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創世記3:22-4:16
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23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3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4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10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感謝神的話語。2018年的秋天,罪劫持了亞當夏娃的夫妻關係;2018年的冬天,罪敗壞了該隱亞伯的弟兄關係。老一代人和新一代人都被罪惡覆蓋,而且變本加厲。我們更需要基督,更誠實更深切地呼喊:主耶穌啊,我願你來。我們有神。這段經文同樣是在神與人、人與人這個十字結構的敘事中展開的。而驅逐樂園和離開耶和華神的面,這兩方面的事實也有著末世論含義:最終這個世界會終結的,神的審判會臨到;而人類需要與神和好,那些謙卑靠主、堅持傳道聽道信道的人,必進入新天新地。
首先我們需要檢索新約聖經所有關於亞伯和該隱的信息,這是基督徒學習創世記第4章的真理根基。第一、基督與魔鬼。亞伯是屬神的,是女人的後裔;亞伯之死預表耶穌之死,而該隱是屬鬼的,是蛇的後裔,該隱的後裔指向殺害先知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代表魔鬼的兒子(馬太福音23:29-39;路加福音11:46-52;希伯來書12:22-24)。第二、教會與世界。亞伯預表基督的教會,他是因信稱義的典範;而該隱預表撒但一會;這是兩種宗教,因此兩人的獻祭形成對比。第三、真弟兄與假弟兄,或小兒子與大兒子。該隱指向教會裡面恨弟兄和殺害弟兄的假弟兄,而亞伯是被殺者(約翰一書3:7-15)。這是屬血氣的對屬靈的逼迫。第四、地獄與天國,或兩位結局、兩種未來。該隱的道路應該指這樣的人「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和我們主耶穌基督」和「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的人;或者說,該隱的大罪是棄絕基督及其獻祭;該隱已經滅亡了,無可爭議(猶大書1:4-25)。而亞伯活著,並且永遠活著(希伯來書11:4)。第五、亞伯被殺或亞伯的血,指向基督徒的殉道史。該隱殺害亞伯,這一事件也可以成為「神義論第一難題」——上帝為什麼「允許」罪惡與死亡臨到義人、而罪人反而得以存活?我們的神是攔阻罪人、憐憫罪人、審判罪人和復活義人的神。
我們可以把創世記3:22-4:16也交叉結構。一、22-24與16首尾呼應:亞當夏娃和向東被逐,該隱向東主動離棄神。二、殺機(1-7)及審判(9-15)。三、犯罪事實(8)。其中1-7還可以進一步一分為三:這是該隱殺害亞伯的三個原因:長子的自負(1-2)、人本的獻祭(3-5)及魔鬼的試探(6-7)。而9-15包含了耶和華對該隱的三重話語,以及該隱對神的三次否認(兩次頂撞,一次棄絕或乾脆一走了之)。耶和華對該隱的呼告,如同主耶穌進入世界開始傳道: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阿門。
一、驅逐(22-24)
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23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我們必須將聖經章節先放到一邊,讓上下文緊密連接。「20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上帝根本沒有接「眾生之母」這異教的話茬;反過來就將他們趕了出去。當然,這次驅趕仍然帶著神的憐憫:「21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亞當和夏娃即使被驅逐出伊甸園,仍然可以面對「世人」或伊甸園之外的環境。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耶和華神說」的對象只是亞當或「那人」、或4個「他」,根本沒有提到夏娃或「她」;而亞當所謂的「眾生之母」在神的眼裡是一無所有。當然,男人是一家之主,驅逐亞當夏娃也就在其中了。也願普天下的牧者從這裡學到一點功課:對女人簡要教導就可以了(3:13),你應該去找她丈夫。牧師應當謝絕與任何女人爭辯,這是對「女乘客」的一招制敵;也是對姐妹的愛(哥林多前書14:35)。
1、恐怕(22)
由於罪,人類在樂園的日子結束了,一個冬天即將到來。但「神說」仍然是新時代的基礎:וַיֹּאמֶר יְהוָה אֱלֹהִים,And the LORD God said。只是這次神說不再是創造,而是審判;但這次神說仍然是分別——將罪人與樂園分別。הֵן(behold, lo, though)這個驚歎詞第一次出現,它表示一種忍無可忍的喟歎(29:7)。而在4:14中。該隱用同樣的呼告向神表達抗議,這也形成一種呼應關係。我們可以這樣理解:罪人根本不能辨認罪及其後果,因此我們唯有矚目基督的救贖。耶和華神接下來宣告了亞當被逐的兩大理由。
第一、「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הָֽאָדָם הָיָה כְּאַחַד מִמֶּנּוּ לָדַעַת טֹוב וָרָע,the man is become as one of us, to know good and evil。這節經文是個難題。原文說那人像我們之中的「一」(אֶחָד)。於是從猶太人到基督教一些學者,只能將「我們」解釋為神與天使;以繞開三位一體上帝的教義。但這句話可能是這樣的意思:亞當現在擁有了「我們」(三位一體的上帝)諸多神性品質中的一種;而這才是最為危險的。這是聖經一貫的道理:如果人只是擁有神的某些知識,卻沒有神的愛和公義,他就更像魔鬼。所以說半吊子和假貨還不如完全無知。這個道理還可以參考哥林多前書第13章,保羅在那裡論述了兩種「局部像神」的悲劇:有知識沒有愛;有知識卻有限。事實上聖經,特別是摩西律法表達了上帝對術士、行法術的、交鬼的、觀兆的、算命的、占卜的萬般厭惡的原因也在這裡——洞察局部天機之人如果只用他們的「天眼」服務於罪惡的目的,他們就更是魔鬼的兒子與眾善的仇敵(出埃及記7:11;利未記19:26;使徒行傳13:6,16:16等)。而我們已經知道,「蛇」這個概念的一個基本方面就是指「行法術」。
第二、「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如果魔鬼之子永遠活著,對人類和環境都是災難;因此絕不可以將永生賜給罪人,那等於無限期延長犯罪。罪人的永生就意味著罪的永生。וְעַתָּה פֶּן־יִשְׁלַח יָדֹו וְלָקַח גַּם מֵעֵץ הַֽחַיִּים וְאָכַל וָחַי לְעֹלָֽם,and now, lest he put forth his hand, and take also of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and live for ever。這裡特別強調,是「現在」(וְעַתָּה)不再允許亞當吃生命樹的果子了,因為他已經敗壞了。「伸手又摘」(יִשְׁלַח יָדֹו וְלָקַח גַּם)也意味著,他可能毀掉生命樹,連其他人得救的指望也毀滅了。因此即使為了保護生命樹也應該把這假先知趕出去。וָחַי לְעֹלָֽם表明,犯罪之前的人類本來可以依靠生命樹永遠活著。罪人被逐意味著從此離開了永生;只能仰望救主的降臨,只能死而復活。
2、打發(23)
但是神仍有憐憫。按公義,亞當不配繼續活著。但由於「基督的遮蓋」,亞當只是被驅逐出去。「23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動詞打發(שָׁלַח)就是上文的「伸手」,因此這是公義的懲罰。這個真理相當於「你拆毀神的家神就拆毀你們」。亞當被打發出去之後,他的職業是耕種伊甸園之外的土地(אֲדָמָה);亞當重操舊業(2:15);但那地已經被神咒詛了(3:17,19)。這意味著亞當從此要在被咒詛的土地上耕種。這是一種嚴厲的懲罰,世界成了亞當的勞改營。這裡強調那是「他所自出之土」:אֲדָמָה אֲשֶׁר לֻקַּח מִשָּֽׁם,the ground from whence he was taken。他從哪裡來又回到了哪裡;由於聽了女人的話,以為自己如今是什麼了;結果返回出發點。但是有一點是亞當與其他塵土不同的,他現在身上披著神製作的衣服;在這一點上,亞當仍可以稱為神的兒子。而亞當這樣進入世界,應該繼續承擔著「傳道人」的某種責任和使命。亞當穿衣出行,與後文該隱帶著記號進入世界,有著相同的神學含義——他們還有悔改的時間。
