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概論 第九課:基督釘十字架(約18-19)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約翰福音18-19章。我們被帶到了人類歷史的軸心。十字架是基督教數千年以來的標誌(哥林多前書1:23;2:2;路加福音9:23;14:27)。因為圍繞基督釘十字架,天國和世界連接在一起,死亡和生命連接在一起,過去和未來連接在一起;我們每個人和上帝連接在一起,並因此互相聯繫在一起。十字架是人類歷史上最駭人聽聞的事件,人類聯合起來虐殺了上帝的兒子;十字架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事情,即上帝藉著祂兒子在十字架上的受難與復活,勝過了魔鬼、死亡和世界,並拯救了人類。聖靈就是要藉著十字架讓我們認識神,認識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讓我們可以信祂,就因祂的名字得生命。

今天我們藉著十字架主要要學習三方面的功課。第一、認識人或我們自己。人是什麼呢?十字架下的人類才是真實的人類。首先,人是罪人,是出賣、否認、背叛並殺害上帝的兒子的人。其次,人自己不認識自己,不認識自己是罪人。一方面,「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路加福音9:55);另一方面,「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正如耶利米書17:9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這意味著,在啟示真理之外,我們關於人的知識都是假知識(哥林多後書5:16)。最後,人是神救贖的對象,應該是十字架下的血和水澆灌的門徒,是將耶穌藏在自己墳墓和生命裡的新人。所以詩人說,「耶和華阿,人算什麼,你竟認識他。世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詩篇144:3)。如果說中國人的全部知識是人憑人的肉體對人的認識,那麼,中國文化根本缺乏關於上帝的特殊啟示,並因此拒絕聖經從上帝啟示的角度對人的認識,為繼續給各種不是神的做奴僕(加拉太書4:8)。第二、認識神。一方面,罪人不認識上帝,不能見神的面,也不能接受神(創世記4:4;出埃及記33:20;耶利米書24:7;約翰福音1:18);另一方面,只有十字架上的基督將上帝啟示給了我們。十字架上的上帝,才是我們一直尋找的神,或者更準確地說,才是那曾經創造我們,又來尋找我們並將再來尋找我們的神。這是啟蒙的開端(箴言9:10)。第三、認識人與神的關係。上帝是與人有關係的上帝,是與每一個人有關係的上帝,十字架上的基督顯明瞭這種關係:神愛人、審判人;人恨上帝,人都拯救和審判。人與神的關係是我們存在的意義,拒絕十字架的人,是沒有意義的人,或者,只是靠假意義活著的人。

約翰福音18-19章就是耶穌受難記,這場十字架敘事包括四個方面:被捕、受審、處死、埋葬。當然,你也可以將這四個階段看成每個人的一生(人一出生就「哇」各種肉體拘捕了,在偶像和他人的審判中服役,被判處死刑緩期70執行,下葬中復歸塵土)。如果我們返回舊約的相關預表,如以賽亞書53:1-12,詩篇22和69,就會有更整體的認識了。約翰福音關於十字架的記述,和符類福音不同,他特別強調了基督在釘十字架過程中的主權,因此將一個悲慘事件同時賦予了榮耀的含義,這是榮耀的頂峰。正因為這樣,像電影《耶穌蒙難記》等類的解讀聖經,是我們應當靠約翰福音加以平衡的。世人對十字架一直有那樣的誤解,不能藉著十字架認識神,又因自己的愚拙就拒絕了十字架。十字架一邊是死亡,但另一方面更是復活。這事乃出於神。願十字架的智慧和大能(哥林多前書1:17-29),與我們同在。阿門。

一、被捕(18:1-11)

1、汲淪溪(1-3)

約翰福音18:1-11可以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人間是死地(1-3);基督以永生的神和生命的主(4-9);耶穌要代人出死入生(10-11)。我們先看第一部分內容。重要的時刻開始了,聖靈帶領我們隨著基督到達一個地方,叫汲淪溪。根據舊約的相關信息,汲淪溪就是死亡之地和罪的墳墓(列王記上2:37;5:13;列王記下23:4,6,12;歷代志下15:16;29:16;30:14);汲淪溪就是人間真相,是「拋屍的全谷和倒灰之處」(耶利米書31:40)。道成肉身進入世界,進入馬槽,進入汲淪溪——耶穌已經到了「人類文明的中心」或「人間的谷底」。而且這裡聚焦在汲淪溪的一個園子,約翰福音沒有提名為客西馬尼,但顯然是一個地方(馬太福音26:36;馬可福音14:32)。Γεθσημανί或cגַּתשֶׁמֶן 的意思就是「搾油機」,或者類似「絞肉機」(士師記16:11;創世記28:18)。這是死地的緣由:罪將人間變成絞肉機,樂園變成了死地。但基督將犧牲自己的肉體恢復樂園。墓園和樂園之間的張力,從創世記到十字架,從客西馬尼到髑髏地,貫穿始終。不僅如此,基督是另外一位大衛,是王(撒母耳記下15:23)。這是春天裡的花園,死亡中孕育著前所未有的重生。

汲淪溪裡的定居者是什麼人呢?首先,「猶大領了一隊兵」,賣主的人或魔鬼的化身領導著軍隊,他們是羅馬人(約翰福音18:12)。其次,「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政治、文化、宗教精英帶領著各種打手,他們是猶太人。羅馬和猶太兩撥人構成人的總和,都是全副武裝的人。他們告訴我們為何人間是一個巨大的酒搾或絞肉機。這個絞肉機是這樣工作的,或者說,這人類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裡」。燈籠與火把是豬文化的代表,是用來分蹄的,專門看別人的罪,從不反省、認罪、悔改。燈籠與火把的主要功用是搜集、窺探和整理『控告別人的罪。或者說,罪人的文明就是所有對替罪羔羊的尋找。每一個人就是這樣一隻殘酷的小燈。舉證極端之後,燈泡們或火把們都懷揣利刃,就成了行動著的絞肉機。每個人都是手持兵器者。我們人類,就是甲骨文中的「我」,我們是兇手。生命的意義就是打著燈籠找替罪羊,抓獲、審判,處死,埋葬。耶穌屹立在汲淪溪,阻擋了我們的去路。我自己在這隊伍中,如同雄赳赳奔往大馬色路上的保羅。殺人留血,我們的腳奔跑;一直到我們遇到了耶穌,祂靜靜地問我們:你們找誰?

