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一課:論律法的完全(5:17-48)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馬太福音5:17-48。感謝神的話語。馬太福音5:17-20是這部分內容的導言:基督論律法。然後馬太福音5:21-48轉向律法的精義,可以將之分成五個部分,並形成交叉結構(參見下文)。傳統上把馬太福音5:21-48分成六大主題,並用以說明何為「超過法利賽人和文士的義」(這是對的)。我將其中27-32合併為一個單元,並將之放在「教會中兩性關係」這個主題之下。
千百年來,「山上寶訓」一直被主流基督教引申和彎曲為不問是非,顛倒善惡的泛愛主義;所以今天撥亂反正任重道遠。當我們把主流基督教和雞犬升天堂定義為撒但一會的時候,至少有兩個明顯的事實根據:第一、他們的聖經只能到達馬太福音第5章,無法與馬太福音第7章,以及馬太福音23-25章周延;更從神學上完全刪除了啟示錄的所有常識——神向惡人或仇敵宣告咒詛與審判。第二、無論是無敵論的文學嫖客,還是愛敵論的雞湯淫婦,一方面用愛仇敵指控我的講道,一邊痛痛地恨我——我是愛敵戲子們偏偏不愛的仇敵。如果說仇恨涉嫌殺人,加上他們如此公然撒謊,說他們的父就是起初殺人說謊的魔鬼(約翰福音8:44),豈不正對嗎?
求主幫助,回歸聖經才能正本清源。「2有人以為我是憑著血氣行事,我也以為必須用勇敢待這等人,求你們不要叫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有這樣的勇敢。3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4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5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10:3-5)。阿門。
一、導言:舊約、語境和結構
CSMP致力於基督教的重建,首先是重建釋經學,我們唯獨聖經。而釋經神學建立在至少四種方法論根基之上:第一、以經解經;第二、語境邏輯;第三、結構分析;第四、原文字義。我們先談論前三種方法,借此說明唯有這樣的釋經學才可能帶領我們不斷接近「登山寶訓」的真相,認識愛仇敵的基本範疇及其重要的界限。
1、舊約
大致而言,主耶穌在這裡是在講論律法,就是傳講西奈山上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及十誡的相關內容;那時候以色列背後是埃及人,前面是迦南人;而教導山上樣式的基本目的,首先在於建造以色列,急急今天就是重建基督教。重建的重點在三個方面:第一、重建選民與神的關係,全然愛神;相當於馬太福音5:1-16,6:1-34。第二、重建選民社會中的人際關係或內部人與人的關係,即彼此相愛或愛鄰如己;相當於馬太福音5:17-48。而這裡愛的對象是鄰舍,是以色列人,不包括埃及人和迦南人。第三、選民與魔鬼及其差役的關係,比如曠野中的亞瑪力人、二百五叛黨以及約旦河邊的亞干家族等等;相當於馬太福音7:1-29中的這些族類或「迦南七族」,而他們顯然不是第5章中愛和禱告的對象:假冒為善的人、狗、豬、狼(假先知)、壞樹、你們這些作惡的人和無知的人。
2、語境
馬太福音5:17-48教導的對象是門徒(4:18-5:21),背景是魔鬼的試探與希律監禁施洗約翰(4:1-17,24);面對的是魔鬼、罪(病)、死亡以及風和海(8:1-34)。換言之,正是在仇敵逼迫之下,「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4:16)。換言之,世人恨我們,所以我們要彼此相愛:「14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15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16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17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18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19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20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21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22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翰福音17:14-22)。耶穌教導以色列人在至暗年代重建和睦(10:5-6)。
3、結構
在馬太福音中,5-6與23-25章也存在一個交叉呼應的關係;其中愛仇敵以及為逼迫你的人禱告等教導,在23-25章中被設立了清楚的限度——那些被主耶穌咒詛的對象,不可能是基督徒愛的對象;否則,主流就以基督是說謊的,而聖經就會因為自相矛盾而轟然倒地。這些被咒詛的族類包括:文士和法利賽人或「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23:33);假先知、那行毀壞可憎的、假基督、撇下的那一個、惡僕、假冒為善的人、愚拙的童女、又惡又懶的僕人、左邊的山羊。
