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三十七課:不可丟棄勇敢心(21:5-8)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啟示錄21:5-8:

5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6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

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

7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8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感謝神的話語。這段經文的舊約語境,可以從5個方向上檢索:「更新」、「生命泉」-「生命水」-「活水」、「始終」、「神子」、「分」。這個問題是第二屆CSMP第三學年春季學期(4-6月)的作業。特別注意以賽亞書(非常時期,這期作業不用交)。如果說啟示錄21:1-4的主題是道成肉身與以馬內利(「神的帳幕在人間」),那麼啟示錄21:5-8的主題可以是「生命的主」或「生命在我」:「25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11;25-26)。另外注意鏈接啟示錄21:1-4與21:5-8的概念就是「寶座」——耶穌作王,基督是王,這是始終不渝的福音真理。如果耶穌「不屑作王」,不僅道成肉身毫無意義,生命的勝利(產業或國度)以及火湖的審判也不可能是真實的。

總之,「神的帳幕在人間」的目的,就是賜給人生命;這是道成肉身與生命之主兩個主題在約翰福音第一章中的平行關係:「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4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1-4)。另參約翰福音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與生命這個主題對立的是死亡,啟示錄21:4與21:8、21:27及22:15平行,同時對照著死亡的論題:「4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換言之,神是生命之主,但這一真理並不滑向泛愛主義——不信的必被定罪,罪的工價就是死。這雙重福音,也與約翰福音3:16-18平行,「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啟示錄21:5-8圍繞生命泉,也可以交叉結構如上。其中6a與7分別指向神的愛子或聖子,以及神在愛子裡「領養」的兒女或聖徒。5與8對立這兩個概念:「更新」(實際上就是「重生」),與「第二次的死」;以及「可信的」與「不信的」、「說……說……這些話」與「說謊話」等——歸根結底,神的道到就是生命的道,與魔鬼的謊言對立。這是主的話語,「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約翰福音6:63-64);「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翰一書1:1-2)。阿門。

一、信道(5)

5坐寶座的說,看哪,

我將一切都更新了。

又說,你要寫上。

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Κα επεν καθμενος π το θρνου, δο, καιν πντα ποι κα λγει μοι, Γρψον τι οτοι ο λγοι ληθινο κα πιστο εσιν;

And he that sat upon the throne said, Behold, I make all things new. And he said unto me, Write: for these words are true and faithful.

這節經文可以平行結構:兩次「(神)說」平行;「一切更」新與「可信和真實」平行。在這方面,啟示錄對「唯道論」做了至為精簡扼要的總結。「更新」一詞在以賽亞書中的平行經文:以賽亞書43:18-21,「18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記念從前的事,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19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20野地的走獸必尊重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如此,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21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以賽亞書65:16-17,「16這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必憑真實的神求福。在地上起誓的,必指真實的神起誓。因為從前的患難已經忘記,也從我眼前隱藏了。17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以賽亞書66:21-24,「21耶和華說,我也必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22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23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24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

1、說與看

起初神在「神說」中創造天地;重造天地亦然;而啟示錄21:3a與21:5a幾乎是完全平行的:「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εἶπον),看哪(ἰδού)」。神說有就有,所以「說」連接著「看哪」。啟示錄有30個ἰδού。假神和騙子不然,說了也白說,說了也不兌現;說了你看不到結果。罪人說話不可能「看哪」;但罪人篡奪寶座,將神說偽以「重要講話」。但誰看它是否成就,它弄死誰。你瞅啥,瞅你咋地@#……¥#……&*&%……¥#¥……但ἰδού不僅呼喊你看,而且要你注意。福音挑戰人類的自義、瞎眼、傳統和懶惰。以賽亞書42:9,「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將新事說明,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以賽亞書43:19,「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以賽亞書48:6,「你已經聽見,現在要看見這一切,你不說明嗎?從今以後,我將新事就是你所不知道的隱密事,指示你」。另參創世記1:29,「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世記6:17,「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創世記11:6,「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2、創造主

