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借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從加拉太書3:6開始,保羅從基督徒個人生命的見證(從他自己到加拉太人)轉向聖經來論證因信稱義的真理。換句話說,基督徒所謂的個人生命見證,必須有聖經作為真理基礎,而不僅僅是一篇動人的文學作品或「屬靈的感動」。聖靈要帶領我們回到聖經,回到基督。這9節經文可以按交叉結構來理解
這篇講章是加拉太書系列課程的第十一課。之所以要回到創世記,是因為如果不瞭解「亞伯拉罕之約」,就無法明白加拉太書第三章(至於第四章所講論的撒拉和夏甲,我們仍然要回到創世記)。我們今天特別要領受的聖經經文是創世記11:31-12:3
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這是「大學團契」裡的第二課。第一課我們通過宗教比較講論了基督教信仰的三大特徵。今天,我們要藉著約翰福音8:1-12節講一講「基督教信仰的根基」。這個根基包括兩個軸心:律法與福音,中心則是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今天,我們將分別從律法和福音兩個方面,來領受基督的救恩。願神與我們同在。阿門!
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2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最近一段時日,因為「三個月教會目睹之怪現狀」,也因為我自己個人所經歷的的心靈風暴,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絕望之中。我不想偽裝自己屬靈上的剛強,我正在經歷牧羊人大衛的心如死灰和特蕾莎修女的靈性黑暗。我突然找不到教會所詮釋的那位神,彷彿跌倒在一個虛無主義的黑洞之中。我甚至開始懷疑基督教的上帝是否是存在的,更因我看見的暴虐與愚蠢,我已經把眼鏡摔碎在教會的台階上,無法收拾。
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伙裝假。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7 反倒看見了主托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10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