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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冬天已往:現在流行一種新的混亂和控告,說路德在預定論上,在「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上,和加爾文及其主義是一致的。請提供幫助,最好是根據路德本人的作品。謝謝!
平安。你說的現象不是現在才開始流行的,這場幾乎是有意為之的欺詐已經流行500多年了。加爾文主義運動有一個有趣的現象,他們一直在巧妙地、而且堅持不懈地批評和挪用路德及路德宗的神學,這本來也很正常。但有趣的是,一旦有人出來正本清源,他們馬上祭起合一的靈幡:其實路德和加爾文在基本教義上是一致的,這種一致甚至超過了路德和路德宗之間的一致。這不是真的,「懸崖系列」澄清了大部分真相。
當然,改革宗和路德宗有一致的地方。面對天主教,改革宗和路德宗有一致的地方,但是,從路德本人開始,就極力阻攔從茨溫利和加爾文啟動的徹底否定傳統的激進主義路線。面對靈恩運動、阿民念主義和世俗化運動,路德宗和改革宗有一致的地方;但是,從路德本人開始,路德宗就一直宣佈,加爾文的理性主義使它和那三種思潮更具血親關聯,一同成為路德神學疏離的對象。兩派分享了宗教改革的主要口號,但對這些口號的理解有嚴重分歧,而在實踐中,更是大相逕庭。其中比較著名的例子是「唯獨聖經」,在實踐中,加爾文主義的表現實在令人失望,「系統神學」和「特殊情況」從兩個方向侵蝕和拆毀了我們信仰的根基,一方面,改革宗的系統神學凌駕於聖經之上,另一方面,改革宗的特殊情況論向各種靈恩運動和自由主義敞開大門。當然,只能說路德宗相對好些,在唯獨聖經這條道路上,教會需要持續的改革。值得一提的是,LCMS幾乎所有的教材,寫滿了500年來路德宗疏離加爾文主義的諸般努力。沒有讀過這些教材的人,很難理解我們在說什麼。但我也看到,情況正在改變。
你提到的這個例子,這個加爾文主義的核心教義之一,恰恰也是路德宗和改革宗嚴重對立的範疇之一。同樣,改革宗的一些「辯友」及一知半解的合一秀才辯稱,其實路德本人和加爾文一樣,是支持雙重預定輪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義的;他們也進一步撒謊說,在這一點上,路德本人和後來的路德宗是不同的。這場狡猾的欺詐已經持續很長時間了,你引證的例子絕非空穴來風。編造這個謊言的首先是西方神學院裡的一些人,包括James Greenbury、Kyle A. Pasewark和James McGoldrick。他們之所以編造這個謊言,乃是因為他們共同曲解路德的那個著名的小冊子,The Bondage of the Will(意志的捆綁,1526)。他們堅稱在這篇論文中發現了雙重預定論的教義。這是彌天大謊。LCMS的神學家沒有一個有這種發現,而且一再指出,他們完全誤解了路德的思想是在律法和福音的二元結構之下展開的。這篇論文根本沒有談到,上帝預定了一部分人下地獄,相反,只是談到了上帝預定一部分人得救。當然,我們還是讓路德自己的話來為「單重預定論」作證。
For if grace comes from the purpose or predestination of God, it comes by necessity and not by our effort or endeavor, as we have shown above. Moreover, if God promised grace before the law was given, as Paul argues here and in Galatians, then grace does not come from works or through the law; otherwise the promise means nothing. 這是這本小冊子中的一段話,比較明確談到了預定的問題,但顯然,只是強調單重預定——人得救出於神,本乎恩,也因著信。可試譯如下:「如果恩典源於神的旨意或預定,它的臨在是外加的,而不是出於我們的奮鬥和努力,正如我們在前面所表明的。不僅如此,如果上帝在賜下律法之前以及應許了救恩,正如保羅在這裡和加拉太書中所爭辯的,那麼,恩典就不是源自行為或藉著律法;否則,應許就毫無意義」。事實上,路德這篇論文的神學重點在律法和福音,而不在預定論。
大約50年之後,協同書成型。在路德本人的影響下,Formula of Concord(協和信條,1577,FC)進一步明確了路德宗在預定論上的基本立場,從1577年到2013年,這個立場從未改變過。FC明確宣佈棄絕以下四種謬論,而這四種謬論幾乎都和加爾文主義有關:第一、上帝不願所有人悔改得救;第二、上帝在呼召罪人悔改方面一直缺乏熱心;第三、點名道姓指出茨溫利和加爾文的錯誤,即上帝專橫跋扈地預定一部分人被咒詛;第四、揀選的原因與基督無關,或繞開基督談論預定。當然。你可以矯情地說,這是在路德死後才形成的文件,未必是路德本人的文字。但我們都知道,路德生前一直參與協同書的創作和編輯,並與協和信條的主要作者墨蘭頓(Melanchthon)一直保持密切的交流。何況路德不過是一個蒙恩的罪人,他即使在某些路德宗教義上貢獻闕如,那又有什麼關係呢?路德宗不可能像改革宗對待加爾文那樣對待路德。無論如何,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是,從1577年到今天,LCMS在雙重預定論的問題上,從未改變,一直將加爾文主義的這條教義視為異端。
