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崖系列之一:為什麼批判加爾文主義

序論:起因、論點、證據

早上起來開始撰寫「懸崖系列」,想起羅馬書1:14,「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這樣的聯想,與「資格」無關。兩年多來,對加爾文主義及其中式代表人物的批評,我虧欠那些真誠的尋找者和不斷增多的憤怒者一個更「神學」的解釋:你為什麼批評加爾文及其主義。我被逼到懸崖上撰寫這個系列,但「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哥林多前書9:16)。這個系列一如既往地拒絕和開書單的宗派主義者對話:「我們這些書你看過嗎?」我不僅看經院神學是什麼,也看實踐神學是什麼。我也無意回應「要合一要搭配」的高調。一方面,這些高調正在自我指認;另一方面,我已經過了秀屬靈的年齡了。聖經對人的「責備」不僅代表神的愛,也代表神的公義。但誰也不是愛與公義,你也不是。我們這些蒙恩的罪人倒不如放棄這些無花果樹的葉子,竭盡全力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所謂「真理的爭辯」,對像僅僅是真理,而不是人身。使徒時代充滿了生動、誠實甚至可愛的為真理爭辯氛圍,聖經而不是那些自相矛盾的高調,是我們平安的真正根基。但近年我結識了一些改革宗的弟兄姐妹,他們沒有用聖靈充滿的謊言遮蓋他們被宗派神學充滿的事實,他們願意對自己不太瞭解的路德神學持開放和學習的態度,而我自己身邊也有這樣的見證。我為此感謝讚美神。

告別加爾文主義並開始越來越激烈的批判,更根本的原因有二。第一、我們與加爾文主義之間的分歧並非是枝節上和邊緣上的不同;正相反,加爾文主義在一些重要的「核心價值」和「基要真理」上存在嚴重偏離,因此從起初並源源不斷地成為阿民念主義、靈恩運動和幾乎所有自由神學的溫床;同時,他是聖餐形式主義的始作俑者。這一切的根源在於,從加爾文本人開始,理性上升為信仰的仲裁者和謀士,唯有他和他們知道主的心,作過他的謀士(羅馬書11:34)。換言之,人成為上帝的尺度,神學成為聖經的尺度,基督教要義高於聖經並成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成為這個宗派信仰的潛規則。理性上高舉神的絕對主權,和神的絕對主權,並非總是一碼事。與此相關,教皇主義以更為多元的方式捲土重來。不僅如此,加爾文主義的講道台因此必然充滿了人的道理說教、哲學文化的炫耀、大布道會的群眾美學、個人見證的屬靈表演。僅就「文化宣道」而言,我們偶爾談文化是在律法的角度下談的,這是保羅在雅典的方式;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這個文化是死的。而且我們的文化比例絕對是蜻蜓點水的,談中國文化更是為了讓中國慕道者更能夠認識自己,認罪悔改。但加爾文主義者是在福音的角度奢談文化的,他們更多用文化作福音的見證和支援,哲學和科學成了信仰的助產士;而且在他們那裡,世俗小學氾濫成災。這一點不僅僅在一些所謂名牧的布道會上淋漓盡致,而你打開改革宗的教材,就能看見「哈佛神學院」怎樣成了他們真正的權威——必須引證最先進的哲學範疇解釋聖經,讓巴比倫術士成為我們聖殿的合作人。第二、由於在一些核心價值上的嚴重彎曲,加爾文主義要對迄今為止教會、特別是中國教會一些重要而普遍的迷失承擔責任。在某種意義上,加爾文主義困擾、敗壞教會太久了;但由於「別無分店」,很多信徒無從分辨。事實上,基督徒的很多問題與困惑,都是加爾文神學瞎子引路的結果。與此相關的一個有趣現象是,「三自」和「家庭」在對加爾文主義的偏愛和因此同樣的迷惑方面,沒有任何區別。而我要告訴各位,這是一棵樹上必然結出的果子,各從其類。