2、耶和華(4-8a)

上帝的兒子主動站在汲淪溪,主動出來,攔阻了人類犯罪殺人。「你們找誰」這個神聖的追問。類似於上帝對亞當的追問:那人,你在哪裡。我們尋找的一切獵物或控告殺害的一切對象,都是在控告和殺害基督。耶穌這個問題也將舊約中所有你不能理解的殺戮還原了,所有殺戮的真正對象,是上帝的兒子,是人子,是耶穌。如今實體出現在我們面前。人類尋找殺害的任何一個個體生命,如今基督代替了他。祂是誰?這段經文三次出現「我就是」,I am。我以前講過,這就是上帝的名。而耶和華這個名字的含義是雙重的。一方面,就是我是,我就是生命。唯獨神是一切道路、真理和生命的本體。另一方面,耶和華表明上帝和人的關係,祂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並且是活人的神(創世記2:4;出埃及記3:13-15;馬太福音22:32)。祂是生命,就要把生命賜給一切相信祂的。所以,現在我們看見,在死亡之地,生命的主找到了人類,就是兇手和死人,為讓一切人因信基督而得生命。耶穌就是耶和華,就是上帝,而沒有人能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所以約翰福音18:6節說,「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但人是瞎眼的,不認識神。所以當耶穌再一次問他們,給他們機會的時候,他們再一次重複自己在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又再一次重複「我就是」。拿撒勒人耶穌,這是一個包含了蔑視的稱呼,貶低受害者,這是兇殺策略,以求內心的平衡。

3、馬勒古(8b-11)

耶穌來是代替罪人受死的,而祂自己受害,就將魔鬼權勢下的人,就是那些信祂的人,父神賜給祂的人,拯救出來,免遭燈火和兵器,反得重生,直到永生。「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如果沒有耶穌,「這些人」就成了受害人。但這樣的救贖真理對人來說是難解的。西門彼得要自己反抗。事實上,我們不要神的救贖,我們不要十字架的救贖。我們希望靠自己的肉體尋找自由。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我們都是帶刀的彼得。古往今來,每個人都是帶刀的彼得,只有耶穌是唯一在世界裡徹底解除武裝的人。也因此,耶穌與所有異教靈修不同。但同時,基督的信徒,或者基督徒,與世人沒有任何區別。彼得身上的刀和來抓捕耶穌的人身上的兵器是一樣的。換言之,基督徒或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和別人不過一樣(申命記9:6;使徒行傳10:26;14:15)。但就在我們用舊人的方式反抗罪的時候,我們自己又回到了罪中。罪人用罪的方式反抗罪,罪就加倍得勝,不僅將我們同時陷入罪中,而且,所激起的罪會加倍回頭報復我們(約翰福音18:26)。

馬勒古的耳朵被切掉,也算咎由自取,好叫「凡有耳的都應當聽」。不過Μάλχος(מֶלֶךְ)意思就是王。王是世界的普世價值或全民信仰,所以後來彼拉多反覆問耶穌,你是馬勒古嗎?不僅如此,王作為一種精神偶像,活在每個罪人的身上,使他不僅不能接受任何扎心刺耳的福音,而且,必然要起來報復。王代表不可一世和唯我獨尊與居高臨下:毛活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所有的馬勒古都是專門侵犯別人但自己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有的馬勒古都會在收到侵犯的時候加入報復和殺戮的隊伍。所有的馬勒古釘死了耶穌。更有諷刺意味的事,這個馬勒古是大祭司的奴隸,但任何奴隸都將自己想像成大祭司或王。耶穌首先禁止彼得成為馬勒古,而耶穌自己首先不是馬勒古。上帝的智慧是用那杯取代馬勒古。耶穌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一方面,耶穌要求門徒徹底放棄肉身的抵抗,免得落入魔鬼永遠得勝的網羅。另一方面,耶穌告訴我們,罪和死亡使人類都伏在上帝的憤怒之下,若非贖罪羔羊,人與神不能和好。那杯,在舊約中代表神的憤怒(以賽亞書51:17,22;耶利米書25:15,17,28;以西結書23:34);而在最後的晚餐中,耶穌告訴我們,「這杯」代表祂的流血犧牲,為此締結神與人的新約(路加福音22:20;哥林多前書11:25-26)。耶穌每一天就這樣吩咐我們每一位「劍在匣中待時飛」的基督徒:你在新約中,你是新人了。

二、受審(18:12-19:16)

