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第五課:這些骸骨能復活嗎(2:14-26)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雅各書2:14-26

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15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16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18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19你信神祇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23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感謝神的話語。按「主流相聲界」的說法,雅各書2:14-26一直同時存在著「最困難的」釋經難題和神學難題;或者,雅各書2:1-26是雅各書的核心部分。但這都未必是真的。所謂難題僅僅是因為人的傳統和宗派教義捆綁的結果;因此,今天我們會面對這個假問題:雅各與保羅的矛盾。而所謂核心論題僅僅是因為看不見上下文之間的連接與互相解釋;我們上個主日已經談論過,雅各書2:14-26只是對1:27的解釋,並平行了2:1-13。

我們可以將這段經文交叉結構如上。其中14-18,論述信心和行為的關係;而且讓我們看見,雅各書強調的行為是出於信心的行為,而且是公義的行為,不是雞湯教以及靈恩派、律法主義者所偏執的修行和神跡奇事。與之呼應的是21-26,讓我們看見舊約聖經中兩位著名的信心英雄,看他們的信心與行為密不可分的關係。不僅如此,這兩位人物一男一女,這是聖靈在基督裡對亞當和夏娃的同時更新。與此同時,亞伯拉罕的例子是指向內部捨己的犧牲;這根本不是婚姻家庭教或褲襠教的家庭本位主義,事實上正相反。其中的真理可以平行馬可福音10:29-31,「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而喇合的例子涉及「在君王面前」這個論題,這讓行為獲得了不同於流俗的品質。當然,兩個故事都是指向基督的,而且他們都在耶穌的家譜上(馬太福音1:1,5)。換一個角度說,14-18強調雅各說的行為是什麼行為,是與人有關的行為——這一點讓大衛鮑森和保羅華許們都失語了,因為前者否定公義和社會關懷卻騙子婚姻家庭倫理;後者將行為下三濫了律法主義的吃肉自義。而21-26強調行為是與神有關的行為,是被神稱義的行為,為獻祭於神。與此相關,不藉著信心的行為被稱義,即不能得救。所以,喪盡天良的基督教不能得救。總之,行為關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14-18),更關涉人與神之間的關係(21-26),這分別指向十誡的兩個基本方面。

中間19-20節聚焦雞湯教——他們的本質不過就是撒但一會(啟示錄2:9,3:9)。這是行為涉及的第三個方面,人與鬼的關係。其中第19節將不公不義的假基督徒還原為魔鬼之子;而第20節讓我們看見他們結局的虛空 與死亡。感謝神,藉著雅各書將這段信息寫給普天下的教會,乃是為了帶領我們真的歸入基督的救恩,免得被宗派教義劫持而失去永生。這是基本真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5:29)。阿門。

一、行為,人與人(14-18)

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15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16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18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雅各書2-1-13聚焦罪人與偶像(瑪門)的淫亂,而14-26算是帶領我們出埃及,讓我們學習愛人愛神。雅各書2:14-18首先帶領我們進入愛人如己的律法(8),而且要求我們切實相愛。「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從心裡有古卷作從清潔的心」(彼得前書1:22);「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4:8)。約翰一書更充分地強調了新命令之下的弟兄相愛,可以平行閱讀。這裡請注意三個問題,第一,雅各書2:1-13將愛人如己的對象應用在窮人身上,而那裡的窮人可以指向所有人;但2:14-18轉向主內弟兄或教會內部。第二、但是上述兩個例子都沒有指向雞湯教熱衷的婚姻家庭內部的相愛或血親關係,這使愛與公義關聯。第三、人際關係是基督教教義不可或缺的一個方面,是愛而非修、是入世而非出世,將我們與異教以及假教會區別出來——基督徒強烈關切世人和弟兄的苦難。關於行道的論述,已經開篇在1:22-25,「22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23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24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25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那裡重點在論述聽道與行道的關係,以及行道蒙福;而這裡轉向信道與行道的關係,以及不行道必被咒詛——死亡。可以將2:14-18交叉如上,依次駁斥了三種「有人」的虛假神學。中間15-17舉例解釋什麼是雅各書說的行為,既不是律法主義的割禮,也不是靈恩運動的裝神弄鬼;而是聖經一貫強調的行公義、好憐憫;同時若非如此必然死亡。

1、有人不能得救(14)

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雅各呼喊弟兄們,以便重開一個新的論題:亂世中,我們的兄弟亞伯的血,從地裡呼喊。我們先看教會中的第一部分的「有人」,而這個「有人」,就是今天基督教的主流,就是路德和加爾文以及浸信會靈恩派所代表的主流——唯獨信心。顯而易見,「有人」(τις)一句表明,教會內部存在強大的反對雅各神學,特別關於公義和行為主張的聲音,而且人家是主流,是傳統。雅各沒有將之交給神,也沒有「不論斷人」,沒有迴避。針對這種潮流雅各迎頭痛擊。雅各雖然沒有像保羅一樣指名道姓銅匠亞力山大,但是,也許大家都知道他在說誰。不過在原文中,第一組概念是「Τί τὸ ὄφελος」,What profit……有什麼益處呢?這個益處(ὄφελος,advantage, profit;2:16,哥林多前書15:32)也相當於善惡之善。這讓我們看見,人按蛇的三重標準作出理性抉擇與利害算計,在神看來卻是無益有害的愚昧。上帝關切我們的利益,並且說話。而對傳道人而言,說話或教導人,就是他的行道,就是雅各書強調的行為之一。

然後我們看見,雅各書說的行為就是出於信心的行為。而有信(πίστις)無行(ἔργον)最大的害處就是最終會失去救恩(σῴζω)。這也意味著,那些「唯獨信心」的極端教義,會導致基督徒最終根本不能得救。雅各將信心和行為並置,反對二者分離;因為行為是信心內在的組成部分,是信心不可或缺的見證和完全;如枝條和果子之於樹根。與此相關,只有信心而沒有行為甚至反對行為者,只是一種教義謊言和自欺欺人。但這套謊言不能欺天,他們若不悔改,「惟獨信心」不能得救。按原文,最後一句話不應該是疑問句,而是堅決的否定:μὴ δύναται ἡ πίστις σῶσαι αὐτόν,這個信心(指有信無行的假信心)不能救他。這不矛盾:「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10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8-10)——有信無行的信心根本就不是信心。

