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五課:神的揀選以及雅各與約瑟之戰(48:1-22)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創世記48:1-22。感謝神的話語。創世記47-50的共同主題是死亡。更是第一代人雅各藉著對第二代人約瑟的臨終遺囑和第三代人的祝福,或上帝的揀選,對死亡的勝利。恩典對死亡勝利不僅有永生意義,也有現實意義。祖孫三代同國為各國通例。當第一代人是最壞,這個社會更可能遍地都黑暗了。但聖靈藉著雅各-約瑟-以法蓮瑪拿西啟示了另外一種三代傳承模式,使以色列成為萬國的祭司與光。創世記48章可以這樣交叉結構:一、雅各認領瑪拿西和以法蓮(1-7);二、雅各祝福拿西和以法蓮(8-16);三、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以上(17-22)。

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涉及「揀選」的兩個相關真理:越代揀選(adoption)與另立長子(blessings);也可以說是兩場重新確立長子的聖禮。而祂揀選我們是為了祝福我們。第一部分的內容是,雅各認領約瑟的兩個兒子為自己的兒子,這首先意味著神藉著雅各要將第三代人從世界歸入基督的國;逃離將兒女經火獻給摩洛的人類普遍厄運。這是新創造,在分別光暗;也是一種出埃及。其次也意味著12支派未來的變動,如但支派可能被瑪拿西支派取代,而約瑟支派被等同於以法蓮支派(啟示錄7:5-8,詩篇78:67);更重要的是,約瑟因此獲得了雅各長子的名分:「長子的名分卻歸約瑟」(歷代志上5:2)。這種替代性揀選也否定了加爾文主義「一次永遠」或「聖徒永蒙保守」的陳詞濫調。第三部分涉及的揀選真理貫穿聖經始終:正如哥林多前書1:26-29所說:「26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27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28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29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另參路加福音10:38-42,15:11-32,18:9-14——所有長子大姐或自以為高者,都將降卑;而在神面前自卑者必被升高。這才是羅馬書第9章的預定論:「31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32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33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馬書9:31-33)。

第二部分一方面讓我們看見雅各這第一代人的屬靈根基;另一方面讓我們看見了生命神學的終結——約瑟完美或聖人的形象在這裡徹底破碎。這是聖靈對所有華人教會的呼喊,凡有耳的都應當聽:「諸君,為什麼作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使徒行傳14:15);「     8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我既聽見看見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9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啟示錄22:8-9)。阿門。

一、雅各認領瑪拿西和以法蓮(1-7)

1這事以後,有人告訴約瑟說,你的父親病了。他就帶著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同去。2有人告訴雅各說,請看,你兒子約瑟到你這裡來了。以色列就勉強在床上坐起來。

3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神曾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與我,4對我說,我必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民,又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永遠為業。5我未到埃及見你之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是我的,正如流便和西緬是我的一樣。6你在他們以後所生的就是你的,他們可以歸於他們弟兄的名下得產業。

7至於我,我從巴旦來的時候,拉結死在我眼前,在迦南地的路上,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我就把她葬在以法他的路上。以法他就是伯利恆。

在創世記48章以及47-49章中,雅各是核心人物。他是前三代人的最後一代,即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代先祖的最後一代。同時,雅各也是後三代先祖的第一代人,即雅各、約瑟、以法蓮瑪拿西三代人的第一代。雅各的信仰和生命狀況,對以色列人承上啟下地作為耶和華的見證人,至關重要。而從實踐層面講,如果孫子或年青一代特別敗壞,這個國家不可能有未來。同樣,如果祖父或掌握國家權力的一代人特別邪惡,那麼接下來的兩代人都更可能被壓制為膽小鬼,溺愛成強姦犯。但以色列的崛起歸根結底是上帝的揀選,是上帝藉著雅各的信仰,或者藉著道成肉身進入埃及和世界,從那裡為人類揀選並造就了一個男人的民族,而這一切繁榮最終歸結為基督。

1、有人告訴(1-2)

「這事以後」,或「這些事以後」;這些事應該是指雅各預知了自己的死期,並遺囑約瑟(47:28-31)。很多神的僕人是可以知道自己離世的時間的(提摩太后書4:6)。而雅各也不過是人,主要是藉著一場大病(חָלָה)歸主的。而且這時候我們也沒有看見雅各找一干高人祈求醫治的神跡。實際上他若能比照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年齡,是有「糾纏」或「禁食禱告」的空間的。這裡兩次提到「有人告訴」,或「有某一位告訴」(וַיֹּאמֶ,that one told),我寧願將之理解為神的使者。一方面,此時雅各和約瑟沒有住在一處(45:10);另一方面,他們之間有使者確保彼此的連接。無論雅各之死,還是祝福以法蓮瑪拿西,在屬靈的意義上都事關重大,因此那位「告訴者」必須存在,好讓約瑟和雅各都做好預備。這位告訴者如同雅各和約瑟的牧者,但也只是在祂認為最關鍵的事項上將啟示臨到他們。無論如何,沒有人呼喊הִנֵּה,雅各和約瑟不能起來行動。基督教不是「自悟」的異教,每一個基督徒需要這個「他者」。約瑟特地帶著兩個兒子來,應該是為預備讓雅各給他們臨終祝福的。值得一提的是,七十士譯本在這裡有一句話說:He came to Jacob。以色列就勉強在床上坐起來:וַיִּתְחַזֵּק יִשְׂרָאֵל וַיֵּשֶׁב עַל־הַמִּטָּֽה,and Israel strengthened himself, and sat upon the bed。勉強的意思是使自己強壯起來。這個動作表明雅各是把約瑟當作「掌權者」來面對的,以示尊重;同時,更表明雅各要起來服事神。