耶穌被捕之後,審判開始。人對人的審判,罪人對罪人的審判,這是文明的秀場。罪人的審判表明了兩個常識。一方面,人是別人罪證的採集者和揭發者。人是神所造的,敬畏上帝和禁止殺人的誡命,像繩索一樣纏繞著每個人。換言之,罪人殺罪人,若不給別人(其實是給上帝)提供「呈堂證供」,就不得平安。為此,罪人或兇手首先都是證據收集者。窺探、收集、整理、編造、揭發、舉證,世人就這樣成了魔鬼的使者,就是控告弟兄的人。另一方面,控告者在控告中都自以為神。論斷和審判的權柄只屬於神,但罪人在對別人的審判中,篡奪了神的榮耀。世人喜歡開會議論和審判一個具體的人的缺陷和罪。即使最不堪的人,也覺得自己有權審判別人。更重要的是,罪人需要審判別人,轉移自己被定罪的焦慮和壓力,並在審判別人的過程中,遺忘自己的罪,反而在別人的罪中自以為神。這耶穌的十字架迎頭痛擊了人的審判,並在人的審判中將神的審判臨到世人。這一大段經文,包括兩方面的審判敘事,首先是猶太人的審判,然後是彼拉多的審判。猶太人的審判根據是宗教或嫉妒;彼拉多審判的根據是政治或恐懼。人的審判與真理無關。

1、猶太人的審判和彼得的否認(18:12-27)

(1)預備(12-18)

夜間逮捕與連夜審判是罪人的司法習慣,這是黑暗動物的一場黑暗行動。不僅是為了避免光天化日之下作惡的不安全感和可能遇到的攪擾,也是為給受害者帶領威懾和羞辱。夜裡從床上將人提起來,半夜用腳踹開別人的房門,所有暴政下走卒都喜愛這種黑暗的遊戲。但這個流氓團伙一定要人多勢眾。「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多數不僅確保必勝,而且每個人都可以搭便車,作惡卻不負責任。事實上拿住一個拿撒勒人根本不需要這麼多人,但人類喜歡在別人的罪中有份,趁機也踩那受害人一腳,分享一點兒得勝的榮耀。所以我們看見,越是面對毫無還手之力或手無寸鐵的人,打手和看客越是群情激昂。這個流氓遊戲的中心環節,是將人打倒在地,然後五花大綁。συνέλαβον τὸν Ἰησοῦν καὶἔδησαν αὐτὸν,抓住並且捆綁。δέω這個字有牢牢捆住的意思:創世記22:9說,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如今耶穌代替了所有罪人的位置,顯明人被罪捆綁的那種絕境,也顯明耶穌成了獻祭的羔羊。

當時的大祭司是該亞法,他的岳父是亞拿。這裡的審判重點是說亞拿對耶穌的審問。亞拿在公元5年曾任的大祭司,公元16年被羅馬免職。亞拿一直發揮著重要的影響,猶太人按習慣繼續稱之為大祭司(路加福音3:2;使徒行傳4:6)。大祭司在當時的巴勒斯坦是政治和宗教權力的代表。但人間的上層社會是由裙帶關係組成的貴族階層,這的的確確是肉體的統治。這是一種根據肉體需要反覆無常的統治。他們曾經在耶穌被眾人擁戴的時候,讚揚過耶穌,甚至為耶穌辯護過(約翰福音11:49-53)。當然,上帝也使用他們來宣告耶穌的彌賽亞身份。但是,宗教領袖會審時度勢地變換立場。特別是,當他們自己的傳統和利益不斷遭遇耶穌的挑戰的時候,他們就會起來,毫不臉紅地推翻以前的恭維,翻臉成審判者,要置耶穌於死地。善於恭維的人一定善於誹謗。這是人間的祭司對大祭司的審判,正如後面是人間的王對萬王之王的審判。人間祭司的工作是把別人做成犧牲來獻祭給神。我們的老我都是這樣的祭司,都是亞拿。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要將祭司的工作進行到底。

聖靈接下來讓我們看耶穌的門徒。首先,耶穌的門徒是一群罪人組成的,是出賣、背叛和否認主的信徒:猶大、「那門徒」或「那個門徒」,還有彼得。這裡提到的「那門徒」或「那個門徒」,沒有給名字,有人說他就是約翰自己(約翰福音13:23;20:2;21:7)。我傾向於接受這個觀點。若是如此,我們就更能理解為何約翰反覆說,自己是耶穌所愛的門徒了。一方面,一個被耶穌愛的人也曾背棄自己的主,另一方面,即使背棄了主,主仍然愛我們。教會都知道三次否認主的彼得,但是,罕有人注意這個未名的使徒,這個「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比彼得更可恥苟合與背叛。約翰這樣記載是很有勇氣的,他不僅誠實地記載了彼得的軟弱,更誠實地記載了自己的醜行。這一點很像馬可福音的馬可(馬可福音14:51)。在這裡,約翰把自己描寫得比彼得更不堪。這是真的經歷過十字架又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有份的門徒。「作家」們都矢志要在自己的出版物中醜化一下自己的私敵,我成為基督徒後就告別了「文學」。其次,我們看見了「不義的底層」:「看門的使女」。看門的已經是底層,看門的使女是底層的底層,最被凌辱的人也要找人凌辱。無產階級或流氓無產者只剩下揭發和告密這個下賤營生了。最後,我們看彼得。站在那一堆炭火和殺害耶穌的人為伍的彼得。這真是火湖的預備,也真是火的試煉。

(2)審判(19-27)