你先不要跳起來。我講得這樣「極端」,必須「拿出證據來!」這個系列的宗旨,就是要為上述兩項基本判斷提供真理的證據和神學的支持。由於時間關係,我向所有關切這個話題的朋友推介的是David J. Valleskey以及C.F.W. Walther等人的著作。這次推薦的是David J. Valleskey的名著,We believe, therefore we speak: the theology and practice of evangelism(Northwestern Pub. House, 1995)。換言之,我要藉著對這本書相關章節的翻譯和介紹,來論證我在前面闡述的觀點。David J. Valleskey當然是一位路德神學家,但這個「當然」絕不意味著我對他像加爾文主義者對待自己宗派領袖的態度一樣,我在不同意他的地方會講論我自己的領受。David J. Valleskey先度過了23年的教牧生涯,然後在Wisconsin Lutheran Seminary教授新約與教牧神學。這本書就是他40多年的神學見證和總結。由於加爾文主義和路德神學在聖餐論、預定論上的分歧眾所周知,因此,我反而要越過這些話題,集中講論鮮為人知但同樣重要的分野。這個「懸崖系列」分成三個部分逐一的展開,分別涉及「稱義」、「信義」(主要在「施恩具」問題上)以及整體分歧三大問題。所有的相關講章我都會發在博客中。今天是第一講,主題是基督論中的稱義問題;而在福音真理這個核心問題上,加爾文主義為很多基督徒的驕傲、假冒偽善、不信、愁苦與搖動埋下了禍根。讓我們在主裡為那些「忍無可忍」的朋友禱告,快快地聽,慢慢地說。也請諸位為我們這個系列課程和我本人代禱,願一切攪擾煙消雲散,讓我的心思意念和身體力量都在主的保守之中。

一、福音的核心問題是稱義的問題

1、起初——從哪裡開始

David J. Valleskey是按使徒信經的架構安排他的講義的:聖父、聖子和聖靈。在「聖父論」中,David J. Valleskey並沒有直截了當地說明我們與加爾文主義的分歧,但他強調,福音宣道的起點是耶穌所示範的,是使徒和先知的道路——不是與人辯論三位一體以及神的創造、聖經與科學的和諧等等,這些都是我們自己也不能竟然而必然聚訟不已的神學範疇;相反,要從「認罪悔改」開始,因為, 這是聖靈的工作。我想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分野。這也是我前幾篇文章批評的依據之一。神學啟蒙或傳福音的道路,不是加爾文要義的邏輯,不是道德倫理,而是聖經的邏輯。沒有認罪悔改,談侍奉人的美德,不僅不可能,也毫無意義。所以作者說:

The key, then, is to begin with what the Holy Spritt uses to turn an unbeliever into a believer. When we evangelize an unbeliever, we need to begin at the beginning(Hebrews11:3). Preaching」repentance and forgiveness of sins」(Luke24:47) is the way Jesus described what his disciples would do as they moved out as Christ』s spokesmen from Jerusalem to all nations. They would put first things first. 試譯:現在關鍵的問題是,在聖靈歸正不信者所開始的地方開始。當我們向不信者傳福音,我們需要在開始的地方開始(希伯來書11:3)。傳悔改赦罪的道(路加福音24:47),是耶穌向他的門徒所宣講的,為讓他們作為基督的傳道人從耶路撒冷直到萬邦也如此行。

耶穌起初傳道和彼得們開始傳道都是從開始的地方開始的。而加爾文主義形成的宣道傳統,引起了很多沒有必要的對抗。教會越是援用埃及的範疇和方法傳道,你越是淪陷在埃及的泥潭之中。如果說教會在歐美的衰敗是一個基本事實,這個事實的原因之一就在這裡。路德神學因此將真理區分為基要真理和非基要真理兩部分(fundamental doctrines and non-fundamental doctrines)。現在你們自己判斷,那些向不信者布道的講道台,那些撲向馬其頓的教會出版物,有多少屬於fundamental doctrines呢?我批評他們有什麼不合真理的地方嗎?與此相關的問題是,很多人的「唯獨聖經」只是表面功夫。「主題式講道」和「榜樣的見證」是「小學生作文」的範例,但那並不是靈奶。聞風而動和趨之若鶩的對林書豪的解讀,不是「我竟然蒙了憐憫,好讓基督耶穌在我這個罪魁身上,顯明他完全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1:16);而是,這怎樣應該是「成功的標桿」,「成功的人生」的典範。在某種意義上,無關認罪悔改的見證,都不是為基督作的見證,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喬丹的見證」與得救無關。而查經式證道就會讓他們「找不到重點」。確實,一些名牧迄今為止寫不出一本釋經學著作,但他們的「作品」已經氾濫成災了。如果「水牛」也能引進「永生」,上帝又何必將羔羊賜給我們呢?如果三鹿氰胺也是奶粉,那奶粉又有什麼價值呢?而特殊啟示既然已經賜給我們了,作為傳道人,為什麼還情願用世俗小學為真理引路呢?