2、神與拉結(3-6

雅各沒有要求約瑟為自己康復禱告,而是直奔主題:他在祝福以法蓮和瑪拿西之前,要完成對他們的認領儀式;雅各不僅要讓約瑟這兩個兒子在法律上成為自己的兒子,而且要讓他們取代流便和西緬成為自己的長子和次子。雅各在這裡講了兩個理由:第一這事出於神的旨意(3-6);第二,這樣作也是為了拉結,而拉結是約瑟的母親(7)。換言之,雅各用真理和人情兩個方面說服約瑟。我們先看第一個方面:「3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神曾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與我,4對我說,我必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民,又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們解釋過全能的神(אֵל שַׁדַּי,17:1);這個稱呼總是包含著母性的憐憫。這是雅各的邏輯:如果神說「我必使你生養眾多」又賜雅各以迦南為業,那麼,首先承受應許之地的應該是雅各生養的兒子,至少名義上是。事實上後來也如此,以法蓮成了北國以色列最強大的支派。神向雅各顯現的時候,也是呼喊הִנְנִי;我們更有理由相信,現在呼召雅各和約瑟的應該也是同一位神或祂的使者。

「這地……永遠為業」,「永業」(אֲחֻזַּת עֹולָֽם,an everlasting possession.)。這永遠的產業與天國相關,但這屬天的產業又是從這地上開始的;並最終回到這地上(啟示錄21:1-4)。所以注意這段經文中這些地名是如何被強調的。實際上,雅各對雙子的認領,在於將他們從埃及地歸入迦南地,或從世界之王的權勢之下帶出來,歸入基督的國。而這一切拯救行動,都是藉著基督和教會完成的。因此3-7還可以這樣交叉結構:

3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神曾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與我,4對我說,我必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民,又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永遠為業。

5我未到埃及見你之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是我的,正如流便和西緬是我的一樣。6你在他們以後所生的就是你的,他們可以歸於他們弟兄的名下得產業。

7至於我,我從巴旦來的時候,拉結死在我眼前,在迦南地的路上,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我就把她葬在以法他的路上。以法他就是伯利恆。

其中3-4說明揀選的神性理由,可以指向基督裡的揀選,祂是「向我顯現」的神。與之呼應的是7,說明揀選的人性理性,拉結可以指向藉著教會完成的揀選。注意「迦南地的路斯」與「迦南地的路上……以法他……伯利恆」之間的呼應關係。而中間部分5-6聚焦揀選的人(雅各的後裔與約瑟的後裔,猶太人與「外邦人」),及其所在的位置——埃及地。這是從埃及地到迦南地的揀選,這是出埃及。

因此,雅各宣佈:「5我未到埃及見你之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是我的,正如流便和西緬是我的一樣」(50:23,;另參路得記4:16f.;,以斯帖記2:7.)。以法蓮瑪拿西蒙揀選上位,意味著12支派必有其他兩個支派失去相應的位分。理由參歷代志上5:2,「猶大勝過一切弟兄,君王也是從他而出。長子的名分卻歸約瑟」;創世記49:3-7,「3流便哪,你是我的長子,是我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本當大有尊榮,權力超眾。4但你放縱情慾,滾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污穢了我的榻。5西緬和利未是弟兄。他們的刀劍是殘忍的器具。6我的靈阿,不要與他們同謀。我的心哪,不要與他們聯絡。因為他們趁怒殺害人命,任意砍斷牛腿大筋。7他們的怒氣暴烈可咒。他們的忿恨殘忍可詛。我要使他們分居在雅各家裡,散住在以色列地中」。雅各同時祝福約瑟其他後裔:「6你在他們以後所生的就是你的,他們可以歸於他們弟兄的名下得產業」。約瑟支派就這樣匯入了瑪拿西以法蓮支派,都歸入神的應許。

3、你的母親(7

有人把這節經文解釋為:雅各指著拉結向約瑟重申送屍還鄉的遺願;但更可能的是,雅各用拉結說服約瑟同意他收養兩個孫子為兒子。「7至於我,我從巴旦來的時候,拉結死在我眼前,在迦南地的路上,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我就把她葬在以法他的路上。以法他就是伯利恆」。當然,你可以說,雅各臨終之前更思念自己一生最愛的人,也是可能的。但拉結不是別人,是約瑟的母親,是最愛約瑟也是約瑟最愛的人。而正是拉結將雅各和約瑟更深地連接在一起。換言之,是一份愛,最深最真的愛,使約瑟願意捨己順服。不僅如此,拉結死得很悲慘,至少是在承受應許之地的中途遺憾而終。這裡提及了三個地名:巴旦、迦南、伯利恆。拉結把雅各帶出來了,失去了原來的家鄉,但卻還沒有進入新的家鄉。這是拉結的未了之願,也應該是雅各和約瑟的。而拉結去世的時候約瑟應該已經懂事了,雅各在床上回憶這一切,約瑟必能感同身受。因此,作為拉結的長子,約瑟也有責任完成母願——讓拉結的直系後裔,繼承拉結的遺願或代替拉結,承受在應許之地的產業。而約瑟是死在埃及的,他應該讓自己的兒子進入應許之地去「見」拉結。另外這裡兩次重複以法他(אֶפְרָת),這個名字與以法蓮(אֶפְרַיִם)非常相近;動詞פָּרָה的基本含義就是be fruitful(1:22等)。我們在這裡也能看見上帝對拉結的憐憫:雖然拉結離開了,但聖約中的份她並沒有失去。神愛我們,就愛我們到底。拉結也是教會甚至傳道人,我們必要死在中途,但我們的信仰會在基督裡,在我們身後繼續,直到主來。