然而事實上,路德本人確確實實地有文章更為激烈地抨擊加爾文主義這些教義,儘管那時候,這些思潮還沒有完全定性在加爾文主義之中。協同書中同樣重要的一份文件是路德本人在1537年起草的,就是施瑪加登信條(The Smalcald Articles,SA)。其中有兩段文字極為清晰地表明了路德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句「蠢話」及其那些陳詞濫調的辯護的厭惡。
Some fatanstical spirit……maitain that all who once have received the Spirit or the forgiveness of sin or have become believers, should they sin after, would still remain in the faith, and such sin would not harm them……they say, in addition, that if someone sins after receiving faith and the Spirit, then that person never really had the Spirit and faith. I have encountered many such follish people, and I am concerned that such a devil is still present in some……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know and teach that when holy people……somehow fall into a public sin, at that point faith and the Spirit have departed(1 john1:8, 3:9).(SA III III 42-45)。試譯:「一些乖戾之靈……聲稱,所有那些一旦領受聖靈或赦罪或歸信的人,他們後來可能犯罪,但是卻仍然保守在信心中,這些罪不會損害他們……他們繼續說,如果有人認信或領受聖靈之後犯罪,那麼這個人就從來沒有真正領受聖靈和真正相信。我遇到很多這種蠢貨,而且我很擔心這種鬼魔還活躍在一些人裡面……因此,如此認識和教導是非常必要的,即,當聖徒……以某種方式公開犯罪,就在那一點上,信心和聖靈已經離開他們了。」路德在這裡特別引用約翰一書1: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使徒約翰一直說聖靈是真理的聖靈; 當人犯罪,真理的聖靈就「不在我們心裡了」。路德也引證了約翰一書3:9,「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他的解釋幫助我們解決了一些難題。在聖靈裡,人不會犯罪;而你犯罪,則是在舊人裡,聖靈已經離開了,你此時不是「從神生的」,或從靈生的。路德還特別舉了大衛的例子,大衛是滿有聖靈同在的人,這無需贅言。但他犯罪的時候,聖靈不在他裡面了。與此相關,有加爾文主義者和靈恩派一樣,將使徒行傳8章撒瑪利亞城中「聖靈的洗」或「真正重生」的模式固定化,普遍化,然而就在他們自以為唯有他們「真正重生」的時候,就在一種類似邪教和癔症的狀態中,肆無忌憚地犯罪。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見,「我重生了」的「我」,恰恰是聖靈已經不在其中的「老我」了;因為他會利用別人的軟弱或作假見證加以陷害,「坐實」別人沒有他重生,而「公報私仇」。
Therefore, we must begin by diligently condemning and rejecting this false Epicurean delusion that some dream up, that faith and righteousness and salvation we have received cannot be lost through any arrogant and intentional sin or evil work but rather than when Christians follow evil lusts without any fear and shame, resist the Holy Spirit, and intentionally produced to sin against their consciences, they nonetheless at the same time retain faith, God』s grace, righteousness, and salvation.( FC SD IV 31) 試譯:「因此,我們必須開始,不顧一切咒詛和棄絕伊比鳩魯式的錯謬欺詐與信口開河,即我們已經領受的信心、稱義和救恩,永遠不會失去,哪怕在任何放縱和故意犯罪或邪惡行徑之中;正相反,當基督徒毫無敬畏和羞愧地順從邪情私慾、抗拒聖靈,故意對抗良知犯罪, 他們絕不可能與此同時還保守信心,神的恩典、稱義和救恩」。在這類問題上我們熟悉加爾文主義者經常性的狡辯:這些人開始就沒有真信。這個說法完全沒有聖經根據,只是為了獻祭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個精神偶像。但我們可以強調的,這個陳詞濫調、明顯的廢話或假話,在上面的引文中,路德已經一口回絕了。
