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與回應:約翰福音,以及唐崇榮牧師的釋經

1

親愛的牧師,聽聞今年夏天您要開始約翰福音的系列課程,這讓我們一家人都激動不已。為了提前預備,隆重接待,笨鳥先飛,我們已經開始搜集資料預習了。其中我們找到了唐崇榮牧師歷時5年的約翰福音系列講座(從新加坡到香港)。茲事體大,想請任牧指教,我們當如何行。

平安。首先我們應該向這位老牧師表示敬意,華人教會在過去幾十年中,能擁有這樣重視聖經的牧師,值得感恩。而他的一些講論和回應常常妙語連珠,別開生面。而他對靈恩派的批評都是可圈可點的,儘管他這一生可能看不見靈恩派和改革宗、阿民念與改革宗之間的親緣關係了。他另外一些個別看見也充滿了聖靈的光輝。如聖經有40位見證人(作者),乃是因為上帝不接受單獨的見證。舊約和新約都主張:控訴長老尤其不能一個人作見證,至少要兩三個人作見證。免得有人公報私仇——有人因個人私仇在心結中,就出來用各樣誹謗人的話把一個人拖倒下去。這就是聖經與普通經典區別的地方,也是聖經與可蘭經區別的地方。又如,他主張:教會中最可怕的基督徒就是一生沒有犯過大錯或自認為沒有大罪的人,神不會使用這些人。需要補充的是,但魔鬼會使用他們,將他們豢養成為控告弟兄的撒旦之子;而基督之所以不使用他們,是因為無法使用——他們不能誠實見證救恩……

總而言之,我鼓勵你們,如果時間真的允許,可以聽一聽唐牧的約翰福音。他的一些講論也多少可以為歸正宗挽回一些榮譽,非常罕見地遠離了東方惡俗與港台流弊。至於布道會不斷湧現出來的自我表揚和盛氣凌人,不過個性使然,瑕不掩瑜。你們不知道,在中國教會和中國知識界,特別是改革宗中找一個正派人有多難,而唐崇榮牧師難得是一位正派人。然而人實在有限,唐牧師的釋經和布道至少以下四個方面需要檢討,我指出來僅供參考。

第一、與道無關的文化移情。唐牧師的講章內容至少有三分之一不是在講約翰福音,而是在講哲學和文化典故甚至家長裡短。他對約翰福音1:1-3的解釋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他花費了將近5個週末的時間,在講論這三節經文。按理說,如此重視真理令人感佩;神的話語值得我們皓首窮經,流連忘返。但問題是,這5次的講論幾乎與經文無關,他實際上在講希臘哲學史和中世紀哲學-神學史。 他也談到赫拉克利特,因為恰恰是這個人奠定了羅格斯(道)在西方哲學史中的位置,但他本人實際上就住在約翰晚年居留的以弗所。更重要的是,他的約翰福音1:1-3中幾乎沒有基督的位置,道與希臘的聯繫取代了道與基督的關係,以及從初代教會到當代教會,圍繞這三節經文的血腥廝殺。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力所限,還是為了照顧聽眾的水平,唐牧師完全沒有從原文的角度正本清源。約翰福音不是、或主要不是對希臘哲學的反應,部分是對異端的反應,主要是服從約翰福音20:31所確定的普世目標。另外,他也大量引用別的聖經書卷來解釋約翰福音,應該以經解經。但如果你把約翰福音講成約伯記,就喧賓奪主了,就可能多端寡要,南轅北轍。

第二、一些致命的釋經錯誤。這部分源於加爾文主義的傳統,部分源於個人的局限。我在2016年復活節期間的三篇主日證道中,已經圈點了他其中的一些釋經問題,可為範例。其中對加爾文的吹捧和對路德的貶抑也是唐牧師常見的錯謬之一;他對路德和路德神學的確缺乏足夠的理解,這讓我們更能體諒中國教會對我們的普遍敵意。的確任重道遠。

第三、時斷時續的人本主義。論斷約翰是偉大的,這是一個假問題。見證約翰福音是偉大的,這是一個真問題。在唐牧師的所有課程中,「偉大的約翰」或偉大的加爾文,偉大的王明道宋尚節等等誇大之詞比比皆是。但聖經的道理簡明扼要:「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申命記9:5);「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加福音17:10)。主更說:「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翰福音5:44)中國教會似乎永遠不能免俗。「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哥林多前書4:7)事實上,約翰福音的主題即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同時不斷強調,這個信是從神而來的,而不是出於人自己,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人自誇(以弗所書2:8-10)。同樣出於人本主義的惡俗,加爾文主義學者幾乎共同一致違背聖經清清楚楚的啟示(路加福音23:36)宣稱:十字架下的那個喂醋士兵是出於良心發現和善意。各各他任何人的「良心」都在羞辱、再度羞辱,以及嘲笑耶穌釘十字架的必要性,並為榮耀神學開闢了方向——人靠自己的良心可以榮耀神。