二、雅各祝福瑪拿西和以法蓮(8-16)

8以色列看見約瑟的兩個兒子,就說,這是誰?9約瑟對他父親說,這是神在這裡賜給我的兒子。以色列說,請你領他們到我跟前,我要給他們祝福。10以色列年紀老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約瑟領他們到他跟前,他就和他們親嘴,抱著他們。

11以色列對約瑟說,我想不到得見你的面,不料,神又使我得見你的兒子。12約瑟把兩個兒子從以色列兩膝中領出來,自己就臉伏於地下拜。13隨後,約瑟又拉著他們兩個,以法蓮在他的右手裡,對著以色列的左手,瑪拿西在他的左手裡,對著以色列的右手,領他們到以色列的跟前。14以色列伸出右手來,按在以法蓮的頭上,以法蓮乃是次子。又剪搭過左手來,按在瑪拿西的頭上,瑪拿西原是長子。

15他就給約瑟祝福說,願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以撒所事奉的神,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16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使者,賜福與這兩個童子。願他們歸在我的名下和我祖亞伯拉罕,我父以撒的名下。又願他們在世界中生養眾多。

雅各在埃及揀選以法蓮和瑪拿西出埃及進入迦南地,又要立次子以法蓮在長子瑪拿西之上,這兩大福音行動,必然引起世界之主瘋狂的仇恨和報復。因為前者意味著世界之主的「喪權辱國」;後者意味著魔鬼原則或普世價值或人類合法性或立國之基的徹底顛覆。前者涉及肉身成道與道成肉身的對立。後者涉及世界秩序,肉身的長子統治或長子依靠肉身統治的社會秩序。長子統治是所有異教的共同信仰:律法主義、生命神學與弱肉強食(進化論或現代主義)。無論哪一種顛覆,都是魔鬼不可以接受的,它必要起來爭戰。但悲劇或險惡在於,魔鬼動員和武裝起來去抵擋上帝僕人雅各的總是最具有攻擊力、而且對傳道人最殘忍的力量或人物:約瑟。第一、約瑟是屬靈英雄;第二、約瑟是雅各和整個以色列的恩人;第三、約瑟是雅各最愛的兒子;第四、約瑟是埃及掌握大權的人;第五、約瑟是以法蓮瑪拿西的生身父親。這種抵擋是任何人無法承受的。而這一幕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馬太福音10:36)。魔鬼也一度捆綁彼得阻擋耶穌。這場戰爭是非常敏感的——如何在不傷害約瑟和彼得的同時,又能勝過他們後面的魔鬼並反過來堅固約瑟和彼得?或如何再度避免該隱殺害亞伯,以掃追殺雅各、哥哥傷害約瑟的悲劇,而那些悲劇是魔鬼一貫追求的目標?感謝主,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1、誰的兒女——第一場戰爭(8-10)

以色列祝福瑪拿西和以法蓮這一幕,幾乎在細節上都與以撒祝福雅各和以掃相類(27:1-48)。區別是這裡不再有欺騙,而取代雅各-利百加欺騙的,是約瑟的自以為是和雅各的堅定不移。雅各不能認出兩個孫子,或者因為老眼昏花,或者因為這兩位官二代很少與爺爺往來。這一事實也表明,這場認祖歸宗並且領受長子名分,是何等的及時和必要;否則,他們將一直是埃及人。同樣重要的是,雅各根本看不見兩個人是誰就決定揀選和祝福他們,因為神不看人的外貌,救贖也不是根據人的行為。但約瑟首先說:「這是神在這裡賜給我的兒子」。這可能有三層含義:第一、感恩於神。第二、重點在「我的」,或有不情願過繼兒子。但歸根結底,兒女不是「我的」,兒女是神的:「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篇127:3);神對以色列人說,「頭生的兒子歸給我」(出埃及記22:29)。第三、至少,「我」在怎樣祝福他們的事情上有比你更大的權柄。最後,「10以色列年紀老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這解釋了雅各不能認出二子的理由。當然雅各也算為主,侍奉神教導人直到人生的終點了。這也提醒我們,當基督徒歸主的時候,你是否想過:在你的親族後裔中,是否還有人不認識基督?如果還有這種情況,你不當熄了自己的工,也更不應該到處生命神學。

仔細讀原文:וַיֹּאמֶר יֹוסֵף אֶל־אָבִיו בָּנַי הֵם אֲשֶׁר־נָֽתַן־לִי אֱלֹהִים בָּזֶה וַיֹּאמַר קָֽחֶם־נָא אֵלַי וַאֲבָרֲכֵֽם,And Joseph said unto his father, They are my sons, whom God hath given me in this place. And he said, Bring them, I pray thee, unto me, and I will bless them。實際上這兩句對話可以理解為兩種勢力在爭奪兒女,約瑟和雅各都是屬靈戰爭被使用的工具。約瑟說:我的;雅各說,帶到我這裡來!雅各為了孩子得救和長子名分,甚至不惜祈求(נָא)約瑟:

「以色列說,請你領他們到我跟前,我要給他們祝福」。這個吩咐似乎表明約瑟是被動的,而以色列的吩咐非常重要,可以將之視為基督藉著以色列或教會對普天下父母特別是基督徒父母的呼召。這是完全平行的經文:馬可福音10:13-16,「13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14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5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16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另參使徒行傳2:38-39)。這時以法蓮和瑪拿西年齡不大,你若願意,可以將之理解為他們的堅信禮。兩個孩子本來屬於埃及,但現在歸基督了。雅各祝福他們,顯然出於神的旨意和他對神的信心:「雅各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神」(希伯來書11:21)。這也是對埃及的勝利:「23以色列也到了埃及,雅各在含地寄居。24耶和華使他的百姓生養眾多,使他們比敵人強盛」(詩篇105:23-24)。教會要傚法雅各,面對埃及和此時有些糊塗和軟弱的約瑟,把我們的孩子帶離法老,歸到基督的名下。「約瑟領他們到他跟前,他就和他們親嘴,抱著他們」(另參29:13,33:4)。「親嘴」與「抱」順序的重置,可能為表明聖道在聖禮之先。

2、誰是長子——第二場戰爭(11-14)

為兒女屬於基督還是埃及進行的戰爭,是第一場戰爭。第二場戰爭更為激烈,而且是無聲的戰爭,只有雅各和約瑟兩個人的互施拳腳,高手過招。如果說第一場戰爭是決定兒女屬於世界還是教會的戰爭;那麼第二場戰爭就發生在教會內部。大兒子和小兒子誰更蒙神的揀選和悅納。這實際上是律法主義與福音的戰爭,行為稱義與因信稱義的爭戰;大兒子文化與恩典真理的對立,神本主義和人本主義之間的衝突,道成肉身還是肉身成道的抉擇。實際上這場戰爭決定著基督教到底是不是基督教還是異教的問題。約瑟在埃及浸淫時間太長了,而權力同樣可以使任何人腐敗,特別是會使人忘記恩典。實際上,藉著這場立幼廢長的爭戰,雅各不僅得了兩個小兒子,也找回了失喪的大兒子,就是約瑟。

「11以色列對約瑟說,我想不到得見你的面,不料,神又使我得見你的兒子」。雅各再一次強調這一切都出於神,或者說,這一切都是恩典。父子團聚是恩典,約瑟在埃及得子是神的恩典,今天祖孫相見更是神的恩典。正因為如此,祝福和揀選也應該完全順服神的旨意,而不是任何人的權力意志和世界習俗。וְהִנֵּה הֶרְאָה אֹתִי אֱלֹהִים גַּם אֶת־זַרְעֶֽךָ,and, lo, God hath shewed me also thy seed。看哪,是神!另外注意,「左右」這兩個概念在這段經文中重複出現了7次,這至關重要。而雅各雙手交叉或「剪搭」(שָׁלַח,שָׂכַל)的動作,讓我們看見一個十字架——也可以這樣說,以法蓮是藉著十字架上位的。

接下來可以細看這場無聲的動作片:「12約瑟把兩個兒子從以色列兩膝中領出來,自己就臉伏於地下拜。13隨後,約瑟又拉著他們兩個,以法蓮在他的右手裡,對著以色列的左手,瑪拿西在他的左手裡,對著以色列的右手,領他們到以色列的跟前。14以色列伸出右手來,按在以法蓮的頭上,以法蓮乃是次子。又剪搭過左手來,按在瑪拿西的頭上,瑪拿西原是長子」。第12節顯示約瑟是假冒敬虔甚至假冒偽善的,他的話語看上去很屬靈;但是接下來的動作表明,他要用這屬靈的態度神學和生命神學,實現他自己的目的。但神也是幽默的,藉著雅各的還手撥亂反正。約瑟的計劃徹底落空。約瑟可能跟埃及的岳丈以及妻子都商議過了,按世界或埃及的慣例讓瑪拿西上位。但現在一切都更新了。

3、奉誰的名——第三場戰爭(15-16)

第三場戰爭是更隱蔽的戰爭,是發生在雅各內部的戰爭:你奉誰的名祝福。實際上這場戰爭是基督教與猶太教甚至伊斯蘭教之間的屬靈爭戰。如果說第二場戰爭可以指向保羅在羅馬書、加拉太書中面對猶太主義的那一系列戰爭;那麼現在這第三場戰爭,這可以平行新約聖經所有的基督論真理。我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猶太教和回教都不相信三位一體的上帝,但是,基督教是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給人祝福的;而歸入睡得名下,傳揚誰的名至關重要(創世記11:4,馬太福音28:19)。那麼我們仔細看雅各是怎樣宣告祝福的:「15他就給約瑟祝福說,願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以撒所事奉的神,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16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使者,賜福與這兩個童子。願他們歸在我的名下和我祖亞伯拉罕,我父以撒的名下。又願他們在世界中生養眾多」。

第一、聖父:「願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以撒所事奉的神」:הָֽאֱלֹהִים אֲשֶׁר הִתְהַלְּכוּ אֲבֹתַי לְפָנָיו אַבְרָהָם וְיִצְחָק,God, before whom my fathers Abraham and Isaac did walk;直譯是:我父亞伯拉罕和以撒在其面前行走的神。另外,七十士譯本將「他就給約瑟祝福」,寫作「他就祝福他們」。