事實上,馬丁路德「普遍救恩論」的思想是一貫的,而這一點,正是加爾文限定的救恩與雙重預定論的否定。面對這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即「神既然願意萬人得救,那麼為什麼最終只有部分人得救」,路德的回答和加爾文如此不同,也正是在這種不同中,我們看見信仰和理性之間的對立,這也是我5年前離開改革宗轉向路德宗的原因之一。路德1525年在給Erasmus的一篇回信中寫道:If God does not desire our death, the fact that we perish must be charged to our own will……He does want all men to be saved, because He comes to all by the Word of salvation, and the will which does not receive Him is at fault,as He says in matthew23:37, How often would I have gathered thy children together, and thou wouldst not. But why that Majesty does not take away or change this fault of our will in all persons, seeing that it is not in the power of man to do so, or why He lays to the charge of man what man cannot avoid, we are not allowed to investigate; and even though you were to investigate much, yet you would never find out, as Paul says in Rom.9:20: Who art thou that repliest against God?(SL 18, 1795f)。試譯:「如果上帝不願我們滅亡,我們最後淪喪這個命運只能由我們自己的意志負責。神真的願萬人得救,因為祂藉著救恩的聖道臨到所有人,那麼,責任就在於拒絕接受祂的(人的)意志;正如祂在馬太福音23:37所說的: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只是你們不願意。但是,鑒於人所不逮之故,為什麼至高無上的主不在所有人心中除去或改變這種悖謬;或者,為什麼祂將責任歸於人叫人無可推諉,我們卻不被允許去探究。而即使你窮追不捨,你卻永遠無功而返,就像保羅在羅馬書9:20所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
不僅有趣而且實在很深刻的一個現象是,加爾文和路德同時引用羅馬書9:20,但目的如此不同。對加爾文主義者來說,羅馬書9:20證明了神預定一部分人下地獄對神的這種專斷,人無權強嘴。對路德神學來說,一方面,否定了雙重預定論——一部分人滅亡不是出於神的預定,而是出於他們自己;另一方面為理性設置了藩籬——為何如此,這是神的奧秘,超過我們的理解能力。需要指出的是,預定論在路德神學中的位置,遠遠不如在加爾文神學中那樣舉足輕重;與此同時,路德每一次談到揀選和預定,都是指在基督裡的揀選和預定——離開基督,我們既不會理解神的預定,也不會被揀選。瞭解路德的「普遍救恩論」(Universal Grace),讀者應該閱讀路德以以賽亞書53:11、約翰福音1:29、約翰福音3:16-21、路加福音2:22-32、羅馬書3:28、羅馬書5:15、馬太福音20:1-16等經文為基礎的證道講章;這些講章大約在1534年以前就完成了。路德在這些講章中對「限定的救贖」說了很多「狠話」,反覆堅定地宣講「普遍救恩論」,特別解釋了何為「many」、「all」和「the world」等用詞。如果我們確實讀過這些神學見證,就不至於隨風搖動了。
附:聞道弟兄的回應
冬天兄,請參考下面的網站(略)。路德本人在1539年所說的話是對控告者最好的回應:In 1539, at table, Luther said something that is in harmony with what the Formula of Concord and confessional Lutherans believe and teach. Addressing the question 「Why some and not others?」 he said: 「This difference is to be ascribed to man, not to the will of God, for the promises of God are universal. He will have all men to be saved. Hence it is not the fault of our Lord God, who promises salvation, but it is our fault if we are unwilling to believe it」 [Weimar Edition, Table Talk 4, No. 4665, quoted in translation in Luther』s Works 33, page 11, n. 17].