3、趕出(24)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動詞גָּרַשׁ比打發要強烈得多:to drive out, expel, cast out, drive away, divorce, put away, thrust away, trouble, cast up(4:14,21:10;出埃及記2:17,6:1,23:28-31等)。很有可能「打發」的時候,亞當還是抗拒的;於是上帝最終只能將之「趕出去」。根據相關經文,這場驅逐可能是一場戰爭。隨後神實施了極為嚴厲的封鎖措施:「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東邊(קֶדֶם,2:8;陽性名詞)主要是罪人流散和聚集的方向(創世記11:2,25:6,29:1)。4:16翻作東邊的詞是קדמה(陰性名詞,2:14)。另外,東邊應該是樂園大門所在的位置,這與後來會幕、聖殿的正門方向一致。而門或「道路」(דֶּרֶךְ)這個概念顯示,當時應該有其他人類被隔離在門外。基督就是這門(路加福音1:78,ἀνατολή;東方);而將來,東方的罪人會從這門進入聖地(馬太福音2:1-2,9);當然,東方的眾王也會進來毀滅聖地,與神爭戰(啟示錄16:12-14)。
樂園的封鎖設施或方式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就是「安設基路伯」,וַיַּשְׁכֵּן……אֶת־הַכְּרֻבִים,he placed……Cherubims。動詞שָׁכַן的意思是to settle down, abide, dwell, tabernacle, reside(9:27,14:13,16:12,25:18,26:2,35:22,49:13);有駐軍的含義。基路伯,כְּרוּב在這裡用作複數,一般只能音譯,或an angelic being。在舊約中,這類「天使」是伊甸園的守護者、神約櫃、聖殿之牆和神寶座守護者或僕役(出埃及記25:18,26:31;撒母耳記下22:11;列王記上6:23-29;歷代志下3:7;以西結書9:3等)。而他們的存在也顯示,樂園根本不是什麼人類第一家庭的家園,而是神的聖所。而聖所這個概念也表明,當時聖所之外是應該有人類的,正如啟示錄所恢復的狀態:「13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14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15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啟示錄22:13-15)。
第二則是「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וְאֵת לַהַט הַחֶרֶב הַמִּתְהַפֶּכֶת,and a flaming sword which turned every way。劍,חֶרֶב,sword, knife(27:40等)。這裡是單數。名詞לָהַט的意思是flame,火焰;出埃及記7:11也將之翻作法術(enchantment),道高一丈;但其動詞לָהַט的基本含義是to burn, blaze, scorch, kindle, blaze up, flame(申命記32:22等 ),火與劍顯示神的烈怒。這種戰爭狀態和嚴陣以待,以及複數的守軍,都表明當時神要防止的應該不僅僅是亞當一個人或亞當一家;也不僅僅是面向未來的。另外,翻作「四面轉動」的動詞是הָפַךְ,to turn, overthrow, overturn。它的意思應該是將一切來犯之敵趕回去或傾覆、消滅、變化(創世記19:21,25,29;出埃及記7:15,17;10:19等)。最後,這一切安排的目的是「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לִשְׁמֹר אֶת־דֶּרֶךְ עֵץ הַֽחַיִּֽים,to keep the way of the tree of life。把守(שָׁמַר)本是亞當的職分(2:15),現在亞當被炒魷魚,由眾天使取代。從此,人與生命樹隔離。
注意22-24節中「知道」(真理)、「生命」和「道路」這三個概念——好消息是,這場驅逐和看守,至少在三個意義上預表基督。第一、基路伯的把守,意味著只有神才能進來,帶領人類重返樂園;任何人本主義的努力最高的境地就是摩西埋骨在應許之地的門口。第二、火與劍顯示,這場回歸必然要經歷一場死亡或火的洗禮;人不死就不能生(哥林多前書15:36)。第三、知道、生命、道路(דֶּרֶךְ)則指向這個真理:基督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基督就是門,是羊的門。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我們重讀這段經文:「1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裡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2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裡去聚集。3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裡。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約翰福音18:1-4)——有火有劍有園子有使者。
二、殺機(1-7)
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3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4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創世記第4章與創世記第3章之間的聯繫是極為緊密的;正因為如此,這種分章使很多難題無法得到解釋。但如果在女人被審判、地被咒詛和羔羊已經被殺這個語境或三個前提之下解釋這段經文,一些難題就有了清清楚楚的答案。神喜悅亞伯的獻祭,是因為亞伯按神設立的獻祭在獻祭(3:21);而該隱則是用神咒詛的地及其上的植物作獻祭(3:17-18)。同時,夏娃和亞當在這裡違背「你丈夫必管轄你」(3:16)的誡命,如今夏娃成了一家之主,並使該隱上位;這展開了該隱從自高到降卑的悲劇歷史。請注意女人對蛇說怎樣在這裡演變為女人對該隱說——夏娃給該隱命名。每一位女神的後面,都躺著一具大兒子的遺體。這也是耶洗別和亞他利雅給以色列人帶去的命運。唯有基督事件可以翻轉這個咒詛:「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1:21)——童女懷孕的馬利亞更可以不可一世,但天使將命名權交給了約瑟;而耶穌又將母親馬利亞交給了使徒(約翰福音19:26)。這是真愛。
1、新一代人(1-2)
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原文中並沒有「有一日」,這一點實際上可能很重要。因為聖經並沒有清楚地告訴我們這場夫妻生活是什麼時候並且在哪裡發生的;它有可能發生在伊甸園裡面。「同房」這個動詞יָדַע就是「知道」一詞(4:17,19:5,8;24:16等);一方面,「知道」的慾望如此強烈,只有「廣大人民群眾都喜聞樂見孜孜以求」的「性慾」才能匹敵;另一方面,由於犯罪,人從知道真理轉向知道女人。這或許也正是蛇的目的:「罪」粉墨登場之後將下三濫上升為信仰。我們這樣說並非否定「性很美好」,而是強調,如果性事壓倒真理,那麼蛇對腳跟的勝利就取代了教會對蛇頭的勝利。值得強調的是,有學者將這個動詞翻作過去完成時(pluperfect),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Rashi,Jacob,Nahum等)。如果夏娃是以懷孕之身被逐,這就讓我們想起馬利亞怎樣經歷了同樣悲慘的命運,而主耶穌怎樣經歷了人類所有的咒詛。如果夏娃這個名字同時是生命和蛇,那可能也意味著,作為蛇的後裔的該隱,和作為神的兒子的亞伯,都從夏娃而出。在這個意義上,亞當的話語也有預言性質。
(1)該隱是誰
該隱,קַיִן,Cain,possession;直譯就是產業。詩人說兒女是耶和華的產業(詩篇127:3),但該隱現在成了夏娃的產業。因為這裡比較清楚地讓我們看見,是夏娃在給該隱命名;不是亞當,更不是上帝。這是一場更為致命的顛覆。而考慮神關於「女人的後裔」這個預言,夏娃的野心就更為險惡:她不僅要成為眾生之母,而且要成為上帝之母。正因為如此,我們更能理解主耶穌為什麼那樣嚴厲地對待兩位馬利亞(約翰福音2:4,19:26,20:17);而更能明白瑪利亞崇拜是一種怎樣的罪惡。不僅如此,夏娃宣佈:「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主語不是「我們」,而是「我」;該隱彷彿與亞當無關。קָנָה即קַיִן的動詞詞根:to get, acquire, create, buy, possess;這個動詞指擁有(14:19,22);但主要指購買並變為己有的行動(25:10,33;19,39:1,47:19,47:20,47:22-23,49:30,50:13)。因此夏娃的意思貌似說:她從神那裡購買了該隱,這是一種置業行動。她很有可能是指她經歷的產難而言的:我經歷了神所實施的懲罰(3:16),因此這個男子本該歸我。也許夏娃再一次或故意彎曲了聖道:「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但這並不意味著你生的孩子就是你的產業了。夏娃是典型的苦難自義者。
