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出埃及記23:20-33,
20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21他是奉我名來的,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他的話,不可惹他(惹或作違背),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22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23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
24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傚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
25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26你境內必沒有墮胎的,不生產的。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27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裡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擾亂,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28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29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30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31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
32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33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感謝神的話語。出埃及記20講十誡,出埃及記21:1-23:19講違背十誡所受的處罰;而出埃及記23:20-33節,講遵守十誡可得的獎賞。當然,傳統上將這段經文放在「守約應許」這個主題之下。但需要強調的是,這個應許聚焦聖約的標的:應許之地或迦南。出埃及記23:20-33可以平行結構如上:一、真神(20-23);二、假神(24);三、真神(25-31);四、假神(32-33)。這是平行的經文:申命記6-7章。
可以將這段經文應用到這個主題之中:願你的國降臨。這個主題可分解為五個方面的論題:跟隨基督、棄絕假神、惡貫成蜂、福音興旺、捨生取義。這些問題會在講道台上展開。而在我們進入會幕單元之前,這段經文也是重建基督教的總結,至少幫助我們進一步完成對非政治主流邪教五大經典教義的清算:要愛一切的仇敵、都是一樣的罪人、不論斷其他宗教、順服外邦的君王、把一切都交給神。也會在講道台上展開這些論題。
今天的信息還可以幫助繼續深化上個主日的這個結論:萬惡妖為首,百罪怕為先。這是主的話語:約翰一書5:21,「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路加福音12:29-32,「29你們不要求吃什麼,喝什麼,也不要掛心。30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你們的父是知道的。31你們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32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阿門。
一、使者(20-23)
20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
21他是奉我名來的,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他的話,不可惹他(惹或作違背),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22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
23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
這段經文是清楚的交叉結構。以前討論過這個舊約概念:「耶和華的使者」(20,23),在預表基督。另參創世記24:7,「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21-22聚焦基督的話。而兩個方面的信息,可惜平行「我和我的道」:「36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37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38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馬可福音8:36-38)。
1、聖子(20,23)
20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הִנֵּה אָנֹכִי שֹׁלֵחַ מַלְאָךְ לְפָנֶיךָ לִשְׁמָרְךָ בַּדָּרֶךְ וְלַהֲבִיאֲךָ אֶל־הַמָּקוֹם אֲשֶׁר הֲכִנֹֽתִי;Behold, I send an Angel before thee, to keep thee in the way, and to bring thee into the place which I have prepared.
23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כִּֽי־יֵלֵךְ מַלְאָכִי לְפָנֶיךָ וֶהֱבִֽיאֲךָ אֶל־הָֽאֱמֹרִי וְהַחִתִּי וְהַפְּרִזִּי וְהַֽכְּנַעֲנִי הַחִוִּי וְהַיְבוּסִי וְהִכְחַדְתִּֽיו;For mine Angel shall go before thee, and bring thee in unto the Amorites, and the Hittites, and the Perizzites, and the Canaanites, the Hivites, and the Jebusites: and I will cut them off.
