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三十課:耶和華約書(21:1-23:19)

弟兄們,現在是大齋期;我們正在走向受難日。注意「死」這個概念在「約書」中的結構性作用。僅僅在和合本聖經中,「死」這個概念在21:1-23:18中至少出現了30次(包括不許存活,滅絕、殺、害命等同類概念)。一方面是人類犯罪當死,另一方面是神以死罰罪。而這兩方面的事實,最終都指向了基督,前者或死罪指向基督第一次降臨,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後者或死刑指向基督第二次降臨,繼續犯罪的必遭遇永死的審判。而這也正是2022年春天的人類,這屆人類有禍了:詭異的瘟疫、無端的戰爭、瘋狂的人禍。這是大洪水前的人類。

出埃及記第二十九課:十誡後六誡(20:12-26)

這是講十誡的季節。有一種教會謠言說,普金是「保守主義者」,甚至是神使用的義者。讓我們來讀聖經吧:「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5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6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翰一書3:4-8)。普金違背了十誡每條誡命。是的,我們都是罪人。但使徒反覆教導:律法本使人知罪;普金不知罪;主耶穌開始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該悔改;普金不肯悔改。正相反,這個殺人說謊的惡魔要將犯罪進行到底。這也是我要對普金及其背後的大淫婦以及一切保獸主義者要說的話:「先知與王說話的時候,王對他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吧。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又說,你行這事,不聽從我的勸戒,我知道神定意要滅你」(歷代志下25:16)。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公然違背十誡踐踏律法的主體不僅僅是個人,更結構性地表現為暴君、國家、民族、城市等等「政治主體」;因而罪更嚴重地表現為政治和戰爭犯罪。當下之殺人者,誰能超過普金呢?當下自以為神並貪戀別人一切撒謊成性輿論姓趙者,誰能超過貴國和糞坑先生呢?因此,非政治的主流邪教不僅僅是律法主義上的殺人犯,更經常是作假見證並與兇手騙子盜賊行淫的妓女(以賽亞書1,14;以西結書16,22,28,31;那鴻書2-3;馬太福音11:23,路加福音11:51,提多書1:12-13等)。啟示錄中反覆論及「獸的國」(啟示錄16:10);獸國就是踐踏十誡而惡貫滿盈、登峰造極者。獸國之上的權勢就是大淫婦,她殺人流血、淫亂天下有自以為神(啟示錄17-19)。日子到了,律法一點一畫都要成全;神必按律審判大淫婦:「2他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他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3又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19:2-3)。阿門。

出埃及記第二十八課:十誡前四誡(20:1-11)

十誡使我們謙卑。不僅僅律法使人知罪(羅馬書3:20);十誡也使人知恥。因為聖經不斷顯示我們對真理的無知——我們自以為可以總結、終結、教義十誡去教導人,但每一次返回聖經,站在法版面前,我們都會重新認識自己是何等的渺小,卻何等的狂妄。直到今天,我們對十誡所知的仍然有限;我們需要繼續學習,需要神帶領我們繼續藉著真理的聖靈更新成長。仔細讀詩篇119吧,那是人在神律法面前最誠實的狀態,那是信仰。

按這樣的領受,你會注意路德小要理問答關於第一誡的教導存起來嚴重的偏離,至少是缺陷。「我們應該敬畏、親愛、信靠上帝勝過萬物」。道理對,但沒有經文支持,就不是嚴肅的釋經。首先,「敬畏」這個概念在這節經文中並沒有出現,但可能源於路德本身那場恐懼之旅。其次,用「萬物」取代「別神」實際上離開了這節經文真神棄絕假神的核心信息。最後,路德的教導完全沒有強調信徒對假神的決絕立場。當然小要理問答還存在其他問題,儘管比其他宗派教義相對更接近聖經。這提醒我們兩件事:第一、信經、要義和要理都是試探,務必慎之又慎。人的教導都可能以偏概全,蠓蟲駱駝。第二、我們需要一本新的「初學教程」,因為教導初學者是教會無法迴避的責任。這是初步方案:十誡與主禱文只用原文,不作解釋,牧師自主;洗禮和聖餐將新約相關經文簡要編輯,最多提供參考性的釋經建議。CSMP新版「教程」預計在馬太福音之後完成——因為我們會結合馬太福音進一步學習主禱文、聖餐和洗禮的真理。信經可以放在附錄中僅供參考。

出埃及記第二十七課:耶和華降臨(19:16-25)

出埃及記19:16-25可以這樣交叉結構:16-17與24-25首尾呼應,聚焦山下的情況:一方面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前行;另一方面這個帶領本身需要神繼續帶領。而18-23聚焦山上的情況。如果說此前的經文重點在人是什麼(人是罪人,人的治理和人的限度),這段經文這讓我們認識何為神:祂是烈火,是愛,分別為聖。值得強調的是,神是「偏愛」自己的僕人的;而對待百姓和其他領袖則更為嚴厲(當然此前神也因摩西的罪要殺他,摩西經歷過「死而復活」)。這也是神的公義:因為這百姓和250領袖,是一路上不斷要用石頭打死摩西的惡人;他們整體上最終倒斃在曠野。另外,山上可以平行至聖所;山下可以平行聖所;而曠野平行外院。