同樣奇怪的是,夏娃沒有稱該隱是她的兒子或這個嬰孩,而是說這是一個男子:אִישׁ,最早出現在2:23,高峰在3:16:女人是從男人而出的,而丈夫要管轄妻子。因此夏娃這個宣告同時顛覆了這兩種秩序如今男人從女人而出而不是相反;夏娃是要管轄女人的男人的生母。這種變本加厲的女權主義,以及加諸於該隱身上的「革命理想」或母親的冤屈,對長子自負產生了致命的影響。該隱一生下來就認為自己驚為天人,所謂含玉而降,自命不凡,上天垂象;同時肩負為母伸冤的大苦仇深仇。這種根本有病的「偉人誕辰綜合症」,已經預設了長子的沉淪。
而更為嚴重或讓學者糾結不已的是這句話:קָנִיתִי אִישׁ אֶת־יְהוָֽה;很難解釋清楚介詞אֶת在這裡的含義,而這個介詞在這節經文中出現了3次,另外兩次是引出動詞「同房「和「生了」的直接賓語。一些加爾文主義學者傾向於將這個介詞解釋為with the help of;中譯本顯然受到了這個觀點的影響。但這種解釋應該是一種過度解釋。路德所代表的那個傳統一般認為,夏娃的宣告是信心和勝利的宣告,是對第一福音創世記3:15那個應許的認信;這意味著該隱就是女人的後裔,就是彌賽亞——儘管這是夏娃的誤會;就像亞伯拉罕和撒拉同樣誤會了以實瑪利和以撒的關係、而約瑟誤會了瑪拿西和以法蓮的關係一樣。不過問題可能比這還要嚴重。按語境和常識,קָנִיתִי אִישׁ אֶת־יְהוָֽה的意思更應該是:她得到了一個男人是主!或者,這個男人與耶和華等同。該隱於是成了假基督。而女人從創世記2:23、3:20到4:1連續三次惡性膨脹為女神或「聖母」。夏娃的宣告很有可能是對上帝禁止「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的顛覆,她在宣告人不僅像神,而且人就是神。這是東方宗教或一切人神論的真正淵源。而該隱既然是神,他就不可能容忍真神,以及弟兄「也像神」。在這個意義上,該隱因母親或家教的緣故,他的命運已經定了——他一出世就身負殺神殺人的使命。
值得一提的是,猶太-基督教有一個傳統,將該隱的意思解釋為smith或metalworker,鐵匠,金工工人等。主要根據阿拉伯語或阿拉姆語該南一詞(קֵינָן,創世記5:12-14);另參創世記4:22,「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或作是銅匠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以及撒母耳記下2:16,「彼此揪頭,用刀(קַיִן)刺肋,一同仆倒。所以,那地叫作希利甲哈素林,就在基遍」。如果這個傳統有一定根據,我們或許就可以明白保羅的話:「銅匠亞力山大多多地害我。主必照他所行的報應他」(提摩太后書4:14)。在福音歷史上,確實平行著該隱-亞伯與亞力山大-保羅的故事。
(2)世界秩序
我們不知道該隱和亞伯年齡的差距。這裡特別強調亞伯是該隱的兄弟:אָח,這個概念在創世記第4章出現了8次,這是一個核心的主題:罪怎樣在敗壞夫妻關係之後,又毀滅了弟兄關係。當然,該隱和亞伯的弟兄關係,先顯示人栓發之間本來是弟兄關係,至少都是神所造的。而後來人類的所有內戰,本質上都是弟兄相殺。這種人類悲劇起源於弟兄之間等級秩序的建立,那是一種長子依靠肉身和血氣壓迫幼子的強制秩序。這種世界秩序本身就是罪惡,直到耶穌來作長子,為弟兄捨命為止。在這段經文中,亞伯出現7次,而該隱14次——弟兄關係或長兄殺弟是一個重要主題。這也是我們正在經歷的悲劇。
亞伯,הֶבֶל,Abel,breath;這個名詞有虛無、虛空之意(傳道書1:2;申命記32:21;列王記上16:13,16:26;列王記下17:15;約伯記7:16,詩篇31:6,144:4等)。動詞הָבַל的基本含義是to act emptily, become vain, be vain。夏娃對亞伯無話可說,就當他是空氣。亞伯在家庭中應該是被藐視的。該隱和亞伯的關係,類似中國哲學中的君子和小人或陰陽的二元結構。該隱定於一尊;亞伯其實「就是個P」,或屁民低端人口。該隱是大海,亞伯是小池塘——這種大小之辯活脫脫顯示出魔鬼的等級哲學。這種等級秩序從兩個人的職業上更彰顯無遺:「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亞當的主業是種地的(עֹבֵד אֲדָמָֽה,3:23,2:15);而作為長子的該隱顯然是子承父業。不僅如此,如果人類離開伊甸園之後的主食是「蔬菜」(3:18),那麼該隱顯然佔據了主要的生存資源。這是魔鬼的道理:以食為天、有奶就是娘,有錢就稱王。但悲劇在這個地方,地已經被咒詛了,這個貌似掌權者的該隱,他的事業並沒有永生的意義。
但是亞伯的職業至少在當時無足輕重:牧羊的,רֹעֵה צֹאן,a keeper of sheep。動詞רָעָה的基本含義是to pasture, tend, graze, feed。首先,這個牧羊人的工作一直是他人的奴僕(13:7-8,26:20,29:7,29:9,30:31等)。同時,牧羊人一直是被世人特別是所謂的埃及人輕看的職業:「33等法老召你們的時候,問你們說,你們以何事為業。34你們要說,你的僕人,從幼年直到如今,都以養牲畜為業,連我們的祖宗也都以此為業。這樣,你們可以住在歌珊地,因為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厭惡」(創世記46:33-34)。「聖誕」期間的牧羊人也是同樣的角色;沒有誰會把牧羊人視為貴族。而且大洪水前牛羊不是用作食物的,最多用於產奶和製作衣裳。當然,如果我們確認3:21中的皮子是羊皮,那可能就意味著,亞伯的工作與獻祭相關,他是住在「教會生活」中的人,一個有真正信仰的人。但可以說這是一個窮人,一個像阿摩司、大衛一樣貧窮的牧羊人和傳道人。總而言之,該隱是主教或教皇或雅各身邊的人或我們才路德宗或人家牧師;亞伯是普普通通的牧者,或「特殊傳道人」,被監督的僕人。
2、兩種宗教(3-5)
3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4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這段經文包含一個交叉結構:該隱-亞伯;亞伯-該隱。該隱是第一個獻祭的,這個獻祭秩序也顯示了該隱是高高在上的掌權者;只是這個「第一綜合症」患者將面臨命運的翻轉。亞伯位於交叉結構的中心,他是神所看中的。可以將第4節直接平行馬太福音3: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17:5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或約翰福音1: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這個交叉結構可以參考創世記25:28-29,「28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29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以掃-雅各;雅各-以掃。這是兩種宗教的誕生。
(1)兩種獻祭(3-4a)
歷史又到了一個新的階段:וַֽיְהִי מִקֵּץ יָמִים,這句話直譯應該是:這是一段時間的盡頭;קֵץ的意思是end(6:13,8:6等)。或一年結束了,到了獻祭的時間(利未記25:19;撒母耳記上1:21等)。一個基本邏輯是,當時人類應該有了獻祭生活或宗教生活。很有可能,亞伯的獻祭是在順服上帝的樣式(3:21);而該隱是在模仿時代的風俗。מִנְחָה,gift, tribute, offering, present, oblation, sacrifice, meat offering(32:13,32:18,43:11等)。這是為了「解恨」而獻上的禮物。換言之,獻祭的目的是為了贖罪。首先是承認自己有罪,承認罪的工價就是死;而藉著獻祭求神赦罪稱義,出死入生。而既然關乎生死,就必須用死的獻祭勝過死的咒詛。所謂「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真正的獻祭有兩個基本特徵:按神設立的獻祭方式獻祭,獻上神喜悅的祭物。而這兩點,都啟示在創世記3:21:獻祭羔羊。當然,這一切預表基督:你必須信靠基督的獻祭。而任何離棄基督獻祭的獻祭,都為神所憎惡。同時,力求避免流血的獻祭根本就不是獻祭。這樣歲月靜好的基督徒與這道以及神的國是無關無分的。這絕非說我們的流血犧牲也有獻祭和救贖的意義,而是強調,我們要走基督走過的路。「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12:1)。