在他有生之年最後十年所寫的《創世記》講章(1535-1545)裡在面對「If I am predestined, I shall be saved, whether I do good or evil. If I am not predestined, I shall be condemned regardless of my works這個問題時,他回答說要把這些邪惡的(雙重預定論)說法踐踏於腳下:I would be glad to debate in detail against these wicked statements … For if the statements are true, as they, of course, think, then the incarnation of the Son of God, His suffering and resurrection, and all that He did for the salvation of the world are done away with completely. What will the prophets and all Holy Scripture help? What will the sacraments help? Therefore let us reject all this and tread it underfoot。
不是單靠食物:主同在。正在複習懸崖系列,在系列一中有這一句:路德神學因此將真理區分為基要真理和非基要真理兩部分(fundamental doctrines and non-fundamental doctrines)。現在你們自己判斷,那些向不信者布道的講道台,那些撲向馬其頓的教會出版物,有多少屬於fundamental doctrines呢?///不知這裡的「路德神學……分為基要真理和非基要真理兩部分」中是不是存在筆誤,還是我沒讀懂;因為按照我的印象和這篇問題4的回答:整本聖經都是基要真理。從信主開始,聽到的都是基要非基要的區分,所以有點混亂,盼望牧者指點。謝謝。
平安。fundamental doctrines and non-fundamental doctrines的區別,對路德教會崇拜神學是更重要的。就是在這個區分的基礎之上,有了liturgy和ceremony的劃分。狹義的liturgy(聖道與聖禮)是fundamental doctrines,就是在主日崇拜中必須有聖道(聖經經文)和聖禮;而ceremony則屬於non-fundamental doctrines,比如具體選擇那一段經文,聖洗禮中使用怎樣的水,聖餐禮中使用什麼牌子的葡萄酒,都可以由教會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安排;相關的教導只是指導性和參考性的。
不過,路德神學對話的對象之一總是天主教,有時候則是理性主義(包括加爾文主義、阿民念主義)和敬虔主義(包括靈恩運動)。路德神學中的基要真理和非基要真理的劃分。主要不是針對聖經本身,而是針對這些宗派的「另外加添」的。對天主教來說,他們的「non-fundamental doctrines」主要是一些傳統。比如服飾、聖徒崇拜、私人與公共告解、聖體、玫瑰經等等。對於靈恩派來說,「non-fundamental doctrines」如唯獨方言、規定禁食、規定洗腳和崇拜之時相當於「三叩九拜」這類的形體規範等等。而對於加爾文主義來說,他們的「non-fundamental doctrines」不僅包括他們偏執的教會管理模式、教會章程;更主要的表現是他們的「新概念運動」。從加爾文本人開始,加爾文主義製造了浩如煙海的新概念,讓這些「人造革」登堂入室,成為神學的對象。改革宗是人造革,這人人造運動的極端結果就是阿民念主義。這個自找麻煩的運動,製造了一個話語迷宮,使這些神學專有名詞取代聖經,成為教會生活和真理爭辯的對象。就這樣,這些非基要真理成了基要真理,聖經上完全沒有的概念成了聖經的並列、精義或總結。在這方面,加爾文主義所犯下的罪錯,超過天主教和靈恩派。而且,他們的非基要主義運動或新概念運動,方興未艾懶惰越來越多的初信者、無知淫慾的婦人和野心勃勃的男人捲入其中。
我這裡所說的新概念運動,和合本聖經翻作「無窮的家譜」,他實際上是一種異教傳統或迦南風俗。提摩太前書1:3-7,「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4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5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6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7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限定的救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明顯的「荒渺無憑的話語」;而加爾文主義的辯護士,在每一次辯護中顯露出來的,即「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他們在傳講自己知道自己根本不知道的東西。事實上,越是「荒渺無憑」,就越是「無窮的家譜」——他們盼望依靠更新概念來解釋剛剛發明卻不能自洽的新概念,這個陷落是無止境的,如同鴉片和吸毒。