David J. Valleskey這裡所說的福音宣道的基要真理是什麼呢?The primary task of the evengelist, then, is to preach the law to point out to people what is wrong with their lives and why this is so and what the consequences are, and then to preach the gospel to reveal how God has soved their spiritual dilemma. 試譯:那麼,傳福音首要的任務先從律法開始,藉著律法顯明人的生命的罪錯及其根由和結局(罪與死亡),然後,傳講福音,宣告上帝是怎樣將人從這樣的困境中解放出來——這正是蒙特利爾華人基督教會2012年春季基要真理課程正在作的。「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15:22)。前四節課我們講論了律法之下「人的狀況」(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中間插一節對聖餐的重視,接下來轉入福音部分(在基督裡眾人都要復活)。我們拒絕使用流行的一些出版物作為布道的教材,儘管這些出版物如何主題鮮明,符合小學生的文法,如何善解人意——「先要說服他們承認上帝存在」。請允許我指著聖經這樣說:不承認上帝存在的人都是愚妄人,其中大部分是騙子。對愚妄人需要的不是說服而是祈禱;正如對裝睡的人需要的不是鬧鐘而是飢渴。不僅如此,「上帝存在的證明」絕大部分是謊言,「他們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2、福音核心——在基督裡稱義

上帝怎樣把我們從困境中解放出來呢?在基督的救贖裡面。於是David J. Valleskey轉入基督論,主要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首先是「被動方面」的工作:Vicarious satisfaction(redemption;代贖,一方面代替別人的罪,另一方滿足上帝的要求。參考經文:羅馬書1:18,3:22-24, 歌羅西書1:14,以弗所書1:7; 彼得前書1:18-19; 提摩太前書2:5-6; 約翰一書2:2; 希伯來書9:12,26,28)。然後是主動方面的工作,就是使罪人稱義,作神的兒女(羅馬書5:19,加拉太書4:4-5)。並使信徒承受基督的永生,這是基督復活所賜的;而我們在基督的生命裡,在祂再來的盼望中,可以為主的見證(馬太福音28:20;哥林多前書15;希伯來書4:15-16)。

代贖是為了稱義,而稱義乃是福音的中心。當問到何為福音的時候,我們的回答是,就是罪人在基督裡被上帝稱義。我們先來認識一下稱義這個希臘字:δικαιούμενοι,δικαιόω,它的意思就是,被宣佈為義。David J. Valleskey在The Result of Christ』s Work: Justification(基督工作的結果:稱義)一節中,對這個問題的論述可圈可點。The heart and the centre of the gospel is the message of justification. Justification is God declaring, Your sins are forgiven; therefore you are no longer guilty, but righteous, in my eyes. 試譯:福音的中心或核心是稱義的信息。稱義就是上帝宣告:你的罪被赦免了,因此,在我眼裡你不再被定罪,反看為義。那麼到底什麼是稱義呢?David J. Valleskey 將稱義的含義分成三個方面:Sola Gratia justification(唯獨恩典的稱義)、Universal justification(普世的稱義)、與Objective justification(客觀的稱義)。對這三個方面可略作簡介,然後我們將討論,在這些核心信條方面,加爾文主義怎樣彎曲真理。