最後,理解登山寶訓中的「愛」,還要區分這三方面的張力:內外、先後以及公(仇)私(怨)。上面的相關論述,主要在於分別內外。而所謂公私,旨在強調:你應該饒恕侵犯你私慾和罪的仇敵,但你沒有權利寬恕「褻瀆聖靈」的惡人,也不可以為當死的罪禱告;正如摩西和以色列人不會為紅海裡的埃及人以及即將除滅的迦南人禱告一樣;摩西也沒有為逼迫他的二百五領袖禱告。所謂先後。可以平行基督兩次降臨:起初神愛一切人,要他們悔改得救;但堅持拒絕歸信的人,不再是愛的對象,他們只是等候審判。這也是聖經一貫的教訓:摩西即使在十災中也曾為法老和埃及人禱告,但最後這一幕具有末世論的意義:「28法老對摩西說,你離開我去吧,你要小心,不要再見我的面,因為你見我面的那日你就必死。29摩西說,你說得好,我必不再見你的面了」(出埃及記10:28-29)。
這經你們沒有讀全嗎:「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3:16-19)。阿門。
一、引言:舊約之義(17-20)
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主耶穌開宗明義,祂在山上講律法,如耶和華在西奈山(5:17,7:12)。需要強調的是,耶穌講的律法使聖經中的律法,不是猶太人的律法傳統(12:1-14,15:1-14)。律法與先知合起來就是舊約(7:12,22:40;使徒行傳24:14,28:23;羅馬書3:21)。宣稱福音時代或恩典時代不再需要律法的主流基督教,完全違背了耶穌的教導。而猶太人誣告耶穌破壞律法;耶穌的意思是祂在踐行律法的精義,而非字句;並且也如此教導門徒。換言之,基督和基督徒不僅要遵行律法,而且比猶太人和雞湯教遵行得更完全。「成全」即上文的「應驗」(πληρόω);與第48節中的完全(τέλειος)可以首尾呼應。
另外注意「我來」這個概念在馬太福音中的重要意義,事關道成肉身的真理(9:13,10:34-35,11:19,20:28)。「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個語句在馬太福音中出現了31次(參見以賽亞書65:16,啟示錄3:14;另參出埃及記3:14)。18-19以極其嚴肅的語氣重申律法的重要性,重於天地(耶利米書31:35-37,33:20-26),事關國度和賞賜(18:1-4,20:25-28)。所以,一方面,基督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結:羅馬書10: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另一方面,基督徒仍然需要遵行律法:啟示錄12:17,「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啟示錄14:12,「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律法的目標是行為,這是第19節中反覆強調的。而律法要求的行為,歸根結底是行義(3:15);20節給出結論:行義;或者高於文士法利賽人的義,是進入天國的必要條件(7:21,18:3,19:23-24,21:31,23:13)。至於什麼是文士法利賽人的義,可以參見馬太福音第23章,以及約翰福音第8章。一方面,主流宗教不行公義卻自以為義(假冒為善);或者他們只是在「儀式」或形式上遵行律法,卻沒有憐憫,更以宗派教義為屬靈標籤。另一方面,他們在社會生活中,集中在褲襠中表演勇敢,即主要藉著性醜聞吃人自義。顯而易見,文士和法利賽人如何,今天的主流基督教亦如何。主耶穌的山上寶訓旨在重建以色列或建立教會;因此這些經文正是重建基督教的真理根基。
二、教會的弟兄關係(21-26)
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將以色列或基督徒建造成新人,除了行義;就是內部的彼此相愛。注意「弟兄」這個概念貫穿始終。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人或基督徒之間禁止殺戮(出埃及記20:13,申命記5:17)。而主耶穌將之追溯或擴展到動怒(ὀργίζω)、拉加(ῥακά,empty)與魔利(μωρός,foolish,impious, godless;7:27,23:17,23:19,25:2-3,25:8)。神將第六條誡命直指人心和人的話語(撒母耳記上16:7,約翰一書3:15;雅各書3:8)。弟兄當然不包括假弟兄(加拉太書2:4-5,5:12-15)。如果弟兄之間已經有了矛盾(κατὰ σοῦ)和敵對(ἀντίδικος;43-44),按23-25的原則重建和睦。當然這種和睦不能以犧牲真理為代價;或者說上述教導主要指生活中因為利益而起的紛爭,所以第26節可以視為總結:無非為了錢:有人認為你欠他/她的。一碗紅豆湯,這是人際關係發生撕裂的主要原因,教會亦然如此。另外,「向弟兄動怒」與「弟兄向你懷」是平行的;「告你的對頭」以及「下在監裡」與「殺人……審判」是平行的。
值得強調的是,馬太福音5:21-26與5:43-48在講同一件事,同一類人:愛仇敵的仇敵、為逼迫你的人禱告,他們就是「向弟兄動怒的」,「罵弟兄」的、「向弟兄懷怨」的,「告你的對頭」——就是以色列家自己人。這兩方面信息集中總結在馬太福音第十章:「17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18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23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三、教會的男女關係(27-32)