在這些癮君子當中,有一群「老婦」,提摩太前書4:7,「只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保羅不是在歧視婦女,而是在強調,某些「老婦」(γραώδης)愛說「荒渺的話」,有時候源於一種無法釋放的私慾。這是提摩太后書3:6-7所告訴我們的,「這些婦女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慾引誘。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私慾讓人浸淫於「非基要真理」,不能自拔。所以保羅在另外一封教牧書信中告訴年輕的傳道人,「8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的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經事業。(或作留心行善)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9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分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提多書3:8-9)。加爾文主義的神學,很多內容不屬於「正經事業」。
一言以蔽之,路德神學所定義的非基要真理,指的就是「老不正經」。一些神學院將術與道齊,甚至以術代道;將《基督教要義》與聖經並列或等同甚至高於聖經,將之視為聖經精義和真理體系的簡明總結和系統規範,就是最突出的例子。他們也常常表達這樣一種「護教姿態」:如果你沒弄懂我們的新概念和歸正神學的體系,就不能和我們一樣進天堂;若不藉著「五項基本原則」,就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我也想在這裡說一句極端的話,無論是基督教要義,還是協同書,在某種意義上都是「非基要真理」。換言之,神學,或人總結出來的基要真理,最多只能是准基要真理,是對基要真理的猜想,是一種個人化的神學見證。我們不主張無知神學,神會使用這些神學見證祝福教會;但是,神學永遠要匍匐在聖經之下。上帝將聖經以非基要真理和非基要體系的方式賜給我們,就說明,上帝有自己的道理和自我啟示的方式,聖經是最好的表達真理的方式。我們要遠離兩種膚淺,第一種,用人的體系將神之道系統化;另一種,用人的情感將神之道非系統化。這兩種貌似對立的神學,其實出於同樣的狂妄:我可以定義上帝。
喜樂永遠2013-01-10 10:31:10,王峙軍的問題在哪裡?請任傳道詳解。
平安。一般來說,我不能也無法評論「王峙軍的問題」。「王峙軍的問題」永遠只是王峙軍的問題,永遠不是任不寐的問題。正如「倪柝聲的問題」永遠只是倪柝聲的問題,或上帝和倪柝聲的問題。而一旦「倪柝聲的問題」成了梁家麟的問題或康來昌的問題,就像約翰的問題成了彼得的問題(約翰福音21:21-23),更像稅吏的問題成了法利賽人的問題(路加福音18:9-14),「吃人自肥」就開始了。我們就會看見,一邊是羔羊的筵席,一邊是吃人的筵席(啟示錄19-20)。兩邊通吃的人,春蛇秋蚓,勢同水火,命歸硫磺。
我想您的問題應該是「王峙軍的神學問題在哪裡」。我唯一感興趣的是「王峙軍的神學問題」。但截至目前,我覺得王峙軍牧師在神學上的志趣和領受似乎泛泛闕如,所以難以置評。不寐之夜曾有關於生命季刊、特別是中國福音大會現象的評論,或可參考。我贊成「基督並他釘十字架」這樣兩年一度的強調;但是,態度神學、生命神學以及個人見證的氾濫成災,常常將這種努力和他所要反對的思潮連成一片。「福音大會」這個形式本身我已經「警惕」過了。今天我想強調的是,她越走越像它的對立面,或者,從起初它就缺乏真正「改革」(回歸聖經)的異象。基督徒聚會要避免成為名利場,遠離人情演練所和趁機分門結黨的試探。
不過您的問題使我想起保羅剛剛信主之時,怎樣遇到了巴拿巴,那個安慰之子;後來又怎樣住在彼得的房間裡。又想起安提阿教會那場著名的爭辯中,保羅怎樣面對人情的試探。希望這樣的聯想避免過度對號入座。我想表達的意思是:教會裡面也沒有新事;信仰和人情之間的張力,唯獨聖經與教會發展之間的張力,是需要從神而來的智慧才能面對的,更需要聖靈保守的合一;特別的,殉道的信心。勞苦會成為一種自我感動和捆綁。神紀念每一位僕人的勞苦,每一位平信徒的(有私)奉獻,但神更讓我們一無掛慮。這不是高調:「我們是無用的僕人」(路加福音17:10)。
joshua1931042013-01-10 12:06:28 說: 不寐弟兄好,感謝您的解答,願上帝祝福您!上次發了一個問題,沒在留言中出現不知道怎麼回事。所以我這次就連同新的問題一起發給您好了,再一次煩勞您了。 1、一直聽聞說魔鬼是墮落的天使,我自己也看了一下聖經的相關經文,說實話我自己覺得挺牽強的,而且聖經也沒有明確說魔鬼是墮落的天使,那這種說法是從何時開始的呢?可信嗎? 2、關於女人講道的問題,女人不許講道的範圍是哪裡呢?是只是不許站講台呢,還是連教導都不可以呢? 3、我這邊有許多傳道人講道就是:開始,讀兩章經文,然後,把聖經一扔,自己大說特說,中間再用兩章經文點綴一下。我不喜歡這樣的「講道」因為沒有聽到太多關於聖經的東西。但是關於查經式講道我也有一點問題,就是查經式講道是只限在講道台上使用嗎?聖經中保羅的、司提反的講道,還有希伯來書(我覺得希伯來書很像講道),都不是用查經式的講道。勞煩弟兄了,願上帝祝福您!
