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七課:尋找、審判以及救贖(3:8-21)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創世記3:8-21

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9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10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11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1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13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17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20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21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感謝神的話語。今天的證道經文可以這樣交叉結構。一、人的躲藏(8)與神的遮蓋(20-21);二、人的犯罪(9-13)與神的審判(16-19);三、審判魔鬼與基督得勝(14-15)。換一個角度說:福音真理的核心是基督勝過魔鬼(14-15),而這場勝利是藉著三大基督事件完成的:道成肉身(8)、死而復活(20-21)及基督復臨(14-15);基督勝利是為了救贖失喪或犯罪中的男女(9-13)、咒詛中的男女(16-19)。如果說創世記第一章的神學主題是神的創造,第二章的神學主題是教會(伊甸園與選民);第三章的主題就是基督的救贖。耶和華在園中行走預表基督的道成肉身,耶和華用皮子給亞當夏娃作衣服穿預表基督的死而復活(十字架事件),女人的後裔勝過蛇預表了基督對魔鬼的勝利或基督的復臨。特別是基督是進入叢林中尋找罪人的基督,此舉攸關教會的「政治立場」:必須進入世界,但是為了找人回家。而這一道成肉身的真理,分別著真假師傅、真假弟兄、真假先知和真假教會:

「1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2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3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4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5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6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約翰一書4:1-6)。上述三大基督事件都可以歸結為道成肉身的真理。學習創世記的課程,返回起初,我們一直承擔這這樣兩大福音使命:第一、傳統要放在聖經之下一一檢閱;第二、讓聖經再一次成為我們自己和現實生活的活水源泉。「耶和華阿,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篇119:89)。阿門。

一、人的躲藏(8)

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

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1、道成肉身(8a)

樹欲靜而風不止。這一幕如果發生在黃昏或夜晚,那麼創世記3:1-7就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神在新的一天開始臨到亞當和夏娃。既然有公義的神在,祂就不會放過罪惡;既然神就是愛,祂就一定回來尋找那失喪的兒女。問題的關鍵還在於,神如何能找到我們?祂唯有道成肉身才能成為肉身的救贖。創世記3:8a非常充分地預表了上帝在基督裡向人的顯現以及對人的尋找:「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19:10);「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羅馬書10:20)。如果亞當時代有很多罪人,但基督惟獨向亞當夫婦顯現;這道理是一貫的,因為「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書13:8):「12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13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太福音9:12-13)。夏娃可以否定神的名是耶和華,但祂沒有棄絕我們。

不過在原文中,「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קוֹל)」這句話在句子之首,這更進一步確證了「道成肉身」的真理;因「神的聲音」更是預表基督的:וַֽיִּשְׁמְעוּ אֶת־קֹול יְהוָה אֱלֹהִים,And they heard the voice of the LORD God。其次是神的聲音在園中行走:מִתְהַלֵּךְ בַּגָּן,walking in the garden,祂住在我們中間,並且藉著帳幕在我們中間行走(約翰福音1:14;利未記26:12;申命記23:14;撒母耳記下7:6-7)。最後,祂是在涼風中顯現:לְרוּחַ הַיֹּום,in the cool of the day。按那裡的天氣,這應該是指一天傍晚或黃昏的時候(路加福音24:29;約翰福音20:19)。當然,這個黃昏時刻也可以指人生或選民歷史的窮途末路。這首先也是亞當和夏娃最絕望的時刻;耶和華在旋風中向絕望的約伯顯現。值得強調的是,翻作「涼風」的字就是創世記1:2中的「靈」(רוּחַ)——世界再一次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再一次運行在水面上。這與基督事件也是平行的:聖靈感孕,聖靈的洗禮、聖靈的帶領(曠野試探)和聖靈的降臨(五旬節)。

2、黑暗漸深(8b)

但是,「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5)。罪人要躲藏神:「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3:7);而且越藏越深:「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עֵץ)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從樹葉到林中,一方面顯示裙子方案不足以遮蓋罪;另一方面,但人雖然發現這種文明的困境,卻繼續向人本主義的錯誤中沉陷,而不願意尋找基督的遮蓋。這是一葉障目到只見森林的墮落。或者可以相當於從教會歸隱山林的異教路線。夫妻(הָֽאָדָם וְאִשְׁתֹּו)是一同隱藏的:חָבָא,to withdraw, hide;這個動詞也指「暗暗地逃跑」(31:27)。多年以後詩人才發現,人逃避神是徒然的(詩篇139:7)。「耶和華神的面」(מִפְּנֵי יְהוָה אֱלֹהִים)與「耶和華神的聲音」平行,再度預表基督(哥林多後書4:6)。也可以這樣說:聲音指向聖道;面指向聖禮——神藉著聖道和聖禮臨在。

陽性名詞תָּוֶךְ(midst, middle)顯示他們已經逃進森林的中央,如同約拿深陷大海之中。這對犬儒主義精英一定以為自己已經成功逃脫。而逃進這些森林有什麼特別的含義嗎?首先,創世記2:9a,「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中所有的樹木作食物之用,並不是逃城。亞當實際上找錯了「基督」。罪人投靠於食物或錢財,實為虛妄。其次,以西結書31章中,園中樹木都敗壞了,淪為偶像崇拜者或亞述王法老王的「嫉妒徒」:「我使它的枝條蕃多,成為榮美,以致神伊甸園中的樹都嫉妒它」(9);「在這樣榮耀威勢上,在伊甸園諸樹中,誰能與你相比呢?然而你要與伊甸的諸樹一同下到陰府,在未受割禮的人中,與被殺的人一同躺臥。法老和他的群眾乃是如此。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8)。伊甸園的樹木成了法老的群眾,亞當夏娃實際上是逃入世界,躲避神;逃離生命樹或教會,進入埃及或者陰間,撒旦一會。

二、神的尋找(9-13)

9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10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11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1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13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我有理由相信,當耶和華神找到那兩個人的時候,他們一定面紅耳赤。當時他們正坐在桌子的一角,恨不得找個洞鑽進去。當然,戲份比較足的夏娃還可能起來主動擁抱神的使者也未可知——好大一片落葉,好一堵粉飾的牆。果然來自牆國。但總是神來找人,不是人去找神。而且神是藉著話語、特別是問題找到人。簡而言之,神依次用三個問題來尋找亞當和夏娃。第一個問題:你在哪裡。其實你們知道你們當下的處境或犯罪的事實,神也知道。第二、誰告訴你。這涉及人要聽誰的話語:神的話,還是蛇的話,或人的話,或女人的話。第三、你作了什麼。你必須正視和辨認你的犯罪事實——你們傷害了真理之樹,你們拆毀了神的家。而且三個問題都是神對人的追問,沒有人有資格像神這樣追問別人;每個人都是這個第二人稱單數的「你」;但是,現在呼喊的就是聽從夏娃的亞當。

