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與回應:太平天國,只在霾國才有這類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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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我最近在讀太平天國的一些資料,才知道他們和基督教的一些關係。能否請先生指點一二,怎樣看待這種現象。

平安。太平天國有一個教義:「洪秀全就是天弟」「楊秀清就是聖靈」——這種長毛宗教貫穿中國教會文化,從未散盡,甚至愈演愈烈。儘管關於太平天國導致的死亡人數和他們的信仰真偽一直爭論不休,但洪秀全和「基督教」是有難以割捨的關聯。至少洪仁玕是「文化基督徒」的先聲。洪仁玕((1822年-1864年))早期曾流亡香港,在瑞典傳教士韓山明(或韓山文。Theodore Hamberg,1819-1854)以及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等人的教導下受洗歸主,甚至被「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按立為宣教士。但無論是韓山明所屬的崇真會(Basel Mission),還是理雅各的宗派神學,都是基督教激進主義改革的一部分。不僅如此,洪秀全的聖經教師羅孝全(Issachar Jacox Roberts,1802–1871)是典型的美國浸信會牧師和加爾文的信徒,當然他和「天弟」洪秀全最後分道揚鑣。但是,「天弟」如今成了教會領袖。

上個主日證道我談到以賽亞書中「嬰孩作王」這部分信息的時候,實際上在介紹魔鬼用兩種驕傲捆綁靈魂,奴役人類。第一是雅各式的驕傲:總是自我感覺聖靈附體,甚至苦難自義,直到隱修正義;死不悔改,愈挫愈奮。第二是亞述式的驕傲:總是替天吃人、吃人自義,妄稱耶和華神的名去攻擊人,食肉剝皮,逼人悔改。這兩方面的驕傲及其失敗(被上帝擊碎)領導了整個人類政治史,包括霾國近代史和中國教會史。霾國近代史實際上有三個大革命,或三場雅各-亞述的興亡。第一是洪秀全:耶穌的天弟;第二是孫逸仙:耶穌的門徒,自稱洪秀全第二;第三是M:無神論,卻成了遠東假基督。在這個政治族譜中,「妄稱主名」的惡性遞減,「革命成功」的程度遞增。上帝在任何地方都坐著為王。這個「勸世良言」的傳統同樣深刻影響了教會的文化,因此,霾國近代史還有第四個洪秀全,就是貴國教會。中國基督徒雖然以反政治的清高傳統或膽小如鼠自詡,但在「屬靈生命」上,都追求這種政治理想:自義為天弟,吃人如妖魔。

天主教的態度是相對更清醒的。當時的江西浙江主教當尼庫爾(E. Danicourt)的評價是:太平天國是「新教胡作非為的變態產物」——他只是忘記了,「教皇制」本身就是一種胡作非為。今天中國教會仍然存在各樣「天媽天嫂」(女眷的「教名」),「聖神風」(聖靈)。Karl在評價洪秀全的時候竟然說了一句深刻的話:「只有在中國才有這類魔鬼」(他們彼此認識也不奇怪)。這個判斷如此適用於「基督徒作家」、「人家牧師」, 「二王」這種「聖徒」。但這是神的話語:「那時我吩咐約書亞說,你親眼看見了耶和華你神向這二王所行的。耶和華也必向你所要去的各國照樣行」(申命記 3:21;參見以賽亞書 7:16)。2015年春天開始,我們已經和「二王」所代表的「中國耶路撒冷」或中國教會傳統分手了,免得「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路加福音22:31)。願我們和太平天國或「中國教會」徹底決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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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東而南:……最近《不寐之夜》關於路得記的討論在我們小組也激發了大家學習的熱情。聖經真好。不過我們在討論下面這段經文的時候,大家有非常多不同的想法,先生如果方便,不妨給予指導。謝謝!路得記第三章:「7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10 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1 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3 你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平安。路得記3章從安息到安息(1,18),包括遮蓋和救贖(「至近的親屬」),這些主題都是指向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救恩,這些信息在不寐之夜已經多有討論。如果我們把「路得在波阿斯腳下」這一幕想像為教會和耶穌的關係,想像為聖經中貫穿始終關於屬靈淫亂和屬靈婚戀的類比,也會有更多的看見。麥地這一幕,拿俄米和路得的這個「行為藝術」,目的就是:路得要嫁給波阿斯,並將他視為終生的避難所。這讓我們看見什麼是神所喜悅的教會和基督的新娘,以及何為真正的愛情。淫婦,還是新婦,一夜分明。

