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三課:收生婆的不順服(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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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出埃及記1:15-22,

15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她們說,16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

17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18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什麼作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19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作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20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21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

22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裡,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

感謝主的話語。這段經文可以清晰地交叉結構。15-16首尾呼應,相同的概念如:法老說、男孩、女孩、存命等;這些信息見證法老和埃及人如希律,乃是屠嬰甚至殺神(基督)的鬼魔。17與20前後呼應,共同的概念是收生婆敬畏神,及埃及王與神這兩個概念的對立。18-19聚焦收生婆與埃及王之間面對面的「屬靈戰爭」。可以視為一種神學隱喻:教會站在世界之王的面前。當然,這段經文還可以分成三個較大的單元:15-17:埃及王屠嬰惡謀及抵制。18-19:收生婆與埃及王的爭戰。20-22,神的保守及埃及王的剛硬——其中的邏輯可以平行出埃及記1:12-14,恨人恨神,作死必死。

讓我們再次為出埃及記感謝讚美神,因為真理可以使我們成聖,進一步遠離各種外女和淫婦。首先,這段經文可以進一步反駁為君王禱告、順服掌權者、都交託於神的雞湯教:法老和埃及人是否犯下了「當死」的罪,因此教會根本不應該為這種「君王」或惡人禱告(提摩太前書2:1,約翰一書5:16)。而根據法老「溺嬰」的滔天罪惡,後文擊殺埃及長子事件,彰顯了神的公義。其次,如何解釋希伯來兩個收生婆的「說謊」;如何解釋希伯來兩個收生婆「不順服法老」,可以參考這節經文:「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10:16)。阿門。

一、魔鬼(15-17)

15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她們說,

16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

17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將這三節經文合併,使之成為一個獨立的交叉結構:首尾呼應的信息是兩個收生婆與埃及王的關係:因神抗命。王說無效(15,17)。中間16節讓我們認識埃及王是屠嬰和敵基督的魔鬼,這個法老不是基督徒要順服的「君王」。另外,這裡的埃及王說或「埃及王對她們說」平行1:9「對他的百姓說」。而且這次是蛇對女人說,與創世記3:1平行。我們應該對這種想像開放:那個蛇可能是「史前」的世界之王。

1、兩個夏娃(15)

15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她們說,וַיֹּאמֶר מֶלֶךְ מִצְרַיִם לַֽמְיַלְּדֹת הָֽעִבְרִיֹּת אֲשֶׁר שֵׁם הָֽאַחַת שִׁפְרָה וְשֵׁם הַשֵּׁנִית פּוּעָֽהAnd the king of Egypt spake to the Hebrew midwives, of which the name of the one was Shiphrah, and the name of the other Puah:

根據原文,這節經文第一句話是וַיֹּאמֶר מֶלֶךְ מִצְרַיִם,即埃及王說。這是蛇說,而蛇的的確確是古埃及的假神之一。有人如此「還原」創世記3:1是有一定道理的。在這裡,埃及王說話或教導的對象的確也是女人,而且是兩個「夏娃」。夏娃被亞當定義為「眾生之母」,而這兩個夏娃是兩個收生婆,大同小異。七十士本和約瑟夫都認為她們是埃及人。

所以值得強調的是,這裡沒有說他們是以色列的收生婆,而說是「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לַֽמְיַלְּדֹת הָֽעִבְרִיֹּת,the Hebrew midwives,或midwives to the Hebrews。不需要陷入無謂的學術爭吵,基本事實可能是:當時的埃及主流社會應該只知希伯來人,不知以色列。動詞יָלַד用作分詞,翻作收生婆或助產士沒有問題。עִבְרִי可做形容詞和專有名詞,原意是one from beyond,從大河那邊來的。如創世記14:13,「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另參創世記39:14,17;40:15,41:12,43:32)。字根עֵבֶר參見創世記10:21-25,「21雅弗的哥哥閃,是希伯子孫之祖,他也生了兒子……24亞法撒生沙拉。沙拉生希伯。25希伯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名叫法勒(法勒就是分的意思),因為那時人就分地居住。法勒的兄弟名叫約坍」(另參創世記11:14-17)。強調希伯來收生婆,這有兩種可能:第一、他們是埃及人,但是是說希伯來語或負責希伯來人接生工作的女人。第二、他們是希伯來人,有可能在雅各一行之前就住在了埃及。