1、先找男人(9-12)

雖然女人先犯罪,但是上帝還是先找男人算賬。這就是所謂男人是女人的頭;所謂的一家之主。這段經文可以分成兩部分。其中9-12是針對男人的呼喊;而13則是針對女人的質詢。一方面,對男人的追問篇幅較長;而上帝只向亞當顯現,與上帝常常只向亞伯拉罕顯現,復活的基督只向門徒顯現等真理是一脈相承的。另一方面,每個罪人都要站到上帝的面前,沒有人在神面前有豁免權。首先請注意,神說變成了神呼喚(קָרָא,1:5,8,10)——神現在要藉著祂的呼籲作分別的工作。9-12包含上帝與亞當的兩輪對話:

第一、你在哪裡(9-10)。是神來找人,而不是罪人找神。罪人寧願找森林,也不會找神。相反,罪人只會一味地躲避神。這一事實讓一切人本主義的悟性邏輯顯為謊言。亞當夏娃即使葬身密林深處,但仍然無法阻擋神的聲音或道成肉身的尋找:וַיִּקְרָא יְהוָה אֱלֹהִים אֶל־הָֽאָדָם וַיֹּאמֶר לֹו,And the LORD God called unto Adam, and said unto him。神的第一個問題或被神學家津津樂道的第一追問是:אַיֶּֽכָּה,Where thou?一方面,神知道你在哪裡,你的躲藏毫無意義;另一方面,神要人反省自己,你此時此刻墮落到何種境地。副詞אַי的含義比較豐富:where,whence,which,how等。這個字第二次出現的時候是針對該隱的:「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4:9);第三次在創世記16:8,「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神這樣追問,更是為了盼望亞當悔改:「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啟示錄2:5)。因此耶穌第一次來不是為了審判,而是為了救贖:「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17)。神切切盼望亞當回頭。

亞當轉移話題,他不願意認罪悔改:「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捉迷藏」或逃亡而被找到,必有尷尬:我在這裡挺好。亞當的回答可能是充滿惱怒的,甚至有挑戰和死豬不怕熱水的剛硬(4:9;何西阿書6:7)。我這話是有聖經根據的:「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19)。亞當的悖逆和背約是理解亞當一切反應的前提。否則,若亞當是有信心和順服的,他就不會被趕出去(以西結書33:11;提摩太前書2:4)。值得注意的是,亞當這句話完全沒有提到夏娃,只有4次的第一人稱單數「我」。至少此時此刻,亞當還是願意為夏娃遮蓋的:一副大丈夫敢做該當的姿態。首先,亞當承認自己聽見了「你的聲音」;אֶת־קֹלְךָ שָׁמַעְתִּי בַּגָּןי,I heard thy voice in the garden;亞當是明知故犯。其次,亞當承認自己害怕了:וָאִירָא,and I was afraid,——人的恐懼是因為罪以及罪人在神的面前無所遁形(15:1等)。再次,害怕的理由是:因為我赤身露體,כִּֽי־עֵירֹם אָנֹכִי,because I was naked。這裡的「我」(אָנֹכִי)是被重點強調的。有可能也是為了將夏娃摘出去。亞當承認自己是赤裸的,但卻沒有說這是羞恥的,或應該悔改的。所以最後亞當說:我便藏了,וָאֵחָבֵֽא,and I hid myself.(8)。亞當反覆說:我躲避你是有原因的,不是無緣無故的。你的使者罵我喪盡天良,而我又知道被罵中了;但我的憤怒和仇恨超過了我的信仰。罪人總是能為自己的罪與逃找到理。相反,亞當甚至將自己的「誠實」想像為一種勇敢或美德:你以為我願意躲藏嗎?還不是因為你?還不是因為我的小心臟怕怕怕,難道我不該被你憐憫嗎……不僅如此,亞當現在可能將自己打扮成律法主義者(出埃及記20:26);甚至是一位好的祭司或神的僕人28:42-43)。我同意Nahum在這裡的解釋:亞當這個姿態是為了將自己與「蘇美爾文明」或近東地區流行的邪教儀式區別出來:那些祭司為了豐產和生殖的目的,常常裸體敬拜他們的偶像。

你們逃離講道台或智慧樹,實際上是一場裸奔。神知道,你們知道,教會也知道。確實很難看。正因為如此,亞當不願意直接面對神的問題,這是亞當的邏輯:我裸奔至此是不對,但我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恐懼或政治恐懼。森林無限好就是一種解釋,而解釋,已經是懊悔。亞當實際上在自己的解釋中繼續躲藏,他的解釋本身是更黑暗的森林,如同橄欖山和客西馬尼園裡面的黑夜與森林。一些猶太學者告訴我們,所謂「我……聽見你的聲音」如同說「我聽從你的聲音」;因此亞當的話充滿了反諷。他聽見了神的話,甚至表示聽從神的話,但實際上正相反;亞當聽道成仇,但恰恰表明了道的力量。

第二、你幹了什麼(11-12)

亞當遮蓋了犯罪的基本事實:你赤身裸體和害怕乃是因為你違背了神的誡命;而你違背神的誡命是因為你把吃放在了真理之上;並且作為一個大男人聽從了你妻子的情慾和謊言。但亞當完全迴避了這個事實。換言之,你並不是受害者和可憐蟲,而神才是你傷害的對象。不是你被傷害了,而是基督及其教會被你出賣和傷害了;並且上帝的兒子要為你的犯罪付出代價。人的不講理和顛倒黑白在亞當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但是神不會放過亞當的狡猾,何況亞當的狡辯出賣了自己。既然你承認你赤身裸體了,那麼神就繼續追問:「11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換言之,你落到今天這步田地,不是誰逼你的,是有原因的,是你咎由自取;但你完全迴避了你的犯罪事實。מִי הִגִּיד לְךָ,Who told thee,誰告訴你。一方面,這個「誰」顯示亞當時代應該還有別人;另一方面,這個「誰」應該指向夏娃和蛇——它作為控告者,最終會控告你的肉身。告訴,נָגַד:to be conspicuous, tell, make known。這個動詞第二次出現的時候也與肉身或個人隱私的控告有關(9:22)。赤身裸體(עֵירֹם)第三次出現。

好一場沒羞沒臊的裸奔!最後,上帝責備亞當他必須正視自己的犯罪事實:「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你不就是為了那點錢(吃)的破事兒嗎?!無論是為了公義還是為了愛,神必須告訴亞當他的犯罪事實或常識:你為了一口吃的並嬌寵那無知的婦人而賣主賣友(提摩太前書3:1-7)。神的追問再一次以疑問句的方式出現,是為了給亞當認罪悔改多一個機會。毫無疑問,亞當犯罪了,因為「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一書3:4)。צָוָה(2:16)重複出現,讓亞當知道他的問題是違背了上帝清清楚楚交付給他的誡命或律法。亞當還能回頭嗎?

