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七課:舊約的山上寶訓(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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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

二、摩西拒絕(11)

11摩西對神說,我是什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וַיֹּאמֶר מֹשֶׁה אֶל־הָאֱלֹהִים מִי אָנֹכִי כִּי אֵלֵךְ אֶל־פַּרְעֹה וְכִי אוֹצִיא אֶת־בְּנֵי יִשְׂרָאֵל מִמִּצְרָֽיִםAnd Moses said unto God, Who am I, that I should go unto Pharaoh, and that I should bring forth the children of Israel out of Egypt?

龍的傳人的最高智慧是「無我」;這是魔鬼的謊言。希臘人的最高智慧是「我是誰」,但希臘文化本身不能給出答案。摩西提出的問題類似斯芬克斯之謎:מִי אָנֹכִי,我是誰。這個問題訴諸兩個語境(כִּי ……וְכִי)。第一、「竟能去見法老」。法老比我高。第二、「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最多我和以色列人是一樣的人,或者他們憑什麼聽我的。摩西的問題可能出於三重考量:

第一、靈性。謙卑,覺得自己不配。「9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10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哥林多後書12:9-10)。另參民數記12:3,「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

第二、魔性。出於埃及文化,論資排輩,等級惡習。神造人本是平等,鬼以三重試探使人高地上下,使世界的王成為罪人的普遍信仰。埃及中人返回受造平等,需要啟示和教導。詩篇9:20,「耶和華阿,求你使外邦人恐懼。願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以賽亞書31:3,「埃及人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他們的馬不過是血肉,並不是靈。耶和華一伸手,那幫助人的必絆跌,那受幫助的也必跌倒,都一同滅亡」;以西結書28:2,「人子阿,你對推羅君王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心裡高傲,說,我是神。我在海中坐神之位。你雖然居心自比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以西結書28:9,「在殺你的人面前你還能說我是神嗎?其實你在殺害你的人手中,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以賽亞書2:12,「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要臨到驕傲狂妄的,一切自高的,都必降為卑」;馬太福音23:12,「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哥林多後書10:4-5,「4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5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哈巴谷書2:4,「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

第三、人性,恐懼與清高,怨恨與厭惡。不僅厭惡埃及人,也厭惡曾經欺負弟兄又逼迫他的希伯來人。「15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16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使徒行傳10:15-16);「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馬太福音7:1-2)。

三種思想可能同時存在,複雜才真實。但我們是誰或我們最終成為何等樣人,不是出於我們,也不是出於權力和人民,而是出於神。「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哥林多前書15:10)。

三、神的應許(12)

12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וַיֹּאמֶר כִּֽי־אֶֽהְיֶה עִמָּךְ וְזֶה־לְּךָ הָאוֹת כִּי אָנֹכִי שְׁלַחְתִּיךָ בְּהוֹצִֽיאֲךָ אֶת־הָעָם מִמִּצְרַיִם תַּֽעַבְדוּן אֶת־הָאֱלֹהִים עַל הָהָר הַזֶּֽהAnd he said, Certainly I will be with thee; and this shall be a token unto thee, that I have sent thee: When thou hast brought forth the people out of Egypt, ye shall serve God upon this mountain.

在出埃及記第三章中,這節經文是核心經文,也是整捲出埃及記的主題或標題:神差遣摩西將以色列人領出埃及,歸入山上之城或教會;歸根結底,這是神的工作。而迦南並不是終點,聖殿才是。按和合本,這節經文可以交叉結構。第一、「神說,我必與你同在(אֶֽהְיֶה עִמָּךְ)」與「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首尾呼應。實際上原文中這兩句話是放在一起的。神的同在或摩西一路上經歷的神的同在,就是證據(אוֹת,sign, signal;token, ensign, standard, miracle, proof;創世記1:14,4:15,9:12,17:11等)。對於真正的基督徒而言,這個同在千真萬確,見證如雲。也有學者將「這個證據」指向「焚而不毀」這個大異象,或「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1)。而這裡的一個כִּי解決了摩西上述兩個כִּי表達的疑慮和拒絕。以馬內利是基督之名。一方面,你不可向神自高;不是你,是神藉著你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另一方面,但你不可以裝孫子,你們不能說「一切都交給神」。第二、神的同在貫穿始終,直到教會:「你將百姓(הָעָם)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個應許也意味著,沒有任何力量能阻擋「摩西的成功」。僅僅出來是不夠的,僅僅洗禮只是半途;教會,教會,是基督徒侍奉的中心。「事奉我」原文是服侍神(תַּֽעַבְדוּן אֶת־הָאֱלֹהִים)。你們不再是法老的奴僕,但你們將是上帝的奴僕。人生沒有第三重選擇。侍奉神或作神的奴僕是什麼意思呢?神,並唯有神,是自有永有者。

