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八課:摩西手裡的是鐵杖(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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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出埃及記4:1-17

1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裡是什麼?他說,是杖。3耶和華說,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4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它的尾巴,它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5如此好叫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向你顯現了。

6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在懷裡。他就把手放在懷裡,及至抽出來,不料,手長了大麻瘋,有雪那樣白。7耶和華說,再把手放在懷裡。他就再把手放在懷裡,及至從懷裡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週身的肉一樣,8又說,倘或他們不聽你的話,也不信頭一個神跡,他們必信第二個神跡。

9這兩個神跡若都不信,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

10摩西對耶和華說,主阿,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11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12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13摩西說,主阿,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14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15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16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

17你手裡要拿這杖,好行神跡。

感謝主的話語。出埃及記4:1-17可以有兩種結構方式。第一種就是上述交叉結構。1-5與17首尾呼應,關鍵概念是杖,代表權柄,指向聖經定義的掌權者(馬太福音10:1,約翰福音1:12)。6-8與10-16前後呼應,前者強調摩西是蒙恩的罪人,如大麻風病人被醫治;後者強調摩西將要踐行使命,被迫與亞倫一起作傳道行義之人。而中間9節,看神對埃及的審判,就是對全世界的審判,如大洪水對人類的審判。第二種結構方式是將之一分為二,1-9記載了三個神跡;而10-17記載了摩西的拒絕和神的差遣。值得強調的是,摩西公然兩次拒絕神的差遣,是在上述三個神跡之後。這是有原因的:神藉著三個神跡啟示神在摩西、以色列和埃及人身上的三種「職分」,是摩西完全不能接受的。

那麼如何理解這三個神跡的基本含義就至關重要。我們可以將之分別指向基督事件。第一、基督是君王,是帶杖的君王;不是拈花的菩薩(1-5)。也許摩西無法接受這樣的神,正如泛愛主義雞湯教偏執神就是愛,強調「耶穌不屑作王」,不應該帶著鐵杖(詩篇2:9,啟示錄2:27,12:5,19:15,馬可福音6:8)。第二、基督就是救主,他來拯救罪人(十字架);而罪人在神面前噁心如大麻風病人(6-8)。摩西也許謙卑,但他不會認為自己如此不堪,也不會認為以色列整體上如此污穢。加爾文主義者雖然宣稱人全然敗壞,但標榜一次永遠;然而人若不持續重生,你還會返回大麻風。靈恩派認為自己配得「成功」,律法主義者繼續控告重生中的弟兄,就是魔鬼之子。第三、基督是士師或審判主(大寶座),是審判世界或埃及全地的那位羔羊(9)。也許摩西恨惡法老和埃及人,但按人文主義的「良善」,他可能不會相信或不願意啟示錄那樣的審判方式(啟示錄6:8,16:3-4,20:15),或大洪水的方式,滅絕所有埃及人。但神比人愛,差遣愛子為罪人死;神也比人恨,為不信的人預備了地獄。實際上,上述三重異象可平行保羅宣道的三個基本方面:公義、節制和審判(使徒行傳24:25)。因此最後我們看神對摩西和亞倫的差遣與保羅蒙召受遣領受的使命完全一樣:「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使徒行傳9:15b)。

什麼是基督教與雞湯教的簡要區別:基督救了我們,是為讓重生的人作個義人(我們),而不是讓他作個賤人(他們)。但行義(參見詩篇53)首先或基本見證,就是說出來,如先知,如使徒。所以這裡強調「口才」的問題(另參馬太福音10:19)。說什麼呢?是就是說,不是就說不是。不是政治,而是傳道。不僅如此,我們行義從來不是孤膽英雄,神總是同時遣摩西和亞倫,正如「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污鬼」(馬可福音6:7);「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路加福音10:1)。所以教會同時踐行兩大命令:全然愛主(見證我是那個我是),彼此相愛。阿門。

一、基督(1-9)

1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裡是什麼?他說,是杖。3耶和華說,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4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它的尾巴,它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5如此好叫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向你顯現了。

