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與回應:到底誰先犯罪,男人,還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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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dmdg:……贊成牧者第一和第三個觀點。在沒有人之前,上帝先造的天使,魔鬼就是犯罪的天使,所以天使犯罪後,罪就有了。不同意你的第二個和第四個觀點,我的觀點是:因為聖經上找不到亞當比夏娃先犯罪的根據。而蛇在伊甸園裡意味著天使已經犯罪並且對於人來說「罪就伏在門前」,當夏娃違背上帝的律法吃禁果的時候,罪就進入人心「眼睛就明亮了」。只是上帝將女人(夏娃)的犯罪擱置旁邊先去追究男人(亞當)的 責任,「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提摩太前書2:13)。亞當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況且他跟著就吃了禁果。這與羅馬書「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節經文沒有矛盾。其實,我的觀點也是牧者以前講道的觀點。不知為什麼有這麼大的變化?

慕道:1、羅馬書5:12中的一人是指亞當,是男人,更有羅馬書5:14,17和哥林多前書15:45 作證。怎麼說聖經上找不到亞當先犯罪的證據呢?證據清清楚楚就在你的眼前。你若說這些說法是為了先找男人算賬,那才是沒有聖經根據的。2、提摩太前書2:14只是就創世記3章的情況說的,是在有了夏娃之後。而且只說在夫妻二人之間,夏娃先被引誘變成罪犯。只說亞當沒有先被引誘,沒有說亞當何時變成罪犯。在沒有夏娃之前亞當的情況並沒有說。上帝在創世記3章的情況中先追究亞當,在有了夫妻的時候先找亞當算賬,這和1沒有矛盾,也和先生以前的觀點沒有矛盾。我總結我的觀點。1、在沒有女人之前,罪已經在了。亞當先犯罪。2、在有了女人之後,在夫妻之間,是女人先犯罪,但上帝仍追求亞當的領導責任。這是唯一能得出的合理答案。

小石頭兒:看守伊甸是責任神授,是責任之約,有約在先。背約就是罪,因為約就是律法。任憑蛇入伊甸和老婆勾搭,沉默如金,罪證如山。先受試探和首先犯罪,不是一個概念。

平安,支持大家繼續思想這個話題。至於我個人,無論是我是否修正了以前的觀點,只求神不要讓我把自己是否正確看得過於當看的。除了大家提到的經文,另外兩處經文我也放在這裡供大家參考。何西阿書6:7,「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這節經文也是很重要的,因為只有這裡提到了亞當背約的罪。我們在聖經中找到的上帝和亞當最早的立約,只能是創世記1:28和創世記2:16-17。因此,最多到創世記3:1及其之前,亞當可能正在或已經背約。我還是這個觀點,亞當犯罪或背約的具體時間,我沒有確定的答案。我確定的是,亞當對伊甸承擔一種責任,這是亞當之約的重點。亞當對伊甸的責任之約預表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也指向男人和家庭、牧者和教會,以色列領袖和男人與聖殿的關係:「我們都當剛強,為本國的民和神的城邑作大丈夫。願耶和華憑他的意旨而行」(撒母耳記下10:12)。第二,哥林多前書15:22,「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罪的工價就是死,這與羅馬書的相關經文說的,罪是從一人進入世界是一致的,那一人只能是亞當。我同意這個觀點,創世記3章和提摩太前書2章中所說的情況是:在男人和女人同在的情況下,女人先被試探,先成為罪犯。這一點謝謝Zgdmdg弟兄的堅持。

不過我勸勉弟兄們,千萬不要宣揚這種觀點:如果沒有女人我就不會犯罪。若如此,我們就真是老亞當了:「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這的確是罪(創世記3:17-19),但亞當的罪應該不止如此。聖經相關的信息不斷提醒所有的亞當,承認我們先犯罪得罪神,先在神面前自卑,才是應當應分的,才是大丈夫。這個先承認絕對不僅僅是一種道德戲台或方顯大丈夫本色,而一定同時是基於事實,至少是失責在先的犯罪事實。當女人在教會中違背聖經濫權的時候,我們把提摩太書信打開給她看,這是對的。這是保羅寫給普世教會的信,任何人無權彎曲。但是,在沒有女人或女人順服的時候,一個男人,一個丈夫,你首先要想的是,我們成為罪人不是因為女人的緣故,而是因為我們自己的緣故。在沒有女人或沒有女人之前,我們因為「自由意志」仍然可能是個罪犯。儘管上帝創造我的時候看著甚好,但我根本不會正確使用這個甚好。無論是夏娃被造之前的亞當還是結婚之前或婚姻之外的你我,都因為自己的原因在神面前是個罪犯。抓住某一點一味堅持女人先犯罪,這種倔強會導致一種一直不能悔改還理直氣壯、笑罵女人的老亞當心態。我們看不見自己有多醜。男人的重生是,我的悔改讓夏娃走開。男人的軟弱是,一談罪和悔改就痛說夏娃家史。

