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概論第七課:專題,耶穌之死(53:1-12)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我們今天繼續學習以賽亞書49-57章。由於以賽亞書53章的重要性,以及我註釋這章經文風起雲湧的感動和炫目刺眼的光照,我不得不再一次改變學習計劃:將以賽亞書49-57章的概論延至下個主日,而這個主日我們將用精讀的方式學習以賽亞書53章。這一章經文可以交叉如下:1-3講耶穌的出生或身世。4-9講耶穌的受死。10-12節講耶穌的復活。我們今天要討論的主題就是耶穌之死。從舊約的角度傳講基督和死而復活,這是一種新約傳統(加拉太書3:13-14,哥林多前書15,羅馬書3-8,以弗所書1:4-7,歌羅西書1:13-20等)。而以賽亞書53章對新約的基督論有著深刻而廣泛的影響(馬太福音8:17;路加福音22:37;約翰福音12:38-41;使徒行傳 8:32–33;羅馬書15:21;彼得前書2:22)。

上帝的兒子,有史以來最完美的人,在30歲左右的時候在人間被人類用法律殺害,這意味著什麼呢?耶穌之死徹底改變了我們對神,對人和對死亡的所有看法和傳統定見;並因此會徹底改變我們的生命,改變我們和神的關係,和人的關係,和死亡的關係。就是在這三組關係的重建中,我們成了新造的人。耶穌之死同時是上帝之死、人類之死和死亡之死。神之死、人之死和死之死,這三個主題可以一一對應上述三重結構。這場死亡事件開闢了一個新時代:上帝廢掉了統治人類最大的惡,即死亡;同時用耶穌的復活將人類帶進信、望、愛之中。而建立在耶穌之死基礎上的福音和我有關:「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摩太前書 1:15)。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我們,使我們真知道他(以弗所書1:17);「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阿門。

引言:一些基本概念

以賽亞書53章淒美、奇妙而福杯滿溢。奇妙首先指上帝話語的奇妙,也包括這一章經文在結構上的奇妙。我們首先需要認識這一章經文中起結構作用、或3次以上重複出現的關鍵字詞,這主要就包括三個方面的概念:人稱代詞、羊和罪。這三方面的概念顯示了何為福音:上帝要進入世人中間,為我們解決罪的問題,從而把我們從死地帶入復活和永生。

1、我們,他,我

耶穌之死和人類,和我自己,和我身邊的人到底有什麼關係呢?耶穌之死是因為一種關係的解決。以賽亞書53章有三個反覆出現的人稱代詞,即我們,他和我;這些字首先觸及的就是關係問題。「我們」是 每一個地球人,當然首先是基督徒,是認信者。「他」是基督,是第三人。「我」是上帝。「他」是「我們」和「我」的中保,「他」的工作就是藉著死而復活使人與神和好。在我們這個世界裡,「我們」缺少這個「我」,也缺少這個「他」。在只有「我們」的世界裡,「我們」之中必有人起來假冒「我「或「他」,並為此血戰不已。直到有一天,有聲音說:看哪,是我!

這三個人稱代詞也指明了耶穌之死的三大原因。第一、我們——我們是兇手和被救者。以賽亞書531-6中的「我們」及「我們的」在原文中共出現了14次;8次主格,6次所有格(原文是賓格)。14是代表完全的數字(數字7即7 的倍數,如「14代」),我們全都犯了罪,都虧欠了神的榮耀;我們全然敗壞。這是我們的福音,這是我們的驕傲,祂是為我們的罪而死,耶穌之死是我們的醫治。第一人稱將作者和基督徒首先視為耶穌之死的原因;第一人稱複數讓我們中的任何人永遠沒有資格指控別人,從而將「第二人稱邪教」分別出去了。第二、他——耶穌是自殺。這段經文中第三人稱單數出現了41次(主格和賓格以及所有格);其中1次指父神,40次都指子神。40代表苦難,耶穌是自己甘願受苦受死。第三、我——這事出於神。第一人稱我的主格和所有格在8-12中出現了4次,都指父神。耶穌釘十字架出於「我」的計劃,為了我的百姓,祂成了我的義僕受難而死;我要使他復活升高。十字架是神的愛,神的公義和神的大能。

很多學者將以賽亞書52:13-15也併入這個單元,在那裡,耶和華以第一人稱出現,耶穌以第三人稱的方式出現,等候「我們」在53章中出場:「13 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或作行事通達)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 14 許多人因他(原文作你)驚奇,(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 15 這樣,他必洗淨(或作鼓動)許多國民。君王要向他閉口。因所未曾傳與他們的,他們必看見。未曾聽見的,他們要明白」。「未曾傳與他們的,他們必看見」,這個「傳」和「他們」在53:1中就顯現為「所傳與我們的」。以賽亞書52:13-15也告訴我們,53章中的一切,都出於神的救恩大計;而且神已經預告了最終的勝利。

2、罪

這一章有兩個字用來表示罪:פֶּשַׁע和עָוֹן,前者主要指「原罪」,基本含義是背叛,特別是一種親子關係的顛覆(創世記31;36).。פֶּשַׁע共出現4次:過犯(5),罪過(8),罪犯(12),罪犯(12)。後者主要指「本罪」,基本含義是彎曲和應得律法懲罰的現實罪行(創世記4:13)。這個字出現3次:罪孽(5),罪孽(6),罪孽(11)。換言之,罪在這段經文中出現來 7次。這說明了兩個事實:第一、福音的核心是解決罪或生死的問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 6:23)。第二、耶穌降臨和受死復活,就是要解決罪的問題,為此,祂被列在罪犯當中,這是耶穌和以馬內利這兩個名字分別表達的意義(馬太福音1:21-23)。

不過這裡我們需要解決一個問題,就是罪是什麼時候存在的。我們先來看羅馬書5:12-14,「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這節經文至少告訴我們幾個事實,第一、罪在創世記2:17或最早的律法之前就存在。第二、亞當先犯罪,因此罪不是從創世記3:2的夏娃開始的。第三、在亞當之前罪就存在,而這一點,恰恰是約翰福音8:44約翰一書3:8所講的: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創世記4:7也為旁證。חַטָּאָת(חָטָא,創世記20:6,9,31:39)是「罪」的誘因;而「過犯」和「罪孽」的關係,大約相當於「革命」和「建設」,寧錄和巴別的關係,亞當和我們的關係。蛇在創世記3:1之前就是那惡者或罪者,這是顯而易見的。第四、在創世記1:1到創世記3:1之間,天使何時墮落,亞當何時犯罪,我們是不知道的。我們需要記住的真理是:耶穌的死亡事件告訴我們基督教信仰要解決的問題是生死問題。而這個問題是神要為人解決的問題。

