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恩惠、憐憫和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馬可福音6:45-52:
45耶穌隨即催門徒上船,先渡到那邊伯賽大去,等他叫眾人散開。
46他既辭別了他們,就往山上去禱告。47到了晚上,船在海中,耶穌獨自在岸上。48看見門徒,因風不順,搖櫓甚苦。
夜裡約有四更天,就在海面上走往他們那裡去,
意思要走過他們去。
49但門徒看見他在海面上走,以為是鬼怪,就喊叫起來。50因為他們都看見了他,且甚驚慌。
耶穌連忙對他們說,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51於是到他們那裡上了船,風就住了。
他們心裡十分驚奇。52這是因為他們不明白那分餅的事,心裡還是愚頑。
感謝神的話語。馬可福音6:45-52可以交叉結構如上。我把今天的證道信息分成兩部分:首先分析這段經文的結構和意義;然後藉著聖地之旅所看見的考古信息,對這段經文加以應用。願那用五餅二魚和水面行走神跡啟示自己,並藉著這樣的聖餐真理和復活真理建造自己教會的基督,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就是孌童和妓女橫行的世代,加倍與我們眾人同在;使我們分別為聖。因為主說:「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申命記23:17;另參哥林多前書6:9))。當神的兒子被棄絕,特別是當「神的兒子與人的女兒交合生子」,人類又到了這樣的境地:「17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18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創世記6:17-18)。阿門。
一、釋經:結構與意義
1、基督論:那分餅的事(45;51b-52)
45與51b-52前後呼應,將五餅二魚的神跡引證為水面行走神跡的基本背景;從而指向基督和祂復活的真理。如果五餅二魚或聖餐預表耶穌的死和復臨(哥林多前書11:26);那麼水面上行走則指向基督的復活,或祂對死亡和魔鬼的勝利(創世記6:17;啟示錄21:1;馬可福音5:13;路加福音17:27;羅馬書6:3-4;彼得前書3:21;以賽亞書27:1;以西結書29:3,32:2等);或祂復活使我們稱義(詩篇71:20)。
換言之,「不明白那分餅的事」,就不可能明白水面上行走的事。這兩者之間的聯繫,正如約翰福音6:54所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但對復活真理的無知和無視,不僅是門徒的問題,也是今天教會的問題。如果教會不能成為復活或水面行走神跡的見證,那麼基督徒一定會被死亡恐懼特別是政治恐懼所擄掠,結果必然淪為孌童和淫婦。孌童因政治恐懼作暴君的太監和奴僕,因此不惜否認主名,彎曲真理,出賣耶穌。孌童就是那些「不談政治」或反政治屬靈高調的「基督徒」;他們榜示因為愛和真理而「低調」,他們的低調僅僅是因為被希律嚇破了膽並且貪愛世界,又自作聰明,一位世界的王看不洞他們的藏頭詩。而淫婦主要是律法主義者,因為自義和從未得著稱義,更棄絕復活使人稱義的真理(羅馬書4:24-25,6:4-5)。她們必然藉著控告弟兄吃人自義,更藉著釘別人的肉身十字架而與魔鬼和世人行淫。因此他們嗎必然愛管閒事,說長道短;必然常常學習,終究不能明白真道。她們甚至成為女牧者,起來教導男人,成為現代耶洗別(以西結書13:18;啟示錄2:20)。總而言之,假牧師是出賣基督的猶大;淫婦是獵殺弟兄的寧錄或以掃。所以復活的主對彼得說:你往哪裡去(Quo Vadis)。如今又到了亞撒和約沙法改革的時候了。
時不我待。耶穌隨即(εὐθέως!)催(ἀναγκάζω,to necessitate, compel, drive to, constrain)門徒上船,先渡到那邊伯賽大去,等他叫眾人散開」。一方面,這是面對末世審判的緊急狀態;另一方面,教會要與世界分別為聖。而這場催促不僅是面對末世審判的,也背靠這聖餐事件——世人棄絕了基督的身體和血。ἐπὶ τοῖς ἄρτοις,of the loaves——關於那些餅的事,至關重要。