聖經從始至終似乎不要我們爭論誰先犯罪,這是創世記3章中審判的題中之義。總是強調別人比自己先犯罪的法利賽人,恰恰是被咒詛的。聖經從始至終鼓勵我們先認自己的罪,而對那些不僅不認罪而且要領導教會、管轄男人的女人,毫不容情。同時,女人先犯罪和女人在男人之前先犯罪,這不是一個概念。正如創世記3:12與提摩太前書2:13-14不是一個概念一樣。「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保羅的意思或目的在這裡:「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但亞當的目的不在這裡:「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亞當的目的是「夏娃誤我,天理何在」。這不僅是一個邏輯問題。如果我們不分前提,不顧一切強調女人無論如何先犯罪,特別是將這個結論投射到現實中,認為我所有的不幸都是女人或某個女人造成的,我們實際上可能在為某一個自己辯護。悲劇未必總是出於夏娃,更可能出於亞當追求和婚配夏娃之時那副猴急心態(創世記2:23)。亞當最初的「洞房信仰」或「聯姻經濟」本身可能就是不潔淨的,帶著某種神不喜悅的意念。男人不承認自己本身就是罪人,總是強調罪是從夏娃進來的,這和聖經明明白白的經文都是對立的,也和上帝先找亞當的公義和美意背道而馳。千萬不要以為我們現在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原罪。原罪的意思也是:你現在怎樣地沒有女人也是罪犯,亞當起初也是這樣。

但作為罪人,我不能像上帝一樣饒恕女人;我不能這般驕傲:我有資格像神一樣審判女人。我的有限只是讓我不演兩種上帝:像神一樣饒恕女人,像神一樣咒詛女人。神讓我承認自己不過是人,我在基督裡,神就給我真正的自由,包括「都不必拘束」這種新自由(哥林多前書 7:15)。我只是盼望自己像人一樣誠實地生活。親愛的弟兄,沒有夏娃我也是一個罪犯;這一點與君共勉。2015年即將過去了,這一年和你們以及更多弟兄姐妹之間的「愛情」正在「長闊高深」之中走向未來。靠著這份基於基督的恩情,在我為你們感謝神的時候,請允許我說幾句出於牧者心腸的話。若偏狹乖僻,求主監察;若是扎心的,求主保守。不至敗壞,反而建造。我願大家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但你起來討論,特別是顯在人前的時候,請仔細思想:我是在講我們不知道的事,還是在講你不知道的事;我是在講聖經沒有說的事,還是在講你在聖經上沒有看到的事。我強調我仍在思想,仍在調整,並非指我提出一個觀點沒有聖經根據;不寐豈敢;我只是強調這些觀點即使有聖經根據,但這些根據我們要繼續尋找聖靈的帶領。我們必須繼續前進,不斷感激神的道真真是可佩服的。這也是一種天良,去天天仰望天恩浩蕩。

我也建議讀者不要把蠓蟲濾出來,駱駝吞下去。至於我是與不是,不過就是糞土了;我倒盼望自己常常自我修正,但這個案例好像不是——我說的修正是關於人類最早的遷徙時間和路線。與此相關,對人與人之間的討論,不要期望過高,不要大戰三百回合。由於人的有限和語言本身的有限,很多討論效果不一定好,甚至還可能偏離主題,增加誤解。比如關於這個問題,我自以為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但仍然可能被視為問題。有時候難免感慨自己枉費了功夫,徒然流血流汗。所以箴言26:4-5是給每一位基督徒的勸勉。蠓蟲和駱駝的辯證關係,也類似紅豆湯和長子名分的關係。在一些交通和討論中,我們會迷失方向,掩面不看耶穌以及核心真理,反而在紅豆湯上爭辯言詞。正如中國知識分子150年來到西天取經,取回來的只是共產(巴黎)和自由(紐約),偏偏藐視、掩面不看、不尊重耶穌。他們只要雅典,不要耶路撒冷。因此我建議弟兄姐妹不要圍繞邊緣問題不斷聚頌和圍觀,特別是在公共課堂,在雞零狗碎上熱病頻仍,在常識上過度影射,反而會迷惑一些剛剛進來的人;也會讓自己失喪方向。我們當同行的路甚遠,故嘮叨若是。惟願討論到此為止,惟願聖道繼往開來,惟願主恩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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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百合:我是溫州的「在此時」。我的問題是:希伯來書的11章24-25(6)經文「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 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問題:摩西與基督中間時空隔那麼遠,他怎麼會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他看得見嗎?這個問題是昨天我的小組學習希伯來書時有人提出來的,組長要求我查尋答案,於11月30日小組學習時回答。急,我向任牧師您求助!

平安。首先我們直面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一方面,動詞「看」(ἡγέομαι,to lead,leader;II.to consider, deem, account, think)在這裡的語態是Middle Deponent:摩西主動看見了,同時也是被帶領著看見。換言之,不是摩西自己看見的,而是神讓他看見的。馬太福音2:6將這個字翻作君王。另一方面,可以在出埃及記到申命記中「排查」摩西遭遇基督的相關經文(預表),如燃燒的荊棘、逾越節的羔羊,西奈山上的交談,磐石出水,曠野舉蛇,嗎哪與帳幕……這影兒(歌羅西書2:17;希伯來書10:1)都有新約聖經清清楚楚的解釋,將之指向基督。若非如此,登山顯榮中的摩西和以利亞一起談論耶穌出埃及的事,就太突兀了。申命記18:15是摩西「看見」基督最明顯的一次:「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值得注意的是,聖經中說的「看見」常有或同時有「反覆思想」、「被神啟示才看見」的意思(約翰福音1:18),即所謂靈裡的看見,而非真的憑靠眼見。事實上希伯來書11:3先定義了「看見」。然後才排比出信心家譜的:「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借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βλεπόμενα,Passive!!!)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希伯來書11:3,另參哥林多後書5:7,希伯來書 11:1)。順便說一句,改革宗對「看見」的誤解和加爾文對「天上」的誤解是一樣的,這必然會導致社會福音和榮耀神學(追求看得見的祝福),追求地上的賞賜。然而摩西「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只在天上(希伯來書11:39)。