現在我們來看該隱獻祭的特點。第一、地裡的出產出於地,而地已經被神咒詛了。神也悅納素祭,但是,「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利未記2:13)。該隱的素祭不是用鹽調和的,而是用淫邪大怒的酒調和的。鹽可以指向重生和忍耐兩種生命的經歷。第二、地裡的出產:מִפְּרִי הָֽאֲדָמָה,the fruit of the ground。名詞פְּרִי就是創世記1-3章中的「果子」。我們知道在亞當被逐之前,樹上的果子是人的主要食物。但是,這種食物法則已經被神更改了,這是神明確的食物條例:「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因此該隱獻祭樹上的果實說明了什麼呢?他根本沒有在荊棘和蒺藜中勞苦操作,實際上繼續以樹上的果實為生;或者,他捨不得以「蔬菜」作為祭物。如果樹木都被咒詛了(伊甸園的樹木隨埃及亞述的樹木都敗壞了),如果樹木指向宗教場所,那麼該隱所獻上的更是神厭惡的祭偶像之物。這是一種怎樣的噁心呢?你把佛教化和官方的教會稱為基督的教會。而當生命樹被看守,知道善惡樹被毀,地上剩餘的任何樹上的果子都是「有毒的」,都與真理以及生命無關。而你將與真理生命無關的果子當作真理和生命獻給神,你的懲罰就到了。第三、該隱的獻祭與流血犧牲無關,這是歲月靜好、吃喝玩樂的「基督教」。不僅如此,如果該隱只是借花獻佛,從樹上採集果子獻給神,那麼他的祭物毫無意義。當然,加爾文主義者強調上帝喜歡誰那是上帝的特權,還有其他五花八門的參謀,皆不在話下。唯有熟悉聖經的人才會明白,我們講的是聖經,而且講的是聖經的常識。昏昏昭昭也是一種該隱。
亞伯的獻祭是他自己勞苦所得,且是最好的獻祭,更是血的獻祭。首先,該隱獻上的不是他的出產,而是地裡的出產;更準確地說,是地上現成的果實。但亞伯獻上的是「他羊群中……」的。換句話說,假神把別人釘上了十字架,以犧牲別人為宗教獻祭。但耶穌自己上了十字架。מִבְּכֹרֹות צֹאנֹו,the firstlings of his flock;這個הוּא與ו(He……his)是非常重要的:他……他自己的……而這兩個特別強調的人稱代詞在該隱獻祭中根本不存在。其次,亞伯獻上的是最好的。名詞בְּכוֹרָה的意思是birthright, primogeniture, right of the first-born,頭生的,長子的名分(25:31-36,43:33;另參出埃及記13:2,12-15;4:22等;利未記3:16;申命記32:38;詩篇147:14等)。換一個角度說,該隱實際上出賣了自己長子的名分;而亞伯獲得了長子的名分。與頭生這個概念並列的是חֵלֶב,脂油,這被認為是動物身上最好的部分(45:18)。神是公義的,一方面,你不能欺哄神,不能欺哄聖靈——祂知道你獻上的是什麼(使徒行傳5:3-6)。另一方面,祂一定按你的獻祭加倍獎賞給你。所以保羅說:「6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7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8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9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10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6:6-10)。最後,亞伯的獻祭指向耶穌之死。同時,人若不向罪死,若沒有悔改,就不可能開始新生活,進入基督的國度。該隱不想死,結局就是繼續漂流或「竄堂」。
遺憾的是,那些以食為天的肚腹們總是這樣控告神:我憑什麼把自己的東西獻給神,這神也太貪婪了——不上貢物就會發怒。你千萬不要以為上帝需要吃喝你的祭物或你的假上帝,你千萬不要以為上帝像你一樣自私和貪婪。上帝根本就不是消費者。不僅你的一切都是神所賜的;而所謂獻祭給神,在某種意義上是指你用怎樣的心態和努力去追求正經事業;因此你一定會得到祝福與回報。這才是「神聖的消費」或神的「看中」。如果沒有這個獻祭-悅納的神聖邏輯或先驗事實,人類任何努力就毫無意義了。你的努力就是一種獻祭,但唯有按真理進行的努力才可能「成功」。這一事實和常識顯示,有神存在,有獻祭和悅納的真理。這一真理還可以參考瑪拉基書3: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無知的人啊,如果沒有獻祭-看中的先驗真理,你為什麼生活而且奮鬥不息呢?
(2)兩種反應(4b-5)
這場獻祭或教會反而引起了軒然大波,這不是什麼新鮮事。而且這不是小事,事關全局。「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這是兩種反應。一方面是神的反應,一方面是該隱的反應——新約聖經說該隱是屬魔鬼的,因此他的反應也代表魔鬼的反應。某個主日必然引起教會的分裂,而那魔鬼之子從此就埋下了殺害弟兄的心。或者說,從那一刻起,猶太人就要殺耶穌(約翰福音11:53),猶大就要出賣耶穌(路加福音22:3)。我們先看神的反應。「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所謂神悅納就意味著神祝福,如你的事工大有果效。因為祝福臨到了,所以該隱才妒性大發,嫉恨如陰間般殘忍。何況看不中就意味著懲罰臨到了,而兩相對比,火上澆油。שָׁעָה,to look at or to, regard, gaze at or about(出埃及記5:9等)。這個看中不僅重申了「神看著是好的」這個神聖秩序——神才是善惡的最高裁判者;而且也表明,神悅納了亞伯的禱告,垂聽了亞伯的祈求。
於是該隱爆炸了,「軟弱了」。這種「忍無可忍」一個根本原因是自以為義自以為是和自高。一個謙卑的人幫助爆炸,唯有覺得老子天下第一天之驕子總是貴族的人,才無法容忍被責備,以及心目中的低端人口被高舉到自己之上。大兒子一定爆炸。假貴族一定變臉。但是生氣、特別是大大地生氣,發怒而且大大地發怒,基本上就要開始殺人了,即將使自己陷入大罪了,從苦膽到地獄,一場裸奔,不能攔住。所以基督徒必須管理自己的怒氣。箴言29:11,「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以弗所書4:26,「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當然,如果你已經知道該隱很生氣,你就要預防了。今年冬天,你要預備上他們的公會和審判台。當牧師在會眾席上看見這樣的臉色的時候,應該怎樣攔阻悲劇的發生呢?你無能為力。上帝也阻擋不了該隱爆炸和殺人。
該隱的反應暴露了自己根本沒有獻祭之心,他們的信仰只是為了求物質的好處,與愛無關。他如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想聽的;就會聽道成仇。而他的反應反而證明了上帝的全知,也見證著上帝的公義——這種異教徒的獻祭本來就不該被悅納,也不可能被悅納。千萬不要以為你獻祭了神就必須聽你的。這種虛假獻祭實際上是在褻瀆上帝,自取滅亡。舊約中有獻凡火被擊殺的假祭司拿答與亞比戶(民數記26:61),新約中有因為「奉獻」反而被擊殺的假信徒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使徒行傳5:1-11)。首先,該隱就大大地發怒:וַיִּחַר לְקַיִן מְאֹד,And Cain was very wroth。動詞חָרָה的含義是to be hot, furious, burn, become angry, be kindled(18:30,34:7等)。他被點著了,而且自以為是「義怒」。這句話可能應該這樣翻譯:一種大怒臨到了該隱;他被怒火控制了。其次,變了臉色:וַֽיִּפְּלוּ פָּנָֽיו,and his countenance fell(2:21)——他的臉掉下來了。喜怒形於色。他要拂袖而去,露出長滿青春痘的脊背,很醜,很天真。「掉臉子」,用一句俗話說,撕破臉了,不再要臉了。但這罪也能醫治,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下面,也被人吐唾沫在臉上(馬太福音26:67,27:30),為我們贖了這不要臉的罪。很扎心嗎?悔改吧,何必滅亡呢。
3、普世救恩(6-7)
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該隱怒於形色,表明他要採取行動了。或者說,這可怒之子即將走向滅亡。但「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書2:4);「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上帝也願意該隱得救,所以來找到他。按雙重預定論的胡說,上帝應該任憑你下地獄,讓已經預定的棄絕迅速到來。但聖經啟示的上帝不僅是尋找亞當和夏娃的上帝,也是尋找該隱的上帝——為在他滅亡之前阻斷他。這靜靜的初冬不是一場偉大的尋找嗎?這裡有上帝對人類的第四(你為什麼發怒呢)、第五(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第六(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個神聖追問;在交叉結構中與第七(你兄弟亞伯在哪裡)、第八(你作了什麼事呢)個神聖追問前後呼應。何等大愛,何等憐憫,何等樣的神!