3、公羊、羔羊、母羊

以賽亞書53最中間的兩節經文即6-7節中有三隻羊:(公)羊、羊羔和母羊。上帝用代罪羔羊的方式來拯救失喪的羊,而母羊同時受到傷害。6節的羊是צֹאן,集合名詞泛指所有的羊(綿羊和山羊),在聖經語境中指神的百姓(民數記27:17;詩篇77:20,79:13,80:1,100:3;以西結書34:5, 8; 撒迦利亞書10:2;歷代志下18:16;馬太福音9:36等)。不僅如此,「羊」這個字的動詞詞根有migrate的意思,就是遷移、遷徙之意,所有罪人都是樂園之外或朝向樂園的移民。「羊」這個形象也表明,拯救不僅是代贖的關係,也是牧人和羊群牧養的關係,這是耶和華和以色列的關係,是基督和教會的關係。

7節首先出現的是羔羊(שֶׂה),這個字最早出現在創世記22:7,耶穌就是代替以撒的那只羔羊,逾越節的羔羊,贖罪日的替罪羊和啟示錄中掌權的羔羊(約翰福音1:29,36;哥林多前書5:7;利未記16:8;啟示錄5:6)。羔羊之死,羔羊必死。新約聖經多次宣告這個「新聞」:耶穌必須死(馬太福音16:21;馬可福音10:33–34,45;路加福音9:22,24:7,44;約翰福音3:14),必要受難(馬可福音8:31;路加福音17:25,24:46),必被交到人的手裡(馬太福音17:22;馬可福音14:41;羅馬書4:25;羅馬書6:10;加拉太書2:20;哥林多前書11:23)。而這一切出於神的智慧和大能(哥林多前書1:18,24;2:2)。相關經文還可以包括哥林多前書15:3-4,,哥林多後書5:16–21;羅馬書1:16,腓立比書 2:6–11。耶穌必死是用一個希臘文動詞δεῖ來表達的,這個詞翻譯成英語就是It is necessary,must。耶穌非死不可,耶穌必須死。那麼,我們如何能接受a dying messiah?

另外一個羊字是母羊,רָחֵל,ewe(雅歌6:6)。母羊被帶到剪羊毛的人面前。這一幕不僅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記 23:19,34:26;申命記14:21),同日宰母和子(利未記22:28 );更指向了十字架上的 耶穌和十字架下的馬利亞(路加福音2:34,約翰福音19:23-27)。值得強調的是,約翰福音19:23-27中提到馬利亞的時候,是在士兵剝掉和瓜分耶穌的衣服之時,這與以賽亞書53:7中「剪羊毛」的異象是相關的。我們可以這樣應用羊的異象:羔羊指向基督,迷羊指向罪人,母羊指向教會。

4、口

以賽亞書53章有三個口字,與「福音」主題相關。7節兩次強調耶穌受害之時「不開口」;9節補充說祂的「口中也沒有詭詐」。首先,這些信息等於解釋以賽亞書49:2、50:4和51:16的相關信息——神或神所悅納的口舌與話語,包括「不開口」和「無詭詐」兩個方面。其次,耶穌的沉默表明祂在受害之中對神的絕對順服,以及對人的徹底絕望——哀莫大於無語。第三、耶穌的開口表明祂對神的大信和對人的大愛。一方面,神的僕人沒有必要跟人類廢話(爭辯言詞),但另一方面,因為愛卻要向罪人講明真理(務要傳道)。箴言26:4-5形象地預告了十字架現場耶穌的說與不說,「4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5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這些信息應驗在耶穌身上,祂被審判的時候一句話也不答;但在十字架下仍有言詞,十字架上有十架七言。祂所說的都是真的,沒有詭詐。我們要從耶穌身上學習說還是不說的智慧,雅各書中管理舌頭的教導與此相關。

一、基督的降卑和降生(1-3)

1、人的不信(1)

1我們所傳的,(或作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上帝和人的區別在天壤之上,神對基督(耶和華的臂膀)和祂的福音(我們所傳的)的意思,與人對福音和基督的看見針鋒相對。從上帝的角度看,這是唯一值得人重視的新聞事件和祝福,卻是人思想和關注最少的事件;人看為最不公義最悲慘的事件,神卻看為最公義甚至是人上好的福分。耶穌之死將人和神的衝突展示給我們。首先,福音真理與人類文化處於對立狀態,這是第一個常識。שְׁמוּעָה(report, news, rumour)這個字最早出現在撒母耳記上2:24,常譯作「風聲」或「消息」。這是藉著人向人傳遞的信息,大致可以相當於今天所謂的「新聞報道」。以賽亞書53章是上帝賜給全人類的新聞報道或頭版頭條,事關全局,舉足輕重。路德把our report(我們所傳的)翻作 our preaching,這種譯法是從新約出發的。這個字的動詞詞根是שָׁמַע,意思是傾聽。這個字最早出現在創世記3: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風隨著意思吹」,福音臨到,但亞當和夏娃不願意接受神的新聞,反而掩躲藏。他們的反應也寫在以賽亞書53章。「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即這裡的「掩面不看」。

福音進入世界和世人拒絕福音,這是福音悖論。亞當和夏娃躲藏在樹林(עֵץ)中也有象徵性。人類利用樹林與神隔離。樹林可以代表人的智慧和人的能力。耶穌釘在樹林中取出來的一塊木頭(עֵץ)上,將自己顯給叢林中的「高等動物」。木匠的工作也是負責砍伐叢林的。十字架的真理和所有樹木的傳統都是對立的,實際上,哥林多前書1-2章只是在解釋以賽亞書53:1這節經文。神的智慧和大能都是我們無法理解的,而十字架就是神的智慧和大能(哥林多前書1:18-31 ;哥林多前書2:1-9)。約翰福音12:38引用以賽亞書53:1告訴我們猶太人不相信;羅馬書10:16引用這節經文談到包括羅馬人在內的所有人都不會聽從福音。沒有人信(羅馬書3:11)。因此保羅談到信基督兩個條件:聽道(羅馬書10:17)與聖靈(哥林多前書2:10)。聖靈是真理的聖靈,藉著聖靈所默示的聖經(約翰福音5:39;使徒行傳17:3,26:23)使我們相信。所以說信是神所賜的,不是出於自己,也不是出於行為(以弗所書2:8-9)。「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哥林多前書1:29)。

