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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路16:18以及路16:14-18,對我來說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太難了,太長時間了……請幫助!
平安。顯而易見,在聖經相關信息上進行泛道德主義、特別是泛性道德主義的競賽,是教會、特別是中國教會的主要偏執之一。這是巴比倫的「屬靈叢林法則」——在「生命食物鏈」上搶佔最屬靈的高位。而路加福音16:18只是基督教性道德主義的受害者而已,這節經文成了「天路叢林」中的一塊著名廢墟。僅從字面上看,除了「中國教會」和假冒偽善者或「肉食者鄙」以外,正常人都會認為,耶穌這番教導是難懂的,難聽的,甚至是「最不講理的」;而且行文毫無邏輯。這不僅僅是我們的直觀感受,路德教會的神學教授,也是Concordia Commentary: Luke的作者,Arthur A. Just Jr 這樣寫道:Perhaps the most perplex verse, 16:18, appears to be totally unrelated, a non sequitur in the flow of Jesus』 teaching. What do divorce and adultery have to do with possessions and Jesus』 teaching about the kingdom? Jesus statement here on divorce and adultery seems to be unparalleled in the OT; he includes no exceptions (cf. Mt 5:32). P.628。
Arthur表達了難得的學術誠實。路加福音16:18至少在三個方面是極為費解的。第一、離婚和姦淫的相提並論,並沒有舊約聖經的根據,甚至與舊約聖經的相關教導相衝突(申命記24:1-4)。馬太福音19:3-11所謂「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兩處經文顯然是不能完全統一或周延的——摩西不可能僅僅「因為你們心硬」,就支持你們犯姦淫,直接違背摩西十誡(出埃及記20:14)。不僅如此,在馬太福音5:27-32和19:3-11中,耶穌都將「為淫亂的緣故」列為可以離婚的條件,但在路加福音16:18中,連這例外的理由也被放棄了——似乎任何離婚者就是犯了姦淫罪,離婚等於犯姦淫。這個道理無論如何都是費解的。第二、違背生活的常識和上帝的基本公義——如果的確是男人的責任而導致的離婚,指控再婚的被休之妻及娶她的男人淫亂,這種釋經等於將耶穌視為毫無人性的暴君。除了性道德賽場中的「中國精學」,沒有人這樣極端「屬靈」。第三、路加福音16:18突然插入到路加福音16:14-18關於「神國」的話題中,主題轉換之突兀和不合邏輯,是顯而易見的。我們不知道為什麼耶穌突然話題一轉,從律法、先知和神的國這些「宏大敘事」,頃刻間轉向了「婚姻和家庭」。不著邊際,讓人瞠目結舌。
但是,錯的總是我們,神總是正確的。Arthur 的一些領受實在別開生面,但讓我們多少有天開之感:In the Torah, divorce and adultery are never mentioned together……It is Jesus who bring divorce and adultery together……In the light of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Law as Torah or Gospel, Jesus』 word about marriage and divorce and adultery must be understood in the context of the OT metaphor of God』s relationship to Israel as a Bridegroom to the bride. Israel, as bride, commits adultery when she chases after false gods. This is a poignant way in which the OT describes Israel』s idolatry (Hosea2:4ff.; 3:1-2; 4:12ff. ; Jeremiah 3:1; 5:7; 9:1; 13:22l Ezekiel 16:32; 32:27ff. ) 換言之,耶穌這裡談的丈夫和妻子的關係,乃是指耶和華與以色列,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而這個隱喻,是律法和先知的核心話題,也是神國的題中之意——「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馬太福音22:2)。不僅如此,如果我們將路加福音16:14-18放到如下交叉結構中,就會有更清楚的看見:
14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16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其中,16節位於話語的核心:主耶穌教導我們,律法和先知,即舊約聖經關於神國的啟示已經完全了,不再需要律法和先知狗尾續貂。剩下的工作只是怎樣進天國的問題。17節講律法——沒有人能靠行律法努力進天國,這條路是死的。18節講先知——選民進入神的國只有一條道路,就是靠新郎對淫婦的不離不棄的愛。然後反過來我們看:在律法之下,所有罪人,包括選民,都是淫婦。淫亂主要包括兩個方面:14節講人的第一淫亂,就是愛錢財超過愛上帝;這是最普遍最深刻的偶像崇拜。15節講人的第二淫亂,就是向人自以為義,這與權力崇拜相關,這也是最普遍最深刻的偶像崇拜。世人包括選民都犯了這兩種淫亂罪,在等候丈夫的救贖和潔淨。不僅如此,所有先知書都是圍繞這兩個主題進行的:第一、以色列人淫亂了,為錢財和自義;第二、新郎要來的,基督或彌賽亞,要來救贖淫婦,直到羔羊的婚筵。換言之,進天國只能靠丈夫對妻子的不離不棄的愛。18節也為十字架的預備——沒有人靠錢財、自義能進天國;也沒有人靠行律法和個人努力能進天國;除非耶穌為淫婦死,又為淫婦復活,這淫婦才可能成為神國的新婦。若非如此,這「女人」就會一直在兩種淫亂中,不能自拔。
法利賽人嘲笑耶穌,這是淫蕩的笑,他們因為愛上了偶像、小三(錢財與向人的自義)而嘲笑上帝和選民的「婚姻與愛情」。法利賽人代表的淫亂基本上表現在三個方面:愛錢(貪財)、吃人(自義)、拒絕並殺害新郎(釘死基督),拒絕基督裡的安息和婚筵。「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在基督裡卻不是這樣;律法要在基督裡(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裡)成全,而不是在基督徒的兩性生活中成全。羅馬書10:4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你們心硬,但神就是愛。耶利米書3:1,「有話說,人若休妻,妻離他而去,作了別人的妻,前夫豈能再收回她來?若收回她來,那地豈不是大大玷污了嗎?但你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西結書43:7,「他對我說,人子阿,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何西阿書3:3,「我對她說,你當多日為我獨居,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向你也必這樣」。
貫穿先知書的基本信息是以色列人的淫亂和上帝對這場婚姻的重建;而且從樂園中亞當和夏娃的婚筵,一直到啟示錄中羔羊和新婦的婚筵:創世記2:24,12:17,19:26,20:7,38:15;出埃及記34:15-16;利未記17:7,20:5-6;民數記14:33;申命記31:16;約書亞記6:17;士師記2:17,8:27,8:33;列王記下9:22,3:16,22:38;歷代志上5:25;歷代志下21:11,21:13;詩篇73:27;以賽亞書23:16-17,54:6,57:3,62:5;耶利米書2:20,3:1-2,3:6 -9,3:20,5:7,7:9,9:2,11:15,13:27;23:10,23:14;以西結書6:9,16:15-17,16:21-58,20:30,22:9-11,23:3-49,24:13,43:7-9;何西阿書1:2,2:2-5,2:19,3:1-3,4:2,4:10-18,5:3-4,6:10,7:4,9:1,12:12;阿摩司書7:17;那鴻書3:4……在新約聖經中,拜偶像和姦淫更是相提並論、甚至是互相解釋的:使徒行傳15:20;羅馬書2:22;以弗所書,5:5;歌羅西書3:5;希伯來書11:31,12:16;雅各書2:25,4:4;彼得後書 2:14;啟示錄 2:14,2:20……
新約聖經進一步告訴我們新郎是誰,以及他要做什麼。路加福音5:34,「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 」約翰福音3:29,「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以弗所書5: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5:32,「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耶穌也在從一個全新的角度教導舊約神學,教導何為律法與先知。律法的總綱就是愛(情),講忠貞的愛情,愛神愛人,這是主耶穌自己對律法的總結。律法第一條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的神」;上帝是是忌邪的丈夫。其次就是禁止人的自義——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出埃及記20:3-7,34:14;申命記5:9 20:5;詩篇119:160;馬太福音22:40;羅馬書10:4;提摩太前書1:5)。第三就是以嘴親子,信靠基督,進入羔羊的婚筵:「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埃及記20:8;馬太福音12:8)。拆毀兩大偶像和姦夫,剩下就是教會的合法性與必要性。耶穌講完律法,講先知。先知的主要信息之一是談以色列人和耶和華之間的「夫妻關係」,講神的忠信與愛情,講以色列人的屬靈淫亂——「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以賽亞書1:21)。眾先知幾乎是關於以色列人姦淫罪的連篇累牘的見證。先知的總綱可以說是「反對淫亂,迎接新郎」。一方面,淫亂是事實,是罪的本質;另一方面,新郎要來了,淫婦要悔改,歸信基督。
耶穌講論的屬靈淫亂有兩個基本表現,實在是深刻無比的,而且直指人心,直到今天這個邪惡淫亂的世代。