其次,請允許我借題發揮,談談中國教會、特別是溫州教會中的一個相當有代表性的現象:與基督無關的舊約神學,或舊約的袪基督化。中國教會對舊約犯下的人文主義暴行,和中國知識分子西天取經掩面不看基督,都來自同一個方向。有時候我甚至想,好像整個溫州教會都需要一場「舊約基督中心論」的「啟蒙課程」;而他們應該把對希律的某種政治敏感和靈意解經,轉向對基督的神學敏感和以經解經。我曾給一位溫州的朋友桃李春風過這個問題,內容如下,僅供參考。

【……新約聖經多次多方——包括我們的主自己——教導我們說,整卷舊約都在講基督。除了我們引用的路加福音24、約翰福音5章以及使徒行傳反反覆覆說使徒怎樣引用聖經(舊約!)見證耶穌是基督以外,還有以下這些相關的教導何等清楚呢:「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翰福音1:2);「8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9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希伯來書13:9b);「 56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58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翰福音8:56,58)……首先,你們相信三位一體的上帝嗎,哦,是的你們信。其次,這經你們念過嗎,出埃及記33:11a,「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而你們相信耶和華神就是我們信的三位一體的上帝嗎,哦你們信。再次,這經你們念過嗎,約翰福音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你們相信這裡的「神」,就是摩西面對面說話的神嗎?哦你們不得不信。那麼最後,答案只有一個了:摩西「看見」的只能是基督。實際上這類見證在舊約中比比皆是,否則我們怎樣理解先知及其關於基督的預表呢?比如以賽亞「看見」了150年以後的居魯士,更藉著以賽亞書53章看見了十字架上的基督……提出這樣問題的基督徒更應該問一問,創世記也是摩西寫的,他怎麼「看見」那七天創造的呢?有時候我真感喟不已——溫州以及中國一些教會的朋友們,你們真的哪怕有一刻的時間讀過或相信過或尊重過聖經嗎?你們真的知道或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而不是人的作品嗎?而如果連這一點都不信,我很懷疑「中國的耶路撒冷」這個說法,就像「西點軍校學雷鋒」的傳說一樣,從開始就是偽造……越是半吊子越自我感覺良好,而且越是熱病滔天;這好像是一種「溫州定律」。每當我看見某些溫州面對嬰孩洗禮那種友邦驚詫或外邦驚詫的可笑表情時,就更聽見主的歎息: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

順便說一句,我這裡說的「溫州」不包括你和請我吃過飯的人,以及即將請我吃飯的溫州朋友們。絕無狹窄,或有恨意,我不得已指著主誇口或再一次犯下「自比保羅罪」:「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哥林多後書11:2 )—— 可是「溫州教會」竟然在舊約中看不見」丈夫「,或者宣稱舊約的人怎麼可能看見基督……親愛的即將三巡五味的朋友啊,如果舊約看不見基督,那39卷書早該焚之一炬了。親愛的弟兄姐妹,你們是否想過,看不見基督或沒有基督的舊約,將是世界上最邪惡、最可怕的文字。即使中國人願意從箴言之類書卷中看見做人的智慧,法國人願意在雅歌中看見又浪又漫的愛情,但與同類作品相比,聖經甚至不如道德經、論語和莎士比亞……沒有基督,舊約就只剩下殘暴的上帝、繁瑣的律法程序和對人地獄一樣的咒詛,以及還不如封神演義或史記有趣的士師列傳、列王本紀……但是讓我們哈利路亞,整卷舊約藉著基督,成了天國的信息,那從黑暗發射出來的光輝讓人間一切文字黯然失色。我瘋狂地愛著舊約,因為那裡每一個字都仰望著我們的救主基督。這仰之彌高的大光,已經臨到了甌江。祂疼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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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14章讀完了,有幾個問題:1、創世記14章第19和20節中這個動詞出現了兩次:ברוך,都是卡干動詞被動分詞單陽的形式,那麼這兩節希伯來文的直譯應該是怎麼樣的呢?blessed be Abram of God 和blessed be God 翻譯有什麼區別呢?2、創世記14章23節,原文中有一個詞沒有翻譯出來,就是עד,」一根線甚至一根鞋帶「,這是什麼邏輯呢?一根鞋帶沒有一根線值錢?

平安。1、願亞伯拉罕被祝福,願神被稱頌。בָּרַךְ這個字同時有to bless(創世記1:21)和to kneel(創世記24:11)兩種含義,因此翻譯要根據語境。兩者之間有一致性——敬拜上帝的人也會尊重上帝的僕人(約翰福音12:26)。2、עד組織起來的這個句子,意思是鞋帶更珍貴(馬可福音1:7)。邏輯如:一個窩頭甚至一頓滿漢全席(建議下次提高問題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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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xsl:新約聖經中,耶穌和使徒等人引用的舊約聖經經文,都是直接把舊約經文的「耶和華」讀作「主」,以下是我在百度百科找到的解答,是否正確?另外,四福音書裡的猶太人,口頭上也是說「主」而不是「耶和華」,是不是猶太人日常生活中只稱神為「主」而不直接念神的名字?YHWH此名號是由「神」的自我稱號。在被擄 (充軍)歸鄉期以後,猶太人不敢直接念神的名字。在文字上不加元音,避諱的在YHWH旁標示「adonai」(意為「我的主」),讀經者要自行加上元音頌讀。公元前3世紀~前1世紀時,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更把YHWH直接改寫作kurio (LORD),日後之眾譯本亦隨此傳統。新約中引舊約經文部份是根據七十士譯本,故整部新約只見以主kurio稱神的名,而不見YHWH之音譯或意譯的名。