其次,人之所以不能認識神的智慧,乃是因為人對神的理解,和藉著基督啟示的神針鋒相對。人對力量、公義和稱義的理解都是按巴力或肉體的原則想像的。以賽亞書53:1b可以看為人不信的三個原因。第一、耶和華的膀臂藉著拿撒勒人耶穌顯現。膀臂首先代表力量(創世記49:24;以賽亞書40:10-11,哥林多後書12:9),上帝的力量竟然以嬰孩、僕人和十字架的方式顯現,這與人在伊甸園和魔鬼聯合製造的三大神性都背道而馳(創世記3:6)。可以對比夏娃的看見和以賽亞書53章接下來描寫的耶穌的形象(參見約翰福音1:46)。第二、臂膀代表懲罰(出埃及記6:6),上帝竟把祂懲罰的手從罪人那裡抽回伸向了自己的兒子。祂手有5次的「仍伸不縮」(以賽亞書5:25,9:12,9:17,9:21,10:4),但如今轉向耶穌。人的公義是拉麥奠基的(創世記4:23-24),同態復仇的邏輯不能理解代贖的邏輯,因為人裡面沒有神的愛。猶太人的公義只能到申命記28章,但申命記28章只是十字架的起點。第三,「顯露」(גָּלָה)的內容包括因信稱義的真理(羅馬書1:17,16:25-26)。人的道理是行為稱義,肉身成道;神的道理是因信稱義,道成肉身。因為「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創世記6:12b),而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世記6:5b)。因信稱義是人絕對不能接受的,教會也是如此。

2、神的降卑(2-3)

2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干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第一、神的降生。降生這個概念首先是屬於耶穌的,祂從上面降到下面。2a從兩個方面來描述聖誕:嬰孩和樹根,這都是以賽亞書前文相關信息的深化:嬰孩作王與耶西的根。首先,「他在耶和華面前」,原文是「他在他面前」。亞當和該隱都是與神隔絕的,摩西也不能見神的面。耶穌在神面前證明祂是無罪的(希伯來書4:13;哥林多後書3:18)。祂和父本為一。其次,嫩芽與樹根。嫩芽,יוֹנֵק,這個字是形容吃奶的嬰孩(民數記11:12; 申命記 32:25)。根就是耶西的根;而干地就是野地、曠野或沙漠。這是還沒有生命跡象的世界(創世記2:5;約伯記30:4-7;耶利米書2:6;詩篇78:17),耶穌在人群如同在沙漠(約翰福音1:10-11)。出於泥土也指明耶穌是末後的亞當(創世記2:7),同時預告了這位自隱的神,在祂公開傳道之前,人對祂的童年和青年時代知之甚少。祂甚至不會有明確的聖誕紀念日。沒有人知道一棵幼苗具體破土而出的時間,但祂的出生將帶進一個春天。另外請注意路加福音23:17-21對應的嬰孩和樹木的主題。馬太福音同樣從嬰孩兒啟程,從一個嬰孩降生和很多嬰孩兒被殺啟程;到一根木頭(十字架)和一個棺木結束。

第二、神的形象。「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這裡的形象可能同時指生理上的相貌,也指社會地位或社會形象。從生理上說,耶穌的長相可能就是一個普通偏下的水平,絕非含玉而降,也非兩耳垂肩;不似拉結,更像利亞。從社會形象來說,耶穌生在貧民家庭(馬太福音 13:55;馬可福音6:3;路加福音2:24),拿撒勒是讓人藐視之地(馬太福音 26:71;約翰福音1:46;使徒行傳24:5),耶穌的出身更讓道德恐怖分子津津樂道(約翰福音8:19,41)。「佳形美容」的意思是美麗(תֹּאַר,創世記29:17)和榮耀(הָדָר,申命記33:17),因此可以分別指向生理和社會兩個方向。這個詞組曾用來形容大衛(撒母耳記上16:18,17:42),但耶穌根本沒有「王者氣象」。「我們看見他的時候」,就是耶穌從而立之年到不惑之年的期間。羨慕חָמַד這個字就是創世記3:6中「可喜愛的」。在世人應該「而立」的時間裡,耶穌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沒有人願意跟從這樣的神。尋找神的人類突然不再羨慕神了。不用說耶穌跟亞歷山大和居魯士相比,祂甚至遠遠不如「我們」,我們中間任何一個人都比耶穌更像神。

3、人的棄絕

3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以賽亞書53:1-3這三節經文也可以視為交叉結構,3節在解釋1節,人是怎樣的不信。整個人類和我們都拒絕祂,直到剪除,先驅逐出境,然後清出地球(約翰福音1:5,1:11;路加福音2:7)。圍追起於搖籃,堵截遠於墳塋;驅逐始於偏遠家鄉,殺害終於首善之區,安身荒野,亡命亂石。世上最不堪的人也因看見耶穌而恢復生活的勇氣,並起來通過踐踏耶穌而翻身解放,吃祂自義。而我們自己就是這樣人類中的一員。

首先,祂被所有的(男)人(אִישׁ)厭惡。藐視,בָּזָה,輕看。這個字最早出現在創世記25:34。以掃和寧錄都是打獵的,「獵戶們」的信仰是「英雄之首」,是「像寧錄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戶」。 若霾起於商,獵戶才是「中華文明始祖」。拉伯沙基藐視希西家,米甲和歌利亞都藐視(בָּזָה)大衛。男人們或「男人的榮耀們」認為耶穌或信仰的價值和意義不如一張餅或一碗紅豆湯。這是拉麥向他妻子秀肌肉的理由,這更是猶大出賣耶穌的理由,耶穌的價值不如30塊錢。「輕看」總是和「尊重」聯繫在一起的,人是因為特別尊重某種偶像而藐視和出賣基督的。這是一個計算的過程,一種理性選擇。「我們也不尊重祂」。尊重,חָשַׁב ,這個字的基本含義就是計算,理性選擇。這是上帝的數學:「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15:6)。這是人的數學:「我們不是被他當作外人嗎?因為他賣了我們,吞了我們的價值」(創世記31:15)。「藐視」和「不尊重」這兩個字已經預言了耶穌被人出賣的命運。猶大計算他的血價,彼拉多盤算他的政治利益,於是兩個人一同和猶太人交易,將耶穌交給猶太人去釘十字架。這是門徒或自己人和外邦人的聯合,兇手是律法主義者以及人民和士兵。這是經濟和政治與宗教的聯合,上帝的兒子成為犧牲品。這就是人:每一個人都是一個計算者,一個命運的占卜者,一個機會主義者,一個兇手。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無罪,別人有罪。天父把祂的兒子交給了這樣的人類。耶穌之死是一個數學悖論。其次,祂被所有的人棄絕,חָדֵל,rejected, forbearing, transient, fleeting, lacking。這個字有兩方面含義。一方面,人藉著棄絕祂自以為義,正如異教離群索居的秀態——我離你遠一點,因為你是那麼的噁心,而我是那麼的偉大。耶穌是被離棄者,而不是離棄者;儘管只有祂有資格離棄。另一方面,誰和祂都好景不長(詩篇39:4),蜜月幾天就離開了,甚至翻臉成仇。這也是一種惱羞成怒,在祂那裡被真理扎心,話語難聽(以西結書3:27,約翰福音6:60),在祂那裡看不到任何紅豆湯的幸福(約翰福音6:66)。最後耶穌幾乎眾叛親離,保羅走在同樣的路上。