第一、與偶像行淫,而最大的偶像,就是錢財。14節的φιλάργυρος(談愛錢財的)可以翻譯成being lovers of moner,即,法利賽人是錢財的情人、情夫或丈夫。這一點很重要,這是18節的邏輯起點。φίλος與 ἄργυρος的聯合,基本含義是,銀錢的朋友,或與錢財結婚組成家庭,與錢財合成一體,不能分開。不僅如此,φίλος還常指新郎的朋友,這是一個第三者的角色:「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士師記14:20)。路加福音16章前後兩個比喻,都是講貪愛錢財之人怎樣失去了救恩,或怎樣捨棄錢財追求神的國。相關信息可以參考路加福音16:13,「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另參馬太福音 6:24)。上帝要求愛情的專一:「因為惡人以心願自誇。貪財的背棄耶和華,並且輕慢他(或作他祝福貪財的,卻輕慢耶和華)」(詩篇10:3)。不僅如此,新約聖經總是將淫亂和拜偶像相提並論,甚至互相解釋:哥林多前書5:10-11,6:9,10:7;以弗所書5:5;歌羅西書3:5;提摩太前書6:10;彼得前書4:3,5:2啟示錄21:8,22:15……
第二是自義,而自義乃是所有權力的起源、目標與合法性。路加福音16:15是對演神吃人、裝神弄鬼吃人、罪人像神一樣論斷善惡等等「高等妓女」淫行的深刻審判:「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這種「高等淫亂」不僅具有自瀆和瀆神性質——自以為神;而且一定具有吃人或惡獸的性質——只有吃人才能自義。所以耶穌這裡用這個句子來論斷法利賽人的自義:Ὑμεῖς ἐστε οἱ δικαιοῦντες ἑαυτοὺς ἐνώπιον τῶν ἀνθρώπων,Ye are they which justify yourselves before men。向人(ἄνθρωπος)自義包括幾個方面的信息。第一、不是在神面前討神的喜悅,而是要討人的榮耀。第二、通過看人、論斷人,顯示自己更義。第三、論斷人的對象 主要是人的人性,如含對挪亞。「在城上獻為燔祭」(列王紀下3:27)的人性或罪性,本是吃人者自己也有的——正因為如此,聖經才反覆說:你怎樣論斷人,就怎樣被論斷;正因為如此,吃人者才可能察己知人,反戈一擊,招招見血,殘酷無情。
而這種演神吃人的淫亂,恰恰是亞當夏娃與蛇「第一次親密接觸」之後的神學結晶。與蛇淫亂,先是背叛上帝,然後彼此像神一樣相咬相吞。然而耶穌在這裡再一次清清楚楚告訴我們神的心腸:「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ἐν ἀνθρώποις,among men,在人中間,向人追求榮耀。在人中間的屬靈高調,特別是人藉著加害於人的屬靈高調,所謂為神為教會等等道德大話,乃是上帝最憎惡的淫亂。βδέλυγμα,abomination;這個字有這樣的含義:惡臭的;邪惡的;污穢的;惡劣的;犯規的。實際上這個字動詞形式βδελύσσω的基本含義就是臭,發出惡臭(to stink )。你們能看見上帝的表情嗎?上帝對那些自以為自己生命比別人好並通過審判別人、在罪人面前顯示這一點的罪人,極為厭惡。罪人對罪人的義薄雲天,洞主們的淫態和殘忍是令神作嘔的。吃人自義者有一個被鬼附著的重擔——它必須不斷藉著更多的說謊向人來圓第一個謊:我真是為了神,不是為了自己。遺憾的是,屬靈淫亂乃是中國社會和中國教會根深蒂固、無所不在的「普世價值」。這些中國人一天不向鄰舍的罪風騷萬種道德,噁心千般屬靈,就無法生存。因為中國人心思意念、動作存留全在乎它。
總而言之,與錢財(瑪門)和權力(自義)的婚外情,這兩種屬靈的淫亂才是貫穿聖經始終的關於淫亂的基本定義。法利賽人視名與利為神,神對這種高等淫亂深感噁心。錢與義,利與名,財富和權力,兩種深刻而普遍的宗教淫亂,對中國人和世人而言,是有著宗教感的淫亂——愛之彌深,走火入魔。中國教會即使表面上放棄了第一種淫亂,但在第二種淫亂中,因為口含天憲,而更加登峰造極,病入膏肓。不僅如此,實際上教會同樣與錢財存在難捨難分的姦情。洞主們為了錢財而自義,或者為了錢財和自義,才會露出那樣一種淫態:「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雅歌8:6)。若非洞見了法利賽人和文士這兩大致命而深刻的淫亂,我們不能理解耶穌這句審判是什麼意思:「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8:7)。這裡的罪就是指與錢財和人的淫亂。所以這是一個基本事實:世人以及教會愛財富和權力超過愛上帝,甚至利用上帝來取得財富和權力。華盛頓,兩種自以為義的表演,背後是為了個人或集團,或兩個國家、或東方和西方的罪人,對瑪門和權力無休止的「愛情」或貪慾。全世界的人都背叛了丈夫,愛上了金錢和權力。而所有的宗教神祇,都是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而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這也是對所有宗教和文化的徹底審判。而所有宗教的真正目標,不過為了錢財和權力,包括知識權力和道德自義。
「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男人都死光了。全人類都在等候這樣一位大丈夫:只有這位新郎不會休妻另娶,不會犯姦淫;只有祂不會將妻子交給偶像去淫亂,而且不會任憑淫亂到底;因為只有祂的國不在這世界上,只有祂不以金錢和權力為目標;只有祂有能力和愛心愛淫婦愛到底,甚至為妻子捨命;只有祂有能力和愛心,稱淫婦為義,並將妻子更新為新婦!
