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與回應:唐崇榮牧師,女人可以講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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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先生平安:在網上又看到為女人講道辯護的文字,如下。也曾有人說起過,講道並不一定就是教導,否則神分別設立牧師和教師做什麼呢。想就其中談到的牧師與教師的職分的區別,以及以聖經啟示未完成為由的「時代特殊問題」,聽聽您的看法。願神祝福您。王輝敬上(附唐崇榮「女人可以講道嗎?」一文,可在網絡上搜到,此略)。

平安。謝謝弟兄的問題,也請sancaitaba和聞道弟兄一起來分享。上兩周在多倫多的時候,也有姐妹提到一個問題,就是根據唐崇榮牧師的意見,基督徒吃血是不可以的。我當時談到,唐崇榮牧師不太明白耶路撒冷大會說的「吃血」是什麼意思,結果不僅也弄得聖經好像前後矛盾(馬可福音7:19;提摩太前書4:3、),而且自己也陷入佛教般的偽善之中——沒有一種肉類食品可以真正將血處理乾淨。而今天我感慨,嚴格的唐牧師,卻在女人講道的問題上,持另外一個標準了。或者,「血」是可以得罪的,女人萬萬不可,呵呵。反覆解釋女人講道這個問題,我也無奈,但看來確是流毒甚深,也是必要的。提前二12,「我不許女人講道」。這裡的講道原文是「教導」(teaching)的意思。稍微有常識的人都能明白,「講道」是教會裡面「教導」最基本的的內容;當然,一定包括「教義方面」的教導,但顯然也不限於這方面。何況,提摩太的時代,所謂「教義」還是一個很陌生的詞。唐先生在這裡有點兒關公戰秦瓊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5節提到「女人禱告或是講道時應該蒙頭。」這裡講的「講道」是「說預言」,這就完全不難解釋了。此外,如果再有人說提前二12針對的是特殊歷史處境問題,就完全是睜眼說瞎話了,是不折不扣的瞎眼領路。因為提前二12的語境是清清楚楚的普世性的(保羅在那裡上溯到創世記,談到了不許女人講道的三大理由);相反,哥林多前書十一章裡,恰恰是真的針對妓女橫行的哥林多這座希臘城市的。唐牧師還說,「如今啟示已經完成了,女人可不可以按照已經啟示完成的新、舊約聖經來教導人呢?可以!」這個邏輯挺奇怪的,在某種意義上,保羅寫「提前」的時候,「啟示也基本完成了」。問題的關鍵是,保羅禁止女人講道的理由與啟示是否完成無關,何況他也說過,關於得救的道理,他都告訴我們了。保羅在提前二里面羅列的禁止原因,都是普世性的,跨時代的。顯然,唐牧師在這裡彎曲了神的話,是根據私意加以解釋的。最後,我也願意在這裡重申另外一個相關的原則,就是提前二11:「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神的道路永遠高於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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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網開鐮 [2011-05-26 11:54:11 PM] 本來想睡了,突然想到一個先生回答的問題,繼而稍作延伸我這裡又產生一個問題:您說到「全職侍奉主要是全心侍奉,而不是全薪侍奉。」可是在國內教會中很多人都認為,既然你是全職侍奉,並且教會也開給你錢(甚至連家裡的伙食都不夠),那你就得天天來教會報道,雖不能限制你朝九晚五,但是也得常常留守教會,並且你如果外出,必須給教會請假,同意了你再出去,或者出去的這段日子不能和本教會的事工衝突,如果衝突就應該以本教會為首。(這是和傳道人交通時談到的)不知先生對這樣的現象中的雙方是怎樣看的?雙方當如何做調和呢?謝謝先生!

平安。我強調全心侍奉,就是說牧者不要在會眾前表現自己沒有白拿錢,只要在神面前有平安就行了。牧者當然應該盡力與會眾協調,包括外出向會眾打招呼。而且也應該以本堂會的侍奉為中心。為這樣的緣故,我每年都會拒絕一些邀請,包括今年7月份去洛杉磯的一次福音機構的活動。不過教會應該支持傳道人外出的重要的傳道工作,因為神建立教會的目的是有國度的大使命的。此外,我自己完全不受「我出錢因此你必須按我的意思講道」這種習慣的約束,儘管我願意在主裡憐憫這種傳統對人的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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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luren1 [2011-05-27 09:53:04 AM] 謝謝先生關於「彩票」的回答,好一個「不勞而獲」。我又想到教會中出現過的「愛心捐獻」,甚至向外邦人去「募集」的事,我也曾想到「不勞而獲」。看來也是要看人的內心如何,說不定神的美意就是如此呢。