這兩段信息是平行並且是互相解釋的。首先,20節聚焦路上的使者(מַלְאָךְ,出埃及記3:2);23節轉向領人進入應許之地的使者。使者及其降臨,是以色列人征服迦南的前提與保障:「13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不料,有一個人手裡有拔出來的刀,對面站立。約書亞到他那裡,問他說,你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14他回答說,不是的,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就俯伏在地下拜,說,我主有什麼話吩咐僕人」(約書亞記5:13-14)。「在你前面」,這個概念在這兩節經文中重複或前後呼應,這很重要:指向道成肉身的基督,更強調教會是基督降臨的見證人。
第二,20節「我所預備的地方」;在23節中進一步解釋為「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平行閱讀創世記15:18-21,「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9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21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這些民族之所以被攻打和消滅,原因很簡單:惡貫滿盈,「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創世記15:16)。這些仇敵不是愛仇敵的對象。「預備地方」另參約翰福音14:1-4,「1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2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3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哪裡。4我往哪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
第三,「(יָלַךְ)保護(שָׁמַר)你……領(בּוֹא)你)」與「必將他們剪除(כָּחַד,to hide, conceal, cut off, cut down, make desolate, kick)」形成鮮明對比。這是愛,那是恨。主流雞湯的這個陳詞濫調是不符合聖經的:「以色列人和迦南人這兩者都是一樣的罪人」。但神怎麼說呢:「7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8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申命記7:7-9)。不是我們必他們義;而是因為神的義(愛、約或信實),也因他們的惡(申命記9:4-6)。
2、聖道(21,22)
21他是奉我名來的,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他的話,不可惹他(惹或作違背),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הִשָּׁמֶר מִפָּנָיו וּשְׁמַע בְּקֹלוֹ אַל־תַּמֵּר בּוֹ כִּי לֹא יִשָּׂא לְפִשְׁעֲכֶם כִּי שְׁמִי בְּקִרְבּֽוֹ;Beware of him, and obey his voice, provoke him not; for he will not pardon your transgressions: for my name is in him.
22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כִּי אִם־שָׁמֹעַ תִּשְׁמַע בְּקֹלוֹ וְעָשִׂיתָ כֹּל אֲשֶׁר אֲדַבֵּר וְאָֽיַבְתִּי אֶת־אֹיְבֶיךָ וְצַרְתִּי אֶת־צֹרְרֶֽיךָ;But if thou shalt indeed obey his voice, and do all that I speak; then I will be an enemy unto thine enemies, and an adversary unto thine adversaries.
首先,「他是奉我名來的」。馬太福音21:9,「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乃稱頌的話)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馬太福音23:39,「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奉主名來,意味著這位使者必須有神的差遣(20;另參羅馬書10:13-17),而且是完全順服神的旨意的(羅馬書1:1-2)。
其次,注意「祂的話」前後的平行。這是重點。馬太福音17:5,「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馬太福音17:5)。兩節經文同時強調聽道和行道;謹慎,שָׁמַר,to keep, guard, observe, give heed。聽從:שָׁמַע,to hear, listen to, obeyx2。行:עָשָׂה。聽道,並且行道:「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
最後,神的話是約,是有雙重後果的。21強調背道的嚴重後果:惹,מָרַר,to be bitter。不要讓神痛苦憂傷後悔。而這使者有赦罪的權柄,祂是基督(馬太福音9:6)。當然祂更有審判和定罪的權柄:約翰福音5:22,「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而22節強調順道者蒙福。這祝福不是「愛仇敵」,而是神要為選民去消滅仇敵,而且以色列人自己也要上去攻擊仇敵。,反之,背約者將被仇敵勝過,甚至倒斃在曠野。
二、假神(24)
24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傚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לֹֽא־תִשְׁתַּחֲוֶה לֵאלֹֽהֵיהֶם וְלֹא תָֽעָבְדֵם וְלֹא תַעֲשֶׂה כְּמַֽעֲשֵׂיהֶם כִּי הָרֵס תְּהָרְסֵם וְשַׁבֵּר תְּשַׁבֵּר מַצֵּבֹתֵיהֶֽם;Thou shalt not bow down to their gods, nor serve them, nor do after their works: but thou shalt utterly overthrow them, and quite break down their images.