但人不過是人,沒有誰是基督。只是罪人也無法理解上帝在基督裡和罪人的婚愛關係。相反,定睛男女關係,中國人民或中國教會好這一口兒,他們總是性醜聞中露出饞像。「惡獸神學」從含的揭露和定罪妲己開始啟程,爭吃肉身一直到今天。但性癖爭戰同樣是為錢財和權力、偶像和自義服務的——揭露下體是最低成本的商業競爭。而個體原因乃是淫者見淫與淫而不得導致的報復和變態;而蛇願意鼓勵亞當和夏娃趁肉像神。這是中國教會利用路加福音16:18起來用性道德吃人的種族傳承和個人原因以及靈界背景。然而,我們願意贊成Arthur A. Just Jr的領受,因為這樣的解釋不僅符合聖經整全的真理,也符合基本的神學常識。我們這樣領受並非要降低聖經對兩性的道德要求,而是要從兩性中心的假神學,或男與女關係的偽神學,回歸到神與人關係的真正神學。換言之,路加福音16:18真正要啟示出來的真理,乃是基督和我們的關係,而不是世俗社會男人和女人的關係。而在並只有在基督和我們的關係中,才包含著所有姦夫淫婦解放的福音。不僅如此,如果世界裡的姦夫淫婦已經靠自己可以脫離一切淫行了,基督和罪人的關係就毫無意義。如果人靠自己努力可以進天國,整卷聖經的神聖婚約和聖子婚筵,就成為一場欺騙。
我們鼓勵人靠著基督潔淨和更新夫妻關係。但是,我們從不把人這些破事兒看成是神學的中心,更不會將別人的下體變成我們的宗教行動。我們也從來不看那些自以為義的「狗男女」在台上表演他們如何比那位可憐人更如膠似漆,因此怎樣值得教會頂禮膜拜和傾心效仿。我們擁有這樣的火眼金睛,就是看得見所有「吃肉」的「神僕」以及搖旗吶喊的小妖,不過就是白骨夫人和它的畜類。吃人求長生不老的人,不再需要基督和祂的復活。他們不過就是路加福音16:14-18中定義的兩種姦夫淫婦。
不僅如此,這種姦夫淫婦總是撒旦的使者,是教會的詆毀者和拆毀者。他們就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的人,或者所謂「聖靈內住」,或者所謂「徹底重生」的人,其最終結果就是不要教會和安息日,不要基督。因為他們活著就是基督,他們弄死你就有益處。而他們降卑到教會唯一的目的,就是藉著獻祭別人、讓你經火來扮演光明的天使。在他們自以為香氣逼人的惡臭中,我們總願意「愛心誠實」地提醒他們:把你們的褲衩穿上,現在是崇拜時間,今天是安息日;收刀入鞘吧,因為基督要遮蓋你了。不僅如此,面對任何人在肉身上的軟弱,真正的教會當在聖道中仰望上帝的憐憫:「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篇103:14)。而在教會中,「愛心誠實」總要持守中道:「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6:1);因為「你就是那人」(撒母耳記下12:7)。肉身當放棄對肉身的終極審判權,逃離蛇的古老誘惑:「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3:6)。
基督教的裝,已經讓人忍無可忍。為財富和權力,一群罪人在別的罪人身上裝神弄鬼吃人,這才是最大的淫亂。歸根結底,教會裡面沒有神的愛,因此,教會被擄於巴比倫。
軟弱是憐憫的對象,吃人只能下地獄。正因如此,弟兄姐妹只要在聚會和裝備中,不會影響他們在教會中的侍奉。這也是CSMP的一個教牧原則。靠著基督的恩典和真理,當廢棄任何種族歧視,也廢棄任何婚姻歧視。我不看肉身的秀態,也不聽肉身的告訴;教會不是淫婦演聖女、怨婦裝天使、西門慶潘金蓮義怒成基路伯撒拉弗的舞台。但我相信「閉門的禱告」和「我只得罪神」的那種懺悔。不僅如此,我深信我的主,就是默示雅歌的靈,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就是為我們稱義已經復活的基督,會祝福所有人像人一樣追求他們的愛情。神也必體諒所有肉身在各種婚姻地獄中的掙扎,因此設立教會和我們相約,並不斷用真理使我們成聖,用真理叫我們得以自由。願所有新造的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因為主恩同在,主愛久長。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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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鷹上騰:第一次讀路得記,曾震撼其「人性」之美,也迷失其中,這是上帝的話語嗎?「整卷路得記,沒有「神說」——歷史怎樣是祂的故事」呢?再讀路得記,知道舊約是新約的預表,是那將要來的事的影兒,那誰是預表基督呢?又百思不得其解。中國文化中從來就沒有路得、拿俄米這樣的人物,西方文學作品裡也是鮮有。工業革命以來,人與人是機器上螺絲與軸承的關係,是冰冷的理性的;現代社會處處充滿競爭、算計,人與人的關係是錢與物、資本與利潤的關係。如果沒有耶穌基督,這世界仍然是叢林,是沙漠,是人間地獄。
平安。弟兄姐妹對聖經、包括對路得記的熱情,總是讓我感動不已。天天考查聖經而不是天天考查罪人的人,是有福的,而且蒙了大福。按著耶穌自己的教導,路得記當然同樣是在為基督作見證的(路加福音24:44-48;約翰福音5:39)。這一點我們絕不搖動。
前幾天我還對一位「貴國教會」的領袖說:「靈意解經」這個指控你們實際上是在控告耶穌,而這種控告只是出於你們的嫉妒和無知以及不信。你們不僅對原文釋經無知,也不真的相信整卷聖經是同一位聖靈所默示的。你們實際上不相信這話:「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翰福音15:26);「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翰福音 16:13)。你們這些不信派實際上對待聖經和對待人文著作一樣,有莫名其妙的驕傲,更因無知無畏蒙了心竅。但如果你把利未記和路得記開除出「給我做見證的就是這經」,你就可以開除任何書卷。這樣一來,你就徹底廢棄了我們信仰的聖經根基,你就等於宣告耶穌是說謊的。所以「靈意解經」這類控告純粹扯淡,正像「保羅維權」是扯淡一樣。這種無端的高調控告,服從的仍然是教會吃人的叢林法則而已。