按照這裡的句式,應該有很多收生婆。只是其中有一位叫施弗拉:שִׁפְרָה,שִׁפְרָה,fair;fairness, clearness。約伯記26:13,「藉他的靈使天有妝飾(שִׁפְרָה),他的手刺殺快蛇」。其中另外一位叫普阿:פּוּעָה,splendid,to glitter或girl。這兩個名字合起來,有鹽與光的含義——她們是這黑暗世代的光與鹽。這是兩個希伯來名字。法老沒有名字。

2、計劃生育(16)

16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וַיֹּאמֶר בְּיַלֶּדְכֶן אֶת־הָֽעִבְרִיּוֹת וּרְאִיתֶן עַל־הָאָבְנָיִם אִם־בֵּן הוּא וַהֲמִתֶּן אֹתוֹ וְאִם־בַּת הִיא וָחָֽיָהAnd he said, When ye do the office of a midwife to the Hebrew women, and see them upon the stools; if it be a son, then ye shall kill him: but if it be a daughter, then she shall live.

法老與希律的罪惡是一樣的,終極目的也一樣:除滅基督誕生的可能性。不僅如此,埃及王及其軍隊自己不動手,他要希伯來人自相殘殺。這與彼拉多「金盆洗手」、猶太領袖捆綁彼拉多殺人,其偽善、詭詐和兇惡是一樣的。名詞אֹבֶן的基本含義是:wheel, disc;potter』s wheel,bearing-stool, midwife』s stool。另參耶利米書18:3,「我就下到窯匠的家裡去,正遇他轉輪作器皿」。重點是男孩:בֵּן,a Son!וַהֲמִתֶּן אֹתוֹ,ye shall kill him,你們要殺死他/祂!女孩得以存活(וָחָֽיָה),可能原因有二:不會從中出現君王;留作埃及人的女奴甚至性奴。法老這項暴政,開闢計劃生育惡政之先河。

基督作王與世界的王是對立的,從來如此。法老算是雞湯教定義的「在上掌權的」;這獸這番話是命令;他的命令絕對不是保羅說的情況:「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羅馬書13:3)。解釋聖經必須以「避免經文矛盾」為基本前提,否則,雞湯教就以神為說謊的了。這個「王」命令收生婆殺人,而且是殺害以色列的男嬰。這個殺人權柄及其運用,不可以引證羅馬書13:1-2,「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正相反,凡順服並為這殺人惡魔禱告、甚至教導人愛這個仇敵的「基督徒」和「教會」,必是撒但一會的。雞湯教與法老同是聖經定義的惡人:「1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我眼中不怕神。2他自誇自媚,以為他的罪孽終不顯露,不被恨惡。3他口中的言語,儘是罪孽詭詐。他與智慧善行,已經斷絕。4他在床上圖謀罪孽,定意行不善的道,不憎惡惡事」(詩篇36:1-3)。

這是雞湯教或基督教的整體狀況:「與智慧善行,已經斷絕」,「定意行不善的道,不憎惡惡事」。他們彎曲或編造「交託」的教義,一位躺平就可雞犬升天。但聖經怎麼說呢:「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詩篇37:3)。一方面,教會要在行善中交託等候。你不會決議定結果,但只是行義;行義之後把結果交託。「5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6他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詩篇37:5-6)。這義並非革命,而是見證和傳道。另一方面,「住在地上」,不是修身養性的異教,不是修道院,不是地下教會。

3、教會得勝(17)

17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וַתִּירֶאןָ הַֽמְיַלְּדֹת אֶת־הָאֱלֹהִים וְלֹא עָשׂוּ כַּאֲשֶׁר דִּבֶּר אֲלֵיהֶן מֶלֶךְ מִצְרָיִם וַתְּחַיֶּיןָ אֶת־הַיְלָדִֽים; But the midwives feared God, and did not as the king of Egypt commanded them, but saved the men children alive.