聖經中所謂的淫婦,不僅僅是波提乏之妻、惡婦亞他利雅和婦人耶洗別這些外邦女子,更指向選民和教會。著名的淫婦不是別人,正是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與何西阿等先知筆下的以色列和猶大。僅就我們正在學習以賽亞書而言,撒瑪利亞的淫婦和錫安的女子罪如雪白:以法蓮與與亞蘭結盟,以色列與敘利亞勾結,猶大向亞述求偶,錫安向巴比倫獻媚,甚至向埃及謬托知己;然後選民互媚……朝三必然暮四,反覆終究無常;曲意八面玲瓏,終究四面楚歌。以賽亞書先把以色列定義為耶和華的妻子,因為他們在西奈山已經有了婚約:「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救贖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他必稱為全地之神」(以賽亞書54:5)。淫婦給丈夫帶來無數個傷心的夜晚。「以色列家,你們向我行詭詐,真像妻子行詭詐離開他丈夫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3:20);「哎。你這行淫的妻阿,寧肯接外人,不接丈夫」(以西結書16:32)……

但是,「丈夫」從未真的放棄祂的婚約,所以耶穌才有這樣的教導:「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32)。何西阿書 2:2更像夫妻爭吵中的氣話:「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事實上,丈夫從未真的想離棄妻子,這場屬靈的婚姻一直在更新中被保守:「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31: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31:31-32);「耶和華說,背道的兒女阿,回來吧。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並且我必將你們從一城取一人,從一族取兩人,帶到錫安」(耶利米書3:14)。

危機、爭戰和苦難以及暫時的安逸,往往會顯出淫婦的本相出來,以色列和猶大都是在這種處境下紅杏出牆的。但在路得和波阿斯的關係上,我們能看見「淫婦」正在被勝過,樂園裡的愛情正被重建。以色列和猶大身上遠遠沒有路得那種聖潔純愛:先愛定了拿俄米,然後跟定了波阿斯。或者可以這樣說,一個對拿俄米這個貧窮老婦缺乏基本憐憫的人,不可能真愛波阿斯,不可能擁有真正的愛情——愛拿俄米的路得已經顯示,這個「女孩兒」根本不是「嫌貧愛富」的摩押人,她信仰的是「愛」本身。那時候,路得面對的是死亡、老婦和完全不明甚至暗淡的前程。甚至路得還要處理這種糾結:背叛或離開整個摩亞人的傳統。人若娶妻,當看她對「拿俄米」和「摩押人」的態度;正如起初使徒對剛剛釘死的耶穌以及權勢集團的態度。「摩押教會」本來就出於一場亂倫(創世記19:37)。他們的宗教是一場人牲。初代教會的殉道史,見證了何為新婦的愛情。

愛情是為「賢德的女子」準備的,「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路得能在苦境中愛,也能在順境中愛。這份愛情在基督裡也見證如雲。路得在波阿斯腳前,像馬利亞在耶穌的腳前,像一片葉子在一座高樓的腳前……這美好的婦人,在朦朧的夜色和熹微的晨光中,靠著信心,在尋找那枚看不見的婚戒。撿麥穗的路得,就是尋找銀錢的婦人(路加福音15:8-9)。路得在摩押失落了婚姻和愛情,但在伯利恆找回來了,那種失而復得的「歡喜」勝過了所有梁山伯與祝英台賈寶玉與林黛玉羅密歐與朱麗葉。所有情人的眼淚在水邊被擦乾,這是我的愛子,這是我的愛女。這天上來的祝福和保守,勝過人間無數和大話西遊。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神,在地上平安歸於祂所喜悅的人。不僅如此,這份危樓下的真愛勝過的是什麼呢?日用的飲食,我們的債,別人的債,城市的試探,陰間的兇惡,還有屋頂孤獨的麻雀,阿米什人。更有霾國的蚊蟲,錫安的領袖,世俗的小學,東方的風俗,無窮的家譜,非利士人。還有「埃及江河源頭的蒼蠅,和亞述地的蜂子」(以賽亞書7:18);貪戀情人身壯精足的驢(以西結書 23:20),以及到處亂跑各向他鄰舍的妻發嘶聲的馬(耶利米書 5:8)……