提及這個話題不是出於狹隘,而是因為這是一個有代表性的問題。為基督的緣故,我們感謝神,感謝神將路得記賜給我們;同樣是為了這樣的目的:使我們可以更認識基督,並靠祂得生命。我們至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認識路得記裡面的基督,第一是從原文角度看;第二是從結構方面看。我們先討論第一個問題。
考查原文,至少有四個核心概念,讓我們能夠清清楚楚地看見路得記裡面的基督預表。第一就是「the Kinsman-Redeemer」這個概念,這是通過 גָּאַל這個字啟示出來的,這個字在整卷舊約中的基本含義就是救贖,指向的就是救贖主,就是耶穌基督。如創世記48:16;出埃及記6:6,15:13;這個字在利未記和民數記中大量出現。而在路得記中,在這短短的一卷書裡,就出現了21次,在10節經文中,多翻作「至近的親屬」或「贖」:2:20、3:9、3:12、3:13、4:1、4:3、4:4、4:6、4:8、4:14。波阿斯與路得,預表基督與教會,這在神學上沒有任何問題;而耶穌基督,就是教會「至近的親屬」,祂道成肉身與我們這些罪人認同,為救贖我們。第二就是相關的聖餐信息。路得記2:14,「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裡來吃餅,將餅蘸在醋裡。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這裡的「醋」實際上指的乃是酒。第三則是「伯利恆」的預表,關於天上降下的糧,可參考約翰福音6:48和彌迦書5:2。第四,則是路得記結尾處關於那個孩子的信息,連接耶穌的家譜(馬太福音1:5),也同時預表基督(路得記4:15)。
我們可以藉著結構分析深化上面的領受。路得記分四章,每一章都相應地有著一個基督的信息。第一章的基本信息就是:天上降下的糧——糧食在伯利恆,耶穌降生在伯利恆。第二章的基本信息是:耶和華的翅膀。請注意這些經文之間的平行關係:「12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馬太福音23:37,「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第三章的基本信息是:基督裡的安息。第一節經文:「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最後一節經文:「18 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相關經文可以參考馬太福音11:28,希伯來書4:9等。
特別值得強調的是路得記第4章孩子降生的相關信息:A son who anticipates the Son。這是一位牧師的領受,請大家參考:
There are five ways this son points forward to the birth of God』s Son. 1. This son is born in Bethlehem (4:11). 2. This son is referred to as 「the offspring」 in the midst of a comparison to Judah (4:12). The word 「offspring」 often is a technical term used to identify someone who will have a special role in God』s plan of salvation. It is first used of Eve』s offspring who will crush the head of the serpent (Genesis 3:15). Later this word is used in reference to the offspring of Abraham who will inherit the land (Genesis 17:7-8), and the offspring of David who will sit on the throne forever (2 Samuel 7:12). Each of these promises are fulfilled in Jesus (see Revelation 13:3, Galatians 3:15-16, and Luke 1:32-33, respectively). 3. This son was conceived through a unique demonstration of God』s power, 「and the Lord gave her conception」 (4:13). Jesus also would be conceived in an even greater demonstration of power, in a virgin. 4. The women of the town bless Naomi, saying the son, 「shall be to you a restorer of life and a nourisher of your old age」 (4:15). The delightful renewal Naomi experienced was only foretaste of the complete restoration of eternal life that God』s Son would provide. 5. This son is the next step toward the coming of David, from whom would come the Messiah, Jesus (4:17-22, see the genealogies in Matthew 1 and Luke 3).