審判正式開始。所有的審判幾乎都是煞有介事的盤問,都是沒事找事。但這個審判是精心設計的。「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控告包括兩個方面,第一、關於耶穌的門徒。我們要知道,此時耶穌的門徒幾乎都嚇跑了,還有的已經背叛。這個審問也是殘酷的,甚至是卑鄙的,就是逼迫耶穌供出祂的門徒來。但耶穌根本沒有回答這個問題。魔鬼精於挑起內戰和相咬相吞,但耶穌不會為了自己而指控和出賣別人。第二、關於耶穌的教訓。耶穌的回答實在精彩:「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I have spoken openly to the world。一方面,耶穌的講論從來沒有什麼秘密或掩藏的罪在其中,祂都是公開講論的。這也是所有傳道人傳道的樣式。「你們看我寫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另一方面,對完全公開的講論進行秘密調查和假冒審判,無非出於審判者自己的恨與惡。而這個動機本身,更是神審判的對象。這個多此一舉的審判已經同時被神審判了。同時,耶穌指明了大祭司審判是機會主義的。他們一直沒有審判,只等待一個沒有風險的時機。這些教痞或訟棍本來對耶穌有意見,但一定要選擇一個牆倒眾人推的時機趁機踩踏和殺害耶穌。而人都是落井下石者,「那聽見的人」,沒有一人現在起來為耶穌作證。

控告者是不能容忍被控告者不予配合甚至反訴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何況他們關心的根本不是事實問題,而只是要致耶穌於死地。因此,他們必然要將控告變成拷打,「刑訊逼供」。但一般來說,執行肉體刑的總是奴才,奴才總是比主人更凶殘。換言之,奴才是靠出賣凶殘這種色相謀取僱傭關係和換取賞錢的。這個打人的差役將人性的偽善、凶殘和下賤顯示給了我們。他的主子不一定總是個體權力,更經常的可能是普世價值或人民意志。我們在任何一個新聞事件中,都能看見罵的最凶的那個道德鬥士,他不過是諂媚民意換取錢名的奴才而已。罵得越凶,越證明他實際上是奴才。耶穌則向我們展示了「打左臉給右臉」那種品質。但耶穌給打手的右臉不是苦大仇深,而是靜靜的憐憫:「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所有恨基督的人都被抓到現場:「你為什麼打我呢?」亞拿的審判顯然失敗了,他什麼也沒有得到,除了證明自己審判是惡的。於是轉到他女婿手裡。這就是歷史,上一代人未完成的罪惡,交給下一代人進行到底。

然後我們看見彼得另外兩次否認主名。這裡又有兩位揭發者。一位是未名的,可能就是你和我。另外一位是「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控告與真理和公義無關,只是為了發洩私怨。但卑鄙和偽善的事,他們的控告總是打著捍衛真相、保衛教會、為了真理、甚至為了愛和誠實的名義。這一切的控告者,本質不過就是,「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在這世界裡,馬勒古也有幾個好朋友。雞叫之前,就是黎明到來之前,彼得三次否認主。一方面,沒有人靠自己的肉體能跟隨基督,彼得充分見證了我們的人性。信仰上的自吹自擂是完全的無知。也正因為如此,願教會遠離任何名人的見證。另一方面,我們常常是在最後一刻,否認了主,不再忍耐。不僅如此,三次否認,也顯明我們常常的軟弱。因此讓我們感謝神,藉著彼得的軟弱赦免我們,接納我們,並反過來堅固我們。另外請注意彼得的三次「我不是」和耶穌三次的「我就是」的對比,這是人的不是與神的是之間的對比。約翰這裡用自己對比彼得,似乎彼得比約翰狀況更好一些。所以,約翰的用意更可能是:即使堅強如彼得,也不能跟隨基督的十字架道路。

2、彼拉多和猶太人的聯合審判(18:28-19:16)

(1)彼拉多與猶太人(18:28-32)

猶太人作為控告者,顯示了假冒敬虔的樣式:根據宗教儀軌,他們恐怕染了污穢。但他們絕對不惜一切犯殺人的大罪。宗教徒總是這樣,在外表上表現得非常熱心,是典型的律法主義者。但是,他們對別人的生命毫無一點點的憐憫之心。甚至正相反,越是宗教徒,越是冷血。或者說,他們只是用火熱的宗教生活在殺人越貨。這裡提到逾越節的宴席,不過是讓我們想到,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但這逾越節的羔羊不僅是為猶太人赦免,也是為外邦人。就這樣,彼拉多出場了。他代表羅馬帝國,代表世界裡的王,與萬王之王對面。上帝藉著猶太人或羅馬帝國的擴張,找到的羅馬人。彼拉多要傾聽猶太控告者的揭發,接近「這人」。彼拉多在這場審判中大約提出了八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給猶太人的:「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彼拉多這個問題,也是給所有人的。這人間是藉著控告別人墮落成絞肉機的。但如今聖經這樣追問我們:「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聖經自己給所有控告指明了一個常識性的答案:「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馬太福音27:18;馬可福音15:10;創世記4:4-6)。

猶太人實在是蠻不講理的控告者:「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控告。不是這個人有罪,所以我們控告他。而是,既然我們控告他,那麼,他一定有罪。我熟悉這種邏輯:你若沒有錯,別人為什麼罵你呢?這類問題幾乎讓所有人一時語塞。根源在於,「我們」本身根本就不是真理的化身,「我們」只是罪人,「我們」本身根本不構成控告的合法性。彼拉多對猶太人的宗教紛爭毫無興趣,也不可能意識到此時此刻,他處於人類歷史上的焦點時刻。從始至終,彼拉多都想在十字架事件上置身事外。這也是一種普世價值。對羅馬人來說,猶太教及其內部的紛爭實在是愚蠢無聊得不可理喻。所以他巴不得不干涉猶太人的內政;而且,他更不想在殺人罪中有份。然而猶太人不依不饒:「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他們之所以找彼拉多,只是想借刀殺人。按羅馬法律,羅馬屬地沒有死刑裁判權。但彼拉多不是無辜的。

(2)彼拉多與耶穌(18:33-38a)