6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在懷裡。他就把手放在懷裡,及至抽出來,不料,手長了大麻瘋,有雪那樣白。7耶和華說,再把手放在懷裡。他就再把手放在懷裡,及至從懷裡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週身的肉一樣,8又說,倘或他們不聽你的話,也不信頭一個神跡,他們必信第二個神跡。

9這兩個神跡若都不信,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

可以簡單地將這段經文按三個神跡一分為三。而我們有理由將之指向我們領受的基督的三個職分:君王、祭司和士師。不僅如此,第一個神跡指向基督是王,而打擊的對象是蛇或世界的王(君王)。第二個神跡針對的是僕人和以色列肉身或罪,而道成肉身要成為我們的贖罪祭(以色列,大祭司);第三個神跡指向埃及或世界將被審判(士師)。當然,貫穿始終的「信我」、「聽我」這些概念(1,5,8,9),首先指向教會內順服掌權者的基本真理:以色列人應該聽從摩西,因為他「不是空空的配劍(杖)」;「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希伯來書13:17)。

1、要除滅魔鬼的作為(1-5)

1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וַיַּעַן מֹשֶׁה וַיֹּאמֶר וְהֵן לֹֽא־יַאֲמִינוּ לִי וְלֹא יִשְׁמְעוּ בְּקֹלִי כִּי יֹֽאמְרוּ לֹֽא־נִרְאָה אֵלֶיךָ יְהוָֽהAnd Moses answered and said, But, behold, they will not believe me, nor hearken unto my voice: for they will say, The LORD hath not appeared unto thee.

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裡是什麼?他說,是杖。וַיֹּאמֶר אֵלָיו יְהוָה מזה בְיָדֶךָ וַיֹּאמֶר מַטֶּֽהAnd the LORD said unto him, What is that in thine hand? And he said, A rod.3耶和華說,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וַיֹּאמֶר הַשְׁלִיכֵהוּ אַרְצָה וַיַּשְׁלִיכֵהוּ אַרְצָה וַיְהִי לְנָחָשׁ וַיָּנָס מֹשֶׁה מִפָּנָֽיוAnd he said, Cast it on the ground. And he cast it on the ground, and it became a serpent; and Moses fled from before it.4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它的尾巴,它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וַיֹּאמֶר יְהוָה אֶל־מֹשֶׁה שְׁלַח יָֽדְךָ וֶאֱחֹז בִּזְנָבוֹ וַיִּשְׁלַח יָדוֹ וַיַּחֲזֶק בּוֹ וַיְהִי לְמַטֶּה בְּכַפּֽוֹAnd the LORD said unto Moses, Put forth thine hand, and take it by the tail. And he put forth his hand, and caught it, and it became a rod in his hand:

5如此好叫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向你顯現了。לְמַעַן יַאֲמִינוּ כִּֽי־נִרְאָה אֵלֶיךָ יְהוָה אֱלֹהֵי אֲבֹתָם אֱלֹהֵי אַבְרָהָם אֱלֹהֵי יִצְחָק וֵאלֹהֵי יַעֲקֹֽבThat they may believe that the LORD God of their fathers, the God of Abraham, the God of Isaac, and the God of Jacob, hath appeared unto thee.

這段經文交叉如上。平行的概念如不信與信,耶和華顯現等。兩節經文歸結到我們上個主日所談論的「順服掌權者」的真意:以色列人到底能否順服或聽從摩西。而中間2-4有兩個關鍵的概念,就是杖與蛇。這就是主流的根本問題:順服杖(基督和祂的僕人)還是順服蛇(世界的王,外邦君王)。顯然摩西對神在第3章中的講論並無異議,但始終存在的那個疑慮並沒有消除,就是「以色列人憑什麼聽我」。所以4:1摩西在繼續糾纏這個「權柄」的問題,這實際上是開始表示拒絕神的差遣。我們可以把1與5合併起來簡單釋經,有些概念已經講過了。首先,וְהֵן(But, behold)表明,順服權柄的問題極為重要。其次,不信(אָמַן,不阿門我)與不聽(שָׁמַע,不聽從我的話)進一步指向權柄問題。最後,摩西宣稱以色列人會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但摩西的推測不完全準確(31)。而第5節是神的結論:摩西用杖行神跡,以色列人會相信神「向你顯現了」。神知道人心:「耶穌就對他說,若不看見神跡奇事,你們總是不信」(約翰福音4:48)。但是,已經相信神向摩西顯現的以色列人,後來仍然攻擊摩西,就是間接攻擊神了。

