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七課:海邊系列3b,論活該(3:20-35)

引言:猶大與文士(續)

弟兄姐妹平安。我們今天繼續第五場海邊戰爭。首先把上個主日尚未結束的話題講完:「加略人猶大是魔鬼」,這有什麼神學含義。我們就這個話題討論了以弗所書6:10-20,並責備了「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主要是我們說的華人教會和白左教會),他們怎樣利用以弗所書6:12凌波微步地為自己逃避十字架的:「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兩爭戰原文都作摔跤)」。這種教會傳統不僅極力反對講道台的政治批判,而且實際上「消滅」了魔鬼。不是因為正統或保守,而是因為恐懼、精明或更深刻的愚蠢(另一種有選擇的瞎眼,約翰福音9:41)。而反基督教的「公知」以此將教會限定在山頂洞中;他們實際上主張泛愛的同時,認為魔鬼的化身法老或該撒應該交給他們這些假上帝,而不在上帝的權柄之下。然後這都是魔鬼的謊言:「該撒的歸該撒」≠?該撒歸該撒——該撒也歸上帝。該撒法老最終必因自己的罪也在上帝的審判之下(活該),猶太也是如此,因他是魔鬼。

1、魔鬼與活該

第一、猶大是魔鬼,意味著那惡者總是使用現實生活中具體的人和事對基督和教會發起試探和攻擊(與此平行的信息是彼得一度也是撒但)。因此魔鬼絕非空中樓閣或邏輯假設,而是真實的存在。空中的惡魔不等於空中的空氣或真空。這些屬靈的看見讓我們不把戰爭的對象僅僅放在魔鬼所捆綁的人身上,而是與那人背後的魔鬼爭戰,並與魔鬼爭奪它正在捆綁和利用的靈魂或「傢俱」。這意味著屬靈戰爭總是「雙重」的戰爭,兩線作戰;這是更殘酷、更敏感的戰爭。這不是總會得勝的戰爭。彼得被奪回來,正如起初羅得被從敵軍中奪回來;但加略人猶大最終被魔鬼奪去了。另參提摩太前書5:13-15,「13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14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15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會有人類甚至「得救」之後的「基督徒」轉去跟隨撒但的。

第二、以弗所書16:12以πρός並列了我們應該與之摔跤的四個仇敵:1執政的,2掌權的,3管轄這幽暗世界的,4天空屬靈氣的惡魔:ὅτι οὐκ ἔστιν ἡμῖν ἡ πάλη πρὸς αἷμα καὶ σάρκα ἀλλὰ πρὸς τὰς ἀρχάς πρὸς τὰς ἐξουσίας πρὸς τοὺς κοσμοκράτορας τοῦ σκότους τοῦ αἰῶνος τούτου πρὸς τὰ πνευματικὰ τῆς πονηρίας ἐν τοῖς ἐπουρανίοις——一方面,這四個對象是並列的關係;執政的掌權的以及黑暗世界的主與最後「天空屬靈氣的惡魔」是並列的——這意味著教會不僅要與邪靈爭戰,同時恰恰也要與世俗掌權者「摔跤」。另一方面,「天空屬靈氣的惡魔」這句話還是回到原文:τὰ πνευματικὰ τῆς πονηρίας ἐν τοῖς ἐπουρανίοις,spiritual wickedness in high,天上靈性的邪惡。這個屬靈氣的(πνευματικός),實際上應該是與上文的「屬血氣的」是平行並對立的。這個邏輯相當於我們經常講的那個道理:我們不論斷肉身,而是爭辯教義(真理、思想、道理)等等。

第三、按白左與吃教的屬靈戰爭邏輯,以弗所書6:19-20是很難周延的:「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20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鏈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惟有存在現實(政治)危險,放膽才是合乎邏輯的。與「空氣」大戰是根本不需要「放膽」的,表演就行。另參啟示錄2:10,「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示錄2:13,「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你還堅守我的名,沒有棄絕我的道」——撒旦魔鬼真實存在於我們現實世界,而且具體而清楚地用監獄和刀殺害我們。那麼這些魔鬼的兒子在哪裡?四福音書將之指向文士和法利賽人(馬太福音3:7,12:34;路加福音3:7;約翰福音8:44);而使徒保羅將之指向博士巴耶穌(使徒行傳13:10)。

第四、正是因為有魔鬼,有靈界的戰爭;而猶大是魔鬼;所以才有「活該論」——賺取隨從撒但並屢教不改跟隨撒但的人,就是那些從來也不認識到自己被神管純粹活該因而死不悔改的人,他們最終滅亡只能是活該。

偽君子、半吊子和網絡流氓以為「活該」這個詞扎心,實際上聖經有更難太的同義語,就是「該死」或「當死」、「當得的報應」,如羅馬書1:26-33,「26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8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9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31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32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另參申命記21:22,撒母耳記下12:5,列王記上2:26,使徒行傳25:11,約翰一書5:16-7等)。

希伯來文翻作「活該」和「該(死)」的名詞是מִשְׁפָּט,在舊約中至少出現了421次(申命記21:22等)。希臘文翻作「當得的報應」中的動詞是δεῖ,在新約中至少出現了106次(如羅馬書1:27);「當死」中的形容詞是ἄξιος,of one who has merited anything worthy……這個形容詞在新約中至少出現了41次(如羅馬書1:32)。人「該死」的根本原因是因為侍奉婚順服魔鬼,或魔鬼已經捆綁的女人:「17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17-19);另參創世記2: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該死比活該更沒有「愛心」,但若沒有活該和該死,就沒有上帝,也沒有魔鬼了。