第二、聖靈: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הָֽאֱלֹהִים הָרֹעֶה אֹתִי מֵעֹודִי עַד־הַיֹּום הַזֶּֽה,the God which fed me all my life long unto this day。特別注意動詞רָעָה,to pasture, tend, graze, feed;to associate with, be a friend of。這個動詞除了餵養,也指與人同在,作保惠師和安慰者。而「直到今日」這個概念,可以平行這樣的真理:「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翰福音14:16)。事實上在近東文學中,my shepherd常用來表達這樣的概念:神是我的provider,protector和guide。

第三、「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使者」,הַמַּלְאָךְ הַגֹּאֵל אֹתִי מִכָּל־רָע,The Angel which redeemed me from all evil。我們多次講過,舊約聖經中向人顯現的「耶和華的使者」,常常是預表基督的。而即使按猶太教和回教的正統教義,奉天使之名給人祝福也是不可接受的,是拜偶像。換言之,如果不將這位使者指向基督,這節經文完全無解。不僅如此,這節經文完全可以平行馬太福音1: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對教會來說,三位一體的名和基督的名是至關重要的,所以注意16節中「名」字的重複強調。這是主的教導:「18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這是使徒的教導:「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2:38);「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哥林多前書13:14)。這是教會的實踐:「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他們又請彼得住了幾天」(使徒行傳10:48);「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使徒行傳16:18)。這更是主自己的教導:「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18:20);「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馬可福音16:17);「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14:13;另參約翰福音14:14,15:16,16:24,16:26-27)。

另外值得強調的是,16節中「生養(眾多)」一詞是דָּגָה,to multiply, increase;to cover。這個動詞在舊約中只出現一次,基本含義是覆蓋、遮蓋。但它的名詞字根應該是「大魚」或「魚」(דָּג,9:2,民數記11:22等)。約瑟支派是從埃及或世界中(בְּקֶרֶב הָאָֽרֶץ,in the midst of the earth)匯聚打撈上來的魚群(另參民數記1:32-35,26:28-37;約書亞記17;14-18);也許這個概念正是主耶穌在新約聖經中常常使用的異象:得人如得魚,加利利海的漁夫,153條魚等等。

三、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以上(17-22)

17約瑟見他父親把右手按在以法蓮的頭上,就不喜悅,便提起他父親的手,要從以法蓮的頭上挪到瑪拿西的頭上。18約瑟對他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本是長子,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

19他父親不從,說,我知道,我兒,我知道。他也必成為一族,也必昌大。只是他的兄弟將來比他還大。他兄弟的後裔要成為多族。20當日就給他們祝福說,以色列人要指著你們祝福說,願神使你如以法蓮,瑪拿西一樣。於是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以上。

21以色列又對約瑟說,我要死了,但神必與你們同在,領你們回到你們列祖之地。22並且我從前用弓用刀從亞摩利人手下奪的那塊地,我都賜給你,使你比眾弟兄多得一分。

揀選次子上位,蒙恩的罪人必然被魔鬼帶到陰間的門口(馬太福音16:18);就是肉身長子對屬靈長子陰間般殘忍的嫉妒和瘋狂的追殺。亞伯被神悅納,該隱殺了他。雅各蒙祝福,以掃追殺雅各。約瑟蒙恩,眾位以色列兄長和埃及的淫婦暴君,都要消滅和強姦約瑟。這一系列的悲劇,正是猶太人釘死耶穌的根本原因:「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馬太福音27:18   );「因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報仇的時候,決不留情。那麼,祝福以法蓮在」(箴言6:34);「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雅歌8:6)。雅各如何靠主勝過陰間的門呢?一方面,把自以為義的約瑟從埃及歸入應許之地(17-18,21-22);另一方面,用責備、恩典、祝福、彼此相愛、新順服以及誓死忠心,帶領以色列人勝過陰間的門(19-20)。

1、約瑟的肉身(17-18)

可以把17-21視為第四場戰爭,也可以視為是對前三場戰爭的神學闡釋或真理宣告。我們先看約瑟的反應。他顯然是忍無可忍了。第一、「不喜悅」:יָרַע,to tremble, quiver(21:11-12;38:10);顫抖。氣的直發抖,激動得顫慄不已,焦慮不已以至於必須採取行動。顯而易見,生命神學很難解釋這位巨人或聖徒,修煉到這種地步讓所有禪靜失去了表象。「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哥林多後書7:10)。第二,於是忍無可忍地採取行動,約瑟竟然向父親雅各動手,而且雅各此時已經年邁病重不堪一擊:「便提起他父親的手」。約瑟這種舉動幾乎等於在聖殿或主日敬拜中衝上講道台攻擊牧師。中譯「提起」的動詞是תָּמַךְ,to grasp, hold, support, attain, lay hold of, hold fast(出埃及記17:12;約伯記36:17等);顯然,這個動詞非常粗暴,絕非「輕拿輕放」,而是惡意捆綁和控制。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個動詞與雅各名字的原意相同,都是「抓住別人」的意思。雅各抓住以掃的腳跟,約瑟抓住雅各的手。青出於藍,拍在沙灘上。第三、「要從以法蓮的頭上挪到瑪拿西的頭上」,約瑟要強硬地更改神的意思。換言之,約瑟要按自己的意思「改革」,將崇拜建立在人的傳統和血氣之上。該隱大大發怒變了臉色。第三個動詞是挪:סוּר,to turn aside, depart(8:13等)。這等於要扭轉基督教傳統的方向。這一動作幾乎可以預示基督教所有激進改革的基本特質:「從以法蓮的頭上挪到瑪拿西的頭上」。憤怒、抓取、偏轉,這就是加爾文主義和所有的現代基督教和生命神學的秘密。當然我不否認,教皇制和第一代靈恩運動孟他努主義者是始作俑者:「你把右手按在瑪拿西的頭上」。