你為什麼發怒呢:לָמָּה חָרָה לָךְ,Why art thou wroth?或者說,為什麼憤怒臨到你了?為什麼變了臉色呢?וְלָמָּה נָפְלוּ פָנֶֽיךָ,why is thy countenance fallen。一方面,神當然知道為什麼;另一方面,神仍然勸勉該隱自己反省原因,希望他悔改得救,收刀入鞘。而且神比教導亞當夏娃更加苦口婆心,直接告訴該隱怎樣思想和怎樣行動才能避免大罪。
第一、你要反省自己的罪。你不要怨恨上帝也不要怨恨亞伯,是你自己的問題。「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行得好:יָטַב,to be good, be pleasing, be well, be glad(12:13,32:9等)。這個動詞也有快樂的意思。一方面你行得好,另一方面要凡事喜樂——生氣和發怒就是犯罪的開端。悅納,שְׂאֵת,elevation, exaltation, dignity, swelling, uprising。這個名詞也出現在49:3,「流便哪,你是我的長子,是我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本當大有尊榮,權力超眾」;這是長子應有的尊榮。另外,שְׂאֵת也有赦罪(forgiveness)的意思——即使你現在悔改,即使你現在開始作正確的事,就是做你從來也沒有做過的正確的事;你也會被赦免,一切峰迴路轉,海闊天空。
第二、神把後果告訴了該隱:「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לַפֶּתַח חַטָּאת רֹבֵץ,sin lieth at the door。這裡第一次出現「罪」這個名詞,חַטָּאָת,sin, sin offering(18:20,31:36,50:17)。這個名詞前面沒有冠詞,可能指某一種罪。無論如何罪已經在世界上了。我們到底應該怎樣面對羅馬書5:13呢?「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現在罪已經算罪了,那麼這個律法就不僅僅指摩西律法,也應該指亞當之約(創世記2:17)。但如果也指亞當之約;那麼在沒有創世記2:17之前,罪應該也已經就存在了。那這是什麼意思呢?動詞רָבַץ的含義是to stretch oneself out, lie down, lie stretched out。如羊群躺臥(29:2);如獅子躺臥(49:9),如驢躺臥(49:14),隱藏者(49:25)等。「門」字也是第一次出現:פֶּתַח,opening, doorway, entrance(6:16等)。罪已經在該隱的門口等著,他如果不能制服自己,就必然成為罪犯。沒有第三種可能性。不僅如此,如果罪一直不存在,那麼,該隱如何能明白神對他說的是什麼意思嗎?而如果神在告訴該隱一個他完全不能理解的事物,這樣的勸阻有什麼意義呢?
第三、罪會怎樣行動:「它必戀慕你」。戀慕(תְּשׁוּקָה)這個概念我們已經熟悉了(3:16)。罪要你順服它,如同那無法克制的情慾。你有了背叛和害人的動機了,罪就不會放過你,它一定一天天長大,直到藉著你功成名就,就是害人害己背叛神。我注意到很多這樣的案例:一但有人對牧師和教會不滿了,結局一定是分崩離析。這是一種魔鬼定律。「13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14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15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1:13-15)。我聽見有人這樣說:「其實牧師一些觀點我也不同意」的時候;我就對一些同工說:不出幾個月有人就會「反出去」。耶穌都阻止不了猶大,我們算什麼呢。但是問題還有另一面,由於有神,必有千千萬萬個潛在的該隱被成功攔阻了,其實我們都是那人。在這個意義上,神凡事都能,而這些勸阻大有果效。
第四、你卻要制伏它。制服(מָשַׁל)這個概念平行出現在3:16,指丈夫管轄妻子。一個屈從妻子的男人,一定屈從罪惡。神明知道結果還是要勸阻。一方面,寄希望於聖靈的感動。另一方面,既然已經勸阻過了,當該隱面臨審判的時候,他就無可推諉。這也是牧者的責任:即使毫無效果你還是要責備。不然,你就有禍了,不要怪牧者「罵人」,牧者也不用自以為義;因為這也是為自己脫罪。「7人子阿,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8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罪原文作血)。9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以西結書33:7-8;另參提摩太后書4:1-2,哥林多前書9:16)。我們說過,以西結書33:7-8首先是指向基督的,我們不可妄稱主名;但在這個前提之下,在我們也是那人的前提之下,牧者要承擔勸人制服罪欲的責任。
三、殺人(8)
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我們期待該隱對神的苦口婆心作出回應,但就像那些寄出去的信,神的話語如石沉大海。該隱沒有任何反應。在這個意義上,耶和華神對該隱這場傳道是完全失敗的傳道,與靈恩派和人家大教會那種「傳道」的「果效」根本不能相提並論。上帝從來沒有過名牧那種威榮,可以在一片阿門中進入法西斯群眾暴力美學的場面。但我們知道只有祂是神。假神總是萬國來朝甚至被「基督徒」要求基督徒無條件順服,但真神就是連一個該隱都可以拂袖而去。我們幾乎是屏住呼吸看見人殺人、弟兄殺害弟兄這一幕就這樣降臨了。我願意相信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弟兄之間可能還有一些美好的回憶,結局竟然如此不堪。事情要從夏娃被試探說起,事情要從貪吃說起,事情要從半吊子的驕傲說起,事情要從「更狡猾」的那位說起,甚至從不肯「離開父母」的巨嬰說起……該隱走了,回去開黨支部會議。
1、長子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וַיֹּאמֶר קַיִן אֶל־הֶבֶל אָחִיו,And Cain talked with Abel his brother;話語權以及介詞אֶל應該表明,該隱要在他弟兄身上彰顯他的權柄(出埃及記19:25;以斯帖記1:18等)。該隱可能以為他就是教皇或者監督。這種自高是典型的大兒子心態(路加福音15:28-30)。我見過這樣的人,我更要小心自己也成為這樣的人:完全沒有聖經和事實根據,卻總是認為自己比弟兄更代表真理和權威。顯而易見,該隱沒有真理,但卻要對弟兄說話。他所倚仗的只是傳統、血氣、出生和世界秩序。該隱應該這樣反省:你有什麼資格找亞伯說話。並教導亞伯怎樣侍奉神?實際上該隱把上帝的話語完全放在一邊,那這個向亞伯說話的該隱就只能是魔鬼。而亞伯的反應很可能類似保羅的反應:「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7反倒看見了主托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加拉太書2:5-8)。很有可能,亞伯的「不順服」給自己招來了殺身之禍。該隱可以為自己的罪惡這樣辯解:我找他談過了,但他不聽。大哥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2、田間
從原文中很難看出「二人正在田間」與「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是否發生在同一個時間裡;雖然有學者這樣解釋這兩句話:該隱吩咐亞伯去田間。וַֽיְהִי בִּהְיֹותָם בַּשָּׂדֶה,and it came to pass, when they were in the field。這個句子更顯示,他們在田間應該是在「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之後。田間:שָׂדֶה,首先是與伊甸園對立的野地(2:5),其次是野獸所在的地方(2:19-20),再次是蛇作王的世界(3:1,14);最後是被咒詛但長有蔬菜之地(3:18)。這是離開樂園或教會的世界,人在那裡變成兇手。世界上的諸多戰爭都是這樣發生的:世俗化的土地上,生長著殺人犯和受害者。「25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26但不可辦女子。她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27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她」(申命記22:25-27;另參撒母耳記下14:6)。亞伯的教訓在這裡:他不該繼續和該隱在一起,同在曠野。也許亞伯此時此刻是一個「屬靈的基督徒」,他要「愛仇敵」,結果被獅子吃掉了。當然田間也是遠離父母或其他人類的地方,該隱的心態與以掃的心態是一樣的:「以掃因他父親給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裡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創世記27:41)。基本上可以說,以掃精心選擇了犯罪地點。而田間也可以預表這個世界:基督道成肉身進入「田間」,預備被殺——到那裡就是「找死」。
3、殺害
「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首先該隱完全無視上帝的勸阻,可能也無視亞伯的不順服。或者說,上帝的勸阻和亞伯的不順服,讓這位世界的掌權者更加弄秀(惱羞)成怒。該隱執意要將犯罪進行到底,而「田間」這個環境同時成為該隱殺人的試探——難怪神說,那人獨居不好。וַיָּקָם קַיִן אֶל־הֶבֶל אָחִיו וַיַּהַרְגֵֽהוּ,that Cain rose up against Abel his brother, and slew him。介詞אֵל再度出現,KJV將之翻作against;這更意味著上文中該隱和亞伯說話實際上是該隱在訓斥、審判或謾罵亞伯。這裡有兩個動詞。第一、起來,קוּם,to rise, arise, stand, rise up, stand up;這個動詞也有立約之意(6:18;9:9,11,17;13:17等)。這個動詞與該隱那個名詞非常接近。這個「起來」也表明該隱要放下一切,並棄絕神的攔阻,就是要偏行己路。可以在這個意義上理解「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他在教會長椅上站起來奪門而去」……他不願意俯伏在神的前面,「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他要起來作自己的主人;並通過殺害弟兄成為那樣的人。現在,沒有誰能壓服住這個「熱血男兒」。第二、殺害,הָרַג,to kill, slay, murder, destroy, murderer, slayer, out of hand。這是謀殺,是故意殺人。這個動詞在創世記4章出現了5次(8,14,15,23,25)。從此,人殺人成為解決人類爭端的一種「傳統手段」;「必定死」如今變為「人殺人」這種死罪;這一切已經預定了上帝的獨生愛子被殺的命運。