第一、Sola Gratia justification

保羅在羅馬書3:23-24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白白地,原文是δωρεάν,其實這個字有兩個含義,一方面是freely,這是英譯本的解釋,也是David J. Valleskey的解釋;但另外一方面的意思是,undeservedly,就是你得到的義是你完全不值的,根本不配的。David J. Valleskey接下來強調得很好:這並非說稱義是無價的,只是別人為你埋單了,是基督為我們付出了重價。但基督既然已經為我們死了,我們就白白地稱義;否則,我就是廢掉了神的恩,耶穌就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不僅如此,稱義與人的善工、甚至信心都毫無關係,這一點,是極為典型的路德神學:The evangelist brings a conditionless, no strings attached message. The sinner』s prior or subsequent lifestyle has nothing to do with his or her justification. Even faith is not in any way a cause of the sinner』s justification. Faith accepts God』s verdict of 「not guilty」; it does not bring it about. Justification is free—by grace alone. 試譯:傳福音的人宣講的是一種無條件、徹底的信息。罪人先前或以後的生活方式與他或她的稱義毫無關係。即使是信心,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罪人稱義的原因。信心只是接受上帝不歸罪的宣判;但信心不能帶來稱義。稱義是白白的——只憑恩典。這一無條件的解釋比你們想像的意義更重要,包括加爾文主義在內,「唯獨恩典」這一信條往往輕易就滑向了「因信稱義」的信條,結果,由於基礎不堅固,那個「信心」常常落入風雨飄搖之中,被魔鬼「篩糠」。諸位需要注意,以弗所書2:8說,「你們得救本乎恩,也因著信」;遺憾的是,「本乎恩」這率先的、首要的、奠基的真理被輕易躍過了;在與羅馬薄情寡恩神學的撕斗中,後再與路德改革的激進主義分道揚鑣中,「改革宗」不僅在「因著信」上孤軍深入,而且,信的對象不斷模糊。這是後話。

第二、Universal justification

在這方面,加爾文主義的解讀是完全錯誤的,並且建立在曲解聖經和對聖經斷章取義的基礎之上。事實上,他們混淆了稱義和揀選的區別,而其神學後果更為嚴重。保羅在羅馬書3:23-24中講得如此徹底,就是「世人」白白地稱義,而不是「某些人」(被揀選的基督徒)白白地稱義。相關經文還可以參考哥林多後書5:19; 提摩太前書2:5-6; 約翰一書2:2等。何為普適的稱義呢?換句話說,耶穌到底是為所有人死而復活的,還是僅僅為基督徒。Scriptures reveal that God』s verdict of 「not guilty」 because of the redemption that came by Christ Jesus extends to all people of all time. There is not a single individual to whom this does not apply. …The truth is that all have sinned and all have been justified. 試譯:聖經啟示,上帝藉著基督耶穌裡的救贖關於不再歸罪的宣告,延用於任何世代的所有人。沒有任何一個個體例外。真理是,世人都犯了罪,都被稱義。

但加爾文主義者的觀點是什麼呢?或者,我們為什麼要批判他們呢?We do not have to limit the good news of justification as the Reformed counselor, Jay Adams, feels constrained to do ,」As a reformed Christian, the writer believer that counselors must not tell any unsaved counselee that Christ himsel died for him, for they cannot say that. No man knows except Christ himself who are his elect for whom he died」(Cmpetent to Counsel, GR: Baker, 1970, p.69). David J. Valleskey的意思是:我們根本沒有必要像改革宗的謀士如Jay Adams那樣,以為不得不封鎖稱義的好消息:「作為改革宗的基督徒,筆者認為,指導教師或傳福音的人,絕對沒有必要告訴任何聽福音者或受眾,基督自己是為他死的;因為,這些傳道者根本不能這樣說。除了基督自己,沒有一個人知道到底誰是基督所揀選並為之而死的」。後面是引文的出處。有時候我的確將加爾文主義視為異端,不僅僅是異端的土壤。但是,那些真正持守「唯獨聖經」的弟兄姐妹,即使在改革宗的教會裡面,仍然沒有被這些思想擄走,不是因為他們是真正的加爾文主義者,而是因為他們有幸不是。

第三、Objective justification

在某種意義上,客觀的稱義是前兩個信息的邏輯結果,而且更為重要。在這一點上,包括加爾文主義在內,當代主要的神學思潮,都離棄了「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大書1:3)——他們將得救的確據主要或首要視為人的主觀經驗或「我的見證」。這是魔鬼對救恩真理最成功的顛覆。人是靠不住的,人的「信心」同樣如此;這樣一來,以稱義為基礎的得救就一直處於被質疑的可憐境地,「我到底得救沒有」,這個偽問題竟然成為覆蓋普世教會和絕大部分基督徒的真問題。那麼,何為稱義的客觀性呢?God』s verdict of acquittal, his 「not guilty」 declaration regarding the whole world, is 「objective」 in this sense: it operates independent of any response on the part of the individual. The resurrection Jesus is the sign and seal of the objective character of justification(Romans4:25). When Christ said, 「It is finished」 (John 19:30) and died, at that very moment the world was acquitted. 試譯:上帝赦罪的判決,祂對整個世界不再歸罪的宣告,在這種意義上是『客觀』的:其效能獨立於個人經驗的任何反饋。耶穌復活是稱義之客觀性的象徵或印證(羅馬書4:25)。當基督說:成了(約翰福音19:30)並受死,就在這一刻,整個世界被宣告無罪。這使我想起大洪水之後上帝的彩虹之約:「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創世記8:21)。請注意,耶和華不再咒詛這地,與「人的緣故」毫無關係——洪水後的人大抵就是洪水前的人;僅僅因為「那馨香之氣」——基督的代贖。換言之,人的改變(無論是世界觀還是行為模式)最多是稱義的結果,但絕不是得救的確據。