第四、布道會與教會的關係。這是一個從不寐之夜開始剛剛被觸及的話題——唐崇榮式的布道會,連同福音大會、天歌聖會、使者大會、洛桑大會以及靈恩大會、醫治大會等等基督教「大會美學」,這種「見證方式」首先缺乏聖經根據,也沒有初代教會的傳統範例。其次,他們對主日教會崇拜秩序產生了自我瓦解和衝擊的作用,並將教會變成名利場,不斷激發很多名利之徒紛起傚尤。再次,各種大會和街頭演出造成了大量「假決志」現象。American Horizons Magazine一份報告稱:一年他們帶領 294,000人「決志」,後來只有14,000人斷續聚會。另一次布道會600人決志,但3個月後在教會中竟然找不到一個人。通常情況是,「決志」者堅持教會生活的人僅僅1%。加爾文主義者和靈恩派聯袂製造了「決志神學」:信仰是我自己決定的,而非出於三位一體上帝持續的工作(以弗所書2:8)。根據同樣的邏輯,他們共同反對嬰孩洗禮。他們共同攻擊洗禮是外在形式,卻「創造」了 「決志」這種這種人本主義的、完全沒有聖經根據的外在形式。最後,名牧布道會與基要真理針鋒相對:基督和聖靈不是與主日同在並且真實臨在,而是與名牧同在。使徒時代各地尚不存在教會,他們當然可以拓荒植會。但從司布真開始,廣場文化和群眾大會這些法西斯美學開始不斷衝擊聖禮型教會和本地教會。

但是無論如何,由於漢語神學實在乏善可陳,唐崇榮、Carson(已有中譯本)甚至陳希增的約翰福音講論及著述對缺乏英語閱讀能力的讀者而言,仍可一讀。至於「日月痰」餵養大的那些娘娘腔和男女人,就不要聽了;他們傳講的基本上不是聖經,更不是福音。陰恨假冒有餘,真理誠實不足。遺憾的是,唐崇榮牧師影響的很多學生,從他那裡學到的不是對真理的熱心,而是態度的驕橫以及宗派的狹窄。這是你們在閱讀之時同樣應該警醒的。而中國一些加爾文主義者因為嫉妒特別不喜歡唐牧師,這些人其實比靈恩派更偏仄,其中一些有台灣背景和倪派背景的牧者尤其醜惡下流。不用受這些人的影響,他們在真理上不及唐牧師之萬一。當然,如果你們有英語閱讀能力,預備約翰福音系列課程,請閱讀以下參考書。這些書通過網絡很容易買到:

C. K. Barre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An Introduction with Commentary and Notes on the Greek Text,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Dec 1,1978.

Herman Ridderbos (Translated by John Vriend): The Godpel of John, A Theological Commentary,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Jun 11, 1997 (the Reformed Church)

Victor Carl Pfitzner: John, Chi Rho commentary series; Lutheran Publishing House, 1988 (the Lutheran Church)

Willam C. Weinrich: Concordia Commentary, A theological Exposition of Sacred Scripure, John, CPH 2015 (the Lutheran Church)

Luther』 s Work, Sermons on the Gospel of St. John; Volume22-24, CPH, 1957, 1959, 1961.

其中C. K. Barrett(4 May 1917-26 August 2011)是英國人,就學於劍橋,在衛理公會(the Methodist Church)按牧。也是神學機構the Society for New Testament Studies的主席。坊間常將他與C. H. Dodd以及J. B. Lightfoot相提並論。他的釋經非常重視原文,更多從語義學上解釋約翰福音。在涉及神學話題的時候,總是言簡意賅。這本書稱得上是約翰福音釋經中的經典之作。C. K. Barrett另外的新約釋經著作還有使徒行傳、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等。Herman Nicolaas Ridderbos(13 February 1909-8 March 2007)來自荷蘭,屬改革宗的神學學者和牧師,並在The Theological School of the Reformed Churches of the Netherlands in Kampen服事多年。他的著作超越了宗派的範例,即使在神學討論中常有持平之論。不過他的釋經相對更偏重神學而非原文。這從書名上也能看見:A Theological Commentary。另外我們所閱讀的乃是英譯本。另外三本著述都來自路德教會。最後四本書是路德關於約翰福音的證道文集,而Willam C. Weinrich是LC-MS的領袖與學者,目前已經退休。他的約翰福音註釋還沒有寫完,你們看到的是CPH 2015年出版的約翰福音1:1-7:1章的註釋。Willam C. Weinrich的著作內容詳實,信息量大,資料新穎。並且全部是原文釋經。不過我個人最喜歡的是Victor Carl Pfitzner的小冊子,簡明扼要,一目瞭然。特別是對沒有原文基礎的讀者,此書當如數家珍。

談到這本書我應該向Rev. Dr. Wallace Schulz致敬。他是路德教會的牧師、學者、LC-MS前任副主席,the Lutheran Hour電台主持人,《好消息》雜誌的現任主編。他不僅親自探訪我這位在任何意義都不配的Bishop,而且多次將他認為對我講道事工有幫助的神學著作免費寄送,其中一本書就是Victor Carl Pfitzner的約翰福音註釋。坦率地說,這本書被Rev. Dr. Wallace Schulz「凌辱」的幾乎體無完膚,我必須畢恭畢敬、小心翼翼、如釋重負、如履薄冰當然也如飲甘露地翻閱。Victor Carl Pfitzner(14 October 1937-)是澳大利亞路德教會的領袖之一,他也許沒有其他幾位作者的名望,但本書配得Rev. Dr. Wallace Schulz如此尊重。我盼望這本書能盡早翻成中文。最後讓我們感謝神,CSMP的約翰福音系列課程即將開始,願主的保守和祝福與日俱增。

2

聞道092016-04-02 02:36:09 說:請先生是否可以簡單介紹下路德神學中的兩種稱義-在神前和在世人前的稱義(Righteousness Coram Deo和 Righteousness Coram Mundo),以及這兩種稱義同律法與福音之間的關係,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後一種的稱義?感覺在讀了Walther的《律法與福音》之後,時常會不自覺地將所有的問題都歸類於律法與福音這非此即彼的兩類當中,我們應該如何運用律法和福音,律法與福音是否應該僅用於救恩層面的信息?另外,《協同書》裡所講的律法的第三功用,是否是屬於後一種稱義?對這些神學概念有些混亂不清,煩請先生點撥,謝謝了!