這一切,路得都勝過了。「我的愛妻」都勝過了。「我的心等候主,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詩篇130:6)。「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路加福音18:8),「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羅馬書1:8)。深夜的麥地,誰苦苦尋找那枚婚戒?事實上,是神在幫助「我們」找回了婚戒。「回來,回來,書拉密女」(雅歌6:13);「你這女子中極美麗的,你若不知道,只管跟隨羊群的腳蹤去,把你的山羊羔牧放在牧人帳棚的旁邊」(雅歌1:8)。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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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罪人:用馬車不用汽車,蘿蔔白菜各有所愛,你管得著嗎?在今天基尼係數名列世界前茅的霾國,其基督徒在生活方式上更是千差萬別,這不是我們關注的地方。基督徒關注的應該是真理問題,應該就事論事,就真理論這事是否符合真理,不要油鹽醬醋茶都要管。阿米什人是基督徒,他們真正的問題是牧者所說的那兩件,一是拒絕給嬰兒洗禮,這很殘忍,那些被殺的孩子們到底去哪裡了?在這個問題面前,你對殺人者的寬恕是否有點假冒偽善?二是搞封閉式的教會。你怕什麼呢?基督的教會是接待罪人的教會,若是有人來搗亂,這是治安問題,你可以報官,並不違背聖經教導;若是因為真理而分裂,豈不是很正常嗎?基督教不就是從猶太教中分裂出來的嗎?新教不就是從天主教分裂出來的嗎?路德宗和改革宗不是到今天還在分道揚鑣嗎?你到底怕什麼呢?阿米什人拒絕給嬰兒洗禮和搞封閉式教會,顯然偏離了聖經真理,這是我無法和他們生活在一起的原因。至於他們的生活方式倒是我所喜愛的,然而這是小事。

平安。謝謝你的看見,阿米什的見證和搖滾樂隊的見證都是人本主義的,都有強吻耶穌之嫌。至少,「我」取代基督站起了世人的面前。你的思考也在幫助我們堅立「基督中心論」這個釋經神學——如果整卷聖經不是指向基督的,如果我們凡事不仰望基督,就連饒恕這個真理也不可能理解,更行不出來。基督徒的饒恕只能東施效顰,故意把臉弄得很好看。甚至有一種饒恕就是潘金蓮變成白骨精,只為更隱蔽地吃人。所有人的饒恕,離開耶穌,你高不過約瑟:「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僕人的過犯。他們對約瑟說這話,約瑟就哭了」(創世記50:17)。幾乎每次讀到這裡,我也哭了。約瑟的眼淚是人的眼淚,是耶穌要救贖的人的眼淚。因為約瑟靠自己根本無法「輕鬆愉快地」饒恕。約瑟的眼淚不是鱷魚的眼淚,不是屬靈寡婦、屬靈暴徒或屬靈大鱷的眼淚。約瑟的眼淚是任不寐的眼淚;更是「拉瑪嚎啕大哭」中的眼淚。

