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肉強食與易子而食
孩子要離開家了。他們要到學校去,要到社會上去。他們要進入一個更加陌生的世界,他們腳步遲疑,充滿恐懼。動物世界有一條自然法則:弱肉強食!如果人類社會並未遠離這種動物狀態,那麼孩子的厄運即將來臨了!
孩子要離開家了。他們要到學校去,要到社會上去。他們要進入一個更加陌生的世界,他們腳步遲疑,充滿恐懼。動物世界有一條自然法則:弱肉強食!如果人類社會並未遠離這種動物狀態,那麼孩子的厄運即將來臨了!
返回歷史深處尋找中國孩子的屍體是很難的。三國時期,中國三分之二的人口被殺害,中國歷史對這段黑暗時期唯一的記憶就是羅冠中筆下那幾個殺人動物。因此我們更不能指望這個民族的所謂「史官文化」願意承載那些非正常死亡的兒童,一直到傳教士來華,中國兒童悲慘的狀況才慢慢引起關注。我們關於中國兒童權利的研究因此集中於當代,並先從家庭開始。本文所收集的案例大部分取自網絡,但需要說明的是,這些案例僅僅是實際發生案例中的一小部分——更多的孩子永遠沉陷在時空的黑幕之中了。
上網以來,我在六月裡用心寫過三篇祭文。其中一篇是「祭李思怡文」,另外一篇就是下面的「祭沙蘭鎮小學生文」。2005年6月10日,一場洪水同樣先通過摧毀校舍吞噬了100多位孩子的生命,這場悲劇如今已經整整三年了。很遺憾我未能在2008年6月10日那天想起這件往事——沒有人能真正地把別人的悲劇當作自己的悲劇。今天是父親節,我突然想起汶川的父親節正在重複沙蘭鎮的父親節——再過三年,我也將在遺忘的大洪水中參與對四川悲劇的精神埋葬。沒有一種哲學能衝破這樣的絕境,直到十字架豎立在時間和空間的交叉點上,亞雅侖谷的月亮靜止在空中。
把「政黨」比喻為「母親」,實際上是用文學語言為「政黨的孩子」之說提供了理念上的根據。不幸的是,這種文學抒情被泛政治化,彷彿它不再是隱喻,而是來自某種歷史客觀性。在這種莫名其妙的母子關係中,顯然,被刻意強調的不是「母親」對「孩子」撫愛的道德義務和法律責任,而是強調「孩子」對「母親」的感恩,以及傷害「孩子」的某種不容置疑的合理性。
我的朋友老周今年出了一本書,《我只養你十八歲》(海南出版社2004年4月出版),這本書在大陸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在和他一次對話中稱之為「老周革命」。老周是紋革後中國第一批教育學碩士,但從此一直與中國教育為敵。他認為學校教育就是學校對家長的綁票,而中國的「教育思想」完全缺乏對個人的尊重。
李思怡,女,3歲,四川省成都人,2003年6月4日到6月21日,因母親被警察抓走而餓死在自己的家中。
題記:多年前讀作家馮冀才《一百個人的十年》一書的時候,我就有這樣一個「理想」:希望能寫一本類似的書,但記述的是1989年以後中國大陸100個普普通通的個人的命運。這本書首先要反對80年代那種「斷代史」的觀念,即彷彿「文革」以後中國人真的第二次「解放」了。我不否認「文革」後中國社會的某種進步,但在這個「新時代」,個體命運並沒有結構性地告別悲劇時代,悲劇仍然在繼續(正如文革仍然在繼續一樣),並由於「改革開放」的喧囂反而使世界更不願意傾聽個人的呻吟。
我相信,魯訊先生在呼喊「救救孩子」的時候是抱有一線希望的,但不久他絕望了,因為「孩子死了」。 沒有人救孩子,孩子更沒有被救活,而且孩子死得那麼悲慘、那麼沒有道理,又那麼「平常」。 如果《藥》可以換一個名字的話,那就是 「孩子死了」。 兩個母親在墓地相遇,她們的孩子一同埋在黑土蓬蒿之下。嘎噶遠去的那只烏鴉,株株僵立的野草,它們見證了「孩子之死」。
兒童權利應該視為基本人權的內容之一。言論自由、人身自由、財產自由的權利價值在法學視域是顯然易見的,但是兒童權利之保障,是上述基本人權歷史中另外並行的一條線索,它將權利觀念複製在人自身的歷史中。對於漢語文化而言,基本人權和兒童權利觀念的絕對匱乏,是相互聯繫、相互支持的兩個範疇,與之對應的是絕對君權和絕對父權。沒有人懷疑,東方專制主義的絕對皇權制是建立在軍隊實力和家長制文化的根基之上的,而孝道則為家長制提供了宗教依據。
「這些跟頭翻得很漂亮」,這是我看完據說在大陸正熱播的電影《英雄》之後得出的唯一正面結論。這也是我能給出的最高評價,如果電影藝術就是翻跟頭的話。但由於這些年翻跟頭的「藝術」實在太多了,也在香港翻了幾十年,又在世界上《臥虎藏龍》了一次,所以也不能說這次就比以前的「把式」更精彩。導演張先生藝謀可能還是要同時以「攝影」取勝,不過這些「圖片」在互聯網上早已氾濫成災了。要之,上述「正面評價」也許還是過於奢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