四、摩西拒絕(13)

13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וַיֹּאמֶר מֹשֶׁה אֶל־הָֽאֱלֹהִים הִנֵּה אָנֹכִי בָא אֶל־בְּנֵי יִשְׂרָאֵל וְאָמַרְתִּי לָהֶם אֱלֹהֵי אֲבוֹתֵיכֶם שְׁלָחַנִי אֲלֵיכֶם וְאָֽמְרוּ־לִי מַה־ שְּׁמוֹ מָה אֹמַר אֲלֵהֶֽםAnd Moses said unto God, Behold, when I come un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and shall say unto them, The God of your fathers hath sent me unto you; and they shall say to me, What is his name? what shall I say unto them?

摩西仍然有疑問,不排除他要繼續拖延。這也是我們的情況,不是一次聽道就能解決核心問題。我們不想去埃及。但不同的是,摩西繼續求問上帝。這次涉及神的名(שֵׁם)。實際上摩西的問題是:「你是誰」。在交叉結構中,13與11前後呼應,就是「你(神)是誰」與「我(人)是誰」的平行。一方面,摩西認神是他父親和以色列眾子或以色列祖宗的神;但另一方面,400年沉默期,以色列人如何在認識神(出埃及記6:3),祂的大能,祂的大愛,祂的公義?實際上這也可能同時是摩西自己的問題,他很聰明地在引用別人。當然摩西的問題也意味著:以色列人如何相信摩西真的是神所差遣的,除非摩西比其他以色列人對神知道的更多。換言之,一個傳道人必須在真理上裝備更多。認識神,是一個人是否真的蒙召按立受遣的基本要求。如果你連神是誰都不知道,如何傳道,別人如何相信呢。不僅如此,主流之所以跑偏了,根本原因就是他們傳講的神根本不是聖經啟示的神,他們信的基督不是基督。實際上他們的神是巴力,或者他們自己的肚腹。值得注意的一個細節是,摩西沒有說去見法老,而是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不排除這種可能,這樣改編神的命令是故意的——主流迴避法老,「只講聖經」已經千百年了。

五、神的應許(14-22)

這場神說可以視為舊約的「登山寶訓」,我會在視頻中將兩者平行,並進一步解決八福、論斷、愛仇敵及順服掌權者等「難題」。大體上可以將之分成三大部分。第一、神的名(14-15)。這是對摩西問題的直接回答。神沒有說你猜,你悟。因為我們的神是真神。而神的自我啟示構成下面教導的前提。神是創造主。第二、你的工(16-18):摩西要教導以色列,並與以色列長老一起見法老。如果說14-15與因信稱義平行;那麼16-18涉及的真理就是行為,行道,行義。神是救贖主。第三、他的罪(19-22)。這涉及埃及王和埃及人的結局:人財兩空,神必審判埃及人和埃及的神。注意「法老」這個概念與「埃及王」之間的平行。神是審判主。

1、我的名——創造主

14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וַיֹּאמֶר אֱלֹהִים אֶל־מֹשֶׁה 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וַיֹּאמֶר כֹּה תֹאמַר לִבְנֵי יִשְׂרָאֵל אֶֽהְיֶה שְׁלָחַנִי אֲלֵיכֶֽםAnd God said unto Moses, I AM THAT I AM: and he said, Thus shalt thou say un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I AM hath sent me unto you.