這是話語和看見的對象:「我將一切都更新了」,καινὰ πάντα ποιῶ,I make all things new。形容詞「新」(καινός)平行上文的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和新婦;而動詞ποιέω(make,do),實際上平行創世記1-2章中的「創造」與「造」。不僅如此,「我將一切都更新了」,相當於「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創世記2:1)。順便補充一個常識:創造亞當之後,神一直在重造新人。如申命記32:6,「愚昧無知的民哪,你們這樣報答耶和華嗎?他豈不是你的父,將你買來的嗎?他是製造你,建立你的」;約伯記40:15,「你且觀看河馬。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與牛一樣」;傳道書12:1,「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以賽亞書43:1,「雅各阿,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阿,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以賽亞書51:13 ,「卻忘記鋪張諸天,立定地基,創造你的耶和華。又因欺壓者圖謀毀滅要發的暴怒,整天害怕。其實那欺壓者的暴怒在哪裡呢」;以賽亞書54:5,「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救贖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他必稱為全地之神」……創造連同「更新」,另參羅馬書12:2,「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歌羅西書3: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提多書3: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一切」(πᾶς)可以指所有人和事:「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創世記1:31)。

3、說與寫

唯有神說敢於而且要求人寫出來,因為祂不怕證偽,更為要人類、特別是眾教會遵行。但騙子基本上都是拈花微笑,不立文字;或者宣佈只是口頭通知,開會不許記錄……「又說,你要寫上」,καὶ λέγει μοι, Γράψον,And he said unto me, Write。首先,寫下來的命令是給約翰的。雖然我們寫的不是聖經,但按同樣的道理,我們要求牧者必須形成寫講章的習慣。這寫下來首先蒙福的是約翰自己;其次,寫出來可以與眾教會和人類分享,為審判,更為因信得生。當然,寫出來,故意彎曲和改寫就難上加難。神瞭解人。動詞「寫」在啟示錄中出現了29次,在新約中出現了209次。聖經是書面啟示。為此,摩西學會了寫字:出埃及記17:14,「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你要將這話寫(כָּתַב,x223)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泛愛仇敵」的人無可更改,「亞瑪力就是我們的肉身」——你就是個高言大智的騙子。另參出埃及記24:4,「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清早起來,在山下築一座壇,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出埃及記24:1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住在這裡,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這是新約平行的信息:羅馬書15:4,「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提摩太后書3: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約翰福音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預習馬太福音,「正如經上所記」。

4、信與真

最後這句話回答了為什麼「看哪」和「寫上」,因為「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ὅτι οὗτοι οἱ λόγοι ἀληθινοί καὶ πιστοὶ εἰσιν,or these words are true and faithful。首先,核心名詞λόγος就是「道」,當然這裡用作複數(λόγοι)。真實的,ἀληθινός,這個形容詞在新約中出現了27次,啟示錄中就出現了16次。可信的,πιστός,這個形容詞在新約中出現了67次,啟示錄中出現了8次。「真實」與「可信」在啟示錄中同時出現的經文,如啟示錄3:14,「13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14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15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啟示錄19:11,「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及啟示錄22:6,「6天使又對我說,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差遣他的使者,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僕人。7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對神的話語要信以為真,而義人必因信得生。基督來作王,特為真理作見證。這話是可信的。

二、聖子(6a)

6a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κα επν μοι γγονεν γ εμι τ Α κα τ Ω ρχ κα τ τλοςAnd he said unto me, It is done. I am Alpha and Omega, 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