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這裡仍然是在談教會中的男女關係,首先引證摩西律法(出埃及記20:14,17;申命記5:18,24:1-4)。顯而易見,因為女人(別人的妻子)或性而起衝突,這也是社會以及教會風波的一部分。根本有病不知羞恥的人始終「愛情」別人的老公和太太,這病不好治。但如最終不能醫治,唯有「全身下地獄」。而且教會內部淫人妻子和丈夫,必將嚴重敗壞教會。所以基督教內部必須建立正常的兩性關係。主耶穌甚至將淫亂從姦淫(μοιχεύω,19:18)指向淫念(ἐπιθυμέω,to lust after, covet);這種;情慾可以追溯到魔鬼的人本主義試探:「也悅人的眼目」(創世記3:6)。另外注意這段經文與38-41之間前後呼應的關係,基本上都涉及肉身及其醜聞。
值得強調的是,主流邪教常常歸咎別人跌倒自己了;但這裡明說,是你自己的肉身跌倒你自己了。雖然也有假先知跌倒人的事,但我建議「無知的怨婦」們首先反躬自省。
如果說27-28重點針對別人的妻子;那麼31-32這轉向自己的妻子——除了淫亂,聖經原則上禁止離婚。相關教導更充分地展開在馬太福音19:3-12(另參馬可福音10:2-12,路加福音16:18;哥林多前書7:10-11)。不僅如此,我們之所以將27-32歸入一個單元,不僅僅因為兩者都與性相關;也因為27-28可能正是31-32的原因——見異思遷,棄絕配偶。一個人持續不斷不可救藥地螞蟥(箴言30:15)馬黃(耶利米書5:8),是因為他們把男人或女人看得過於當看的;而文學成了姦夫淫婦的春藥或蛇毒。主流教會熱衷婚姻家庭神學,不過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好色之徒。夫妻關係也可以指向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主耶穌這裡或有雙關——祂不會棄絕祂的教會,除非「基督教」持續淫亂。
四、教會的人靈關係(33-37)
33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34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35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36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是從惡裡出來的)
可以將這段經文的主題定義為基督教中人與神(神就是靈)的關係,以及人與魔鬼(那惡者)的關係。而且這裡重點講論基督徒的話語問題——人言不可妄稱神名,但小心人言出於鬼魔。一般認為33-36首先引證利未記19:12,「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另參利未記5:4);民數記30:2,「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申命記23:21-23,「21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22你若不許願,倒無罪。23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傳道書5:4-5,「4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5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不過這段教導更應該平行十誡中的相關誡命:「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20:16);「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埃及記20:7)。另參創世記25:33,「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另參馬太福音26:59-60,馬可福音14:56-57,使徒行傳6:13,使徒行傳24:1-9。簡而言之,即將控告基督和門徒的以色列人,在涉及是非、攸關別人生死和命運的那些誓言,在神面前是有嚴重後果的。所以詩人說:「3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4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5他必蒙耶和華賜福,又蒙救他的神使他成義」(詩篇24:3-5)。正確管理舌頭的方法在37節;可以將之應用於公義或面對政治罪惡,也可以應用於日常人際關係。
五、教會的善惡關係(38-42)
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黑鐵法則」參見出埃及記21:24,利未記24:20,申命記19:21。惡人:πονηρός,這個形容詞就是上文的「惡者」——如果那人是說不是,不是說是,你與他作對或爭辯(ἀνθίστημι,路加福音21:15)毫無意義。39-41針對的應該就是這種惡人,未必要引證「羅馬士兵」。值得強調的是,主耶穌在這裡舉出的三個例子,基本上屬於「蠓蟲」,並基本上與性醜聞相關:打臉(耶利米書3:30,哥林多後書11:20)、隱私控告(出埃及記22:25-27,申命記24:12-13)和權力人格或強姦。沒必要面對惡人為自己爭辯,與這樣的惡人陷入戰爭狀態。但主沒有說希律屠嬰你也要「同他走二里」;也沒有說不可推辭屠刀。正相反,這是神的話語:「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在這三個方面過度道德高調愛仇敵,也是「多說一句就出於那惡者」。神憎惡誇大的舌(詩篇12:3)。