神是耐心教導摩西的神。杖:מַטֶּה,staff, branch, tribe;x251。也指葡萄樹的枝子。牧羊人的杖,權杖。「丟在地上」可以指在地上行使權柄(馬太福音6:9-10)。蛇,נָחָשׁ,參見創世記3:1,都出於摩西之筆;נָחָשׁ也是下埃及的保護神(the uraeus, the paton),法老前額上佩戴的頭飾(創世記3:15),象徵法老擁有對別人死亡威脅之神權。摩西逃走,顯示他對「世界之王」的政治恐懼。逃出一片主流。但是。唯有靠神的話語的繼續建造,摩西才能恢復勇氣。按馬索拉版本:這是摩西的可貴之處:神說什麼,他就行出來。抓住蛇尾——那是蛇的權力所在,也是違背常理的危險動作——制伏蛇,教會奪回權柄。

如何理解這個神跡。以經解經,教會要行使神所賜予的權柄制伏毒蛇或毒蛇的種類:啟示錄12:9,「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約翰一書3: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馬太福音3:7,「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馬太福音12:34,「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馬太福音23:33,「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馬太福音10: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可福音16:17,「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18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另參使徒行傳28:3-6)。路加福音10: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另參啟示錄2:26-29。

2、基督為要拯救罪人(6-8)

6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在懷裡。他就把手放在懷裡,及至抽出來,不料,手長了大麻瘋,有雪那樣白。וַיֹּאמֶר יְהוָה לוֹ עוֹד הָֽבֵא־נָא יָֽדְךָ בְּחֵיקֶךָ וַיָּבֵא יָדוֹ בְּחֵיקוֹ וַיּוֹצִאָהּ וְהִנֵּה יָדוֹ מְצֹרַעַת כַּשָּֽׁלֶגAnd the LORD said furthermore unto him, Put now thine hand into thy bosom. And he put his hand into his bosom: and when he took it out, behold, his hand was leprous as snow.

7耶和華說,再把手放在懷裡。他就再把手放在懷裡,及至從懷裡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週身的肉一樣,וַיֹּאמֶר הָשֵׁב יָֽדְךָ אֶל־חֵיקֶךָ וַיָּשֶׁב יָדוֹ אֶל־חֵיקוֹ וַיּֽוֹצִאָהּ מֵֽחֵיקוֹ וְהִנֵּה־שָׁבָה כִּבְשָׂרֽוֹAnd he said, Put thine hand into thy bosom again. And he put his hand into his bosom again; and plucked it out of his bosom, and, behold, it was turned again as his other flesh.

8又說,倘或他們不聽你的話,也不信頭一個神跡,他們必信第二個神跡。וְהָיָה אִם־לֹא יַאֲמִינוּ לָךְ וְלֹא יִשְׁמְעוּ לְקֹל הָאֹת הָרִאשׁוֹן וְהֶֽאֱמִינוּ לְקֹל הָאֹת הָאַחֲרֽוֹןAnd it shall come to pass, if they will not believe thee, neither hearken to the voice of the first sign, that they will believe the voice of the latter sign.