15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וַיֹּאמֶר עוֹד אֱלֹהִים אֶל־מֹשֶׁה כֹּֽה־תֹאמַר אֶל־בְּנֵי יִשְׂרָאֵל יְהוָה אֱלֹהֵי אֲבֹתֵיכֶם אֱלֹהֵי אַבְרָהָם אֱלֹהֵי יִצְחָק וֵאלֹהֵי יַעֲקֹב שְׁלָחַנִי אֲלֵיכֶם זֶה־ שְּׁמִי לְעֹלָם וְזֶה זִכְרִי לְדֹר דֹּֽרAnd God said moreover unto Moses, Thus shalt thou say un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The LORD God of your fathers, the God of Abraham, the God of Isaac, and the God of Jacob, hath sent me unto you: this is my name for ever, and this is my memorial unto all generations.

根據這段經文,神從三個方面定義了自己的名。其中第二個定義我們講過了;第三個定義可以返回創世記相關講章。所以我們重點討論「自有永有」這個概念。

第一、「我是自有永有的」(אֶֽהְיֶה אֲשֶׁר אֶֽהְיֶה,I AM THAT I AM)和「那自有的(אֶֽהְיֶה,I AM)」。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領受其中的含義。(1)祂是創造主,有別於一切受造者;祂是起初和末了(啟示錄21:6)。神就是愛,所以創造。(2)在祂只有一是(哥林多後書1:19)。聖經棄絕虛無主義、相對主義、懷疑主義(創世記3:1-5)。祂是一切義或標準的本體與不義的審判者。易言之,我們的神是是強烈關切是非善惡的神,與魔鬼的三重試探完全對立。祂是世界的光,照亮一切黑暗。祂是審判主。與此同時,祂不改變(瑪拉基書3:6,希伯來書1:12),信實守約,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啟示錄4:8,6:10)。(3)祂就是生命(הָיָה,約翰福音11:25)。生命主,永生神。我也會在視頻中將之平行約翰福音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第二、「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個名字涉及歷史的見證,救贖、重生與永生。

第三、「耶和華」。馬索拉版本中並沒有「耶和華」,只說這就是我的名。耶和華:יְהֹוָה(創世記2:4),英譯本成成將之理解為he existing One;有學者將之指向「永恆」或「永遠」或「存在」。我將之理解為「祂是」。所以我能明白為什麼這個概念常常翻作LORD。祂是主。這個名字涉及神與受造者特別是選民的關係:從此,祂是我們的主,是我們生命的主權者。這意味著信仰生活的開端,並貫穿始終。這也意味著,你是否相信創造主和救贖主是你的主。這是我們的禱告:「國度權柄榮耀都是你的,直到永遠,阿門」。加略人猶大也信神,但不稱神是他的主。自然神論亦然。所以雅各書2:19-20這樣說:「19你信神祇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2、你的工——救贖主

16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לֵךְ וְאָֽסַפְתָּ אֶת־זִקְנֵי יִשְׂרָאֵל וְאָמַרְתָּ אֲלֵהֶם יְהוָה אֱלֹהֵי אֲבֹֽתֵיכֶם נִרְאָה אֵלַי אֱלֹהֵי אַבְרָהָם יִצְחָק וְיַעֲקֹב לֵאמֹר פָּקֹד פָּקַדְתִּי אֶתְכֶם וְאֶת־ הֶעָשׂוּי לָכֶם בְּמִצְרָֽיִםGo, and gather the elders of Israel together, and say unto them, The LORD God of your fathers, the God of Abraham, of Isaac, and of Jacob, appeared unto me, saying, I have surely visited you, and seen that which is done to you in Egypt:

17我也說,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וָאֹמַר אַעֲלֶה אֶתְכֶם מֵעֳנִי מִצְרַיִם אֶל־אֶרֶץ הַֽכְּנַעֲנִי וְהַחִתִּי וְהָֽאֱמֹרִי וְהַפְּרִזִּי וְהַחִוִּי וְהַיְבוּסִי אֶל־אֶרֶץ זָבַת חָלָב וּדְבָֽשׁAnd I have said, I will bring you up out of the affliction of Egypt unto the land of the Canaanites, and the Hittites, and the Amorites, and the Perizzites, and the Hivites, and the Jebusites, unto 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

18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וְשָׁמְעוּ לְקֹלֶךָ וּבָאתָ אַתָּה וְזִקְנֵי יִשְׂרָאֵל אֶל־מֶלֶךְ מִצְרַיִם וַאֲמַרְתֶּם אֵלָיו יְהוָה אֱלֹהֵי הָֽעִבְרִיִּים נִקְרָה עָלֵינוּ וְעַתָּה נֵֽלֲכָה־נָּא דֶּרֶךְ שְׁלֹשֶׁת יָמִים בַּמִּדְבָּר וְנִזְבְּחָה לַֽיהוָה אֱלֹהֵֽינוּAnd they shall hearken to thy voice: and thou shalt come, thou and the elders of Israel, unto the king of Egypt, and ye shall say unto him, The LORD God of the Hebrews hath met with us: and now let us go, we beseech thee, three days』 journey into the wilderness, that we may sacrifice to the LORD our God.