平安。首先,魔鬼比較完整的概念在啟示錄12:9,「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在教會傳統中,常引用以賽亞書14:12-15和以西結書28:12-15來說明魔鬼是「墮落的天使」;不過「墮落的天使」這個準確的說法可能出於Book of Enoch。這是讓你有牽強印象的原因之一。但聖經上還是有一些線索可尋。啟示錄12:4,「它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龍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她的孩子」。魔鬼本是天上的存在。路加福音10: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而且也是「非物質性」的存在,所以路加福音22:3說,「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它也是真實存在的,哥林多後書11:14,「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我個人的建議是,既然魔鬼是靈界的存在,我們就不能靠理性強追不捨。聖經啟示到什麼程度,我們就領受到什麼程度。其次,不許女人講道,LCMS限於「女牧者」這個職分。此外女人可以在牧者帶領下從事任何侍奉。第三、關於查經式證道。我熟悉你說的那種「文學性」講道,的確是我所反對的。講道要講道。保羅的、司提反的講道,有一個特別的前提,就是聖靈藉著他們在寫聖經。如今聖經已經完成了,我們只能「以經解經」。啟示錄最後一段特別囑咐我們要警惕加添刪減而有的大罪。這是很重要的參考。
zgdmdg謝謝任先生對我提出的問題給予的指導,感謝主堅定我專注聖經的信心。然而我對你在回應中說的「禪宗」不瞭解,是否就是我們中國人常常嘴邊說的「心想事成」?這東西是怎樣危害人的,甚至能危害到久經恩膏的「名牧」? ///遠弟兄不僅代表「農村老太太」的無知神學,也代表著「精義」取代「字句」的那個靈恩流派;同時,對禱告的重視超過了對聖經的重視。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異教方向,其邏輯是禪宗的,而不是基督的。///煩請先生在適當的時候賜教。謝謝。///批評彼得也和「但也有人因彼得的傳道得救」完全是兩個問題,但一腦袋漿糊的人分不清其中的不同,至於趁機洩憤的,就更難靠說服叫醒。好像不是聖靈藉著器皿得人,而是器皿自己得人似的。///任先生這句話是實實在在的,因我本人就是一個見證:我初信之時從遠牧師那裡得到不少信心,甚至感動的淚流滿面,他的東西我基本上看完有的甚至反覆的看,所以我從心裡愛著他。但愛不是「糊塗的愛」,當發現有不符合聖經的問題時勇敢地「指出來」才是真愛。因為我們應當順服的唯有真理。當我們愛真理的時候才能真正的愛人。所以我祈盼遠牧師只是任先生句中批評的那位曾經三次不認主甚至在加拉太「裝假」的彼得。這顯然也是任先生的願望。再次謝謝先生的指導,使我在這個真理上有所得著。
平安。我是在廣義上使用禪宗這個概念的,更可說是一種「瑜伽精神」或「氣功狀態」。人在肢體語言中經歷自己,常常就是東方宗教那種精、氣、神之類的心理活動。這些異教思想實際上否定上帝是外在的、超越的、客觀的存在,只是將神和真理等同於一種主觀體驗。從根本上說,即,我心即神(佛)。這種思想非常深刻地影響著教會,包括禱告。
透明一代「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這句話是不是也是說讀了舊約還是沒有真正的認識父,唯有透過基督才能認識父。
平安。我們需要知道,基督從起初到末了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在道成肉身之前,道就存在,基督在舊約裡也存在,在創世之前就與父同在。正因為如此,我們才可以說,舊約也是指向基督,並只有在基督裡才能真正明白。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若不藉著基督,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恩之助感謝主的話語,重新回頭讀林前十一章聖餐講論,看懂了,因此大得釋放了!也謝謝二位提供的幫助。結合經文,重新回過頭來看自己提的幾個問題,就明白我的問題所在和答案了。分享下我的理解。細讀十七節到三十四節,保羅這裡的三段話似乎可以勉強構成一個對稱結構:A段十七到二十二節,大致針對信徒對主餐的輕忽不恭、不尊不敬,似乎可以概括為「反律法主義」,其特點是自我中心:「自己的」(二十一節); B段二十三到二十六節:複述設聖餐的話語和真義; A』段:二十七到三十四節依據B段的論述重新針對聚會的信徒,指出錯在哪裡。這裡不僅僅針對A段的「反律法主義」無所謂和自私態度,但也沒有走另一個極端:律法主義,而是:A』段裡所有對錯誤吃喝行為的糾偏都是指向和倚靠十字架中心的B段事實內容。A』段裡面的核心詞是「主的」,反覆出現,是對A段中「自己的」的針鋒相對和駁亂反正,讀上文的話,就知道所有這些「按理」、「自己省察」、「先分辨自己」的內容全部是首先指向「主的身、主的血、主的身體等」,而不是我的「改好」。所有這些動詞若不指向「主的」,反過來審判一定是「自己的」。「主的」因此就把反律法主義和律法主義的「自己的」都釘在十字架上了。最讓我感佩的是,這一聖餐的「主的」特色是和客觀外在的福音特質是一脈相承的。保羅不僅針對放縱者的自私,更針對律法主義式省察(或者我所謂的「改好」式)。不是不省察,而是要以「主的」為中心的省察。我之前把A』段的按理、省察、分辨等作出了律法主義的解釋,不過我這種聖餐觀的錯誤上我不想歸責於哪個宗派或教會對我的熏陶和灌輸,因為我不得不承認我本性天生同時就是一個理性主義者(B段針對的錯謬)和律法主義者兼反律法主義者(A和A』段針對的錯謬),時刻需要神的話來定標歸回。另外,我第三個問題——聖餐頻率上——表述有誤,我知道那是基督徒的自由的領域,我本意是想問:既然聖餐這麼好,為什麼有的教會不願意每週都領受這祝福呢?