3節也可以交叉:人類怎樣對待耶穌,我們怎樣對待耶穌;中間是耶穌因此在人間的遭際:「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是這樣的一個人(אִישׁ),אִישׁ在這裡重複,指基督成為人。祂成了這樣的人類中的一員。祂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之下(加拉太書4:4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2:7)。由於人類和我們的藐視和厭棄、冷血以及不尊重,祂在人間充滿痛苦和悲傷,מַכְאֹב,pain, sorrow,肉體和精神都是如此,這是埃及奴隸的苦難和悲哀(出埃及記3:7)。只有耶穌哭了,不見耶穌笑了。這世界塞滿了淫民的戲笑(57:4)。常經憂患,וִידוּעַ חֹלִי,acquainted with grief,known with grief。祂被知道了憂患。動詞知道יָדַע首現於「智慧樹」——耶穌承擔了人類像神一樣知道善惡的全部惡果。而憂患一詞חֳלִי的基本含義就是病,病症,埃及的疾病(申命記7:15,28:59-61;列王記上17:17;列王紀下1:2,8:8-9等)。像神一樣的邪教徒就是根本有病的人,耶穌來醫治病人。聖經中所有的醫治歸根結底是這種醫治(5)。「知道」的被動語態也可以有這樣意思:耶穌被所有根本有病的人知道了,如同亞當和該隱「知道」他們的妻子;祂被所有的患者和猶大強吻,出賣。耶穌這一生在人間遇到的都是病人。這兩個詞合在一起,描述耶穌進了埃及去拯救奴隸而成為奴隸,又被法老和奴隸聯合施暴的經歷。這一幕很像所多瑪的人民和精英怎樣對待天使,「任我們所為」(創世記19:4-5)。

兩個「藐視」將這節經文交叉顯現。不過最後這半節經文的原文當如此翻譯:we hid as it were our faces from him; he was despised, and we esteemed him not。這句話同樣可以交叉結構,面對祂被世人藐視的命運,我們的態度是兩個方面:掩面與不尊重。這轉向我們和祂的關係。千萬不要以為我們比他們人類好多少,我們就是他們。一方面,我們如此冷血,根本不在乎祂在人間正在或曾經遭遇的藐視和踐踏。這個我們指向每一代的我們。祂的受辱和受死與我何干。這座熙熙攘攘的城市,湧動在十字架下,但我們都視而不見。而且祂很快會被我們遺忘,彷彿世上從來沒有來過這樣一個人。這很像中國的一些電視片和一些附庸風雅的人,他們去了歐洲和西方,欣賞那裡的文明,卻對耶穌一無所知。對上帝最大的不尊重是掩面不看和完全遺忘,而且是掩面不看祂為我們受苦,徹底遺忘祂的死亡。有人說希臘的悲劇是,他們殺害了蘇格拉底,然後若無其事地繼續前進。這場醜聞用在人類和耶穌的關係上更為合適。共產主義者去了巴黎,自由主義者去了紐約;他們帶回來的只是世俗小學和恐怖襲擊的新聞。另一方面,我們根本不尊重祂,因為我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比耶穌更值得的尊重的人和事。「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路加福音19:14);彼拉多說:你們看這個人(約翰福音19:5)。教會在這個意義上也算是基督的見證——每當週末,彼拉多指著我們說:你們看祂的教會!

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4-9)

四福音書的重心在十字架,全部舊約從創世記1:1到歷代志下36:23(參約翰福音2:21)都在講論耶穌必受害(路加福音24:46)。第一個字אָכֵן的意思是「這是真的」,這相當於雅各的驚呼:神真的在這裡,我竟不知道(創世記28:16)。也相當於耶穌常說的,雖然你們不信,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I am who I am。一方面,耶穌之死以外的所謂真理和文化,都是假的,都是虛空,都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另一方面,若非聖靈藉著真理臨到我們,沒有人能按真理理解耶穌之死。以賽亞書53:4-9多次多方地預告了耶穌之死的方方面面。耶穌之死至少涉及四個問題:第一、耶穌為何死(4-5);第二、誰殺了耶穌(6);第三、耶穌怎樣死(7);第四、祂死奈我何——人怎樣看耶穌的死(8-9)。這4節經文也可以說是從四個方面在解釋耶穌的四大死因:我殺(4-5);神殺(6);自殺(7);人殺(8-9)。

1、祂為我死(4-5)

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5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耶穌之死的首要原因是,祂為我死。「我們」在這裡7次出現,讓所有指控別人是殺神兇手的邪教徒閉嘴、跪下、懺悔。這是耶穌之死的第一真相:祂是為我們受苦;祂是為我們的罪受害;、耶穌之死是為我們的平安和醫治。4節的憂患和痛苦與3節的痛苦和憂患形成交叉結構,馬太福音8:17引用了這句話來解釋耶穌所行的神跡;這一點很重要,讓我們像藉著約翰福音2:11一樣認識新約聖經中的神跡(另外參考彼得前書2:24-25)。兩個動詞「擔當」和「背負」依次顯示了耶穌之死的替代性質。擔當這個字נָשָׂא的基本含義是舉起(to lift, bear up, carry, take),十字架是將銅蛇舉起來,讓所有人都看見自己的罪(銅蛇一定是青銅製作),而耶穌成了我們的罪。罪的重擔是我們自己無論如何不能舉重若輕的(創世記4:13;13;6),耶穌被這滔天的罪惡舉起來了,如同洪水舉起方舟(創世記7:17)。如果說「舉起」表明的是一種垂直關係,那麼背負則強調的是平行關係——一條十字架的道理。סָבַל,to bear, bear a load, drag oneself along。這是雅各對以薩迦的預言(創世記 30:18)。利亞用她的大兒子流便尋見的風茄向拉結交換來與丈夫同床一夜的權利,生子以薩迦,意思是工價。這個背負的工價帶來了祝福:「在帳棚裡可以快樂」(申命記33:18)。耶穌之死和一個「帳棚」的建立有關,祂要以祂的身體為殿。

但我們不明白耶穌之死。我們所能「知道」只能到律法主義的高度:上帝咒詛了耶穌(申命記 28:59–61)。動詞「以為」就是上文的的那個「尊重」或「計算」(חָשַׁב)。我們看到的、盤算的總是外在的現象,就是神在擊打他。這是一種青銅的邏輯和進化論的邏輯:上帝與強者同在,弱者出於神的咒詛。這裡有兩個動詞可以指「責罰」和「打擊」。翻作「責罰」的是נָגַע,意思是觸摸(創世記3:3,20:6,26:11)、降災(創世記12;17等)。當夏娃誇張地宣稱「也不可摸」的時候,她說的「摸」實際上是指蹂躪,那是一種非常粗暴的糟蹋;她要對智慧樹按己意任性而為。一些極端的女人一旦「信」了,常常會變成這種狀態。不妨命名為「摸教徒」。一些靈恩派的人喜歡說「我被神摸到了」;你就要小心,她要「摸」你了。第二動詞是נָכָה的意思是擊打和殺害,甚至是對罪人「正義的復仇」(創世記4;15,8:21)。顯然,人認為耶穌該死。第三個動詞是「苦待」,עָנָה這個字同時出現在4節和7節中,受苦,עָנָה,to be occupied, be busied with,to afflict, oppress, humble, be afflicted, be bowed down——完全被痛苦佔有和壓倒。這是法老對待奴隸的方式(創世記15:13)。這是原配對待小三、而且是對待忘恩負義的小三的手段(創世記16:6)。換言之,「我們」幾乎帶著幸災樂禍的表情在看待耶穌之死;世人認為耶穌之死是罪有應得,猶太人認為耶穌按摩西律法當死」(約翰福音19:7),羅馬人認為祂可能是政治犯(約翰福音19:19)。