2、有人必然死亡(15-17)

15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16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問題是,雅各書說的行為到底是什麼行為。異教更強調肉身修行和禮儀表演,但雅各用一個生動的例子,讓我們明白什麼是聖經強調的行為。雅各在這裡說的行為不是靈恩派的裝神弄鬼。雅各書從始至終強調的行為乃是敬虔:就是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1:27)、關切並強烈反對富人對窮人和教會的羞辱、欺壓、審判、殺害以及對上帝的褻瀆(2:1-13,5:1-6)。而雅各書這裡進一步鋪張了他所說的行為就是公義的行為。而這樣的行為,同樣充分啟示在福音書中,如馬太福音25:31-46(35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36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路加福音10:2-37(好撒瑪利亞人),以及馬太福音19:16-30主耶穌對少年財主的勸勉(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值得一提的是,雞湯教不配跟我們討論行為;而雞湯教的教師大衛鮑森明目張膽地撒謊。他說雅各書2:15-16的重點不在什麼行為,更不在出於愛心的行為,僅僅是強調行為本身,或出於信心的行為。他說這個例子沒有什麼具體意義。這種教導不僅違背聖經的字句,而且完全無視雅各書的整體語境——憐憫和支援貧窮人是雅各書從始至終定義的「虔誠」。但是藉著大衛鮑森等人的偏轉,一方面,公義的行為被消解;另一方面,信心的真理也被稀釋。他們將基督教帶到一個百無聊賴因此只是依靠插科打諢和華美衣服昏昏昭昭的無聊境地。

首先請注意,雅各在這裡不僅提及弟兄(ἀδελφός),也提及姐妹(ἀδελφή)。這就意味著,雅各書那些不斷呼召的「弟兄們」,並不包括「姐妹」;那種用詞不是時代的局限;而一旦需要強調姐妹的時候,雅各不會用弟兄代表。其次,這裡聚焦患難的基本狀況。一方面是「赤身露體」,這與上文的「金戒指」以及「華美衣服」形成對比。不僅如此,γυμνός還讓我們想起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的赤裸,含所爆料的挪亞的赤裸,以及利未記18章連篇累牘所說的下體的赤裸……因此這個概念可以同時指向經濟和道德的貧窮與絕境。這個形容詞在馬太福音25:36-44中就出現了4次(36,38,43,44),這讓我們看見雅各的教導就是耶穌的教導。另參馬可福音14:51-52,使徒行傳19:16,哥林多後書5:3,啟示錄3:17,16:15,17:16。另一方面,「又缺了日用的飲食」:καὶ λειπόμενοι ὦσιν τῆς ἐφημέρου τροφῆς,and destitute of daily food。這裡日用的飲食平行主禱文中的相同概念——我們需要幫助的是生活必需品匱乏的人,而不是因為貪婪而用愁苦將自己刺透的人(提摩太前書6:10;路加福音12:15)。再次,16開始針對「有人」(τις),這個「有人」可以代表「喪盡天良的基督教」及其偽善。一方面,他們傳虛假的平安福音(εἰρήνη,耶利米書6:14,8:11);另一方面,他們不會提供任何實際的幫助或生存必需品(ἐπιτήδειος)。長期以來,他們一直用「沒有生命」、「沒有活出來」等等高調吃我自義又論斷我們;今天我們打開雅各書跟他們「清賬」,跟他們要生命與活出來,這些騙子就全部消失了。如黃鼠狼,趁著「不論斷人」和「順服掌權者」的臭氣,逃之夭夭。雅各最後重複說:這是沒有益處的(ὄφελος)。對你和對方都毫無益處:他得不到幫助,你得不到神的賞賜和救恩。神嘮叨,是為我們的益處。

所以第17節這樣說:「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οὕτως καὶ ἡ πίστις ἐὰν μὴ ἔργα ἔχῃ νεκρά ἐστιν καθ᾽ ἑαυτήν,Even so faith, if it hath not works, is dead, being alone。按原文,這句話基督是專門針對現代基督教或新教那個「惟獨信心」的假教義的。KJV將καθ᾽ ἑαυτήν翻作being alone,即「惟獨」(1:22,μόνον)。可以這樣解釋:惟獨信心就是走向死亡。這是現代基督教衰敗的秘密,也是路德宗衰敗的秘密。他們都在走向死亡。這個詞組也可以指向「死亡本身」——有信無行的教義,它本身就是死亡,就是說謊和殺人的;也是神學自殺。基督徒竟然放棄行動,等於自動放棄成為人,淪為奴才和妖精。一方面,自動放棄了管理治理修理看守的創造之責;另一方面畜生不如——就是走獸也要靠行動保守生命。但這就是基督教的主流:一方面任憑窮人去死,高調順服掌權者也一切都交給神。另一方面,自己也將被別人交給神,進入永死。這首先當然是對假信心的否定,宣告有信無行的心是死亡的信,根本就不是信,是假信。其次,這個死就是「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的「死」;就是對雞湯教所有得救妄想的徹底否定。即他們教會不能得救,正如上文說的,那無憐憫的,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注意17、20、26用三個死亡(νεκρός),平行了三個「有人」;同時平行了創世紀2:17的「死了又死」(מֹות תָּמֽוּת)。實際上,雅各書中的「必定死」,或三次死亡足以宣告了「唯獨信心」的死刑。

3、有人需要責備(18)