我在這裡只解釋一下路得記4:15中「提起精神」這個概念。「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לְמֵשִׁיב נֶפֶשׁ,a restorer of life,生命的恢復者,生命的主。換言之,這節經文真正要啟示的乃是,這孩子是我們生命的主,在祂裡面我們重生,我們永生。聖經就是聖經,是聖靈的書;聖靈的核心工作就是為基督作見證。聖經不是論語,不是資治通鑒。「溫州教會」的聖經,不是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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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的人123 :任牧師平安,為何王下3:27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
平安。瞭解這節經文,需要進入語境。至少下面這些信息是不能略過的:
1 猶大王約沙法十八年,亞哈的兒子約蘭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了以色列王十二年。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不至像他父母所行的,因為除掉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 3 然而,他貼近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總不離開。
14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的萬軍耶和華起誓,我若不看猶大王約沙法的情面,必不理你,不顧你。
24 摩押人到了以色列營,以色列人就起來攻打他們,以致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以色列人往前追殺摩押人,直殺入摩押的境內,25拆毀摩押的城邑,各人拋石填滿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種佳樹,只剩下吉珥哈列設的石牆。甩石的兵在四圍攻打那城。26 摩押王見陣勢甚大,難以對敵,就率領七百拿刀的兵,要衝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裡,卻是不能。27 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或作招人痛恨),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
首先,在神的面前,北國以色列人並不比摩押人更義。這也是一個很深刻的話題,神的憤怒同時可能在外邦人和「替天行道」的人身上。以色列人若自以為神,自以為義,自以為上帝的選民、上帝的鞭子、上帝的狗或上帝的弟弟,他們身上散發出來的惡臭,更讓上帝感到噁心。換言之,在所有爭戰中,無論是政治戰爭還是屬靈揪鬥,不是在道德上或實力上佔優勢的一方,就是上帝喜悅的一方。上帝不總是站在「以色列人」一邊。有時候正相反,那些總是用屬靈高調把別人逼到死地、要趕盡殺絕的「正義之師」,恰恰是上帝最為憎惡的「偽軍」。值得慶幸的是,「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或作招人痛恨)」之後,就像約翰福音第8章那些從老到少的偽君子們一樣,畢竟還知趣知恥地離開了:「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而在現實生活中,無論在霾國的政治生活還是教會生活中,這些東西一定會糞戰到底的。
其次,這是KJV對列王紀下 3:27的翻譯:Then he took his eldest son that should have reigned in his stead, and offered him for a burnt offering upon the wall. And there was great indignation against Israel: and they departed from him, and returned to their own land。我們看見兩種惡臭或淫亂。第一就是摩亞王為了權力將自己的兒子獻祭了,這一幕當然也預表基督,預表上帝的兒子將被罪人、也為罪人釘在城牆上,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第二則是「上帝選民」的罪惡,他們趕盡殺絕的宗教恐怖主義,讓人神共憤。原文看不出是耶和華的大怒,只是說有一場大怒(קֶצֶף־גָּדֹול)針對以色列。當然,這大怒應該出於耶和華,或神的義怒藉著眾怒臨到了以色列。
值得一提的是,וַיָּשֻׁבוּ לָאָֽרֶץ׃這句話實在生動而深刻:and they returned to their own land,他們就返回他們的土地上去了;這些本是泥土卻起來天使天軍最後審判的東西,終於承認自己不是神,不過就是泥土。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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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您好。春去秋來,想來加國的楓葉也是搖搖欲墜。不知先生近來可好?我聽說,馬丁路德在將聖經翻譯成德語的過程中,在羅馬書的一節經文後加上了一個「唯獨」,以建立他「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請問,這是真的麼?
平安。這是路德本人的回答:
Let this be the answer to your first question. Please do not give these donkeys any other answer to their useless braying about that word sola than simply this: 「Luther will have it so, and he says that he is a doctor above all the doctors of the pope.」 Let it rest there. I will from now on hold them in contempt, and have already held them in contempt, as long as they are the kind of people (or rather donkeys) that they are.
I know very well that in Romans 3 the word solum is not in the Greek or Latin text — the papists did not have to teach me that. It is fact that the letters s-o-l-a are not there. And these blockheads stare at them like cows at a new gate, while at the same time they do not recognize that it conveys the sense of the text — if the translation is to be clear and vigorous [klar und gewaltiglich], it belongs there. I wanted to speak German, not Latin or Greek, since it was German I had set about to speak in the translation.