值得強調的是,翻作不喜悅的動詞,連接名詞עַיִן(eye),即不悅人的眼目,雅各所作的不悅約瑟的眼目(3:6)。這更可能意味著,魔鬼現在已經捆綁了約瑟。有譯本這樣描述約瑟此時的心理狀態:be thought is wrong,正是在魔鬼的試探之下,約瑟以肉身或世俗的理由,宣佈作為牧者的雅各肯定錯了。約瑟這種在牧師面前的自以為是具有普遍的象徵意義:他也算學了埃及一切的學問,但是,那不等同於他能明白順服神的真理;事實正相反。而約瑟的軟弱,反過來恰恰證明了人間長子傳統何等需要審判和更新。

現在約瑟要講道,也算妄自行割的犬類:「18約瑟對他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本是長子,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首先,不我的父:אֶל־אָבִיו,Not so, my father。約瑟首先向牧者說不。他從哪裡來的否定性人格、自信、傲慢和偏見呢?這一切應該出於他在埃及的權力熏染和智力優越感。這一點就像紅富二代假貴族等等自以為在世界上是什麼的人一樣,他們莫名其妙地自以為是,因此習慣於對傳道人說「不是這樣」。我不故我在。其次,我父。約瑟是按肉身在看此時此刻的雅各:「我父」。他不知道,此時此刻雅各不是他父親,而是神的僕人。這一點也是我們理解耶穌稱呼馬利亞是婦人的原因之一。而雅各顯然比約瑟更有信心:「我若在你眼前蒙恩……用慈愛和誠實待我」(47:29)——那時候雅各不敢再將約瑟視為自己的兒子。這不是說雅各和約瑟不再是普通人,而是說履行聖職之時的牧者在宣告神的旨意。因此當牧師站在那裡講道的時候,他根本不再是你的任何親友。再次,「這本是長子」。長子文化是埃及和全世界的傳統,即人類認為可以根據人的出身、肉身、行為、律法蒙恩得救。這涉及基督教和所有宗教與文化的區別,也是上帝和魔鬼的區別。最後,「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原文中根本沒有「求」字,而是命令牧師!現在這位約瑟的「火熱」或大麻瘋狀態讓人感到害怕。而此時此刻,以法蓮在約瑟那裡幾乎不存在,他只心繫長子瑪拿西。約瑟在重蹈以撒的長子綜合症。

2、雅各的正道(19-20)

現在的雅各實際上是站在君王面前的雅各,因為約瑟是埃及獨裁者的化身,此時此刻約瑟更藉著自己的身體和語言顯示了自己的特權與任性。雅各還敢不敢堅持正道,或者是否會將真理賣做人情,這是嚴重的試探(魔鬼),也是寶貴的試煉(神)。感謝主,「他父親不從」:מָאֵן,to refuse(37:35,39:8)。傳道人不可輕易屈從會眾或親友或君王的任何暴行。事實上你必須拒絕他們。雅各叫約瑟為我兒(בְנִי),同時有慈祥和責備的含義,也讓我們看見此時約瑟確實是肉身之子。「我知道」,一方面,約瑟由於過於自負還以為雅各沒有他更懂聖經或更明白人生經驗以及普世價值;另一方面,雅各告訴約瑟我並非不知道你知道的那一切;但我只能按神的意思來。然後我們看雅各和約瑟的不同——雅各是同時祝福兩個兒子,只是區分他們誰是長子。一方面,瑪拿西「也必成為一族,也必昌大」;但另一方面,「只是他的兄弟將來比他還大。他兄弟的後裔要成為多族」。所以魔鬼的道理與基督的道理只是偏轉,常常並非非黑即白。在瑪拿西和以法蓮之間,有一個表示強烈對比的副詞:אוּלָם,but, but indeed (a strong adversative);however, nevertheless。以法蓮和瑪拿西的區別,讓我們必須放棄極端的平等主義,所謂「信徒皆祭司」的濫用。啟示錄讓我們看見,兩個支派最終都在生命冊上,但在服事上,在天路歷程上,在職分上,以法蓮就是高於瑪拿西。不在你服不服,而在你信不信。

約瑟宣告了正道之後,完全不再給約瑟說話的機會或根本上不需要再聽約瑟的廢話;而是堅決地、繼續執行聖禮。當日,בַּיֹּום,that day。當時、立刻,沒有猶豫,立即。約瑟也是時不我待。現在我們看約瑟在聖禮中的宣告。首先,「以色列人要指著你們祝福說」,雅各實際上預言或吩咐全以色列人都要祝福這兩個兒子,不能嫉妒不能偏待;反要祝福。因為他們是埃及生的,而且是「越位」上升到12支派的地位。這就是「彼此相愛」的絕對命令。其次,「願神使你如以法蓮,瑪拿西一樣」,所有以色列人都應該傚法以法蓮和瑪拿西,應該在恩典中生活昌盛。神不偏待人,愛每一個選民。同時,雅各也是教導所有以色列支派要順服以法蓮和瑪拿西的揀選。基督已經得勝。