兩個神跡之間的邏輯關係可以平行路加福音10:17-20,「17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20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我們的名字如何記錄在天,因為基督救贖了我們(歌羅西書2:13-15)。注意「你的手」(יָֽדְךָ)這個概念在1-8節的反覆出現。一方面,基督徒的手指向法老。另一方面,指向自己的肉身或「懷裡」(חֵיק,bosom, hollow, bottom, midst;可能指生殖系統)。這就是攻擊世界與攻克己身的平衡。這是真正的全面的基督教。

而按肉身,另參考後文的相關律法,我們的本相是大麻風病者(צָרַע,利未記13-14等)。關於雪白,另參民數記12:10,「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麻瘋,有雪那樣白。亞倫一看米利暗長了大麻瘋」;以賽亞書1:18,「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但主耶和華是醫治我們的:「7耶和華說,再把手放在懷裡。他就再把手放在懷裡,及至從懷裡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週身的肉一樣」。

聖靈呼喊我們注意這個核心神跡(וְהִנֵּה)。動詞שׁוּב有悔改之意(復原,重建,回家)。神為什麼說以色列人更可能接受第二個神跡呢?參見提摩太前書1:12016,「12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1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6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傳道人自己首先要改變,儘管這個更新需要一個殘酷的過程,如彼得的見證。

3、祂是審判全地的主(9)

9這兩個神跡若都不信,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וְהָיָה אִם־לֹא יַאֲמִינוּ גַּם לִשְׁנֵי הָאֹתוֹת הָאֵלֶּה וְלֹא יִשְׁמְעוּן לְקֹלֶךָ וְלָקַחְתָּ מִמֵּימֵי הַיְאֹר וְשָׁפַכְתָּ הַיַּבָּשָׁה וְהָיוּ הַמַּיִם אֲשֶׁר תִּקַּח מִן־הַיְאֹר וְהָיוּ לְדָם בַּיַּבָּֽשֶׁתAnd it shall come to pass, if they will not believe also these two signs, neither hearken unto thy voice, that thou shalt take of the water of the river, and pour it upon the dry land: and the water which thou takest out of the river shall become blood upon the dry land.

但是,一定有兩個神跡都不信的。他們不信也否定「政治信息」,如雞湯教;他們也不信或否定僕人的重生與權柄,如豬狗不如的律法主義教痞。正如使徒行傳13:45所記,「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譭謗」。那麼結局就定了,他們將和埃及人一起,接受終極審判。事實上,主流教會就是兩個神跡都不相信的撒但一會。於是必有第三個神跡。這個神跡是大洪水的埃及版,當然,我們會在出埃及記的後文中看見應驗,更在啟示錄中會看見完全的應驗。這河(יְאֹר)就是尼羅河。用尼羅河水懲罰埃及地是公義的,原因參見出埃及記1:22,「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裡,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尼羅河滿了希伯來人的血。另參啟示錄18:24,「先知和聖徒,並地上一切被殺之人的血,都在這城裡看見了」。第一個旱地是יַבָּשָׁה,dry land, dry ground(創世記1:9-10)。第二個旱地是יַבֶּשֶׁת,dry land(詩篇95:5)。兩者之間有細微差別。總之,神是審判世界或「全地」的神,這是我們領受的第三個基督的真理:末世審判與全面審判。

另參創世記18: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歷代志上16:33,「那時,林中的樹木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歡呼,因為他來要審判全地」;詩篇96:13,「因為他來了。他來要審判全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他的信實審判萬民」;瑪拉基書4:6,「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約翰福音5:22,「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翰福音5: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翰福音12:31,「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希伯來書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彼得後書2:9,「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彼得後書3:7,「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啟示錄6:10,「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啟示錄20: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二、教會(10-17)

10摩西對耶和華說,主阿,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11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12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

13摩西說,主阿,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14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15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16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

17你手裡要拿這杖,好行神跡。

這話也對:神造就一位傳道人比創造天地好像更難。出埃及記4:10-17可以視為一種特殊的教會論。第一、教會領袖(10-12)、同工(13-16)和會眾的重生以及見證能力,都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第二、教會行義的基本見證,就是「說話」或「口才」;而口才也是神所賜的。第三、但這不排除其他行為,比如「你手裡要拿這杖,好行神跡」(17)。只是這神跡與靈恩派的妄求無關,而關涉公義或對埃及的審判。教會擁有神賜予的權柄,站在世界之主的面前。如果將這三個方面視為教會的一種定義,那麼顯而易見,主流基督教根本沒有教會。第一、聖職已經廢棄,如聚會所弟兄會。第二、他們藐視口才和聖經,只要靈意和肉身神跡。第三、向政治暴君交杖且下跪。