第5節重點在聖道,而第6a重點在聖子, 或者,「你們說我是誰」(馬太福音16:15)。基督和祂的道,這雙元結構,在福音書中重複出現如馬可福音8:38,「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我們對這段經文的學習,可以把重點放在應用上:學習和傚法基督的忍耐,不可遇事則退,甚至反出寧錄(羅馬書15:5;哥林多前書11:1;以弗所書4:20,帖撒羅尼迦後書3:5)。這段信息的神學重點至少在兩個方面:第一、神才是歷史真正的主權者,或歷史從根本上說是祂的故事。這一事實創造就我們的信心,特別是在患難之時。第二、神是有始有終、對選民愛到底的神。這一事實教導我們傚法基督,在教會侍奉上有始有終,特別是在患難之時。這是以賽亞書中的平行經文:以賽亞書41:1-4,「1眾海島阿,當在我面前靜默,眾民當從新得力,都要近前來才可以說話。我們可以彼此辯論……4誰行作成就這事,從起初宣召歷代呢?就是我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與末後的同在」;以賽亞書43:9-11,「    9任憑萬國聚集,任憑眾民會合,其中誰能將此聲明,並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呢?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自顯為是,或者他們聽見便說,這是真的。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作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11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以賽亞書44:6,「耶和華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以賽亞書48:12,「雅各,我所選召的以色列阿,當聽我言。我是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1、釋義

這裡的「成了」,並不是約翰福音19:30的「成了」(τελέω);而是γίνομαι。τελέω的基本含義是「一切都結束了」;而γίνομαι更強調「時間開始了」,「一切剛剛開始」。「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其他信息另參啟示錄1:8,「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示錄22:13,「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這段信息指向關於基督的啟示,讓我們「總結性」地認識祂是誰,「真知道祂」。這是新約中平行的信息:「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翰福音1:1-3)。另參希伯來書13: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說12:1,「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2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作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這是基督有始有終的工作,這是穿越大患難大淫婦並愛到底的愛:「4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5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翰福音17:4-5)。

2、應用

作正經事要有始有終,不可三姓家奴,竄堂成癮,賣主賣友,三年瘙癢。無論是因為小心眼子,還是因為政治恐懼,或分門結黨。基督生命特質之一就是:正經事業,有始有終。這一生你連教會這最大的神聖事業都不能「成了」,遇事則退,你就只配稱為「低等動物」或習國人。殷鑒未遠。創世記19:26,「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民數記32:15,「你們若退後不跟從他,他還要把以色列人撇在曠野,便是你們使這眾民滅亡」,耶利米書7:23-24,「     23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24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噁心,向後不向前」;耶利米書15:6,」耶和華說,你棄絕了我,轉身退後。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毀壞你。我後悔甚不耐煩」;路加福音8:13,「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路加福音9:62,「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希伯來書10:38-39,「38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有古卷作我的義人)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這是禱告的初夏:「我們的心沒有退後,我們的腳也沒有偏離你的路」(詩篇44:18;另參詩篇53:3,詩篇58:53-72)。阿門。

三、生命(6b)

6b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γ τ διψντι δσω κ τς πηγς το δατος τς ζως δωρεν;I will give unto him that is athirst of the fountain of the water of life freely.

堅持始終的確很難,所以需要教會生活堅固我們。其中最艱難的就是每個真正的基督徒都常常面臨這個雙重抉擇:世界還是神國,恐懼還是永生。這實際上就是啟示錄21:6的內部邏輯關係之一:「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28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馬太福音16:24-28)。求主幫助我們揀選生命。另參啟示錄22:17,「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這節經文本身也可以進一步交叉結構:基督-救恩-罪人。這是以賽亞書中的平行經文:以賽亞書12:3,「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以賽亞書49:10,「不饑不渴,炎熱和烈日必不傷害他們,因為憐恤他們的,必引導他們,領他們到水泉旁邊」;以賽亞書55:1,「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另參耶利米書2:13,17:13;詩篇1:3,23:2,36:8-9;約珥書3:18)。