但是,無論舊約的מִשְׁפָּט,還是新約的δεῖ或ἄξιος,最終目的不是真的叫人死,而是呼喊人認識自己活該而能悔改得救,並讓一切政治憤青能相信暴君最終活該進入永火而能進入屬天的自由,又讓自己委身那遍地宣告自由的福音和聖靈。「活該論」的要旨在悔改,在傳「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的福音。所謂律法的字句叫人死,律法的精義叫人活。聖經反覆說:神願萬人得救;何必滅亡呢?!但你若不認罪即承認自己本來應該、活該「必定死」,又怎麼能接受福音和基督的救贖呢?在這個意義上,所有攻打活該論的「網絡基督徒」都是魔鬼的兒子或巴耶穌,因為他們「叫方伯不信真道」。他們是否更像「文士」,在「褻瀆聖靈」的永罪中有份呢?

2、文士是魔鬼的兒子

今天,我們看加略人猶大的貿易夥伴,看他們在出賣和殺害耶穌這個罪惡之中是如何合作雙贏的。猶大的同黨就是法利賽人和文士,而文士將在今天的證道經文中扮演耶穌首要的仇敵。主耶穌說猶大是魔鬼,又說文士和法利賽人是魔鬼的兒子;聖經說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手下(約翰一書5:19)——因此,基督教仰望天空與空氣爭戰的表演時代應該結束了。仇敵就在這世界上,甚至你的仇敵就是你家裡的人,甚至是每一個罪人。如果魔鬼不「化身」進入世界,這話有什麼意義呢:「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一方面,我們不與肉身爭戰,但魔鬼和魔鬼的兒子是攻打肉身的;另一方面,那殺身體的魔鬼如果不變成「身體」如何殺身體呢?而他們若沒有「殺人的權柄」(約翰福音18:31)如何殺害我們的呢?那麼誰有殺人的權柄或它們是如何殺人的呢?「但你們要謹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裡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馬可福音13:9)——這「猶太人」、「公會」、「會堂」、「諸侯」、「君王」住在天上嗎?所以說這些騙子和兇手被責罵為活該,豈不活該嗎?!

只是這是基督徒的選擇:「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21)。除了為仇敵禱告,所謂以善勝惡,不是拈花微笑,而是高舉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向仇敵見證真理——正如今天的證道經文中主耶穌那樣面對眾人、家人和文士。教會棄絕暴力(基督教國家可以固守正義戰爭的本分),但我們決不可棄絕聖靈的寶劍;而聖靈的寶劍總是用在攻克己身和務要抵擋魔鬼兩個方向上,這就是基督徒的戰爭,雙線作戰。

所以聖經絕非說我們教會沒有現實的仇敵,而是同時讓我們看見,現實的仇敵後面有一個更邪惡的空中掌權者,這讓我們必須依靠基督才能得勝。當魔鬼的兒子們與施洗約翰的門徒以及希律黨人淫合之後;現在,他們將與耶穌的親屬、母親和弟兄組成抵擋基督的聯軍,以便更徹底地「除滅耶穌」。我們可以將馬可福音3:20-35進一步交叉結構:20-22與31-35首尾呼應,即「親屬」與「母親和弟兄」首尾呼應;而中間23-30是耶穌教訓親人與仇敵形成的強大聯軍,審判文士的褻瀆。這讓我們再一次看見屬靈戰爭一定是表現在地上,就是現實生活之中;而屬靈爭戰的武器就是話語或宣告真理。唯有僅僅限於真理的宣告和爭辯而非訴諸身體暴力,才是不與屬血氣的爭戰,是與空中惡魔爭戰。但爭戰的對象仍在你的身邊,他們不是空氣,是真實被捆綁的人,或撒但的差役(哥林多後書12:7),是假冒的光明的使者(哥林多後書11:14)。「14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15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16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籐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17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以弗所書6:14-17)。阿門。

三、敵人(20-22)

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21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

22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如果把馬可福音3:7-35視為一個單元,那麼這3節經文就是這個單元交叉結構的中心——這裡以簡明扼要的方式讓我們認識耶穌所面對的三大仇敵及其形成的聯合軍隊。第一就是眾人(20),第二是親屬(21),第三是文士(22)。我們大致上可以將之對應人間的三大權力:多數暴政、血親傳統以及政治權力。當這三種勢力形成聯盟的時候,耶穌被釘到十字架上並被所有人棄絕,是無法避免的。除非你選擇另外一條道路,就是順服「大家」、與家人「和睦」,「順服掌權者」。但耶穌是基督。事實上,這場滅絕上帝愛子的戰爭,圍繞的就是這個主題:耶穌到底是誰?污鬼別有用心地呼喊耶穌是神的兒子,但它們對神的兒子的定義和呼告目的是邪惡的——呼喊尚未認罪悔改需要救贖的以色列人追趕或殺害「妄稱主名」的耶穌(騙子——猶太人最終處死耶穌是因為這個罪名)。而親屬認為耶穌是癲狂之人(瘋子);文士宣稱耶穌是別西卜所附的(鬼子)。按摩西律法,這三種定義都會導致處死耶穌的司法審判。耶穌進入世界是進入死地。

1、眾人(20)