古往今來,只有耶穌首先說過:父啊,赦免他們,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然後那復活的基督賜下聖靈給司提反,司提反才呼喊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但是,司提反是如何有這種饒恕的心志呢?「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使徒行傳7:55)。答案只有一個,司提反看基督!聖靈充滿司提反讓他看見基督!唯獨基督,唯獨基督。從靈生的才能看見基督,在整全聖經中看見基督。但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他們在聖經中只能看見政治、文化和道德。所以阿米什社區不見基督,只見很多人。不看基督,總是看人,總是人演基督,結局只能是絕望或假冒。這人包括「我」,總是「我」如何,這個「我」根本不真。影片中唯一真實的「我」,就是那位靠她自己無法饒恕的母親。但我不會像那位「行走挺項,賣弄眼目,俏步徐行,腳下玎鐺」的記者一樣,去傾聽這位母親以後怎樣給我講她的「個人見證」,即她當時是怎樣「重生」的,而今後如何如何能夠饒恕了,而且還將能夠如何如何饒恕。但我深知,無論現在還是將來,你不看耶穌,什麼也不能做。這類見證「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個人見證都在販賣耶穌,我是誰取代祂是誰。

正因為這個緣故,除了主日證道和主日聚會,我也一再勸勉所有的小組或團契,不要分享什麼「個人見證」。只有「中國的耶路撒冷」才有這種惡習:「現在我來分享一下我是誰,我這周如何(比你們)更痛悔或(比你們更)燦爛的……」你們有這功夫還不如打撲克,水煮魚,甚至上街看看給任不寐牧師買點兒什麼禮物。我聽一個罪人在談他自己或別人,無論是愛恨情仇,都像一盤刻意加工、強硬端上來的蒼蠅。而且是兩隻蒼蠅,最後群蠅畢至。不僅所有的個人見證都可能存在編輯和加工之嫌,顯示自己如何屬靈,全世界都愛我;而且,你的「那點兒破事兒」和某些聽眾的「感動」不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對我的「成聖」一點兒益處也沒有,對你自己的成長更無益處。2015年之夏,已經面紅耳赤地刪除了所有個人見證,又輕鬆愉快地關閉了所有電話,這也等於終於和摩亞亂倫傳統徹底告別。有了基督和聖經,人「說人」丑於嫖妓,人「說我」猛於苛政,人「我說」猛於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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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65094274 2015-10-08 00:11:07 說: 任牧你好,教會一位姐妹因為借用教會的停車場組織了一次活動,被牧師打電話責備。之後牧師也不願親自道歉,只派了傳道人道歉。現在這位姐妹和其家庭已經離開教會,之前這位姐妹和丈夫在教會都有很好的服侍,倍感惋惜他們的離開。現在有些許弟兄質疑牧師的做法,甚至有些不滿,十分影響教會的發展。請問任牧對於這種事情,我們應該怎樣做才符合聖經教導,個人不至於跌倒?

平安。首先我建議會眾都順服牧師,這是應當應分的。你們不在這些小事上順服牧者,那你們打算在什麼樣的事情上尊重牧者呢?其次,當事人以外的人不要圍觀這事兒,基督徒都這麼無聊麼?沒有正經事、重要事幹了嗎?會眾首先不是長脖鴨、長舌婦,而是聽眾。大家都散了吧。不然都來上不寐之夜和CSMP,你們就有事兒干了。再次、我建議大家還是在這些非基要真理的問題上力求和睦。停車場不是什麼天大的事,雙方能妥協就妥協吧。「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不然一塊饅頭引發血案,受損的只是基督的新娘,得利的總是那惡者。成熟的 基督徒是這樣的人:他基本上能分清極大的 事和極小的事、別人的事和自己的事、神的事和人的事。至於我本人,我在真理上、並只在真理上不會讓步;而且決不讓步,無論面對任何人。我可能會用一碗紅豆湯換任何東西,因為我也是人。但我不換長子的名分——整卷聖經為「長子」作見證,都是要證明「長子的名」。給耶穌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給耶穌作見證的這經是我信仰的根基。這是我的底線。Here  I  Stand(我站在這裡,或作這就是我的立場)。【我老師說:最後這句,要作「擲地有聲」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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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菱洲:任牧師好, 為您在暑期的事奉 感謝神。一個問題需要請教:  《列王記上》2章自立為王的亞多尼雅讓所羅門的母親求王把書念的童女賜他為妻,所羅門王不准,且處死了他。此處可否理解為預表新約裡基督的新婦—-教會必須聖潔地等待基督再來?不能與世界的王淫亂?我手上沒有好的解經書,自己拿不準,所以特地請教您。謝謝,主同在。