1、婉拒(10-12)

10摩西對耶和華說,主阿,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וַיֹּאמֶר מֹשֶׁה אֶל־יְהוָה בִּי אֲדֹנָי לֹא אִישׁ דְּבָרִים אָנֹכִי גַּם מִתְּמוֹל גַּם מִשִּׁלְשֹׁם גַּם מֵאָז דַּבֶּרְךָ אֶל־עַבְדֶּךָ כִּי כְבַד־פֶּה וּכְבַד לָשׁוֹן אָנֹֽכִיAnd Moses said unto the LORD, O my Lord, I am not eloquent, neither heretofore, nor since thou hast spoken unto thy servant: but I am slow of speech, and of a slow tongue.

11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וַיֹּאמֶר יְהוָה אֵלָיו מִי שָׂם פֶּה לָֽאָדָם אוֹ מִֽי־יָשׂוּם אִלֵּם אוֹ חֵרֵשׁ אוֹ פִקֵּחַ אוֹ עִוֵּר הֲלֹא אָנֹכִי יְהוָֽהAnd the LORD said unto him, Who hath made man』s mouth? or who maketh the dumb, or deaf, or the seeing, or the blind? have not I the LORD? 12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וְעַתָּה לֵךְ וְאָנֹכִי אֶֽהְיֶה עִם־פִּיךָ וְהוֹרֵיתִיךָ אֲשֶׁר תְּדַבֵּֽNow therefore go, and I will be with thy mouth, and teach thee what thou shalt say.

這是摩西的進一步拒絕。但摩西的理由或借口是誠實的嗎?他可能在說謊,儘管他稱神是「我的主」(אֲדֹנָי),自稱是「你的僕」(עַבְדֶּךָ)。但使徒行傳7:22明明說,「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有人說摩西40年在米甸曠野孤獨牧羊導致失語,這是演繹和虛構。他沒有家人嗎?他跟神爭辯也頗有口才。另外我們知道這個傳統:摩西在埃及有一次嘴被碳燙傷了,這大概就是「猶太人荒渺的言語」(提多書1:4)。不僅如此,我們在這裡看見摩西的人性與神的名是如何對立的。神是我是,但摩西說我不是(אֲדֹנָי לֹא)。言:דָּבָר,道;這個動詞在第10節中出現了兩次。摩西說得很決絕:從前或素日(תְּמוֹל)以及現在或以後(אָז),都不能言辭;並且這是本性:「我本是拙口笨舌的」。形容詞כָּבֵד重複兩次:heavy, great;分別修飾嘴(פֶּה)和舌(לָשׁוֹן)。只是我們不是很確定,這句話是拙口笨舌,還是指言辭鋒利或語氣嚴厲。如哥林多後書10:10,「因為有人說,他的信,又沉重,又利害。及至見面,卻是氣貌不揚,言語粗俗的」。如果指後者,摩西也算有言在先——將來我的話重了,你不能責備我。

摩西的目的很簡單:你永遠不要指望我,你最好不要使用我;我完全不能用。但神沒有改變祂的定意,反而教導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第一、口才(פֶּה)不是出於人,而是出於神,出於「我耶和華」(אָנֹכִי יְהוָֽה)。另參馬太福音10:18-20,「18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19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20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第二、神沒有拆穿摩西的把戲,或者也根本不認為「說話行事,都有才能」是可用之才。注意第15節,「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亞倫似乎更有口才,但神為什麼仍然要賜他口才?因為神悅納的口才不是蘇秦張儀或智者學派的詭辯。另參以賽亞書6:6-7,「6有一撒拉弗飛到我跟前,手裡拿著紅炭,是用火剪從壇上取下來的。7將炭沾我的口,說,看哪,這炭沾了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惡就赦免了」。

2、堅拒(13-16)

13摩西說,主阿,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וַיֹּאמֶר בִּי אֲדֹנָי שְֽׁלַֽח־נָא בְּיַד־ תִּשְׁלָֽחAnd he said, O my Lord, send, I pray thee, by the hand of him whom thou wilt send.