平安。這個說法不完全對。第一、舊約聖經中也有「主」這個字,與「耶和華」同時 並行。新約聖經中有的「主」字和舊約中的「主」字是一樣的,並不是指「耶和華」。換言之,新約聖經中很多κύριος並不是從YHWH翻過來的。第二、這個說法如果絕對化,會部分掩蓋「基督就是耶和華」或「I am Him」這個真理。如馬太福音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約翰福音20: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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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牧師:您近來還好嗎?最近仍然定期收看您的博客。您前一篇問答與回應說下期會貼出一篇關於中世紀的文章,不知何故,這次沒有看到……前陣子看了方舟子的一篇文章,中間提到了對馬可福音的一些質疑。貼到下面,請您有空點評一下。另外,想請您推薦幾本比較好的,對此類聖經攻擊有關的回應書籍。謝謝!【方舟子的文字摘錄如下:        」 就從加波利境內來到加利利海。」(可7:31),有學者指出,按照這個旅行路線,耶穌不是到達,而是背離加利利海。他(馬可)把處死施洗者約翰的希律稱為王(king)(可6:14),實際上當時的希律只是四個分封王(tetrach)之一。他還認為所有的猶太人都有吃飯前仔細洗手的規定(可7:3),實際上這只限於法利賽人。他記載耶穌教導說「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可10:14),妻子離棄丈夫另嫁在當時的羅馬是有的,在巴勒斯坦則完全不可能發生,耶穌的這句教導也就是無的放矢了」】

平安。最近以賽亞書壓力山大,中世紀的論文不得不推遲到12月份或兩個學期中間的時段。你應該感謝今天我時間充裕,說說方舟子。不過方舟子這些問題自己重複一次就會改掉了,不需要別人幫助的。「有學者指出」,「學者」不學有術,已經是一種霾國現象了。

如果你引用的是對的,方先生先把中文寫全再評論可好呢,那不是加波利,而是「低加波利」。耶穌的路線明明是從推羅上行(根本不是直接向東),繞行經過西頓,然後再繞行到低加波利(包至少括加利利海東南岸),這有什麼可質疑的呢。原文是學者方們不懂的,因為原文更說,是經過the coasts of Decapolis。不僅如此,Δεκάπολις這個希臘名字是十座城市(ten cities)的意思,是羅馬統治巴勒斯坦時代逐漸形成的一個廣闊區域。根據普林尼(Pliny)的記載, these cities were: Damascus, Opoton, Philadelphia, Raphana, Scythopolis, Gadara, Hippondion, Pella, Galasa, and Canatha (Gill)。方先生只要打開地圖能找到這些城市的位置,就該從厚顏轉向汗顏了。

希律王的「王」,是βασιλεύς,這個字的含義包括:leader of the people, prince, commander, lord of the land, king。雖然「他們教會」也有「人話都說不明白」的教會方舟子或人家牧師在講道、翻譯、寫博文,但方先生的中文水平好像和他的英文水平與這些教痞不相上下。當中國人說「王」者氣象的時候,方先生一定會追問:他什麼時候登基的。「郭德綱先生請登基」。

方先生顯然也搞不清法利賽人是什麼時候才有的宗派。按他的邏輯,猶太人在沒有法利賽人這群人之前,從來是吃飯不洗手的。

至於馬可福音10:11-12,「學者」對申命記24;1-2看來一無所學。不僅如此,這話看來不是撒謊,而是無知:「妻子離棄丈夫另嫁在當時的羅馬是有的,在巴勒斯坦則完全不可能發生」。先生們,希羅底是誰呢。據說中國人是從來不為自己的謊話起來道歉的,因此我們也沒有必要期望什麼尼尼微似的悔改,約拿在貴國連大大地生氣的機會都沒有。

一個一直以來自詡實證、嚴謹、科學、理性的人,如此不擇手段、人云亦云、以訛傳訛、見獵心喜、昏昏昭昭地攻擊自己完全不懂的聖經;一個科學工作者或靠揭露大業吃飯的人,倒是真的顯示了遠東無神論者的末世醜態了。你不需要找什麼參考書,你多一些對聖經的尊重和信心,就足以將這些無聊的攻擊和大庭廣眾之下經年累月謊話連篇的東西視如糞土了。多年前波士頓一位神學博士就煞有介事地激動我說,你應該起來說說方舟子,「教會不堪,無人對壘」;我說我沒有時間。後來在蒙特利爾也遇到過這種貨,我就更沒有時間了。我寧願把手放在S檔上,離他們遠遠的。無論面對教痞,還是科痞,願以後你們也沒有這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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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WWSM 2015-11-13 19:43:21 說: 任老師,你好!我們教會關於新約是誰跟誰立的有很大分歧,有的說是天父和我們,有的說是天父和耶穌,有的說是耶穌和我們。能幫助我們解決這一難題嗎?謝謝!願耶穌祝福你,也祝福他的教會!