平安。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看見,但需要更多的經文支持。也許情況正相反,書念童女亞比煞可能是外邦人,甚至是非利士人或有著希臘文化傳承的人(約書亞記 19:18,撒母耳記上 28:4)。因此,書念童女亞比煞更可能代表「人的女兒」(創世記6:4)或「外邦女子」;而這一直是選民敗壞的根源之一。所以這個故事可能的確非常深刻,讓我們看見魔鬼權勢的無處不在——它打算在大衛奄奄一息的暮年,再一次徹底「收復」他的靈魂。然而大衛勝過了這場試探。書念童女亞比煞被帶到大衛的床上,在很大程度上顯然出於臣僕們的諂媚或異教迷信。而LXX的翻譯清楚讓我們看見,臣僕們的目乃是「 and let her excite him and lie with him」——讓這位年輕美女刺激大衛行房。希伯來人受迦南異教的影響,相信國王的性能力和國家的豐產密切相關。但大衛對待亞比煞,很像他的祖爺爺波阿斯對待被子裡的路得,而不像亞伯拉罕對待夏甲。

所羅門的強烈反應可能出於他的「智慧」,因為不久前發生了兩起平行的案例,將王國陷入罪惡和混亂中(撒母耳記下3:6–11;16:20–22)。至於所羅門本人是否對亞比煞有非分之想,尚未可知。不過有傳統說,亞比煞就是雅歌中的女主角,但是聖經來看,找不到根據來支持這個說法。所羅門拒絕了亞多尼雅,以及最後殺了亞多尼雅,基本上屬於「宮廷內鬥」。當然,亞多尼雅顯然是神所憎惡的,無論是因為貪圖美色,還是藉此覬覦王權。但是,和大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所羅門晚年面對同樣的試探,可謂一敗塗地。這讓我們看見,所羅門同樣是罪人,和亞多尼雅真是弟兄,伯仲之間。你怎樣論斷人,你就怎樣被論斷;因為你就是那人。用律法或道德致人死地的人,審判官和死刑犯實際上在神面前是一個人,只是位置不同。這個「絕對真理」讀下面這段經文就一目瞭然。「1 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2 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3 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4 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傚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5 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6 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傚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列王記上11:1-5)。

拔氏巴在這個故事中的角色是耐人尋味的,所羅門的憤怒也是出於對「後宮干政」的敏感,當然也可能是「有了媳婦忘了娘」。所羅門顯然完全沒有給母親任何面子(列王紀下2:21-25)。那麼拔氏巴的動機是什麼呢?祈求弟兄和睦,還是有政治野心或「眼不見心不煩」?拔氏巴對待亞比煞的態度顯然是輕慢的:那女孩兒根本不是個有人格的人,只是一件政治禮物。亞比煞的這個名字也算意味深長:אֲבִישַׁג,My father is a wanderer,My father wanders or errs, or My father causes wandering。「我的父親是一位流浪者」,酒干倘賣無。亞比煞的父輩可能真是一位移民,或者這個名字代表了人類怎樣離開神,失去了家園,成了地上的浪子。這個女孩兒讓我想起鄧麗君或琵琶女,也讓我想起井邊的那位撒瑪利亞婦人。以色列王國的三個大男人和國母都在欺凌這個寄居者。亞比煞在整個故事中是無言的,她有幸沒有被醜化為妲己,她冬天一樣寂靜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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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橄欖2015-10-10 10:28:11 說: 任牧師平安,對路德神學的教理有一些問題,望不吝解答。在前面的文章中,您提到了在教會禮拜中聖道、聖禮作為恩乘的神的真實臨在。我的問題有兩個:一、講道的如果不是按立過的牧者,恩乘是否有效?二、無牧者參與的普通小組聚會、私人靈修(包括閱讀、聽講網絡上的牧者講道),恩乘是否有效?謝謝。