平安。謝謝分享。最後這個問題其實是「無解」的,因為,「既然聖餐這麼好,為什麼有的教會不願意每天(!)都領受這祝福呢?」所以聖經沒有規定領聖餐的頻率,更要我們認識聖餐的真理,不在頻率,而在真理。當然,我覺得條件充足的時候,特別是在正式的聚會,即「你們聚會的時候」(哥林多前書11:20),都應當領聖餐。路德教會的神學會議、牧師年會都有聖餐禮。比如,像「福音大會」等等正式聚會,都應該有聖餐禮。
johnadams謝謝不寐弟兄在這裡的答疑解惑。看了不寐弟兄的回答後才知道「加拉太書」講了一半就不講了是有原因的。那時我還在心裡嘀咕,不寐弟兄怎麼將「加拉太書」講一半就不講了,難道是他忘了嗎?願不寐弟兄保重身體,盼望不寐早日來到在這「西邊的馬其頓」,不寐在文章中也說到「不過您帶來的信息讓我進一步感受到,馬其頓雷鳴一般的呼喊。」真的非常希望不寐能帶領這邊的弟兄姊妹按照山上的樣式更新建造神的教會。
平安。謝謝弟兄的細心。2013年2月份我們會開始學習加拉太書餘下的內容。事實上在講解加拉太書上半部分的時候,我就多次提到過,加拉太書前後之間的「矛盾」。保羅在講稱義的基本真理的時候,是不顧一切的,甚至在使用後半部分所反對的態度在進行真理爭辯,不寬容、不溫柔、不忍耐,「沒有生命」。因為恰恰要在解決真理問題之後,談論生命才是有意義的,你才是在談論基督的生命。不認識基督,不學習稱義的真理,你的生命和雷鋒的生命沒有任何區別——再漂亮的雷鋒也與國度無緣。本來這是常識,但這個常識看來需要不斷強調,因為這三年來,控告我們不講生命、沒有生命的公仇私怨,紛至沓來。有些人是沒有耐心,有些人是太迫不及待了。他們不能快快地聽,更不能慢慢地說,你剛講加拉太書1-3,他們就起來,你為什麼不講生命。他們完全不知道加拉書4-6就要講生命了,儘管,那裡所講的生命與他們的生命神學大相逕庭。無知和驕傲將很多人變成了羅得的妻子。求神祝福一切忍耐著聽道的人,正如主所應許的,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也謝謝弟兄的代禱,我祈求神的預備,向西、向西,攻城掠地,堅固教會、興旺福音。神必能成全一切符合祂心意的。
不是單靠食物:還要請不寐牧者對教會通行的執行教會紀律中「停領聖餐」的看法,通常是針對嚴重的、明顯的犯罪行為採用的。按照聖禮是施恩具的真理,如果犯罪者又悔改,也分辨主的身主的血,似乎沒有人有權柄攔阻人從神領受恩典的。
平安。路德教會將這樣的管教或紀律與鑰匙權聯繫起來。一方面,這些做法要謹慎,免得濫用。但另一方面,既然聖經有相關的經文,教會若完全沒有這類行動,也要反省。不過我很同意你的觀點,對那些軟弱又重新起來的弟兄姐妹,應該恢復聖餐。只是教會也存在另外一種非常奇怪的「基督徒」,就是嫌別人髒,所以從來不領聖餐,免得和別人同領一杯。這樣的人神已經用奇妙的方式,讓他「停止聖餐」了。這些假信徒從起初就是不信的。他們可能有時候在教會裡,或者頻繁更換教會,但「終究不能明白真道」。
恩之助:再請教任先生一個由嬰兒洗禮聯想到的問題,我們該如何對待那些天生(比如癡呆、嚴重腦癱、唐氏、各種畸形等)和後天智障人士(事故意外造成或老年癡呆等)呢?前者就凸顯了嬰兒洗的必要和迫切性。但兩者既然已經喪失「理性」,教會是否可以像嬰孩洗一樣對他們直接施洗(徵得家屬同意),但大使命中的「教導」部分呢,教會該如何做呢,對智障人群印象中似乎聖經沒有提到過。謝謝。wangming1219206822013-01-11 09:22:45 說: 任傳道你好:自從看了您關於嬰兒洗禮的教導後,我就一直想著給自己的孩子受 洗,因為我經常外出打工,我們縣一般都是在夏天開受洗大會,所以我就委託我 的父母讓他們今年(2012年)一定要帶我的孩子去受洗,受洗之前我的父母也教 我的孩子在長老問他信不信耶穌的時候,要說信,因為我們縣從我所瞭解的信息 幾乎沒有給孩子受洗的,當我們的長老問小孩的時候,小孩竟然說不信,結果也 沒有給我的孩子受洗,我想知道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呢?
平安。請允許我將兩位的問題放在一起來回答。關於嬰孩洗禮的道理,在「懸崖系列」等講章中我們已經做過詳細的討論。兩位的問題都很有現實針對性,是教會在實踐中無法避免的難題。我們可以將恩之助的問題分成兩部分。首先智障嬰孩。當耶穌對父母說,把小孩子帶到我這裡的時候,一方面,祂說話的對象是信耶穌的父母;另一方面,祂沒有區分小孩子的健康狀況,只是吩咐父母將小孩子帶來。與此同時,耶穌也說,我來找罪人和病人。根據這些經文,我個人的領受是,已經信主的父母可以將他們有智障的嬰孩帶來受洗。其次,對世上智障的成年人,我以為已經歸信的親屬,應該愛心照料,並堅持按真理教導他們(這是一個難題,需要忍耐和專業的幫助);神若揀選了他們,一定會醫治他們,就是在合適的時候,讓他們能夠明白和接受福音。很多事情我們不明白,聖經指著一些悲劇說,「神的美意原是如此」。神將忍耐和教導的重擔臨到有智障家屬的主內弟兄姐妹,我們只有靠主的憐憫才可能度過大而可畏的曠野。我認識一位姐妹,她有一個孩子有嚴重的抑鬱症。我的建議是,繼續堅持帶他來教會;而在他有感動、又不抗拒的時候,可以給他施洗;而洗禮的祝福也會臨到他。另外,我們也需要記得,在上帝面前,每一個成年罪人只是不同程度的癡呆、腦癱、唐氏、畸形、智障而已。這不是比喻,這是真的。