平安。謝謝你的問題,可以讓我展開一些重要的神論論題,特別是,藉此說明一下CSMP的特色及其意義。神學知識可以按著等次分為三類:聖經、教義和理論。聖經是絕對真理,是我們信仰、教學和生活的根基。CSMP是以聖經而非教義組織起來的系列課程。教義是有著直接而充分的聖經根據和大公教會以及路德教會傳統的知識,如三一論、基督論、聖經論、教會論、聖餐論、聖職論、因信稱義等等。這是必須堅持的。但在教導這些教義的時候,不能用教義來解釋教義,而是不斷返回聖經來解釋。CSMP也會教導這些教義,但總是結合聖經,為了教會;CSMP不會把教義神學放在聖經神學之上。Righteousness Coram Deo和 Righteousness Coram Mundo屬於理論,我們基本上不會重點教導這部分內容;最多可能會介紹性地推薦。這也是CSMP與神學院主要的區別。理論是人從自己的角度對聖經的一種總結,這種總結雖然沒有錯誤,但有局限;她只能說明部分真理,卻總是沒有聖經本身那樣開放、周延和「自有永有」。在各大宗派中,路德宗算是最好的,在改革宗和靈恩派——他們雖然自詡遠離神學,但他們的一套實踐神學更具有局限性和約束性——已經孤軍深入,誤入歧途。我每一次面對改革宗神學院出來的神學博士或教授,或者面對一位裝神弄鬼的靈恩派信徒,就如同面對一位病人或外邦人:無窮的家譜和荒緲的概念就是他的榮耀,這些新概念和死人控制著他,如同捆綁墓地的少年人。人間的確只有兩種組織:墳墓和教會——前者是在死人和理論中尋找活人,後者則在聖道和聖禮中仰望基督。

現在我們來簡單說說Righteousness Coram Deo和 Righteousness Coram Mundo的意義,及其可能面對的問題。我建議不宜將之翻譯成「兩種稱義」,而應翻成「兩種義」。任何人都不是稱義的主體。在神面前最多是被稱義,神是稱義的主體,人只是被動接受神在基督裡算為的義。而「在世人前的稱義」,幾乎與稱義無關。一方面,任何人無權稱任何人為義,而這種「仁義」恰恰是聖經所反對的。另一方面,這個理論主要強調的是基督徒在人間的「責任」(Civil Righteousness),對鄰舍的責任,以及對環境的責任。這也意味著,無論人「稱義」不「稱義」,我們都要踐行,只因這是神所吩咐和悅納的。可以參考這些經文:馬太福音6:1,「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路加福音6:26,「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約翰福音2:24-25,「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25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加拉太書1: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以弗所書6:6,「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哥林多前書4:3,「3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4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提摩太后書4:2,「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兩種義」的理論存在被誤解和誤用的危險,也因為她本身包含著這種危險。正像「兩個國度」、「律法與福音」的二元論一樣,這種二元結構實際上可能賦予了世界的國、律法、人的義或人的稱義與他們對面的那些真正的聖經啟示同等的地位:天國、福音和神稱義。這些理論在任何意義上都不如聖經本身的啟示更完全。比如「兩國論」如何面對主耶穌這句話呢:我的國不在這世界上;約翰則見證說:不要愛這個世界。而律法和福音的二元論,如何面對約翰福音1:17呢:「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而「人面前的義」只能說從路德那個角度看是真理(第二種義是第一種義的結果),但這些理論必須接受羅馬書10:2-3的檢驗:「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3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我和很多路德教會的教授對待路德的態度不同,路德不是路德宗的「偉大領袖」,只是一位大有恩賜、可以親愛的弟兄。我在查考路德文集22-24以及69卷的時候,就常常感慨,我對約翰福音的解讀很多地方比路德要好。這種看見一點兒也不貶低路德,更不抬高自己。因為我們都是領受的,因為我們都是人。當然,路德教會對待路德的態度總的來說還是很理性的,根本沒有辦法類比改革宗對加爾文的個人崇拜。當唐崇榮牧師宣稱加爾文是最最最偉大的時候,他已經不是在證道,而是在建立邪教了。加爾文主義者才真正是在侍奉宗派。很多宗派領袖都存在一個將理論和教義放在聖經之上的缺陷,而這種缺陷是通過「過度解經」實現的。