1、基督:生命水

聖經中有諸多關於「生命活水」的平行經文,但這些經文都應驗在約翰福音4:10-14中了,「10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11婦人說,先生沒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從哪裡得活水呢?12我們的祖宗雅各,將這井留給我們。他自己和兒子並牲畜,也都喝這井裡的水,難道你比他還大嗎?13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14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另參約翰福音4:26,「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這句話也在於強調主語ἐγὼ,即「我是誰」;連同「生命」(ζωή)這個概念,可平行約翰福音6: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7:37-39,「37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38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39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翰福音11:25-26,「25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而關於誰,還可以將這段節連在一起思想:創世記1:2,「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約翰福音3: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彼得前書3: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這的確關乎洗禮的真理。

2、救恩:白白地

動詞「給」(δίδωμι)連同形容詞「白白的」(δωρεάν,freely, undeservedly),強調罪人的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但是,這與白白的恩典真理,僅僅限於「得救」這個事實。限於出埃及、重生、出生這個事實上。換言之,在稱義上是白白的,但在救主及人受審的意義上都不是白白的;從埃及因恩獲救之後,以色列承擔這建立帳幕和擴張國度的天職;而最終你必須指著這些工程向主交賬,站在寶座面前。信心和行為類比為吃飯和工作;也可平行出生與生活。正如你出生是白白的,完全是恩典,你自己沒有任何貢獻;但是,從幼兒開始到人生畢業,你都必須連續考試。δωρεάν在新約中出現了9次,首先在馬太福音10:8,「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另參約翰福音15:25;羅馬書3:24;哥林多後書11:7;加拉太書2:21;帖撒羅尼迦後書3:8)。主耶穌的教導已經為「白白的」規定了兩條平行不可分割的真理:「白白地得來」指向完全的恩典;「白白地捨去」指向你必須展開行動,廢棄一切白吃癡或躺平宗。所以哥林多後書6:1說:「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另外注意「重價」這個概念;馬太福音13:46,「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哥林多前書6: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7: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3、罪人:口渴的

救恩是白白賜給所有人的,但唯有「口渴」的人可以得著。就是唯有承認自己是罪人需要基督、歸信基督的人,才可能得救。換言之,尋找的才能尋見。詩篇32:6,「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馬太福音7:7-11,「7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8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9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10求魚,反給他蛇呢?11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馬可福音2:16-17,「16法利賽人中的文士,(有古卷作文士和法利賽人)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17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動詞口渴διψάω在新約中出現了16次,需要一一考考察:馬太福音5:6,25:35,25:37,25:42,25:44;約翰福音4:13-15,6:35,7:37,19:28;羅馬書12:20;哥林多前書4:11;啟示錄7:16,21:6,22:17。動詞צָמֵא在舊約中出現了10次,需要一一考察:出埃及記17:3;士師記4:19。15:18-20;路得記2:9;約伯記24:11;詩篇42:1-2,63:1;以賽亞書48:21-22;以賽亞書49:10,65:13。形容詞צָמֵא在舊約中出現了9次,需要一一考察:申命記29:19;撒母耳記下17:29;詩篇107:4-6,25:21;以賽亞書21:14,29:8,32:6,44:3,65:1-3。我們不僅要記住主耶穌「哭了」,也要記住這節經文:「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約翰福音19:28)。教會需要用福音行動去回應「基督的飢渴」。

四、聖徒(7)

7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νικν κληρονομσει πντα, κα σομαι ατ θες κα ατς σται μοι υἱόςHe that overcometh shall inherit all things; and I will be his God, and he shall be my son.