平安。我還是那個觀點,神是看人內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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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絲貓 [2011-05-27 04:18:58 PM] 總有太多問題想聽先生教誨,又到端午節,屈原是中華文化浪漫主義的代表,我也一直很崇敬這位憂國憂民的大夫。基督徒過端午節紀念屈原算偶像崇拜嗎?還有我們有喝雄黃,掛菖蒲艾葉的習慣,應該堅持嗎?生活中有回民朋友只吃粽子,卻拒絕紀念屈原,也不懸掛菖蒲艾葉,沒信主以前我很鄙視這種行為,認為他們終究非我族類,現在我也很困惑。

平安。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可以這樣:「神是看人內心的」。「紀念」和「拜」之間的界限不是很清楚的,所以基督徒要謹慎。飲食習慣不用太拘謹,但我們確實要謹慎我們的心。不過聖經有一句經文談到了「紀念」,就是最後的晚餐的時候,耶穌讓我們如此行,來「紀念」祂。我們必須把這種「紀念」和所有的紀念區別出來。另外,以色列人也很少紀念祖先裡的英雄,包括摩西,只是紀念藉他而來的律法。對基督徒來說,屈原也確實沒有什麼好紀念的,他也是一個可憐的罪人而已。「浪漫主義」有些變態,開中國文人棄婦傳統之先河,至於所謂「憂國憂民」,說真的,我不喜歡演上帝的任何姿態。「憂國憂民」這種氣質影響了很多中國教會的牧者,動不動就為別人的生命或罪流淚哭泣。他們的柔情我實在很懂,就是他們對別人的論斷很特別,不僅自以為神,而且,哭著吃你,讓你啞口無言。告訴大家一個好(壞)消息,屈原今天投筆從教了——哪一個牧者不是屈原呢。我和牧者們見面的時候,常常(為他們)預備著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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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腓西門提 [2011-05-26 08:15:41 PM] 【不僅如此,包括牧師和教會在內,任何公眾和什麼領袖,或者任何罪人,都沒有資格像上帝一樣,要求任何人因自己的私人領域的罪,向他們懺悔。】一些加爾文主義的教會似乎在執行教會懲戒以「維持」教會紀律或聖潔上很符合這些描述(至少我從一些教會自己制定的懲戒紀律條例來看是這樣的,它需要犯了罪、尤其是生活作風上「嚴重」的罪的人要在眾人面前懺悔,然後會眾觀察其「表現」,以「表明」他/她的悔改是真的,繼而重新接納他/她,或者將「不悔改」的教友乾脆清除驅逐出去),我個人感覺這種懲戒方式和中國以前的示眾與批判沒太大區別。但改革宗這套教會懲戒的紀律好像又有點聖經依據(太18:17-18,林前5:2,11,13),我個人對這個問題也一直拿捏不準,感覺對這種個人生活領域的罪的問題很難準確把握,甚至覺得對人來說這個懲戒的作法是矛盾的:一方面,主耶穌和使徒確實有執行教會紀律的相關教導,但另一方面,又由於沒有人是神,尤其在個人領域的罪的問題上沒有誰有資格去「認定、判斷」誰生活作風有沒有問題,因為神是看人內心的,論內心,所有人都經不起「律法的判斷」,不管是教會裡的審判官,還是台下將要被革除的會友。這對我來說是個難題。不知教會如何去執行使徒的命令?使徒的操作我個人理解似乎也有不同(對比林前5章、林後13:2、帖後3:6-14與林後2章、林後7:8、帖後3:15-16、加6:1、猶22-23)。不知關於改革宗所謂的「真教會標準」之一的「執行教會懲戒」這條,不寐弟兄怎麼看?作為教會,又該如何去平衡和兼顧使徒的相關教導或要求和罪人的局限性這兩方面?謝謝!