18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至少從Martin Dibelius開始,「專家」們就不斷矯情這個「學術傳統」:雅各書2:18-19是整本聖經最難解的經文,因為由於希臘文聖經沒有標點符號,加之這裡人稱代詞引起的麻煩;所以,不知所云。大衛鮑森樂此不疲並且別出心裁;而唐崇榮牧師們好像根本不知道這起公案。然而這有何難呢?第一種「有人」,是有信心沒有行為的人(14);第二種「有人」,是光說不練或停留在口頭行為的人(16),也可以將之合併到第一種「有人」之中。而第三種「有人」,與第一種針鋒相對,是有行為而沒有信心的人(18)。換言之,第一種「有人」與第三種「有人」在這一點上是一種人:割裂信心與行為,都強調存在這種虛假的事實:沒有信心的行為,沒有行為的信心。而雅各書寶貴和偉大之處,就在於18b的結論:他不僅僅反對沒有行為的信心,同時反對沒有信心的行為——特別是,沒有正教信心的行為。一方面,18b針對上面兩個「有人」否定了沒有行為的信心(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另一方面,18b針對第三個「有人」,否定了,沒有信心的行為(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問題的關鍵是第三種人是什麼人呢?就是蒙特利爾以及全世界那些用這個恬不知恥的理由瞧不起教會的偽君子:我不信基督也不去教會,但我作人比你們基督徒都好。即「你有信心,我有行為」。雅各一定遇到了這些人挑戰者和公知商人小市民,於是雅各針對這第三類「有人」(τις),毫不妥協。他們當然不服,要起來強辯。「4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5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箴言26:4-5)。我理解雅各的邏輯是:你有行為,我也有行為;但是,我的行為出於我的信心或基督信仰,唯有這樣的真信仰才能有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的敬虔。換言之,你們的行為最終只是表演。實際上如今你們移民到基督教文明的世界裡,一切都真相大白。還有什麼可狡辯的你。你有行為,中國就是你們5000年行為的結果;而如今你們正不顧一切偷渡在集裝箱裡,像逃離地獄一樣逃離中國;而你們竟然繼續炫耀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現在英國人可以說:「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不僅如此,「你有信心,我有行為」,這句話包含兩重謊言:第一、他們將行為和信心二元化,就像靈魂體三元論一樣。第二、彼此排斥的「信心」和「行為」都是假的,他們既沒有聖經說的信心,也沒有聖經說的行為。知行合一,不忘初心;你的心如何,你們不知道;但你的行如何,如今藉著香港大白天下。雅各在這裡可能同時強調:基督徒的行為與異教徒的行為不同,因此我們的行為顯示的是我們的信仰;而我們的信仰支持著我們的行為。與此相關,基督教有兩個翅膀:左翼保羅因信稱義;右翼雅各彼得約翰秉公行義。天主教1500年半翅而已,基督教五百年只有一翅。單翼飛行,原地盤旋。然而我們在2019年起飛的時候,長脖老等們說:我們早說行為呀生命呀活出來呀——閉嘴吧。外邦人以及靈恩派喪盡天良的自私自利自娛自樂自欺欺人,和律法主義的行為裝神弄鬼吃人自義,都不是雅各書說的秉公行義。

根據原文,我們具體考察看雅各是怎樣駁斥這兩類人的:δεῖξόν μοι τὴν πίστιν σου ἐκ τῶν ἔργων σου κἀγώ δείξω σοι ἐκ τῶν ἔργων μου τὴν πίστιν μου,shew me thy faith without thy works, and I will shew thee my faith by my works。一方面,沒有行為的信心是不能見證的;你就是連教會都不參加,你說你是基督徒嗎?另一方面,唯有藉著行為,特別是公義的行為,才能見證我們的信仰,證明我們與異教徒不同,見證上帝是公義的上帝。動詞δεικνύω的意思是to show, expose to the eyes;metaph:to give evidence or proof of a thing,to show by words or teach。「顯示」和重要,因為這是主的教導:「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這也意味著,長期的地下教會,與長期的官方教會,都是假教會。

二、行為,人與鬼(19-20)

19你信神祇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大衛鮑森等人對雅各書的解釋是迷惑人的。把他揪出來放在這裡,不是因為他很重要,而是因為他正在教導很多華人教會。一方面,他極力誇大路德在雅各書中的偏執,到達了津津樂道,見獵心喜的地步;另一方面,他們對雅各書2:18-19節的解釋完全是胡說。他宣稱18-19都是質疑雅各之人的話,這就意味著他坐實了這裡的「鬼魔」是指雅各,儘管他可以將之理解為「誣告」。就15-16節,他說的太少了;他強調雅各根本不關心行為到底是什麼行為,而只是強調行為本身。大衛鮑森強行將行義區分為出於信心的行為和出於愛心的行為,完全多此一舉。他無非是想帶領基督徒規避公義。而就18-19節而言,他又想的太多了。華人教會如今不僅要警惕港台神學的雞湯,更要警惕大衛鮑森和保羅華許的豬血。多年前我們已經看穿了保羅華許的「豐乳肥臀」或名利之徒志大才疏者的齜牙咧嘴東施效顰以及髒不忍睹。但是今天我們結合雅各書還可以看見這兩位「洋牧師」或被遠香近臭的中國習性推崇的「人家牧師」,與「人家才路德宗」以及所有雞湯教,共享著同樣的「行為藝術」。一方面,誰都看得見這個事實,「唯獨信心」的基督教日薄西山;但另一方面,沒有人願意歸回雅各書強調的公義行為。於是,「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1:15)——這個「死」在第二章一分為三。於是,武林幾大幫派不約而同轉向行為,卻全部轉向肉身修行的上三濫行為,與吃肉自義的下三濫行為。而真相只有一個:「戰驚」與「虛浮」;而這些教會本是撒但一會。

1、你們的父是魔鬼(19)

19你信神祇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簡而言之,唯獨信心和惟獨行為的人後面就是魔鬼,他們是魔鬼之子。魔鬼之子就是控告之子,一方面他們用信心控告行為,另一方面他們用行為控告信心。雖然我們一再強調,我們為什麼用全稱判斷宣稱基督教是「喪盡天良的基督教」,但是那不信的和強辯的,就任由他們吧。他們說他們看得見,他們不是喪盡天良,他們就更是瞎眼的。而我們今天在這裡進一步看見,喪盡天良的基督教實際上是撒但一會的。這個概念同樣不是我的發明,一方面有約翰作證(啟示錄2:9,2:13,2:24,3:9),另一方面就是雅各之見證。換言之,以各種撒但深奧之理反對秉公行義的基督教,歸根結底是兩個原因,一方面是「戰驚」(主要是政治恐懼,這一點被妓女喇合翻轉);另一方面是「虛浮」(主要是貪愛虛浮的錢財,是貪婪和自私;這一點被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極端」捨己所超越)。我們先看第一個方面:政治恐懼之下的基督教,或喪盡天良的恐懼之民。