有學者論及啟示錄21:7在以賽亞書中的平行經文是以賽亞書55:3,「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根據在撒母耳記下7:14-16,「14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15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16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原文作你)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另外注意詩篇2:8-9與啟示錄2:26-27與啟示錄21:7之間的平行。

1、得勝

得勝(νικῶν)與救恩平行,正如行為與信心平行。得救成聖之後,必然面對連續的屬靈戰爭,必須得勝。關於得勝,返回啟示錄2-3章;而這個得勝的概念,還可以額關聯到下文「勇敢」這個重要論題。不過我們今天還可以進一步考察舊約中得勝的概念。至少有兩個動詞可以翻作得勝,第一就是גָּבַר,如出埃及記17:11,「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另參創世記17:18等)。第二是יָכֹל,如創世記32:28,「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另參出埃及記4:22,「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因此,在聖經結束的地方,聖靈總結了以色列的神學精意:得勝者。而這場勝利,等讓與教會共享:「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κατισχύω)他(權柄原文作門)」(馬太福音16:18)。

總而言之,得勝才能得救;而非所有人都「因信得救」。聖經怎麼說呢:「15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17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后書3:15-17)。但從根本上說,是神得勝,神使以色列和教會得勝,你需要在聖禮型教會中連續信靠神,並支取得救的智慧「行各樣的善事」。撒母耳記上2:9,「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撒母耳記上14:6,「約拿單對拿兵器的少年人說,我們不如過到未受割禮人的防營那裡去,或者耶和華為我們施展能力。因為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撒母耳記上14:23,「那日,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得勝,一直戰到伯亞文」;撒母耳記上17:47,「又使這眾人知道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他必將你們交在我們手裡」;詩篇33:16,「君王不能因兵多得勝。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詩篇44:4,「神阿,你是我的王,求你出令,使雅各得勝」;箴言21:31,「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羅馬書8: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哥林多前書15:57,「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最後,教會因何得勝;或者說,「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為什麼站在我們這邊?因為公義,絕不會因為雞湯或雞犬躺平升天堂。詩篇45:3-8,「3大能者阿,願你腰間佩刀,大有榮耀和威嚴。4為真理,謙卑,公義,赫然坐車前往,無不得勝。你的右手必顯明可畏的事。5你的箭鋒快,射中王敵之心。萬民仆倒在你以下。6神阿,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7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8你的衣服,都有沒藥沉香肉桂的香氣。象牙宮中有絲絃樂器的聲音,使你歡喜」;馬太福音12:20,「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羅馬書3:4,「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使徒行傳19:20,「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就是這樣」。阿門。啟示錄17:14,「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阿門。

2、兒子

失敗者不可能承受產業。而得勝的賞賜就是產業。何為這些產業?原文只有πάντα(πᾶς),即一切。不過動詞κληρονομέω有繼承、承受產業之意;或在其中如神國中有份(馬太福音5:5)。何為「產業」?以經解經:「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兒子和產業的關係,另參加拉太書3: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拉太書4:1-31,「1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28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29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31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這一事實平行並深化了啟示錄21:2-3,「2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3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夫妻關係和君民關係,進一步上升為父子關係。屬靈戰爭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兒子與孫子的戰爭,是聖道對兵法的勝利。(裝)孫子不能繼承產業。

五、死亡(8)

8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δειλος δ κα πστοις κα βδελυγμνοις κα φονεσιν κα πρνοις κα φαρμακεσιν κα εδωλολτραις κα πσιν τος ψευδσιν τ μρος ατν ν τ λμν τ καιομν πυρ κα θείῳ στιν δετερος θνατοςBut the fearful, and unbelieving, and the abominable, and murderers, and whoremongers, and sorcerers, and idolaters, and all liars, shall have their part in the lake which burneth with fire and brimstone: which is the second death.

必須徹底棄絕泛愛主義和普救論。這裡排列了8種罪人:始於恐懼,終於作偽;根源在其中六種罪惡。不僅最終與神國無分,而且「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這裡的「分」(μέρος,馬太福音2:22等)是與上文「承受產業」的概念對立的。另參馬太福音24:38-51,「38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39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衝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50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51重重地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μέρος)。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分」把這個概念這涉及一個重要的論題:為什麼當訴諸淹沒了幾乎所有的人類;當時,那地滿了強暴,正如習國。