平安。這一條要特別謹慎。是的,保羅更多談的是自己「遠離」,而不是將別人驅逐(太18:17-18的情況相類)。哥林多前書5:1-2講的是非常極端的情況。「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我們要知道,耶穌自己從來沒有將猶大革除教會,當然,這裡有十字架的計劃。但是,無論如何,主不會輕易放棄任何一個人。而今天,一些革除的活動完全與真理無關,一方面是為了教會政治,另一方面,就是自以為義,要吃人。同時有另外一個極端,就是對明顯的犯罪一直聽之任之;卻因為教會政治的需要,突然將某位可憐人釘在十字架上給別人看。總而言之,我以為無論是加爾文的教會還是路德會,在「革除教籍」的問題上,遺留了教皇制的殘餘。若非非常極端的情況,或為了避免她跌倒更多的會眾,應該盡少援用這個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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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一代2011-05-31 20:14:04 說:任先生,近讀吳冠軍《冒稱的「上帝」——巴特神學的崇高化》一文,作者是從拉康的精神分析學來讀解巴特神學的。巴特強調作為人類文獻的《聖經》,不具備任何絕對的真理性權威。它只是一些由人記載下來的故事。很是困惑,所以想請教先生,你是如何看待巴特神學?如何看待這篇文章的? 《冒稱的「上帝」——巴特神學的崇高化》一文的網址: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1168814/ 透明一代2011-06-01 14:28:47 說: 基督教的內在思想展開,實質上存在著兩個方向:從認同基督而走到那邁向崇高的倫理-政治的激進行動;由神化基督而走到犬儒性地對意識形態的頂禮膜拜。正是在這樣的批判性視野下,我們才可以理解為什麼當代激進左翼思想家如齊澤克者,一邊批評基督教的「變態內核」,一邊則呼籲要「捍衛基督教的遺產」。從認同基督並實踐現實世界之不可能的崇高,到神化基督並對之犬儒式地頂禮膜拜的變態,僅僅一步之遙。(摘自《冒稱的「上帝」——巴特神學的崇高化》一文)

平安。簡單來說,我以為您說的文章作者誤讀了巴特神學。巴特神學總的來說是不錯的,特別是在反對「肉身成道」這種逆流方面,巴特像一位時代英雄。也就是說,反對人自救的任何可能性,這一點,巴特比其他保守主義教會做的更為傑出。不過巴特也中了「雙重預定」的毒,讓我感覺他為了與「你們便如神」這一魔鬼哲學搏鬥,也中了魔鬼的圈套。當然,巴特神學有自己的缺陷,他的教會論是沒有聖經根據的,對「道統」的批判有些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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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慕道朋友平安:很高興你對教會的開放心態。我一直很理解外邦人對教會奉獻的不理解。敏感,恰恰因為每個人都很看重金錢,也因為佛教的佈施等給人留下了黯淡的印象。但事實上,奉獻是基督徒的一種禮儀,甚至是基督教會主日崇拜不可缺少的崇拜程序之一。而你們作為慕道友是不需要參加的。奉獻的道理首先是基督徒相信,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神賜給我們的,而神將因我們的奉獻賜給我們更多,超過我們奉獻的,也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這也在於造就一種信心的生活。另一方面,我們的神不讓我們過寄生的生活,奉獻主要用於基督徒自己日用的飲食和活動(屬靈的和物質的)。教會的場地、聚餐、支持傳道人等等,都出於每個基督徒的奉獻。搭便車或靠別人義務奉獻,是神所不喜悅的。我個人覺得這一點對培養個人的尊嚴、獨立和努力工作都有裨益。經上有一句話:你們不作工,就不要吃飯。希望這一點能對你們有所幫助。也繼續為你們早日歸主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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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毛毛毛 [2011-06-02 11:48:15 AM] 任先生平安:很感恩能讀到這篇講章,願神祝福您。我有件事想聽聽您的意見。我們大學生團契一位弟兄和一位姊妹相戀了。我心裡挺難受,一方面我也挺喜歡那個姊妹,就是覺得自己還沒準備好所以沒追求,這回傻眼了,呵呵;另一方面,在我眼中那位弟兄有些花心,大學四年談過三次戀愛,這回是第四次,三位前女友中有兩位是主內的,一位是主外的,前不久剛和那個主外的分手,確切分手時間沒人知道,但我估計最多也就三個月前。我心裡非常擔心,為那位姊妹,怕是羊入虎口,可是她明顯已經墜入愛河了。我知道不能對別人的私生活指手劃腳,但我還是沒忍住,就跟那位姊妹說了我的擔憂,並且給了他們一些建議(建議在真理和生命上多追求),最後還祝福了他們。只是現在,我還有些糾結,不知道自己做得對不對。所以想問問您,我們能不能針對別人私生活中的一些危險(不是明顯的罪或真理的偏離),用愛心說誠實話,然後把結果交給神?謝謝。