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首先讓我們再一次跟隨聖靈所默示的聖經,來認識何為人或人民或大家或多數人;並更深地理解耶穌為什麼必須以死拯救人類。人、人民、大家、大多數人、眾人,不僅僅是追趕神跡奇事的災民,而且自私自利已經習以為常——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會顧及耶穌和門徒吃飯的基本需求。「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Καὶ συνέρχεται πάλιν ὄχλος ὥστε μὴ δύνασθαι αὐτοὺς μήτε ἄρτον φαγεῖν,And the multitude cometh together again, so that they could not so much as eat bread。另有版本說「耶穌進了一個屋子」或回家了;但「私人住宅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對追趕神跡成功的人民是不適用的——人民對神跡和成功的追求是貪得無厭、不惜一切代價和冷酷無情的。動詞συνέρχομαι顯示多數一致。而正是因為眾人的侵略,才導致耶穌和使徒根本沒有時間吃飯(另參3:23)。罪人不會盡心愛神和愛人如己;因此違背這律法就總綱是罪。人民更不會考慮傳道人也是人,也有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他們只愛自己和自己的愛。一位老牧師「愚妄」地抱怨說:每次從「布道」大會上下來幾乎虛脫;但養精蓄銳的人上來和他「掰扯」,「我心裡實際上充滿無限悲涼……」中國人還沒有學會愛但已經提前學會用愛吃人了;他們當然更不會尊重牧師和任何人的私權;但你若不奉陪就有人起來指控牧者沒有愛心。這種沒完沒了的多數暴政,最後會耗盡你的生命和熱情。人民沒有愛;但這還不是最殘酷的。

2、親屬(21)

21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

最殘酷的是「親屬」的不理解,甚至隨眾攻打你,攔阻和敗壞你:「21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一方面,罪惡的人民或看客以及惡會眾會指著你親屬對你的攻打,控告你沒有管理好親屬,因此不配作牧師。另一方面,這一切主耶穌竟然早就告訴教會了,這讓我們可以平安:「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0:34-39)。我也藉著這段經文再一次勸勉弟兄,在基本真理上,你們不要學亞當和夏娃,不要聽從你們女人的話;免得「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

值得強調的是,「眾人又聚集」、「耶穌的親屬聽見」,以及下文「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都可能是因為污鬼的大外宣:「污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11)——可以這樣說,如今眾人、親屬和文士的圍追堵截,出於魔鬼的詭計,這一切的人都是它「喊」來的。在當時的處境之下,自稱或被稱為神的兒子,若不被打死,就會被認為癲狂了。所以當親屬說耶穌癲狂了,或也有保護耶穌之善意(「精神病人不承擔刑事責任」)。當然,更可能還是出於惡意或誤解以及不信。在整個耶穌的童年或與弟兄同在的日子裡,這些弟兄可能已經認為這不是一位「正常」的弟兄了。這就是這個世界和耶穌遭遇之時發生的超級戲劇:最有起初神樣式的正常人被積惡成習的罪人或真正的瘋子宣告為瘋子。想想吧,那些將生命和全部才華獻給權力、錢財和罪人的罪人,是何等的愚蠢和瘋狂呢?這正如一個蠢貨卻罵另外一個本來很正常的人是蠢貨一樣「無我」。關於這些親屬的狀況,還可以參考馬可福音6:1-6,「1耶穌離開那裡,來到自己的家鄉。門徒也跟從他。2到了安息日,他在會堂裡教訓人。眾人聽見,就甚希奇,說,這人從哪裡有這些事呢?所賜給他的是什麼智慧?他手所作的是何等的異能呢?3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嗎?他們就厭棄他。(厭棄他原文作因他跌倒)4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5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治好他們。6他也詫異他們不信,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去了」。當親屬要抓住你或堅持不信的時候,你只能也必須離開。春節團圓,還是逾越節過紅海?

親屬這種「拉住」(seize,arrest,8/15),是要你和她一起去死,或者捆綁耶穌使之成為他們的一部分。親屬:οἱ παρ᾽ αὐτοῦ,這句希臘俗語可翻作親友。介詞παρά的基本含義是from, of at, by, besides, near;因此這個詞組大約指親近的人,包括母親和弟兄。馬利亞為何如此呢?「中國式朋友」或義氣會敗壞初信者,或者彼此敗壞。敗壞有兩種並列的方式。第一是行動,即上前拉住:ἐξῆλθον κρατῆσαι,they went out to lay hold on;其中翻作抓住的κρατέω有如下含義:to have power, be powerful;to be chief, be master of, to rule;to get possession of;to hold;佔為己有。第二是言論:「說他癲狂了」,ἐξίστημι:to throw out of position, displace。牧會十年,我如果有一種成熟,就是再也不指望親屬朋友在任何屬靈戰爭中會和我站在一起。正因為不指望了,就一切雲淡風輕。我身上有很多很多舊傷口;但感謝神,不再有新傷口,不再被「抓傷」。

3、文士(22)