當基本真理領受了,你必須去「行」。嬰孩必須長大。16節第一個字是לֵךְ,go,你要去世,這是命令(馬太福音28:18)。摩西和以色列人要有三個方面的事工,無可推諉。

第一、「16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摩西必須向以色列人傳道,就是誠實地傳講自己從神那裡所領受的:祂的名(耶和華神,אֲלֵהֶם יְהוָה),祂的眷顧(פָּקַד,創世記21:1,50:24-25等),祂與列祖的聖約(聖經)。你不能彎曲,你不能拒絕;哪怕你不完全理解。首先的聽眾是以色列的長老或老年人(זָקֵן,old;創世記18:11,19:4),也算一種CSMP。不過זִקְנֵי不一定是職分,可能指年長者(他們或許時日無多)。18節這個概念首尾呼應:道理相同:長老被真理裝備後,也要「去」,也要行出來,也要一同去見埃及王。值得強調的是,16節中並沒有「看見」,似乎是說,你們在埃及所經歷的也出於我的眷顧:倖存、興盛以及試煉。

第二、「我也說,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一方面,摩西要傳這樣的信息。另一方面,以色列人不僅要出埃及,還必須進迦南,並為之爭戰。神有言在先。

第三、「18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不僅摩西要站在法老面前,以色列長老或教會最終都好站在法老面前。這個時間也許比我們想像的要快。「他們必聽你的話」,根本原因也是神的靈與「他們」同在。這裡特別強調神是「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יְהוָה אֱלֹהֵי הָֽעִבְרִיִּים)」,這是為區別於埃及人的神。這是一種挑戰:我們不拜你的神(但以理書3:18)。我們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לַֽיהוָה אֱלֹהֵֽינוּ)。遇見:קָרָה,to encounter, meet, befall, happen, come to meet;to cause to meet, appoint(創世記24:12等)。可以指神與我們約定,約會。開始對法老是好言相勸(נָא)。祭祀:זָבַח,to slaughter, kill, sacrifice, slaughter for sacrifice(創世記31:54)。以色列人需要救贖,或者認罪悔改。

三天這個概念可以隱喻為三日後復活。神的山與埃及地的距離,就在這「三日」的路程:相信復活,還是相信瑪門。或者,生在這裡已經宣告,祂已經厭棄埃及地,如那裡充滿了蒼蠅和青蛙,聖所要與之分別(出埃及記8:22等)。

3、他的罪

19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וַאֲנִי יָדַעְתִּי כִּי לֹֽא־יִתֵּן אֶתְכֶם מֶלֶךְ מִצְרַיִם לַהֲלֹךְ וְלֹא בְּיָד חֲזָקָֽהAnd I am sure that the king of Egypt will not let you go, no, not by a mighty hand.。20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וְשָׁלַחְתִּי אֶת־יָדִי וְהִכֵּיתִי אֶת־מִצְרַיִם בְּכֹל נִפְלְאֹתַי אֲשֶׁר אֶֽעֱשֶׂה בְּקִרְבּוֹ וְאַחֲרֵי־כֵן יְשַׁלַּח אֶתְכֶֽםAnd I will stretch out my hand, and smite Egypt with all my wonders which I will do in the midst thereof: and after that he will let you go.