2、基督與教會(46-48a與50b-51a)
46-48a與50b-51a前後呼應,可以指向基督和教會關係的真理。即基督是教會的大牧人,祂愛教會甚至為教會捨命,祂作中保和升入高天的大祭司為罪人和教會禱告或代求;祂藉著聖靈安慰教會,祂藉著真理與教會同在。值得強調的是,主耶穌的禱告不是王牧師式的人前禱告,祂離開眾人才去禱告,或正如耶穌自己教導的(馬太福音6:5-8)。他既辭別了他們:καὶ ἀποταξάμενος αὐτοῖς ἀπῆλθεν,And when he had sent them away, he departed……惟願中國教會的禱告表演早日下架。這是我們的教會:有執事,沒有執事會;有禱告,沒有禱告會。誰符合聖經呢?另外,這裡的「他們」可以同時指向世人和教會——主耶穌在審判之前,為萬人禱告。
這是與五餅二魚神跡發生的同一天,從晚飯轉向黑夜。ὄψιος,late;evening。大約是在下午3點到晚上6點這段時間;也可以指晚上6點到天黑這段時間。當然,按猶太人的曆法,此時也是新一天開始的時候。
此時耶穌獨自(μόνος)在岸上,但門徒的船在加利利海中。這是我們的主。一方面,祂完全知道我們的艱難,知道每一間教會每一位基督徒信的恨艱難。祂看見,祂看顧;祂是神(創世記16:13;31:42)。祂看見我們勞苦:βασανίζω,to test (metals) by the touchstone;to question by applying torture;to vex with grievous pains (of body or mind), to torment;to be harassed, distressed。因為風不順:ἐναντίος,over against, opposite;逆風。另一方面,祂一定向我們走來,帶領我們一起度過風和海。四更天大約是凌晨1-3點。考試到最艱難的時候,祂來了。「人子到了」——這是救贖的真理,也是殉道的真理(馬太福音10:16-42)。
3、教會與基督(48b與49-50a)
48b與49-50a前後呼應,強調基督和教會另一方面的真理:教會看見了這神跡和復活的主;因此教會應該和必須是基督復活的見證。而教會作為基督復活的見證,乃是教會從復活的主那裡領受的核心使命。孌童和淫婦不可能是基督的見證,只是罪、死亡和魔鬼的見證。在這個意義上,仍然可以稱之為魔鬼之子或撒旦的差役。
這是人無法想像的一幕,這是神跡。但也許門徒比我們更敏感這神跡意味著什麼。翻作鬼怪這個名詞是φάντασμα,這個名詞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2次。大意是:an appearance;an apparition, spectre;幻象,幽靈、幻影、幻覺。我個人更願意將之理解為「幻覺」。他們按正常人的理性,不可能相信這是真的,因此只能認為是幻覺。馬太福音14:26是這樣表述的:「門徒看見他在海面上走,就驚慌了,說,是個鬼怪。便害怕,喊叫起來」。恐懼和喊叫不是因為這個幻覺或錯覺,而是「因為他們都看見了他,且甚驚慌」。這裡特別強調,「他們都看見了他」:πάντες γὰρ αὐτὸν εἶδον;每個人都是見證人和目擊者——水上行走與登霄石完全是不同的事實。
是因為門徒發現這根本不是幻覺而是事實,而是因為他們清清楚楚看見了並互相確證了這一事實。於是他們「且甚驚慌」。ταράσσω,to agitate, trouble(馬太福音2:3等)。沒有人可以面對神,沒有罪人能站立在神的面前。具有馬可福音特色的εὐθέως在這裡再次出現,這個「連忙」並與45中的「隨即」也前後呼應。我們要立即離開世界和罪,我們要立即歸入基督的救恩。第一、你們放心。θαρσέω在新約中出現8次,赦罪之後的平安,信心之中的勇氣。第二、是我。一方面,祂 是自有永有的那位神;另一方面,人類放心的原因是因為「有我」。耶穌的十字架取代了人類大洪水。第三、不要怕。已經在基督救恩之下的人,就不需要怕任何人控告審判和危險死亡。
4、走過他們去(48c)