我們還是先看原文和英譯:σὺ πιστεύεις ὅτι ὁ θεός εἷς ἐστιν καλῶς ποιεῖς καὶ τὰ δαιμόνια πιστεύουσιν καὶ φρίσσουσιν,Thou believest that there is one God; thou doest well: the devils also believe, and tremble。這可以有兩種解釋方法。第一、雅各對上述兩種觀點的同時責備。一方面「你信」一神論;另一方面,「你(自以為)做(ποιέω)的好」;但是鬼魔(δαιμόνιον之複數)也信只有一位神,鬼魔在行(作得好)並且自誇為善;但鬼魔也信有一位神;而鬼魔有時候出於恐懼而非愛也會採取行動。第二、就是按中譯的邏輯,即雅各翻過身來責備只信不行的雞湯教:你們偏執「惟獨信心」,卻不能秉公行義甚至攻擊政治關切;僅僅是因為你們是邪靈污鬼,都被恐懼捆綁了。雅各一針見血:不是你們屬靈,而是你們害怕——而「戰驚」,是屬魔鬼的。這一點可以參考馬可福音中污鬼在耶穌面前的表現:一方面,他們認識耶穌是基督(信神有一位);另一方面,他們被審判的恐懼所充滿,所以起來「拜」基督。

恐懼是魔鬼之子的核心特徵,魔鬼之國若非恐怖分子,就是懦夫治國。而所有攻擊和拆毀我們的人,歸根結底出於恐懼;而他們不過就是一些污鬼。動詞「戰驚」需要強調:φρίσσω,to bristle, stiffen stand up;to shudder, to be struck with extreme fear, to be horrified。這個動詞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這一次。其基本含義是像豬毛一樣豎立,毛骨悚然,嚇的魂飛魄散。七十士譯本將之用在約伯記4:15,「13在思念夜中,異象之間,世人沉睡的時候。14恐懼,戰兢臨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戰。15有靈從我面前經過,我身上的毫毛直立。16那靈停住,我卻不能辨其形狀。有影像在我眼前。我在靜默中聽見有聲音說,17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基督教的「核心同工」不再是大丈夫,而是男女人;幾乎不再有聖徒,只有懦夫饑民奸商。我們也和他們同族,直到神說「不要怕他們」,我們才出埃及。

2、罪的工價就是死(20)

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怕就怕吧,但你們又是那麼髒,那麼假。你們為什麼編造那麼多屬靈的理由掩蓋自己的恐懼、又編造證據控告傳道人講政治呢?一句「虛浮的人哪」,讓這些宗教騙子而半吊子無所遁形。看雅各繼續追殺「有信無行」的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快何如哉。θέλεις δὲ γνῶναι ὦ ἄνθρωπε κενέ ὅτι ἡ πίστις χωρὶς τῶν ἔργων νεκρά ἐστιν,But wilt thou know, O vain man, that faith without works is dead?首先,雅各再一次強調「應該(θέλω)知道(γινώσκω)善惡」這個真理(1:3);即應該按神的標準分別善惡。換言之,雞湯教不能善惡不分甚至善惡顛倒。當然,這裡知道的具體對象是「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知道分子實際上在真理上太無知了。

這些污鬼首先是蠢,其次是假。雅各指責雞湯教乃「虛浮之人」;並且大為歎惋:ὦ,he interjection, O!這個有信無行,而且還用屬靈高調粉飾自己的雞湯教,讓人無語而悲歎。這是主耶穌的歎息:「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馬太福音17:17);另參路加福音24:25,「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雞湯教不僅不信,而且「悖謬」(διαστρέφω,to distort, turn aside;to turn aside from the right path, to pervert, corrupt);他們講論一整套錯誤荒謬或彎曲真道的假道理,或撒但的深奧之理——而這兩方面的悖逆更令人悲哀。「虛浮的人」,這個詞組的邏輯結構相當於「喪盡天良的基督教」——「人」就該控告「虛浮的人」怎麼可以全稱判斷「人」(ἄνθρωπος)。不過我們重點研究虛浮:κενός,empty, vain, devoid of truth;metaph. destitute of spiritual wealth;metaph. of endeavours, labours, acts, which result in nothing, vain, fruitless, without effect。一方面,這是假道理,不可能騙得了神(使徒行傳4:25);另一方面,持守「廉價恩典」道理的人最終不可能得救(哥林多前書15:58;哥林多後書6:1;加拉太書2:2;腓立比書2:16;帖撒羅尼迦前書2:1,2:5)。不過新約聖經也常用這個形容詞指終將成空的錢財和富足(馬可福音12;3,路加福音1:53;以弗所書5:5-7)。所以這裡可以這樣引申:一切虛假源於貪財。

「幽靈」一蠢二假三死。20節重複17節之「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換一句話說,這種「宗教信仰」是殺人的,是屬於起初叫人死的撒但一會。這句話可以平行1:26,「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一方面,「這人的虔誠是虛的(μάταιος)」。一方面,「勒不住他的舌頭」地控告牧師,結局也是死亡。「4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我們或作和我們)主耶穌基督……10但這些人譭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事上竟敗壞了自己。11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裡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猶大書1:4-11)。

三、行為:人與神(21-25)

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23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上帝關切人的行為,一方面祂創造了有行為能力的人;另一方面,上帝藉著人的行為審判萬人。首先注意第26節、第20節與第17節完全平行或在交叉結構中三次呼應:「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20b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而且第24節也可以與第26節平行,分別是對亞伯拉罕與喇合見證的總結。其次需要討論21-25與前文的邏輯關係,即亞伯拉罕與喇合的見證,被大衛鮑森們定義為與公義和善行無關。這是謊言。因為不公不義主要是因為貪和怕,而亞伯拉罕和喇合可以平行地超越了這雙重試探。一方面,亞伯拉罕獻以撒是「超級」的捨己,是對貪的超越;而喇合在耶利哥王面前「耍花腔」,乃是勝過政治恐懼的典範。另一方面,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在神面前承擔著秉公行義的使命:「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לַעֲשֹׂות צְדָקָה וּמִשְׁפָּט),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世記18:19)。另參撒母耳記下8:15,「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又向眾民秉公行義」。最後,亞伯拉罕與喇合之間也存在平行和對比的關係:前者是猶太先祖;後者是外邦妓女,前者是男人,後者是女人——都是「說謊的罪人」,都是因信行義的英雄;都在耶穌的家譜中有份;都是改教者。另外,注意亞伯拉罕與喇合都與選民進入應許之地的歷史相關——教會進入世界,必須效仿亞伯拉罕和喇合秉公行義。亞伯拉罕關切所多瑪的羅得一家的命運;而喇合站在君王面前,不顧一切要幫助自己的家人從耶利哥歸入神的國(約書亞記2:13)。總而言之,雅各特別挑選這樣兩個極具張力的人證,別有深意。