現在我們來看男人的醜惡。在沒有什麼政治危險的時候,亞當是可以表演男子漢的。但是,當定罪真的臨到了,他就是開始怨天尤人:藉著對別人的控告轉移責任;同時間接控告上帝宣告自己的天真無罪:「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一方面,那女人是你給我的(הָֽאִשָּׁה אֲשֶׁר נָתַתָּה עִמָּדִי,The woman whom thou gavest to be with me),因此更是你的責任;另一方面,是那女人的責任,因為是她給我的(הִוא נָֽתְנָה־לִּי,she gave me)。「我也不願意這樣呀」。亞當把罪坐實或轉移到這個與他無關的事實上:別人犯罪,上帝有責。這也是忘恩負義喪盡天良的亞當,因為他不久前還歌頌上帝為他造了妻子;而且剛剛聽從了妻子的話。現在,神的恩典(נָתַן)和別人的給予(נָתַן)就成了神的責任和別人的責任。而第三才是亞當自己的責任:מִן־הָעֵץ וָאֹכֵֽל,and I did eat。這是亞當的認罪程序:上帝第一責任,女人第二責任;亞當第三責任——因此實際上亞當沒有責任。但是亞當的辯解同時出賣了他:他違背了上帝的話語,順服了女人的話語;任何強辯在神面前都是在定自己的罪。

2、再找女人(13)

亞當也許為自己暗自喝彩,卻不知道失去了怎樣的機會。神暫時先把亞當放到一邊;但我願意看見「耶穌哭了」,或者目視這三次否認主名的彼得。亞當的回應顯示,他不會回頭了。被驅逐的命運已經定了。就是在這涼風浩蕩的夜晚,神是否已經陷入這樣的憂傷之中了呢:「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7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創世記6:5-7)。浪子已經決意要去遠方,豬是呼喚他們——將來一定是這樣:「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里去放豬。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路加福音15:14-16)。既然亞當指望不上,耶和華神轉向夏娃。也許神盼望至少夏娃可以主動認罪悔改。當然會有聲音攔阻神:「人家我可是女人野」;你和一個女人較什麼勁呢……人都是說謊的,只有神是公義的,只有神是愛。

女人確實犯了罪,她沒有豁免權;而上帝找到女人,為給她一個機會。「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路加福音18:8b)。「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這是神提出的第三個問題:מַה־זֹּאת עָשִׂית,What this thou hast done?這是神給亞當的問題,也是神給夏娃的問題。神第三次盼望人類悔改。וַתֹּאמֶר הָֽאִשָּׁה הַנָּחָשׁ הִשִּׁיאַנִי וָאֹכֵֽל:And the woman said, The serpent beguiled me, and I did eat。夏娃也不認罪,反而把責任都歸給了蛇。蛇當然不是無辜,但是,夏娃更非無辜。נָשָׁא:to beguile, deceive;欺騙,引誘。把自己說得很傻很天真,簡直me too;這是女人一貫的伎倆:誰讓我起初瞎了眼。這位同學完全忘記了自己起初怎樣一馬當先、與蛇共舞、捨我其誰的。當潘金蓮演義秦香蓮的時候,只有白左和中國的道德偽君子們願意趨之若鶩。利用和煽動所謂民意趁機報仇。但夏娃這一套可憐楚楚的小資模樣,這個與蛇分別起來求抱的巨嬰身段,可以騙人騙鬼,但騙不了神。

三、兩位後裔(14-15)

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我們不僅生活在喪盡天良的基督徒中間:他們禁止一切政治話題,實際上禁止上帝道成肉身進入叢林來尋找失喪的亞當夏娃;實際上他們自己就是躲進叢林中的亞當和夏娃。而且,我們也生活在假冒偽善的基督徒中間:他們禁止講道台談論罪惡與審判的信息,無視屬靈戰爭的基本事實。他們只是異教徒。我們在創世記3:14-19中看見了一個審判世界的王(蛇)和世人(亞當和夏娃)的上帝,言之鑿鑿,天理昭彰。而我們與使徒保羅共享著同一信仰;我們信的才是同一位神:「24過了幾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來到,就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25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26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27過了兩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使徒行傳24:24-27)。但即使在監裡,保羅繼續傳講同樣的福音(使徒行傳28:31)。誰讓神成為說謊者呢,不就是那古蛇嗎?歲月靜好必然是毒蛇的種類。

1、咒詛魔鬼(14)

上帝沒有放過任何一種罪,沒有放過任何犯罪者。神按創世記3:1-7的犯罪事實和順序,一一找到了每一位罪犯。全世界都在神的審判之下。當然蛇首當其衝。如果邪教徒片面強調「掌權者」是神所命的,他們本該承認相應的真理:掌權者更首先在神的審判之下。只是神沒有用問題臨到蛇。跟那惡者是沒有什麼討論的必要的;因為上帝不會救拔魔鬼,只是救贖罪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希伯來書2:16)。所以神沒有給蛇任何說話的機會,神也知道魔鬼滿口謊言。必須直接拉黑魔鬼之子,這是上帝「推特」的基本原則;不需要給魔鬼之子任何「言論自由」和狡辯的機會。

神首先宣判「你既作了這事」:כִּי עָשִׂיתָ זֹּאת,Because thou hast done this。直接宣判,不需要你狡辯。一方面,神知道一切,知道你幹了什麼;你否認也沒有用。另一方面,既然你做了這事,你就不能要求聖靈不可「妄議中央」;神的審判一定臨到。沒有任何掌權者有能力對上帝的臨在實施「網絡封鎖」。伊甸園的防火牆就是那片叢林,但對道成肉身的基督而言,形同虛設。異教徒千方百計阻斷和彎曲道成肉身,就是為了保護他們的肉身而將道擱置在彼岸。但神怎麼說呢:「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詩篇2:6)。「你們世上的君王」要重讀詩篇第2篇。