最後,「於是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以上」。讀到這一句突然淚流滿面。一方面,雅各在整個執行聖禮和宣告聖道的過程中,完全不再與約瑟有任何的對話——你不需要徵求約瑟的意見,更不需要屈服他的意志。無論他是誰,或他認為自己是誰。另一方面,雅各這樣「固執」實際上面臨無法想像的後果,他實際上是以一種不顧一切的殉道精神在執行這場「主日程序」。這很有可能是雅各最後一次站在講道台上了。稍微瞭解聖經和人性常識的人,就是那些誠實的人,都知道我說的是基本事實。一方面,約瑟掌握大權,而雅各的言論和行動是直接在否定甚至責備了約瑟。另一方面,約瑟愛自己的兒子一定超過愛自己的父親,而父子反目(押沙龍與大衛)弟兄相殺(該隱與亞伯)的極端惡案,不絕如縷。雅各這位百歲老人實際上是終縱身一躍。神的僕人永遠不會老奸巨猾拈花微笑,但也不會怒髮衝冠仰天長嘯。他會在任何強大到無以復加的壓迫之下繼續完成自己的事工。感謝主,神的旨意成就,完全顛覆了約瑟所代表的人本主義異教。而且雅各的話更是必須應驗的預言:帶領以色列人進應許之地的約書亞是以法蓮人;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時也曾提及「以法蓮的萬軍」,而只說「瑪拿西的千軍」(申命記33:17);以色列人在以法蓮的示羅和示劍一度成為以色列的宗教中心;以法蓮是北國中最有勢力的部族,第一任國王耶羅波安是以法蓮人,在舊約中以法蓮常常代指北國以色列十個支派……

3、立約瑟為長(21-22)

約瑟沒有採取進一步的敵對行動,這是聖靈的保守。於是雅各反過來祝福約瑟,正如位大的祝福位小的。約瑟終於知道自己是誰了。雅各一方面向約瑟預言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遠景;另一方面立約瑟為長子。雅各首先向約瑟宣告,「我要死了,但神必與你們同在」。雅各也是在將以色列全家交託給約瑟。神的同在不僅為建造約瑟的勇氣和信心,也在警告約瑟必須順服神的旨意。這是警告,也是愛,因為悖逆者的下場是可怕的。其次,雅各宣告以色列最終會出埃及返回迦南。「我都賜給你,使你比眾弟兄多得一分」,根據摩西律法,這顯示雅各已經立約瑟為長子。最後,這裡雅各對迦南地有一個特別的定義:「我從前用弓用刀從亞摩利人手下奪的那塊地」:אֲשֶׁר לָקַחְתִּי מִיַּד הָֽאֱמֹרִי בְּחַרְבִּי וּבְקַשְׁתִּֽי,which I took out of the hand of the Amorite with my sword and with my bow。這讓我們知道,雅各在迦南地與那裡的族類有過多次血腥的戰爭,正如亞伯拉罕怎樣攻擊過四王。亞比米勒的和平條約是個案,因為他們也順服和敬畏以色列的神。但整個「迦南七族」總體上一直與以色列先祖為敵。不過值得強調的是,翻作「一份」的名詞שְׁכֶם也與示劍這個名字相同,而我們知道由於底拿被侮的緣故,那裡大動刀兵,雅各是否在談論他的眾子血洗示劍這件事呢?(另參創世記33-34;37:12-14;約書亞記24:32,17:7)。

親愛的弟兄姐妹,臨終雅各對約瑟這份心腸,讓我們再一次感恩我們的主,就是那即將上十字架、後來死而復活、升天並將再來的主,是何等地愛我們。因為雅各臨終之前的教導和禱告(47-49),不斷平行耶穌受難和升天之前對門徒的教導和代禱(約翰福音13-17,20-21):「13現在我往你那裡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20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21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22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23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24父阿,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25公義的父阿,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26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約翰福音17:13-26)。阿門。耶穌對彼得約翰的臨別呼召,正如雅各對約瑟的臨終祝福:「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約翰福音21:22)。阿門。

應用:公義與愛

這是一個幾乎完全失喪公義見證的基督教,或者用「愛」取代、反對、否定公義甚至取代聖職和聖禮型教會的基督教。因此我們可以藉著創世記48章最後一節經文討論一下神的公義,以及公義與愛的關係:「22並且我從前用弓用刀從亞摩利人手下奪的那塊地,我都賜給你,使你比眾弟兄多得一分」。基本的結論是,公義是教會對迦南人或外邦人的基本立場,而彼此相愛首先是教會內部弟兄之間的彼此相愛,但這種相愛仍然是以尊重位分或教會秩序為基本前提的(「使你比眾弟兄多得一分」);同時,只有公義才是真愛。當然我們可以在屬靈的意義上解釋刀(弓)劍(平行新約聖經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但基本原則是一致的。我重申,我從不反對「基督教國家」的正義戰爭。