彼拉多沒有馬上按猶太的要求處死耶穌,他開始審問耶穌。彼拉多就這樣被逼著來到了耶穌的面前。這似乎有很多的普遍性。我們在自己的生活裡面,本來「過得好好的」,生活一如既往。但是,突然在一個深夜,一個完全想不到的事件,一些完全無關的人,用一場風波,將你帶到耶穌的面前。彼拉多遭遇耶穌,很像約翰福音8章那個行淫的婦人。可以打個比方,這廝很像那場淫亂事件的姦夫,那條「漏網之魚」。不僅如此,我們遇到耶穌,都是上帝事先預備好的。即使彼拉多到巴勒斯坦做巡撫(公元26-36年),也是為遭遇耶穌這一天服務的。一些加拿大移民,就是在這裡認識基督的。這是神的恩典。但是,不是每一位遇到耶穌的人都會成為基督的門徒。然而彼拉多是什麼人呢?Πιλᾶτος,這個拉丁文的意思就是armed with a spear,就是帶著兵器的差役和帶著刀的彼得,就是甲骨文中的「我」。他的一生也證明了他的信仰:「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馬勒古就是彼拉多,彼拉多就是馬勒古。這個自以為是、高人一等的羅馬高官,實際上不過就是人間絞肉機上的一個零件。一個罪人,一個必然在殺害基督的罪中有份的人,一個本應該因此投靠救恩的人。

在彼拉多和耶穌的對話中,彼拉多共問了耶穌七個問題。這是每一個外邦人、每一個希臘人、羅馬人、埃及人、中國人都有的問題。第一個問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世人首先關心的是政治問題和王權問題。每個人都是權力偶像崇拜者。王是一個敏感的話題,構成威脅,或者,代表一種資源。耶穌的回答是提醒彼拉多,要思想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問題,並思想他面前的是誰。但無論是處於自己的冥想,還是人的什麼知識,若非聖靈的啟示,你都不可能認耶穌是基督。第二個問題:「我豈是猶太人呢?」彼拉多的意思是,我對你們宗教的問題沒有興趣。如果說第一個問題是「神是誰」、「基督是誰」,那麼第二個問題的實質是「我是誰」——我與眾不同,我出類拔萃。第三個問題:「你作了什麼事呢?」雖然彼拉多無意於宗教事端,但對耶穌引起的政治風波感興趣,因為似乎已經形成了政治動亂。聖靈也藉著這個問題讓我們思想基督所作的。耶穌說,「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耶穌將基督信仰與彼拉多的信仰完全分別出來了,也將政治基督徒開出教會。第四個問題:「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沒有記住「不屬於世界」,只記住了「國」,因此再一次關心「王」的問題。耶穌告訴他,基督是萬王之王,是真理。第五個問題:「真理是什麼呢?」彼拉多這句名言一方面表明世人不知何為真理,另一方面表明,人對真理沒有興趣。我們只關心利害與悲喜,不關心是非和天國。在很多人一生裡,娛樂是主要的幸福,態度是主流的容顏,都與真理無關。但真理的審判無人逃脫。

(3)彼拉多與猶太人(18:38b-19:7)

彼拉多確認耶穌自己和祂的言論不構成政治威脅。但他不得不考慮猶太人的反應。「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彼拉多這句話是在宣告耶穌是無罪的。這話也出於神,告訴我們耶穌是無罪的羔羊,是逾越節的代罪羔羊。彼拉多希望釋放耶穌,並非他要主持正義。因為我們看見一個很奇怪的反應,既然你查不出他什麼罪了,本該釋放他。然而,彼拉多要用政客的方式解決耶穌的冤案。他援用了猶太人自己的規矩:逾越節的特赦。而且彼拉多的用詞具有挑戰性:「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他沒有提耶穌的名字,而是說耶穌是「猶太人的王」。這可能是對猶太人的羞辱,也可能是在炫耀權力。但猶太人拒絕了彼拉多的建議。猶太人呼喊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Βαραββᾶς,這個字的希臘文的意思是son of a father or master,父親的兒子。但希伯來文בַּר與אֲבַגְתָא合用,可以指「神所賜的兒子」。或許猶太人的呼喊有這樣的隱喻:我們要人的兒子,不要神的兒子。這是人的自由選擇。我們總是選擇壞的,放棄好的。我們總是選擇人本的道理,離棄神本的啟示。因此,在這世界裡,強盜必勝,邪惡必勝。這就是人類的歷史。這是人民所要的:「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使徒行傳3:14)。巴拉巴是殺人犯(馬可福音15:7)。這是人類對偉人的真正定義。

彼拉多選擇肉體刑來安慰猶太人的憤怒。下文告訴我們,彼拉多到這裡仍不想處死耶穌,但是,他為了討好猶太人,也為了在耶穌身上顯示自己的權力,「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拷打一個自己相信無罪的人,主要是為了取悅於人,這一幕充分顯示了人性的黑暗。然後我們看見羅馬士兵開始羞辱耶穌,小鬼總是比閻王更凶殘。兵丁要在耶穌的苦難中作樂。一邊是耶穌的傷口,一邊是人們很開心。耶穌蒙難這個現場,將這種衝突展示給我們看。人的悲劇更在這個地方:恰恰是因為別人的不幸,我們很幸福。不僅如此,我們要利用這種悲劇充分娛樂。罪人都是惡搞的天才,而且哪裡最扎心,往哪裡動刀子。首先他們用荊棘作冠冕。人實在有想像力,這是帶血的王冠。一方面,士兵將他們對世界之王的所有嫉恨以及世界之王的權力本質表現出來了。另一方面,耶穌為世人的罪,遭遇了最慘無人道的傷害。其次是紫袍,這是王服(啟示錄18:16)。各位一定很奇怪,現場從哪裡找來這名貴的布匹的?害人取樂,同樣有很多志願者。人類不計血本地損人不利己。第三是話語羞辱:「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羞辱一定是「挨近的」,他們生怕你聽不見。第四就是「用手掌打他」。人墮落成畜生,不僅是打人者,而是毆打毫無還手能力或根本不會還手的人。