其次,魔鬼犯罪配得的懲罰就是咒詛:אָרוּר אַתָּה,thou cursed。「你」(אַתָּה)是被強調的。動詞אָרַר(to curse)在這裡用在動詞分詞,相當於說:蛇是該被咒詛的。咒詛指受造之物不可抗拒的神聖懲罰或「宿命」。咒詛不僅僅是給蛇的:「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מִכָּל־הַבְּהֵמָה וּמִכֹּל חַיַּת הַשָּׂדֶה,above all cattle, and above every beast of the field。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田野裡的 動物和活物已經被咒詛了!一切活物(כֹּל חַיַּת)這個概念向上出現在3:1,向下出現在3:20——它應該指向田野(שָׂדֶה,2:5,5:1)中的人;而בְּהֵמָה與חַי並列,可以指向動物和人,即伊甸園之外或「田野」中所有的生命或活物。一方面,田野的活物都被咒詛了;另一方面,蛇比他們受到的咒詛更嚴重。創3:1,14,20中「一切的活物」、「一切的野獸」、「眾生」,在原文中都是一個詞組。如果首尾一貫地翻作「眾生」,就不得不承認,亞當時代在「田野」有很多人。如果首尾一貫地翻作「一切野獸」,就只能說,夏娃是一切牲畜的媽……當然,有人可以說要看語境,畢竟חַי也可以指活物(2:19-20)。但蛇比野獸更狡猾,這有什麼意義呢?

最後,蛇的重刑表現在這裡:「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有傳統說蛇本來是直立行走的,甚至是上天入地的龍(約伯記1:7,2:2)。但自高的就這樣被降為卑,作為絕罰。一方面,這是功能的紊亂。עַל־גְּחֹנְךָ תֵלֵךְ,upon thy belly shalt thou go。蛇不用頭腦思考,用肚子思考或指揮生活。肚子本來不是用於走路的,但是現在成了蛇的腳和腿。另一方面,這也是對蛇的報復:它把本來不是用於食物的智慧樹當成了食物,它就應該罰當其罪。不僅如此,蛇是用吃引誘了人,因此從此以後,肚腹就是魔鬼及其兒女的「偶像」或假上帝。它們凡事都是從食物或肚腹的角度出發來考慮問題的。你影響了我們賺錢或髒錢,我們就「軟弱了」,就會棄絕你甚至棄絕基督。他們會為一碗紅湯和30塊錢出錢基督和弟兄,敗壞教會。但侍奉肚腹為神所憎惡:「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利未記11:42;另參使徒行傳1:18;羅馬書16:18;哥林多前書6:13;腓立比書3:19)。但它們的肚腹或所吃的是什麼呢?他們的偶像不過就是糞土,只是他們當做珍寶。另一種懲罰就是「吃土」:וְעָפָר תֹּאכַל,and dust shalt thou eat。這是反諷:以食為天,結果終身吃土,天地翻覆(詩篇72:9;以賽亞書49:23;彌迦書7:17)。塵土(עָפָר)就是亞當受造的原料;所以也可以這樣說:塵土一樣的罪人就是魔鬼的食物,魔鬼是靠吃人自義的。當然吃土也顯示他們在地裡行走,是黑暗的動物,是見不得光的黑暗之子。

不過無論是用肚腹走路還是吃人,或者無論是侍奉肚腹、以吃為天,還是以土為神,都是魔鬼終身和歷代的長久事業與習性:כָּל־יְמֵי חַיֶּֽיךָ,all the days of thy life。魔鬼只要不被消滅,他這一套唯物主義的哲學和黑暗戰術就會禍害天下,從古至今,臨到所有人。

2、預告基督(15)

我們支持教會傳統(Justin,160;Irenaeus,180等),即將創世記3:15視為基督的預表(猶太人有傳統將女人的後裔指向彌賽亞)。女人的後裔也指向童女懷孕這個事實:耶穌只有肉身上的母親,並無肉身的父親;祂是真正女人的後裔。在這方面,我們必須與猶太人的釋經傳統分開。上帝在這裡至少宣告了兩個事實。

第一、上帝預告了屬靈的戰爭狀態。「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魔鬼及其兒女與基督和祂的教會之間的仇恨是無法拆解的。וְאֵיבָה אָשִׁית,And I will put enmity。神使用魔鬼對我們的仇恨(אֵיבָה)來造就我們。這種仇恨(אֵיבָה)是致人死命的仇恨,是長久的仇恨(民數記35:21-22;以西結書25:15,35:5);這是陰間般殘忍的仇恨,是要矢志不渝地消滅基督和教會的撒但的仇恨。這裡談到到後裔זֶרַע,即創世記1章6次出現的「種子」。保羅在加拉太書3:16這樣說:「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因此這裡「女人的後裔」同時指向選民和基督。魔鬼及其兒女一定以消滅女人和她的後裔為使命。一方面,魔鬼一直謀求以色列的斷子絕孫;另一方面,「它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龍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她的孩子」(啟示錄12:4)——魔鬼要消滅教會和基督徒。這是最大的歷史事實。凡事否認這個事實的「基督教」就是撒旦教。它們一方面要消滅教會,另一方面卻要教會愛他們,否認他們在殘害教會。

第二,上帝預告了戰爭雙方的戰術及最終的勝負結局:「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傷,שׁוּף,to bruise, crush, gape upon, desire, seize, strike out……它的含義很豐富。如約伯記9:17,「他用暴風折斷我,無故地加增我的損傷」。因此這種傷害往往是掌權者或李用掌權者、藉著群眾運動或多數暴力實施的。另參詩篇139:11,「我若說,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圍的亮光必成為黑夜」——這種傷害足以把你逼迫到生命的盡頭,讓你陷入無邊的黑暗,失去一切希望。腳跟:עָקֵב,heel, rear, footprint, hinder part, hoof, rear of a troop, footstep。這是罪人競爭的本能或天性(25:26);這是人類的戰爭(49:17,19)。腳跟可以有三個含義:肉身、下半身下三路下三濫,以及你的行為(走過的路做過的錯事;耶利米書13:22等)。對魔鬼的兒女而言,它喜歡和貪戀你的腳或下半身,並用道德偽學和行為稱義的世俗小學,藉著折磨摧毀玩弄抓住爆料控告打擊等等,在你肉身上當眾獲得一種無可言狀的快感與成功,目的是殺你(自我棄絕、被人棄絕、被神棄絕)。不僅如此,魔鬼之子進攻的手段總是「埋伏」、「圈套」和「機關」(約書亞記8:13;約伯記18:9;詩篇56:6);而目的總是攔阻和敗壞你的事工與愛情(詩篇77:19,89:51;雅歌1:8)。下三濫戰術也能製造傷害,但這這傷害也是有限的,它可以向罪人毀掉我們的名聲,但不能向天國奪去我們的榮耀和永生。相反,這傷害也常常是新人的榮耀,表現我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所以主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