1、亞伯拉罕(21-24)

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23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雅各首先請散居的十二支派去思想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是怎樣秉公行義的。我們可以將這段經文分成兩部分,其中21-22聚焦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聖經事實;而23-24則引用兩處聖經對上述事實作出神學的評論。不僅如此,21與23平行(聖經經文的平行);而22與24平行(雅各兩次評論平行)。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雅各書三次明確反對「唯獨信心」(1:22,2:17,24);這種2:24更為充分和徹底,算是一次偉大的神學總結——這句話直接翻譯就是:不是惟獨信心!但是,雅各從未惟獨行為,因為「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乃是為平行這個基本事實:「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可見」、「這樣看來」——凡有眼的,都看得見。求那醫治瞎眼之人的神和我們的救主基督,今天加倍與祂的百姓同在,如光照耀。

第一、事實(21-22)。

首先值得注意的現象是,雅各將亞伯拉罕被稱義(創世記15:6)與獻以撒(創世記22ff.)的時間順序似乎顛倒了。但是看原文,這個順序就沒有問題了:Ἀβραὰμ ὁ πατὴρ ἡμῶν οὐκ ἐξ ἔργων ἐδικαιώθη ἀνενέγκας Ἰσαὰκ τὸν υἱὸν αὐτοῦ ἐπὶ τὸ θυσιαστήριον,Was not Abraham our father justified by works, when he had offered Isaac his son upon the altar?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亞伯拉罕是先因行為被稱義;而他被稱義的行為之一就是獻以撒。因為動詞分詞ἀνενέγκας所表示的時間概念,有著更為寬泛的含義,指同時發生,也可以指伴隨性的動作。更重要的是,雅各書實際上自己解釋了這個矛盾:「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獻以撒不過是被稱義的信心的完成。不僅如此,亞伯拉罕在創世記14章中的義舉也可以歸入稱義的行為之內:站在四王五王面前,包括追殺基大老瑪和責備所多瑪王比拉,以及拯救羅得的壯舉。這些見證是前後一貫的。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動詞稱義δικαιόω(21,24,25)在這裡是被動語態,特指被神稱義。這個動詞最早出現在馬太福音11:19,「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δικαιόω)。(有古卷作但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另參馬太福音12: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這個動詞與審判相關。值得強調的是,大衛鮑森和他推薦的聖經教師,創造了一個新的概念:被神稱義與被人稱義。嚴格來說,如果稱義關乎得救,根本不存在被人稱義的問題;儘管動詞δικαιόω的主語有時候是人。記住這句話:「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加福音16:15)。而我們將稱義的主體歸還給神,不僅廢棄了人本主義的僭越,更讓我們看見,上帝最終審判人的行為。而這樣的真理,貫穿聖經始終:亞當夏娃因吃的行為被咒詛;全人類也將因行受審。

那麼亞伯拉罕的行為到底是什麼行為呢?亞伯拉罕獻以撒被稱為義,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捨己」;或者說,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行為,首先就是超越私慾和財富捆綁的獻祭行為。「12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16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注意神在這裡兩次論及「就是你獨生的兒子」,另參創世記22: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即亞伯拉罕為了神的義,將自己在這世界上最愛最寶貴的以撒獻上了。這足以讓任何因為貪愛世界而拒絕秉公行義的人閉嘴和羞愧。有人攻擊我們傳講公義,無非怕他們在中國的財產和髒錢受損;但他們所貪戀的一切,豈比以撒對亞伯拉罕更重要嗎?另外注意創世記22:16已經強調了「行為」(עָשָׂה),雅各並沒有講什麼新奇的道理。

最後必須注意,雅各從來沒有否定因信稱義,只是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βλέπεις ὅτι ἡ πίστις συνήργει τοῖς ἔργοις αὐτοῦ καὶ ἐκ τῶν ἔργων ἡ πίστις ἐτελειώθη,Seest thou how faith wrought with his works, and by works was faith made perfect?動詞συνεργέω的用法是imperfect;基本含義是to work together, help in work, be partner in labour,to put forth power together with and thereby to assist(馬可福音16:20;羅馬書8:28;哥林多前書16:16;哥林多後書6:1)。注意保羅與雅各使用這個概念幾乎出於同一個目的:信心與行為同工,免得「徒受他的恩典」。動詞成全(τελειόω)在這裡是被動語態,信心只有藉著行為最終才能完全。這也進一步證明的上面的論點:沒有行為成全的信心,不是真信心;而那種信心不能被稱義,因此最終也不可能得救。羅得之妻,半途而廢。

第二、神學(23-24)。

第23節同時引用了兩節經文。首先是創世記15: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亞伯蘭信耶和華」的見證,至少可以連接創世記14:22-24,「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24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當然,「亞伯拉罕信神」也同時平行了創世記15:1-5中耶和華的話——信神就是信神的話。但是神的話語中有這樣一條:「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而亞伯拉罕的「怕」若與上文的基大老瑪、比拉無關,則是完全不合邏輯的。雞湯教解釋說,亞伯拉罕怕是家庭婚姻和褲襠中的怕,即怕「那生在我家中的人」或大馬色人以利以謝繼承產業。這種邏輯真真是淫者見淫了。即使包括後者,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也不是亞伯拉罕恐懼的主要對象,何況沒有任何一節經文支持婚姻家庭教的想像。這不是常識嗎?一個家主有什麼必要怕他的僕人呢?而如果那時世代的普遍風俗,亞伯拉罕有什麼理由害怕別人繼承產業呢?亞伯拉罕的恐懼只能是面對四王五王和法老亞比米勒以及迦南人的「政治恐懼」。