但5節向愚蠢、自以為是和冷漠的人解釋耶穌的死因,這包括兩個方面的真理。一方面,祂為我們的過犯和罪孽而死;另一方面,祂的死使我們得平安和醫治。原文中沒有「哪知」這個字,而是直述他的死因。「受害」這個動詞原意是開始,begin(創世記4;26),轉意為污穢(創世記49:4;出埃及記20:25)、褻瀆(利未記18:21,以賽亞書43:28等),並進一步引申為壓搾葡萄和吞吃,刺透、刀殺、殺死(以賽亞書22:2;耶利米書14:18,41:9;以西結書6:13,9:7)。壓搾葡萄的異象應驗在客西馬尼,而刺透應驗在約翰福音19:34。那一槍導致耶穌心碎而死(撒迦利亞書12:10,啟示錄1:7)。「壓傷」,דָּכָא,to crush, be crushed, be contrite, be broken(以賽亞書3:15,19:10,51:9,57:15;耶利米哀歌3:34;詩篇89:10,90:3)。詩篇90:3和創世記3:19講亞當歸於塵土,上帝藉著耶穌之死砍碎了哈拉伯的頭。就這個字的折斷和打碎之意,應驗在同釘之人身上(約翰福音19:32)。另外,介詞מִ出現四次,中譯「為了」『但這個字的本意不是for,而是from——耶穌是從我們的罪過裡面接受的苦害和破碎。這個字反覆四次地告訴我們,耶穌之死是替代性的「冤案」。

但是,耶穌之死也是神之死,因此具有任何人之死所不具有的救恩意義:「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一方面,世人都犯了罪,世人不死耶穌必須死;另一方面,耶穌的死使所有歸信祂的人脫離死亡,進入永生(平安與醫治)。刑罰或管教(מוּסָר)主要是針對兒子的(申命記11:2,箴言1:2,4:1等)。「平安」(שָׁלוֹם)這個字可以將上文的「義人平安」,與下文的「惡人不安」連接起來。祂就是我們的平安(以弗所書2:14)。「鞭傷」(חַבּוּרָה,bruise, stripe, wound, blow)這個字最早出現在拉麥詩篇中(創世記4:23;另參出埃及記21:25,詩篇38:5;箴言20:30;以賽亞書1:6) 。在創世記4:23中,這個名詞翻譯成「損害」。動詞חָבַר的基本含義是將兩個相關的事務並聯在一起,有同態復仇的含義——上帝把人類應得的懲罰加在耶穌身上,如同報仇雪恨。但從耶穌的角度看,耶穌之死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對以害還害的超越,基督以愛還傷,以恩報怨。這是真正的醫治(出埃及記15:26)。醫治(רָפָא)和拯救同義(創世記20:17;馬太福音 9:21–22;;馬可福音 6:56;路加福音6:9),也回應3節的中的病(憂患)——祂所遭遇的所有病人將獲得醫治。平安和醫治也是新約中神跡的主題:「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馬可福音 5:34;另參路加福音7:50; 8:48等)。以賽亞書53章中關於病和醫治的信息,再一次將醫治神跡的解釋正本清源。

2、父叫子死(6)

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耶穌之死真正的「推手「或設計者是上帝。十字架是神的計劃,是神的智慧,是神的大愛和大能。以賽亞書53章以及以賽亞書下卷的核心的經文在第6節,這一節經文將耶穌之死的仇恨和悲劇氣氛徹底翻轉了——耶穌為我們受苦是神的定意,這事出於神。耶穌之死導致的反猶主義和悲情主義,都出於人類的愚蠢和無知。上帝差遣耶穌進入世界去死,這包括兩個方面的真理。

第一、上帝眼裡的世人是罪人或死人:「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人不能理解耶穌之死,首先是我們不認識自己是誰——神定義我們是罪人。這裡羊的形象就是神眼中罪人的形象,自以為是的人不過就是這種可憐的動物,是受造者和有限者和失喪的羊。一方面每個人都離棄了神,另一方面每個人都在迷途中自以為神。這是罪的定義,這是罪的根源。「走迷」指向人的「原罪」,「偏行己路」指向人的「本罪」。 「走迷」這個動詞תָּעָה主要表示離開父家外出流浪(創世記20:13),人在曠野(創世記21:14),迷路在田野(創世記37:15)——約瑟在田野和亞當在野地用的是同一個字שָׂדֶה,兩者也存在呼應的關係(另參創世記50:13)。因此存在一種可能,亞當被造於野地,即使他尚未犯罪,那個環境也存在罪的試探。偏行己路,אִישׁ לְדַרְכֹּו פָּנִינוּ,這句話直譯是:we have turned man to his way;我們把人(אִישׁ)轉向他的路,或我們轉向人各自的路。也許恰恰是在這種背景之下,上帝將亞當的路修直通往東方的伊甸園。這句話有兩個含義,一方面,我們從神轉向人,神本主義變成人本主義;另一方面,每個人都有自己一套道理,自以為是,因此彼此爭競。動詞פָּנָה的意思就是轉向,走迷之後並不回頭,不仰望神,而是看人。這個過程就是是聖子轉向諸子百家的過程,學者轉向東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過程,就是在死人中找活人和天國的過程。

第二、上帝眼裡的基督是代罪羔羊或贖罪祭:「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神定意把我們的所有的罪都歸在耶穌身上。動詞歸給פָּגַע也有求情、作中保的意思(創世記23:8),也指到一個地方,遇到一個人(創世記28:11,32:1)。現在到了新的一站,一個總結的時刻,一個終於可以安息的時刻——勞苦擔重擔的的人,終於到家了(馬太福音11:28)。上帝要在基督身上徹底清算人類的罪惡,但這更出於上帝的大愛,祂要藉著這場清算徹底解放全人類。父叫子死,為叫人活。

3、聖子自殺(7)