平安。這個問題可以這樣來問主耶穌。主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那麼我們是否總是這樣「深刻」地追問:「主啊,我們知道你是對「十一個門徒」(馬太福音28:16-17)說的,也知道這也是對整個教會說的;但是,我們村的外邦人張二狗也講聖經,是否有效?你是否和他同在?」很多時候,聖經有明確的規定,比如設立牧者,比如禁止女牧者;但是我們總是喜歡「證偽」的邏輯:那女人講道是否有上帝的同在?一般來說,我建議不要花時間用在「那麼如果……」這類「例外」的問題上,而是去做神清清楚楚吩咐我們應該去做的事情上。神已經顯明的事,是屬於我們的。我們靠著這些顯明的教導,已經足夠生活了。神的恩典是夠用的。沒有顯明的事,聖經說,那是屬於耶和華的。人一定犯險,那是人自己「犯賤」。另外,路德教會講的恩乘或施恩之具,和牧職是聯繫在一起的。我只能說,閱讀和遠程聽牧者的講道同樣是必要的,儘管不能完全取代教會崇拜。但人是在過程中生活的,很多時候,我們需要一種過渡,神也允許我們過渡。在會幕建立起來之前,在亞倫按立祭司之前,上帝也和以色列人同在。但問題上,已經有了會幕,已經有了祭司,或者藉著小組正在培養和造就牧職,人為什麼還要偏偏去「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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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八章很美,應該是從第三章到第十一章唯一沒有記述人犯罪的章節吧,以神記念挪亞和挪亞方舟裡的一切走獸牲畜開始,以神的應許」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結束。中間第15節到第19節讓我們再一次理解什麼叫神說。值得注意的是第11節,挪亞知道地上的水退了,他沒有出去;第12節,鴿子就不再回來了,他沒有出去;第13節,挪亞撤去方舟的蓋觀看,便見地面上干了,他也沒有出去。直到15節神說之後,他才出去了。像祭壇、燔祭、馨香之氣這些重要的概念也是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現的。可惜的是第九章,在上帝與人類立約之後,人就又開始犯罪了。問題是,創世記8:21中」人從小時心裡就懷著惡念「,原文怎麼直譯,我沒弄明白יצר(元音就不標了)是什麼意思,微讀聖經上解釋是:成品。

平安。含一直呆在方舟上,挪亞的「家教」還是有問題的。含這種「中國式魔鬼」不可能是一日煉成的。創世記8:21幾乎同時在提醒挪亞——包括含在內,「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這節經文也適用於含,雖然「含」如此不堪,但根據這彩虹之約,他竟然沒有被消滅。所以今天很多含人和漢人,依舊可以禍害教會和地球。只是天國更近了。יֵצֶר的英譯是:form, framing, purpose, framework。這個字也出現在創世記6: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另外參考申命記31:21,以賽亞書26:3等。用新約聖經的話說,人的裡面根本沒有良善,絕非愛神愛人,凡事為了自己,甚至無緣無故地害人。改變在這個方向上:「3 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4 你們當倚靠耶和華直到永遠。因為耶和華是永久的磐石」(以賽亞書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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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雨點:任牧平安!請問《以西結書》40-48章中「新聖殿的異像」應該如何解讀?這個新聖殿要在什麼時候建成?是在《啟示錄》中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啟21:10)的時候嗎?還是在主耶穌再來之前呢?因為以前聽過一種說法,說現在耶路撒冷聖殿山上的清真寺,將來會被新聖殿所取代,從而引發末日戰爭,主耶穌就會再來拯救以色列人,不知您怎麼看?多謝您的勞苦與擺上!