其次是以賽亞書41:8,「惟你以色列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我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問題是上帝的朋友是什麼意思呢?事關公義和爭戰,而上帝與祂的朋友同在,「8惟你以色列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我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9你是我從地極所領(原文作抓)來的,從地角所召來的,且對你說,你是我的僕人,我揀選你並不棄絕你。10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11凡向你發怒的,必都抱愧蒙羞。與你相爭的,必如無有,並要滅亡。12與你爭競的,你要找他們也找不著。與你爭戰的,必如無有,成為虛無。13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必攙扶你的右手,對你說,不要害怕,我必幫助你。14你這蟲雅各,和你們以色列人,不要害怕。耶和華說,我必幫助你。你的救贖主,就是以色列的聖者。15看哪,我已使你成為有快齒打糧的新器具,你要把山嶺打得粉碎,使岡陵如同糠秕。16你要把他簸揚,風要吹去,旋風要把他刮散;你倒要以耶和華為喜樂,以以色列的聖者為誇耀」(以賽亞書41:8-16)。注意以賽亞書這裡3次強調不要害怕,完全平行了創世紀15:2。而以賽亞書41:10更告訴我們,「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神是公義的人,神的朋友(φίλος)要秉公行義(另參出埃及記33:11)。當然,朋友這個概念也指向基督:「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約翰福音11:11);「1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翰福音15:13-14)。

亞伯拉罕也算為羅得捨命了。據說因為保羅的緣故,雅各書2:24也是神學難題。「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ὁρᾶτε τοίνυν ὅτι ἐξ ἔργων δικαιοῦται ἄνθρωπος καὶ οὐκ ἐκ πίστεως μόνον,Ye see then how that by works a man is justified, and not by faith only。雅各書如此明確反對「唯獨(μόνον)信心」;而整卷聖經從來沒有「唯獨信心」這個概念。怎樣平衡雅各和保羅呢:羅馬書4:1-4,「1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3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5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加拉太書3:6-11,「6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以弗所書2:8-10,「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10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答案很難嗎?首先,保羅從來沒有將行為與信心對立,因為真信心必然有行為。其次,保羅真正反對的不是出於信心的行為稱義;而是「有人自誇」。這是至關重要的,因為罪人一旦起來行公義,就極有可能自以為神,忘記救恩如枝子忘記樹根樹幹,並以公義化身自居,在人間建立神權政治。這是猶太主義以及德俄邪教的本質。「不可自誇」意味著基督教應該強烈關注社會公義,但要從根本上遠離政治權力的偶像。因此必須以教會為中心。這是教會神學與社會福音的根本區別。換言之,出於信心的公義行為是保羅和雅各同時支持和教導的;但同時,兩個人都用信心約束了「自以為義」和「吃人自義」的行為主義。區別僅僅是,保羅強調因信稱義以便馴服公義行為的冒進和忘本以及忘恩負義;而雅各不斷將信心和行為緊緊連接為一體,捆綁如夫妻不得分離。大衛鮑森試圖在奧古斯丁與伯拉糾主義之間,或保羅與雅各之間虛構一塊空地(人神合作說-約翰衛斯理)。然而得救是神的恩典(信心和善行都出於神),不得救是人的責任(無信無行,有信無行,有行無信)。不是有人將行善當成信仰,而是雞湯教將不行善當成信仰。他們將信心區分為「初步相信」和「徹底相信」,這才是撒旦深奧之理。

2、妓女喇合(25-26)

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讓我們感謝神,雅各將喇合與亞伯拉罕並列。雅各書這裡的行文,如同先從亞當的創造,再到夏娃的創造。夏娃是上帝創造的高峰,重生的喇合更是。不僅如此,妓女喇合的行義並被稱義,讓我們顫慄這個事實:雞湯教絕對的妓女不如。當然不如喇合,但也不如妓女——妓女只是賣身卻是。妓女並不害人,雞湯教吃人自義;妓女喇合與耶利哥王勢不兩立,雞湯教徒絕對順服所有耶利哥的暴君……當然,將亞伯拉罕與喇合併列,這或許讓假冒偽善自以為義的猶太人難堪,但這恰恰是基督的恩典和真理。喇合的故事記載在約書亞記第2章和第6章,諸位需要回去復讀。而新約聖經三次提到她的名字:馬太福音1:5,「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希伯來書11:31,「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那些不順從的人」首先指向耶利哥城的王和所有臣民;這福音你傳嗎?你若傳了就是「論斷人」嗎?不過這裡建議大家特別閱讀約書亞記2:1-13,

「1當下,嫩的兒子約書亞從什亭暗暗打發兩個人作探子,吩咐說,你們去窺探那地和耶利哥。於是二人去了,來到一個妓女名叫喇合的家裡,就在那裡躺臥。2有人告訴耶利哥王說,今夜有以色列人來到這裡窺探此地。3耶利哥王打發人去見喇合說,那來到你這裡,進了你家的人要交出來,因為他們來窺探全地。4女人將二人隱藏,就回答說,那人果然到我這裡來。他們是哪裡來的我卻不知道。5天黑,要關城門的時候,他們出去了,往哪裡去我卻不知道。你們快快地去追趕,就必追上。6(先是女人領二人上了房頂,將他們藏在那裡所擺的麻秸中)。7那些人就往約旦河的渡口追趕他們去了。追趕他們的人一出去,城門就關了。8二人還沒有躺臥,女人就上房頂,到他們那裡,9對他們說,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10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干了,並且你們怎樣待約旦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將他們盡行毀滅。11我們一聽見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你們的緣故,並無一人有膽氣。耶和華你們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12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並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13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

注意喇合的義行至少包括四個方面:相信以色列人的上帝並愛以色列;完全沒有順服耶利哥的王;絕非耶利哥祖國的愛國主義者;沒有將一切都交給神任憑以色列的探子被追殺。喇合有行動,正如雅各書2:1-4和2:15-17所強調的公義行動和愛的行動——她接待「窮人」,並且愛他們到底。因此喇合的行動包括兩個方面:接待(ὑποδέχομαι,路加福音10:38,19:6;使徒行傳17:7)和放走(ἐκβάλλω);而對象都是神的僕人和國家的敵人。而妓女(πόρνη)這個概念令人震撼——雞湯教不如妓女。「31b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32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馬太福音21:31b-32)。注意,主耶穌強調施洗約翰的路是「義路」(ὁδῷ δικαιοσύνης,the way of righteousness),這是公義者雅各,那是公義者約翰。公義的神,公義的神的僕人。