二、加爾文主義在核心真理上的彎曲

首先需要強調,我們與加爾文主義者的分歧,不是在邊緣地帶,而是在這類核心價值上。而加爾文主義就稱義問題上主要的彎曲,就是強調「人的緣故」。他們只是在形式上、特別是在創造和審判上高揚上帝的絕對主權,在人的全然敗壞上秉承改革的傳承;但是,在得救的問題上,雙重預定,揀選和得救的混淆,對教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事實上,就LCMS而言,加爾文主義、阿民念主義、靈恩運動和羅馬天主教是當代教會四種主要極端思潮,而他們在稱義真理上的彎曲,基本是一致的。換句話說,對中國教會的改革宗學生而言,加爾文主義和阿民念、靈恩派以及天主教不共戴天,與路德神學在暗中詆毀中情同手足;但對保守的路德宗來說,四者在很多地方,特別是在「人的緣故」這個問題上,是「一丘之貉」。

是的,我們要為這些指控提供證據。David J. Valleskey在Distortions of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稱義教義的彎曲)一節中,簡要指明了這些極端思潮對稱義客觀性的顛覆。需要強調的是,魔鬼的主要工作從來不是對抗和否定,而是彎曲和偏轉;並且是對最核心價值的彎曲和偏轉。The doctrine of universal, objective, sola gratia justification is the message Christ has entrusted to his church. It is the gospel. It is the only message that can give the assurance of forgiveness and thus comfort and peace to the troubled conscience. It is to be expected, therefore, that Satan would do his utmost to distort and destroy this teaching. 試譯:稱義的普世性、客觀性和恩典性是基督托付給祂教會的信息。這就是福音。這是罪得赦免的唯一確據,因此是那咒詛之下心靈的慰藉與平安。因此可想而知,撒旦要盡其所能去彎曲和摧毀這些教導。

那麼魔鬼是怎樣對稱義真理進行顛覆的呢?首先就是加爾文主義。The Calvinist, with his contention that Christ died, not for all, but only for the elect, denies the universality of justification。試譯:加爾文主義者爭辯說,基督的死不是為所有人,僅僅是為選民;因此否定稱義的普世性。其次是阿民念主義:The Arminian, with his 「decision theology」 , justification becomes something that must be completed by one』s decision to become a Christian. 試譯:根據阿民念主義的「決志神學」,稱義成了依靠某個人的決志成為基督徒而完成的項目。但大家是否已經想到了,這個「決志神學」在今天加爾文主義的教會和靈恩派的教會裡面,同樣廣為流行,已經「普世合一」了。他們實在是一家人。最後是羅馬天主教。The Roman Catholic, with his teaching of 「infused grace」, justification becomes a cooperatetive affair. 試譯: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注入式恩典」的教義,稱義變成了一種合作項目。這似乎主要是說,稱義要借助於「神僕」在聖事中的作為,在人心中激起回應。那麼這三種思潮的危害在哪裡呢?All such aberrations rob people of the certainty of where they stand with God. 試譯:這一切偏執將人與神同在的那種確定性奪去了!