第一、膽怯的。形容詞δειλός,timid, fearful。這個形容詞在新約中出現了3次:馬太福音8:26,「25門徒來叫醒了他,說,主阿,救我們,我們喪命啦。26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膽怯呢?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地平靜了」(馬可福音4:40)。一方面,門徒起初也曾是膽小鬼,但你不能一直生活在膽怯之中,特別是對「海」中之「獸」的恐懼之中。教義戰爭、蠓蟲、雞湯、躺平、三姓家奴,歸根結底是因為膽怯。重讀這些經文吧,主內共勉:民數記24:18,「他必得以東為基業,又得仇敵之地西珥為產業。以色列必行事勇敢」;撒母耳記上16:18,「其中有一個少年人說,我曾見伯利恆人耶西的一個兒子善於彈琴,是大有勇敢的戰士,說話合宜,容貌俊美,耶和華也與他同在」;哥林多後書11:21,「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說句愚妄話)我也勇敢」;希伯來書10:35,「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另參啟示錄2:10,「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申命記20:8,「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檢索聖經「不要怕他們」;士師記7:3,「現在你要向這些人宣告說,凡懼怕膽怯的,可以離開基列山回去。於是有二萬二千人回去,只剩下一萬」。

第二、不信的。形容詞ἄπιστος,unfaithful, faithless, (not to be trusted, erfidious);incredible;unbelieving, incredulous。X23。如馬太福音17:17,「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一言以蔽之,恐懼的原因是根本不信。裸奔是出乎從來沒有真信:不相信神是天地的主,也不相信神是生命的主。這個形容詞也指他們反對或仇恨真信仰,而且沒有忠心和誠信。馬可福音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約翰福音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6: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使徒行傳17:5,「但那不信的猶太人心裡嫉妒,招聚了些市井匪類,搭伙成群,聳動合城的人,闖進耶孫的家,要將保羅西拉帶到百姓那裡」;使徒行傳28:24,「他所說的話,有信的,有不信的」;羅馬書3:3,「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希伯來書3:12,「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希伯來書3:19,「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猶大書1:5,「從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半途而廢必被滅絕於曠野,只因不信。

第三、可憎的。動詞βδελύσσω,to render foul, to cause to be abhorred;abominable,to turn one』s self away from on account of the stench;metaph. to abhor, detest;「厭惡」(羅馬書2:22)。不信的人繼續犯罪,尤其與別神行淫,必為神所憎惡。這個形容詞意味著你不能愛這樣的仇敵——神所憎惡、厭惡的你偏偏要秀愛心,你就造「偉人事業」中「有分」了。神最憎惡的就是偶像或假神,以及與偶像行淫。這個形容詞只出現2次,如羅馬書2:22,「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βδελύσσω)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值得強調的是,名詞פִּגּוּל在舊約中出現了4次,可以讓我們知道何為神認為可憎的:利未記19:7,「第三天若再吃,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另參利未記7:17-20);以賽亞書65:4-5,「4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5且對人說,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以西結書4:14,「我說,哎。主耶和華阿,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吃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另外犯罪可憎的名詞是תּוֹעֵבָה,出現了117次。如利未記18:22,「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18:30,「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等;利未記20:13,「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等——至少,同性戀是可憎的。另參申命記7:24-26,「24又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25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26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申命記12:30-31,「30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31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至少,外邦君王崇拜包括順服外邦君王的惡俗以及「別神」,是可憎惡的。