14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וַיִּֽחַר־אַף יְהוָה בְּמֹשֶׁה וַיֹּאמֶר הֲלֹא אַהֲרֹן אָחִיךָ הַלֵּוִי יָדַעְתִּי כִּֽי־דַבֵּר יְדַבֵּר הוּא וְגַם הִנֵּה־הוּא יֹצֵא לִקְרָאתֶךָ וְרָאֲךָ וְשָׂמַח בְּלִבּֽוֹAnd the anger of the LORD was kindled against Moses, and he said, Is not Aaron the Levite thy brother? I know that he can speak well. And also, behold, he cometh forth to meet thee: and when he seeth thee, he will be glad in his heart.

15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וְדִבַּרְתָּ אֵלָיו וְשַׂמְתָּ אֶת־הַדְּבָרִים בְּפִיו וְאָנֹכִי אֶֽהְיֶה עִם־פִּיךָ וְעִם־פִּיהוּ וְהוֹרֵיתִי אֶתְכֶם אֵת אֲשֶׁר תַּעֲשֽׂוּןAnd thou shalt speak unto him, and put words in his mouth: and I will be with thy mouth, and with his mouth, and will teach you what ye shall do。

16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וְדִבֶּר־הוּא לְךָ אֶל־הָעָם וְהָיָה הוּא יִֽהְיֶה־לְּךָ לְפֶה וְאַתָּה תִּֽהְיֶה־לּוֹ לֵֽאלֹהִֽיםAnd he shall be thy spokesman unto the people: and he shall be, even he shall be to thee instead of a mouth, and thou shalt be to him instead of God.

摩西現在是沒有退路了,也算圖窮匕見。「摩西說,主阿,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摩西竟然還好意思說「我的主阿」(אֲדֹנָי)。這句話翻譯起來有些困難:שְֽׁלַֽח־נָא בְּיַד־ תִּשְׁלָֽח,也許摩西在說:你應該差遣有能力的人。我們看神的反應。首先,讓我們再一次強調,神是會發怒(אַף……וַיִּֽחַר־)的神,就是雞湯教之葵花寶典中攻擊的「血氣」。這讓我們想起保羅的話:「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哥林多前書9:16)。其次,神仍然在怒中忍耐摩西,靠祂的忍耐和智慧化解僵局,同時為摩西揀選了同工:「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唯有神能看見摩西所看不見的。我們總是以為自己孤軍深入,但神會在我們完全不知道的方位差遣同工和援軍;而且他們愛傳道人,人間至暖。這是亞倫這個名字第一次出現在聖經中:אַהֲרוֹן,light bringer?這裡強調他是利未人。最後,亞倫在某些方面比摩西有口才(דַבֵּר),可以互相搭配。亞倫也有接納人(יֹצֵא לִקְרָאתֶךָ)的恩賜,並且真心喜歡摩西(וְשָׂמַח בְּלִבּֽוֹ)。

與此同時,摩西仍然承擔著在真理上教導和建造同工或亞倫的責任,這也是權柄。雖然摩西說自己不能דָּבַר,但神仍然要摩西對亞倫דָּבַר。這也表明神根本不相信摩西的借口。וְשַׂמְתָּ אֶת־הַדְּבָרִים בְּפִיו,and put words in his mouth;把話語放在他的口中。「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原文是說,我要與你的口同在,也要與他的口同在。動詞יָרָה在這段經文中出現兩次(12,15),指教;更多含義包括to throw, shoot, cast, pour。指教的對象是תַּעֲשֽׂוּן,你們將要做的事。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唯獨信心」,必須行在人前。第16節重點講到亞倫的事工:「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דָּבַר),你要以他當作口(לְפֶה),他要以你當作神(לֵֽאלֹהִֽים)」。亞倫要對摩西負責,然後負責對百姓說話,但面對發起老主要還是摩西說話。最後這句話不是什麼神學難題:「他要以你當作神」。這當然不出說摩西是神,而僅僅是比喻。因為這兩個概念顯然是平行的:לְפֶה ……לֵֽאלֹהִֽים,像嘴,像神。若有人非矯情一神論、多神論云云,那你是否認為亞倫真是嘴(פֶה)而不是一個人?就像主耶穌說「我就是門」,你們以為祂就是那個木材製造的長方形框架麼?