如果這兩位收生婆預表教會,那麼現在我們看見的正是啟示錄2-3章反覆建造的「得勝的教會」。這是新約完全平行的信息:使徒行傳5: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希伯來書11:23,「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勇敢的心只能出於信仰:וַתִּירֶאןָ הַֽמְיַלְּדֹת אֶת־הָאֱלֹהִים,But the midwives feared God。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言1:7),這才是「學而時習之」的對象。關於敬畏神,另參出埃及記18:21,「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撒母耳記下3:3-4,「3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神執掌權柄,4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無雲的清晨,雨後的晴光,使地發生嫩草」;尼希米記5:15,「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捨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約伯記1: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詩篇36:1,「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我眼中不怕神」。不怕暴君最終的理由是因為怕神。這是兩種恐懼之中非此即彼的抉擇。也許暴君知道這一點,為了讓所有人在獸面前都成孫子,就必須首先消滅人類的信仰。但希伯來人的收生婆,是相信希伯來人上帝的女人。我們同時在這裡看見上帝的「幽默」——兩個手無寸鐵的希伯來婦女,屹立在世界第一強國或地球上最有權勢者面前。沒有別的原因:「我爸是上帝,你爺是鬼魔」。正因為有了這樣的信仰,她們可以「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這就是基督徒不順服的權利和自由,這更是基督徒對暴君說不的責任。וְלֹא עָשׂוּ,她們不幹,她們不行。吩咐:דָּבַר,話語。普天下的母親,有權利也有責任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拒絕用埃及王的毒本或דָּבַר教導自己的兒女。教會尤其應該起來說不,這是敬畏神必有的見證。這節經文中的男孩用的是另外一個概念:יֶלֶד,child, son, boy, offspring, youth(創世記4:23,21:8等)。是的,其中有一位就是摩西。

千百年來,躺平宗雞湯教不遺餘力專門建造「順王宗」;但今天駱駝藉著兩個婦人站在基督教的面前:她們起來定了主流的罪,也讓「大丈夫」無地自容。應該堅持用這誠實的真理教導男人、女人和孩子:「1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2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1:1-2)。

二、教會(18-19)

18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什麼作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

19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作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但願這場抗爭首先讓「以色列的男人們」汗顏。至少傳道人不是「以色列男嬰」,而是大丈夫。因此在應用這段經文的時候,不必苛責其他收生婆的軟弱——倘若有——而是應該這樣說:你們不必承受更大的壓力,可以「實話實說」。神說祂要做一件新事,女人護衛男子,不僅是為了羞辱法老,不也是為了甦醒以色列的牧者和男人嗎?

1、在上掌權的(18)

18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什麼作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וַיִּקְרָא מֶֽלֶךְ־מִצְרַיִם לַֽמְיַלְּדֹת וַיֹּאמֶר לָהֶן מַדּוּעַ עֲשִׂיתֶן הַדָּבָר הַזֶּה וַתְּחַיֶּיןָ אֶת־הַיְלָדִֽים; And the king of Egypt called for the midwives, and said unto them, Why have ye done this thing, and have saved the men children alive?

有人告密,特務或告密者是流氓國家的群眾基礎。於是法老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非常好意思地把這兩位收生婆召之即來,請她們「喝茶」。沒有像中國那樣大刑伺候,投入集中營,甚至割斷張志新的喉管;這不是法老仁慈,這事出於耶和華掌控全局。法老再一次發表重要講話,再一次蛇說或蛇對女人說:「你們為什麼作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法老不會悔改,他完全不會反省自己「為什麼作這事」,為什麼要殺害「男孩的性命呢」。מַדּוּעַ,這個副詞的基本含義是:why? on what account? wherefore? 暴君是大大的生氣。但是不僅如此,他的靈的確不明白收生婆的抗命,不知道收生婆這樣行乃是因為「敬畏神」。暴君不能理解義人,不能理解信仰。他只是迷信權力和殺戮,對如此軟弱的婦人的抗命百思不得其解。「竟敢有人不怕我」。從這場拷問也可以看出,法老是居心自比神。這位法老也算被神厚待了,先是兩個以色列婦人站在他面前,他卻被世界弄瞎了眼睛。後是兩個以色列男人(摩西和亞倫)站在他面前,他的眼睛已經徹底瞎了。「3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哥林多後書4:3-4)。