平安。參考這兩節經文即可。耶利米書 31: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路加福音 22:20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答案只有一個,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在基督裡和我們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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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浪子2015-11-15 02:50:02 說: 任牧師,主內平安。最近我閱讀了很多遍《尼希米記》。這段歷史非常令人震撼,尼希米將猶大人所遭受的一切災難:被擄,遭受欺壓,都歸結為沒有遵守與神所立的約,這一點完全迥異於任何時期的中國歷史。而一旦猶大人回轉歸向神,就像失散的子女重新歸向父親一樣,感人至深。關於這卷書我還是有些疑問。第一個問題:和倫人參巴拉是誰?我在網上一直沒有尋找到令我感到滿意的解答。和倫人是撒瑪利亞人嗎?而且和倫人參巴拉和亞捫人多比雅如此憎惡猶大人,對修建耶路撒冷城牆的事情上從發怒,嗤笑,到計劃武力攻擊耶路撒冷和控告猶大人,可以說是煞費苦心啊。可是為什麼還有猶大人願意站在他們的一邊甚至與他們結親?例如尼希米記6:18「在猶大有許多人與多比雅結盟。」6:19 「他們常在我面前說多比雅的善行」,甚至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都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尼希米記13:28)這看起來還是挺奇怪的。第二個問題:為什麼整卷書沒有耶和華的默示?神對建造城牆的態度是怎樣的?我查到撒迦利亞書2:4-5的經文:「耶路撒冷必有人居住,好像無城牆的鄉村」,以及「耶和華說,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圍的火城,並要作其中的榮耀。」這是否意味著神並不真正悅納希米修建城牆的工作啊?雖然這項工程的完成是出於神。而且尼希米記是如何預表耶穌基督的?尼希米記中的大祭司以利亞實也非常令人困惑,他居然也和猶大人的仇敵亞捫人多比雅結親,並在神殿中為多比雅預備了一間大屋子。(尼希米記13:4-5)這看起來也太矛盾了。

平安。我先回答第二個問題——在希伯來文舊約聖經中,尼希米記和以斯拉記是一卷書,以斯拉記開篇就說:「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借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因此,耶和華在場,祂的旨意也清清楚楚。至於猶太祭司的敗壞,甚至猶太人和仇敵為友,這有什麼奇怪的呢。我們一直在這種環境中生活。而祭司的敗壞恰恰在等候大祭司的出場。和倫在以賽亞書15:5、耶利米書48:3-5以及48:34,翻作何羅念,你可以根據這節經文大致確定和倫人的具體位置和所屬種族。他們應該是摩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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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不寐牧師,最近我的老師向我們推薦了你的《冬天裡的基督》一文,說有人說這是300年來最好的文章,也是教會中最優秀的論文。恕我們直言,我和我的朋友都不敢恭維。我們是……海外留學的愛國學子、還有訪問學者和移民,我們即使不是學貫中西,至少瞭解中西文化。你論文的觀點無非是兩個,基督教高於別的宗教,俄國和西方高於我們。這也是我們在感情上絕對不能接受的。我們只提醒你:千萬不要忘記中世紀的黑暗,那是基督教也是西方的奇恥大辱!

(+峨眉峰就TM獨照2015-11-12 04:34:51 說: 弟兄!求你繼續 寫關於「俄羅斯思想斷片」的!!!謝啦。+博凡博凡:您在問答與回應,(亞瑪力人,從納粹德國到中國教會)中提到正在撰寫一篇短文,就「黑暗的中世紀」這個陳詞濫調做出了四點回應……而不知道從什麼時候,我們接受了「黑暗的中世紀」的說法。我在一篇論及音樂的小文中曾引用美國人房龍說:「整個中世紀,人們一直懷著各式各樣強烈而深沉的感情,這是宗教的感情,也是宗教的力量。」他甚至認為:「中世紀在這方面沒出大毛病。人們那些各式各樣強烈而深沉的感情沒有被浪費,所以他們全身心投入歌唱,所以中世紀的人唱得痛快淋漓。」……這話聽起來像是對近代以來人文主義思潮的反動。當然,我更迫切地想看到您的回應)。

親愛的「海外留學的愛國學子、還有訪問學者和移民,即使不是學貫中西,至少瞭解中西文化」的你們好(你們好像有俄羅斯的血統)。翅膀刷刷刷響聲之地那麼好,你到這裡來幹什麼?你們在撒謊。學生學者之論,讓不寐啞然。曾有人來信恭維:「中國當今只有三所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不寐之夜:但前兩所惟世俗小學,只有最後一所實在是高等學府」。不寐也曾仗著基督如此誇口:君其辱我。

我跟古實騙子打交道多年早就從容不迫了。我的一位老師也教導我:愚蠢不是一種智力缺陷,而是一種道德缺陷。但無論智障還是愚妄,都是福音對象。所以我提醒你們三個事實:第一、你們對遠古西方和中世紀的瞭解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學舌。第二、歡迎你從古世紀穿越中世紀直接來到後現代社會。你們這種從高層次社會不顧一切甚至不顧廉恥地降卑到你們一直認為不如東方的西方,這一道成肉身般的壯舉,應該再一次表現了古實民族的偉大謙虛。第三、「中世紀黑暗」一直是西方和基督教向全世界做出的提醒,這裡的西方主要指文藝復興,這裡的基督教主要指基督新教。兩個不務正業的思潮有共同理由弄髒中世紀。

但他們的理由你們還不配擁有。從前中世紀出來、實際上在文化上還停在中世紀以前的你們,據說擁有一種政治品質:總是提醒別人但不允許被提醒,而且在封鎖和破壞提醒者的技術與野蠻方面,比中世紀更黑暗。所以我好害怕是否應該謝謝你們的提醒,使我有機會和更多的人一起談論一下「黑暗的中世紀」和「海外留學的愛國學子、還有訪問學者和移民,即使不是學貫中西,至少瞭解中西文化」的你們。我所信的上帝366次對我們說;不要怕你們。我順服這個聲音。

我本人關於中世紀和拜占庭有以下四個基本判斷,當然,這四個基本判斷是「海外留學的愛國學子、還有訪問學者和移民,即使不是學貫中西,至少瞭解中西文化」的你們,迄今完全沒有智力和常識來「恭維」的。