3、順服(17)

17你手裡要拿這杖,好行神跡。וְאֶת־הַמַּטֶּה הַזֶּה תִּקַּח בְּיָדֶךָ אֲשֶׁר תַּעֲשֶׂה־בּוֹ אֶת־הָאֹתֹֽתAnd thou shalt take this rod in thine hand, wherewith thou shalt do signs.

這節經文顯示,現在摩西是順服的,儘管不可能完全心悅誠服。摩西的路還很長,還要經歷更多的向罪死,向基督復活。而在出埃及記4:1-17中,與1-5首尾呼應,杖又回來了。一方面,教會的權柄在摩西,並不在亞倫。另一方面,教會的權柄首先是基督徒順服的對象,而這權柄是面對法老、高於法老、勝過一切外邦君王的權柄。因為這權柄所行的神跡(אוֹת,3:12,4:8-9)旨在打擊埃及。教會必須戰在世界面前彰顯這個神聖的權柄,而這正是主所命的,是教會的基本定義:「18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權柄原文作門)19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福音16:18-19);「18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路加福音10:18-19,「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

什麼是新教改革?「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裡是什麼?他說,是杖」(2);「你手裡要拿這杖,好行神跡」(17);「摩西手裡拿著神的杖」(20)。摩西手裡拿著杖返回埃及,這就是新教改革的基本異象。埃及,摩西回來了;世界,我們回來了。我們手裡拿著神的杖——要把權杖返回教會。這才是真正的至聖所:「有金香爐,(爐或作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希伯來書9:4)。但是,可悲且可恥的是,基督教主流已經整體上放下權杖,繳械投降。不再有兒子組成的教會,只有孫子們豬聯幣合。且不再有義人,只有賤人。他們放下武器,淪為繳械投降的巨嬰和埃及人的奴婢,公共領域的邊緣人和主流社會的按摩師與洗腳妹。在主流教會中,沒有權杖,只有雞湯和洗腳水,還有齊刷刷的白左真心假意地向埃及奴隸一樣跪倒一片:順服掌權者,為仇敵禱告,整整400年。但我們拿著杖回來了,走向耶路撒冷而非邊緣。而一切放下權杖的基督教,將首先被權杖所測量:「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啟示錄11:1)。讓我們再一次強調三個基本感念。第一、公義:抵擋法老(1-5)、攻克己身(6-8)、責備世界(9)。第二、愛仇敵。實際上馬太福音5-7是一個交叉結構:第五章講愛,包括愛百姓中的仇敵;而與之呼應的第七章講恨,他們不是愛仇敵所定義的愛的對象,而是棄絕的對象;依次包括四類人:1假弟兄或審判(論斷)弟兄的人(馬太福音7:1-5),如嫖客和教痞等等律法主義流氓。2外邦豬狗(馬太福音7:6-14)。3假先知(馬太福音7:15-20)。4「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馬太福音7:21-29)。馬太福音第六章居中,勝過魔鬼的第一試探,棄絕財神教。第三、順服掌權者。摩西是真正的「在上掌權者」或真正「在上掌權者」的使者。只有神的僕人才配得這樣的評價,亞倫首先順服這個權柄:

「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6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1-8)。亞倫和以色列人順服摩西的權柄,的的確確完完全全是羅馬書13章所詳解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他要以你當作神」(另參4:31)。注意兩處概念的平行。而這才是杖所指向的教會權柄:「26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27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轄管原文作牧),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28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29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2:26-29)。阿門。

任不寐,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