從羔羊被殺,到亞伯被殺,從動物被殺,到弟兄被殺;從人被殺到神被殺——我們看見了罪的醜惡與凶殘,看見了嫉妒與陰間般的殘忍,看見了魔鬼起初就是說謊和殺人的。但這一事件除了指向基督之死,也儆醒教會中的弟兄姐妹:「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10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11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約翰一書2:9-11)。該隱的確是魔鬼之子:「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3-8讓我們看見該隱是殺人的;9-14讓我們看見該隱是說謊的。
四、呼告(9-15)
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10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沒有任何一場罪惡,特別是殺人的罪惡會被神所放過。這就是真理的根據:「5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5-6)。而弟兄相殺更是惡上加惡。這是主的教導:「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5:21-24)。我們可以將這段經文分成上述三個部分,這是耶和華與該隱的三輪對話。而三輪對話,再一次讓我們看見神的公義與忍耐的大愛。
1、第一輪(9)
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自從亞當夏娃犯罪,我們看見了一位傷心卻不斷尋找孩子的上帝,先去找那對父母,然後再來尋找這位逆子。但是該隱比他的父母更為剛硬,他激烈地反抗;而亞當和夏娃被追問的時候只是委婉地抵擋。罪在成長,神的心被進一步刺透。「耶和華對該隱說」:וַיֹּאמֶר יְהוָה אֶל־קַיִן;這個句子與「該隱對亞伯說」是平行的。該隱的權柄不是最高的權柄,該隱對亞伯的審判不是最終的審判——人間一切審判別人的該隱要受最終的審判。這節經文首先記載了上帝對該隱的追問:你兄弟亞伯在哪裡?這與3:9上帝對亞當的追問是一樣的。有什麼樣的父親,就有什麼樣的兒子;上帝對父親怎樣愛,也對兒子怎樣愛。不過與追問亞當不同的是,上帝這裡不是追問該隱在哪裡,而是追問亞伯在哪裡——亞伯是神所愛的,他不可能就這樣被消失或被自殺。這才是我們所信的神:「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馬太福音12:36)。
這是該隱的回答:「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לֹא יָדַעְתִּי,I know not:。首先請注意,「知道善惡樹」的「知道」(יָדַע)第一次變成了「不知道」。當人獲得了知識的權柄,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罪性和慾望,將知道變成不知道。換言之,罪人不會按神的本性去使用「知道」。一方面,如今罪人「只知道女人」(4:1);卻刻意「不知道弟兄」(4:9),也不知道神。其次,該隱顯而易見在說謊,這是比他父母的謊言更直截了當的謊言。於是在這裡,「知道」又成了撒謊的工具。而且這個拙劣的謊言也顯示,該隱根本不知道何為神,他以為他的謊言可以欺騙神,他以為神真的不知道亞伯在哪裡,也不知道他殺害了自己的兄弟亞伯。當然該隱的話也有部分事實:他的確不知道此時此刻亞伯的屬靈方位,不知道亞伯的血在哭。罪人以為人一死百了,所以他們敢於肆無忌憚地犯罪,甚至殺人越貨。只是該隱這個「我不知道」也顯示出一種深刻的恐懼。殺人犯都活在「我不知道」的巨大恐懼之中——他們不知道亡靈是否在上帝前面哭訴。
不僅如此,該隱反過來頂撞神:הֲשֹׁמֵר אָחִי אָנֹֽכִי,I my brother』s keeper?動詞שָׁמַר就是上文的「看守」。也許該隱有嘲諷的用意:你可以看守伊甸園,但你看守不了亞伯。該隱的回答也顯示他是一位「喪盡天良的基督徒」或「歲月靜好」——他的兄弟亞伯在哪裡或者莫名其妙地被消失,「與我無關」。但該隱的清高顯示,他就是兇殺、鼓吹「愛仇敵」神學中的仇敵、「順服掌權者」中的掌權者。或者該隱的意思是,你應該去問「我爸我媽」,他們是負責看守亞伯的。不過另有學者注意到,該隱使用「看守」這個概念,也顯示了他對亞伯的輕蔑。因為這個動詞表明亞伯是需要被人看守的羊或其他事物,或沒有責任能力的病人、弱者;該隱從來瞧不起亞伯這樣的人。換言之,該隱在這裡不僅頂撞了神,而且進一步踐踏了亞伯的人格。他似乎也在暗示神:亞伯不過就是一隻羊,失蹤了也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這樣的人民就該被偉大領袖屠殺」。該隱在亞伯面前的優越感是由來已久的;這樣一來,上帝對亞伯的抬舉更讓該隱怒不可遏。
2、第二輪
10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該隱殺害兄弟亞伯,首先起來尋找受害者並主持公義的不是人,不是父母亞當和夏娃,而是上帝。這是我們信仰的上帝,祂是能夠聽見「血在哭」的上帝;而想到這一點,我也哭了。我不再害怕為主流血。這是主的話語:「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25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別西卜是鬼王的名)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馬太福音10:24-33)。
(1)定罪(10-12)
由於該隱不認罪,神的審判才臨到。而在審判之前,仍然是先將該隱的犯罪事實告訴他。第9節的追問平行上帝對該隱父親亞當的追問;而第10節的追問,平行上帝對該隱的母親夏娃的追問:「你作了什麼事呢」(3:13)。不過兩者略有區別。對夏娃的追問是:מַה־זֹּאת עָשִׂית,What this thou hast done?對該隱的追問是מֶה עָשִׂיתָ,What hast thou done?該隱的罪比她母親的罪更花樣繁多並且罪孽深重。然後神告訴該隱亞伯在哪裡,以及該隱犯罪導致的後果:「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一方面,該隱殺了亞伯;另一方面,該隱把亞伯深埋在地裡了。這個殺人滅跡的行動,後來摩西也亦步亦趨:「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裡」(出埃及記2:12)。我們看見了罪人進一步的躲藏。亞當夏娃犯罪只是向樹葉和樹林躲藏自己的裸體;但是到了該隱,他將自己的犯罪以及弟兄的屍體躲藏在土地裡。但這一切在神面前都是敞開的。
第一、「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קֹול דְּמֵי אָחִיךָ צֹעֲקִים אֵלַי מִן־הָֽאֲדָמָֽה,the voice of thy brother』s blood crieth unto me from the ground。首先,這是一個非常形象的說法:血的聲音在哀告。這是「血」(דָּם)這個概念第一次出現,並重複兩次;而其真理進一步啟示在9:4-6;37:22,26,31;42:22;49:11。一方面,不可流弟兄的血,因為血是他的生命;另一方面,這血最後會歸到耶穌身上。亞伯被殺,而上帝沒有「成功」攔阻該隱殺害亞伯——在這場「神聖失敗」的背後,預備著復活的盼望。亞伯被殺,因此基督一定復活。這裡的地(אֲדָמָה)乃是被咒詛之地;該隱不僅殺害弟兄,而且將弟兄置於被咒詛的境地。動詞哀哭צָעַק的含義是to cry, cry out, call, cry for help。而亞伯之血哀哭的對象是「我」(אֵלַי,unto me)。一方面,亞伯是信神的人;另一方面,任何人不可能真的將任何人的生命徹底消滅,他們的血在神面前都是活著的。亞伯的血在呼告,這一顛覆不滅的事實是所有殺人犯和暴君的噩夢。不僅如此,亞伯並沒有消失,而是返回了樂園,返回了身後那火與劍以及眾天使把守的樂園:「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希伯來書11:4)。應該在這種意義上理解保羅的大喜樂:「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1:23)。而這是亞伯的神,也是我們的神:「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神也必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啟示錄7:17)。
第二、「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 אֲשֶׁר פָּצְתָה אֶת־פִּיהָ לָקַחַת אֶת־דְּמֵי אָחִיךָ מִיָּדֶֽךָ; which hath opened her mouth to receive thy brother』s blood from thy hand。如果說上一句話強調的是亞伯被殺並埋在地裡;那麼這句話強調的就是:是你的手(מִיָּדֶֽךָ)殺了他,你就是那人,你就是兇手。這裡對地的形容也是擬人的:פָּצְתָה אֶת־פִּיהָ לָקַחַת,opened her mouth to receive,張嘴接受。亞伯彷彿從該隱的手被移交給地,如同罪人殺害義人,然後將之歸給魔鬼和陰間。在殺害亞伯這件事上,該隱和地合作,猶太人和外邦人合作,希律和彼拉多就成了朋友。也為這個緣故,耶穌被殺,並下到陰間;也是去在那裡宣告上帝兒子對「地」的勝利。這個口就是陰間的門(馬天福音16:18)。總而言之,上帝不僅知道亞伯被殺,而且知道亞伯被誰所殺。這兇殺案子就徹底破了。另外地(אֲדָמָה,אֶרֶץ)這兩個概念在10-14中重複出現了8次,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不僅強調地被咒詛的事實;而且也進一步讓我們看見,該隱用這被咒詛之地的出產獻祭給神,為什麼是褻瀆神的。萬千白骨成為一人帝業,這種邪教的獻祭就是將兒女經火獻給摩洛的獻祭,這是被神咒詛的「政治邪教」。