以大衛鮑森為例。稍微瞭解神學史的人就能看見,大衛鮑森的千禧年論,不過是異端之首塞林則(Cerinthus)之「屬地王國」的當代版。而神志稍微正常的人,若非恨人如陰間般殘忍的人,略有新約常識的人,足以辨認保羅華許不過就是地地道道的法利賽人。而這兩位「名牧」不過是將他們的「證道」建立在過度解經的基礎之上。大衛鮑森會將一些經文無限發揮;而保羅華許則偏執律法的字句叫人死,並且是叫你們死,你死我活。至於路德教會的「律法與福音」這個二元論,對初學者認識聖經是大有幫助的。但律法和福音的二元論只是認識聖經一個角度,而聖經是高於或超越你這個二元論的;否則,我們就會重蹈加爾文主義的泥潭。需要說明的是,「兩種義」與「律法和福音」屬於不同的神學範疇,前者是「人論」,後者屬於「聖經神學」;儘管「律法和福音」也與「神稱義」密切相關。「在人面前的義」和「律法的第三種功用」在道理上肯定有交叉。路德教會提出律法的第三種功用,也是為了平衡「因信稱義」這個教義可能帶來的過度解釋。最後,如果弟兄姐妹有興趣研究「The Two Kinds of Righteousness」,可以查考路德的《加拉太書釋義》、《被捆綁的意志》、《基督徒的自由》以及墨蘭頓的《奧斯堡辯護》、《協同式》第三章等等。我基本上不會教導這些理論;Francis Pieper也是一筆帶過。值得強調的是,兩種義中,前者主要討論人與神的關係,後者主要討論人與人的關係。而我越來越看見這樣一種真相:離開教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只是一個假問題,只是異教和東方風俗死死咬住的雞肋。

3

尋求的人123:對教會律法主義者的批評讓我深有同感,他們把聖經中的道理變成「修身指南」,然後轉過身就成了約伯的朋友,教傷心人做人。我深為他們害怕,他們對自己,對人真是無知的可怕。律法主義者對神也是無知,他們的神不是救主,而是道德教師。+Lutheran:他們也是「沒有辦法」。如果一個「基督徒」或「牧師」從來不承認自己就是、也是那蒙恩的罪人,他在講道台上、在「公共領域」就只能鞋教了。或者改革宗:專職調查、揭露、控告別人的罪。或者靈恩派,專門神跡和成功。除此之外,你讓他見證什麼呢?他不能講自己根本沒有的救恩。何況他們自己壓根就覺得自己做人比別人好,根本就沒有罪。他們因為瞎眼,根本看不見馬利亞里面的七鬼更在他們自己身上,而上帝更憎惡這些魔性,更咒詛這法利賽人的酵。他們也談論悔改感恩,但只是針對別人的。他們自己與救恩這福音根本無關無分。這些年我們想想看:耶穌赦罪和稱義,或基督代死和復活,這救恩與……有什麼關係呢?他們只能這樣傳講:這救恩以及教會與「你們」有關。

平安。謝謝大家的討論與分享。中國的法利賽主義還可以向更假冒偽善的方向突圍:撒旦之子的揭露已經進化為光明天使的代禱了。其中一支偽軍一直暴露著他們有選擇地控告和支持的機會主義本色——「自我」或利害關係才一直是他們真正的上帝。另一支更狡猾的改革宗或靈恩派的秀態乃是這樣:公開為那人禱告,並借此暴露他們神學致命的人本主義缺陷:那人可以靠他的禱告或那人自己能夠走出俄羅斯的暗夜,直到上帝的面前。這個代禱比那個調查看上去沒有那麼下流,但不過是迦南父親含的噁心版。其實今天挪亞的那堆臭肉已經乾屍好多年了,只有中國包括港台式的蒼蠅總能流連忘返,甘之如飴。因為他們赦免的少,因為他們的恨多,因為他們野心大。然而主怎麼說呢:「46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47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加福音7:46-47)。上帝並不救拔天使,何況冒充天使天軍的蒼蠅呢(希伯來書2:16)。

主耶穌對這些邪教分子早有忠告:你要禱告就先為自己的罪禱告,而且關起門來, 甚至不要讓右手知道左手所作的。這是對為別人的罪禱告的永恆提醒或神聖審判:「9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10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11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3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18:9-14)。這真是一個教痞們的戰國時代,各領風騷兩三年。使徒多馬在印度傳道的時候 和它們面對面,他對諸鬼說:「上帝禁止你們有贖價或寬恕,因為你們不曉得寬恕,也不曉得憐憫」。這等人不憐憫別人,不僅僅出於裡面的七鬼,更因為從未領受神的憐憫。

4

任牧師你好,謝謝你的回復。我自己決定,已經退出了威斯康辛州路德會的網絡學習。以後專門以讀協同書和聖經及不寐之夜為主,並積極傳播耶穌基督的愛。希望任牧能建立牧養普通信徒的交流平台,也希望……能有信義宗教會。我真心希望我以前待的那個教會能夠學習路德神學……以前我有點迷戀克爾凱郭爾,我想知道任牧您對克爾愷郭爾的評價,克爾愷郭爾的思想對當下基督教是否有點指導意義?