2、在暴君面前(19)

19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作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וַתֹּאמַרְןָ הַֽמְיַלְּדֹת אֶל־פַּרְעֹה כִּי לֹא כַנָּשִׁים הַמִּצְרִיֹּת הָֽעִבְרִיֹּת כִּֽי־ חָיוֹת הֵנָּה בְּטֶרֶם תָּבוֹא אֲלֵהֶן הַמְיַלֶּדֶת וְיָלָֽדוּ; And the midwives said unto Pharaoh, Because the Hebrew women are not as the Egyptian women; for they are lively, and are delivered ere the midwives come in unto them.

雞湯教的人以為收生婆會為法老禱告呢。對不起,出埃及總是讓堂躺平宗失望。正相反,收生婆用「謊言」應對法老。是的,收生婆在說謊。論到律法,神禁止的是「作假見證陷害人」,而收生婆是說謊救人,這些謊言不僅在自保,還為繼續拯救更多的人。神看人的內心,也沒有將超過人能承受的「道德重擔」強加給人。理解這一點需要誠實就可以了:作為父親,我完全明白天父的心腸。律法主義不僅偽善,而且兇惡。收生婆說謊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不要把聖物扔給豬狗」——你跟法老和惡警講信仰沒有任何意義。一想起秋雨們對警察熱淚盈眶、情真意切地呼喊:耶穌愛你。我的心也碎了。

《使徒保羅》這種雞湯劇看多了,很多「基督徒」身上不是有基督的香氣,而是冒著硫磺的味道。這經你們沒有讀過嗎:「13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14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15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使徒行傳10:13-15);「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馬太福音27:14)。如果僅僅是恐懼使我們溫柔與愛,我們被自己感動的時候,能感動神嗎?腓立比的獄卒首先要「自殺」。

另外一種可能,就是這兩個收生婆的確是埃及人,因此不必按律法行事,只是按良心行事:「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4-15)。不過最後不排除一種可能,收生婆所陳數的也是部分事實,就是「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חָיֶה,有生命力的,vigorous, lively, having the vigour of life)」,比埃及女人更健壯,這出於神的祝福。注意收生婆對法老的回復與夏娃對蛇的回復的區別。

三、上帝(20-22)

20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21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

22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裡,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

這裡沒有記載法老的反應,似乎危機過去了,收生婆轉危為安。當然根本原因是神的掌權。不過根據上文分析,也可以看見一些政治線索。「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這些信息足以表明,在日益強盛的以色列人面前,法老一時不敢公開與以色列衝突。這也是希律王一度不敢公開殺害施洗約翰一樣。暫時還不能進犯福摩薩。先要韜光養晦。

1、救贖(20-21)

20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וַיֵּיטֶב אֱלֹהִים לַֽמְיַלְּדֹת וַיִּרֶב הָעָם וַיַּֽעַצְמוּ מְאֹֽדTherefore God dealt well with the midwives: and the people multiplied, and waxed very mighty。21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וַיְהִי כִּֽי־יָֽרְאוּ הַֽמְיַלְּדֹת אֶת־הָאֱלֹהִים וַיַּעַשׂ לָהֶם בָּתִּֽיםAnd it came to pass, because the midwives feared God, that he made them houses.