7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在某種意義上,耶穌是自殺的——祂順服至死(參使徒行傳8:32,耶利米書11:19;腓立比書2:6-8)。7節圍繞兩隻羊可以形成交叉結構。耶穌是在羔羊被殺、母羊失語這種慘絕人寰的人倫悲劇中靜默無聲,這顯示了祂的絕對順服,證明耶穌之死是一種自殺。首先,被欺壓和受苦不開口。欺壓,נָגַשׂ,to press, drive, oppress, exact, exert demanding pressure, taskmaster,出埃及記,3:7將之翻作「督工的轄制」。這個字和「受苦」(即4節中的「苦待」עָנָה)一同描述了埃及奴隸的悲哀狀況。按人的常理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但耶穌閉口不言,拒絕成為斯巴達克斯。祂甚至制止了彼得的反抗。不僅如此,耶穌是完全有能力反抗的(馬太福音26:52-54;約翰福音18:36)。因此,耶穌之死只能是自殺,祂在找死,自取滅亡。其次,被宰殺和剪毛時無聲:羊被帶到屠夫面前或宰殺之地,טֶבַח,slaughter, slaughtering, animal(以賽亞書65:12)。אָלַם,to bind,to be dumb,啞,不說話,沉默。因此7節經文實際上是三次重複強調耶穌的沉默或順服。不開口正是耶穌在十字架現場的狀態:馬太福音27:12–14,馬可福音15:5,路加福音23:9,約翰福音19:9;彼得前書1:23。

4、祂為人死(8-9)

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9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8-9節強調耶穌代死的對象不再是「我們」,而是人:同世的人(דּוֹר,創世記6:9)、活人(חַי,創世記2:7)、百姓(עַם,創世記11:6)、惡人(רָשָׁע)、財主(עָשִׁיר)。這些概念在告訴我們,耶穌是為所有人死的。換言之,所有人都是殺害耶穌的兇手。這個普世救恩和末世審判的真理,正如約翰一書2:2 所說的:「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但是,誰能理解這樣的他殺和自殺呢?耶穌之死至少包含著多重苦難:祂受苦,祂為我們受苦,我們不知道祂為我們受苦,祂知道我們不知道祂為我們受苦,我們不知道祂知道我們不知道祂為我們受苦……人對耶穌之死主要有三種反應。第一、想也想不明白,尤其不理解耶穌之死的代贖性質。第二、以為祂是一個罪犯。第三、以為祂是一個好人或偉人。這是對耶穌之死普遍的三重誤解,都一一記在以賽亞書53:8-9節中了。這三重世俗小學,不僅是對耶穌的羞辱,也出於魔鬼, 好讓耶穌徒然死了。

第一、難以置信(8)

耶穌死了。動詞 「奪去」לָקַח一詞可參見創世記5:24,這個動詞暗示我們,實際上上帝把耶穌取去了,如同以諾與神同行;祂有理由不開口(腓立比書1:23;1列王記上19:4,10,14;約拿書Jonah 4:3;詩篇73:24;箴言24:11)。這裡的「欺壓」與上文不同,是暴虐以及「石胎」之意,עֹצֶר,to restraint, coercion;barrenness(詩篇107:39,箴言30:16),這場暴行殃及未來,讓你永世不得翻身,讓同時代的人和後來的人都藐視和歪曲你的死亡。審判,מִשְׁפָּט,judgment, justice, ordinance,合法的、公義的、正義的正式的審判。按世人的標準,對耶穌的審判是合法的審判,和公義的審判,多數正義的審判,是專制和民主在祂身上雙重的、聯合的勝利,是所有政治正義對上帝正義的勝利,是世俗正義對神聖正義的勝利。是人對神的勝利。是人對神的審判。因此,沒有人任何人能按神的道理理解和接受耶穌之死。「誰想他」可以和第1節經文的「有誰信」形成呼應關係。שִׂיחַ,想;宣告、冥想或抱怨。這三種姿勢都讓人想不明白說不明白耶穌之死和代贖真理。 「鞭打」用的是另外一個字,נֶגַע,主要指災禍,包括大麻風病等。

耶穌真的死了。剪出,גָּזַר——像嬰孩一樣被撕裂(列王記上3:25),像樹木被砍倒(列王紀下6:4);像大麻風病人一樣被隔絕(歷代志下26:21),又如同解除婚姻關係(以斯帖記2:1)。人要與之永訣,讓祂一死百了,不再紀念(詩篇88:5),與骷髏同腐朽,滅絕淨盡(以西結書37:11),圈中無羊(哈巴谷書3:17)。關於活人之地,可參考以賽亞書38:11,詩篇52:5,耶利米書 11:19等——你已經跟活著的人類無關了。以西結書反覆7次告訴我們剪除基督之後「活人之地」是什麼,那只是法老和恐怖分子掌權的國度,刀和陰間在人間掌權(以西結書26:20,32:23,32:24,32:25,32:26,32:27,32:32)。最後聖靈進一步重申,耶穌之死是為了「我的百姓」,「我」指父神。神就是愛。一方面,神將罪人看成是祂的百姓;另一方面,神要為百姓贖罪。世人 的無知也是因為他們沒有神的愛——只有把罪人看成是自己的人、自己的兒女的神,才能這樣行動;而只有擁有聖靈光照的人,才能理解代贖之愛。

第二、祂是罪犯(9a)

人最自然的反應只能把耶穌之死視為罪犯之死。9這句話的神學含義是充滿爭議的,我們先看看KJV的翻譯:And he made his grave with the wicked, and with the rich in his death; because he had done no violence, neither was any deceit in his mouth。這個翻譯可以解決一些難題——和合本中前半句話實際上在句子的結尾,是用來解釋與「與財主同葬」的。因此這節經文可以這樣中譯:祂將祂的墳墓賜給(נָתַן,to give, put, set;創世記1:17,29)給罪犯(複數),在祂的死亡(複數)中賜給財主——因為他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第一句話是一個交叉結構:墳墓和死亡對應,罪犯和財主對應。動詞「賜給」是主動語態,不是「人將他」如何,而是他自己主動賜給。十字架現場至少有3位「惡人」(兩個同釘的強盜和巴拉巴,流氓和政治犯),耶穌將自己和他們等同。人當然也如此看待(使徒行傳3:14)。但這件事情的實質卻是:「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這是耶穌自己對這件事的「靈意解經」:「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路加福音22:37)。我們已經知道,無論是猶太人還是羅馬人,最終都將耶穌視為罪犯。但是真理只有一個,耶穌進入罪人中為罪人死。強暴,חָמָס(創世記6:11,13)——祂與世人不同。詭詐,מִרְמָה(創世記27:35,34:13)——祂與雅各不同。

第三、祂是偉人(9b)