平安。祁克果(Soren Aabye Kierkegaard)是屬於路德宗的基督徒,他的思想資源都根植於路德神學的某些傳統中;儘管他對丹麥路德教會的外在形式一直堅持矯枉過正的攻擊。祁克果的神學貢獻在對黑格爾主義以及邏各斯中心主義的批判。但是中國教會探究他的思想一定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祁克果對基要主義的批評完全不等於他贊成自由派神學和靈恩派神學;第二、祁克果所激烈抨擊的教會弊端以及傳統,在中國整體上還一片空白。正如中國的哈耶克學舌者們應該小心,你沒有資格保守還沒有的傳統;中國是一個一直未能建立教會傳統的國家。我們現在需要的不是祁克果,我們還沒有資格進入近代思想。實際上,我們仍面臨使徒時代和教父時代的局勢。另外,祁克果最嚴重的神學錯誤是教會論,可以說他對教會真理從來都是無知的。對教會的道德主義審判是撒旦的詭計,而教會審判如果求助於心理學和哲學以及倫理學,必然積重難返。

5

尋求的人1232016-03-18 18:39:24 說: 任牧師平安,為何耶穌呼召人跟隨他,有的很快就撇下了手頭的事跟隨他,有的卻說要先忙當前的事呢?

平安。「因為人不都是有信心」(帖撒羅尼迦後書3:2b)。

6

跟隨主2016-03-19 17:03:54 說: 任牧平安,默默關注並享用你所分享的信息,已經盡一年的時間了,受益頗多,為此常常感謝神,也禱告主耶穌基督賜你更多恩典和力量。我在一些信息裡看到您分享說有利未記的課程,自己非常想得著基督在其中的豐富。所以請您告訴或給我發個鏈接或是文件。十分感謝 我的qq362479038

平安。考慮學員的利益也考慮其他因素,CSMP所有的講課視頻暫時不宜公開。不過在合適的時候,我們會有一個一攬子的計劃。我們也相信,以這六卷書(利未記、以賽亞書、箴言、約翰福音、羅馬書、提摩太書)為基礎的系列課程,會顛覆「今日基督教」,並修正我們信仰的基本方向。如果神願意,就是如果我的身體允許,這一屆課程完成之後,下一屆CSMP我會選另外六本書重新經歷一次聖經。請為我們禱告。

7

逃出埃及:衷心感謝不寐牧師一直以來的辛苦牧養,希望我們的表現稍微對得起您的付出,求神看顧你,求神憐憫我!向不寐牧師提一個問題。國內有個法醫叫劉仲敬(大號阿姨,比較奇怪的一個名字)……現在想知道,從我們信仰的角度,如何理解他的這一觀點。另外,補充一段讓我覺得上帝非常公義的歷史信息……不寐老師,你怎麼看這一切?

平安。所謂「假先知」,不一定說他們的預言總是失靈。但基本上不准。然而問題的關鍵是,所有預言如果與救恩無關,甚至將真理邊緣化,這些「先知」就與我們,也與天國和永生毫無關係。相反,還可能激發人犯罪的勇氣,甚至崇拜邪神。正因為如此,聖經咒詛一切觀兆和占卜之人。至於那些歷史,你的敘述別開生面,也讓我開卷有益。我們越是考察聖經,越是感歎:歷史真是祂的故事。遺憾的是,5000年來,中國歷史只是中國人的暗夜;歷史只是人的故事。你的信息突然讓我感動:上帝如此愛中國人,一直這樣呼叫我們,從未放棄。

8

瞎子看見:我們跟使徒還是不同吧,就是在耶穌復活之前,他們這些使徒是第一批新人類,我的意思是,在耶穌復活前,他們受到的試探和逼迫是前所未有的,他們的信心受到的打擊也是前所未有的,他們是不是經歷了人類歷史上最最黑暗的黎明前的黑暗?這個推斷對嗎?同樣,他們得到的堅固也是前所未有的,他們親見了耶穌復活。他們是第一批傳福音的新人類。我的問題是,他們有他們的獨特性還是跟我們一樣,因為,你也老是說,彼得這個爛石頭。

平安。逼迫是可比較的,但是壓力是不可比較的。每個人的苦難對他來說都是「忍無可忍」的。另外,今天仍然有很多基督徒面臨同樣的危險,剛剛發生在巴基斯坦復活節的那場屠殺,就是例證。關於「看見基督」這個問題,可以參考這個主日的證道講章。多馬看見了,但耶穌更說:沒有看見就相信的有福了。

9

魯西野叟2016-03-21 20:12:53 說: 任牧好,讀詩人黃梵對海子的評論:」造神當然源自人類的蒙昧期,之後宗教便繼續延續人類的這一本性,它的利弊歷史已有定論。古代君王造神,當然是為了尋求君臨天下的合法性。….詩界的造神,大陸這邊遠的有海子,近的有餘秀華。所謂造神,當然意味著他(她)起先是人,之後才被神化。記得海子自殺前,除了詩界有少數同行知道,外界完全不知其人。當他自殺成了一個象徵事件,象徵中國詩人向死而生的醒覺,一時間,弄得天下知識分子言必稱海子。連海子寫得並不好的長詩和部分短詩,也被捧上天,奉為經典。剛過去的2015年,農民詩人余秀華因著腦癱這一生理殘疾,紅遍大陸。媒體沒有挖掘出她的疾患之前,她的詩已在大陸權威雜誌《詩刊》發表過,但無人特別關注。她的疾患一旦落到媒體手中,就成了火箭,把她發射升空,成為詩壇新星。造神調動的當然是眾人的情感、非理性,我很想知道你如何看待這類非理性的造神運動?」請問先生,文學非施恩之具,但能它服事上帝嗎?

