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證道:復活的見證(哥林多前書15:1-10)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復活節主日的證道經文是哥林多前書15:1–11

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5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7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8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感謝神的話語。一年一度的復活節到了。剛剛看到BBC授權進行的一項最新調查,稱四分之一受訪的英國基督教信眾並不篤信耶穌復活的真實性。這不是什麼新事:「18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19然而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摩太后書2:18-19)。

哥林多前書15章是著名的復活篇章;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充分論證了復活的見證和意義。而哥林多前書15:1-10則可以按上述交叉結構學習。第一部分講保羅所傳、教會所信的是福音(1-2)。第二部分或中間部分讓我們看見福音的中心就是耶穌的復活,而使徒為此作見證(3-8)。第三部分,復活使保羅重生稱義,是為恩典(9-10)。阿門。

一、福音(1-2)

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

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

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εὐαγγελίζω)出現三次。在交叉結構中,與9-10節三次出現的「恩典」首尾呼應。這裡讓我們看見面對福音的三種態度:知道、領受、持守。

1、知道(1a)

牧者的天職是傳講福音。這裡的福音是名詞εὐαγγέλιον,常指面對世界的神國福音(馬太福音4:23,9:35,24:14,26:13)。傳道人侍奉的不是政治,不是世俗的成功,也不是異教追求的神跡奇事,或道德表演,以及人際關係的演練;而是福音,僅僅是基督的福音(哥林多前書1:22-23)。原因很簡單:神用話語創造世界並托舉萬有;神的話語就是靈,就是生命。不僅如此,福音要不斷重申,才能堅固到底。更重要的是,第一句話更新了「知道樹」,讓我們「知道」(γνωρίζω)福音,而非「知道」別人的善惡。而且是聖靈藉著傳道人使我們知道,而不是我們靠自己像神一樣知道。

2、領受(1b)

人怎樣才能知道呢?領受。領受(παραλαμβάνω)一詞在新約中出現了50次,最初指娶妻或攜妻帶子(馬太福音1;20,2:13等)——福音為「而立」之本。「領受」一詞在3a那裡再度出現。信道是從聽道來的;我們聽道是領受的,但傳道人所傳的也是領受的,從神那裡領受的。福音真理不是任何人的覺悟和發明(哥林多前書2:12,4:7,7:7,11:23,15:1;加拉太書1:9,1:12;帖撒羅尼迦前書2:13;約翰一書5:9)。你所傳的必須是你自己親自領受的、經歷的,你不能抄襲別人,也不能總是用別人的生命作這福音的見證。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反覆強調他所傳的福音是直接從神領受的;而使徒行傳中保羅3次談到自己用生命經歷了基督和救恩。二者缺一不可。領受也是一場醫治和移民:你要從泥土中站立起來,並且站在福音之中(ἐν)。藉著領受,你有了一個新家。

3、持守(2)

只有將起初所領受的福音堅持到底,才能因這福音得救。一方面,靠這福音得救。另一方面,所謂依靠福音,乃是指持守福音到底。所謂持守,κατέχω,to hold back, detain, retain from going away,to restrain, hinder (the course or progress of)。而σῴζεσθε顯示,基督徒正在被救的過程中(Tense: Present;Voice: Passive;Mood: Indicative)。這裡特別強調,如果不能堅持到底,所謂曾經一度相信也是徒然。ἐπιστεύσατε的用法進一步顯示:一次相信,但絕對不等於永遠相信(Tense: Aoris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

二、復活(3-8)

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

    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5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

    7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

    8末了也顯給我看。

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福音就是關於復活的好消息,而這好消息是賜給「你們」的。耶穌復活是一個事實,基督徒是復活的見證。這裡有一個1+6次關於復活的見證:耶穌和6次向門徒顯現。再加上「你們」,可以說有8重關於復活的見證。但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來領受這段信息。

1、你們(3a)

福音是保羅從神那裡領受的傳給「你們」的;而「你們」就是這福音的見證(3a)。 「你們」並不是復活的目擊者,但這是我們的福分:「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9)。然而我們沒有看見,如何可能相信呢?

2、耶穌(3b-4)

第二、聖經和事實見證基督的死而復活。首先,你必須指著聖經傳講基督復活;這是聖經的中心事件(路加福音24:45;約翰福音5:39,20:9)。「聖經」在這兩節經文中也形成首尾呼應的交叉關係。聖經所有的預言都在應驗中,復活亦然。其次,這裡相繼談到基督事件的三個方面。其中「死」是主動語態(ἀπέθανεν),耶穌順服天父的計劃,主動為愛和拯救獻身。這是人類歷史上唯一一次完全的主動死亡,向死而生。死是真實的,罪也是真實的;復活和稱義必然也是真實的(羅馬書6:23,4:25)。而「埋葬」(ἐτάφη)和「復活」(ἐγήγερται)都是被動語態:被人埋葬,被神復活。「埋葬」顯示耶穌死而復活是真實的:大石頭、裹屍布和空墳墓都是復活的物證。不僅如此,人類喪葬文化顯示復活在邏輯上也是真實的:創世紀中每一座墳塋都在等候復活。但復活絕對不是人自己可以完成的工程。動詞ἐγείρω在這裡是被動語態完成時,基本含義是「舉起來」。這是一個必須外力才能完成的行動。而且徹底否定了修行和輪迴的觀念。同樣,如果沒有復活,生或任何偉大也是無意義的:「我若當日像尋常人,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那於我有什麼益處呢?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哥林多前書15:32)。我們需要被復活的真理從行屍走肉中舉起來。