平安。出於愛心你當然應該勸勉她。但是,我們能做的也就是勸勉了,說清了,就交給神吧。有時候我們的不安來自我們對結果的操控之感,事實上,神讓我們只講對的,結果交給神。以西結書第三章可以參考,願神的話語使你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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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春華 [2011-06-03 10:42:40 AM] 平安!任先生。當我所知的限圍裡突然找不到你,真有點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了。怎樣才能在博報首頁找到你呢?真希望能像首頁裡佛教那麼明顯地也能找到你的聲音。非常想念你的主日證道、問答與回應。使我在漫漫人生中受益非淺,懂得了許多道理,不像有的傳道人讓人感到壓抑、沉悶。但還是有許多事我還不太明瞭:一個人怎樣才能得救?是不是一定要天天吃飯祈禱,周周進教堂禮拜?一定得經過洗禮,他的魂才能進天國?假如一個人在語言、行動上處處以基督徒標準衡量自己,但沒經常去教堂聚會,他算不算是基督徒?為什麼會有禮拜日派、禮拜六派之分?———一個慕道友。

平安。在中國,佛教與掌權者為友,是有傳統的。我們依賴神開路。一個人得救只有信基督。而信基督只有聽道。然後,你就知道怎樣過一個得救的生活了。外在的形式不可輕視,但不是最重要的。而一個真正的信徒不可能不願意去教會,相反,你攔都攔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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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anglujia [2011-06-08 02:05:44 AM] 感謝主,在這裡混亂的時代裡藉任弟兄再次分享神的話語和真理!對於我來說,道成肉身、施恩具與末世論三點中最陌生的就是「施恩具」了,一方面盼望這(傳講聖道和施行聖禮)早日成為教會的中心。但同時我對聖禮中的聖餐禮有些疑問。耶穌基督所施行的聖餐都是實在的用餐時間,使徒的教導也沒有將之儀式化,而今天的聖餐禮不論是場合還是餅和杯更像是紀念儀式。問題一:是否應該把聖餐禮進行的更貼近「生活實際情形」一點?,比如就在晚餐的時間進行。問題二:怎樣理解基督徒的「彼此交接」,或者說基督徒的社會生活(工作、學習)和教會有交集嗎?我記得你所在的堂會裡有每月一次的「文化論壇」,這是否也算是教會生活?或者是基督徒團契當有的部分?盼望任弟兄的解惑,謝謝!

平安。路德神學對「施恩具」的強調非常突出,所以您可以找相關的書來看看。聖餐在使徒時代就開始了,而在初期教會,一直是一個傳統。我個人一直相信,這是聖靈的工作。我同意,今天的聖餐確實有些偏離,而這種偏離在某種意義上是受加爾文主義和靈恩派對聖餐真理的誤導。當我們不再相信「這是我的身體」的時候,聖餐確實可有可無。但「起初並不是這樣」。「交接」以「主內」為前提,真理、聖禮為核心。我們的「文化論壇」是傳福音性質的,不是「主內交接」。主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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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luren1 [2011-06-08 08:52:53 AM] 1. 敗壞的高峰和中樞是「生命神學」(你們便如神),它是真正的淫婦神學//////怎麼理解「淫婦神學」?2. 在這裡我們看見神的兒子怎樣和人的女兒淫亂//////「神的兒子」是指墮落的天使嗎?但天使是不娶不嫁的,那到底指的是什麼呢?謝謝。