平安。首先需要醫治一下「詩人黃梵」的一個謬論和兩種非理性。所謂謬論,就是他根本不知神。人造之神是假的,但不等於神不存在。關於宗教的所謂共識純粹是井蛙之見。所謂非理性,一方面是在余秀華和海子之間的對比,這是一種「原始思維」(列維-布留爾)、中醫思維——相像的兩件事等於一件事。另一方面,對海子的研究也有兩種,一種是言之無據,一種是言之有據。所謂言之有據,就是你要撇開窺陰癖的無稽之談,只論海子的詩作。從這方面看,海子的詩歌成就確實是無與倫比的。但詩學上的無與倫比與把海子神化完全是兩個問題。如果論斷任何稱讚海子詩歌的人都出在造神,黃梵就有犬吠之嫌。文學並非施恩之具,但詩篇也是文學。所以這個問題只能具體分析。不過我一直反對過於文學化的釋經。詩篇雖然文學,但不等於虛構。這是至關重要的。

10

聞道:2016-03-24 02:35:21 說: 下面加爾文主義者又開始當上帝的謀士了,您那點兒有限的破理性和推理無論被您描述得多麼天花亂墜,在聖經經文面前不過都是糞土!「看哪,上帝的羔羊,那除去世人罪孽的!」「 所以,為此我們勞苦,努力,因我們的盼望在乎永活的上帝;他是人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關於加爾文主義者,保羅的經文給他們是合適不過了」1:7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1: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1: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尋求的人: 你這樣是將聖子與聖靈對立起來,你根本無法面對約翰福音中耶穌最後的晚餐對門徒的講論,你這是將信心與救恩對立起來,你無法面對「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你這是舉起聖子反聖靈,舉起救恩反信仰,其實質是打著耶穌的旗號反耶穌。改一首詩送你「勸君莫批路德宗,因信稱義在前頭。教父歸主教義在,改革名高實秕糠。千載猶行聖禮制,流鶯不是好現象。多讀不寐好講章,莫從神家返外邦。」

平安。我不回復任何匿名論斷我們的人,因此就和兩位弟兄分享一些「老生常談」。如果使徒清清楚楚所傳的是假福音,加爾文主義者顯然就是褻瀆了,而且犯有褻瀆聖靈的罪。因信稱義這個「口號」是保羅喊的,也是聖經從始至終喊的,只是「信」的對象就是基督的代贖和復活。只是「人不都是有信心」(帖撒羅尼迦後書3:2);「他所說的話,有信的,有不信的」(使徒行傳28:24)。簡而言之:「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希伯來書11:6)。不僅如此,信是神所賜的,信是神藉著聖道和聖禮所賜的;否則的話,正如「理性悖論」一樣,他們的信出於他們的「內在佛性」。他們在撒謊。

這經他們沒有念過,還是瞎眼從未得以醫治呢?約翰福音1: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8:26-44,「26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裡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30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43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耶穌是背負「世人」罪孽的;耶穌傳福音是傳給「世人」;因為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人拒絕耶穌,是出於他們自己;耶穌願意,但他們不願意:「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馬太福音23:37)。就連加略人猶大,也有福音三年之久臨到他,他賣主是出於他自己:「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吧」(約翰福音13:27)。賣主是猶大自己要做的。

這經他們沒有念過嗎,還是瞎眼從未得以醫治呢?約翰一書2: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一書4: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他們繼續按乃父的傳統把「普天下」和「世人」以及「萬人」彎曲為「神豈是真說」嗎?神卻極度憐憫他們。提摩太前書2:6,「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摩太前書4:10,「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這經他們沒有念過嗎,還是瞎眼從未得以醫治呢?首先,洗禮是我主耶穌基督自己設立和吩咐的,他們把這些命令當作與救恩無關可有可無的外在形式了。「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20)。「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16:16)。「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加福音22:19)。聖禮(洗禮和聖餐禮)和拯救、重生的關係,他們繼續按乃父的傳統高喊「神豈是真說」嗎?約翰福音3: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提多書3: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彼得前書3: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53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翰福音6:53-57)。

他們不明白得救乃是住在施恩之具中的「持續得救」(羅馬書13:11)。既然他們攻擊聖經清清楚楚的真理,既然他們譭謗使徒所傳的是假福音,那麼他們就配得使徒對他們的責備:「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提摩太前書1:20);「10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11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使徒行傳13:10-11)。

11

鄭弟兄:為多馬終於信耶穌復活承認是神而感動。但是,多馬和門徒們信了耶穌復活承認耶穌是神以後又怎麼樣呢?聖經告訴我們:他們在彼得的帶領下又打魚去了(約翰福音21:3)。因為按照人的本性,竟管耶穌復活了是神,但是沒有給我們帶來今生的名利和好處就不如去打魚更實惠。所以,信耶穌復活信耶穌是神還不是那個因信稱義的「信」,正如經上說魔鬼也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在神凡事都能。只有信耶穌給我們帶來復活和永生並且成為我們眼中值得變賣一切的「重價的珠子」,才是真正的信。而這個信更是神所賜的,不是出於我們自己。所以,從這個角度我真正理解了為什麼說加爾文主義的榮耀神學是邪教。我曾經看過一部關於賣主的猶大的影片,影片認為猶大比彼得和其他門徒更聰明,他早就看出能施神跡的耶穌是基督而不願意作猶太人的王,所以出賣耶穌是為了逼著耶穌起來作王帶領他們一起打江山,他們也好跟隨王的左右必定功成名就照汗青。沒想到逼迫無用,耶穌鐵了心要上十字架,所以猶大萬念俱灰自殺算了。影片是符合人性的,是符合人類邏輯思維的,其實門徒都是這樣的人,我們也是這樣的人,霾人更是這樣的人。若不是這樣了,變了,乃是蒙了天恩了。主啊,感謝你愛我們。