平安。最後這個說法我不敢妄斷,只能「任憑他們吧,因為他們所說的他們不知道」。「新聖殿」的應用可以「二者得兼」——從耶穌以身體為殿開始,一直到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聖殿一直在完全中。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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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MP學員:親愛的任牧師,主內平安!我這邊有一個快九十的奶奶,她心裡相信主,也口裡承認,現在已臥在床上,她很痛苦,說什麼時候主接她走,她還沒有受洗,我想為她施洗,另外還有教會另外幾個年老的弟兄姐妹,大概有六七個,還沒有受洗,我可以為他們施洗嗎?該怎麼行?另外怎麼理解 「路12:33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周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 這是主對所有門徒的要求嗎? 我的理解是為了福音願付出一切(有點高調),但我相信教會歷史上肯定有許多的弟兄姐妹為福音付出一切的…..

平安。從2015年夏季開始,CSMP的學員可以按路德教會的洗禮程序,在小組中或其他教堂中給人施洗。但聖餐禮應該在明年夏天開始,即在完成了路德小要理問答學習之後,條件成熟的教會或小組進行。路加福音12:33中的你們到底是誰,答案就在下文:「41彼得說,主阿,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還是為眾人呢?42 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43 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44 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45 那僕人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46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47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48 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加福音12:41-48)。我個人願意這樣領受:第一、這個建議是給所有基督徒的,但只是建議性的。第二、這個建議對神的僕人有更大的約束力。第三、這個建議對屬靈高調的人有更大的約束力,或反諷(馬太福音19:21)。另外,原文中沒有「一切所有的」這個意思,「所有的」這個字(ὑπάρχοντα)是指財產,所有權,所有物之意。馬太福音24:47才有這個形容詞πᾶς,即every, any, all等。主是公平的,全然在世界裡為主擺上的僕人,在國度裡有權管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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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MP學員:親愛的任牧,平安!……在聖餐的經文裡,「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我先查考英文,再查考原文 (原文不懂,只是對著原文翻譯成英文) ,好像原文的意思是「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進入我的記念」 ,假如是這樣,我們主日聚會的主要目的就是進入主的記念,應許的約之中,就是主臨在在教會,透過聖道和聖禮來服侍我們,不知這樣理解可否?在ESV和NIV中,為的是記念我「IN REMEMBRANCE OF ME」。

平安。為你的理解感謝神,因此把你的看見放在這裡與更多弟兄姐妹分享。至少在摩西五經中,「紀念「總是和」約「聯繫在一起的,而聖餐就是上帝在基督裡和我們另立新約或心約。如創世記 9:15-16,「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創世記40:14,「但你得好處的時候,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在法老面前提說我,救我出這監牢」;出埃及記6:5,「我也聽見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的哀聲,我也記念我的約」;利未記26:42,「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利未記26:45,「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現在我們來看原文:τοῦτο ποιεῖτε εἰς τὴν ἐμὴν ἀνάμνησιν,this do in remembrance of me(KJV。路加福音22:19)。這節經文中的確有一個介詞結構,其中的介詞εἰς,經常翻譯為into;如馬太福音2:1,「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更準確地說,這幾個博士進入耶路撒冷。和合本這個翻譯會造成一些誤導:「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因為原文中根本沒有「為的是」。這個句子直譯應該是:「你們這樣行進入我的紀念」。哥林多前書11:24-25兩次使用的「紀念」都是這個字:ἀνάμνησις,用的也是同樣的介詞結構。不僅如此,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設立聖餐文中,根本沒有「紀念」這個字,只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約的血」。按邏輯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約的血」,已經足夠表明耶穌真實的臨在,因此不需要「象徵說」所定義的「紀念」來狗尾續;除非,路加福音的「紀念」和馬太福音、馬可福音的「無紀念」表達的是一個意思。顯而易見,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的「無紀念」,讓象徵說左右為難。

加爾文主義者在「紀念」這個概念上已經玩弄了太多人本主義的小花招,他們有一個非常幼稚的邏輯:紀念=神不真實臨在。這個邏輯如何理解出埃及記3:15,「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耶和華這個名,就是神的「紀念」。神明明說,祂在會幕或約櫃那裡,和以色列人相會。既然「紀念」,確又「臨在」,這成了改革宗的難題。於是他們只能像外邦人對「靈」的理解那樣來捆綁聖靈——聖靈感動我們產生「錯覺」:「好像神真的在吔」。對很多太平天國或中國教會來說,聖靈不再和真理有關,只和裝神弄鬼有關。現在,你能看見改革宗的表情嗎:「你根本不懂加爾文神學」。我只是盼望有一天他們自己能懂,免得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求神不再「紀念」他們的驕傲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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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好!我終於受洗了,也按您的囑托開始進入教會。看著人山人海的,好像每個人都很虔誠。心裡壓力特大。所以想請教,對一個像我這樣新入教的人來說,剛剛進教會應該特別注意什麼呢?謝謝!