聽道信道信道或律法的第一誡命,就是唯一神信仰。從否定方面說,就是棄絕一切假神(אֱלֹהִים)。第24節進一步將假神指向迦南諸族的神,並指出應該怎樣面對假神:三個不可;再加上兩種行動:一方面是盡行拆毀(הָרֵס תְּהָרְסֵם,utterly overthrow),另一方面是打碎(וְשַׁבֵּר תְּשַׁבֵּר,quite break down)。前一個動詞的賓語是「他們」(假神)。後一個動詞的賓語是「柱像」(מַצֵּבָה,pillar, mastaba, stump,創世記28:18等)。
沒有共存共榮多元並包,更沒有泛愛主義。講道台就是要攻擊其他信仰、其他宗教和極端宗派。馬太福音12:24-32,「28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29人怎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傢俱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30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馬太福音12:28-20)。而神在教會中設立傳道人的目的之一,就是「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以弗所書4:14)。只有假師傅、假先知才熱衷和異教對話、愛異教或繞行異教,甚至與異教行淫。台灣教會以及趙家人和白左社會中尤其盛產這些敗類。而這才是神的僕人:「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提摩太前書1:3)。
歸根接地,所以偏向異教之人就是因為貪財或崇拜瑪門,是魔鬼第一試探所捆綁的罪人;因為異教歸根結底是在侍奉錢財偶像,並以人為神,追求肉身成道的狂妄或自高自大:「3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4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詞,從此就生出嫉妒,分爭,譭謗,妄疑,5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摩太前書6:3-5)。
三、真神(25-31)
25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26你境內必沒有墮胎的,不生產的。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
27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裡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擾亂,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28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29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30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
31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
出埃及記23:25-31是與20-23平行的,進一步解釋信神聽道行道所得到的祝福。這一切都是神的應許,必要成就。而這段經文本身可以交叉結構,首先注意26節中的「境內」(אֶרֶץ)與31節中的「境界」(גְּבוּל)之間的首尾呼應。其次,神對信主的選民之祝福,可以平行為三個部分。第一、生命(25-26)。第二、勝利(27-30)。第三、殉道(31)。最後,注意27-31中起結構性作用的概念是「攆出去」。
1、生命(25-26)
25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וַעֲבַדְתֶּם אֵת יְהוָה אֱלֹֽהֵיכֶם וּבֵרַךְ אֶֽת־לַחְמְךָ וְאֶת־מֵימֶיךָ וַהֲסִרֹתִי מַחֲלָה מִקִּרְבֶּֽךָ;And ye shall serve the LORD your God, and he shall bless thy bread, and thy water; and I will take sickness away from the midst of thee。
26你境內必沒有墮胎的,不生產的。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לֹא תִהְיֶה מְשַׁכֵּלָה וַעֲקָרָה בְּאַרְצֶךָ אֶת־מִסְפַּר יָמֶיךָ אֲמַלֵּֽא;There shall nothing cast their young, nor be barren, in thy land: the number of thy days I will fulfil.
祂是生命的主。一方面賜予日用的飲食;另一方面醫治疾病(25)。一方面讓人繁衍後代,另一方面使人長壽直到永生(26;另參申命記7:13-15)。還可以將這兩節經文細化為五重祝福:飲食、健康、胎兒(שָׁכֹל,to be bereaved, make childless, miscarry)、生育(עָקָר,barren, sterile)、壽命。其中第25節「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向上解釋「使者」;向下統領所有的相關祝福。換言之,信神是住在一切祝福中的前提條件。這是約翰福音打開的奧秘:約翰福音6: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7:38,「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福音11:25,「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翰福音12:26,「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翰福音12:44,「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
2、勝利(27-28)
27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裡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擾亂,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אֶת־אֵֽימָתִי אֲשַׁלַּח לְפָנֶיךָ וְהַמֹּתִי אֶת־כָּל־הָעָם אֲשֶׁר תָּבֹא בָּהֶם וְנָתַתִּי אֶת־כָּל־אֹיְבֶיךָ אֵלֶיךָ עֹֽרֶף;I will send my fear before thee, and will destroy all the people to whom thou shalt come, and I will make all thine enemies turn their backs unto thee.