平安。謝謝弟兄的分享。彼得們在「受了聖靈」(約翰福音20:22),「看見就信了」(約翰福音20:8,20,28)之後,卻返回加利利海重操舊業(約翰福音21:2-3),這一事件對加爾文主義和靈恩運動都是致命一擊:即使曾經被聖靈充滿、自詡重生了的人還會繼續跌倒、軟弱、離開基督。注意耶穌是吩咐他們在加利利山上等候(馬太福音28:16),他們卻「下海」了。因此,根本不存在什麼一次永遠的道理,而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時時刻刻需要主的同在,需要教會。這是何等常識的真理。不過關於約翰福音21章,我們在CSMP課程中會詳細討論,敬請垂注。

12

尊敬的任牧師你好!現有幾個問題請教:1.基督徒為什麼會生病?這是從網絡上搜集到的一篇短文……2.關於受洗,有這樣的一種程序,受洗人來到洗禮池邊,長老:×××你願意和耶穌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嗎?(羅馬書6章)答:我願意!長老:好,我現在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給你施洗,使你的罪得赦。受洗人進入洗禮池。請問這樣的問答有沒有問題呢?3.您對善意的謊言怎麼看?生活中為了愛的緣故可以運用謊言嗎?(例:家人得了絕症,騙他是小病沒事)

平安。1、聖經從來沒有說基督徒不生病。基督徒不僅生病,而且像別人一樣會身體死亡。你找的網文在真理上沒有大問題,只是我建議基督徒不要特別關切這些問題。嚴格來說,與罪無關的問病這是一個假問題,至少在神學上是一個假問題。2、沒有問題。3、可以理解,盡量避免。

13

舟山雨點:任牧平安!又有問題請教:《腓立比書》2: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強奪的」這個詞應該怎樣理解?聖子和聖父是同等的,為什麼還要「強奪」呢?是不是應該像其他譯本那樣,翻譯成「應取的」,或者 「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更好呢?另外,《約翰福音》中有這樣兩處經文:「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又應該怎樣理解?謝謝!願三位一體的神紀念您侍奉的勞苦,繼續讓您恩上加恩,力上加力!

平安。「強奪」的對象不是神,而是指人。簡單說,這節經文的意思是:基督雖然是神,卻不欺負人。第2個問題我們在約翰福音講章中會展開討論。簡單說:約翰福音10:30更強調基督的神性;而約翰福音14:28更強調基督的人性。實際上約翰福音14:28這樣說:「I go unto the Father: for my Father is greater than I」。這節經文清清楚楚在講成了肉身的基督,復活之後要返回父神那裡。不僅如此,聖子順服聖父,這是三位一體的題中之義,並不能因為順服而將耶穌視為「次等神」。

14

不寐牧師平安:今天群裡討論了女人蒙頭的問題(林前11章2—16),我對這個問題也有些迷惑,但是不寐之夜的文章太浩瀚,我沒能找到您解釋這個問題的詳細文本,所以想再向您請教一次。我讀第6節:「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覺得蒙頭不是指長頭髮,而是說如果女人不蒙頭,那麼她的恥辱就像剪了頭髮一樣;也就是說如果女人的頭上沒有順服的記號,那麼她的恥辱就像剃了頭的妓女一樣。但是14-15節好像又指向了長頭髮。到底是不是指長頭髮呢?這是我迷惑的第一點。我迷惑的第二點是,我記得您好像說過,這件事是可以由教會根據具體情況「自己審察」自己做決定的,根據是13節。(不知道我記得是否準確?)但是這裡第13節明明是個反問句,答案已經是確定的了,就是「不合宜」,不像是一個建議性的意見。第三,這段經文到底在說什麼?我們該怎麼應用?這段經文給我們的一個挑戰是,我們要不要像「不許女人講道」那樣按照字面意思來執行?其實我覺得如果僅限於「禱告或是講道(說預言)」的時候,執行起來也不難。願您保重身體,上帝祝福您。

平安。我想重點還在「蒙頭」的含義上。一方面是蒙頭的本意,另一方面是蒙頭的用意。用意是教會秩序,男女有別(11:3)。女人在教會像女人,男人在教會像男人。除了服飾,分別的主要標誌只能是頭。那麼「蒙頭」的本意是什麼。即使我們否定「長頭髮」,也完全找不出「蓋頭」的解釋來。當然,這需要訴諸原文。中文新約聖經唯一出現「蓋頭」(περιβόλαιον)這個字是在哥林多前書11:15(另參希伯來書1:12),但這個名字又明確是指長頭髮的,正如你所發現的。因此我最多能從中領受的命令只能是:女人不要剃光頭坐在教會裡。任何一種其他解釋都只能是過度解釋。在這一點上,大衛鮑森的解釋是對的,他反對女牧師,也反對流行的那種女人蒙頭。他強調,這段經文重點是頭(基督、男人),而不是女人的「帽子」。

15

渴想天家2016-03-31 10:42:33 說: 替一位還未歸主的網友請教任牧,這個問題已經多次回答過,但是我怕自己的語言整理的不好,表達不精確,只能勞煩牧師親自幫助這位網友:耶穌降生以前,我要是沒記錯的話,神曲裡說凡是不信基督的,都會下地獄,所以在煉獄裡,看到了那些古羅馬的先哲們,可是他們的時代裡,還沒有人帶領他們認識基督,所以,這豈不是很冤?再比如,基督早期傳到中國,可是傳播範圍畢竟有限,有很多人在還無法認識和接觸基督的時候,就死了,然後就要下地獄,不是他們不想信主,而是他們根本無從認識主,因為傳教士可能在幾千公里以外傳教,所以,這個算誰的過錯?傳教士的嘛?