耶穌不僅為罪人死,也為義人死。這是更為深刻的十字架真理。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以來,人道主義和古蘭經一起將耶穌變成了一個偉大的先知或道德教師;於是耶穌之死成了第二個蘇格拉底之死。這是對耶穌之死現代性的誤解或流俗,以至於一些半吊子基督徒也大言不慚、人云亦云地說:我不喜歡教會,但我喜歡基督。這些人根本不知道他們所謂的基督到底是誰。以賽亞書53:9b:在祂的死亡中賜給財主——因為他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按舊約和猶太人的觀點,有錢人是神所祝福的,是義人(如亞伯拉罕、約瑟、約伯、所羅門等)。這句預言當然是指向亞利馬太的約瑟的,馬可福音15:45說,彼拉多「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符合這裡的語境。而從人的角度看,約瑟也確實是個義人,馬太說約瑟是個財主,而且是耶穌的門徒;馬可更稱之為「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神國的」,路加讚揚他「為人善良公義」。約翰低調一些:這位約瑟「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但以賽亞書這節經文的真正含義應該是,耶穌也為財主死,藉著死找到財主。而屍首交給約瑟,實際上這不是彼拉多作的,是神作的(約翰福音19:11)。世人看見財主或義人約瑟埋葬耶穌,似乎和罪犯同釘形成對比,但是,上帝的兒子無論和罪犯同列,還是和貴族或義人同列,都不是祂本身。這個啟示至關重要。約瑟和尼哥底母的厚葬行動(約翰福音19:39),是因為他們相信耶穌言行上都沒有罪(路加福音 23:14,20,22,41)。約瑟和尼哥底母們並不相信耶穌就是神,也想不到耶穌的復活,否則也不至於如此厚葬了。他們不知道他們這樣的義人也需要耶穌代死。實際上,彼拉多夫婦都知道耶穌是個「義人」(馬太福音27:19,24)。

人按自己的有限理性,只能將耶穌歸入以上三者之一。或死於莫名其妙,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而已而已。中國人將耶穌視為神經病或騙子,猶太人將耶穌看為宗教罪犯,羅馬人將耶穌看為道德高人。但這都不是基督。在以賽亞書40-55的僕人之歌中間,不斷穿插這樣的信息:「你們將誰與我相比,與我同等,可以與我比較,使我們相同呢?」(以賽亞書 46:5等)。你們所說的基督不是我信的基督。瘋子、罪人和義人都不過是人,並不是神。耶穌不是瘋子、罪人和義人;耶穌為瘋子、罪人和義人死而復活。

三、祂復活叫我們稱義(10-12)

1、死而復活(10)

10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上帝的救恩計劃就是以耶穌為贖罪祭(אָשָׁם,創世記26:10,利未記5:6等)。在以賽亞書53:10中,聖靈自己解釋了耶穌之死的神學本質。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人的誤解不能廢掉神的正解。而圍繞贖罪祭這個核心概念,10節以「喜悅」這個字重複形成交叉結構。「壓傷」已經出現在第5節((דָּכָא));痛苦(חָלָה)這個字則第一次出現,但在以賽亞書14:10、17:11、33:24、38:1、38:9、39:1中都指疾病(參創世記48:1等)。與第一個病(憂患)相比,「憂患」強調的是病症,而這個「痛苦」強調的是病因(軟弱)。不僅如此,這個字在出埃及記32:11中指摩西為以色列人向耶和華「懇求」。耶穌是罪人和上帝之間的中保或贖罪祭。關於贖罪祭,特別啟示在利未記16章中,這是我們曾經完成過的神學課題,此不贅言。這裡只是需要強調兩個問題。第一、利未記的贖罪祭在以賽亞書進一步完全,直到福音書。第二、贖罪祭是馨香之祭,是上升之祭,是神悅納之祭;這已經指向了耶穌的復活和升天。贖罪祭本身包括這個大反轉的真理:失去而復得,降卑而升高,死亡而復活,悔改而重生,在後而在先(馬太福音10:39;;馬可福音 8:35;路加福音 9:24;約翰福音12:25;馬太福音19:30;馬可福音9:35;路加福音13:30)。

第一個「喜悅」也包含復活的福音。חָפֵץ,神喜悅祂(民數記14:8)。這是上帝悅納的獻祭,是挪亞馨香之祭的充分應驗(創世記8:21);是利未記16章「替罪羊」之贖罪祭的完全或應驗(約翰福音19:30,啟示錄16:17;約翰福音10:17-18;使徒行傳2:24)。第二個喜悅指向上帝在基督裡的贖民——上帝因為喜悅基督而喜悅我們。「他必看見後裔」,只有活人和永遠活著的人才能看見後裔。所以這是一個非常生動的關於復活和永生的說法。舊約聖經一些義人可以看見第三代第四代的後裔,但只有這位義僕,祂的福分是沒有限量的。「後裔」這個字זֶרַע就是創世記3:15中女人的後裔(加拉太書3:16);這裡指向從水和聖靈生的新人(約翰福音3:5,12:24;加拉太書3:26–29;羅馬書8:29;以賽亞書44:3,49:21,54:1-3,61:9)。新約聖經說,神喜悅或願意萬人得救,知道救恩;神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這場救恩將從猶太人一直惠及外邦人。「必在他手中亨通」,亨通צָלֵחַ這個字,相當於使徒行傳反覆強調的「福音興旺起來」。直到地極,福音不可阻擋。

2、因信稱義(11)

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耶穌之死和耶穌復活對神而言是贖罪祭,而對我們人類來說,最重要的意義就是稱義:「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羅馬書 4: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這是真正的福音,這是真正的恩典,這是聖經的真理——稱義即重建和神的關係,罪人脫離死亡;在亞當裡死,在基督裡復活(哥林多前書15:22;羅馬書5:1-21)。但是,稱義的過程是藉著祂勞苦的工作 完成的,復活的耶穌的工作是要解決我們「信」的問題,我們被稱義是因信稱義。這是聖靈藉著教會和聖道完全的。「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首先,教會是耶穌的同工(馬太福音28:20,哥林多前書3:9 ;哥林多後書6:1;帖撒羅尼迦前書3:2)。其次,這個同工是因為聖靈的同在(使徒行傳1:8),因為「勞苦的功效」在原文中是靈的勞作,מֵעֲמַל נַפְשֹׁו 這個句子直譯是the travail of his soul,祂的靈的勞苦。這是基督的靈在工作(עָמָל,創世記41:51;נֶפֶשׁ,創世記2:7;使徒行傳1:8)。 「心滿意足」可以指不叫聖靈擔憂,是聖靈的安慰,是罪人的歸回,是國度的擴張(詩篇17:14-15)。使徒書信講的喜樂和安慰,相當一部分指向這種心滿意足。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בְּדַעְתֹּו יַצְדִּיק צַדִּיק עַבְדִּי,by his knowledge shall my righteous servant justify many;因為知道我的義僕,很多人得稱為義。首先,義僕這個字出現,這是救恩的中保,這個字在這裡是單數,此後在以賽亞書中,僕人出現都是複數——釘十字架的只有這一位義僕(馬太福音3:15,27:19,24;路加福音23:47;使徒行傳3:14,7:52,22:14;哥林多前書1:13;雅各書5:6;約翰一書2:2)。但是,眾使徒隨後成為基督的僕人。其次,認識和知道義僕,是稱義的前提。這個「知道」不僅廢棄了無知神學,重申信道從聽道而來的真理常識;也再一強調了我們稱義是因著信。許多人,רַב,這個字先在創世記6: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擔當,סָבַל在4節中出現過,這強調的是普世救恩的真理。這實在應了保羅的話:「只是過犯不如恩賜」;「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3、升入高天(12)