但另一方面,就基督徒而言,傷害魔鬼的頭(רֹאשׁ)的這種喜悅實際上就是真理的快樂,就是屬天的勝利。那種自由無限美好,更是無以言述。首先,聖經教導女人的後裔或教會,不僅不要順服蛇及其後裔,反而要擊打他們,「一刻的功夫也不要忍讓順服他們」(加拉太書2:5)。但是,基督徒的戰術與黑暗之子的下三濫不同:我們只是針對魔鬼的頭部。一方面光明磊落,不走下三路更不蒙面匿名(約翰福音18:28;馬太福音5:14);另一方面,我們只進行真理的爭辯,遠離人身的攻擊和行為的控告與論斷(馬太福音7:1-2;羅馬書2:1-11,哥林多前書4;1-5)。打擊蛇頭因此不是政治革命,而是真理見證和放膽傳道(猶大書1:3;使徒行傳9:22,18:28;提多書1:9)。路德說:教皇黨人和改革宗們只是針對肉身道德,但我只是爭辯真理與教義。但是撒旦的攻擊和魔鬼的控告對我們是一種試探,它要激動我們用它的下三濫手段反擊,借此宣告它對我們靈魂的勝利。所以基督徒切不可學習和傚法魔鬼的道路,我們只是針對真理和教義問題(頭),但不可反諸己身地用肉身控告對付魔鬼之子結果也淪為魔鬼之子。教會責備人的軟弱和罪是為了愛與帶人悔改,而不是為了報仇和自義。另外,基督徒只為真理爭辯,不為自己爭辯。因為我們真的相信有神,祂必為我爭辯,祂必審判萬人。

這場戰爭唯一的結局就是基督和基督徒被蛇製造為腳傷;而基督和教會會砸爛魔鬼的頭,將之消滅,進入終極勝利。基督的勝利包括三個方面:十字架廢棄魔鬼的死權;藉著教會勝過陰間的門;基督復臨將魔鬼打入永刑。

3、什麼仇敵

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怎樣將這裡的仇敵與主耶穌說的「愛仇敵」平衡:「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4)。這是一個重要的論題;而魔鬼或我們的仇敵就是要利用聖經這種「矛盾」徹底將自己打扮成教會的朋友。

第一、主耶穌講的仇敵是「你的仇敵」,主要是指猶太人個人私人恩怨中的仇敵。一方面不是敵基督;另一方面不是別人的仇敵。所以你不可以康人之慨,更不可以康神之慨。仇敵自己說愛仇敵只是魔鬼的詭計;要求別人愛別人的仇敵卻對自己的私敵睚眥必報者,只是假貨,不要聽他們。新約用這個詞常常指自己家裡的那種「仇敵」(馬太福音10:36;另參馬太福音18:21-35),正如出埃及記23:4-5用之指以色列民族內部的恩怨。當然魔鬼有時候也使用這類「仇敵」攻擊我們,這要仔細分辨。但底線是,不可恨弟兄(約翰一書2:9-11,3:7-11)。

第二、但聖經明說褻瀆聖靈的罪永不得赦免,「生命神學」不要高調到上帝之上。所謂褻瀆聖靈可以指那些堅持消滅女人後裔(基督和教會)者。所以對那些一味抵擋福音攻擊教會者,主明確吩咐我們要跺去腳下的塵土離開甚至在地上捆綁他們,保羅說要將教會流氓交給撒但;主又說不要把珍珠給豬和狗,免得他們回來咬我們。不能過度解釋以弗所書6:12,「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兩爭戰原文都作摔跤)」。這節經文只是強調我們不與屬血氣的爭戰,不要以惡抗惡,但可以以善勝惡。

第三、魔鬼總是藉著它的兒女、族類和差役攻擊我們。因此不能說我們的仇敵只是在空中和縹緲峰山。不,它的使者就在我們中間,用可見的刀殺我們。基督徒絕不可為撒但的差役和魔鬼的兒子辯護、沆瀣一氣;特別是當撒但的差役就是掌權者的時候,即當掌權者是抵擋基督逼迫教會的時候(使徒行傳8:1;12:1-3),真正的基督徒絕不可以應用羅馬書13章與法老希律凱撒行淫,而是要應用使徒行傳4:19和5:29:決不可不順服他們。誰鼓吹基督徒要順服蛇的後裔呢?只有蛇的後裔。

第四、我們如何分辨哪種仇敵是家裡人或將來的家裡人,而哪種仇敵是應該棄絕的撒旦之子、蛇的後裔或龍的傳人呢?保羅也曾經逼迫殘害神的教會,我們如何分辨保羅和銅匠亞力山大呢?或者說,保羅與彼得的爭辯,不同於法利賽人對耶穌及其使徒的攻擊——法利賽人被稱為毒蛇的種類。一個特別明顯的見證就是腳跟和蛇頭的區別。保羅殘害教會的時候仍然是為猶太教義大發熱心,他走的仍然不是下三路。凡咬腳跟者,或凡下三濫者,必是蛇的後裔。正如主說:「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7:20)。

聖經的啟示都是為建造我們。蛇用肚子走路和吃土這些基本特徵,足以我們認出它們來。魔鬼的控告手段總是下三濫,永遠下三濫;只配咬腳跟,或在兩腿之間竄來竄去。永遠要記得,毒蛇的種類必然褲襠鑽業戶,全然淫者見淫。所以基督徒需要穿上裙子和褲衩。而當掌權者用下三濫的手段逼迫教會、焚燒聖經、殘害牧者是明顯的事實,當掌權者就是希律王的時候,我們到底怎樣堅持真道。特別是,當希律黨和假貨用愛仇敵、順服掌權者、不可搞政治等異教謊言來控告我們的時候,我們就必須重申我們的「政治立場」。根據創世記3:8-21所啟示的道成肉身與屬靈戰爭的真理,這是教會政治立場的十項原則:

第一、基督是來救人的,不是來救國的;因為主說,我的國不在這世界上。這是常識。

第二、但基督教也不是用來反救國的,也不是用來反對烏托邦與宏大敘事並炫耀哈耶克的;更不是專門又來諂媚希律王、賣淫謀財的。

第三、隨著基督徒、真正的基督徒的增加,掌權者變得更有教養、社會更充滿愛心,我們當然也樂見其成。

第四、我們反對基督教救國論,尤其反對牧師委身政治。因為牧師的正經事業或天職就是專心牧會和傳道。

第五、但牧師所傳的道絕不可迴避政治罪惡,必須把政治罪惡當罪惡。這是聖經明確的教導:愛主的當恨罪惡,為孤兒寡婦辯屈,近善遠惡並愛人如己。

第六、我們所傳的是認罪悔改、信而受洗必然得救的福音正道;無視本國本族本地本家的罪惡,就不可能傳基督純正的福音。

第七、在極權社會或法老面前,由於每個人都是世界之主的奴僕,教會必須面對政治呼喊神的百姓歸回,進入曠野侍奉神。

第八、但這是教會政治批評的三條底線:首先,我們自己從始至終也是蒙恩的罪人,總是需要基督和教會。其次,權力和人民都是罪人,不可偏袒任何一方。最後,我們不對任何人終極審判,因為我們相信基督復臨。