我們沒有聽見耶穌說什麼,神的兒子在這刑場上沉默著,就如先知以賽亞所預言的。我們的主也給我們一個示範,就是在人間所有的刑場上,我們應當像被宰殺的羔羊一樣默默無聲。我們最多能看見那憂傷和充滿憐憫的眼睛,聽見祂的禱告:父啊,赦免他們,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彼拉多以為這樣可以向猶太人交賬了。波拉多說,「你們看這個人」是的,這話出於神(撒迦利亞書6:12-13),為讓整個人類矚目看基督。一方面,耶穌站在罪人的位置上。另一方面,祂為人蒙難受死。彼拉多這句名言也有多重含義:指著耶穌的無助和可憐讓猶太人放過他,指著耶穌被肆意摧殘,警告所有犯上作亂者。然而彼拉多三次重複:「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身體刑不能滿足猶太人的慾望,猶太人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他們不僅要殺害耶穌,而且要以最殘忍的方式殺害耶穌。重複呼喊十字架,顯明瞭他們的決心。「十字架」就這樣被帶到了現場。處死耶穌真正的理由是:「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這個理由也見證,人類就是要處死上帝的兒子。

(4)彼拉多與耶穌(19:8-11)

彼拉多「越發害怕」。這個恐懼也是多重原因的。除了擔心政治動亂不可收拾之外,其中有一個原因可能是這樣:萬一耶穌真的是上帝的兒子。也許恰恰是由於這樣的擔憂,彼拉多第三來到耶穌的面前,他想問個究竟。彼拉多提出了另外兩個問題。彼拉多的第六個問題是:「你是哪裡來的」。這一次耶穌沒有回答。我們可以從很多角度來解釋耶穌的沉默,一種說法是,耶穌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了,沒有必要重複(約翰福音18:36)。另一種說法是,祂的沉默等於否認了彼拉多審判的權柄。但既然耶穌一句不答,我們也可以就此沉默。但彼拉多這個問題本身,也出於神。這既是對耶穌的追問,就是追問我們每個人思想耶穌是誰,也是對每一個彼拉多的追問:「你是哪裡來的?」耶穌為什麼會站在這裡呢?祂是為我們的失喪。耶穌的沉默顯然是彼拉多煩躁起來,他第七個問題是:「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彼拉多的回答顯示,他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也不知道耶穌從哪裡來。而彼拉多這個問題,也是再一次為自己下定義:我是王。而耶穌的回答顯示,祂要順服神的旨意,定意上十字架。而彼拉多及人的審判什麼都不是。不僅如此,十字架表面上是世人對神的兒子的審判,但同時,更是上帝在基督裡對世人的審判。

(5)彼拉多與猶太人(19:12-16)

第三次對話使彼拉多不僅進一步確信,耶穌沒有什麼罪,更重要的是,耶穌的話語的確帶著能力,讓他不敢殺害耶穌。但是,猶太人開始用該撒來威脅彼拉多。政治偶像是彼拉多的軟肋,他必須在該撒和基督之間做出選擇。用該撒否認上帝,這是罪人的普遍反映。如果該撒不高興了,我們就會輕而易舉地放棄上帝。原因很簡單,該撒關乎我們一切屬世的利益和榮耀,而耶穌基督什麼也不是。理性的選擇總是政治的,但信仰的選擇總是救贖的。這就是衝突。我們在這裡甚至可以看見彼拉多的某種良善,但是,人的良善是有限度的。沒有人會犧牲自己的利益維護良善。人的善總是在某個限度內是可能的,一旦觸及這個底線,剛剛有的一點良善就會讓位於殺害。彼拉多的最後投降也顯明無神論者和假基督徒的可憐:任何從人來的威脅都可能讓他們起來犯罪。「彼拉多聽見這話」,足以顯示「人言可畏」。一個不信者,就是人言的奴僕。而只有真正信基督的人,只是上帝話語的奴僕,福音的僕人,必然無所畏懼。什麼時候我們不怕世人的話語威脅了,不怕與凱撒決裂甚至被凱撒棄絕、殺害了,什麼時候,我們才可能是基督的門徒。

世界裡開始上演自己的「最後的審判」。彼拉多半推半就地坐在了審判上帝兒子的席位上。我們先看彼拉多審判地點和時間。這個地方希臘文叫λιθόστρωτος,中譯「鋪華石路」,原文的意思就是鋪石頭的路。希伯來文叫厄巴大,意思是「高台」。這可能是一個建造高出的審判庭。詩人預言過著磐石做成的高台。「但耶和華向來作了我的高台。我的神作了我投靠的磐石」(詩篇94:22)。值得注意的是約翰在這裡常用「雙語」進行報道,以便讓我們時時注意,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在現場。時間是「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按猶太人的規矩,這是宰殺逾越節羔羊的時間。最後我們看看彼拉多的表演。彼拉多一旦坐在惡人的座位上,坐在褻慢人的座位上(詩篇1:1),就開始成為合格的罪人了。彼拉多反過來想利用這件事,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就是通過殺害耶穌,來震懾巴勒斯坦這個火藥桶。所以,「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我們看見猶太人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智,但他們並沒有失去仇恨:「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αἴρω,中譯「除掉」,其實原意就是「把他豎起來」。他們也沒有失去狡猾:「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互相厭惡的猶太人和彼拉多成了朋友。