平安。 「淫婦神學」就是把啟示真理和人的文化與情感混合在一起的「神學」。創世記第六章裡面提到的「神的兒子」,教會裡一般的解釋是天使。並常常用約伯記第一章裡的神的眾子來類比。詩篇裡也有「神的眾子」之說。這次康來昌牧師也是這樣解釋的,我就不很「急躁」地在眾人面前糾正他,把「神的眾子」解釋為天使是很荒唐的,根本沒有聖經根據。注意這段經文,「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裡說的很清楚,「人既屬乎血氣」,這個「人」已經顯示,「神的兒子們」不過也是人。何況毫無疑問,天使只是「服役的靈」,沒有性別。那麼怎麼解釋「神的兒子」呢?大約有三種答案。第一種就是路加福音耶穌家譜裡的答案,亞當之後,賽特一系為神的兒子,而該隱一系所出的女子為人的女兒。與此相關,舊約聖經常有「以色列眾子」之說,而神也說,以色列就是我的兒子。這有神學上深遠的意義,就是基督徒作為神的兒子,若看見「外邦人的女子」美麗,就是看見世界的哲學和文化悅人眼目,就加以苟合,生產出來的就一定是「生命神學」羽翼下的怪胎,前有洪秀全和孫中山,後有那什麼什麼的。第二種答案,神的眾子可能是指以諾等與神同行直接被提的人類,不過這只是一種推理。第三種答案是我堅持的,神的眾子,就是神的選民,特別是在聖殿中侍奉的以色列祭司們(「利未眾子」?)。撒迦利亞書3章可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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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4christ [2011-06-09 11:22:17 AM] 祝不寐弟兄生日快樂,主恩常在。為您不顧性命的事奉神獻上感恩,主必站在您的旁邊,如同當年站在保羅旁邊一樣:『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問題:國內改革宗教會興起,神學、教義、教會治理如「教會紀律」、「會員制」等推行來勢猛烈,「經典出版社」的「要理問答」,「傳記」,「經典」如鵪鶉鋪天蓋地飛來,面對這一切,作為歷史中的教會中的一員,在彼此相交時您能否給我們一些具體的提醒,以防潛移而默化?其次,這些出版物有沒有將神的話解開來,叫人心裡活人的功效?謝謝。

平安。改革宗在某種意義上,是「淫婦神學」中最隱蔽的一支,其苟合的項目是理性對信仰的試探。也正因為如此,「雨後蠢筍」不可避免,魔鬼高興嘛。我同意這個觀點,現在是批量生產屬靈產品的年代,教會加工廠出來的人都長得那個樣子:我好好有生命,你好好沒有生命哦。關於「會員制」,我覺得要避免進入「數點民數」的極端。至於經典出版社,至少漢語方面的產品,總的來說乏善可陳。也許我讀的不多,我所涉獵的,基本上都是可以付之一炬的。最近有些主內給我推薦一些書,包括怎樣做牧者的,沒有別的評論,只有「不忍卒讀」的感慨。當然,不忍卒讀也算一種火熱吧。說什麼呢?他們膽兒真肥,以為真理是需要人的智慧相助的。關於這些書我實在沒有什麼好的建議,若有,我就只能說,離他們遠點。不僅如此,若讀了其中一些,一知半解的驕傲就上來,引誘很多主內在教會裡控告牧者,鞠躬盡瘁,發面不已。最近我也越來越知道自己所面對的是什麼,除了魔鬼的攻擊,還有教會的主流傳統。若有一點點兒時間,我對這個「主瘤」作個鬼臉,但我求神憐憫,有更多的時間,我只去講道。我沒有時間搭理他們的「驕傲」和我自己的「驕傲」,就跟多大個事兒似的。我很贊成郭德綱同學的觀點,傳道人就像褲衩,什麼屁你都得接著。現在我已經到達了百屁不侵的程度了,偶爾說兩句,以免他們砸著主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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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筋2 [2011-06-10 11:44:47 AM] 生日快樂。請教一個問題。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430年(出埃及記12:40)。摩西是暗蘭的兒子,暗蘭是哥轄的兒子,哥轄是利未的兒子。利未一生的歲數是137歲,哥轄一生的歲數是133歲,暗蘭一生的歲數也是137歲(出埃及記6:16-20)。摩西80歲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以色列一家去埃及時的70人中有哥轄,也就是說哥轄已出生。從哥轄已出生到以色列人出埃及不足430年。請問博主,是否有答案來解釋?