第四、殺人的。陽性名詞φονεύς,a murderer,a homicide;x7(平行啟示錄21:15)。殺人犯,謀殺者。在所有令神憎惡的犯罪當中,殺人或流人血的首當其衝。讓我們再一次強調,在所有殺人罪惡中,莫過於國家暴政或政權殺人。病毒戰,神不會放過你的罪惡滔天。不僅如此,這個名詞在新約中主要指謀殺耶穌和聖徒,這不是一般意義是的謀殺。馬太福音22:7,「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使徒行傳3:14,「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使徒行傳7:52,「那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使徒行傳28:4,「土人看見那毒蛇,懸在他手上,就彼此說,這人必是個兇手,雖然從海裡救上來,天理還不容他活著」;彼得前書4:15,「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第五、淫亂的。陽性名詞,πόρνος。a man who prostitutes his body to another』s lust for hire;a male prostitute;a man who indulges in unlawful sexual intercourse, a fornicator;x10(平行啟示錄22:15)。男妓、孌童。哥林多前書5:9,「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另參哥林多前書6:9,以弗所書5:5,提摩太前書1:10,希伯來書12:16,13:4)。也可以將這個概念同時指向肉身與精神上的淫亂。如詩篇106:35-40,「35反與他們混雜相合,學習他們的行為,36事奉他們的偶像,這就成了自己的網羅。37把自己的兒女祭祀鬼魔,38流無辜人的血,就是自己兒女的血,把他們祭祀迦南的偶像,那地就被血污穢了。39這樣,他們被自己所做的污穢了,在行為上犯了邪淫。40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他的百姓發作,憎惡他的產業」(另參耶利米書3:6-10,以西結書16,何西阿書1-7等)。而這是啟示錄首尾呼應的概念:啟示錄2:14,「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啟示錄2:20,「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πορνεύω),吃祭偶像之物」。另參啟示錄17:2,「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亂的酒」;啟示錄18:3,「因為列國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

第六、行邪術的。陽性名詞,φαρμακεύς,one who prepares or uses magical remedies,sorcerer。這個名詞只出現這1次。不過可以將之指向「那行法術的(μάγος)以呂馬」(使徒行傳13:8)。在舊約中,這個概念首先出現在出埃及記7:11,「於是法老召了博士和術士(כָּשַׁף)來,他們是埃及行法術的(חַרְטֹם),也用邪術(לָהַט)照樣而行」。另參利未記19:26,「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邪術」與「可憎」平行:申命記18:9-14,「9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10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11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12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14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大致而言,邪術與神跡最重要的區別是為利並且侍奉暴君或權力,邪術與公義無關,只是侍奉三重試探。另參啟示錄18:23,「燈光在你中間決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在你中間決不能再聽見。你的客商原來是地上的尊貴人。萬國也被你的邪術(φαρμακεία,陰性名詞,9:21)迷惑了」。

第七、拜偶像的。陽性名詞εἰδωλολάτρης,a worshipper of false gods, a idolater;a covetous man as a worshipper of Mammon;x7(平行啟示錄22:15)。這個概念同時指向偶像崇拜和瑪門崇拜:歌羅西書3: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提摩太前書6:10,「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另參哥林多前書5:10-11,6:9,10:7;以弗所書5:5)。偶像崇拜包括「名人崇拜」——參見「三大使徒三大見證」。

第八、說謊的。而且是「一切(πᾶσιν)說謊話的」。形容詞ψευδής,lying, deceitful, false。這個形容詞在新約中出現3次。首先在使徒行傳6:12-13,「12他們又聳動了百姓,長老,並文士,就忽然來捉拿他,把他帶到公會去,13設下假見證說,這個人說話,不住地糟踐聖所和律法」。其次,這個概念在啟示錄中首尾呼應:啟示錄2:2,「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人,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看出他們是假的來」。而針對聖徒的控告總是一種精心編造的撒但謊言,他們的父就是起初就殺人說謊的魔鬼:「驕傲人編造謊言攻擊我。我卻要一心守你的訓詞」(詩篇119:69)。另參約翰一書2: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翰一書2:22,「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翰一書4: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約翰一書5:10,「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一方面,我們都曾經是加利利海上「膽怯的漁夫」。但另一方面,我們開始重生,巨嬰和小市民男女人和女男人正被建造為大丈夫和好幫手。因為神將一切都更新了。因此不要怕他們,不要膽怯。「7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它的使者去爭戰。8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它們的地方。9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10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11弟兄勝過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示錄12:7-11)。「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民數記14:9)。阿門。

任不寐,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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