三、處死(19:17-30)

1、髑髏之地(17-22)

耶穌釘十字架的過程,約翰寫得很簡潔;沒有很多渲染,甚至沒有鼓勵一種仇恨猶太人和兇手的情緒,也沒有營造一種苦大仇深、哀轉久絕的文學氣氛。這不僅因為基督已經勝過了死亡,無需指著魔鬼的權勢,就是死亡來控告死亡。而且,這是聖經對十字架的看法:十字架主要不是對人的控告,而是對人救贖,而這一切,出於上帝的計劃。這一點很重要。耶穌受死的過程可以簡單地記述為:一個地方(17)、兩個強盜(18)、三樣文字(19-22)、四個兵丁(23-24)、五位門徒(25-30)。首先,從汲淪溪到各各他,道成肉身進入世界,從死地到死地。髑髏地(注意,是髑髏,不是骷髏,可參莊子《至樂》):κρανίον,a skull。各各他,גֻּלְגֹּלֶת。這個希伯來字最早出現在出埃及記16:16 ,「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你們要按著各人的飯量,為帳棚裡的人,按著人數收起來,各拿一俄梅珥」。這個字就是「(吃飯的和帳棚裡的)人」。換言之,就是吃喝拉撒睡的普通人。髑髏地演繹和編造很多文學,恨生失理而已。 曹植 《髑髏說》:「顧見髑髏,塊然獨居」;蘇軾 《髑髏贊》:「黃沙枯髑髏,本是桃李面。」耶穌說:成了。其次,兩個強盜(18),兩個帶冰刃的人或「我」。這兩個人是人類的兩個代表。我曾打比方說,左邊西方文明,右邊東方文明。後來東方文明就成了我的仇敵。無論如何,耶穌列在罪犯中間,神在人間。其次、三種文字(19-22)。這三種文字代表三種文明,所有文明。所有人都在現場,都在基督的死上有份。感謝神,耶穌為所有人的罪死了,為叫所有人都因信稱義。但只有真正信基督的有福了。

2、十字架下(23-25)

現在我們看十字架的人類。一方面是四個兵丁(23-24),他們代表拒絕接受基督救贖的舊人,那些帶著兵器的老我。聖靈藉著他們的目光讓我們看見耶穌的衣服。但世人看基督的衣服和我們的看法不同。他們矚目看耶穌的衣服,是為了娛樂,更是為了羞辱基督教的信仰。按聖經整全的啟示,上帝用衣服遮蓋亞當和夏娃,挪亞被遮蓋,一直到基督的血衣,代表基督的義袍,基督的遮蓋,代表基督的赦罪和我們因信稱義。這是我們核心的信仰,就是基督的義,基督裡的義。但這個核心信仰,一直倍受世人羞辱、恥笑和變賣。基督教數千年歷史,嘲笑和控告不斷。但萬變不離其中:耶穌的血不能遮蓋基督徒的罪。這個吵鬧就是褻瀆聖靈的罪。當然,神也使用這些兵痞,代表罪人的因恩得救。另一方面,十字架下是基督的門徒。耶穌的血遮蓋了誰,祂的血和水重生了誰?這裡有五位門徒:四位女人,一位使徒。參考馬可福音15:40;16:1,這四位女性應該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抹大拉的馬利亞和耶穌母親的姐妹撒羅米。請注意這裡的用詞:母親、姐妹、妻子和「女兒」(抹大拉的馬利亞?)。撒羅米在這裡似乎獲得了身份的獨立,不再成為西庇太兒子的母親了(馬太福音20:20)。幾乎在任何文化中,女性的地位都是是附屬性的的,但在十字架下,她們以男人四倍勇氣站在那裡。馬利亞的希伯來字就是米利暗(מִרְיָם),本是背叛的夏娃。但是,出埃及之後,她是紅海凱歌的「歌星」,是讚美神的人(出埃及記15:20),又是因罪被神懲罰由被神醫治和赦免的人(民數記12:15)。撒羅米原意就是「女所羅門」,意為平安。

3、十架三言(26-30)

我們要特別說說約翰福音中的十架三言(福音書共有「十架七言」)。這顯然也是約翰特別編輯的。第一句話,「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約翰福音19:26-27)。這是耶穌對母親馬利亞和使徒約翰說的。首先,基督讓我們在十字架下彼此相愛如家人。其次,我講過,同時,耶穌對母親的愛,就是將母親交給教會,這駛向新天新地的方舟。但是,最後,我要特別強調的是,約翰記載耶穌這些話,總是服務於約翰福音20:31那個目的的,就是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神。事實上,神跡之書(約翰福音2-11章)、榮耀之書(約翰福音12-20章)都服從這個宗旨。正因為如此,耶穌前後呼應地稱呼馬利亞為「婦人」(約翰福音2:4;19:26).真的很遺憾,如此重要的信息,被和合本的「孝道」給彎曲了。約翰福音6:42,「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事實上,否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猶太人和所有敵基督的人共同的綱領。而耶穌自己一再宣告,祂是神的兒子,馬利亞和約瑟不過是普普通通的人。不僅如此,耶穌對馬利亞的「人性關懷」中也包括這樣的信息:他稱馬利亞為婦人,實際上也拿去了馬利亞作「上帝的母親」這個重擔和試探——從此,馬利亞在以弗所真正得了自由與平安。第二句話,「我渴了」。一方面,這印證詩篇69:21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另一方面,無非在強調,耶穌同時是完全的人。第三句話:「成了」。It is finished(Τετέλεσται,現在完成時,被動語態)。這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完全了上帝的救贖計劃。不僅如此,古往今來,沒有任何一個死刑犯這樣宣告,因為上帝從始至終掌控著十字架事件的過程,以完成祂自己的神聖目的。不僅如此,「成了」也告訴我們,上帝已經在並只在基督裡啟示自己和自己的救恩,因此,舊約的啟示方式和異教的神跡演義,都被終止了。基督以來,在沒有耶穌式的神跡,也再沒有先知式的默示,這本該是猶太教和整個人類不得不正視的歷史事實。2000多年來,上帝沒有再藉著任何人(除了假基督和騙子)假話語和基督的神跡臨到任何人,因為「道」已經成了「肉身」;在新約中,上帝只是在基督裡說話,或為基督說話。因為一切啟示在基督裡已經「成了」。這也恰恰是住耶穌自己宣告的:「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 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馬太福音11:12-13)。