12 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耶穌復活的意義還在於,復活的基督要藉著教會走成聖的路,直到基督復臨,帶領教會進入新天新地。這和基督升天和再來聯繫起來的。以賽亞書53:12預表了基督的升天。「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這個句式與腓立比書2:9完全一致:「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上帝要高昇耶穌在萬有之上。希伯來書1: 3,「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希伯來書1:13,「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那一個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使徒行傳2:22-36中,彼得將見證了同樣的真理。KJV有5次將רַב翻譯成mighty,因此「位大的」可以指全能者,就是父神——升天的耶穌坐在上帝的右邊。而強盛的(עָצוּם)和擄物(שָׁלָל)合起來,根據出埃及記15:9可以指仇敵魔鬼」。基督要把魔鬼權勢下的人搶救出來。後文「為罪犯代求」進一步指向升入高天的基督,祂是升入高天的大祭司(希伯來書2:18,4:14–16,7:24-26,9:24;羅馬書8:26-27,34;約翰一書 2:1);這句話攸關教會真理——教會是我們的大祭司治理的家和祂為我們祈求之所。我們當怎樣感謝神呢,正因為我們的主坐在天上,我們就因為教會生活而成了天上的國民。不僅如此,在地如同在天的人有福了,自由和平安將從今生,一直到到永生。而且,我們是有盼望的人,等候耶穌從高天復臨,等候新天新地。

應用:耶穌已經死了

12b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這是耶穌之死的總結和回顧,這涉及兩個真理,這兩個事實也是我們宣講的「復活神學」的真理根基。一方面,耶穌已死;另一方面,我們還是蒙恩的罪人。首先,祂已經死過了,你們的罪在律法的意義上已經被赦免。這裡的主動詞「傾倒」(עָרָה)、「列在」(מָנָה)和擔當(נָשָׂא)用的都是完成時態(perfect;53章主動詞主要是完成時)。而「代求」(פָּגַע)一詞這用的是imperfect,這是強調耶穌已經復活升天,從祂復活升天開始一直到世界末了,都在天上為我們祈求。這四個動詞強調耶穌之死是一個已經完成了、過去了的事件;而不是將來時態和現在時態或正在進行時。其次,復活的耶穌代求的對象是罪犯,פָּשַׁע,the transgressors;這一點令我們印象深刻。「麥秋已過,夏令已完,我們還未得救」(耶利米書 8:20)。「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馬書13:11)。所以我們需要教會,繼續十字架天路。

古往今來,保羅的十字架神學是最完全的。這當然不是出於他自己,而是復活的主特別向他顯現(加拉太書1:12 ;哥林多前書11:23,15:8)。保羅從復活的基督那裡所領受了十字架和聖餐的真理,這兩方面分別上述兩個問題。保羅的十字架神學就是耶穌已死神學,而不是耶穌在死神學,耶穌將死神學。保羅的的書信是教會書信,而不是個人見證和平信徒文學。但是路德之後,附庸十字架的神學秀士風起雲湧,熱病頻仍。耶穌說「成了!」(約翰福音19:30)但魔鬼的聲音馬上響遍全球:還不成!它是世界之王——這個「還不成」,「還沒完」、而且沒完沒了十字架的神學,就是今天教會主流的十字架神學。教會流俗還宣稱:雖然耶穌釘十字架還沒完,但他們完了;他們信基督就完人了:而這些完人在教會的使命就是找出哪一個不完人的人,果子果子地或死啦死啦地拉出去釘十字架。教會匪幫宣稱他們犯有「對不起耶穌罪」。如果十字架不是一個過去的事件,用十字架釘死鄰舍並釘死基督的暴行就會反覆上演,耶穌徒然死了。這是復活節的分界線:「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路加福音24:5-6)。耶穌復活使我們稱義,並繼續為罪犯代求,直到祂再臨。你不能把耶穌正在天上代求的罪犯釘到十字架上,推進火刑堆。這也是使徒和教會的態度(約翰一書5:16)。

以賽亞書53:12的總結和重複非常重要。耶穌已死為人類解決了三個根本問題。第一、人是什麼。人就是罪人,耶穌代死而復活要救他,你就是那人。復活神學並不降低成聖的標準,更不會放縱基督徒的自由;因為我們相信教會真理使人成聖。但是,我們指著基督的復活拆毀所有吃人的筵席和哈曼的木頭。第二、人怎麼辦。這涉及人怎樣面對罪和義的問題。就罪而言,一方面是認罪,另一方面是接受赦罪。在罪的問題上,要遠離兩種宗教暴徒和信仰暴行。一是還沒有認罪悔罪就宣告罪得赦免了。二是從來不認自己的罪,只是控告別人的罪。就義而言,基督徒的正經事業只剩下愛心和誠實(真理)兩個方面了。在義的方面要警惕兩種暴行。一是愛的暴政:以愛心的名義審判人。一方面你控告著的愛心絕對是假的;另一方面耶穌再臨祂自己要審判,用不著你。耶穌復活升天必要復臨審判,解決了人類行義過分、吃人自義的大罪。二是真理的暴政——基督的真理就是恩典的真理,邪教徒的真理總是律法。真理和愛之間有什麼張力呢?張力是你的真理有問題,因為恩典就是真理,真理就是恩典(約翰福音1:14-18;路加福音9:56;約翰福音3:17;羅馬書1:16-17;羅馬書3-5;哥林多前書1:18;哥林多後書5:14-21;加拉太書2:19-21,6:9-18;希伯來書6:6,10:1-25)。第三、人在哪裡。人當在教會中與復活的基督同在。

我們怎樣才能靠著復活的耶穌持守正道呢?約翰一書 3:6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約翰一書3:9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但約翰一書5:16又說:「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出路只能是教會,借此我們才能住在他裡面,看見他,認識他,從神生,因道成聖,漸漸更新。希伯來書正是從耶穌已死這個真道中,引申出教會神學:復活的耶穌在教會中,因此不可停止聚會(希伯來書10:1-39)。因為「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希伯來書10:21;參提摩太前書 3:15)。因為復活的耶穌正在教會中,我們應該「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聖經說耶穌坐在天上的「天上」不在萬里雲空。那是加爾文的物理天空;他們的理性神學讓教會如同寡婦。但聖經說,基督徒在地上如同在天上,又說復活的基督就在我們中間,直到世界末了。願父神藉著耶穌已死所賜下的恩典和祝福,耶穌復活所應許的稱義和治理,聖靈膏立的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與祂的教會同在。親愛的弟兄姐妹,祂復活了,阿門!

任不寐,201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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