22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親屬」的追剿在感情上是最殘忍的;但「教義」上更殘忍的攻擊還是來自文士和法利賽人,來自這些魔鬼的兒子。首先,「從耶路撒冷下來」或上耶路撒冷又下來,表明控告者代表政治權力;而「文士」代表宗教權力和知識權力。這是主流社會。或者說人家是從「教區」來的,是從「首都」來的,是從「大城市」或窯洞來的。這些控告之子必會妄稱主名地控告。不僅如此,文士下來(καταβαίνω)與上文親屬出來(ἐξῆλθον)幾乎是同時發生的動作,這是邪靈裡面的同盟,以便形成連環爆炸的恐怖效應。我們不知道誰在利用誰的權勢狗仗人勢,隨眾作惡。其次,他們也是知行合一,言行合一地控告。ὅτι Βεελζεβοὺλ ἔχει καὶ ὅτι ἐν τῷ ἄρχοντι τῶν δαιμονίων ἐκβάλλει τὰ δαιμόνια:He hath Beelzebub, and by the prince of the devils casteth he out devils。別西卜:Βεελζεβούλ,בַּעַל  זְבוּב,Baal-zebub ,lord of the fly;舊約翻作巴力西卜,以革倫的神巴力西卜(列王記下1:2-3,6,16)。名詞זְבוּב的意思是fly;飛行的蒼蠅(傳道書10:1,以賽亞書7:18);或זְבוּל,זָבַל,to exalt, honour,  dwell exaltedly。最後,文士控告耶穌是靠鬼王(τῷ ἄρχοντι τῶν δαιμονίων)趕鬼。介詞ἐν可能意味著他們控告聖靈是「鬼王」,因為耶穌實際上是靠聖靈在趕鬼(馬太福音12:28)。與此相關,讓我們再一次思想以弗所書第六章所謂的空中掌權者或天空的惡魔,結合馬太福音23章,「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不是撒但的差役或「鬼魔」又是誰呢?

四、壯士(23-30)

23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24若一國自相分爭,那國就站立不住。25若一家自相分爭,那家就站立不住。26若撒但自相攻打分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27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傢俱。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28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29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30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著的。

耶穌與文士或猶太人的屬靈爭戰是極為殘酷的;其中最殘酷的是互相定義對方是魔鬼或屬於魔鬼的——必有一真。這些戰爭可以參考約翰福音第8章,圍繞一場或兩場性醜聞雙方徹底不共戴天。耶穌一般不會放過魔鬼之子的控告,特別是那些涉及基督和基本教義的控告。上文我們並沒有看見耶穌對親屬的教訓,儘管31-35可以算是一次集中的教導。很多時候,來自親屬的譭謗和誤解只能沉默無言。不僅因為親屬的愚昧,也因內部戰爭會讓仇敵出去找板凳和磚頭。但是面對文士如此瘋狂的辱罵,耶穌為真理的緣故,不得不迎戰。沉默和迎戰,完全可以平行這兩節經文:「4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5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箴言26:4-5)。23-30也可以交叉結構如上。23-25是耶穌在邏輯上的反擊;而28-30 這是真理上的審判。而26-27節關涉核心真理:基督進入世界,就要把壯士權下的「產業」奪出來歸給自己。另外需要參考符類福音的相關記載:馬太福音12:22-32,;路加福音11:14-23,12:10——注意其中的補充關係。值得強調的是,路加福音記載的這個事件應該發生在猶大地;而馬可和馬太將之放在加利利——這意味著類似的衝突發生不止一次。沒完沒了的纏訟,這個我熟悉。

1、魔鬼謊言(23-26)

23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

24若一國自相分爭,那國就站立不住。25若一家自相分爭,那家就站立不住。26若撒但自相攻打分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首先我們看見是主耶穌主動迎戰的,而且光明磊落;προσκαλέω,to call to one』s self。但文士的譭謗是在背後說人,是頂著馬甲上網罵主的:「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羅馬書1:10)。這是主耶穌和祂的門徒:「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什麼」(約翰福音18:20);「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馬太福音10:27)。這是光明之子(路加福音16:8;約翰福音12:36;帖撒羅尼迦前書5:5)與黑暗之子的區別。黑暗之子竟然會以為耶穌不知道他們是誰並講了什麼,但上帝知道萬人;五毛和教會流氓都無法躲藏:「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馬太福音12:36)。這裡用比喻(παραβολή)的緣故可以這樣解釋:「耶穌對他們說,神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馬可福音4:11)。

首先是論題:「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這讓我們知道魔鬼的謊言或魔鬼的一切控告有一個基本特徵,就是自相矛盾。這裡使用的是魔鬼的名字撒但(Σατανᾶς,1:13);可能同時為強調文士是「抵擋者」,是撒但的差役。不僅如此,這個以拉比提問的經典方式面對文士,更讓我們看見主耶穌對周邊「會眾」的憐憫。按後面的終極審判,主耶穌在這裡已經不再是教導文士;而是為教導周邊聽見的人。至少這幾個文士已經「活該」永刑了。然後24-25是排比了三個句子,從國(βασιλεία)到家(οἰκία)到撒但,讓我們看見邏輯上自相矛盾者必然陷於死地(τέλος,end)。不僅如此,我們看看主耶穌沒有迴避「政治」(國),也沒有迴避家庭;但這兩個例子或應用都是為了說明第三個論題:基督對魔鬼的勝利。同時我們也能看見,這裡面似乎有這個含義:如果不住在基督裡,那麼國與家其實都在撒但的權勢之下。而這是教會的教訓:「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5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16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拉太書2:14-16)。

2、搶奪壯士(27)