第九、與女人的後裔為仇的蛇的後裔,不是愛仇敵和順服掌權者的對象;不應該再應用於羅馬書13章;而應該應用使徒行傳4:19和5:29。凡主張順服或愛蛇及其後裔者,必是蛇及其後裔。

第十、基督徒決不可一口兩舌,兩面三刀。因為我們的主從來光明磊落,私下或公開、人前或人後都是一樣的,從古至今到永遠都是一樣的;在祂只有一是,沒有似是而非的。

四、神的審判(16-19)

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17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包括Gordon J.等基督教學者都強調,唯有蛇和地被咒詛,但人類(亞當和夏娃)沒有被咒詛。這個說法是不完全的。因為地受咒詛嚴重影響的人的生存;而新約聖經明明這樣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拉太書3:10);「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受原文作成)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3:13)。咒詛要到基督復臨才徹底終結:「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啟示錄22:3)。

1、審判女人(16)

注意9-13與16-19之間交叉呼應的關係:16與13平行——關於女人的信息相對較短;17-19與9-12平行,針對男人的管教相對較長——不要和女人陷入纏鬥。這是神的道路。但無論如何,女人同樣在審判之下。不僅如此,既然女人先犯罪,那麼審判先臨到女人就符合神的公義。首先注意אֶֽל־הָאִשָּׁה אָמַר中的介詞אֶֽל(onto),對蛇和女人的審判用的都是這個介詞(對亞當使用的是לְ);它應該表明一種居高臨下的宣告,恩典和真理都是可以抗拒的,但審判是不可抗拒的。其次,我們看神對女人的判詞。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方面涉及女人與兒女的關係(母親);第二方面涉及女人與丈夫的關係(妻子)。這句話還可以進一步為4個方面:

第一、我必多多加增你……的苦楚:הַרְבָּה אַרְבֶּה עִצְּבֹונֵךְ,I will greatly multiply thy sorrow。動詞רָבָה(1:22,28)在這裡重複兩次,中譯「多多」。עִצָּבוֹן,pain, labour, hardship, sorrow, toil,苦楚。這種痛苦是男人和女人共享的懲罰(17,勞苦)。佛教講出了一半的事實:人生即苦。這個動詞第三次出現的時候在創世記5:29,「給他起名叫挪亞,說,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עִצָּבוֹן)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相對而言,「多多」表明女人有更多的勞苦。這更多的勞苦特別表現在「懷胎的苦楚」和「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這個方面。夏娃生產的苦楚可能同時具有特殊性:她的懷孕和生產可能比別的女人更為艱難。也許這可以解釋為什麼亞當到130歲才生了第三個兒子賽特(5:3)。這種生產的痛苦還可能指經歷兒女的死亡苦難,甚至白髮人送黑髮人。這些經文也是平行的: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4:25);「在拉瑪聽見號啕大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馬太福音2:18);「西面給他們祝福,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譭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加福音2;34);「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吧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約翰福音19:25);「2她懷了孕,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3天上又現出異象來。有一條大紅龍,七頭十角,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4它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龍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她的孩子」(啟示錄12:2-4)。

第二、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וְהֵֽרֹנֵךְ בְּעֶצֶב תֵּֽלְדִי בָנִים,and thy conception in sorrow thou shalt bring forth children。名詞הֵרָיוֹן的意思是physical conception, pregnancy, conception。女人懷孕不僅是痛苦,但同時也是祝福。所以神對女人的這個審判是複雜的;祂同時賦予了女人母親這個身份,並給她帶了希望(路得記4:13);而那些不能懷孕的婦女反而表明了神的懲罰(何西阿書9:11)。所以即使在審判夏娃的時候,神的愛和恩典仍在她身上。只是這場懷孕和生產都充滿了痛苦:עֵצֶב,pain, hurt, toil, sorrow, labour, hardship;實際上就是עִצָּבוֹן的字根;這個名詞在舊約中也常常翻作勞碌(詩篇127:2;箴言5:10,14:23)、憂慮(箴言10:22)、暴戾(箴言15:1)、偶像(耶利米書22:28)。也許這是上帝懲罰女人的邏輯:夏娃是因為挨家閒遊、百無聊賴、脾氣暴躁而且迷信偶像被蛇欺騙的;由此神給她一個生養兒女的正經事業,並教導她們怎樣忍耐和承擔責任。這一事實也可以表明:某些因個人主觀原因(不是客觀原因)堅決不生養兒女的女人,很難懂的什麼是神的愛;對貓貓狗狗的愛是有限的愛。這些極端自我和自私的女人,本質上就是基督的仇敵;她們更可能成為家庭、丈夫和教會的「禍水」。

動詞יָלַד的意思就是生產:to bear, bring forth, beget, gender, travail。בֵּן用作複數,中譯兒女,但主要指兒子,眾子。提摩太前書2:15說,「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上帝會記念靠信心愛心聖潔自守生養兒女的母親,並因此將基督的救恩加給她們。另外,產難的懲罰很有可能與夏娃傷害智慧樹的果子有關,這更彰顯了神的公義:你怎樣毀壞那樹的後裔(果子),你自己的也要經歷相同的痛苦。這個道理是一貫的:「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哥林多前書3:17)。

第三、你必戀慕你丈夫,וְאֶל־אִישֵׁךְ תְּשׁוּקָתֵךְ,and thy desire to thy husband。這至少有兩個方面排除或否定的信息。一方面,你不要戀慕別人的丈夫;另一方面,你不要戀慕各種偶像甚至蛇,你要將你的心放在你丈夫身上。陰性名詞תְּשׁוּקָה的基本含義是:desire, longing, craving。另參創世記4: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תְּשׁוּקָה)你,你卻要制伏它」;雅歌7:10,「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這個名詞的動詞詞根是שׁוּק,to be abundant (詩篇65:9;約珥書2:24,3:13)。大致可以這樣說:男人是女人的事業,「滿腦子都是男人」。上帝不僅用兒女填滿女人的虛空,也用男人充滿女人的情感世界。這應該是對女權主義者的一種管教。

第四、你丈夫必管轄你。וְהוּא יִמְשָׁל־בָּֽךְ,and he shall rule over thee。有學者說「戀慕」與「管轄」,意味著上帝設計了夫妻之間權力戰爭的遊戲。這應該是一種過度解釋。因為很難說「戀慕」等於女人追求一種對男人的權力,那是一種女人自己也無法克服的軟弱。管轄:מָשַׁל,to rule, have dominion, reign。這個動詞最早出現在創世記1:18,「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另參創世記4: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戀慕」與「管轄」之間確實存在密切的關係,但解決的方式不在權力鬥爭,而在女人對男人的順服,和男人對真理的順服。這種管轄是面對黑暗和魔鬼的管轄,免得女人再一次被蛇擄掠。如果你的妻子是不能管轄的,而且是管轄你的,你的生活一定在蛇的網羅之中。上帝再次明確了亞當管轄妻子的責任,重建被蛇和囊遠方顛覆的兩性秩序。亞當是否按神的旨意起來作男人呢?