28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וְשָׁלַחְתִּי אֶת־הַצִּרְעָה לְפָנֶיךָ וְגֵרְשָׁה אֶת־הַחִוִּי אֶת־הַֽכְּנַעֲנִי וְאֶת־הַחִתִּי מִלְּפָנֶֽיךָ;And I will send hornets before thee, which shall drive out the Hivite, the Canaanite, and the Hittite, from before thee.
29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לֹא אֲגָרְשֶׁנּוּ מִפָּנֶיךָ בְּשָׁנָה אֶחָת פֶּן־תִּהְיֶה הָאָרֶץ שְׁמָמָה וְרַבָּה עָלֶיךָ חַיַּת הַשָּׂדֶֽה,I will not drive them out from before thee in one year; lest the land become desolate, and the beast of the field multiply against thee.
30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מְעַט מְעַט אֲגָרְשֶׁנּוּ מִפָּנֶיךָ עַד אֲשֶׁר תִּפְרֶה וְנָחַלְתָּ אֶת־הָאָֽרֶץ;By little and little I will drive them out from before thee, until thou be increased, and inherit the land.
這是神面對仇敵(22-23)的進一步解釋.不過這4節經文可以分成兩組。第一部分的重點是「我要怎樣行」(27-28);第二部分的重點是「我不會怎樣行」。我們先看第一部分。這兩節經文也是平行的,共享的動詞是I will send(וְשָׁלַחְתִּי,אֲשַׁלַּח)。27節「打發」的對象是「驚駭」(אֵֽימָתִי,出埃及記15:16)。而這樣做的目的在兩個方面。第一、擾亂或摧毀(הָמַם,to move noisily, confuse, make a noise, discomfit, break, consume, crush, destroy, trouble, vex;出埃及記14:24)你要去的地方的眾民;第二、「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第28節「打發」的對象是「黃蜂」(צִרְעָה,申命記7:20,約書亞記24:12);或者可以說,這「黃蜂」就是上文「驚駭」的具體解釋。「黃蜂」這個名詞在這裡是複數;它的動詞詞根是צָרַע,to be diseased of skin, be leprous(出埃及記4:6)。戰爭之前有瘟疫或大麻風,這也是神要傾覆那惡者的前兆。
第23節談到6個民族;第28節變成了3個民族。這與第二部分的重點「漸漸」(מְעַט מְעַט,By little and little)有關。勝利是一個逐漸發生的過程,正如新約聖經強調的「漸漸更新」(歌羅西書3:10;另參申命記7:2;士師記2:20-23,3:1-4)。
這個漸進性的勝利過程,主要是兩個原因。第一、「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第二、「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我們的神心思縝密,無微不至。動詞「攆出去」在這段經文中共出現了4次。גָּרַשׁ,to drive out, expel, cast out, drive away, divorce, put away, thrust away, trouble, cast up(創世記3:24,4:14,21:10;出埃及記2:17,6:1等)。所有死不悔改的亞當該隱們都不配住在伊甸園或應許之地。而這個漸進過程也為造就我們的忍耐和信心,並等候福音興旺。我們也許常常抱怨時與勢總是在仇敵那邊;卻忘記了野獸比迦南人更壞;而真正的基督徒太少了。若現在把西朝鮮交給你,那麼趕走皇帝,洞妖就會上位。野獸:חַי,living, alive。田野裡的各種活物。田野(שָׂדֶה)參見創世記3:1,「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害你:עָלֶיךָ,在你之上。
3、殉道(31)
31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וְשַׁתִּי אֶת־גְּבֻלְךָ מִיַּם־סוּף וְעַד־יָם פְּלִשְׁתִּים וּמִמִּדְבָּר עַד־הַנָּהָר כִּי אֶתֵּן בְּיֶדְכֶם אֵת יֹשְׁבֵי הָאָרֶץ וְגֵרַשְׁתָּמוֹ מִפָּנֶֽיךָ;And I will set thy bounds from the Red sea even unto the sea of the Philistines, and from the desert unto the river: for I will deliver the inhabitants of the land into your hand; and thou shalt drive them out before thee.