27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傢俱。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然後主從正面講道成肉身的真理:祂來要廢棄魔鬼的權勢,並將魔鬼權勢之下的人搶奪出來。這時耶穌已經轉向正面進攻,指著文士才是魔鬼的差役或壯士;同時讓聽懂的人明白上帝的兒子進入世界的目的。壯士:ἰσχυρός,strong, mighty這個形容詞本身是中性的;但按這裡的語境,可以指向撒但或撒但的權勢。一方面,主可能在說我知道你們為什麼起來攻擊謾罵,因為我要搶奪你們的傢俱了。搶奪:διαρπάζω,to plunder。傢俱:σκεῦος,a vessel,an implement——這個名詞常用來比喻人,或上帝的器皿,或魔鬼的工具(使徒行傳9:15;羅馬書9:21;哥林多後書4:7;提摩太前書4:4;提摩太后書2:20;希伯來書9:21;彼得前書3:7;啟示錄2:27,18:12等)。而「家中的傢俱」這個異象可以平行「聖殿中的器皿」(馬可福音11:16)。或是魔鬼的器皿,或是上帝的器皿,非此即彼。另一方面,無論你是怎樣的強人,基督還是要得勝。換句話說,壯士還是會被捆綁。δέω,to bind tie, fasten。當然,耶穌也在說,這些文士已經被魔鬼捆綁了;而教會要捆綁那些捆綁者(馬太福音16:19)。

這是馬太福音增加記載的話語:「27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28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29人怎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傢俱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馬太福音12:27-29)。而路加福音講得更為徹底:「20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21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22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贓」(路加福音11:20-22)。我們可以這樣理解,第一個壯士是文士及其背後的魔鬼,而第二個壯士或「比他更壯的」,耶穌是自喻——比魔鬼更強大的只能是神。

值得強調的是,捆綁的是壯士,而不是低端人口。不要欺軟怕硬,更不要恃強凌弱。這是平行的經文。創世記14:14-16,「14亞伯蘭聽見他侄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15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16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侄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亞伯蘭捆綁的壯士是基大老瑪的四王聯軍。以賽亞書53:12,「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哥林多後書10:4-6,「4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5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6並且我已經預備好了,等你們十分順服的時候,要責罰那一切不順服的人」……為什麼要站在法老或世界之主的面前,為什麼要傾覆法老和殺埃及的長子,道理是一致的:捆綁壯士,搶奪傢俱。

3、褻瀆聖靈(28-30)

28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29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30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著的。

最後,耶穌要宣告審判。對魔鬼之子尤其不能行泛愛主義。「實在」即阿門(Ἀμὴν);現在耶穌講的是真話,而且一定應驗。這真話與上文魔鬼的謊言形成對比;也是人類一切多元寬容、泛愛主義的高調謊言分道揚鑣,涇渭分明。而28-29這兩節經文,強調了恩典與公義之間的平衡;其中的道理和邏輯可以平行創世記2:16-17,「16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一方面,「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世人:τοῖς υἱοῖς τῶν ἀνθρώπων,the sons of men;人類的兒子們,就人類。人的兒子可以蒙救贖;但魔鬼的兒子必被審判。基督來就是要拯救罪人,祂可以赦免一切的罪惡,祂大有恩典和慈愛。這讓我們進入基督徒的自由。但另一方面,只有一種罪是不能赦免的:「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首先我們注意到,「褻瀆」本身就是大罪,而褻瀆主要指向「言論」,雖然可能包括行為。βλασφημέω,to speak reproachfully, rail at, revile, calumniate, blaspheme;to be evil spoken of, reviled, railed at。這一點可以參考馬太福音12:34-37,「34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35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36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主耶穌不僅像施洗約翰一樣將文士法利賽人稱為「毒蛇的種類」,而且接下來還將之視為污鬼和更惡的污鬼(馬太福音12:43-45)。其次,這裡說的褻瀆的對象是聖靈,而非人甚至「人子」。注意路加福音12:10,「凡說話干犯(εἰς)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最後,為何褻瀆聖靈的罪不得赦免呢?或者說何為褻瀆聖靈的罪?其實第30節是最權威最簡明扼要的答案:「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著的」。這又是什麼意思呢?求神帶領我們認識這真理,讓該得安慰的大得安慰,讓活該進入永罰的永不得赦免。我在這裡總結褻瀆聖靈之罪的七個特點,未必完全,更非唯一正確;僅供參考,求主憐憫:

第一、一方面,耶穌是靠著聖靈傳道趕鬼(馬太福音12:28);另一方面,文士將耶穌所依靠的聖靈污蔑為污穢的靈(污鬼)。這一點可以參考希伯來書2:1-4,6:4-18,10:26-39等。第二、一方面,文士們是知道或看見了耶穌所行的神跡奇事,而這些神跡奇事足以證明耶穌是神;但另一方面,他們仍然褻瀆耶穌所行神跡所依靠的聖靈(馬可福音2:6,2:16)。這是一種明知故犯的罪孽。與此相關,「靈恩派」嚇唬不了我們。第三、一方面,文士是熟讀舊約聖經的並知道舊約關於彌賽亞的預言的確應驗在耶穌身上;但另一方面,他們就是偏偏要否認耶穌是基督。這正如一些所謂牧師或教師,按著聖經本該知道因信稱義的真理,卻仍然因為私慾控告重生的人。第四、一方面,褻瀆的目的就是出於惡意,與真理爭辯無關;另一方面,他們明明知道這種惡意卻仍然一意孤行。這不是無知或火熱導致的論斷,而是刻意的譭謗與毀滅。這種情形很像魔鬼之子對大祭司約書亞的控告——它明明知道罪人因信稱義卻仍然控告蒙恩得救的人,讓耶穌徒然死了,並否認聖靈對重生之人的感動。或者類似這種情況:它們明明知道你講的是對的,但是還是要反駁。這種根本有病的狀態是活該失去救恩的。如使徒行傳13:45,「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譭謗」。第五、一方面,文士明明知道耶穌所啟示的是以色列的上帝,而為耶穌作見證的是同一位上帝(馬可福音1:11);但另一方面,文士偏偏說耶穌是被別西卜所附著,而別西卜是非利士人(以革倫)的假神。第六、一方面,文士甚至知道褻瀆聖靈是大罪;但另一方面仍然一意孤行(另參提摩太前書1:11)。這基本上就是傳說中的「無我」狀態了。第七、一方面,文士這樣褻瀆完全出於主動和自願,沒有任何逼迫和勉強更沒有死亡威脅;另一方面,他們這樣褻瀆會導致很多人的不信:「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馬太福音8:30)。文士不僅褻瀆聖靈,將聖靈污蔑為邪靈;而且褻瀆聖靈的結果是拆毀耶穌的救恩事工,特別是拆毀教會——那是聖靈的教會。