不過我們還是重點說說加爾文主義的偏執。加爾文主義帶給教會最大也極為普遍的難題是:「我到底得救沒有」,或者,「那個人到底得救沒有」。因為,加爾文主義將得救的確據不是首要地放在稱義這個重點上,而是躍進到信心的主觀體驗中;將稱義歸因於「人的緣故」。The Calvinist can look only to his faith for the assurance that he is one of God』s elect rather than to such becautiful promises as 「God was reconciling the world to himself in Christ」 (2Corinthians5:19)。試譯:加爾文主義者只能通過審視自己的信心來尋找他是上帝選民的確據,而不是首先依賴這一美好的應許:「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們」(哥林多後書5:19)。諸位是否意識到危險在哪裡呢?But how can one be sure that his faith is genuine? If the assurance of my justification is not rooted solely in the external, objective Word and promise of God, which cannot change, then it is going to be based on inner. The Calvinist』s way of gaining assurance。試譯:但你如何能確證你的信心是真的呢?如果我被稱義不是單單根植於外在的、客觀的永不改變的道和上帝的應許,那麼,只能轉到人的裡面另立根基。加爾文主義者的方法就是不斷地(在自己身上)追找得救的確據。

David J. Valleskey將改革宗的信條the Westminister Confession (XVIII, 4).翻出來指給我們看,加爾文主義者對稱義真理到底幹了些什麼。True believers may have the assurance of their salvation divers ways shaken, diminished, and intermitted… yet are they never so utterly destitute of that seed of God, and life of faith, that love of Christ and the brethren, that sincerity of heart, and conscience of duty, out of which, by the operation of the Spirit, this assurance may, in due time, be revived;[16] and by the which, in the mean time, they are supported from utter despair.( the Westminister Confession (XVIII, 4)。中譯:真信徒對於自己得救的確信可能有種種不同的動搖、減少,或間斷……但他們並非完全缺乏神在他們心中所賜的生命之種子與信仰的生命,愛基督和愛弟兄的心,內心誠實和盡本份的良心。從這些事,由於聖靈的工作,此確信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恢復,同時藉著這一切,他們不致完全絕望。

加爾文主義者是「從這些事」,就是「他們心中……生命」、「愛基督和愛弟兄的心,內心誠實和盡本份的良心」,作為「得救的確信」。換言之,我們的新生命是我們得救的確據。區別在哪裡呢?當你懷疑自己是否得救的時候,路德神學呼喊仰望基督,改革宗吩咐你看你自己。這有兩種巨大的危險。首先,對上帝確切的客觀的應許,採取「神豈是真說」這種蛇的應對策略。其次、人的內在生命、人的良心和愛心,人的善工或「活出來」——無論你怎樣屬靈或自以為屬靈——都是不確定的,常常軟弱,常如污穢的衣服。這些「人的緣故」作為得救的確據,只能導致這樣一種嚴重的後果:沒有一個人能真正確信自己是否得救了。這不正是今天教會的普遍現狀嗎?保羅殉道前還稱自己「我現在是罪人中的罪魁」;啟示錄中耶穌說一些教會將起初的愛心失去了。所以基督徒靠自己「生命」根本無法獲得安寧。是的,「不致完全絕望」,只是不能完全絕望,但完全沒有希望。一個「不致完全絕望」的信仰生活,實在比不信的人更可憐。我們可以這樣說,改革宗教會裡的基督徒,是世界上最可憐的人。他們是未得安息的勞苦擔重擔者。那麼,他們在忙什麼呢? For assurance, says the Calvinist, look within yourself, to your new life of faith, to your love for Christ and the brethren. Such thinking can easily lead to religious activism, a restless, ceaseless effort to do more and more of Lord』s work in order to gain greater assurance that one really is true believer. But how can you ever know if your faith is sincere enough or your love is deep enough? To look within does not creat certainty, but doubt. 試譯:為了尋找得救的確據,加爾文主義者說,審視自我,根據你靠信心活出來的新生命,根據你對基督和弟兄的愛心。這些思想極其容易導致宗教行動主義,一種不得安息、從不休息的努力,爭取完成越來越多的主的工作,以便贏得越來越大的關於我是真信徒的確據。但是,你如何知道,你的信心已經「真」的足夠了,而你的愛心已經「深」的充分了呢?審視自我或內省根本不能創造確信,相反,只是生產不安。