1、神就是公義

檢索「行公義」一詞。一方面,行公義是神的第一品質,而神吩咐自己的百姓行公義:而所謂行公義,首先意味著恨惡、攻擊和審判罪惡;特別是那些政治罪惡或具有欺壓性質的罪惡。這種欺壓當然也超越了政治欺壓,同時指向了律法主義的欺壓。這一點,我們可以在主耶穌極端咒詛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言行中見證如雲。

創世記18:25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詩篇82:3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

詩篇103:6耶和華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

詩篇106:3凡遵守公平,常行公義的,這人便為有福。

以賽亞書16:5必有寶座因慈愛堅立。必有一位誠誠實實坐在其上,在大衛帳幕中施行審判,尋求公平,速行公義。

以賽亞書56:1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耶利米書5:1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

但以理書4:27王阿,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

彌迦書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使徒行傳10:35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使徒行傳24:25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約翰一書2:29,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約翰一書3: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約翰一書3:10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2、公義才是愛

約翰一書3:10最後一句話也談到愛。這讓我們可以平衡公義與愛的關係。一方面,上述經文讓我們看見公義是神性的第一位品質;但另一方面,聖經也是最大的是愛(哥林多前書13:13)。如何平衡公義與愛呢?「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哥林多前書13:6)。前者是公義,後者是愛。這是我們的結論:唯有不喜歡不義或恨惡罪惡,才可能是真愛真理,愛神,愛人。正如詩篇45:7所說:「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篇97:10,「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他保護聖民的性命,搭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另參希伯來書1:9)。這個道理很簡單:當你弟兄姐妹在被強姦的時候,你無動於衷卻呼喊愛仇敵,你根本就沒有愛。你只是喪盡天良的騙子。主教導我們愛仇敵指的是你自己的私敵(馬太福音38:48),最多無非是;而不是傷害你弟兄甚至傷害教會的人。聖經確實說不可為自己伸冤;但基督徒必須為別人伸冤,為孤兒寡婦辨屈(以賽亞書1:17;耶利米書5:28等)。

3、首先愛教會

當然,基督徒行公義或愛有兩個界限。第一、不可對敵人實施終極審判或為自己辨屈。可以責備,但適可而止,記住基督教「跺去腳下塵土」的自由,或者界限。第二、對自己弟兄,就是真弟兄,必須忍耐。這是愛的第一條命令,而且首先是應用於基督徒而非迦南人身上的:「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5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哥林多前書13:4-5)。這是對本教會弟兄姐妹的愛。換言之,根本不是教會眾中人,甚至是傷害教會的人,根本不必應用這段經文。他已經棄絕你遠去了,說什麼「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呢?

這不是常識嗎,哥林多書信不是教會書信嗎?一個寧願站在外幫人、外「教會」之人、甚至希律王一邊,攻擊自己教會自己弟兄姐妹的肉身,你根本自由公義,也沒有愛。雅各教導我們何為公義:用刀雲劍對付亞摩利人,但忍耐憐憫接納祝福約瑟。令人感動的是,約瑟的肉身軟弱和粗暴,並沒有攔阻雅各按立約瑟為長子,取代流便。我們怎樣看雅各和約瑟的關係呢,或者牧者與會眾、同工的關係呢?第一、該責備的必須責備,你不能為一碗紅湯和三塊錢賣主。第二、在持守正道的前提之下,只能使用有限的人起來同工。我們自己也是有限的,而沒有辦法在教會中找到完人,因此我們神學必須遠離豬學:「我比你聖聖潔」(以賽亞書65:5)。任何指著教會眾人沒有他們完 的人都是自以為豬的騙子,無論他們是其他教會的豬,還是外邦人的狗。第三、當約瑟歸正或開始歸正的時候,反而更要大大使用他。這不是為了向罪人顯示胸襟,而是本當如此。沒有這三條,教會不復存在,更不可能發展興旺。

這個被高舉的以法蓮仍然是罪人。除了眾所周知的拜偶像之罪,以法蓮還有兩個特別奇葩的兒子:「21b以法蓮又生以謝,以列。這二人因為下去奪取迦特人的牲畜,被本地的迦特人殺了。22他們的父親以法蓮為他們悲哀了多日,他的弟兄都來安慰他」(歷代志上7:21b-22)。小偷這種醜惡是因為貪愛世界,但神也必然嚴厲地鞭打祂所揀選的人。但我們要時刻記住這兩大真理:人得救不是因為他配,而是因為恩典和信;而已經蒙揀選的人,只是蒙恩的罪人,他需要依靠教會聖道聖禮持續更新。但以法蓮也一度陷入及其邪惡的偶像崇拜、肉身軟弱和對南國猶大的嫉妒(列王記上11:26;12:25-30)而備受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和何西阿撒迦利亞的譴責;但以法蓮和瑪拿西最終會復興。先知可以責備以法蓮,但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對他的未來作終極判決。

事實上,正是在「世界恨你們」的前提之下,主耶穌加倍教導我們「彼此相愛」的新命令(約翰福音15:17-27)。聖經說神愛世人,但目的是叫一切人信祂;絕不是讓我們愛世人的罪並和迦南人彼此相愛。任何人若愛世界超過愛教會,愛自己的小日子超過愛主日,至少當下他們絕不是我的弟兄,因為我們信的根本不是一位神。但主卻教導我們,同在一個教會同領一杯的基督徒必須相愛甚至到這樣的地步:「12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1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翰福音15:12-14)。阿門。

任不寐,2019年3月3日

發表評論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