如果你們願意,還可以進一步思考這兩周的「熱點話題」:「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這是否就是主耶穌講論的「活該」?有多少蛇的兒子們或毒蛇的種類,以泛愛的名義以行?其實你們不是攻打耶穌的僕人,你們是在攻打耶穌。正如約翰福音15:18所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而且泛愛主義者都是騙子——一方面公然違背聖經,另一方面他們根本不愛甚至痛痛地恨我們。但這些騙子如果用泛愛主義的高調否認耶穌這個「活該」,就要小心他們的罪也在「總不得赦免」中有份了。如果你認為主耶穌說的不是「活該」的意思,那你說祂是什麼意思,難道祂有失公義嗎?「褻瀆聖靈的」活該被永罰,這不是聖經清清楚楚的道理嗎?從義和團到五四運動直到文革和今天一切踐踏基督教的各種瘋狂暴行,其中有沒有「文士」一樣的罪惡呢?如果完全沒有,主耶穌這番話語豈不是落空了嗎?

五、家人(31-35)

31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32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33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34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35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當「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大兵壓境,我們卻看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至少在靈裡站到了「掌權者」那一邊;其中不乏這個理由:政治恐懼。理解這段經文,首先需要平行閱讀符類福音的相關記載。馬太福音12:46-50,「46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47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48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49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50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路加福音8:19-21,「19耶穌的母親和他弟兄來了,因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20有人告訴他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見你。21耶穌回答說,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馬可福音3:31-35可以交叉結構如上,首尾呼應或對比的信息是舊的親人(31-32)與新的親人(34-35);而中間是耶穌教導人類重新思想親人的意義(33)。這一偉大真理實實在在是千家萬戶的福音。

1、家人是罪人(31-32)

31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32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根據馬太福音,「當下」(οὖν)首先是指「耶路撒冷來人了」的時候。因此母親和弟兄這場闖入是要阻斷耶穌的事工,並且攪擾這場「聚會」;我們把動機交給神。οἱ ἀδελφοὶ Καὶ ἡ μήτηρ αὐτοῦ似乎顯示,是弟兄們綁架母親而來(有版本順序相反)。約瑟這時可能不在人世了。「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根據路加福音,「因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追趕神跡奇事之人的醜惡自私再一次展現在我們面前。馬可福音進一步說,「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這些人應該是最靠近耶穌的一群人。他們用誇張的語氣告訴耶穌:「看哪(ἰδού),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ζητέω)你」。不排除這出於某種惡意,注意「你母親,和你弟兄」這個順序的翻轉。他們似乎在說:你這教訓人 ,看你怎樣管理自己的家人;你這要救人的,看你怎樣救自己的家人;你這要愛人的,看你怎樣愛自己的家人……家人也是罪人,這本是常識。無神論世界歌頌親情是魔鬼的謊言。一方面他們虛構了親情的神話;另一方面當神話破碎之時必導致親人之間的彼此棄絕和人生幻滅。魔鬼起初就是殺人的,就是說謊的。事實上親人常常用親情捆綁和敗壞你的信仰,動詞φωνέω與ζητέω顯示這個事實:耶穌本來是召或找罪人,包括家人;但家人出來召或找耶穌——他們要按自己的意思造一個上帝出來。

站在外邊可能不僅僅是因為擠不進來,還可能因為嫌棄耶穌周邊坐著的人「髒」。信仰以及天路歷程首先意味著一場家庭內戰。這就是主耶穌這樣教導的理由:信仰會導致家庭紛爭,而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唯有超越這種家庭繩索的人才能得救(馬太福音10:34-39)。見過太多這樣的假男人——他們愛妻子或愛父母超過愛基督,於是就轉去隨從女人和撒但了,敗壞和拆毀教會並等候被拆毀——「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馬太福音10:39a)。而你常常面對這樣的選擇:上帝喊你去教會,你媽或你老婆喊你回家做飯。夏娃起初怎樣敗壞亞當和伊甸園,如今也怎樣敗壞真教會。

於是我們看見了馬利亞。這是聖經記載的馬利亞,一個罪人。路加福音2:48-50,「48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49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作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50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約翰福音2:3-5,「3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4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約翰福音19:25-27,「25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吧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27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同樣,這是聖經記載的耶穌的弟兄:約翰福音7:1-5,「1這事以後,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2當時猶太人的住棚節近了。3耶穌的弟兄就對他說,你離開這裡上猶太去吧,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4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5因為連他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他」。小心拉你去喝酒的假弟兄。