平安。這個問題在教會歷史上一直是一個難題。首先是要解決的是創15:13與出12::4-41之間的矛盾。前者說,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確實地知道,你的後裔必在外地寄居,也必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苦待他們四百年。」 後者說,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那麼到底是400年,還是430年?目前就這個問題基本達成了共識,就是根據出埃及記第一章的說法,「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所以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了430年,但過為奴的生活只有400年。然後再回到上面的難題來,根據家譜(創世記46章:8-11;出埃及記6:16-20),無論怎樣計算,以色列人在埃及都不到400年。關於這一點,撒瑪利亞人的聖經(只有摩西五經)和七十譯本都是這樣處理的: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列祖在「迦南」和埃及共住了430年。不過這個解釋無法調和與「瑪瑣拉本」(MASORA)希伯來文聖經之間的矛盾。有人進一步主張以色列人(由亞伯拉罕計起)住在迦南地2l5年,住在埃及又215年,共430年。第二種解釋是在文字上下功夫,因為希伯來文的「兒子」也有「後裔」的意思,所以,這裡可能有跳代的記載。不過這種可能性也不是很有說服力。我個人的領受是,亞伯拉罕第一次因饑荒下到埃及的時候,或稍晚,就可能有他的家族的後裔,住在了埃及。雅各帶領眾子進入埃及,不可能是第一批以色列的移民。這樣說來,在埃及地最早居住的以色列人,應該遠在雅各之前。你可以將這種解釋算為第三種,版權歸於任不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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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mpy [2011-06-11 07:15:40 PM] 任老師,您好。有幾個問題請教您:1.您說神學只是給閱讀聖經提供一個方式而已,神學不可高過聖經。我們怎樣判別何種對於聖經的認識是正確的,或者說並沒有一種神學是絕對正確,如路德宗和加爾文宗的人各執己見,我們說高舉聖經,但我們並未明白某一問題聖經的真正意義是什麼。舉例來說,如加爾文主義者認為「一次的就永遠得救」是真理一樣,您似乎認為並不是這樣,我們普通的平信徒該持什麼立場,我們該憑什麼判斷孰對孰錯呢?我們並不確定聖經的真實立場究竟是什麼,難道要等死後見了神一切才明瞭?似乎有點不可知論的意思了。2.對於靈恩派一些現象的批判。由於在福音派教會成長的緣故,對於靈恩派的一些做法很謹慎。再外地讀書,在一個靈恩派教會聚會。教會中強調靈恩,說方言,看異象,也見識了「先知」按手信徒倒地的場景,當然他們對於救恩的條件這些「基本信仰」還是清楚的。我也和他們辯論過,特別是方言,他們大多是一種自欺欺人的單音節重複,不過無果,所以現在選擇沉默了。我不否認現今還有真方言。任老師,您在批判靈恩派一些謬誤的時候會不會如一些福音派一樣進入另一個極端呢?比如雖然說承認聖經曾經有過的,但是否認現今仍然存在。關於靈恩,我們究竟應該採取何種態度呢?

平安。越是多讀聖經,多聽道,越能明白什麼是符合聖經的。除此以外,沒有別的辦法。我對靈恩派的批評是基於聖經,比如方言,我談到了「蠓蟲」與「駱駝」的比喻,歷歷在目。我不反對靈恩,我豈敢呢。我反對沒有聖經根據的「靈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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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caitaba [2011-06-15 12:25:06 AM] 有幾個問題一直在我心裡,趁這個機會請教:1、因家庭暴力而離婚,可以嗎?還有另外一些比較極端的情況,比如像一部美國電影所演的,丈夫是同性戀,牧師就告訴女主人公可以離婚。比如,丈夫是個很壞的人,犯了很多嚴重的罪(貪污受賄甚或殺人),妻子可以和他離婚嗎?我總覺得在這樣的情況下,上帝是不會禁止的。但是,我知道一切要按照聖經來。2、聖經裡似乎總是站在男人的角度說話,比如說,「凡休妻的」,如何如何。但是我們如何能夠反推說,女人也適合這個規則(如男人犯姦淫,女人可以和他離婚)。有沒有聖經經文可以對這個反推進行明確的解釋?因為,之前我多次看到有人指控基督教輕視女人,比如要女人順服男人、女人不可講道等。我知道任先生也反對女人講道。不過,我真的不太明白為什麼一定要遵守這樣一條命令(「神豈是真說」……)。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女人不能講道呢?女人有什麼先天的缺陷嗎?按我現在的觀念,真的不太理解。任先生能解答一下嗎?謝謝!

平安。都要被殺了,被殘了,可以離婚。聖經的真理是整全而平衡的,「不許殺人」。而且,這種狀況下,罪首先歸給施暴的人,正如耶穌所做的。我再一次強調,耶穌關於婚姻的教導是以「起初不是這樣」為話語前提的。目的只有一個,沒有義人,一個都沒有;因此都需要救贖。真理也是常識,我不會把自己的女兒交給一個屢教不改的流氓,我的天父也不會。關於第二個問題,請參考前面的解答。不過我不認為聖經總是站在男人的角度講話,我以為上帝同樣甚至更愛女人;只是祂,並只有祂,把我們人沒有想到的問題都想到了。願神祝福你。

任不寐,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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