2、審判男人(17-19)

有學者認為אָדָם(亞當)作為專有名詞是從3:17才開始的,只備一說。另外注意「吃」這個概念,在17-19中重複出現了5次;人類因吃、特別是吃真理而獲罪於天。正因為如此,聖餐真理是罪人唯一的救贖。

首先,上帝對亞當的宣判明確了亞當的罪狀:「17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וּלְאָדָם אָמַר כִּֽי־שָׁמַעְתָּ לְקֹול אִשְׁתֶּךָ וַתֹּאכַל מִן־הָעֵץ אֲשֶׁר צִוִּיתִיךָ לֵאמֹר לֹא תֹאכַל מִמֶּנּוּ,And unto Adam he said, Because thou hast hearkened unto the voice of thy wife, and hast eaten of the tree, of which I commanded thee, saying, Thou shalt not eat of it。這是亞當的3重罪:第一你聽從了你妻子的話(你在犯罪現場而且聽妻子超過聽神);第二、你確實吃了禁果,你是肚腹偶像崇拜者;第三、你公然違背了神的誡命(「吩咐」一詞出現第3次)。這是神對蛇和女人宣判內容中沒有的。這種明確或對罪清清楚楚的責備,才是真的出於公義與愛。傳道人不可迴避罪惡;神愛自己的兒子一定管教。但是管教的基本內容首先就是明確告訴他:你到底錯在哪裡了。其次,對亞當的宣判和管教可以包括如下三個方面,依次涉及生存環境、食物重擔以及死亡恐懼。這是男人和人類的三座大山。

第一、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אֲרוּרָה הָֽאֲדָמָה בַּֽעֲבוּרֶךָ,cursed is the ground for thy sake。咒詛(אָרַר)本來臨到了蛇,現在「地」(אֲדָמָה,1:25,2:5,6,7,9,19)也被咒詛。這「地」本是一切動物和植物的家園,也是人生養生息之所。但如今,生存環境被咒詛了,非洲和西亞的沙漠都是見證。當人的生存環境敗壞了,只能意味著人的罪惡深重,而神的咒詛臨到了。這些諸般的咒詛更為耕地的亞當帶來了生活的痛苦和艱難。עֲבוּר的意思是「為了」(for);因此בַּֽעֲבוּרֶךָ的意思是為你的緣故(for thy sake)。一方面,地被咒詛是為了懲罰你;另一方面,地被咒詛是你的罪導致的。神對環境的打擊是否傷及無辜了呢?這是我的理解:地在亞當犯罪之前一直充滿「罪」(只是沒有律法之前罪不算罪);但由於亞當這位「傳道人」的背叛,咒詛以律法的權勢臨到全地。這個邏輯可以參考主耶穌對鑰匙權的論述:「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翰福音20:23)。不僅如此,神也是藉著環境的敗壞來警告並呼喊人悔改。埃及人牲畜和狗死了,法老和他的臣民如果及時悔改,不至於遭遇後來的滅頂之災。神也用環境之災懲罰和呼喊祂的百姓(利未記18:25,20:22)。

第二、「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אָכַל)。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אָכַל)田間的菜蔬。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אָכַל)」。這裡三次提到「吃」的問題。人因吃犯罪,也獲得了相應的懲罰。從此罪人成了吃或肚腹的奴僕。「終身」(כֹּל יְמֵי חַיֶּֽיךָ)是亞當與蛇共享的懲罰。「荊棘和蒺藜」應該是地被咒詛而出現的後果。קוֹץ,thorn, thornbush;荊棘常與如下事實相關:火燒(出埃及記22:6;詩篇118:12、以賽亞書33:12)、鞭打(士師記8:7,16)、棄絕(撒母耳記下23:6;以賽亞書32:13;耶利米書4:3;何西阿書10:8)、刺人和傷人(以西結書28:24)。荊棘是撒種的障礙(馬太福音7:16,13:7等)。דַּרְדַּר:thistles, thorns;這個字另外只出現在何西阿書10:8,「伯亞文的丘壇就是以色列取罪的地方,必被毀滅,荊棘和蒺藜必長在他們的祭壇上,他們必對大山說,遮蓋我們,對小山說,倒在我們身上」。「荊棘和蒺藜」這樣連用,指向了一種異教或邪教的前景。田間的蔬菜(עֵשֶׂב)現在長起來了(2:5),蔬菜是亞當在伊甸園之外的食物。這與伊甸園中作為食物的果子形成對比。無論如何,野地還沒有徹底淪為荒漠。但如今不再是「隨意吃」的時代了,亞當今後要「汗流滿面才得餬口」:בְּזֵעַת אַפֶּיךָ תֹּאכַל לֶחֶם,In the sweat of thy face shalt thou eat bread。長常翻作bread的לֶחֶם第一次出現,它應該主要指「麵食」——這或許表明,穀麥稻黍之類的農業正式開始了。而這個汗流滿面的勞苦狀況,應該同時表明:當亞當走出伊甸園之後,人類與資源的衝突已經是基本事實;否則如果地大物博人口只有二人,這個汗流滿面才能餬口是完全不合邏輯的。

第五、「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עַד שֽׁוּבְךָ אֶל־הָאֲדָמָה כִּי מִמֶּנָּה לֻקָּחְתָּ כִּֽי־עָפָר אַתָּה וְאֶל־עָפָר תָּשֽׁוּב,till thou return unto the ground; for out of it wast thou taken: for dust thou art, and unto dust shalt thou return。動詞「歸回」(שׁוּב,to return, turn back)出現了兩次。而名詞土(אֲדָמָה)出現1次;塵土(עָפָר,2:7,14)出現2次。亞當本是出於塵土,應該一直謙卑感恩地生活。但當人不可一世以至於違背神的誡命自以為神的時候,他就會被打回原形。這是所有暴君和罪人共同的歷史軌跡。當你覺得你自己是什麼的時候,你就什麼都不是了。而這一過程恰恰表明這世界有神:「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路加福音1:52;另參以賽亞書2:11-12;馬太福音23:12;路加福音14:11,18:14))。值得強調的是,動詞שׁוּב也有悔改的意思——悔改從重新承認自己是泥土開始。這是醫治的見證:「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約翰福音9:11)。