平安。這是一個好問題,很有代表性。只是請你看在我最近心情秋天般絢爛的份上,容忍我在這裡「戲說」一下「菜鳥入教須知」。特別重要的注意事項,就是千萬要小心洪秀全或「教會流氓」。然而洪秀全和咸豐有什麼不同嗎?含和挪亞的肉身有什麼區別嗎?以法蓮、亞蘭和亞述阿,自己都那樣了,還起來攻擊別人嗎?一般來說,教會流氓有以下三重境界——「只有中國才有這樣的魔鬼」。

第一、教會小流氓:他們總是像朋友一樣,具有專業性的挖掘你個人隱私的能力和癖好。這個過程的主要神學根據是:歡迎你來到基督的大家庭。家天下的中國教會,在這方面擁有舉世無雙的傳統優勢。這場「家宴」要確保最後每個人都在案板上,眾目睽睽,血肉相連:「他怎麼了」=「可以吃他嗎」。

第二、教會大流氓:他們開始像魔鬼一樣編造、傳播和控告你的隱私,然後像天使一樣定罪、棄絕你。他們總是代表祖國和人民,基督和教會,聖靈和重生,宗派和教義,真理和生命,公義和憐憫、聖潔和先知;為你難過、為你禱告、為你感恩,為你痛心……反正只要是聖經上正面的大詞,和中國道德寶典上東方不敗的秘笈咒語,網絡流氓多年來繁殖的神學馬甲,他們全部都代表,都霸佔了。小潘在別人的家事上若不義薄雲天,就語重心長。這個時期的神學根據主要是雙重預定論——上帝預定他們吃你,你預備被吃。第二重境界大約在個人恩怨或人際衝突的時候爆發,但是大流氓會說:他不是個人和你有什麼,而是為了教會;其實對你個人還略有好感云云。如果你有廣泛的受眾又讓他們知道了,這個過程會來的很快——你已經成功「邀請」了很多食客和嫉妒徒,他們只是在等一個「開吃」的信號。

第三、教會老流氓:最後更可怕的是,他們代表神,像上帝一樣回頭來「饒恕」你。不管你願意不願意,不管他們是不是罪人,他們就是要「饒恕」你。這時候的神學根據是:無宗派屬靈高調。這是吃人的最高境界,好像匪幫藉著前面兩種「預工」蹂躪你蹂躪得奄奄一息之後,他們能搾取的最後剩餘價值,就是藉著「饒恕你」揚長而去,雞犬升天。

有詩為證:古今之進大教會、大屬靈者,必經過三種之境界。昨夜發瘋爬上樹,登堂入室,望盡下三路,此第一境也。定罪從來鬼不悔,控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眾裡饒你千百度,暮然回首,那廝正在該隱闌珊處,此第三境也。

那麼菜鳥有什麼好辦法開始教會生活呢?我這裡有三條建議供你參考。第一、自己切不可在教會耍流氓,但永遠承認自己就是個人,切不可拿著聖經裝那什麼。永遠不要做上帝的「義犬」,寧可被吃,不可吃人。第二、只是定睛看基督;從始至終,和人保持合理的距離,特別是離別人的婚姻家庭遠一點。同時,要靠著聖道和聖禮,勝過人情和情緒的試探與捆綁。第三、常常體諒流氓:正因為以法蓮和亞蘭都那樣了,在「真知道祂」以前,更需要長舌和控告猶大。但彼得也曾魔鬼過。

好消息是,神的兒子已經勝過了魔鬼。哈利路亞!

任不寐,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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