Wangming弟兄的問題可能更有普遍性。父母可以帶領嬰孩來參加洗禮,這是不需要徵求他們的「意見」的。但對已經有了明確表達能力的孩子,特別是明確表達「不信」意志的孩子,就暫時不要勉強他。但神借此至少給我們兩項功課,一方面,讓我們看見在過往中,我們自己對神的虧欠,就是沒有按真道教導自己的兒女並堅持帶領他們有正常的教會生活;事實上,這個世代從本質上是敵基督的,幼兒園開始的學校教育旨在將孩子帶出教會,如果錯過最早的教會生活,很多孩子重返教會的確難上加難。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要因此失去盼望和信心,反要回過頭來,加倍用基督的真理和愛教導自己的兒女,耐心說服他們參加教會的主日學,直到他們願意承認基督為止;當然,作父母的首先自己要有正常的教會生活,敬虔的父母是兒女歸主最好的榜樣。倘若我們自己都信得三心二意,孩子們說不信是很正常的。我也認識一對父母,表面上是基督徒,但基本上是不信的,一直任憑孩子在主日流離飄蕩。事實上,但孩子說不的時候,我們更應該看見神藉著他的回答對我們作父母的責備、盼望和帶領;而這個「不」,也恰恰證明,耶穌找到他了,要將孩子的「不」,轉為「是」。神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但基督必然得勝。願神加添你們力量,全家蒙福。
在真理上剛剛入門的蒙恩罪人:今天閱讀路加福音13:18-21芥菜種的比喻時,聯想到馬太福音13章包括芥菜種等七個關於天國的比喻。是否可以說今天那種利用世界裡的方法甚至依靠世界的勢力追求快速擴張和增大教會(如千人教會),就是經上所指的那棵可以宿飛鳥而畸形巨大的「芥菜樹」嗎?在這七個比喻中由於耶穌只解釋了「撒種和稗子」這兩個比喻,所以剩下的就有其它不同的解釋,尤其是芥菜種和面酵的解釋比較混亂。這裡好像關係到教會的健康成長與基督徒的環境等問題,所以煩請任先生給予指導。謝謝
平安。馬太福音中耶穌的比喻是講天國的,目的在於堅固門徒的信心。特別是芥菜種和面酵的比喻,告訴我們神的國度即使在艱苦的環境中,也能從很小很小的萌芽狀態開始,發展起來,成長壯大。以後一定有時間詳細解讀馬太福音這些比喻。雖然不好把天上的飛鳥落在大樹上這副圖畫,等同於「大教會」運動,但我同意你對「千人教會」的批評。我們的主最多的時候也就70餘門徒,沒有人比他更大。事實上,沒有什麼偉大的牧者或屬靈巨人真的能牧養成百上千的人。這些牧者除了好大喜功和利慾熏心以外,根本不關心每一隻羊的生命成長,也無暇關注。我知道由於「政策」的限制,國內有很多大教會,在主日很多人只能在某些房間裡看錄像聽道。但這是完全不正常的,這個牧者基本上也是「假」的。奇怪的是,在完全沒有這種限制的國外,也有人追求大教會的模式,就知道他們到底想幹什麼了。他們是按「集團公司」的模式和「上市利潤」的理想在「經營」神的教會的。也有人要把這一套複印給我,說靠你的能力,十年之內必能建造一間大教會。我今天在這裡告訴各位,什麼時候我的教會要超過100人了,就請你們來警告我:你一定作錯什麼了,不然魔鬼怎麼這麼喜悅你了呢?任不寐一生不會建造任何一間超過百人的教會。也許我自己能力有限,就是牧養幾十人的教會,我常常覺得力不從心。初期教會都基本上是「家庭教會」,這不僅僅是因為外在的逼迫,更因為有真理上的根據。主將教會比作肢體,但「千人教會」恐怕手腳都彼此不認識,並且必然「首尾不能相顧」。我的教會超過70人以後,我就會鼓勵一些已經長大的人,出去傳福音,離開「安提阿」,在其他城市或禾場作芥菜種。我的的確確不需要很多會眾奉獻更多的錢,我真的沒有時間花錢;我也根本不需要人山人海的大教會虛榮我名。實實在在感謝主,祂沒有賜給我一間很大的教會。祂實在憐憫祂僕人的身體和生命,又愛了那些前來聚會的小羊。主是可稱頌的。
靜享主愛2013-01-12 22:59:37 說: 任不寐弟兄,主內平安!您知道甘堅信(Kenneth Hagin)吧?他是異端呢還是極端?現在他們總部在中國北京,東北,內蒙古等地開設聖經學院對傳道人進行短期培訓,學費也不菲,很多愛主的弟兄姊妹也是本著回歸聖經的美好願望去學習的,真擔心走偏了。拜託您對甘堅信(Kenneth Hagin)的解經或神學寫點兒評論,對大家做個正確的引導。謝謝。
平安。異端未必每一句話都沒有聖經根據,異端的主要特點是,「神豈是真說」、「你們不一定死」和「你們便如神」。這是我看異端的三個標準。按這三個標準,Kenneth Hagin(哈根)有諸多異端的言論和教導。比如,這人說每個人和基督一樣都是道成肉身、用靈禱告等於說方言、人與神等同、用寶座取代十架、女人不一定要順服丈夫等等。不僅如此,Kenneth Hagin倡導的「信心運動」和成功神學不是靈恩運動的極端,其實就是靈恩運動的一部分。他們把神跡視為一種可複製的「術」,並讓這種「術」取代「道」成為「聖經培訓」的中心。一些名利之徒特別願意跟從這類異端,這不是什麼秘密。不過每一次我翻閱加爾文主義這和靈恩異端殊死搏鬥的文章的時候,都不免感慨萬千:當加爾文宣稱聖靈可以在特殊情況下違背、超越聖經書面的字句的時候,已經打開了潘多拉匣子。我奉勸改革宗的鬥士們,在和靈恩運動爭戰的時候,能常常反省,就像以色列人進入迦南,那殘餘的爭戰不過是在提醒他們,從起初,有些功課就沒有完成,迄今仍然需要「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