基督徒要心胸開闊,不可睚眥必報,也沒有必要與人血氣戰爭。在上述三個方面可以「讓」著控告者;以便將生命委身於傳道。所以我們從不與肉身控告者爭辯,連他們的名字也要厭惡;無論是主流戲子,還是保守主義瘋狗。我們得救,住在利河伯。
不僅如此,42節可能揭示了惡人攻擊的真正原因:他要錢;或者性強迫不成轉向錢財勒索。錢是那惡者或魔鬼的第一試探。那些控告者或「要告你」的人,雖然披著主流、公義和屬靈的樹葉,實際上不過就是為利益,或因利益受損而起的怨恨,或因貪婪過甚而爆發的嫉妒。也可以按這個原則重新理解馬太福音22:15-22,「15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16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17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18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麼試探我。19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20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21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22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他走了」。
六、教會的弟兄關係
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47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最後這裡又在交叉結構中轉回教會的內部關係。第43節參見利未記19: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לְרֵעֲךָ,friend, companion, fellow, another person)如己。我是耶和華」。注意,利未記這裡已經強調:仇敵限於「本國的子民」;而愛人如己中的人,主要指以色列國內部的「鄰舍」(另參箴言20:22,24:29)。所以除了導言部分講論的愛仇敵的界限以外,注意三個問題:
第一、這耶穌這裡講的仇敵主語是「以色列人的鄰舍」;而非外邦人(47)或「敵國」。因為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或約民(羅馬書11:26)。這一核心事實另參出埃及記23:4-5,「4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5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箴言24:17,「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箴言25:21-22,「21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22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第二、這裡的仇敵是「你們的仇敵」,不是你「基督的仇敵」或敵基督。第三、45節的比喻應該是指向傳福音的——傳福音給所有的人,這是愛,或「神愛世人」。其中第47節的請安,另參10:12。
我們必須返回這個簡單常識:以色列人內部,基督教內部,也普遍存在「個人的仇敵」。所以不要被那些高言大智迷惑了。所以主耶穌才這樣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馬太福音10:36及馬太福音10章全部相關信息;另參馬太福音12:46-50,約翰福音7:1-10)。只是「家裡的仇敵」與馬太福音第7章中的豬狗狼蛇不同(另參申命記7:1-6,23:3-6,20:16-18;詩篇137:7-9,139:21-22等);「家裡的仇敵」需要平行指摘與愛。至於「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的禱告也有一個限度:「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17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約翰一書5:16-17)。
關於第48節中的「完全人」,也限於基督徒或以色列人:「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哥林多前書2:6);「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立比書3:15)。另參創世記6: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創世記17:1,「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申命記18: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撒母耳記下22:24,「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撒母耳記下22:33,「神是我堅固的保障。他引導完全人行他的路」。追求完美或義人;但永遠不過是人,完完全全是人。