第一、拜占庭和中世紀再黑暗,也比當時的古實、甚至今天的古實更光明。和平時代的大移民是曠古空前的道德醜聞。500萬美元+背井離鄉的投資移民,連相聲小品這種民族藝人也逃亡異國他鄉,相對普遍撒謊造假和啃老的技術移民以及學生學子學者。當一個國家的人民及其「精英」,不計代價、不顧一切地離開祖國的時候,這個國家的強大和尊嚴就蕩然無存了。

第二、拜占庭和中世紀再落後,也比今天的西方,及其領導的普世價值和這個邪惡淫亂的時代,更為敬虔。拜占庭中的93位皇帝,和人類歷史上所有著名的君王以及英國首相美國總統加國總理梵提岡教皇比起來,基本上都是君子了。當然古實掌權者及其僕從和意見領袖、商業政客相比之下,連奧巴馬都不如,就連寧錄和士每以及彼特拉克都會起來定他們的罪。

第三、拜占庭和中世紀的罪惡與黑暗,在所有人類、民族國家以及所有的時代都存在。即使廣為詬病的異端裁判所和十字軍東征,也普遍存在。甚至和這兩種罪惡比較起來,某些國家在某些時代,某些國家在所有時代,所有國家在所有世代的暴政和內戰,有過之無不及。道德說教和自我榮耀在一些國家裡因為毫無羞恥和自省精神,仍然只是魔鬼的謊言。

第四、拜占庭和中世紀的罪惡和黑暗,同樣在上帝的審判和憐憫之下。拜占庭的罪惡包括其希臘主義及其政教合一的原罪。上帝對拜占庭的審判表現為帝國因自己的罪而最後破碎;上帝對拜占庭罪人的憐憫,表現為從始至終有個人的重生和得救。這場拯救歷史可以向上追溯到使徒保羅和約翰及其團契在這一帶曾經不顧性命的事工。

一般來說。大規模的移民都和難民都是戰亂和災荒年代發生的。這意味著,古實的和平和崛起是一種戰爭或饑荒狀態。但是,無論是怎樣性質的移民,一個具有極端反諷意味的現象是,移民和他們的祖國竟然一直共享著最落後的意識形態或政治謊言:愛國主義與民族主義。30年來,古實移民主體同時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政治變遷;從本國反對派和受害者,到紅富二代和貪腐罪犯這種「普世價值」的反對派。具有古實特色的獨裁和獨子兩種致命的毒素,源源不斷地注入了「基督教社會」日益衰老、有病亂投醫的軀體。以至於聖勞倫斯兩岸左黃右綠,一派末世景象。不僅如此,你們也成了海外古實教會即他們教會越來越不讓忽視的力量,讓教會不僅被擄於巴比倫,而是被擄於你們古實人。

顯而易見,各位「海外留學的愛國學子、還有訪問學者和移民,即使不是學貫中西,至少瞭解中西文化」的你們,不僅需要在世界範圍內和聖經視野下惡補「國學」;更需要抽一點時間,努力減少減少一點點在海外的丟人現眼;轉去學習一下中世紀史。我不否認你們可能聽聞了法蘭克、維京人和加洛林王朝以及神聖羅馬帝國的閒言碎語;但你們對拜占庭帝國,就是唯一的千年帝國,也是基督教帝國的基本特質,可謂一無所知。

你們的「學」根本「貫」不到那個「西」。因為羅斯受洗或第聶伯河就已經讓你們披靡了。

實際上已經20多年了,我一直認為一朵野芍葯比任何祖國更值得人獻上愛情;而祖國和神國比起來,其中距離超過天壤之別。不過我不得不補充一點:在任何意義上我對祖國的愛和貢獻都比你們這些愛國賊更勞苦更豐厚更誠實也更有意義。你們的驚歎號對一個發明「愛國賊」這個概念都好些日了的人來說,遲鈍到無知的境地;而你們動輒妄稱民族祖國和人民甚至教會的代表,這種癖好屬於家族遺傳病史的一部分或新發展,這病得治。

但請務必轉達你的老師:一方面,子不教師之惰;另一方面,拙作《冬天裡的基督》怎麼可以是300年來最好的論文呢,她明明是5000年來最好的論文。這與這些文字是誰寫的無關,而與這些文字寫的是誰有關。惟願這篇論文所見證的那種憐憫和恩情,像臨到黑暗的拜占庭和晚年的彼特拉克一樣,早日甦醒伸手不見五指的你們。

比特拉克這個1330年代的愚蠢文人在自己的黑暗中輕浮地向中世紀開了第一槍,晚年卻和希臘羅馬兩個情婦一一告別,返回「宗教沉思」。比特拉克一生都在愛著別人的太太(Laura de Noves),但就像撒瑪利亞婦人一樣,那五個男人都不是他的丈夫。和中世紀相比,或者主後300年以前的西方,以及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包括羅馬和希臘,除了幾個文人的夢遊和夢話以及一些光屁股石頭建築以外,任何生活指標、智力成果和道德水平都不如中世紀:戰爭、貧苦和普遍而公共的賣淫,更多的棄嬰和瘋狂的民間宗教與野蠻的迷信,更多的個人獨裁和政治暴政。

比特拉克在學術上瞎了左眼,在感情上瞎了右眼。但基督是巴底買的救主。牛頓是另外一個例子,他不僅晚年返回了基督教,他一直就是一位神學家。中國教科書在牛頓的晚年或背後也放過一槍,這陳詞濫調的子彈穿越牛頓的身體擊中了你們這些從來也沒有站起過來的古實學生。躺著中槍也是一種習慣。這枚子彈避開80年代的常識已經很多年了。