這兩節經文可以交叉結構:神如何「厚待收生婆」:「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中間是對以色列的保守和祝福。這是黑暗年代的教會興旺,加倍興旺。當然,這一信息平行了前面兩節經文:「7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12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這是神三次在埃及「顯現」,三次祝福以色列,三次警告法老。但是法老繼續作死。

「收生婆因為敬畏神」,21節重複17節,這是核心信息。厚待:יָטַב,to be good, be pleasing, be well, be glad;被悅納的好行為(創世記4:7)。問題是,神如何厚待收生婆呢?「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וַיַּעַשׂ לָהֶם בָּתִּֽים,he made them houses。這是否意味著神讓他們成家結婚?這只是一種可能的解釋。原文直譯是:神為他們造了房子(בַּיִת)。這是否意味著,神將她們接納到以色列的家中,或進入教會,正如妓女喇合一樣呢:「約書亞卻把妓女喇合與她父家,並她所有的,都救活了。因為她隱藏了約書亞所打發窺探耶利哥的使者,她就住在以色列中(she dwelleth in Israel),直到今日」(約書亞記6:25)。另外有學者認為,這個「成語」的意思是神將她們保護起來,甚至使用法老保護她們。另外注意G.L.Davies的解釋:Tg(塔古姆)add that these(בָּתִּֽים) were the royal house and the high-priestly house。君王的家或國度或聖殿;大祭司的家。塔古姆未必全是猶太人荒緲的傳說。其中的隱喻可以平行這些新約經文:「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彼得前書2:9-10)。

所以可以把這房子理解為家,神的家,浪子應該返回的家。這些道理另參提摩太前書3:15,「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希伯來書3:6,「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希伯來書10: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在這個意義上,塔古姆可能是對的,這家是祭司之家。

2、審判(22)

22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裡,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וַיְצַו פַּרְעֹה לְכָל־עַמּוֹ לֵאמֹר כָּל־הַבֵּן הַיִּלּוֹד הַיְאֹרָה תַּשְׁלִיכֻהוּ וְכָל־הַבַּת תְּחַיּֽוּן׃And Pharaoh charged all his people, saying, Every son that is born ye shall cast into the river, and every daughter ye shall save alive.

法老不會悔改,他要將犯罪進行到底。現在法老轉向更嚴酷的新政策,他是埃及的神。他頒布新命令,如同前行推行「國安法」。צָוָה,to command, charge, give orders, lay charge, give charge to, order(創世記2:16,3:11,3:17,6:22等)。這個動詞的主語常常是神,所以法老自以為神。惡法的建造者都是假神,是神所憎惡的。但是,執行惡法的人同樣有罪。所有「絕對順服掌權者」的人民,就是「他的民眾」:לְכָל־עַמּוֹ,all his people。所有埃及人都參與了屠嬰暴行。所以後文十災刑罰所有埃及人,是完全公義的。注意「他的民眾」於是「希伯來收生婆」之間的對立,這種對立就是假真教會的對立:前者無條件順服掌權者;後者因為敬畏神而選擇了不順服。

弟兄姐妹,我們到底是法老的民眾,還是基督的門徒?作法老的民眾,一切順服法老,不可避免地在溺嬰、殺神的罪惡中有份,必然被審判。「雞湯教」整體上不能得救。

原文沒有「以色列」這個詞,只說「所生的所有的兒子」:כָּל־הַבֵּן הַיִּלּוֹד,Every son that is born。法老大禍臨頭,仍然憎恨「兒子」,但存留女孩生命的計劃,初心不改。也算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這是完全平行的經文:「希律見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發怒,差人將伯利恆城裡,並四境所有的男孩,照著他向博士仔細查問的時候,凡兩歲以裡的,都殺盡了」(馬太福音2:16)。הַיְאֹרָה可以專指尼羅河,也是龍涎:「蛇就在婦人身後,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要將婦人衝去」(啟示錄12:15)。法老與希律的區別是:希律屠嬰,法老溺嬰。因而法老最終被投進海中,神是絕對對公義的。弟兄們,聖經為什麼要記載這事?這是教會立場。不順服,不「政治」,但見證公義,恨惡罪惡,拯救生命。

直面並反覆記載這屠嬰罪惡是為了審判,也是為了牧養被泛愛主義邪教攪擾的羊群。這是我們所信的:「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5:29)。阿門。

任不寐,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