四、埋葬(19:31-42)

1、腿與肋;血和水(31-37)

耶穌的十字架出於上帝的計劃。這是31-37節經文特別強調的。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根據出埃及記12:46、民數記9:12和詩篇34:20等處的舊約預言「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這也代表耶穌是沒有殘疾的羔羊,是逾越節的獻祭。「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埃及記12:46)。另外,這裡的相關背景是申命記21:22-23,「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耶穌這逾越節的羔羊,承擔了我們的咒詛。第二、根據撒迦利亞書12:10的預言,「他們要仰望自己所紮的人」。世界是仰望扎自己的人,但信仰讓世人仰望或信仰自己所紮的基督。這是一個偉大的反轉,告訴我們何為信仰。當然,血和水有很多的解釋,其中值得推薦的一種解釋說:上帝在基督裡重造新人:用亞當的肋骨,造出夏娃。事實上,基督的教會是基督的新娘,是從水和血出生的。請注意約翰福音19:34與約翰福音1:29-35以及約翰一書5:5-9之間的聯繫。一方面,耶穌要經歷血與水的洗禮並用血和水給教會洗禮,這就是聖靈的洗禮。另一方面,以此證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不僅如此,血和水更是為了證明耶穌是真實的人。約翰自己為這一切作了現場見證人,並告訴我們,記述這一切是讓我們信基督(約翰福音19:35)。而約翰在他的時代就開始面對一種攻擊,所謂的幻影說(Docetism)。馬吉安(Marcion)主張,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只是耶穌的化身及假象,並且否認肉身復活。我同意天主教的這個看法:「馬吉安份子是基督教有史以來最危險的敵人」。但血和水將這最危險的敵人徹底拆毀了。

2、約瑟和尼哥底母(38-40)

黑色的星期五,夜幕降臨。亞當們開始窸窸窣窣地出現了。約翰福音19:38-42是講耶穌埋葬的真實性,耶穌不僅真的死了,而且真的埋葬了。上帝使祂像亞當一樣沉睡,要造出教會這位新娘來。這裡有兩個人見證人,也是教會的種子。首先,兩位見證人,是按猶太人的律法邏輯,告訴我們這個見證是真的。其次,這兩個人是基督的信徒,是教會的雛形。第一個人是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符類福音提到過他。他本是猶太公會的成員,卻沒有屈從猶太公會。有人解釋說,亞利馬太與撒母耳記上1:1中的「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是一個地方。這是以法蓮支派的地方(創世記41:52;48:20),以法蓮的首城就是撒瑪利亞(以賽亞書7:9)。第二個人就是尼哥底母(約翰福音3:1-5;7:50-51),他是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也是猶太公會的成員。約有一百斤的沒藥和沉香,這代表他對耶穌極大的尊崇。經過血和水的靈洗,他願意將最好的獻給基督。門徒雖在中恐懼,但信心開始了春天般的增長。這兩個見證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他們都來自猶太社會的上層。不僅如此,按舊約作者的行文習慣,以法蓮和猶大合起來常常就代表整個以色列人(以賽亞書11:13;以西結書37:19;何西阿書 6:4),即整個教會。

3、新墳墓與新樂園(41-42)

最後,聖靈帶領我們的注意力返回「園子」。這個場景與整個十字架的故事開篇處首尾呼應,也讓我們返回伊甸園。首先,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我們可以說,這是人間最後一座墳墓,因為耶穌復活之後,死亡不再掌權了。死亡已經死了。不僅如此,我們像約瑟一樣,如果耶穌佔領了我們的墳墓,我們就不需要再去那裡了。基督徒的歸宿與墳墓無關,也因為如此,基督徒的掃墓除了有一點文化上的紀念意義,在真理上毫無必要。約翰在這裡也可能在使用雙關,讓我們返回創世記中約瑟的髑髏地。創世記50:24-26,「24約瑟對他弟兄們說,我要死了,但神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他起誓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25約瑟叫以色列的子孫起誓說,神必定看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裡搬上去。 26約瑟死了,正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將他薰了,把他收殮在棺材裡,停在埃及」。創世記包含著一個悲劇,從創世記1-2章「陽春布德澤萬物生光輝」的樂園,變成了創世記結束時候悲悲慘慘嚇到陰間、藏於墳墓的結局。但是,約瑟的遺言埋藏著巨大的盼望和奧秘,就是基督。耶穌的下葬將樂園和墳墓都連接在一起,要用祂的復活將墳墓變成空墳,在死地開闢新天新地和新樂園。這是星期五的晚上,春天的傍晚。在無邊的黑暗和死亡中,在人間那座最後的墳墓裡面,守望著基督的復活,和我們每個人的新生。春天的米利暗呵,你當歌唱:「因為冬天已往,雨水止住過去了,地上百花開放、百鳥鳴叫的日子已經來到」。阿門。

任不寐,201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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