吉爾伯特‧伯內特在1687年的著作《旅程》(Travels)中有一句話提到了「更黑暗的時代」(the darker ages)。文明從勞拉、啟蒙、人道和浪漫一直到和你們猩猩人類勝利會師,跌入「最黑暗的時代」(the darkest ages)。但好消息是,1487年迪亞士到達好望角,1492年哥倫布到達美洲,2015年任不寐回到古實。

9

鳳凰涅槃:任牧平安。教會新堂羅成,需要隨著舊約所羅門的樣式有個獻堂典禮。而我發現國內的獻堂典禮一般都是:開場鑼鼓喧天,在台上就像春晚一樣的弄一個歌舞歡騰的場面(網上搜索一大把),然後主持人上台,邀請、介紹各方來賓,然後某某牧長們禱告,然後歌功頌德一番建殿的辛苦、付出、遭遇的逼迫等,然後證道「這殿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然後又在台上(一般就是教會的講台都是按舞台設計,比較大,問曰:為了聖誕節演節目等)開始各種舞蹈,各種獻唱,各種歡騰。問題是:1. 教堂需要這樣的形式才是屬於基督的嗎?(有人說:我們獻堂了,這殿才是真屬於基督了,我想那句末後的榮耀應該是指向基督的)2. 此種歡慶方式對於基督教合宜嗎?該怎樣教導此類情形呢?(因為我們堂馬上就要這樣,教會讓我做主持人,「獻堂典禮你主持,演節目讓別人主持」。一個打著信徒名譽的xxx「有恩賜的弟兄」)。3. 我給推了!是否算不順服教會安排?甚至參加都不想參加。

平安。1、他們如果不自詡只有這樣才屬基督,而且不荒廢主日,就由他們玩耍吧。2、你可以不做這種主持人,但不要誇張不做的姿態。不要炫耀「我不演故我屬靈」狀。3、推就推了,不用加感歎號。推了之後上不寐之夜,別去卡拉OK。

但是,如果你「跨界宣教」到康希的地步,街頭神舞主持人到何耀珊的地步,我就會說不了。關於康希-何耀珊慘案,我會在下周的問答與回應中述評。這是當代基督教的真正醜聞,但是感謝神借此暴露了當代教會反教會、販賣耶穌換取錢名的猶大本色。康希只是賣錢,但中國教會同時吃人。布道大會、福音大會和天歌大會以及大大小小的後起之秀或舞台教會、嫉妒之徒,比新加坡的敗壞更為邪惡。目前生命神學借屍還魂,他們只是反省新加坡教會宣教手段的道德問題或生命問題,而不反省跨界本身對聖經和教會的踐踏與背叛。然而,兩者的生命誰比誰更屬靈呢,他們之間的區別僅僅是「吃人的基督教」和「騙錢的基督教」之間的區別。道德反省秀只是一種馬後炮的政治把戲,無恥而已:只有知人(吃人)之智,絕無自知之明。康希一案的要害在於「晚會」對「教會」的勝利;而無論如何自詡為福音(「畢竟傳開了」);任何晚會中,人和魔鬼都是「主」,基督只是道具,甚至沒有地方。「Jesus Fashion」就這樣狡猾地取代了Jesus。魔鬼藉著晚會對教會的勝利,總是通過彎曲和斷章取義聖經實現的。道德反省取代真理懺悔,繼續上台取代返回教會,只能證明那惡者反過身來再一次勝過了「他們教會」。康希慘案的問題絕對不是「性感」和貪財的問題,而是消滅教會的陰間之門。

中國吃教竟然相信,他們比康希夫婦更有生命所以能勝錢財和名利的試探。但我只相信主指著教會給彼得的應許:「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權柄原文作門)」 。阿門。

10

我在屋頂2015-11-16 22:33:09 說: 任牧師平安,最近有幾個問題困惑著我,還希望牧師幫我解答。現在教會都在宣揚這樣一種價值觀,你要起來傳道,你要把你從上帝所得的愛給出去,你所做的要和你得的恩典相稱,好像不這樣做就對不起上帝的恩典,對不起弟兄姐妹。確實以前有這樣的感動,希望為上帝拋頭顱灑熱血,哪裡艱苦我往哪裡去,我要像彼得保羅一樣,後來看了牧師很多講道,也因著自己是一個姐妹,就困惑了,一來姐妹不能傳道,二來即便傳道也要裝備好自己。所以姐妹僅僅堅持聚會,聽道,在教會裡服侍就可以了麼?然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聽很多弟兄姐妹說或者讀靈修的書籍,很多都提到在我們的一生中,上帝對我的一生有一個美好的計劃和旨意。是這樣麼? 我的理解是像約拿,上帝就〞逼著〞他去尼尼微傳道,像保羅,耶穌親自在大馬士革揀選了他,那我們每個人也是一樣麼?不一定去做傳道人,但是有其他的上帝的計劃存在。謝謝牧師您的解答。

平安。唉,弟兄們,我們所作的永遠沒有辦法和我們得到的恩典相稱,除非你去為耶穌釘十字架,你也三天後死裡復活。但是,不能相稱也不導致相反的結論,總要盡力行善。姐妹要行的善同樣多,若說不讓當女牧師就沒事幹了,這就不真了。我們教會有一位姐妹,金牌主持一樣的恩賜,僅僅主日學和翻譯事工就繁重有加。別說財物、探訪、相夫教子了。如果哪一位姐妹實在找不到事幹,請馬上跟我聯繫。這也許也是上帝給你們的美好計劃的一部分。