最後,雅各第三次強調假信無行的雞湯教是死亡。「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ὥσπερ γὰρ τὸ σῶμα χωρὶς πνεύματος νεκρόν ἐστιν οὕτως καὶ ἡ πίστις χωρὶς τῶν ἔργων νεκρά ἐστιν,For as the body without the spirit is dead, so faith without works is dead also。靈魂體的人肯定特鬱悶。一方面,雅各將信心和行為類比類不可分割的身體和靈魂的關係,而且竟然將行為視為基督教的靈魂。另一方面,這意味著,沒有公義行為見證的基督教不過就是行屍走肉,就是死人。撒旦一會的確是殭屍教。沒有靈魂也等於沒有良心,說你們喪盡天良豈不正對嗎?聖經更說你們是「沒有靈性的畜類」,那就是對上加對了。而在雅各書的語境之下,這是什麼意思呢?「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2:7)——上帝所造的新人類,就是有靈魂的人活人,就是有行為能力的人。

你們這些死人,聽啊,「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創世記20:3)。上帝責備不公不義的掌錢者。「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約翰福音8:22)。你們要離開雞湯教和他們教會,如同離開所多瑪。「4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5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6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7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路加福音24:4-7)。因為你們在雞湯教和他們教會中找不到基督,聽不到真理。「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20:12-13),

死人教必被審判。這也是雅各書要帶給這是死人教的神跡:「52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53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馬太福音27:52-53)。這死人復活的神跡是如何可能的呢?「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彼得前書4:6)。弟兄們,在這末世或垂死的世界裡,在這個基督教先淪為雞湯教豬血教而後正在成為死人教的末世,務要傳道。「1耶和華的靈(原文作手)降在我身上。耶和華藉他的靈帶我出去,將我放在平原中。這平原遍滿骸骨。2他使我從骸骨的四圍經過,誰知在平原的骸骨甚多,而且極其枯乾。3他對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能復活嗎?我說,主耶和華阿,你是知道的。4他又對我說,你向這些骸骨發預言說,枯乾的骸骨阿,要聽耶和華的話。5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6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將皮遮蔽你們,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西結書37:1-6)。「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弗所書5:14)。阿門。

應用:駁斥唯獨信心與成聖教義

讓我們重新第一遍以賽亞書1:10-31:

10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阿,要聽耶和華的話。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阿,要側耳聽我們神的訓誨。11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12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13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14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15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16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17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18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19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20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21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22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攙對。23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私。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24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哎,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25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煉盡你的渣滓,除淨你的雜質。26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復還你的謀士,像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27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28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29那等人必因你們所喜愛的橡樹抱愧,你們必因所選擇的園子蒙羞。30因為你們必如葉子枯乾的橡樹,好像無水澆灌的園子。31有權勢的必如麻瓤,他的工作,好像火星,都要一同焚燬,無人撲滅。

使徒和先知的教導是一貫的:請特別注意以賽亞書1:21,「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一方面,行為是得救之信心的必須;另一方面,這行為的核心就是公義。然而長期以來,特別在基督教與天主教爭戰之中建立起來的教義史,至少有兩個方面矯枉過正,甚至淪為撒但深奧之理。第一就是唯獨信心;實際割裂了信心與行為的內在一體性。在這方面,路德和路德宗難辭其咎。第二則是稱義成聖,以成聖取代了行義。這方面加爾文主義者和靈恩派成功將成聖偏執為捨己(克己)、職場(神聖呼召)以及社會成聖(又進一步落戶到婚姻家庭)。前者相當於雞湯如大衛鮑森,後者逼近豬血,如保羅華許(保羅華許的律法主義和行為主義無關乎公義。也無關乎憐憫,只是強烈關切肉身並裝神弄鬼、吃人自義的下三濫神學)。兩者合起來,製造出一個死人教:一切都交給神。潘霍華只說對了一半:這是廉價恩典教;另一半是,這是撒但一會,妓女不如。這是死人教,而且是安樂死教——我「信」以後哪管洪水滔天。求神憐憫這堆滿骸骨的平原,繼續帶領我們歸回聖經。基督教改革就是「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

1、心靈雞湯——惟獨信心

首先我們不得不承認。一方面,這條教義或新教神學完全沒有聖經根據;另一方面,這條教義或新教神學清楚地違背了聖經。第一,這是雅各書對「單單」和「惟獨」清楚的否定:「22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23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24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25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各書1:22-25);「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7,看原文);「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各書2:24)。凡有一節反對的經文,都不可以建立教義。我們繼續固守因信稱義的教義,但我們從此棄絕唯獨信心的偏執。同時我們強調因信稱義中的信本身包含不可分割的行。

人們常常說雅各書強調行為,事實上彼得也強調行為:除了彼得書信強調行善和好行為以外(彼得前書2:12,15;3:11-13,17;4:19),這是彼得說的:「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使徒行傳10:35)。而約翰的三封書信以及啟示錄更強調「行為」:約翰一書不僅強調行義(約翰一書3:7,1:6-7,2:6,2:29,3:18;約翰三書1:3-5,11),而且強調基督進入世界就是要廢棄魔鬼的「作為」(約翰一書3:8),而不行義的人屬於魔鬼(約翰一書3:10-12;約翰二書1:7-11)。啟示錄特別強調:基督復臨是根據人的行為作出終極審判(啟示錄20:12-13)。而與約翰書信平行的信息是,雅各也將只信不行的基督徒歸入鬼魔家族。這一點非常重要。另外,先知關於行為的教導更是汗牛充棟。要記得,起初上帝對亞當的基本要求就是行為:修理看守和耕種。

2、如獻豬血——稱義成聖

「成聖」這個教義始於天主教和教皇制的癡心妄想。基督教的改教家門只是重新定義了成聖,並將之變為唯獨信心的婢女。這是我們的論點:與稱義得救並行的真理不是成聖,而是行義。而天主教和基督教以成聖巧妙地取代了行義,結果不僅成功規避了行公義的責任,又以屬靈的借口——提多書3: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將基督教劫持到了異教世界。一方面,他們將位於行為中心的公義和行義掏空了,只剩下行為本身;另一方面,他們連續不斷地將異教的糞土向這個空心化的教義中填充異物,諸如捨己的修行,職場與婚姻家庭。加爾文在日內瓦搞出了一套社會成聖的極端主義,不過是教皇制的加強版,再一次用國家取代或消滅了教會。加爾文一方面巧妙地將公義偷換為成聖與克己——自我否定(self-denial: mortification)和靈性訓練(discipline)可以成聖;另一方面,成聖進一步向職場神學(vocation)和婚姻家庭神學以及日內瓦社會成聖(social sancitification)連續墜落。這就是他們的成聖:默念來生,善用今生。然而,新教教義中的成聖根本沒有聖經根據,而聖經要求基督徒的「重生」主要就是行義。