So much for translating and the nature of language. However, I was not depending upon or following the nature of the languages alone when I inserted the word solum in Romans 3. The text itself, and Saint Paul』s meaning, urgently require and demand it. For in that passage he is dealing with the main point of Christian doctrine, namely, that we ar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without any works of the Law. Paul excludes all works so completely as to say that the works of the Law, though it is God』s law and word, do not aid us in justification. Using Abraham as an example, he argues that Abraham was so justified without works that even the highest work, which had been commanded by God, over and above all others, namely circumcision, did not aid him in justification. Rather, Abraham was justified without circumcision and without any works, but by faith, as he says in Chapter 4: 「If Abraham were justified by works, he may boast, but not before God.」 So, when all works are so completely rejected — which must mean faith alone justifies — whoever would speak plainly and clearly about this rejection of works will have to say 「Faith alone justifies and not works.」 The matter itself and the nature of language requires it.
I know very well that in the original text this word does not occur. Nevertheless it belongs in any good German translation… Whenever we place two things in opposition and want to make clear that we acknowledge or accept the one and reject the other, we use the word 『only.』 『The farmer brings no money but corn only.』 『No, at the moment I really have no money, but only grain.』 『I have only eaten, but not yet drunk.』 『Have you only written, without rereading?』 This is the form which we use in countless expressions: over against 『not』 or 『none』 we have the word 『only,』 to make the contrast clear.
值得強調的是,路德本人和他的天主教論敵都談過,在路德之前,很多著名的神學家已經將「唯獨」翻入了羅馬書3:28,這些作者包括Origen、Hilary、Basil、Ambrose、John Chrysostom、Cyril of Alexandria、Bernard、Theophylact、Theodoret、Theodore of Mopsuestia、Marius Victorinus和Augustine以及Thomas Aquinas。而一些天主教的神學家也是這樣翻譯的。可以這樣理解:德語的「唯獨」是對副詞χωρίς(without any)的意譯。另外,基督教的醜聞之一是:改革宗的一些批評家,在這個問題上附和天主教一起攻擊路德;而他們同時宣稱,他們比路德宗更相信「唯獨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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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任牧師,平安!我是CSMP學員……現在有一個問題:上週五我聯繫了一個姐妹來聚會,她離開她所在的教會已經有幾年了,除了網絡聚會,沒有教會聚會,她以前的教會是「重生派」背景的教會,她以前在裡面「講道」,後面出了問題被開除了,這次她來我這裡聚會來就說我們要得救,要有生命,且要我帶領那些聚會的弟兄姐妹去她以前的教會去開「生命會」,悔改得救,得生命,她說以後週五會來我們這聚會。請問我能不能接待這個姐妹聚會?另外,牧師有沒有小組聚會的程序?願主祝福您,加添您的心力。
平安。我們教會接待任何人,除非這人干擾教會正常崇拜秩序。在西方,用行為干擾教會崇拜的人可以交付警方。但我不鼓勵我們的會友去任何別的教會,特別是什麼「生命會」。生命在「祂「裡頭,不在「她們」裡頭。而那些特別覺得自己比別人更生命的人,總覺得別人要跟她學生命的人,無論這人怎樣「捯飭」,捯飭得天山童姥一樣,隔著太平洋我都能聞出靈鷲宮的惡臭來。但她可以來聚會,因為我們深信「真理使人成聖」。只是她和所有信徒一樣,只能在聚會討論中和別人擁有同樣平等的發言權。她要守規矩,先知的靈也要順服先知。她沒有資格像北朝鮮播音員那樣教導人,更無權違背聖經教導男人,甚至是牧師。關於小組聚會程序,請參考下面的博文。願神保守和祝福你們的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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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雨點:任牧平安!看了上期的問答與回應,知道了耶和華不讓人殺該隱的原因,但那段經文裡(創4:15)還有一句,說「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這個記號到底是什麼?有解經書說可能是一座城的圖紙,既可以接連到下文17節中的「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又可以聯繫到《申命記》中的「逃城」。不知這樣的解釋對不對?再次感謝您的解答!