11

小凡之旅:撒母耳記下6章6-7節,「6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7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馬太福音26章51-52節,「51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烏撒和彼得自告奮勇起來要幫助上帝,其實是壓根就不信,所以上帝對這種不信卻還要起來為上帝爭戰的人直接審判了「必死在刀下。」

平安。烏撒和彼得還是不同的,烏撒想「基督教要義」,彼得只是一種本能的反應。我寧願活在彼得的軟弱中仰望更新和憐憫,也要一直像躲避瘟疫一樣躲避烏撒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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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xsl: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釋放(被釋放或作改變)的時候來到。(伯14:14)[kjv] If a man die, shall he live again? all the days of my appointed time will I wait, till my change come.[rsv] If a man die, shall he live again? All the days of my service I would wait, till my release should come. 請問,這裡的change(release)一詞是指什麼?是指身體改變身體復活嗎?חֲלִיפָה在其他經文大多指衣服,和這裡的意思有什麼聯繫?連著看約伯記14:7-14,這表示約伯(和一般人認知的那樣)不相信死人能復活?我對這句經文困惑了,這句經文是什麼意思?約伯當時的想法是怎麼樣的?

平安。釋放這個字原文是חֲלִיפָה,在舊約聖經中出現12次,其中11次的意思是「改變」,另有一次是指「輪流」。我個人理解約伯的內心是矛盾的,有時候不相信復活,有時候相信。這其實才是我們的正常狀態。可以參考約伯記 19:25,「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另外關於「改變」,可以在新約的語境中重新思想,「51 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 52 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53 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變成原文作穿下同)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54 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哥林多前書15: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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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y22 2015-11-21 23:12:54 說: 任牧師平安!我心中有個觀點希望你能幫我證明或者反駁掉,就是神的話就是聖靈,而聖靈是無限量的,所以神說的一句話也叫聖靈,兩句話也叫聖靈,以前說的話是聖靈,以後說的話也是聖靈,而賜下和我們同在的保惠師聖靈就是聖經。

平安。聖經清清楚楚地啟示我們,聖靈和聖經是兩個概念。但我們應該堅持:聖靈是真理的聖靈,默示聖經、藉著聖經啟示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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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冬天已往:在以往以賽亞書的註釋書中,很少看見堅決、徹底的基督中心論。以前讀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那一套《每日研經叢書》,兩本以賽亞書註釋,幾乎和基督無關。真不知道一些福音機構是怎麼想的。Reed Lessing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或回歸了。但仔細看,他有很多妥協,他不得不照顧一種後現代的學術傳統,說一些人云亦云的廢話。令人遺憾。

平安。我在這裡只是趁機說說中國的福音出版物。這些書刊已經到了應該清理和焚燒的時候了。但我們僅僅批判是不夠的。唯有更多有恩賜的弟兄姐妹起來,組織翻譯真正屬於教會傳統的經典著述。我曾經在中國一些教會和書店中徜徉,每一次都悲從中來。除了加爾文的那卷書,剩下的全部是成功神學和個人靈修的異教之作。一本路德宗的書都沒有,更不用說傳統教會的基本教義了(中國教會不理解我們,自以為正統地看們如同異端,看來也是正常的)。有人從井底向我推崇Richard A. Muller、D. A. Carson和以巴弗提之類的作品,宛然已經泰山北斗,德藝雙馨了。無語,無語。但是以賽亞書不是這樣呼喊我們嗎,興起,興起,主啊,差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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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dmdg:不寐弟兄平安。你的以賽亞書53章講得太好了,願更多的人蒙福。我知道耶穌傳道的時候就有猶太人信的,後來保羅傳道的時候也有不少猶太人信,最早的教會和基督徒是猶太人。但是總的來說,在主後兩千年的時間裡猶太人好像信的不多,並且成為二戰前歐洲排猶的借口之一。我也曉得信是神的恩賜,但是使我一直不能釋懷的是,如果說外邦人因為不接觸聖經缺乏真理啟蒙所以信耶穌是主的困難較大,那麼對於世世代代在會堂接受舊約教導的猶太人來說,靠著這53章如此清晰明白的彌賽亞預言(以及舊約多處的預言)和起碼的理性也應該承認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主。但是,為什麼就是這麼難呢?或者說,是我看問題的角度有問題,是否從總體上來看,猶太人還是比外邦人信耶穌是主的比例大一些?……讀舊約聖經的猶太人到底怎麼了?他們是怎樣看53章?還請不寐牧者給予指導,謝謝。

平安。我的答案是,這裡有靈界的背景。我以前迷惑一些貌似高等智商的人怎麼可以信一些那麼不堪的宗教,最後的結論也是一樣的。前面提到那個方舟子,以前我覺得他畢竟不用下三濫的手段進行爭辯,是個人物;但你現在看,他攻擊聖經就像走火入魔一般,毫無理性,更無科學。然而我們不能因為猶太人不信就轉過來支持反猶主義。這世界的主流文化就是不信基督,猶太人當真是率先垂范。想想吧,連有的教會都認為「舊約中的基督」是靈意解經呢,在以賽亞書53章面前如同瞎眼的;這些號稱信基督的人,就比猶太人更可憐。他們一講舊約就是參孫演義和以斯帖政治傳奇,慘不忍睹,漫山遍野。但是,親愛的弟兄姐妹,神仍然在尋找我們,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只是那些本來失喪卻偏行己路,自以為已經真理在握、唯我在京,不用再去尋找,拒絕謙卑受教的人,要甦醒了。這是主的話語:「7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8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馬太福音7:7-8)。最後,還有整整一個月就是聖誕節了;我在這裡祝福大家,願我們一起禱告:主啊,我願你來,阿門。

任不寐,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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