出埃及記第二十六課:立約西奈山(19:01-15)

也可以從「約」的這個角度對出埃及記19:1-15交叉結構。首先,約這個概念第一次出現在出埃及記中,並可以為視為這段經文的主題。而唯有神的話才可以被稱為約,因為唯有神的話語是信實的,帶著能力的。而約總是包含三個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第一、簽約的時間地點(1-2;14-15)。第二、合約內容或基本條件(3-6;10-13)。這涉及雙重協議:一方面,以色列與人的雙重關係:與萬民分別(出來)但是必須進入世界並面向萬民作神的祭司(進去)。另一方面,以色列與神的雙重關係:不斷更新潔淨接近神(成聖)但始終持守基本界限(界限)。第三、立約的三方:神、以色列與中間人(7-9)。

出埃及記第二十五課:政府與人民(18:13-27)

人民需要審判,而審判的核心目的就是分辨人民的謊言,如所羅門怎樣分辨那個母親為爭奪嬰孩而編造的謊言。再以2022年早春為例,「荒渺無憑的老婦」在這場風波中作了王,而撒謊成性的人民在此基礎之上繁殖並氾濫著兩大謊言,而這兩大謊言按箴言和詩篇,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第一就是乖僻的口。大致相當於片面陳述事實。比如全力以赴鼓吹疫苗的副作用,完全迴避疫苗的作用或正作用。我們吧身邊人任何藥物和疫苗都有某種副作用或對某人有某種副作用;但誠實的人不會迴避相反的報道或事實。第二快去吃誇大的舌。如特魯多是希特勒,皇家騎警是戒嚴部隊。這不是真的。乖僻與誇大,都屬於作假見證陷害人。羅馬書3:10-18就是對人或人民。按箴言5-7章,乖僻與誇大的謊言出於妓女、淫婦、外女、惡婦以及爭吵的婦人。所以何西阿書特別是以西結書將人民喻為妓女,箴言書多次多方教導少年人避之如瘟疫。值得強調的是,保守主義原是法國大革命的反題,如今徹底淪為民粹主義網絡流氓。顯而易見,人民和主義都需要管教。

出埃及記第二十四課:和平的福音(18:01-12)

出埃及記18章可以簡單劃分為兩大部分。第一、以色列人的家庭聚會(1-12);第二、以色列人的社會組織(13-27);前提是,無論家庭與社會都出現了嚴重的衝突和撕裂。這是聖經的家庭神學——重建從家庭開始。但重建家庭和社會,或者重建和睦與和平,需要歸信基督的復活和復臨兩大真理;也需要教會和傳道人為此傳和平的福音、「基督教世界」需要「鹽」:「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馬可福音9:50)。當然,第1節與第27節也是首尾交叉呼應:葉忒羅有來有去:葉忒羅是一位信神的父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1:24)。無論如何,葉忒羅-摩西和摩西妻子以及亞倫們,共同形成「神的家」或神的全家,這是基督作主的和睦家庭:「5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6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7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希伯來書3:5-7;另參提摩太前書3:15-16,彼得前書4:17-19)。

出埃及記第二十三課:塗抹亞瑪力(17:08-16)

關於亞瑪力人,可以參見創世記14:7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עֲמָלֵקִי)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創世記36:12亭納是以掃兒子以利法的妾。她給以利法生了亞瑪力(עֲמָלֵק)。這是以掃的妻子亞大的子孫;創世記36:16可拉族長,迦坦族長,亞瑪力(עֲמָלֵק)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以利法所出的族長,都是亞大的子孫。有學者認為這孫子(亞瑪力是以掃的孫子)他媽亭納是何利人(創世記14:6),就是西珥山上的穴居者,窯洞中人;而亭納可能是以利法的妾。這命運類似「國奶」。עֲמָלֵק的基本含義可能是住在山谷中的人,或包圍者等(民數記13:29)。亞瑪力人可能是被以東其他部族驅趕到了西奈半島和利非訂一帶,「輸不起」加上窯洞傳承,造就了一個埋伏殺人的遊民部落。

出埃及記第二十二課:米利巴悲劇(17:01-7)

如果說曠野有42站,那麼利非訂一站是最令我恐懼的。以色列人雖然在加低斯巴尼亞犯了大罪,神公開宣告那一代人整體上因此必然倒斃在曠野;但我們畢竟知道他們犯了什麼罪,說穿了,不過就是「政治恐懼」。但是在利非訂米利巴,最恐怖的是,我們既不知道仇敵在哪裡,也不知道摩西亞倫到底犯了什麼罪。而跌倒他們的那位,也正是捆綁夏娃和亞當的那位,蛇的詭計完全一樣:「你們便如神」。但是撒但起初敗壞亞當夏娃,試探是明顯的;但對摩西和亞倫的試探,這層詭計卻是隱藏的——前者公開在貪慾上,後者隱藏在「義怒」上;再沒有義人對仇敵的忿恨,更容易或更深刻地將義人劫持到「我們便如神」的深淵之中了。人類文明史貫穿了這樣的大失敗,細思極恐。