只有以色列人是「完全人」。所以這個愛雖然完全,卻是有限度的。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28會堂裡的聽見這話,都怒氣滿胸。29就起來攆他出城,他們的城造在山上,他們帶他到山崖,要把他推下去。30他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路加福音4:28-30);「50但猶太人挑唆虔敬尊貴的婦女,和城內有名望的人,逼迫保羅,巴拿巴,將他們趕出境外。51二人對著眾人跺下腳上的塵土,就往以哥念去了」(使徒行傳13:50-51)。這是主的話語:「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馬太福音10:14)。
當然有人會引用司提反殉道前為殺害他的人禱告的例子。但注意這四個基本事實:第一、司提反對面的人是「諸位父兄」(使徒行傳7:2)。第二、其中有保羅,而神垂聽了司提反的禱告,保羅後來歸正(使徒行傳7:56-58)。第三、司提反的講道對猶太人的罪惡有極為嚴厲的責備;如果暱稱沒有司提反的講道,就沒有資格表演司提反的禱告:「51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52那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53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竟不遵守」(使徒行傳7:51-53)。第四、教會初建,福音始傳——所有罪人都有悔改的機會;但逼近末世,時日無多:「所以你當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裡,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啟示錄2:16)。當今教會位於司提反與安提帕(啟示錄2:13)之間,及基督兩次降臨之間;因此必須均衡代禱與審判者雙重信息。
結語:重建以色列
神在西奈山上賜下律法,目的是重建以色列,使之可以征服迦南,並成為祭司的國度。但以色列人整體上敗壞了。一方面,400年在埃及,他們身上帶著埃及一切的疾病。另一方面,以二百五領袖為例,以色列的領導人首先敗壞了,而「領導核心」的敗壞更深刻地敗壞了整個民族與社會。這也是當下猶太人和基督教的普遍問題。一方面文士法利賽人祭司長就是二百五;另一方面,作為國家領導人的希律和希律黨成了道德腐敗的根源,律法的仇敵。而兩者成了殺害基督逼迫教會的仇敵。所以重建是從攻擊宗教領袖和政治領袖開始的。注意馬太福音5:17-48中的相關概念,與馬太福音14:3-11的平行關係:
3起先希律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把約翰拿住鎖在監裡。4因為約翰曾對他說,你娶這婦人是不合理的。5希律就想要殺他,只是怕百姓。因為他們以約翰為先知。6到了希律的生日,希羅底的女兒,在眾人面前跳舞,使希律歡喜。7希律就起誓,應許隨她所求的給她。8女兒被母親所使,就說,請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裡拿來給我。9王便憂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吩咐給她。10於是打發人去,在監裡斬了約翰。11把頭放在盤子裡,拿來給了女子。女子拿去給她母親。
至少這些概念是完全平行的:
第一、律法與先知。希律搶了別人即自己弟兄的老婆,這是是違背律法的,而施洗約翰是最大的先知。因此主耶穌根本沒有否決施洗約翰所捍衛的律法,更沒有否定施洗約翰的先知見證。正相反,這一切都要成全。
第二、弟兄關係。以色列領導人或趙家人的弟兄關係,成了全社會敗壞或人與人是狼的巔峰範例。安提帕搶了腓力的女人。這不僅是性醜聞和政治醜聞,更是對律法和先知的踐踏。
第三、男女關係。希律不僅犯了姦淫罪,而且顯然對希羅底的女兒也動了淫念——正是這種淫念激動他違背誓言,殺害先知以討好自己的情慾。希律為女人殺人,正如暴君為一本書毀掉一座城。
第四、起誓。「希律就起誓,應許隨她所求的給她」;結果希律的誓言成了自己的網羅。所以也不要相信人的「愛情誓言」和政治口號,一個女人,無論自以為美的半老徐娘,或浴火中燒的年輕寡婦,可以輕鬆改變一切天路同行的漂亮話,而假皇帝可以任性改變50年不變以及堅持動態清零的任何宏大敘事和高言大智。
第五、殺人和殺害先知,希律不屬於主耶穌說的「愛仇敵」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約翰已經失去了生命,他沒有任何可能「愛仇敵」和「為逼迫者禱告」。這不是常識嗎?
正相反,泛愛主義者和順服希律者,你們來聽,這是主的話語:「31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32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33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34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裡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35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36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馬太福音23:31-36)。阿門。
任不寐,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