事實清楚,現在就是判罪和處罰:「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וְעַתָּה אָרוּר אָתָּה מִן־הָֽאֲדָמָה,And now art thou cursed from the earth。首先,「現在」(וְעַתָּה)這個概念表明,上帝已經給該隱悔改的時間了,但該隱抗拒;因此「現在」咒詛就臨到了。其次,這裡直截了當宣告該隱被咒詛了,而不再是地被咒詛的。換言之,上帝是藉著地的改變咒詛該隱。最後,該隱從地受咒詛是什麼意思呢?「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由於該隱比亞當的罪更大,因此處罰也更為嚴厲。如今連田間的菜蔬也沒有了;同時,「流離飄蕩」取代了「終身勞苦」和「汗流滿面」。所謂「不再給你效力」:לֹֽא־תֹסֵף תֵּת־כֹּחָהּ לָךְ,it shall not henceforth yield unto thee her strength。這也是對地一個形象的說法:地仍然在上帝的權柄之下,卻被神使用作為懲罰和儆醒罪人的工具。動詞יָסַף的意思是to add, increase, do again;這個動詞曾出現在4:2,「又(生了)」;這是對該隱公義的懲罰。名詞כֹּחַ的意思是strength, power, might。一方面,地仍然在那裡,這顯示神的憐憫;另一方面,地不會在因你的勞苦增加祝福。你的一生,這個種族的歷史,只能是循環往復,原地踏步。灑滿人血的土地必然貧瘠和荒涼,從自然到文化,一無所有。
這是該隱最終的命運和一生的命運:「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נָע וָנָד תִּֽהְיֶה בָאָֽרֶץ,a fugitive and a vagabond shalt thou be in the earth。所謂漂泊流浪,是由兩個動詞分詞表示的。נוּעַ,to quiver, totter, shake, reel, stagger, wander, move, sift, make move, wave, waver, tremble。這首先是罪人在神面前顫慄的形象(出埃及記20:18),或悖逆之子在神的憤怒之下的飄流狀態:「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民數記32:13)。其次,這種「飄流」又是那種玉樹臨風御風而行或特別得瑟以為高人一等的 飄搖或招搖(士師記9:9等)。逍遙游,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而נוּד是同義詞to shake, waver, wander, move to and fro, flutter, show grief, have compassion on;也有自我感動、自憐自戀之意。被נוּד的人實際上與神隔絕,進入無主狀態和無家狀態;被擄掠,總是寄居,總是他鄉是故鄉(列王記上14:15等)。
(2)抗拒
該隱對神的判決表示強烈抗議。罪人被處罰的時候總是單目人:看神懲罰的沉重或命運的不幸,但不看自己罪惡的嚴重與罰當其罪甚至罰不及罪。「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該隱這個抗議參照系可能是他父母受到的懲罰。這的確是一個嫉妒成性的長子,嫉妒善,也嫉妒罪。該隱不會對照自己的犯罪與亞當犯罪的不同。不僅如此,該隱不是祈求饒恕,而是表達抗議。或者因為偉大也是一種習慣,或者因為他根本不相信神的憐憫。無論如何,懲罰沒有讓該隱改變,反而讓他更恨上帝。גָּדֹול עֲוֹנִי מִנְּשֹֽׂא,My punishment greater than I can bear。該隱實際上是在論斷上帝是不公義的。蛇控告上帝是說謊者(「不一定死」);而該隱控告上帝是一位「暴君」或「昏君」。不過我願意同時相信該隱客觀上也闡述了一個事實:人可以犯下彌天大罪,但卻沒有能力或完全不肯承受後果。罪人總是面臨這樣的悲劇: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刑罰,עָוֹן,perversity, depravity, iniquity, guilt or punishment of iniquity(15:16,19:15,44:16等)。也許該隱同時有這樣的意思:我的過犯沒有你說的那麼嚴重。很有可能,該隱認為自己是被上帝和亞伯「逼上梁山」,「我犯罪或我殺他是有理由的」;「神逼我反我不得不反」。因此,該隱認為上帝給他的罪名和刑罰都是不公義的,是他根本不該承受的。נָשָׂא,to lift, bear up, carry, take(7:17,13:6,13:10等)。神的懲罰是罪人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使我們進入勞苦重擔的黑暗之中。我們需要基督,我們需要抬眼仰望基督的憐憫(馬太福音11:28)。
該隱的抗議還因為他看見了更嚴重的後果:「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該隱首先喊叫起來:הֵן,Behold。這是該隱的抗議書與陳情表。該隱以「平行結構」的方式宣告的後果包括四個方面的裂變或巨變。第一是人與環境的關係。「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גֵּרַשְׁתָּ אֹתִי הַיֹּום מֵעַל פְּנֵי הָֽאֲדָמָה,hou hast driven me out this day from the face of the earth。這裡的地(אֲדָמָה)本是可耕種的地;如今該隱應該是被驅趕到沙漠或霾國了,離伊甸園越來越遠。第二是人與神的關係:「以致不見你面」。וּמִפָּנֶיךָ אֶסָּתֵר,and from thy face shall I be hid;這句話的意思是我要躲避(סָתַר,31:49;出埃及記3:6)你的面。沒臉見神,不敢見神;看見神的面必死(出埃及記33:20)。罪人與神隔絕。這是從有神論世界進入無神論世界的巨大倒退,人從此淪為畜生或高等動物。第三是人與自我的關係:「「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重複上面的信息):「我是我自己的家」,「流亡是我唯一的朋友」,「存在先於意義」——人在大地上詩意地棲居。第四是人與人之間關係:「凡遇見我的必殺我」。人成為人的仇敵和兇手,人殺人卻怕別人殺因此彼此成仇,甚至先下手為強。上帝要阻止該隱模式成為人間正義,以免人類自我毀滅,魔鬼全面勝利。
3、第三輪
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該隱無疑在陳述一個現實的危險:當時(הַיֹּום,this day!)有人而且當時(הַיֹּום,this day!)這些人類就可以殺該隱。也正因為這是基本事實和基本前提,神才有必要就在當時(הַיֹּום,this day!)回應該隱,就在當時(הַיֹּום,this day!)賜給該隱一個記號;為了就在當時(הַיֹּום,this day!)避免該隱被殺。神仍然是憐憫的神,也是聽禱告的神。「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לָכֵן כָּל־הֹרֵג קַיִן שִׁבְעָתַיִם יֻקָּם,herefore whosoever slayeth Cain, vengeance shall be taken on him sevenfold。遭報:נָקַם,to avenge, take vengeance, revenge, avenge oneself, be avenged, be punished(4:24;出埃及記21:20-21等)。神不僅禁止人殺該隱,而且採取行動保護該隱:「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這個記號到底是什麼,對我而言是個奧秘。אוֹת,sign, signal。這個名詞一直指天上的記號(1:14,9:12-13,17);後來指割禮之約的記號(17:11)。我不反對這記號指向基督的新約。
不過以西結書9:4-6可能是平行的經文:「4耶和華對他說,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歎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5我耳中聽見他對其餘的人說,要跟隨他走遍全城,以行擊殺。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可憐他們。6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如果耶和華神給該隱的記號的的確確是一個有形的符號,甚至就刻在額頭上,那麼警示的對象只能是該隱同時代的人。另參出埃及記12:5-13,「 5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6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7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13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這些血跡也是有時間性的,等亞當和該隱後人出生並「成長為殺手」,不太可能仍然存在。
上帝保護殺人犯該隱免於被人殺害,這是神的不公義嗎?不是。首先,上帝只是禁止罪人殺害罪人,但是,該隱在神面前仍然是死罪。這是死緩的判決。上帝禁止人像神一樣殺死該隱,但保留了神殺死該隱的特權。實際上該隱的死罪已經定了,用不著人為神操心(約翰福音3:18;20:23)。其次,這當然是神的憐憫,神仍願該隱在有生之年認罪悔改。再次,上帝禁止人殺人,就是為了避免殺人罪的循環擴大。而對於神的兒子們或亞當的後裔而言,這個禁令也是為了救他們脫離殺人的大罪;勸阻他們自己伸冤,要他們全憑主怒(羅馬書12:19)。最後,神的這個向人發出的禁令已經告訴我們,當時人類罪惡滔天,根本不可能完全按公義審判該隱——上帝不把該隱交給這樣的「外邦人」。