2、誰才是家人(33)

33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在基督之外,沒有人按真理思想過家人也是罪人;換言之,除了聖經,人類關於家庭的所有教導都是謊言。比如:家庭是宇宙的中心或家庭第一;家人都是良善的;家就是真理;家長就是上帝或小孩子就是上帝……這都是似是而非、真假參半的謊言。與此同時,魔鬼、世界、罪和死亡,製造的最大悲劇是家人離散,甚至家人因「信仰」不同而彼此敗壞,骨肉相殘。主耶穌這句話也是帶領人類反省夏娃的悲劇,夏娃是眾生之母;卻把眾生都陷在罪中。同時反省該隱殺害亞伯的大罪,這種弟兄或朋友不作更好。所以主來,呼喊全人類重新思想:你們說的家人到底是什麼意思;而家人到底怎樣才能成為真正的家人。首先注意,主耶穌沒有迴避這個敏感和具有挑戰性的問題,而是「被迫」(passive)正面回答(ἀποκρίνομαι)這些以為胸有成竹而不懷好意的人;耶穌的回答懷著憐憫更是在教導真理。ίς ἐστιν ἡ μήτηρ μου ἡ οἱ ἀδελφοί μου,Who is my mother, or my brethren?

首先,耶穌這個奇怪的問題也是向眾人啟示祂自己的與眾不同——祂是神的兒子,因此祂的母親和弟兄也必有不同的意義。其次,祂在教導所有人類重新思想母親和弟兄對每個人原初的意義:用真理真愛自己的母親和弟兄;並在基督裡愛非血親之弟兄的母親和弟兄,如將馬利亞交給約翰,將約翰交給馬利亞。這兩個方面都是真正的「啟蒙教育」。人不會問這樣的問題,人也不會知道真正的答案。實際上人類從未重新思想過這個問題。而且,人間充滿了假母親和假弟兄。正是因為基督的拯救,我們看這個「神聖家族」發生了兩大神跡:猶大和雅各成了「耶穌基督的僕人」(猶大書1:1;雅各書1:1);而馬利亞竟然沒有成為女牧者,讓今天的基督教和靈恩派情何以堪?!「27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28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加福音11:27-28)。

這個問題可能會導致嘲笑,因為人類從來不會認為這個問題是問題;而他們不可能想到主耶穌這個問題的意義是什麼。正如起初上帝問亞當:「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創世記3:9)。亞當的回答完全錯了:「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而上帝的答案是:「17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17-19)。按今天的語境,耶和華神的話語可以這樣解釋:當你妻子犯罪的時候,當夫妻一起犯罪之後,你在哪裡?另參創世記4: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主耶穌也是在提醒現場這些該隱:你們會因為信仰的倒錯,將來殺害你們面前這位弟兄……凡有血氣的都當靜默: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3、新造的家人(34-35)

34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35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基督不僅給人類提出問題,也給人類回答問題,祂進入世界,就是要將真理啟示出來,包括要終結家庭的悲劇。首先耶穌沒有立即起來去順服母親和弟兄,這令人印象深刻。其次,主耶穌更新了兩個關於家人或母親弟兄的定義。第一、「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Ἴδε ἡ μήτηρ μου καὶ οἱ ἀδελφοί μου,Behold my mother and my brethren!首先,這裡的Ἴδε與32節的Ἴδε形成對比——眾人呼喊耶穌「看哪」,但耶穌呼喊眾人「看哪」。基督與罪人關切的焦點是如此的不同——眾人聚焦人際關係的衝突情節;而基督要人看人與神的關係及其衝突的解決。耶穌的話語首先意味著人類本是一家。這個更新使以家庭為單位而且為戰爭單位的中國文化徹底破產。中國人的愛限於家庭院牆之內,同時,對陌生人只有冷漠和敵意。換言之,中國社會缺乏公德或對陌生人的愛,根源在於整個家庭倫理出了問題。而只有耶穌這個答案才能徹底終結這種妖精般的自私與殘忍。我不認為「周圍坐著的人」此時此刻配稱為耶穌的家人;耶穌在這裡宣告的是道理上的事實,而非事實上的事實。或者說,此時此刻耶穌與周邊罪人之間的關係,與耶穌與母親弟兄之間的關係沒有什麼不同——這些人是怎樣的罪人,母親和弟兄也是怎樣的罪人;這些人如何需要基督的救恩,母親和弟兄也同樣需要基督的救恩。當然,耶穌在這裡沒有必要提及父親或天父。