3、見證(5-8a)

當時五百多人是復活的人證。動詞「顯給」 ὀπτάνομαι基本含義是被看見,出現了4次。這是第二場人類的醫治,醫治瞎眼的。這6次顯現可以分成四組。

首先是磯法和十二門徒。磯法就是彼得。彼得和門徒復活前後的更新見證耶穌復活了。

其次,「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保羅強調,這些人中少數人(τις)已經為主殉道了,見證復活是真的。而還有仍然活著的人,而且活著的佔絕大多數(πλείων);絕不會死無對證。這裡的見證人只是弟兄,而非姐妹。一方面,男人成了大丈夫;另一方面,女人成了好幫手。這不僅僅強調在希臘羅馬世界,男人的見證才是合法有效的;更讓我們看見,亞當開始承擔了牧者的責任,同時將女人保護在臂膀之下,讓蛇或陰間的門不再徹底顛覆樂園和教會。被顛覆的秩序重建了。我們要知道,初代教會在法庭上見證基督復活,面對的就是逼迫和殺害。

再次「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這位雅各是耶穌的弟弟,耶穌的家人、特別是兄弟們起初是不信的,而且厭棄耶穌(馬可福音3:21;約翰福音7:3-8)。耶穌家人的轉變見證復活的真實。而眾使徒在這裡被重新堅固。

最後,「末了也顯給我看」。復活的耶穌不止一次向保羅顯現。保羅自己也是耶穌復活的見證人,是目擊者。

4、保羅(8b)

保羅是復活耶穌突然重生的。保羅歸正和改變見證耶穌復活是真的。名詞ἔκτρωμα在新約中只出現這一次,原意指流產,或「未到產期而生的人」。首先,保羅歸正完全不是自己的計劃和預備。這一點本身也有普遍性:真正的受洗重生基本上都是被動的,突然的。你的得救是復活的基督突然闖入和顯現的結果。其實人自己準備好了的「重生」或「決志」基本上是一場假冒。假死,而且假生。「掃羅行路,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使徒行傳9:3)。這才是事實。其次,重生是一場產難,無論是個人得救,還是整個世界的更新,都是一場產難。啟示錄中,正是用產難(大患難)來比喻人類怎樣進入新天新地。而我們自己經歷洗禮,同樣會擁有產難的喜樂與痛苦的雙重經驗。保羅的更新在下文將進一步展開討論。

三、恩典(9-10)

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

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

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在屬靈的含義上,這段經文在講保羅的復活,或新造的人怎樣靠復活的信心進入新的生命。這個復活比托爾斯泰的復活更美、更真、更善。特別需要強調的是,保羅講自己復活的3重見證,並3次將復活都歸結為神的恩典。

1、罪魁的重生(9-10a)

保羅本是基督的仇敵,他的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邪教徒不能明白也不能領受這救恩,他們讓基督徒然死了。他們會一直糾纏保羅過去怎樣犯罪得罪神,他們永遠不會赦免保羅,更不可能接受保羅是使徒。但神在基督的寶血中接納保羅了,這讓一切魔鬼的控告失去了重量。而保羅是一個認罪悔改的新人。他的認罪在三個方面。首先,我現在是(εἰμι)使徒中最小的。永遠不要作什麼「名牧」。「最小的」(ἐλάχιστος)這個概念與「保羅」這個名字同意。保羅永遠是SMP。其次,「不配稱為使徒」。「配」(ἱκανός)這個形容詞的意思是sufficient,充分的。但沒有辦法,神使用他作使徒,並且讓在後的又成了在先的。嫉妒雖然如陰間般殘忍,但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基督的新婦。最後,「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保羅殺人,而且殺害基督徒,踐踏上帝的教會。這罪按人是不可赦免的,但基督拯救了他。沒有什麼道理可講,這叫恩典。如果沒有基督,罪人復活是不可能的。人不會給人留下任何一道重生和復活的窄門。人就是人的地獄,但神給這絕對黑暗的世界帶來光明和希望。讚美祂!特別需要解釋的是這句話:εἰμι ὅ εἰμι,中譯「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我不喜歡這個充滿炫耀口氣的翻譯,宛然陡然而富的土豪樣式。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我是那個我是」——在基督裡,我成了本來應該是的那個我——開始恢復上帝創造之時賦予我的形象。