那麼另外一個問題就出來了:該隱受到保護,亞伯怎麼辦?亞伯之死應該足以摒棄所有非基的愚妄:全能公義至善的上帝,為什麼任憑罪惡和死亡發生在義人身上?也許假師傅假先知會這樣強吻上帝:如果起初上帝就是西方白左或華人教會的上帝,就是多元、寬容、愛仇敵的上帝;就是如果上帝不計較該隱的獻祭,應該容納該隱的獻祭,那麼悲劇就不會發生了。很遺憾,他們所談論的不是上帝,只是非上帝,假上帝,甚至是敵上帝。正因為上帝是上帝,所以該隱一定不蒙悅納;正因為上帝是上帝,所以一定勸阻該隱並審判該隱(說上帝任憑罪惡發生是魔鬼和人的謊言);正因為上帝是上帝,才在亞伯被殺之後起來尋找亞伯並審判該隱;正因為上帝是上帝,並唯有上帝能使死人復活——亞伯必要復活——你們指著罪惡與死亡控告基督所啟示的上帝完全無效:「31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馬太福音22:31-32;另參希伯來書11:4)。
五、離棄(16)
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該隱仍然沒有一句感恩的話,再一次拂袖而去。該隱也算流竄和棄絕成癮,中文應該翻作「該癮」。וַיֵּצֵא קַיִן מִלִּפְנֵי יְהוָה,And Cain went out from the presence of the LORD。實際上該隱棄絕了神,實際上他主動離開了教會。亞當夏娃是被動離開伊甸園的;而在「新時代的社會主義思想」中,或在「後現代社會」,人類是主動離棄上帝的。片面解經:「該撒的歸該撒」。該撒要去哪裡呢?וַיֵּשֶׁב בְּאֶֽרֶץ־נֹוד קִדְמַת־עֵֽדֶן,and dwelt in the land of Nod, on the east of Eden。挪得:נוֹד,Nod,wandering;flight,exile。這個名詞的用法可以參考詩篇56:8,「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裡。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嗎?」不過這個名詞的字根與上文的飄蕩(נוּד)是一致的。神對該隱的審判就這樣應驗在該隱的身上。實際上挪得之地是不是一定翻作專有名詞,也可存疑。動詞יָשַׁב的意思是to dwell, remain, sit, abide(4:20,11:2,11:31,13:6-7,13:12等)。另外。東方這個概念以及含義在創世記16:12再度出現:「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你要刻意把創世記16:12中的「人」彎曲成將來的人類或以實瑪利以及以撒以後的人類嗎?事實只能是,這裡的「人」既包括當時的人,也包括以後的人。如果我必須屈從「傳統」,我就必須隨伙裝假。我沒辦法按著聖經和良心帶領你們進入創世記第4章。我們在創世記1-3章勉強隨伙假裝,就是做個巴拿巴也是好的(加拉太書2:13)。一些基督教猶太教的學者迎合外邦人這樣自欺欺人:按高等批判的邏輯,創世記第4章起初不在這個地方,這一章的內容是後來加進來的。我再一次勸勉那些半吊子,到底誰在違背聖經,到底誰以唯獨聖經的名義在徹底瓦解和摧毀聖經。事實上如果亞當是第一個人類,我們不僅無法誠實面對創世記第4章,也無法誠實面對創世記第5章和第6章。將「天使」謬解為「神的兒子」,不僅讓聖經出現嚴重的矛盾,而且等於宣告神是說謊的。
按創世記16:12的道理和常識,挪得之地應該是有人居住的。無論如何,該隱繼續向東流散。或許神有這樣的預知:「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就是為了防止伊甸園東邊的該隱家族以及盤踞在那裡任意殺人的人類。值得強調的是,「罪就伏在門前」,特別是「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以及「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這些信息進一步表明,亞當-該隱的世代,地球上有其他人類。離開這個常識強解聖經的人,就是自取沉淪之人。無論如何,「亞當是第一個人」的傳統,在該隱與神對話中,在創世記第4章,他們的玻璃心又碎了一地。וְהָיָה כָל־מֹצְאִי יַֽהַרְגֵֽנִי,every one that findeth me shall slay me。我們在這裡再一次面對字義、常識與傳統之間的對立:亞當是不是第一個人(另參約伯記15:20-25)。如果你認為這個「所有人」(כָל)指亞當及其後來人,你不僅在講你不知道的事,把根本不存在的事說成顯明的事;而且你把上帝和該隱都當成了「受迫害妄想狂」。你們不要再騙人了,也不要再繼續被騙。
應用:長子的覆沒與救贖
在創世記3-4章,或者1-50章,或整卷聖經中,貫穿著這樣一個真理:「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馬太福音19:30);「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在此有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20:16)。這個真理的另外一個相關表述就是:「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要臨到驕傲狂妄的,一切自高的,都必降為卑」(以賽亞書2:12);「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馬太福音23:12;路加福音14:11,18:14)。而這一真理首先是藉著「弟兄家譜」中的二元結構展開的。一般來說,「外邦人」的家譜在前,而「選民」的家譜在後。如該隱的家譜在賽特的家譜之前;雅弗和含的家譜在閃的家譜之前;以實瑪利的家譜在以撒的家譜之前;以掃的家譜在雅各的家譜之前——我們還可以推論:亞當前人類的家譜在亞當家譜之前。相關二元結構還可以進一步列表如下:
1、先在的人類(創世記1:26-31)與亞當(創世記2:7-24);
2、蛇及蛇的後裔,與女人及女人的後裔(:創世記3:14-15);
3、該隱與亞伯(創世記4:1-16);
4、該隱的後裔(創世記4;17-24)與賽特的後裔(創世記4:25-5:32);
5、人的女兒與神的兒子(創世記6;1-8);
6、世人(創世記10-11)與亞伯拉罕之選民(創世記12-50);
7、長子如以實瑪利、以掃、流便)與次子如以撒、雅各和約瑟(創世記16-50);
8、首先的亞當與末後的亞當(哥林多前書15:45);
9、猶太人與基督徒以及外邦基督徒(羅馬書11:11)。
在這場弟兄戰爭中,這個原則也是一貫的:「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加拉太書4:29)。所以我們看見在彼得保羅時代,猶太人就是基督徒最殘忍的逼迫者。今天也是一樣。如今恨不得弄死我們的也正是「大兒子教會」或「教會中的大兒子」以及世界中的長子(天子)。該隱和亞伯的故事,或者蛇與亞當的故事,一直貫穿歷史:「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里。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31父親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加福音15:25-32)。
創世記第三章讓我們不再沉湎夫妻的愛情,而創世記第四章讓我們不再迷信弟兄的友誼。該隱殺害亞伯,結局只有一種:亞伯死了,該隱流亡,餘生棲棲遑遑;魔鬼大獲全勝。但這不是終局。當基督作為長子在地上現顯現、被殺並且復活的時候;當教會中的男人在基督裡互稱弟兄的時候,實際上就是要我們超越該隱殺害亞伯那個悲劇。愛必能勝過惡。但確實有假弟兄(哥林多後書11:2;加拉太書2:4)。我們一直在經歷假弟兄的控告、審判和殺害。2018年的冬天,該隱繼續殺害亞伯。但因為基督的緣故,我們不再恐懼。只是求神讓我們謙卑得勝。亞伯不說一句話,因為這是我們的信仰:「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詩篇37:11)。一方面我們勸勉一時掉臉子的基督徒悔改;另一方面,我們也勸阻割盡田角的外邦長子:如果你或別人都不能活,你就活不長了。這是亞伯當初對該隱說的話嗎?至少這是教會奉主的名在地上應該宣告的事實。
在後在先。基督是神的長子,祂的死而復活也是所有長子和次子的救贖之路。這也是馬利亞頌歌所見證的基本真理:「46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47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48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49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為聖。50他憐憫敬畏他的人,直到世世代代。51他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他趕散了。52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53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54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55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路加福音1:46-55)。而這是我們的使命:「3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4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5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10:3-5)。阿門。
任不寐,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