罪的工價就是死,罪人總是要死的。但由於基督的復活,死亡不再是絕對的悲劇。真正的悲劇是臨時之前,那些罪人仍然認識不到自己是塵土。冬天來了,有一些不可一世的葉子紛紛墜落,他們永失吾愛,他們還要話筒;他們還被人吹捧為大師和巨匠——如果他們在成為塵土之前仍然不知道自己本是塵土,他們就真的永遠是塵土了。求主憐憫。

五、神的救贖(20-21)

20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21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1、眾生之母(20)

當上帝將歸回塵土的命運宣告出來的時候,亞當好像無動於衷。他再一次把目光轉向他的女人(2:23)。有人認為3:20表明亞當的信心,即對3:15的信心;這個解釋是牽強的。第一、20節是緊接著19節的「絕罰」開始的,而不是接著15節的預告開始的。第二、如果亞當因信稱義了,後文的獻祭(用皮子作衣服)和驅逐似乎都是矛盾的——沒有必要遮蓋已經成為義人的亞當,更沒有理由驅逐如此信心滿滿的亞當。第三、亞當犯罪被驅逐,或罪因亞當進入世界,這些信息在全本聖經中都是一貫的;換言之,亞當給夏娃的命名更可能也是亞當背約和犯罪的一部分。第四、亞當這句話絲毫沒有表明他按神的話語去管轄夏娃,相反,他現在把夏娃抬高到了女神的地步——如今不是夏娃戀慕亞當,而是亞當進一步戀慕夏娃。正因為因此,生該隱和賽特的時候,是夏娃而不是亞當給孩子命名——夏娃實際上成了亞當的頭。

現在我們來詳細解釋亞當的第二首「情詩」。וַיִּקְרָא הָֽאָדָם שֵׁם אִשְׁתֹּו חַוָּה כִּי הִוא הָֽיְתָה אֵם כָּל־חָֽי,And Adam called his wife』s name Eve; because she was the mother of all living。犯罪前後,亞當的女人觀念實際上變本加厲地敗壞了。起初他這樣說女人:「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2:23)。那時候亞當並沒有用「配偶幫助」的真理教導夏娃,這可能是夏娃膨脹的原因之一。如今,亞當完全無視上帝對女人生育之苦和男人生活之苦、甚至死亡事實;他轉向了女人,並宣告了「生存哲學」。東方哲學迴避死亡問題,據說是生的哲學;歲月靜好始於亞當。不僅如此,在阿拉姆語(Aramaic)中,夏娃(חַוָּה)這個名字與「蛇」是同一個詞。亞當貌似拒絕這個事實:女人和女人的後裔,與蛇和蛇的後裔彼此為仇。相反,亞當愛蛇,以此為妻子冠名;如同立志無條件就順服世界的王。這樣一來,伏羲女媧都人首蛇身就不奇怪了,社從不是人類的普世價值。因此亞當不僅用חַוָּה的生生不息或傳宗接代的新宗教取代基督復活而不知生焉知死;而且建立了愛世界的「普世價值」(約翰一書2:15;提摩太后書4:10):蛇才是愛。有人解釋說,亞當以蛇命名夏娃,是對夏娃的咒詛和報。,即便如此,更顯示亞當的剛硬、狹窄與邪惡——他比上帝更「公義」是假的,他只是仇恨值之子。他不認自己的罪,卻要夏娃的罪常在自己和世人的面前;他就是約翰福音第8章中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的父仍然是魔鬼。這老亞當是當滅的。

我們已經談過,「眾生」就是創世記2-3章中「一切活物」或「野獸」(כָּל־חָֽי)。母親(אֵם)首現2:24。我們有理由相信,父母這個概念在亞當之前或當時已經存在。夏娃作為眾生之母這是什麼意思呢?所有人都應該像夏娃那樣生活,夏娃是罪人的精神之母。當然我不反對你解釋夏娃是所有罪人肉身的母親。這個邏輯可以參考加拉太書4:21-26,「21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22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24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25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另參馬太福音12:48-50,「48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49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50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2、皮子作衣(21)

現在犯罪已經到了極致,非流血罪不得赦免。所以,「21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在交叉結構中,林中躲藏與皮子遮蓋之間的呼應。文化結束,現在是基督時間。這是伊甸園裡的第一場死亡,這是第一場獻祭。這是第一場救贖——樹葉和林子的虛假遮蓋無效,我們需要披戴基督。衣服:כָּתְנֹות,כֻּתֹּנֶת,tunic, under-garment。這個名詞第二次出現的時候,已經是約瑟的時代了:「以色列原來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生的。他給約瑟作了一件綵衣」(創世記37:3;另參23,31-33)。這是神的愛,這是犧牲的愛。皮子:עוֹר,skin, hide。創世記37:16      ,「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沒有理由懷疑這皮子作衣,意味著一隻羔羊被殺了(蛇也同時被殺)。動詞לָבַשׁ的意思是:to dress, wear, clothe, put on clothing, be clothed。這是父母或掌權者給孩子和臣民穿衣的動作,也是遮蓋的動作(27:15-16;38:19;41:42等)。

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要成為我們的遮蓋。約翰福音19:23-24,「23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24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基督徒穿上基督首先是為了防蛇,勝過魔鬼的控告;因為這些下三濫下三路的攻擊總是要有的(羅馬書8:29-39;撒加利亞3:1-10)。另外是為了穿戴整齊身著白衣聖潔見主(馬太福音22:11-13;啟示錄3:4-5,18;4:4;6:11;7:9,13)。

新約聖經三番五次說到穿上新人(弗4:24;西3:10;啟3:18),披戴基督(羅13:14;加3:27)。一方面,主耶穌的衣服是潔白放光的(路加福音9:29);另一方面,教會同樣是我們的遮蓋(林後5:1-5),皮子也是會幕的基本材料(出埃及記25:5等)。我們將身穿白衣進入新天新地和樂園:「9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10大聲喊著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也歸與羔羊……14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15所以他們在神寶座前,晝夜在他殿中事奉他。坐寶座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16他們不再饑,不再渴。日頭和炎熱,也必不傷害他們。17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神也必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啟示錄7:9-17)。阿門。

任不寐,201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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