2、傳道的使命(10b)

神拯救保羅為要大大使用他去傳福音,並且賜給他傳福音的能力。「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一個復活的人,首先就是從終日犯罪或無所事事中被抬舉起來的人;其次是承擔福音使命的人。沒有使命的見證,你的重生或復活就是假的。這並不是說要所有重生的人都起來作牧師,而是呼召所有人起來侍奉和支持牧師與教會,因為牧師和教會以福音傳道為念。教會就是每一個基督徒「格外勞苦」的大使命。這就是一個復活的人,從前為名利忙碌,而今視萬物如糞土侍奉神。但保羅的侍奉不是容易的。格外勞苦(κοπιάω)不僅僅顯示保羅侍奉的更有果效,他要比任何牧師更多講道;也表明他比其他牧者面臨更殘酷、更沉重、更沒完沒了的控告、追趕、攔阻和敗壞。這是他的復活經歷:「被人譭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哥林多前書4:13);「7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8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9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10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哥林多後書12:7-10)。

3、福音的勝利(10c)

但是無論魔鬼和世界怎樣阻斷,福音仍然傳開了;而且仇敵不可能奪走保羅的得救。相反,使保羅成為活祭,一天新似一天。這是為什麼呢?「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上帝與祂的僕人同在。這是幸福的生活:不斷經歷主的同在。

應用:復活的見證

這個魔鬼作王的世界有兩大真相:正在死亡,否認復活。但羅馬書3:3說:「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那些否定耶穌復活的人,永遠逃不出這個問題的追趕:他們絕對不知道人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他們一定要說,只是撒謊。「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約翰福音8:14)。然而復活如此重要,神必給我們證據。但需要強調的是,「見證」這個概念是一個法學概念,耶穌復活的證據是法庭的證據,而非科學的證明。證人、證言和證物讓耶穌復活鐵證如山。證物有空墳墓、裹屍布和大石頭,此不贅言。

1、證言

證言可以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是聖經肯定性的見證,或福音的見證。聖經充滿了預言,都在一一應驗。而人類復活的核心預言,沒有任何理由視為虛假。不僅如此,所有新約書卷實際上都是耶穌復活的證詞;其中四福音書尤其是目擊者證詞。在這個審判人、特別是控告教會的世界裡,使徒首先要為基督復活作見證(路加福音24:45-48;約翰福音12:17,19:34;使徒行傳1:22,2:32,3:15,10:38-43,13:30-23;哥林多前書15:14;約翰一書1:1-3,4:14)。其次是聖經否定性的見證,或律法的見證。上帝揀選的是猶太人,並賜給他們律法。上帝沒有揀選說謊成性的克里特人或霾國的孫子們。他們不可能如此公開作假見證,而且500多人一起作假見證。他們是全部讀過而且熟悉這些聖經的:作假見證被咒詛,直到永遠滅亡(出埃及記20:16-21;申命記5:16-20;箴言6:16-19,箴言19:5,19:9,21:28;馬可福音10:19)。如果門徒作假見證,當時的猶太人早就見獵心喜、繩之以法了。但他們只能迴避這件事。沒有一起控告和審判使徒的案件罪名是假見證,只是控告使徒不服從掌權者的命令。如果耶穌復活如此荒誕不經,當時的猶太人根本不需要「煩惱」,這種流言一定自生自滅。然而耶穌復活屬於「國家機密」,保羅在受審的時候將之公開於眾(使徒行傳4:1-3,4:16-21,5:40,6:10-11,24:13-21)。

2、證物

大石頭、裹屍布和空墳墓。猶太人和羅馬人無法面對。而主日取代安息日是明顯的歷史見證——若沒有復活,安息日的更新是不可理解的。

3、證人

然而門徒的重生更是歷史性的見證。哥林多前書16:1-10列舉的5類見證人讓任何法庭啞口無言。門徒的「復活」不可能有別的解釋。這是唯一的解釋:「35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釋放原文作贖)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36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37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38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39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40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希伯來書11:35-40;另參啟示錄6:9,12:11,12:17,17:6,19:10,20:4)。至少有300年的時間,信基督是沒有任何屬世的好處的,信仰就意味著殉難。殉道者與任何宗教和政治死難英雄都不同。某些民間宗教的好處是不花錢就可以治病,或者不花錢就吃魚;至少還可以強身健體,驚為天人。政治英雄是為了追求革命成功之後的分配性利益,至少追求照照汗青什麼人的榮耀。但基督徒根本沒有這樣的榮耀,還要為主受苦。若一定要說信基督的好處,那只有一條,就是復活。復活就是門徒勇氣和殉道之謎的答案。如果沒有這樣的邏輯,基督教殉道史是完全不可理解的。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這是我們的信仰。「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約伯記19:25)。阿門!

任不寐,201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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