理解,讓每一個人用事實和行動來證明自己。要理解這句話的意思,要看下面這句:「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自欺」的本質是驕傲,而且是面對別人的驕傲——察驗別人。但是,成聖是自己與自己的關係,是自己與神的關係——用神的話語察驗自己。生命不是自己與別人的關係(箴言書14:14)。保羅讓我們遠離「在別人」這種文化,願我們不要指著屬靈高人自誇或論斷人,也不要指著「屬靈低人」自誇和論斷人。更重要的是,既然我們是屬基督的,世界恨我們,我們更當放棄靠別人讚美為動力的舊生活。而且要警惕,人都說你好,你就有禍了!「成聖神學」和律法主義有一個共同的習慣,一方面要看別人怎樣在重擔下遭遇失敗並被審判;另一方面,乞丐式地貪婪別人的表揚。我們每一個人都要自己站在上帝的面前。
所以保羅最後說:「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首先,「各人」把所有的人都覆蓋了。其次,這裡的「擔子」用的是另外一個字,φορτίον,a burden, load。這主要用來指士兵的背包,因此中譯中無「重」字。目的在於說明:這個擔子是屬於他自己的,是他自己應該也能背負起來,而不應該轉嫁他人的。這也意味著,若幫助別人分擔重擔,歸根結底,是幫助他們認罪悔改。保羅在宣告彼此擔負重擔的同時,也宣告了另外一條真理,就是要禁止另外一種極端,迴避個人責任。這一方面表現在什麼事情都找別人幫助,完全失去了神給人的形象,像奴隸一樣凡事依賴人。這會造成一種怨婦人格——不幫助我的,就是我的敵人;遇到難處,首先怨天尤人。這樣的軍隊在戰場上就不戰而敗,沒有向敵人放一槍,只顧抱怨戰友缺乏愛心了。另一方面,就是無視自己的罪和負擔。一個從來不想擔自己擔子的人,卻天天要為別人「代禱」,為別人擔負重擔。聖經不鼓勵這種「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精神。而且聖靈明明看見,這種偽飾之下,是人對自己罪和責任的逃避。我們對別人的罪特別容易敏感,但對自己的罪具有天才的迴避和辯解的能力。如果我們把其中萬分之一的智慧用於對待別人的重擔,這世界就不會釘死基督了。保羅為什麼在這裡談到了救援和個人責任。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律法主義者蔑視有過犯的弟兄姐妹;同時,缺乏最基本的對自己過犯的認識和悔改精神。一方面,他們沒有同情、沒有愛,沒有幫助;只有責備、攻擊、諷刺、挖苦和趁機取義。另一方面,這樣做的根本原因是他們不相信自己同樣是個罪人;而他們又要陷入控告別人的罪中。創世記9:20-23有一個著名的故事:含嘲笑挪亞的過犯,並出去廣而告之。但閃和雅弗去幫助。一個揭發別人的醜聞,一個遮蓋別人的罪錯。咒詛和祝福也相應落在這三人身上。約翰福音第八章「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一段,生動而深刻地告訴我們,律法主義者會怎樣處理一個被過犯所勝的人。事實上,面對別人犯罪和醜聞,更能顯出人是否有神的愛。但是感謝神,神說,「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在這一真理之下,審判人的律法主義者和婦人一同被審判,也一同被帶到了救恩之下。法利賽人不會因為揭發控告別人就能脫去自己的罪;而一旦我們擔起了自己的擔子,我們才可能去真正地彼此負擔重擔。不僅如此,一旦我們擔起自己的擔子,我們才可能進入真正得勝和自由的生活。所以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11:28-30)。正如經上所記「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福音1:8)。感謝神,祂吩咐我們擔起自己的擔子,是為了我們進入基督的自由;只有我們擔起自己的擔子,我們才會進入真正的自由。阿門!
任不寐,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