第二、「35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ὃς γὰρ ἂν ποιήσῃ τὸ θέλημα τοῦ θεοῦ οὗτος ἀδελφός μου καὶ ἀδελφὴ μου καὶ μήτηρ ἐστίν,For whosoever shall do the will of God, the same is my brother, and my sister, and mother。這些人是「開始」聽道的人,他們開始在真理裡面正在成為耶穌的母親和弟兄。而唯有因信稱義,罪人之間才能成為真正相愛的弟兄母親,並在永生之中成為永不離散的母親和弟兄。一方面,耶穌講的是大愛或完全的愛(馬太福音5:44-48)。但另一方面,這種大愛絕非泛愛——其中最重要的限定條件是「遵行神旨意」。不信仰基督,不聽從真理,就不可能成為真正的家人,也不應該彼此相愛。我們與那些背棄新郎,拆毀新婦的人,不是家人,而是仇敵。神的旨意包括:罪人洗禮或認罪悔改(路加福音7:30)、牧者傳道(使徒行傳20:27;羅馬書1:10,15:32)、分別是非或為聖徒祈求(羅馬書2:18,8:27)、聽道學道(以弗所書6:6;歌羅西書1:9)、獻身給主(哥林多後書8:9)、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撒羅尼迦前書4:3)、必須忍耐(希伯來書10:36)、努力行善(彼得前書2:15,3:17),不要順從人的情慾(彼得前書4:2),等等。當然最重要的只有一條:「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6:40)。

應用:命運啊——從活該到活該

聖經啟示的基督,在這裡不僅宣告了祂不是任何人類定義的任何偶像;祂不是污鬼定義的神子、親屬定義的瘋子以及文士定義的鬼子;耶穌是基督。而且與此同時,耶穌在這裡也摧毀了人類三大偶像:人民(眾人)、家庭和知識分子(文士)——不僅沒有任何一位人間偶像是道路真理生命或天良、愛與知識;相反,這三者及其聯合一直是基督教信仰的仇敵;除非他們也悔改重生。換言之,耶穌作為初熟的果子,代替我們經歷並揭示了人間苦難的真相。基督徒,因跟隨主會經歷人民、家人和公知施加的侮辱、傷害和棄絕。沒有基督,這些苦難會使你成為王國維和阮玲玉;但有了基督,你會成為約瑟和保羅。

2005年在台北,天降大雨。我追問上帝,我為什麼走到這樣眾叛親離的絕路。上帝給我的第一個回答就是活該,第二個回答還是活該。第一個活該的道理我在上個主日和上面已經講得比較充分了;第二個活該是我今天最後要與大家分享的。認罪悔改(第一個活該)歸向基督,絕不意味著苦難就此終止了。只是我們將要經歷的苦難,甚至包括以前活該的那些苦難,就擁有了完全不同的含義。我們將要生活在新的活該之中,而認識這種活該,就不會成為新的怨婦——求仁得仁,你無需傷心和抱怨。換言之,基督裡的活該擁有可完全不同的含義,苦難不再是咒詛,而是祝福。這世界有一個特別可憐或自認為在人間最可憐的人,或者唯有靠別人比自己可憐才能活下去或才覺得幸福的真正可憐的人,有一天問傳道人:上帝為什麼對我如此不公,我的命運為什麼如此不幸……傳道人就打開聖經讓他去看耶穌,去讀馬可福音3:20-35。這是上帝的兒子,被眾人、主流和家人三三誤解、譭謗和追逼和棄絕。上帝的兒子比你更悲催,並且承擔和經歷了你一切的悲劇。但是,這恰恰是上帝看上你了,看你如祂的兒子。祂看上你了,祂要用你;祂要你在基督裡明白這一切的時候,將你帶進偉大的天路,並最終和他兒子一起升為至高。只要在這樣活該的命運中,你才能與畜類分別,找到和見證人生的意義,即基督徒的意義。

實際上在某種意義上,主耶穌的十字架也是一種「活該」,祂進入世界就是找死來了:「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7-18)。當然我們永遠感恩主為我們的罪捨己;但如果你認為主耶穌太可憐了,你就根本沒有讀懂聖經:「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路加福音23:28)。十字架同時包含這兩種活該:耶穌活畫出我們自己的第一個活該(按罪當死);也啟示出第二種活該:向生而死,死而復活。有外邦人指著他們定義的「義人」找我算賬,用我沒說過的話攻打我:「難道這些義人被習國懲罰也是活該嗎」?這是我的回答,如果他們真是義人,就能明白他們也是活該並且快樂這種活該,這是使徒的活該:「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使徒行傳5:41),你們委屈你們傷心你們抱怨命運的不公你們仇恨掌聲的稀落,因為你們和你們的義人不是基督裡的義人。但你們聽保羅說自己的活該:「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1:23)。這不是高調,這是信仰的常識。只是唯有經歷過第一個活該(認罪悔改)的人,才能真正進入和明白並歡喜第二個活該。為主受苦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樂意——這苦楚不是你自己選的嗎?這杯不是你自己要喝的嗎?你或你們的義人指望希律王把女兒許配給你這個持不同政見者或維權人士嗎?不,你明明知道那惡者用刀殺了雅各!

打開聖經,這是我們自己認領的新生活,這是我們的新活該。政治怨婦啊,你們要聽耶和華的話,否則,你們一定是將來的希律或希律黨人:

約翰福音15:18-22,「18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20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21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22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馬太福音10:22-33,「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23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25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別西卜是鬼王的名)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以前我受苦是我活該,我是為己罪。如今我受苦是我活該,我是為基督。羅馬書6: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提摩太后書2:11,「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哥林多後書12:10,「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腓立比書1:13,「以致我受的捆鎖,在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中,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歌羅西書1:24,「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腓利門書1:1,「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保羅,同兄弟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腓利門書1:6,「願你與人所同有的信心顯出功效,使人知道你們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作的」;腓利門書1:9,「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著愛心求你」;腓利門書1:23,「為基督耶穌與我同坐監的以巴弗問你安」;希伯來書11:26,「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彼得前書4:14,「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阿門。

任不寐,201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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