中間這一句話(48c)可以這樣理解:主復活了,並且要向門徒顯現;並藉著這樣的顯現,將罪人從孌童和淫婦變成新造的人。καὶ ἤθελεν παρελθεῖν αὐτούς,and would have passed by them。這一句很奇怪的經文。一方面,耶穌願意或本來的意思(θέλω,to will, have in mind, intend)是經過他們,而不是到達他們那裡去。換句話說,耶穌是要我們藉著祂對水的勝利,或祂的復活,能夠勝過這場試探。但是,只是因為我們仍然小心,最後祂只能「於是到他們那裡上了船,風就住了」。換言之,是因為我們對復活真理的愚頑和小信,導致了我們在黑夜和風暴中的驚慌失措。
但神憐憫我們,祂體諒了我們的軟弱,再一次親自來安慰我們,帶領我們,與我們同在。神並不蔑視我們的惡恐懼,但我們沒有理由將恐懼粉飾成屬靈和成熟。我們只是需要在恐懼中呼喊神的幫助和同在。動詞παρέρχομαι的基本含義是:to go past, pass by(馬太福音5:18,8:28等)。是經過門徒然後繼續向前;只是給門徒看見祂在水面上行走的事實;而不是要去他們那裡上船。如今,耶穌第一次來已經成為παρέρχομαι;祂的死和復活都經過了我們,而且已經過去了。那麼,我們遭遇黑夜和風海的時候,會有信心和勇氣嗎?如果沒有,我們就需要教會,或神藉著聖道(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和聖禮(那分餅的事)的同在。
如果說水指向神的審判和死亡;那麼主耶穌的七大神跡中有三大神跡與水相關;而門徒都是這神跡的見證人:把水變成酒;平靜風和海;在水面上行走。這也讓我們想起約翰福音21:14:「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不僅如此,走過他們去,讓基督與所有異教的「神跡」完全不同:唯有基督的神跡有法學的證據,有見證人。因此祂是真的。所以主說:「15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16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啟示錄22:15-16)。阿門。
二、應用:在加利利海上
感謝主把我們帶到加利利海,使我們可以聲臨其境地認識耶穌神跡所發生的地理和歷史背景;並能從中看見更豐富的真理與恩典。我的領受是:五餅二魚和水面行走的神跡,應該都發生在伯賽大附近,而非傳統上認定的塔布加或革尼撒勒。而圍繞伯賽大所進行的一切考古發現,又可以讓我們對這些神跡有著更為深刻的看見。
1、耶穌與加利利海
第一,耶穌平靜風和海,應該發生在從迦百農到格拉森的海路上(馬可福音4:35,5:1);而趕鬼入豬的神跡,發生在加利利海東岸的格拉森-加達拉一帶。
第二,醫治血漏之女和女孩而復活的神跡,應該發生從耶穌從格拉森返回迦百農的路上(馬可福音5:21,6:1)。
第三、施洗約翰被殺之後,耶穌從迦百農再一次坐船退避(暗暗地)到約旦河東岸的曠野,應該靠近伯賽大的地方(馬太福音14:13;馬可福音6:31;路加福音9:10;約翰福音6:1)。這是符合政治邏輯的:希律安提帕是加利利分封的王,而迦百農在安提帕的境內。但安提帕的兄弟腓力,就是把安提帕奪去妻子的希律腓力,是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而伯賽大在特拉可尼境內(路加福音3:1)。耶穌幾乎等於「出國避難」。
第四、耶穌在水面上行走,應該發生在從伯賽大附近的曠野繞行伯賽大和迦百農-革尼撒勒方向的海上(馬可福音6:45,53;約翰福音6:17,24)。到此為止,耶穌穿越約旦河進入加利利海的海面,整整四次之多。如果我們將約旦河入海理解為生命進入死亡,那麼耶穌在這裡的穿行往來,實際上是要將復活的真理顯明出來。
第五、耶穌繼續「政治避難」,從革尼撒勒退到推羅西頓(馬可福音6:53;馬太福音15:21)。然後耶穌又從西頓返回伯賽大,醫治瞎子(馬可福音8:22);並從那裡上到黑門山(馬可福音8:27);從那裡登山顯榮,再穿越加利利開始了十字架之旅。
2、伯賽大到迦百農
無論如何,水面上行走的神跡是圍繞伯賽大進行的。但伯賽大的神學意義在教會傳統中顯然被輕視或忽略了;而這樣的忽略就會失去對五餅二魚神跡以及海面行走神跡的理解。那麼關於伯賽大,我們能知道一些什麼呢?她與耶穌的這些神跡有什麼關聯呢?