平安。坦率地說,我不知道那記號是什麼;迄今為止,所有的解釋基本上都屬於這種情況:他們在說他們不知道的事。不過按神學的邏輯,這記號可以和基督聯繫起來,因為整卷聖經都在為基督作見證,而所有的奧秘都在基督裡藏著。至於具體怎樣連接,我只能承認我的無知。惟願將來面對面了,請主教導一切的奧秘。值得一提的是,אוֹת在舊約聖經中有記號和約的記號以及證據等等含義,而動詞אוֹת的基本含義就是「和……一樣」。而僅就這個字的「象形含義」而言,這三個字母可以這樣解釋:釘在十字架上的上帝,或十字架上復活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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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教會的人:王神僕咬人一案,正激發很多人認清基督教的邪教本質,離開「基督教」正成為離開巴比倫返回聖殿運動的一部分。牧者和諸位怎麼看?+ zgdmdg:《阿米什的恩典》值得看看,這部影片告訴我們,在美國還生活著一小片有點方濟各味道的基督徒,約有幾萬人吧。被物慾捆綁的越少,人越有自由……
平安。方濟各從十字軍的沙場或綠色的聖戰中歸來,克萊爾這個評論深得我心:「我覺得你以前是個瘋子,但現在不是」。不過方濟各的出走方向總的來說是模糊的,甚至有異教的色彩,這個方向有漠視教會、個人隱秀、苦待肉身的深刻危險。基督應許的自由是真理使人得自由,而不是海子的「文學自由」:我隨手抓住的東西越少越好。總的來說,方濟各和阿米什離開的理由是充分的。那個基督教裝成那樣了,瘋成那樣了,實在需要有人起來對基督教說不。但是,他們前往的方向和巴比倫之囚回歸的方向是背道而馳的:「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的族長,祭司,利未人,就是一切被神激動他心的人,都起來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華的殿」(以斯拉記1:5)。
關於阿米什人(Amish)的情況,這是維基上的相關信息,可以參考:阿米什人是基督新教再洗禮派門諾會中的一個信徒分支(又稱亞米胥派),以拒絕汽車及電力等現代設施,過著簡樸的生活而聞名。亞米胥派起自於1693年,由Jakob Ammann所領導的瑞士與阿爾薩斯之重洗派的分裂運動;追隨Ammann的教徒便被稱為阿米什人(Amish)。在18世紀初期,許多阿米什人與門諾會信徒因為諸多原因移居賓夕法尼亞州。在2000年時,美國境內有超過165,000保守派阿米什人,在加拿大境內則有約1,500人。2008年的調查顯示阿米什人的人口數增加到了 227,000人,在2010年有研究顯示在過去兩年阿米什人的人口增加了10%而達 249,000,且朝西部移動的情形增加中……實際上門諾派是從茨溫利的激進運動中分離出來的,在很多意義上,他們是改革宗運動的一個分支;在反對嬰孩洗禮的問題上,門諾派尤其激進。電影《阿米什的恩典》在某種意義上,恰恰應該是對嬰孩洗禮問題的一個深刻儆醒——這些孩子去了哪裡?確據是什麼?
無論如何,《阿米什的恩典》是令人感動的,我也推薦大家看看。不過從真理上說,這不是阿米什的恩典,這是基督的恩典;真理的中心不在人的饒恕,而是主的復活——復活的信仰為饒恕提供了真正的根據。而饒恕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話題,特別是涉及死亡事件的時候。我從來不敢在生命悲劇之上過度表現自己如何比別人更有屬靈的高度。饒恕很難。而藉著饒恕所激發出來的人性醜惡卻在我們的身邊到處氾濫。一種邪惡是慷人之慨,教會總願意起來指控受害者缺乏饒恕的能力和愛心,而控告者自己根本做不到這一點。第二種就是本來可以理解的、沒有饒恕能力的人,卻將自己瘋狂的報復粉飾成神的義怒,以至於無恥地宣稱是為了上帝,為了教會,為了真理,為了我們。這兩種謊言一直在深刻地傷害著我們的信仰和我們的生活,這是死亡之後,魔鬼之子的加倍勝利。所以我勸勉所有想利用饒恕這個項目勾引人入教的人,先學習在神面前基本的誠實。我尊重阿米什的饒恕,特別是那位「執事」的「我不知道!」
這是我剛剛給教會同工的一封信,請大家參考:
【請將這個視頻推薦給XXX等慕道朋友,並請轉達我的邀請:在這個主日的基要真理課程中,我們會安排一定的時間來討論這部電影。不過請大家注意,我不是那種牧師,即像阿米什人或生命季刊一樣,以為自己已經真理在握、生命圓滿了,因此只需「勾引」大家參加討論,甚至勾引人入教,我好把早已準備好的屬靈答案居高臨下地教訓他們。不是的,我遠遠沒有成竹在胸。相反,我有太多的困惑,太多的功課需要學習和思想。以「替天行道」為例,我們可能只想到天道只是指向公義,卻忽略天道也指向饒恕;但是,無論是神的公義,還是神的饒恕,我這個罪人都無能為力,至少是東施效顰……
這部電影的目的對我而言,絕非那些「福音網站」的目的,就是好像我們自己已經解決了這個神學難題,因此只剩下這個使命:向不知饒恕為何物的中國蠢貨和霾國罪犯提供基督的饒恕;姿態居高臨下,動作驚為天人。不是的,這部影片激發我們在眼淚和兩難之間,思想更多的東西。對我而言,影片的宗旨不在自以為神的決斷或結論,而是逼迫我們謙卑下來,誠實、傾聽、思想、祈禱、分享、仰望……我們不過是人,任何唯一正確的答案都可能是錯的,甚至包括對馬太福音6:14自以為是的領受和「最終答案」。所以,求主與我們同在】。
「每一次當我以為自己想清楚的時候,就會有曲線球向我飛來」。但有一點我是清楚的:我們最需要的不是「正義」,而是真理與恩典;本乎恩,也因著信。惟願我們一生,不遇見假基督和女基督;惟願我們一生,持定元首基督。阿門。
任不寐,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