首先,舊約聖經強調的成聖全部指向會幕、聖殿和教會以及聖職的分別為聖;而沒有一處指向選民和基督徒生活(埃及記19:23,29:1,29:21,29:33,29:36,29:37,29:44,30:25,40:9,40:10,40:11,40:13;利未記8:10,8:11,8:12,8:15,8:30,16:19,20:7,20:8,21:8,21:15,21:23,22:9,22:16,22:32;民數記7:1;歷代志下30:8,31:18;以西結書44:19,46:20;俄巴底亞書1:17; 另參馬太福音23:17,19)。而僅僅根據這一節經文建立教義,也證據不足:「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11:45,19:2)。要重視這個真理,足以將我們的公義神學與他們的社會福音分別出來。

而新約聖經所論及的成聖,基本上就是稱義的同義語,或另外換個角度在解釋稱義;與基督教要義或Christian Dogmatics的成聖無關(約翰福音7:17,17:19;使徒行傳20:32,26:18;羅馬書6:19,6:22;哥林多前書1:2,6:11;哥林多後書7:1;帖撒羅尼迦前書5:23;希伯來書2:11,9:13,10:10,10:14,10:29,13:12;彼得前書1:2)。因此,將稱義與成聖並置並二元論的這個教義,是毫無意義的同義反覆。正相反,整本聖經與稱義平行和在邏輯上承前啟後的是行義與行善,這是非常清楚而充分的。如果大家將下面的經文復讀一邊,你就會經歷骸骨復甦的神跡:

創世記18:19;撒母耳記下8:15;列王記上10:9;歷代志上18:14,9:8;箴言21:15;傳道書7:15-16;以賽亞書58:2,64:5;阿摩司書5:15;使徒行傳10:35;約翰一書3:7,3:10;詩篇82:3,106:3;以賽亞書56:1;耶利米書5:1;但以理書4:27;彌迦書6:8;約翰一書2:29;撒母耳記下23:3;列王記上3:6;詩篇4:5,15:1-2,18:20,18:24,22:31,35:27,35:28,36:10,37:6,40:9,40:10,45:4,45:7,51:19,52:3,58:1,71:15-16,71:24,72:1-3,82:2-3,85:10-13,89:14-16,94:15,96:13,97:2,97:6,98:2,98:9,99:4,103:6,103:17,106:3,112:4,119:7,119:40,119:62,119:106,119:121-123,119:144,119:164,132:9,145:7;箴言8:8,8:20,10:2,11:4,12:17,12:28,13:6,14:34,15:9,16:8,16:12-13,16:31,21:21,25:5,28:5,31:9;以賽亞書1:26-27,4:3,5:7,9:7,10:22,11:4-5,16:5,26:9-10,28:17,32:1,32:16-17,33:5,33:15,41:2,41:10,42:6,42:21,45:8,45:13,45:19,46:12,48:18,51:1,51:7,54:14,56:1,58:8,59:4,59:9,59:14,61:3,61:10,61:11,62:1;耶利米書5:1,9:24,22:3,22:15,23:5,31:23,33:15;以西結書18:5,18:9,45:9;何西阿書10:12;阿摩司書5:7,5:24,6:12;哈巴谷書1:13;西番雅書2:3,3:5;撒迦利亞9:9;瑪拉基書3:3;馬太福音23:23,路加福音1:75,2:25,11:42,23:50;使徒行傳3:14,17:31,24:25;羅馬書2:5,14:17;哥林多前書1:30;以弗所書5:9 ,6:14;腓立比書4:8;帖撒羅尼迦前書2:10;撒羅尼迦後書1:5;提摩太前書6:11;提摩太后書2:22,4:8;提多書2:12;希伯來書1:9,11:33;哥林多前書13:6;詩篇14:1-3,34:14,37:3,37:27,53:1,53:3;箴言2:20,3:27;傳道書3:12,7:20;以賽亞書1:17;耶利米書4:22,13:23;馬可福音3:4;路加福音6:9;約翰福音5:29;使徒行傳9:36,10:38;羅馬書2:7,2:10,羅馬書13:3;加拉太書6:9,6:10;以弗所書2:10;帖撒羅尼迦後書2:17;帖撒羅尼迦後書3:13;提摩太前書5:10, 6:18;提多書3:8,3:14;希伯來書10:24,13:16;雅各書4:17;彼得前書2:15,2:20,3:6,3:11-13,3:17;約翰三書1:11;約翰三書1:12;羅馬書12:9;列王記上14:13;歷代志下19:3,32:32;尼希米記6:19;詩篇36:3;箴言19:17;何西阿書14:2;哥林多前書15:33;帖撒羅尼迦後書2:17;提摩太前書2:10,5:25;提多書2:7;腓利門書1:14;等等(這些經文仍然是不完全的)。

我們來強調幾個常識。第一、作為信心不可或缺的善行或行義,與信心一起,是得救的必須,而且必蒙祝福;而不善不義之人必被咒詛。但善行最終也出於神,因此我們堅持棄絕人神合作說和任何形式的伯拉糾主義以及衛斯理教派。第二、聖經明確定義的善行首先就是行公義,而且是主動(!!!)行公義。因此我們反對各種形式的人家才路德宗、加爾文主義以及各種臉譜的靈恩運動。一方面,他們將蠓蟲濾出來,這是他們的百蟲宴:異教的修行、肉身成道職場和婚姻家庭。另一方面,他們殘忍地殺害了駱駝——公義被徹底棄絕了。感謝神,主基督是我們的山寨和高台;主耶穌這段話就是基督教改革的旌旗:「2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24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馬太福音23:23-24)。

這是正教:被神稱義,靠神行義。弟兄們,我愛雪雁,他們穿著白色的婚紗,「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示錄19:8)。我厭惡豬群,他們追求的就是異教的成聖,乃是神所憎惡的:「4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5且對人說,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以賽亞書64:4-5);「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65:17)。但是親愛的弟兄姐妹,「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時常讚美你」(詩篇35:28);「我要來說主耶和華大能的事。我單要提說你的公義」(詩篇71:16);「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詩篇119:164)。阿門。

任不寐,2019年10月27日

發表評論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