伯賽大這個專有名詞在新約中出現了7次。
首先,伯賽大是耶穌咒詛的城市之一;而考古學證明了耶穌咒詛都應驗了(馬太福音11:21;路加福音10:13)。其次,伯賽大是使徒腓力、彼得和安德烈的家鄉(約翰福音1:44,12:21);彼得和安德烈後來「移民」到了迦百農,當然他們也可能在兩處或兩個「國家」都有房產(馬太福音8:14;馬可福音1:29)。無論如何,使徒們實際上都不是貧民,而是家道殷實。最後,伯賽大有三大神跡:五餅二魚、水面行走和醫治瞎子(馬可福音6:45;馬可福音8:22;路加福音9:10)。關於伯賽大醫治瞎子的神跡,有一點是被特別強調的;「耶穌拉著瞎子的手,領他到村外」(馬可福音8:23);「耶穌打發他回家說,連這村子你也不要進去」(馬可福音8:26)。值得強調的是,這裡的κώμη應該不是之村莊,而是指城市,並且是有著交易市場以及會堂的城市(馬太福音14:15;路加福音5:17,9:12;約翰福音7:42)。主耶穌吩咐的醫治的人盡快逃離伯賽大,如同天使這樣吩咐彼得逃離所多瑪。因此這三件事合併起來,顯示了這樣的真理:耶穌進入伯賽大代表的世界,就是為在她滅亡之前,呼召人出來得救。
那麼伯賽大的罪惡到底是什麼呢?
(1)伯賽大是一座大城。我們知道人類城市文明始於該隱,而完善與寧錄。伯賽大實際上是一座巨大的都城。在歷史上,應該是基述(Geshur)大城文明的一部分(約書亞記13:11-13;撒母耳記下3:3;13:37-38;14:23,32;15:8;歷代志上2:23)。基述一直是以色列人的冤仇。雖然大衛王與仇敵基述王達買的女兒瑪迦聯姻(另外一位瑪迦就是南國的耶洗別);是那裡成了押沙龍的避難所或軍營與學校。而在耶穌世代,伯賽大是希律腓力獻給該撒之妻(或女,Livia Julia)的禮物(Bethsaida Julias),在諂媚權力方面,腓力與獻上提比哩亞的安提帕可以互相媲丑。不僅如此,這一事實不僅注意說明「王城」不可能是小村;而且那位「女神」實際上是羅馬暴君的極端產物(如果她就是那位奧古斯塔)。因此伯賽大在耶穌世代只能是異教文化猖獗的中心,這一點也被不遠處豬群雲集所證實。也許因為同樣的原因,彼得等使徒被迫遷往迦百農。
(2)伯賽大是獵人之城,也可以說是殺人之城,寧錄之城。「伯」(בַּיִת)在希伯來文中就是House,自無異議。「賽大」(צַיָּד)作為陽性名詞只出現1次,意思就是獵人(hunter;耶利米書16:16)。而同義詞צַיִד則出現了19次(創世紀10:9,25:27,25:28,27:3,27:5,27:7,27:19,27:25,27:30,27:31,27:33;利未記17:13;約書亞記9:5,9:14;尼希米記13:15;約伯記38:41;詩篇132:15;箴言12:27);動詞צוּד出現了18次(創世紀27:3,27:5,27:33;利未記17:13;約書亞記9:12;約伯記10:16;38:39;詩篇140:11;箴言6:26;耶利米書16:16;耶利米哀歌3:52,4:18;以西結書13:18,13:20;彌迦書7:2)。三者合計在舊約中出現了38次。獵人的始祖就是寧錄,傑出代表人物就是以掃,而以掃基本上可以說是希律家族的祖先。簡而言之,獵人文化指向如下罪惡:首先,不僅殺害生命,而且是設計或惡意殺害;其次用肉身或事物試探人;最後,他們主要獵殺神的百姓和僕人。