與上文神主動賜福和逐敵不同,這節經文的重點是要求以色列自己起來行動,要藉著流血犧牲、為弟兄捨命的見證征服迦南。這是一場殉道,而且你別無選擇。「所以你們要去」(馬太福音10,28)。換言之,這是我們進入應許之地的兩個不可分割的真理。一方面,神的恩賜和應許:「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另一方面,選民的行動和爭戰:「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基督教不是躺平宗,你不可以將一切都交給神,正相反,神將迦南人連同迦南眾王都交在了你的手中。境界:גְּבוּל,border, territory。邊境不容侵犯,也不可擴張;這誡命用於個人,也用於支派和國家(申命記19:14,27:17;以西結書47:13;箴言22:28,23:10)。這裡的四個概念組成應許之地的四境,令我們震驚的是,以色列人似乎從未完全成為這樣的「大國」,基督教同樣如此軟弱。紅海應該是上文的紅海(מִיַּם־סוּף),雖然有學者將之指向The Gulf of Akaba或the gulf of aqaba。非利士海就是地中海(出埃及記10:17)。大河就是伯拉大河。曠野參見創世記14:6,15:18——「埃及河」以東的西乃曠野,應該是以色列人南界並屬於以色列。
四、假神(32-33)
32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לֹֽא־תִכְרֹת לָהֶם וְלֵאלֹֽהֵיהֶם בְּרִֽית;Thou shalt make no covenant with them, nor with their gods.
33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לֹא יֵשְׁבוּ בְּאַרְצְךָ פֶּן־יַחֲטִיאוּ אֹתְךָ לִי כִּי תַעֲבֹד אֶת־אֱלֹהֵיהֶם כִּֽי־יִהְיֶה לְךָ לְמוֹקֵֽשׁ;They shall not dwell in thy land, lest they make thee sin against me: for if thou serve their gods, it will surely be a snare unto thee.
在平行結構中,24節強調以色列必須打碎偶像;而32-33強調「否則後果嚴重」。或許三位先祖都有過罪錯;或者這個誡命只是針對摩西以降的以色列人。但無論如何,外邦人不可能守約,更不可能進入聖約;只是將條約變成基督徒的捆綁。但神的態度是堅決的:「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原因是「他們」和「他們的神」必然「成為你的網羅(מוֹקֵשׁ,bait, lure, snare;出埃及記10:7;申命記7:16,25)」。這是後來以色列人犯罪得罪神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是「東昇西降」的主要原因。你不可太自信,包括面對「他們和他們的神」。夏娃和亞當是前車之鑒,大洪水前神的兒子也正如如此被捆綁的。外邦人的神首先就是財神,其次就是權力或皇帝或無限連任的暴君。如果基督教世界不能靠著信仰棄絕他們的君主論和撒幣教,你必然會淪為龍的食物(啟示錄12:15-17)。換言之,面對迦南人最重要的功課,就是勝過東方經濟主義和權力主義以及泛愛主義的試探。而最後或現在更需要勝過他們「不好惹」之死亡威脅:「弟兄勝過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示錄12:11)。
這就是「他們的神」,或者「他們的神」的幾個基本化身:財神、君主、愛(假)神和死神——當前所謂偶像被你棄絕的時候,他們就會翻臉,就會暴政或戰爭,用死亡威脅你。而這四尊偶像,都出現在創世記3:1-5之中。因此,他們的神或父,就是魔鬼。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將之定義為撒但一會,而他們是魔鬼的兒女。。
所以弟兄們,無論是主流要順服的外邦君王,還是大淫婦撒幣和偽善給你設計的網羅,還是戰爭和暴政祭起的恐嚇,你都要靠主得勝。因為「23耶和華你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地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24又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25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26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申命記7:23-26)。所以弟兄們,「8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9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10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11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提摩太前書6:8-11);「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箴言13;14)。阿門。
任不寐,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