更深刻地說,這是看人神學,而不是看神神學。所以個人見證一定使他們特別興奮,哈佛小子就這樣成了得救的確據或旁證了,「我們要學習他」。偶像或金牛犢事業,從根本上說,出於對上帝應許的不信,以及對人本身無可奈何的移情和說謊。人按罪性要一個看得見的確據,但看得見的又都不是確據。信仰就成了人民的鴉片。那麼,什麼是我們的信仰呢?Those who hold, with Luther, to the Scripture』s teaching on justification, will look, not within, but up and out to God』s faithful Word. Such a statement does not discount the need for faith, of course(Acts16:31). Nor does it depreciate the value of a Christian』s life of love. The first fruit the Spirit produces in the believer is love(Galatians 5:22). It dose, however, clearly remind us that what Christ has done for us is the sole cause of our justification. What Christ has done remains steady and immovable, even in those times when our faith may falter somewhat or our love does not shine as brightly as it could. 試譯:遵守聖經關於稱義教導的路德等人,願意矚目,不是內在審視,而是仰望上帝外在信實的道。當然,這樣說絕非要弱化對信心的需要(使徒行傳16:31);這也不意味著要貶抑基督徒的生命與愛心。聖靈在信徒中結出的第一個果子就是愛(加拉太書5:22)。然而,這的確清楚地儆醒我們:基督為我們所作的一切是我們稱義唯一的原因。基督所成就的堅固長存,不能改變;即使我們的信心有時軟弱,我們的愛心之光有時差強人意。

結語:加爾文主義與生命神學

遺憾的是,作者並沒有將得救的不確定性與當今教會的普遍亂象連接起來。威斯敏斯特信條將得救的確信建基在「信徒的生命」之上,使信仰從基督中心轉向人為中心和(人的)生命中心。「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5)。事實上,對自己是否得救的迷茫和對自己生命的連續絕望,同時必然轉向了對他人是否得救或他人生命的猜忌與控告,這就形成了生命神學的主要方面——論斷別人的生命,論斷別人是否得救了。這是不是今天教會的普遍亂象呢?

「我懷疑任不寐是不是真的得救了」,明目張膽。「名牧」面對自己思想被質疑的時候總是這樣「張膽」。我舉自己的例子不是我「記仇」,因為以自己為例來說明生命神學的病症比較安全。比如,那些人云亦云的批評者常常說,任不寐這個人愛批評人;這個人生命有問題;這個人很驕傲。當然,任不寐的生命肯定也總是有問題的(所以我不能靠任不寐的生命得救,我只能靠基督的生命得救),只是這問題和批評者自己的問題和驕傲完全一致。什麼時候主再來,什麼時候我的生命就完全沒有問題了。但我確知,這個有問題的生命已經被稱義了。不過這個對任不寐的批評取消了保羅和彼得之間的爭辯與相愛,也從來沒有基本的誠實。我的神學評論,有問必答(「問答與回應」),只是針對神學問題和思想觀點,從不針對任何具體個人的私人生活與道德修為。在我的有問必答中,我沒有對「挨個點名」的任何一位「名牧」進行人身攻擊和生命論斷,而這恰恰是加爾文主義沃土豢養出來的普遍習性。我不會說這類蠢話:「你這個人生命有問題」,「你批判生命神學原來是因為你生命有問題」(這個邏輯反過來同樣成立,因此沒有任何信息量:你支持生命神學原來是因為自己生命有問題),「大家都說你這個人生命有問題」。我也不會講這類蠢話:這個人是神忠貞的僕人,是無瑕的火祭;「嘖嘖,你瞧人家那生命」——這人是好,是歹,自有他的主人來論斷(羅馬書14:4)。況且,你說人歹,基本都是歹者見歹;你說人好,你有什麼資格呢?你又不是好的本體和標準。所以這兩類事情都不歸我管。這是本來只屬於上帝的事,你也不可能真正瞭解真相。但生命神學的術士們術業專攻。於是,加爾文主義者用火刑在「生命」上消滅了異端,於是指控摩西肉體的米利暗肉體得了大麻風。

對得救的普遍不確定性,先造就了教會裡的失信者,然後湧現出「我認為我信了」的假信者,最後,轉基因為教會的控告者——他們不僅在控告主和祂的寶血,也掠奪神的主權,充當魔鬼控告弟兄的僕役。當然,最後留下一個問題,既然得救如此確定,那人的信心的位置在哪裡呢?我們絕非鼓吹「普救論」。我們確實強調,彼得不矚目耶穌就會掉到海裡去,這就是看人的必然結局。如何理解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而在這個同樣重要的真理問題上,為什麼要批判加爾文主義,這是「懸崖系列之二」的主題。請先記住主耶穌的應許:「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7:7)。阿門。

任不寐,2012年2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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