押沙龍在這裡學會了獵人的一切「學問」。另外,唯有耶穌用自己的身體和血才能救贖獵人或獵肉文化中的罪人;或者,以獵人之道還治獵人之身(末世審判)。也正因為如此,五餅二魚神跡(耶穌捨身)和水面行走神跡(勝過死亡並且審判)才是可以理解的。值得一提的是,基述(גְּשׁוּר,Geshur)的一個意思是驕傲的旁觀者和冷血的看客(proud beholder)——這是一種屬靈的瞎眼,因此在這裡醫治瞎子別有深意。我們甚至還可以想像獵人觀看獵物被獵殺的場面,你絕對不要在獵人眼裡看見任何同情和懺悔;他們因獵物而歡喜快樂,並將之粉飾為成功和幸福。獵人不僅製造你的死亡和悲劇,而且要聚精會神地欣賞與玩味。不僅如此,大衛王那次婚姻,罪惡可以類比「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創世紀6:4)——生子押沙龍。大衛父子實際上都被淫婦(巴比倫大淫婦)獵取了。這一點可以參考以西結書13:18,「說主耶和華如此說,這些婦女有禍了。她們為眾人的膀臂縫靠枕,給高矮之人作下垂的頭巾,為要獵取人的性命。難道你們要獵取我百姓的性命,為利己將人救活嗎」。女獵人是獵人中的超級惡者,正因為如此,迦南和巴比倫以及希臘羅馬的女神首先都是女獵人。這次以色列之行我們也在一些考古遺址中見識了亞馬遜族的無乳女戰士,這些女男人實際上就是女獵人。
(3)伯賽大是一座石頭城。如今顯出一片石頭廢墟。每一個罪人都是用律法主義打人的石頭;而彼得等門徒不過是其中的一部分。僅僅是因為蒙受了恩典,如今成了建殿的「磐石」。而繼續留在伯賽大的石頭門,經過戰火焚燒,不過顯出本相。這是公義的。
因此,從伯賽大到迦百農(字根即挪亞)的路線,就是從獵人寧錄之城進入挪亞方舟的過程。聖經稱迦百農是耶穌的第二故鄉或自己的城,一方面與獵人的城對立分別;另一方,迦百農一度成為挪亞方舟停泊的地方。但「挪亞一家八口」進入方舟之後,就是那地得救的人數滿了,耶穌就啟程了。因此最終迦百農也被咒詛,與伯賽大格拉汛一同淪為廢墟。這因此加利利海北側的這些城市文明,不僅是耶穌第一次來的見證,也是耶穌復臨的見證——她們同時具有基督論和末世論的意義。這是主的話語:「37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38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39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衝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40那時,兩個人在田里,取去一個,撇下一個。41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42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馬太福音24:37-42)。但祂願萬人得救,不願意人沉淪。阿門。
任不寐,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