21我必叫你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וְנָתַתִּי אֶת־חֵן הָֽעָם־הַזֶּה בְּעֵינֵי מִצְרָיִם וְהָיָה כִּי תֵֽלֵכוּן לֹא תֵלְכוּ רֵיקָֽםAnd I will give this people favour in the sight of the Egyptians: and it shall come to pass, that, when ye go, ye shall not go empty:。22但各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並居住在她家裡的女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וְשָׁאֲלָה אִשָּׁה מִשְּׁכֶנְתָּהּ וּמִגָּרַת בֵּיתָהּ כְּלֵי־כֶסֶף וּכְלֵי זָהָב וּשְׂמָלֹת וְשַׂמְתֶּם עַל־בְּנֵיכֶם וְעַל־בְּנֹתֵיכֶם וְנִצַּלְתֶּם אֶת־מִצְרָֽיִם;But every woman shall borrow of her neighbour, and of her that sojourneth in her house, jewels of silver, and jewels of gold, and raiment: and ye shall put them upon your sons, and upon your daughters; and ye shall spoil the Egyptians.

神知道埃及人的剛硬,而他們的剛硬依靠的是兩種勢力:權力與錢財。相應的,我們可以把這段經文分成兩部分:第一、刑罰埃及人(19-20),打擊他們的權力之神;第二、掠奪埃及人(21-22),打擊他們的豐腴之神。我們的神是公義的神。

第一、刑罰埃及人(19-20)。有人說「你能改變什麼」。傳道人可能改變不了埃及王和埃及人,但我們仍然要傳——為預備神的審判。「19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20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埃及人非要經歷這個剛硬和毀滅的過程,這就是活該。「大能的手」(בְּיָד חֲזָקָֽה)應該是預告埃及十災。也不排除,19中的手與20節中的手是對立的,前者指法老的手或暴君的權柄(8),他以為時與勢都在他手裡,東昇西降了。攻擊:נָכָה,to strike, smite, hit, beat, slay, kill(創世記4:15,出埃及記2:11等)。用什麼攻擊埃及呢?「我一切的奇事」(בְּכֹל נִפְלְאֹתַי,創世記18:14),埃及十災。所有的(כֹּל),這個概念表明埃及惡貫滿盈,同時也受盡一切刑罰,且仍不悔改。靈恩派也要小心:神跡奇事也指十災。埃及人最後的屈從並不是悔改,而是恐懼。他們的屈從後來立即又反悔了。他們總是對某些改善表達加倍的「懺悔」。所以第二次文革變本加厲。

第二、掠奪埃及人(21-22)。神不僅要打擊埃及王和埃及人;而且要褫奪和羞辱他們的神。埃及人的神就是錢,他們的聖殿叫積貨城或GDP或經濟基礎。所以,「21我必叫你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22但各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並居住在她家裡的女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蒙恩」應該同時是反諷的說法,埃及人因為十災的打擊不得不拿出錢財給以色列人。神對以色列人也是關愛倍至,離開埃及要建立聖所,甚至要建國,需要錢財。就這樣解決了。不過奇妙的是,這次出面討賬的是婦女。也許這也是反諷:埃及人是嚇大的,現在女人出面就可以了。當然,婦女的事工是「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但這裡有一個難題:「居住在她家裡的女人」是誰呢,為什麼?按語境應該是埃及人,她們是侵入者嗎?וּמִגָּרַת בֵּיתָהּ,that sojourneth in her house。可能是埃及人把警察或黨支部建在別人家炕頭上了。這樣奪取他們的錢財倒也方便。奪:נָצַל,to snatch away, deliver, rescue, save, strip, plunder(出埃及記2:9,3:8)。

第一帝國就這樣崩潰了。因為你的錢來路不正,你又用錢財敗壞天下。德不配位,德不配財。神馬都是浮雲。神的話是這樣應驗的:出埃及記12:35-36,「35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36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那麼以色列人這樣擄掠埃及人的財務是否是恃強凌弱呢?正相反,400年在埃及為奴,這些錢財甚至遠遠不足以抵擋他們真實的工價。掠奪掠奪者,是公義的(申命記15:13)。所以,「16見人發財家室增榮的時候,你不要懼怕。17因為他死的時候,什麼也不能帶去。他的榮耀不能隨他下去。18他活著的時候,雖然自誇為有福,(你若利己,人必誇獎你)。19他仍必歸到他歷代的祖宗那裡,永不見光。20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詩篇49:16-19)。但神似乎也沒有讓以色列人靠政治公義發財致富,免得因富足就去忘記神。「33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34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馬太福音6:33-34)。阿門。

任不寐,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