平安。今年復活節的兩篇證道中,我談過這個問題,敬請參考:【兩個犯人也可以同時指向活人世界和死人世界(馬太福音27:52),十字架之前的人類和十字架之後的人類(希伯來書9:15)】;【耶穌復活前在墳墓裡做什麼?這是彼得前書3:18-21的信息:「1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19他借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20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另外可以參考彼得前書4:4-8,「4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譭謗你們。5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7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8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需要說明的是,耶穌的靈怎樣做的我不知道。

16

人要何等謙卑才能來到主前:貼不上去,求奉獻方式。+想學習原文聖經,需要怎麼做?

平安。感謝您的愛心。奉獻可以寄到我們教會,也可以寄給CSMP的同工。關於學習原文,建議參加CSMP的課程,不過這是一場需要忍耐到底的功課。

17

hokaisui2016-03-31 18:02:33說:先生平安。我大概整理了一下不寐之夜的文章,這是下載鏈接:http://pan.baidu.com/s/1i4BWEJ7 密碼:b68l ,如果您覺得合宜,可以放出來方便有需要的朋友。

平安。感謝您的愛心,願神堅固你手中的工。越來越忙,我自己暫時仍看不到有時間整理文集的可能性。

18

任牧師,為什麼有一些人如此恨你?

是嗎?這對他們來說可不是一個好消息。「所以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詩篇95:11)。「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以賽亞書48:22),「我的神說,惡人必不得平安」(以賽亞書57:21)。這話都是真的。坦率地說,有生以來我不能明白兩件事:第一、上帝為什麼這樣愛我,甚至將獨生子賜給我們……;第二、一個人怎麼可以、怎麼有資格恨一個人那麼深切、公然、有臉、持久並且殺害。但這都是我無法否認的事實。因為詩人也說:「無故恨我的,比我頭髮還多。無理與我為仇,要把我剪除的甚為強盛。我沒有搶奪的,要叫我償還」(詩篇69:4)。只是恨我的人無非兩個緣故:第一是私怨,第二是公憤。

先說私怨。在這方面,我的仇敵不如聖殿上的法利賽人(路加福音18:9-14)。法利賽人攻擊稅吏是真的自義,但我的仇敵比我自己都知道他們在誣告我,知道他們在任何方面都不比我好;並且知道他們故意撒謊,把他們的私怨粉飾成義怒。這些控告對我不再是試探。我已經定意將那根刺帶進墳墓中去了,既然已經遮蓋別人就遮蓋至死。我總不能因為別人釘我的十字架,我就把別人釘上十字架。我倒退出去,同時給國家機密穿上褲衩——希律當年刻意製造、創作和豐富了我的公共形象,我即使僅僅根據基督徒的一諾千金,也要遮蓋。我不能為了糞土一般的榮譽以這條「空中補給線」和我家人的安危為代價。波提乏之妻和婆羅門之矛都是我的榮耀。

再說公憤。不完全是宗派仇恨。我這些年得罪的人無非是加爾文主義者、女牧者及教會道德演員們、靈恩派、保羅華許等律法主義者、以及世俗公共分子。遺憾的是,我的公敵不如銅匠亞歷山大和小人士每。在任何意義上他們都不配。還有這種貨:一邊剽竊我一邊罵我,從基督徒作家到教痞,虛假陰損有餘,真理爭辯無能。嫉恨如陰間般殘忍,可以形成猶太公會。然而「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使徒行傳5:41)。我有足夠的真理飽嘗茵陳和安慰(馬太福音5:10-14,馬太福音10:22 ;路加福音6:26;提摩太后書1:8,2:3,腓利門書1:13;腓立比書1:29;啟示錄1:9,哥林多前書4:3,4:13;加拉太書4:16;使徒行傳13:45)。

親愛的弟兄姐妹,那個叫猶大的人類表明:30塊錢那麼大的事兒,就可以賣人了。這讓我更加謹慎,成長,作大丈夫。他們欠我一塊錢,我不要了(馬太福音5:26)。神把他們留在監獄裡,我當走的路甚遠。只是這條天路對我的朋友而言,間或是一場揮之不去的功課。因此我想在這裡將我一直領受的安慰分享給所有愛我的人,以及同感一靈、同行天路的人。願你們同得安慰。你們可以放心,無論在真理還是在事實上,你們的牧者在神在人面前都是平安的;他前面的路,更有萬千天使。惟願今生風雨同舟,來生再無黑夜。「那時你要將一切頭生的,並牲畜中頭生的,歸給耶和華,公的都要屬耶和華」(出埃及記13:12)。阿門。

任不寐,2016年4月3日

發表評論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